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北京户口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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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北京户口
最近补了一下课。
首先企业和学生申报户口的大概流程是这样的:
1,单位申报本年度的户口指标。
各区申报截止时间不同,基本走人事局的在12月前就申报完成,基本是在11月15日前。
2,人事部门审批单位申报的指标。
人事局的基本都在12月底到1月中会下来,也有很牛的企业会更早的;人事部的2月中下来。
会严格控制数量。
需要注意:指标的多少基本只跟公司的规模,行业,性质,纳税等等方面有关,跟学生材料没有丝毫关系。
3,单位、学生正式申报。
此时人事部门根据之前审批给单位的户口名额,再综合考虑学生的情况(专业是否紧俏,是否对口,是否双外)和单位的情况(牛不牛)进行审批。
事业单位部委都通过人事部申请指标,审批也是走人事部,相对好批;私企,民企和外企等通过人事局申请指标,到时也是走人事局审批材料,相对不好批。
在2008年3月初到 4月中旬一般就知道了,最晚不会晚于6月(因为要避开奥运会)。
*关于三方的作用
三方主要两个作用,一是规范公司和学生的行为。
二是户口、转档用。
而实际上第二个作用才是主要的作用,第一个作用是可以通过双方协议(因为学生还不能签劳动合同,所以学生和单位自己签订非劳动合同形式的协议)达到的,而第二个是无法代替的。
因此,如果单位不能解决户口,实际上就没有权利签三方,如果签了,只会让学生浪费申报户口的机会!!!这一点一定要注意!因为如果我们愿意去这个单位A,但又想解决户口,唯一的办法就是挂到其他可以解决户口的单位B,比如自己买户口。
这时候,单位 B必须拿到你的三方才能给你申报户口。
而且不仅如此,就算不找其他在京单位解决户口了,档案户口回家乡,家乡单位也需要和你签署三方呀。
更大的麻烦是:提出不给你办户口却要和你签三方的要求的单位,往往是对应届毕业生就业制度一无所知,所以千万不要给他们,一旦给了,等你发现需要新三方来纠正这件事情的时候学校往往会要求你拿回原三方,而你去向单位要的时候,他们因为不懂,往往以为你要违约,说什么都不给你,那时候就只剩一个字了:“晕!!”
*单位A想给你申报户口,但不能保证申报成功,怎么办?
这时候一定要注意让单位填三方时在审批通过之前不要在三方中填写“单位信息”,这是因为:审批时虽然需要用到三方协议,但此时除个人及学校信息栏外,其他栏,包括单位信息栏,空白即可,也即由单位上报的三方中其实不需要包括它自己单位的信息。
一般正规的做法是,是公司先把你的其他审批材料上报给北京人事局或国家人事部,等“户口接收函”快下来前才会把三方中的“单位信息栏”填完,然后盖上章交给人事局或人事部,这时才完成户口审批。
而如果审批失败,则单位可以将三方立刻退给你,你可以立刻拿这张三方找其他单位申报(比如买户口),而不必去学校重新换一张三方。
学校换一张三方有什么坏处?有些学校不乐意学生换,所以会为难我们,清华的倒不存在这个问题,但没必要多此一举,而且正规的公司应该按规定主动在审批结果没下来之前不在单位信息栏中填写信息。
另外有一点,如果我们在单位A申报不成功,那么之后想再申报户口就会很困难,因为在人事局已经有记录了,其他单位再申报你的信息时可以被认为是“多头
申报”(即同一个人在不同的单位进行申报,即便不是同时申报的,这是严厉禁止的)。
目前了解到考国家公务员和到基层单位就业可能不存在这个问题。
因此,如果一个单位本身很难解决户口,我们不如一开始就跟单位说好只签双方的协议,而把宝贵的三方留作自己解决户口时才用(比如买户口)。
还有一种情况是单位承诺如果单位的在A城市的分公司A不能解决户口的话,可以在B 城市的分公司B给予解决。
这时候单位信息栏也很明显不能填,因为分公司A一旦发现户口审批没有成功,就可以立刻拿着这份空白三方再去分公司B申报。
此时因为A、B两个公司不在同一个城市,不是由同一个人事局审批,也就不存在多头申报的可能了。
*单位不能解决户口,也不想买户口,又想在单位工作,怎么办?
