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年来我国农村三种土地制度的比较【可编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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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土地制度演变及当下改革路径探析

中国土地制度演变及当下改革路径探析

理论研究商品与质量2012年7月刊72中国土地制度演变及当下改革路径探析□刘鹏1李显勇2(1浙江财经学院;2山东省东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土地制度按其基本涵义,在概念上可以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

广义的土地制度,是指:一国人地关系中人与人关系的法定结合形式,通常包括地权制度与土地产权关系及政策、土地金融制度与土地金融政策、土地税制度与地税政策等主要内容。

狭义的土地制度,则专指因利用土地而发生的土地产权关系,即地权关系,在我国一般称之为土地所有制或土地所有关系的总和,其内容包括土地所有权制度、土地利用(使用经营)权制度、上地租佃(赁)制度、土地抵押制度、土地管理权制度。

总之,地权制度涉及的内容应是土地制度构建的核心。

土地制度是一个动态的概念,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衍变,本文着重讨论农村的土地制度,因为中国传统上是农耕社会,自中华文明的开端起时至今日,历经数千年,农村的土地问题始终是国家的首要问题。

一、新中国成立前农村土地制度变迁(一)原始社会时期的农地制度在夏王朝建立之前,我国经历了数十万年的史前阶段。

依照世界历史的惯例,这一阶段的人类社会大致经历了原始群时期和氏族制度时代。

在原始群时期,实行原始群土地公有制,土地供群落成员共同利用。

进入氏族制度时期后,形成了土地氏族公社内部公有制。

与原始群时期相比,各氏族(部落)之间的土地占有观念大大增强;(二)奴隶社会时期我国农地制度就土地所有制而言,奴隶社会实行的是土地国有制,作为基本生产资料的土地连同奴隶本身都隶属于奴隶主。

就土地使用经营制度而言,在奴隶社会,奴隶主及其臣属直接驱使奴隶集体耕种,各级奴隶主对分封所得的土地与奴隶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但可以世代继承,从而成为氏族私有财产。

最为典型的土地使用制度就是井田制。

在"井田制"下,耕地分为"公田"和"私田",但不管是共同耕作的"公田"还是各个家庭耕种的"私田",都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

来我国农村三种土地制度的比较

来我国农村三种土地制度的比较

来我国农村三种土地制度的比较来我国农村三种土地制度的比较l农地制度,不仅影响农业,而且影响全局,是经济社会制度的基础。

l不触动旧制度,在旧制度的框架内修修补补改来改去,办法再多,声势再大,也无法改变制度扭曲形成的难题。

l今天农民不愿意经营土地,比起二十年前的农民不愿意干活更可怕。

不愿意干活影响的是农民眼前的“吃饭”;不愿意经营土地危害的是农民长远的“饭碗”与生存。

l下一步的改革,应属于恢复性改革,是农地制度改革的“半拉子”工程的继续建国以后,围绕农村土地归谁所有和由谁经营这两个问题,我们实行过三种土地制度:即:土地改革后的农民所有、家庭经营的制度;农业合作化后的集体所有、集体经营的制度;和改革开放后的集体所有、家庭经营的制度。

