某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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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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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活动方案的通知》(川食安委〔2015〕4号)文件及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在XX召开的全省治理“餐桌污染”现场会会议精神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以城市食品安全为突破口,以创建为主要手段,推动形成“上下统一、责任明晰,运行高效、保障有力,无缝衔接、全程监管,符合实情、科学合理”的监管格局,全面构建“各级地方政府负总责,企业承担首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四位一体”食品安全责任体系,不断提升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

二、创建目标

以整体提升全县食品安全水平为目标,以创建活动为平台,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和制度,着力营造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良好氛围。

三、工作标准

(一)组织管理

1.各级人民政府要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

划及新农村建设规划,县政府常务会或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级食品安全工作。要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明确监管责任主体和要求,层层建立政府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签订责任书并严格落实。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体系。进一步健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完善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规范化建设。配齐配强监管人员,使监管队伍工作力量满足监管实际需要。加强监管人员能力建设,掌握必备的食品安全监管知识。组织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相关内容的培训。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3.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财政投入。县政府将各项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并建立食品安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经费满足当地实际需要,其中检验经费至少支持2份/千人的检测样本量(不含快速检测)。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4.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技术支撑。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提升检验检测能力,适应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需求。有效推进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县级具备常见指标的实验室检验能力及现场定性速测能力。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检测室(站)建设,补助检验检测费用。设置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

牵头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农牧局、县卫计局、县商务局

5.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加大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力度,将食品安全核心内容纳入地方政府绩效管理、地方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对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目标绩效考核。

牵头单位:县目标办

6.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建设。完善监管机制,强化监管手段,健全全程监管机制,促进食品安全依法监管、科学监管和有效监管。

牵头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7.落实国家食品产业发展政策。加强政策引导,鼓励支持食品生产企业升级和技术改造,提高食品产业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大力培育食品品牌,发挥其质量管理的示范带动作用。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升级改造,引导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逐步进入集中加工园区、交易市场、店铺等。提高流通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的可控性,发展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加盟连锁、统一配送等现代经营模式,促进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经营业态多元化、规范化和现代化,推动各类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业健康协调发展。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工业开发区管委会、县竹编产业园区管委会、县经信局、县旅游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办、县工商质监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农牧局

(二)监督执法

1.坚持重典治乱,保持高压态势,使严惩重处成为食品安全治理常态。监管部门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要及时立案查办,依法从严从重给与行政处罚。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依法及时移送、立案侦查、提起公诉、判决食品安全领域涉嫌犯罪案件,未出现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情况。把行政处罚情况和刑事案件办理情况作为衡量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司法工作的主要指标。

牵头单位:县检察院;责任单位:县法院、县公安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工商质监局、县农牧局

2.加强过程监管,严格食品安全检查、巡查和抽查,做到依法监管全覆盖、科学监管有痕迹。全面摸清监管对象底数,按照风险分类等级进行现场检查,做到巡查全覆盖。要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巡查方案,对每年全面巡查次数以及风险高、信用等级低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每年巡查次数作出规定。

牵头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3.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隐患排查,建立高效的风险监测信息通报、食品安全问题隐患报告和处置机制。以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农兽药残留超标、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食品广告虚假宣传、伪造生产日期等为重点问题,以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中型商场及连锁超市、城乡结合部、校园周边、景区、车站等为重

点区域,以乳制品、食用油、肉及肉制品、保健食品等为重点品种,深入持久开展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建立落实跨部门、跨区域的案件协查等协调联动机制,强化信息通报,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及时全面查处。

牵头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卫计局、县农牧局、县公安局、县教体局、县工商质监局、县商务局、县旅游局、县交通局

4.加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力度,扩大抽检范围,增加抽检频次,严把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关口。通过日常监督抽检,及时有效发现问题食品。

牵头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5.建立并严格执行问题食品后处理机制,对问题一查到底,确保发现的问题食品得到及时依法处置,行政处罚、责任追究到位。

牵头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6.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生产基地等逐步建立以“三品一标”质量标志、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生产主体开展产品自检或委托检测出具的产地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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