应该办理灵活就业手续,领取回生源地人事局的二分报到证,同时将户档落回生源地。
这样的好处是:首先,你在国家规定的派遣时间内领取报到证,避免将来因种种原因错过报到证办理期限,失去“干部”身份(如果晚了就会落到劳动局,就是工人身份了);其次,你将来有可能按“人才引进”的方式将户口调入实际工作单位所在地,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实际上从06年开始,人才引进在实际操作中已经不审批了,所以如果单位给你人才引进的承诺,基本上是空头支票。
*关于违约
虽然叫三方,你和企业签了之后实际上就生效了,即便学校没签,想违约也要交违约金(其实这时候不能交违约,因为学校没签三方也就没生效,但是是不是叫违约并不重要,关键是能否领回单位手里的三方),因为不交的话单位不会交回三方你也就无法领到新的三方。
另外,如果在上报就业方案后(6月份)再违约,就属于改派,原则上不能再在北京或上海等不便落户的地方落户,学校一般也不喜欢改派。
前面说了其实三方的规范公司和学生行为的作用实际上是次要的作用,但又往往很多企业很在乎,而且很多企业要求学生赶紧交三方,不管是有指标的企业还是最终没有指标的企业,这一是因为公司的HR根本不懂户籍相关的政策,二是因为HR把三方的用处认为是劳动合同签订之前的补充了,想用三方来约束我们违约的情况。
另外,
1,买户口今年大概5W,专业不好的话更贵。
2,最好不要考虑先签约要到户口再违约,可能单位不放档案,很麻烦。
3,07年户口有17000左右,今年因为奥组委要走了2000~3000,以及其他,要少5000,而在京院校毕业生至少26万之多,所以今年很难批。
实际上除了很牛的企业,一般单位都不能保证一定能通过上面的第3关,即可能审批不过关。
去年IT的签baidu的完全专业对口也有审批不成功的。
从水木清华看到的,希望对大家有用。
解释:按照经验,对于非应届生进京的,夫妻一方户口在京,另一方户口调京的操作是相对轻易实现的,但是难度也是应届生的n倍,而且一方户口在京也不是全部的限制条件,还有学历,毕业年限,职称情况,等等限制,不是每个一方户口在京的家庭都符合办理条件的。
请教一下北京户口的问题
由于我先前签约了一个单位,在外地.现在有单位要我,在北京,解决户口.但是说是月底要申报,催得急.我毁约的话,那边至少2周才能把解约的资料寄到我学校,我才能去换新得方协议.大家说我该怎么办啊?
我还是先跟这个单位说,让他等吗?如果过了4月,我还没有签3方,还能解决户口吗?4月底的申报需要3方协议吗?我可不可以先让公司给我申报,等协议来了再签呢?谢谢大家帮忙出个主意
北京今年户口申报时间截止至4月30号.
2.用人单位需要拿三方才能申户口.
建议:1.如果真想毁约,那就催外地那家,不可能需要两周时间这么长.除非他也拿三方去申外地户口了.
2.你是硕士或以上学历吗?如果是,那申户口的问题不大.如果是本科,那么,要考虑的是,户口指标不一定能批下来.户口批不下来,你和北京这边单位签的三方就自动作废.