这三种土地制度都曾像电脑软件一样,决定和影响了农民的行为,决定和影响了“三农”的状况乃至国运的兴衰。

一、建国后农村实行的第一个经济制度,就是农村土地农民所有、家庭经营的制度,即新的土地私有制。

它确立了农民有产者的经济地位,是农民的第一次大解放建国前夕在解放区、建国初在全国范围内,农村实行了土地改革。

土地改革的成果是废除了旧社会的土地私有制,形成了新的土地私有制即农村土地农民所有、家庭经营的制度。

新的土地私有制,起到了立国安邦、开国定天下的历史性作用,昭示了赢得农民得天下的道理。

新的农村土地私有制一举奏效,它改善了农民的经济地位,转变和坚定了农民的政治态度,从而赢得了农民,赢得了战争,取得了政权。

《共产党宣言》中有一句名言:“共产党的理论如果用一句话概括,就是消灭私有制”。

新中国成立后,在农村实施的第一个大的经济制度,正是农地私有制。

可见当时党的最高层决策层争取农民夺取政权第一、意识形态第二的务实精神。

新的土地私有制,是加快农民家庭经济成长发育的制度。

土地改革后大量的史料显示,在建国以前实行土改的老解放区,建国初就出现了贫农数量逐渐缩减、中农数量逐渐增加的“农村中农化”现象。

第三讲 农村改革和农村的土地制度

第三讲 农村改革和农村的土地制度

农业生产的两个突出特征:
生产过程是与动植物的生命过程合二为一 受到气候等非人力所能控制又变动不居的 日照,降水, 日照,降水,气流等地球自然过程的极大 影响
农业生产活动主要由受雇劳 动者进行, 动者进行,有效激励的问题很难得 到解决,而交给家庭解决, 到解决,而交给家庭解决,问题就 简单多了. 简单多了.
律关系的总和, 律关系的总和,其核心是土地经营形式问题
第三,土地使用制度,是关于土地经营使用和土地产权的转移, 第三,土地使用制度,是关于土地经营使用和土地产权的转移,让渡的经济法
新中国土地制度的演变:三阶段
1.土地个体私有化阶段 2 .集体所有,统一经营阶段:
互助组——合作社——人民公社
3 .集体所有,双层经营阶段
家庭承包经营制的迅速普及 家庭承包经营制的经济效果及影响
农业生产责任制三种最主要的形式: 农业生产责任制三种最主要的形式:
"包工到组":是集体经济内部的一种劳动组织和计酬方式. 包工到组" 是集体经济内部的一种劳动组织和计酬方式. 包工到组
它的基本做法是:生产队将规定了时间, 它的基本做法是:生产队将规定了时间,质量要求和应得 报酬的作业量包给作业组,并根据承包者完成任务的好坏 报酬的作业量包给作业组, 给予奖励和惩罚. 给予奖励和惩罚. "包产到户":要点是改变了对劳动的考核方式,由直接 包产到户" 要点是改变了对劳动的考核方式, 计量作业量改为通过产出计量劳动的数量和质量. 计量作业量改为通过产出计量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它的基 本做法是把规定了产出要求的土地发包给农户经营, 本做法是把规定了产出要求的土地发包给农户经营,包产 部分全部交给生产队, 部分全部交给生产队,超产部分全部留给承包户或由承包 户与生产队分成. 户与生产队分成. 包干到户"意味着农业经营方式的根本改变, "包干到户"意味着农业经营方式的根本改变,由集体经 营改为家庭在承包(承租)来的土地上经营. 营改为家庭在承包(承租)来的土地上经营.它的基本做 法是:作为土地所有者的集体(一般由村委会代表) 法是:作为土地所有者的集体(一般由村委会代表)按人 口或按人口和劳动力将土地发包给农户经营; 口或按人口和劳动力将土地发包给农户经营;农户按承包 合同完成国家税收,统派购或合同订购任务, 合同完成国家税收,统派购或合同订购任务,并向生产队 上缴一定数量的提留,用作公积金和公益金等, 上缴一定数量的提留,用作公积金和公益金等,余下的产 品全部归农民所有和支配. 品全部归农民所有和支配.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土地制度的变迁及其发展趋势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土地制度的变迁及其发展趋势
制度 的变 迁 进 行 梳理 , 可 以看 出其 中的成 功 经验 及 其 不足 的 根 现, 此文件虽然没有从法律高度明确承认土 地可以进行流转,
源所在, 为新时期我国农村土地制度 的改革提供一些参考, 从 但它 是第 一次 从 制度 上对 土 地 流传 有 所支 持 , 推 动 了我 国土 地 而为 实现我 国农村经济的繁荣以及全面建 设小康社会 做作 出 流转制度 的孕育萌芽。 1 9 8 8 年, 在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
产承 包 责任 制 的 向前 发 展 。 1 9 8 0 年, 我 国正 式 颁 布 了 《 关 于 进 在十 七 届三 中全 会 中所 通 过 的 《 中共 中央 关 于推 进 农 村 改革发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步 发展 和 完 善我 国农 业 生 产 责任 制 的几个 问题 》, 从 法律 制 展若 干重大 问题的决定》在保持原有农村土地制度基本政 策
我国改革开放真正的起点是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开始的。
转让” 。 这不仅从法律层面上承认了农村 的土地流转制度 , 还
给予农村土地 流转制度的实施以法律上 的保 障。 1 9 9 3 年 的中
1 9 7 8 年安徽省风阳县 小岗村 的1 8 户农 民实行分 田单干、 包产到 共中央十四届三中全会更进 步地完善了 农村土地流转制度 , 户, 从此掀开了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新篇章, 也掀开了我 在保持土地公有的前提下, 可以允许土地的有偿转让。 在2 0 0 3 国改革开放历史 发展 的新篇章。 如果说小岗村的1 8 户农民实行 年所颁布 的 《 农村土地 承包法 》 又 以法律的形式规 定:“ 通过 分田单干、 包产到户只是家庭联 产承包责任制 的一种 尝试 , 那 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 采取转包、出租 、 互

