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宣传工作的实施方案(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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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宣传工作的实施方案

X年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已进全面铺开,按照《X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发〔X〕X号)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就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宣传工作事项作如下通知。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要求,以保障全县人民食品安全为出发点,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的方式进行宣传,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履职、企业诚信经营、群众广泛参与的舆论氛围,为创建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平台,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普知识和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目标、意义及工作举措等的宣传,争取社会公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达85%以上;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达90%以上;对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的知晓率达90%以上;对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达85%以上,使食品安全常识和法律法规知识得到普及,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得到提高,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法制观念得到加强,监管人员依法行政和

科学监管能力得到提升,食品质量安全得到保障,形成全社会、全民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宣传形式

(一)举办广场(街头)宣传咨询。

各镇(街)、各成员单位利用广场(街头)到现场受理群众投诉、帮助群众解疑释惑,现场宣传咨询活动还要向群众免费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宣传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法律法规,介绍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能,各镇、各部门要公布投诉和咨询电话,进一步开通和完善投诉及咨询通道。

(二)积极发挥各种媒介组织宣传。

各镇(街)、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本单位的“LED”显示屏、灯箱、宣传牌、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新闻媒介等现代传播手段,通过鲜活的事例、生动的语言、真切的感受、地方特色的表现形式开展宣传,提高宣传的感染力和鼓动性,确保创建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食品安全深入人心、全员参与。

(三)举办食品安全知识讲座或座谈会。

各镇(街)、各成员单位要组织食品安全监管人员、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堂和集贸市场举办者以及食品安全直接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讲座或座谈,加强食品安全政策法规

教育,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为消费者提供安全食品。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镇(街)、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对宣传工作的组织,切实做到有领导分管、有人员办事、有经费保证,周密策划、制定相应的宣传工作方案,确保宣传教育的连续性和实效性,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

(二)把握节点,突出重点。

各镇(街)、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任务(附表1),分阶段有序推进创建宣传工作。要将重点放在群众的获得感上、满意度上,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创建工作带来的明显变化。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综合运用各种宣传载体和形式,面向群众、面向企业、面向社会,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形成宣传工作的活力和合力。

(三)强化考核、增强成效。

县考核办要把开展“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列入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政府督查室要将此项工作开展进行全面督查检查,对宣传工作成绩突出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于工作不力的单位将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各镇(街)、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扎实安排,确保按

时完成任务。

各镇(街)、各成员单位于7月20日前,向县食安办上报本单位宣传方案,8月15日前上报宣传工作影像(照片)资料,8月30日上报宣传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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