帮助应届生搞定北京户口,应届毕业生。
2008本科和研究生均可。
只有一个指标,价格再商谈。
有意向请电邮联系:huojiang88@
发信人: hpproc (悲情), 信区: Job
北京市2008年户口政策
各用人单位:
根据北京市关于做好2008年度毕业生接收工作的要求,按照“总量控制,专业对口,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我区将于近期组织开展2008年度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接收工作。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08年3月24日至5月31日。
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每周一、三、五上午
8:30—11:30、下午13:30—17:00受理申报。
二、受理地点
海淀区人事局二层服务大厅毕业生接收窗口
地址:海淀区苏州街乙29号(中关村人才市场)
三、办公电话
业务咨询:62624511(62624515、62625352)转206
软件技术支持:86271619
四、申报程序
用人单位按照下达的控制数,与拟接收的毕业生达成接收意向后,签署《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引进协议书》(详见附件3),并于2008年4月30日前登陆北京市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网络版(网址:(点击进入),使用说明详见系统帮助),注册单位基本信息,选择申报渠道(主管单位为“海淀区人事局”),如实填写毕业生个人信息,详细填报毕业生引进理由(一般不少于200字),经核对确认后,提交海淀区人事局进行复核。
我局复核通过后,提交北京市人事局审批。
市人事局对提交的毕业生数据信息进行审核,对初审同意引进的毕业生名单通过
网络予以反馈。
各用人单位得到反馈结果后,对照名单按要求组织纸质申报材料,于5月31日前由我局报送市人事局复核。
复核合格的,由市人事局出具正式的接收函(一式两份)。
说明:
(1)用人单位在收到市人事局出具的接收函后,可与毕业生签署“三方就业协议”,办理《就业报到证》。
接收函一式两份,一份送交毕业院校就业主管部门留存,另一份待办理落户手续时提交公安户籍部门。
已通过审批而又明确表示不报到的毕业生,由用人单位将其接收函交还我局并附有关情况说明。
(2)如用人单位在2007年11月9日8:30起至2007年11月20日17:30期间,根据《海淀区关于做好2008年毕业生需求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海淀区毕业生信息网络管理系统”成功完成需求填报工作的,则使用“北京市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网络版”时,其用户名和密码与上次使用“海淀区毕业生信息网络管理系统”时的相同。
五、工作要求
1、各用人单位的申报渠道应单一规范,不得多头申报。
按照“谁申报,谁接收”的原则,要求毕业生实际接收单位应与申报单位完全一致,不得以单位上、下级部门或同系统内其他单位的名义申报。
批准引进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户口均应落在用人单位集体户口中。
没有集体户口的单位不具有接收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的资质。
2、各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在下达的本科生和研究生控制数内(控制数可通过“北京市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网络版”进行查询(点击进入)),申报办理接收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
申报材料应真实、齐全,填写规范(所需材料及要求详见附件3)。
凡报送的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不符的,均视为不合格材料,不予上报审批。
3、各用人单位不得同已与北京市各乡镇签订了《聘用高校毕业生担任京郊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劳动合同书》的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
附件:
1、2008年接收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范围和条件
2、2008年北京市接收非北京生源本科毕业生紧缺专业目录
3、2008年海淀区接收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所需材料及要求
注:附件内容详见当前页“相关下载”处。
海淀区人事局
二○○八年三月二十三日
2008年接收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范围和条件
一、引进范围
接收引进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仅限于统招统分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毕业生身份以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毕业院校所在省、市、自治区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签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就业报到证》)为准,其他各类报到证均不能作为毕业生身份的依据。
培养方式为定向或委培的毕业生不在引进范围。
二、引进条件
引进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应届毕业并正常参加2008年就业派遣;
3、成绩全部合格,无补考记录,能按时取得相应学位;
4、接收非北京生源本科毕业生限定于教育部直属院校、其他部委所属院校、中央与地方共建院校及列入“211工程”的地方院校毕业生;双外本科生(即非北京生源、非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的本科生)、独立学院毕业的学生均不在引进范围内;
5、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市区内各高新技术企业,一般应引进硕士以上学历非北京生源毕业生;
6、毕业生所学专业应与接收单位主营业务一致。
其中,本科毕业生所学专业还应符合北京市公布的“2008年北京市接收非北京生源本科毕业生紧缺专业目录”(详见附件2);
7、毕业生原则上应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或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专业英语四级、八级考试)。
参加改革后四级考试的,成绩应在425分以上(含)。
第一外语为其他语种的毕业生,体育类、艺术类毕业生,其外语水平应达到毕业要求(须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8、政府机关单位行政编制内引进毕业生,应取得北京市公务员笔试合格证书,具备公务员任职资格。
附件2
2008年北京市接收非北京生源
本科毕业生紧缺专业目录
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7、建筑工程;
2、机械及自动化; 8、生物医药类;
3、电子科学与技术; 9、化学化工类;
4、临床医学; 10、材料学;
5、通信与信息系统; 11、会计学;
6、市场营销; 12、金融学。
2007年申报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工作要求
一、总体要求
各单位应在市人事局下达的本科生和研究生控制数范围内,申报确因工作需要办理引进接收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