乡村地区土地承包法释义(经典编辑版)

乡村地区土地承包法释义(经典编辑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释义主编:胡康生(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副主编:王胜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主任)贾东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副主任)撰稿人:孙礼海郝作成杨明仑石宏赵向阳严冬枫何山姚红李倩李文阁段京连王瑞娣水淼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家庭承包第一节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节承包的原则和程序第三节承包期限和承包合同第四节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第五节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第三章其他方式的承包第四章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释义】本条是对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立法目的和立法根据的规定。

家庭承包经营是我国农民的一个伟大创举。

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改变了人民公社的生产经营方式和计划经济模式,初步构筑了适应我国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新经济体制框架。

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成为我国农村的基本经济制度。

家庭承包经营是在坚持土地等生产资料集体所有的前提下,把土地使用权承包给农户,确立了家庭经营的主体地位,赋予了农民充分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家庭承包经营和集体统一经营是相互依存的统一整体,家庭承包经营是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一个经营层次,是农村集体经济的一种有效经营方式。

农民通过承包本集体的农村土地,得到的是对农村土地的使用权,也就是我们现在所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中体现在农民对所承包的土地有了经营自主权、收益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

农民可以根据市场的供求关系,自主地组织生产,打破了过去那种高度集中的计划经营方式;农民在依法纳税和交纳承包费之后,其他收益都归自己所有,由自己自由支配,打破了过去那种“大锅饭”式的分配方式。

多劳多产能够多得,农民得到了实惠,激发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带来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巨大变化。

农村土地制度

农村土地制度

农村土地制度简介在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是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

土地制度有助于农村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农村土地制度的变革对于农民的生活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

1. 农村土地制度的历史演变1.1 旧时代的土地制度旧时代的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是封建制度的产物,土地主要由地主所有,农民只有土地的使用权。

土地所有权集中在少数富有者手中,农民只能出租或交租给地主,形成了农民地位低下、生活困苦的局面。

1.2 新中国建立后的土地改革新中国建立后,土地改革成为了重要的任务之一。

土地改革的核心是实现土地所有权的归农民所有,农民获得了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这使得农民真正成为了土地的主人,改善了他们的经济地位和生活条件。

2. 当代农村土地制度的现状2.1 农村土地承包制度当前,中国农村土地承包制度已经建立并得以有效实施。

根据土地承包法,农民可以通过长期承包、经营和使用土地,从而获得相应的经济收益。

土地承包制度的确立为农民提供了稳定的土地使用权,并鼓励他们进行农业生产,从而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2.2 农村土地流转和市场化经营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农村土地的流转和市场化经营逐渐成为现实。

土地流转使得土地资源可以更有效地利用,促进了农村现代农业的发展。

市场化经营则鼓励农民通过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形式进行集约化经营,提高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

3.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挑战与机遇3.1 土地集中度仍然较高尽管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但土地集中度仍然相对较高。

一些地方存在土地闲置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推动土地集约化和流转。

3.2 农村土地权益保障有待加强在农村土地流转和市场化经营过程中,农民的土地权益保护仍然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需要建立健全的制度安排,确保农民的土地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3.3 农村土地资产经营与农业现代化的矛盾在现代农业发展过程中,农村土地资产经营与农业现代化之间存在矛盾。

在土地利用中既要保护农村土地资源,又要发展农业现代化,需要找到合理的土地利用方式,推动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农村工作的农村土地制度创新与改革

农村工作的农村土地制度创新与改革

农村工作的农村土地制度创新与改革近年来,中国农村工作在土地制度改革方面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

本文将从以下十个方面展开回答写作,分析农村土地制度的创新与改革。

第一,土地承包制度的改革。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实行了土地承包制度,这一制度鼓励农民参与农业生产,并激发了他们的生产积极性。

然而,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流动的增加,土地承包制度面临着许多问题。

因此,农村土地制度需要进行创新与改革,以适应新形势下的农村发展。

第二,土地流转制度的创新。

土地流转是指土地的权益转让和使用权转让。

改革开放以来,土地流转制度得到了加强和完善,为农民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参与农业生产。

随着土地流转市场的发展,许多农民可以通过租赁或出售土地来获取额外的收入,提高了农民的获得感。

第三,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制度的创新。

土地确权是指将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进行登记,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

土地确权登记制度的创新是改革农村土地制度的重要举措。

通过土地确权登记制度,农民可以明确自己的土地权益,避免土地纠纷的发生,同时也为农村土地的流转提供了依据。

第四,农村土地资源节约利用的创新。

随着农村工作的发展,土地资源面临着严重的压力。

因此,我国农村开始实行土地资源节约利用的政策,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和管理,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减少农地面积的浪费,保护农村生态环境。

第五,农村土地扶贫政策的创新。

我国农村贫困人口众多,土地扶贫是农村工作的重要任务。

为此,农村土地扶贫政策不断创新。

通过发展农村产业,提供土地承包和流转的支持,鼓励贫困人口参与农业生产,提高其收入水平,实现脱贫攻坚目标。

第六,农村土地经营体制的创新。

传统农村土地经营体制存在着农民分散经营、规模小、效率低等问题。

为了提高农村土地的经营效益,我国农村开始实行农村土地经营体制的创新,推动农村土地大规模经营和集约化经营,提高农村劳动生产力。

第七,农村土地资本化经营的创新。

传统农村土地经营主要以农产品流通为主,农民的土地资本化程度较低。

建国初期党领导的土地改革综述

建国初期党领导的土地改革综述

建国初期党领导的土地改革综述摘要新中国成立之初,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任务在当时还没有彻底完成,工业化水平还比较落后,所以我们首先做的就是进行经济建设,恢复国民经济。

面对当时农民的强烈要求、国家工业化迫切需要得到建设和新生政权的巩固等现实问题,根据当时中国的国情并积极汲取以往土地改革的经验,中国共产党继续进行土地革命,采取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保存富农财产和区别对待地主的政策。

到1952年底,彻底废除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建立了农民土地所有制。

这次土地革命解放了农村生产力,调动了农村各阶级的生产积极性,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政权,为我国的工业化建设奠定了物质基础,对于我们今天的农村改革有非常深刻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建国初期;土地改革;党的领导新中国成立之初的土地改革在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土地运动史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这次土地改革可以说是中国历史上改革中包括的人数最多的,各阶级主动参与的,政策和方针都相对比较严密的,整体运作过程比较平稳的土地革命。

建国初期的土地改革是中国由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的必不可少的步骤一步,它彻底地颠覆了旧中国极其不合理的封建土地制度,对当时的中国社会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也对今天的农村建设有重要的意义在新中国成立之前,那时候的土地制度是非常不合理的,这种土地制度导致了近代以来我国被帝国主义侵略和压迫、很长时间处于贫困和落后的状态,是我们国家实现站起来、富起来、强起来的基本障碍。