申报渠道规范、单一,不得多头申报。
申报材料要求真实、齐全、规范。
二、申报条件
(一)各用人单位须在教育部直属院校、其他部委所属院校、中央与地方共建院校及列入“211”工程的地方院校范围内,引进紧缺专业本科学历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
市区内单位原则上严格控制双外生的引进。
(二)各用人单位要求按照学用一致、专业对口原则,引进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研究生。
三、申报程序
(一)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经双向选择,达成引进意向后,签署《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引进协议书》(下载地址为),由毕业生准备相关个人材料,向用人单位申报。
用人单位负责审核毕业生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二)用人单位收集相关毕业生材料,报送主管单位人事部门。
主管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审核用人单位申报的材料,确保其规范、齐全。
(三)主管单位人事部门收集各用人单位毕业生信息,按照材料要求,进行汇总,分类分批报送市人事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处。
四、审批时间
2007年3月1日至6月25日(其中3月1日至3月31日主要审批春季毕业研究生)。
五、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研究生
1.《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审批表》一式两份,使用北京市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用人单位版或主管单位版打印,须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分别盖章,经办人签字并署明用章日期;
2.用人单位盖章、毕业生本人签字的《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引进协议书》(复印件);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
4.毕业生已修全部课程成绩单,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
5.毕业生数据信息(xou格式文件,使用北京市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主管单位版填写生成,内容须与审批表完全一致,用软盘或优盘报送)。
(二)本科生
1.《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审批表》一式两份,使用北京市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用人单位版或主管单位版打印,须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分别盖章,经办人签字并署明用章日期;
2.用人单位盖章、毕业生本人签字的《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引进协议书》(复印件);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
4.毕业生已修全部课程成绩单(30门课程以上),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
5.,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复印件。
参加改革后英语四级考试的,为《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报告单》(425分以上)复印件;
6.毕业生数据信息(xou格式文件,使用北京市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主管单位版填写生成,内容须与审批表完全一致,用软盘或优盘报送)。
(三)凡进入北京市国家公务员队伍的毕业生,还须附《北京市应届毕业生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合格证书》复印件。
(四)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毕业生《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证书》或《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证书》、《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报告单》(425分以上)和《北京市应届毕业生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合格证书》原件。
(五)如确属实际工作需要,申报不符合审批条件的毕业生,均应附有专题报告,客观说明情况,由主管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
违约全攻略(合集)
发信站: 天地人大BBS站(Sun Dec 17 00:49:23 2006), 站内
前言:
如果你已经拿到offer,但不是最满意的,而HR却逼着你在尽快签了手中的offer,如果单从个人利益角度考虑(关于道德评判后文有论述),采取骑驴找马的签约再违约模式可能是最佳选择。
如果你准备考虑违约,那么以下文章可能对你有所帮助。
(综合北大、清华、人大bbs关于违约的文章)
学校关于违约的政策:(人大、北大就业办)
学校今年的政策是今年不允许和任何地方的任何一家单位毁约,否则便不能与任何一家北京的单位签约,当然也不能解决户口.也就是学校不会再给你发新的三方,除非得到你已签约单位的书面允许你毁约还有你新的单位的书面同意接收函.
关于违约和留京指标的关系:(北大bbs)
今年不用给学校交违约金,当然公司方面的就要根据规定了的,但是三方协议却只能给你一次,也就是说,比如你和A公司签约了,然后拿三方协议和A公司签了,但是你想毁约,和B公司签,那你就没有三方协议和B公司签了,因为学校不会再给你三方协议了的,除非b公司是西部公司或者军队或者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如果你没有三方协议的话,就不能留京(没有留京指标给你),你还得和B公司协调,说没有三方协议可不可以,三方协议其实影响不大,如果你并不是非要那个户口的话。
具体违约情况参考:(清华bbs)
第一种情况:
===========
就业意向达成,推荐表到公司,还未做进一步处理。
处理方法:
1.先争得公司同意(可能会交适量罚款)
2.然后拿回你的全部材料
3.向学校解释,如果学校要罚款,可以交罚款。
某些特殊的学校可能会有惩罚措施,比如不让留京。
这个是该校的土政策。
违约损失:
这种情况最简单,损失在0k-3k之间
第二种情况:
===========
就业意向达成,推荐表到公司,三方签署,公司还未做进一步处理。
处理方法:
1.先争得公司同意(可能会交适量罚款)
2.然后拿回你的全部材料,包括三份三方
3.向学校解释,如果学校要罚款,可以交罚款。
某些特殊的学校可能会有惩罚措施,比如不让留京。
这个是该校的土政策。
违约损失:
这种情况经济损失稍大,损失在3k-7k之间
第三种情况:
===========
就业意向达成,推荐表到公司,公司已经申报进京指标,还未得到审批。
处理方法:
1.等待审批结果,如果没有审批通过,就从公司拿回你的全部材料,拿到公司承认未能办理你进京手续的证明。
如果审批通过,参考情况四。
2.向学校解释,公司未能成功办理你的北京户口,公司方违约,如果学校要罚款,不要交罚款。
如果已经签署三方,再从学校要新的。
违约损失:
这种情况最不确定,如果没有到情况四,损失0k。
第四种情况:
===========
就业意向达成,推荐表到公司,公司已经申报进京指标,并得到北京市人事局的审批!