农民群众的对于土地的强烈要求、中国社会发展进步的需要、新生人民政权巩固的需要,使农民取得对土地的所有权就成为建国之后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一项中心任务。

历史上一切重大的社会变迁和政治变迁归根结底都是经济利益的矛盾和斗争引起的。

一、土地改革中的国家政策农民问题是中国革命的中心问题,而土地问题是农民问题的核心。

我党在科学分析当时中国国情,抓住建国初期的主要矛盾,反映广大农民的愿望,自觉适应当时中国社会发展进步的需要,主张调动社会的一切积极力量,组成反对封建土地制度的土地改革路线。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演变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演变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演变 [摘要]改革开放的三十年,也是中国共产党不断推进农村土地制度创新的三十年。

本文解读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出台的背景,全面介绍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历史演进过程,旨在总结其经验,从而探出一套适合我国现阶段农村实际的土地制度。

其经验主要有: 土地制度的改革,必须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使制度内的农民受益; 必须尊重农民的创造性选择; 必须循序渐进,建立健全多层次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关键词]农村土地制度变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历史经验2008年是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周年,这三十年,也是中国共产党不断推进农村土地制度创新的三十年。

三十年来,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成功转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发挥了巨大的制度效应,它极大的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彰显了中国农民的创造力,可以说,中国农民创造了世界的奇迹:用世界上7%的土地养活了22%还多的人口。

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出台的历史背景改革开放前,我国农村实行的是人民公社的“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土地的集体所有制,它是伴随着上世纪50年代后期农业合作化运动和“大跃进运动”而诞生的,这种土地制度规定了我国农村土地是以生产队为基本所有单位,是以土地的集体所有为特征的,在当时生产力水平有限的国情下,这种集体所有的土地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引导农民改变农业落后面貌的唯一的正确的制度选择。

其在实施的20年间, 确实比那种“个体的、分散的、落后的建立在个体私有制基础上的小农经济”有活力,为国家完成工业化原始积累,为了适应国家当时优先发展重工业战略的历史过程中做出的不可磨灭的贡献。

1978年国家初步工业化的目标已经顺利实现,工业化原始积累已经完成,人民公社制已完成了其应有的历史使命,其弊端也日益暴露。

人民公社制本质上是高度集中的“政社合一”体制,由于受到“左”的指导思想影响,强调提出合作化运动高潮的到来,强行在全国建立高级农业合作社,并建立以“一大二公”为特点的人民公社,实行统一核算、统一分配、统一安排生产、统一调配劳力,彻底废除农村土地私有制,彻底剥夺农民对土地的私有权,从而使土地乃至农民的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等都属公社共有,由公社统一经营。

中国的土地制度

中国的土地制度

中国的土地制度中国的土地制度是指中国国土上的土地资源所归属、使用、管理以及流转等问题的一系列规定和制度安排。

土地作为一项重要的生产要素,对农业、工业、建设等各个领域都至关重要,因此土地制度对中国的经济、社会以及农村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中国的土地制度经历了从封建地主制度到社会主义公有制再到改革开放后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演变。

在中国历史的封建时期,土地主要被统治者及地主阶级所垄断,农民没有土地所有权,只能依附于地主耕种土地,劳动成果被剥削。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土地改革成为新中国的一项重要任务。

通过土地改革,农民获得了土地的所有权,土地实行集体所有制,并建立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形成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土地制度。

然而,在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的土地制度再次发生了变革。

1982年,中国颁布了土地管理法,土地实行四级所有制,即国家、集体、农民个体经济和其他组织。

这意味着农民可以租用、出租、流转土地,并通过土地经营权的转让等方式实现土地资本化、流转、经营,从而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来源,促进了农业现代化的发展。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中国的土地制度改革也越发重要。

城市化带来了大规模的土地征收以及城市扩张之需。

中国政府对土地征收补偿政策进行了多次调整,为保障农民利益,确保土地征收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同时,中国国家对土地的流转和使用也加强了监管和规范。

然而,中国的土地制度改革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和挑战。

首先,土地承包期限问题。

在中国,农民承包土地的期限较短,不足以保证农民长期持有和经营土地。

这限制了农民进行持续的农业发展和投资。

其次,土地流转问题。

由于土地利益的不均衡和农民对土地的保守态度,土地流转难度较大。

大量农村土地闲置,无法有效利用。

此外,还存在土地权属不清晰、征地补偿不充分以及土地利用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等问题。

为解决这些问题,中国政府提出了一系列政策和改革举措。

首先是延长土地承包期限,保障农民的土地经营权稳定和长期性。

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发展及完善【论文】

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发展及完善【论文】

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发‎展及完善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发展‎及完善‎摘要:‎“三农”问‎题的关键在于‎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完善。

‎由于我国现行‎法律上的冲突‎、理论上的匮‎乏和行政权的‎滥用,致使农‎村产权主体缺‎失、农民利益‎难以有效保障‎。

我国应完善‎农村土地权利‎体系和保障机‎制,并对农村‎产权组织予以‎重构。

‎关键词:‎‎土地产‎权、农民土地‎集体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村民委员‎会土地产权‎是指权利人在‎其权利存在的‎土地上,为实‎现其利用土地‎的目的,分别‎依法行使其权‎利时对土地的‎用益、流转、‎管理权。

确立‎土地产权制度‎,明晰土地产‎权权利内容,‎在调整土地法‎律关系上有其‎重要作用。

目‎前在我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被称为‎“三农”问题‎,它关系到农‎业的发展、农‎村的稳定和农‎民的切身利益‎。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这一问‎题日益凸现出‎来。

解决这一‎问题的核心是‎农村土地制度‎的完善。

我国‎应完善农村土‎地权利体系和‎保障机制,并‎对农村产权组‎织予以重构。

‎‎一、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发展新中国‎成立以来,随‎着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国家围绕土地‎使用制度等土‎地问题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探索,建立了‎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土地制度‎。

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是一‎个不断发展、‎不断创新的过‎程。

50年代‎初期实行土地‎改革,实现了‎农村土地从封‎建地主所有制‎向农民所有制‎的转变;50‎年代中期进行‎初级农业合作‎化,农民以土‎地入股初级社‎分红,实行的‎是农民所有、‎初级社集体经‎营的土地制度‎;50年代中‎后期至70年‎代末期进行高‎级农业合作化‎和人民公社化‎,农村土地制‎度由农民所有‎、集体经营转‎变为集体所?‎小⒓ 逋骋痪‎ 2] ‎自1978年‎秋起,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经历了农‎民自发到国家‎逐步承认的过‎程,最终在1‎984年基本‎完成在全国范‎围内的推行。

土地承包经营权种类即承包方式包括家庭承包和以其他方式承包

土地承包经营权种类即承包方式包括家庭承包和以其他方式承包

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土地作为农业最基础的生产资料、农村最重要的资产和农民最具保障的财富,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作用巨大,土地流转也是新农村建设中的重点话题。

农村土地使用权主要表现为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流转是指在农户与集体间的承包关系不发生变化的前提下,承包者把有限的使用权转让给他人并收取一定转让费的行为。

目前土地流转存在土地臵换、出租承包、农户退包集体转让、委托转包、集体反租转包和股份合作制等多种流转形式;土地流转范围逐渐从以耕地为主逐步扩大到林地、草原、水面等整个农用土地;土地流转主体呈现多元化。

总得来说,流转呈现规模化的趋势,为乡村旅游和其他关联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但农村土地流转目前仍缺乏法律法规上的依据,形势还不明朗,在实际运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操作程序不够规范;中介服务组织、监管组织不健全;基层政府认识不清,过于保守或粗暴推进工作;“圈地运动”升级损害农民利益等。

要改变这些现象,除了对应上述问题,落实中央土地政策、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法律政策机制、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市场体系外,还应该广泛的开展教育,尤其是对基层干部和农民,推进土地流转健康顺畅进展。