处理方法:
抉择吧:
1.和公司摊牌,说不想去他们公司,愿意交适量违约金,请
求公司准许你不去他那里上班,一年之后将户口和档案转出。
本方法代价,交违约金,风险是可能和公司闹翻,他们就是
不放你,或者更黑的可以中止你的户口审批进程,造成死档
和黑户!!!
2.放弃新的机会,老老实实和签约的企业干一年,在这一年
的时间里面,努力和公司领导搞好关系,争取能顺利被放出
来并尽量少交违约金。
违约金至少可以少交一年,闹翻的风
险也小了很多,但浪费一年的时间。
违约损失:
这种情况最无奈,损失20-50k和一年的时间,很亏,还不如
当初就找Hukou我挂靠呢。
第五种情况:
===========
已经到公司上班,在试用期内,想跳槽。
处理方法:
老老实实和签约的企业干一年,在这一年的时间里面,努力和
公司领导搞好关系,争取能顺利被放出来并尽量少交违约金。
违约损失:
这种情况最迷惑人,80%的毕业生这时候会想到查劳动法相关
规定,里面有“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双方不负担责任”的说法。
但这条是没有作用的,政府已经建议企业,不要在应届生的合
同中存在“试用期”的说法,但企业为了少发工资还是沿用这个
说法,但含义已经改变。
应届生的“试用期”和往届生的试用
期完全是不同的概念!应届生的“试用期”除了拿的工资少以外
没有别的好处。
:(
为什么这么不合理呢,Hukou我也知道不合理,但这是个不公平
的市场,供求严重不平衡,应届生就是处于这样不利的地位啊。
这种情况下损失也很大30-50k,也是不如当初就找偶挂靠的。
违约的道德评判:
参考羊城晚报时评《对毕业生毁约不必道德挞伐》
众所周知,目前人才在各用人单位之间流动(俗成跳槽)已经成为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没有人对此提出异议。
事实上,大学生毁约更换就业单位也是一种特殊的流动,所不同的是在职者跳槽是从旧槽跳到新槽,大学毕业生改弦更张则是从新槽到新槽。
虽然形式略有不同,但都是为了同一个个人目标:谋求更好的发展。
大凡在职者跳槽,一般都是骑马找马,并没有时间上的紧迫感,遇到合适的才会改换门庭,当然极少出现未上班先毁约的情况。
而大学生求职,时间紧,压力大,在就业形势又比较严峻的情况下,往往先找一家单位保底,签约难免盲目。
其后又发现相对理想的单位,为了自己的前程有一个更高的起点,毁约也就是不得已而为之了,当然,毁约者要承担毁约的经济责任。
毕竟,大学生同所有的人一样,是理性的人,有趋利避害的天性,有权在法律许可范围内追求自己利益最大化。
可见,大学应届毕业生到岗率低,毁约现象严重,主要是由于大学生求职的特殊性造成的,并不一定是大学生的道德素质、诚信度低于社会的正常水准。
对这种现象,社会各方应该宽容一点,以“了解之同情”视之为正常的人才流动,大可不必对其进行苛刻的道德指责。
当然,用人单位总是有招聘成本的,毁约必然会损害他们的利益。
既然是市场行为,就应该要制订一定的规则来规范双方的行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一方违约了,就要按照市场游戏的规则,就要给予对方一定赔偿,弥补对方的损失。
在这一点上,作为大学生,一定要遵守市场游戏规则,勇敢地承担责任。
不能违约了溜之大吉,逃避责任,使用人单位人财两空,否则,可就真的跌破道德底线了。
如今工作不满一年我想毁约,需要交毁约金吗?签了五年,单位给我落了北京户口,不满一年毁约单位有权将户口打回原籍吗??还有就是北京的档案是不是不满一年不允许从原单位调出?
谢谢各位了
(1)您与单位的劳动关系是何时确立的?如果再08年以前,合同中也约定了违约责任,那么您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即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畸高的可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