对企业来说,最难解决的就是土地的问题,而通过房地产模式直接解决,是决对行不通的,必须通过一整套方案来解决,对上要让政府满意,对下要让农民也参与进来,通过旅游产权的手法、旅游运营的思路,实现突破。

我们必须注意的是,社会主义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国土资源是及其重要物质基础,需要充分运用国土资源政策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同时也要坚持实行最严格的国土资源管理制度不动摇。

土地承包经营权种类即承包方式包括家庭承包和以其他方式承包,区别在于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不同。

一、家庭承包:又称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家庭承包、内部成员承包经营,是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据其成员权以每个农户家庭成员为生产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作为承包方对集体土地进行占有、使用、收益的一种经营形式。

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演变特点与递进目标

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演变特点与递进目标

农村土地制度变迁总体上突出了实践性 ,体现 了 前瞻 』 反映了适变性 , 生, 在朝确保农 民充分而有保 障的 土地承包经营权方 向迈进的 同时 ,留下 了巨大的创新 空问。 当不 同时期农村土地制度暴露 出问题时 , 就进行 迅速地 纠正和完善 ,将基本原则 的稳定性与实 际问题 的灵活解决相结合 ,以能体现规律性 的大范围的事实 性的粮食 统购定购政策 、 地方 强制性 的农业产业结构 为依据 , 农村土地制度变革突出解决 问题 , 同时超越意 调整措施 、 强制性 的资 源汲取政 策 ( 农业 税和 三提五 识形态的束缚 , 了进一步深化改革 的通道 。 留足 统) , 等 这些都严 重影 响 了土地 权益充分 而有效 的保 ( ) 三 筑基 孕 育嬗 变 障; 三是 在土地 承包方 面 , 民土地承包 经营期 经历 农 土地制度变革并非 空穴来 风 , 非凭着本本进行 更 了不 断延长 的过程 , 土地变更也 经历了从 频繁调整转 教条想象 , 土地制度在通 过其 他相关 制度的交错互补 为不许 随意调整 的争议和 明确 的过程 。 当前土地政策 中加 以完善 , 同时根据社会 经济的发展需要和创造的 和法规 已逐 渐 明确 了农 民充分 而有保 障的土地 权益 条件逐步展开 ,这就是通过不 断发育农 业市场主体 ,
一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农 村 土 地 制 度 的 演 变 特 点
演进 的基本原则 , 民选择是决定农村 土地 制度的根 农 本 因素 。 响农村土地制度变迁 的大背景是“ 影 三农 ” 转 型, 在这 种情况下 农 民对土 地具有 特殊 的感 情 , 即有 食 之无 味 、 弃之可 惜 的鸡肋 感觉 。 地对农 民也具有 土 特殊的意义 ,土地既是农 民现 阶段生存 的基本依赖 , 又不是在 开放条件 下继续发 展 的普 遍源泉 。总体来 讲 ,广 大农 民对 拥有土地权益 的愿望还是强烈 的 , 但 是 积极争 取的行动并不强 , 他们现在还是处 于被动接 受 的阶段 , 这主要是传统集体土地制度对农 民观念根 深 蒂固的负面影 响 , 特别是在现行人地 比例约束条件 下 的土地 实际功效影响 了农 民的意愿和行为选择 , 过 于超前 的改进显 然是不符合实际 的, 因此政策跟着农 民的选择走是上策 。

近百年来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历程、评价及经验(1921~2021年)

近百年来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历程、评价及经验(1921~2021年)

近百年来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历程、评价及经验(1921~2021年)杨秀琴(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广东广州 510610)摘要:梳理了我国近百年来农村土地所有制经历的三次大变革,具体地阐述了各个不同时期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指出新中国建立征程中和国民经济初步恢复期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具有非常明显的正效应,直接助推了新中国的建立和国民经济的恢复性发展,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形成了较稳定的农村土地利用管理制度,但改革有较大的优化空间,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则在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农业生产力、推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并总结了近百年来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经验,认为注重改革的动态性、适宜性、差别性及系统性等是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成功经验。

关键词:农村土地制度;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评价;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经验1 近百年来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历程1.1 新中国建立征程和国民经济初步恢复期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1921~1956年)1921年建党之初,中国共产党在共产国际的帮助下,初步讨论了开展土地革命的必要性,认同了共产国际的建议,即把土地革命和农民问题放在首位,没收地主土地,无偿分配给农民。

但因当时党内的个别领导人犯了右倾错误而未能及时开展土地革命。

国民大革命失败之后,中国共产党深刻地认识到进行土地革命的重要性与迫切性,正式走上了土地革命的道路,以打破封建土地所有制,让农民拥有土地为基本的历史任务,并基于各个时期的具体需要制订了内容各有所重的土地制度。

1.1.1 土地革命时期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中国共产党在井冈山建立革命根据地之后,领导根据地人民积极开展土地制度改革实践,并制订了一系列土地政策。

第一,中共五大通过了《土地问题议决案》(1927年),明确了土地问题的意义,初步将取消土地私有制度、实行土地国有化、让农民平均享用地权作为土地制度改革的基本内容和目标。

第二,制订了《井冈山土地法》(1928年),明确否定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实行“没收一切土地归苏维埃政府所有”的规定,并实施“主要以乡为分配单位”、“以人口为标准,男女老幼平均分配”的土地分配政策。

土地改革[5篇范文]

土地改革[5篇范文]

土地改革[5篇范文]第一篇:土地改革共产党历次土地改革第一次是抗日战争时期(1941年),实行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的土地政策。

意义:减轻了地主的封建剥削,改善了农民的物质生活,提高了农民抗日和生产的积极性,有利于联合地主一致抗日。

第二次是人民解放战争时期,1947年,中国共产党召开全国土地会议,决定在解放区进行土地改革,制定了《中国土地法大纲》。

大纲规定:没收地主土地,废除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按农村人口平均分配土地。

在土地改革中,中共贯彻依靠贫农,团结中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发展农业生产的土地改革总路线。

意义:这种土地政策极大地激发了农民革命和生产的积极性。

为了保卫胜利果实,翻身农民踊跃参军,积极支援前线。

农民的支持,成为解放战争迅速取得胜利的一个可靠保证。

第三次是新中国成立后巩固政权的斗争时期,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阶级的土地所有制。

为减少阻力,孤立分化地主阶级,以利于稳定民族资产阶级,早日恢复发展农村经济,实行了经济上保存富农经济,政治上中立富农的政策.意义:1.1952年底,全国土改基本完成,3亿多无地或少地的的农民分到了土地;2.彻底废除了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彻底改变了农村的生产关系,促进生产力;3.广大农民成了土地的主人,在政治上经济上翻了身;4.农村生产力得到解放,为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国家工业化开辟了道路;5.进一步巩固了工农联盟和人民民主专政;6.摧毁了美蒋反动集团的社会基础;7.大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农业生产活动迅速恢复和发展,为国家的工业化建设准备了条件。

第二篇:土地改革第3课土地改革《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的公布原因:见书P12颁布时间:1950年内容:废除封建土地制度,建立农民土地所有制实施:分批进行,没收地主土地,分给无地或少地农民,地主也有份地结果:1952年底全国大陆基本完成,农民获得解放(除部分少数民族地区)意义:㈠摧毁封建土地制度,地主阶级被消灭;农民翻身,得到土地,成为土地的主人㈡人民政权更加巩固㈢大大解放农民生产力,农业生产获得迅速恢复和发展,为国家的工业化建设准备了条件练习: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土地改革的意义(C)A.废除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土地制度B.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使农业生产迅速发展C.建立了土地的公有制D.农民翻了身,成为了土地的主人第三篇:土地改革第3课土地改革讲学稿执笔马永审核杨瑞蕾2010-3-6教学目标知识与能力1.掌握新中国建立后土地改革的背景、土地改革的政策、过程和结果。

关于土地整治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可编辑版】

关于土地整治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可编辑版】

关于土地整治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土地整治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根据会议安排,我向本次会议报告全省土地整治及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贵州省属于典型的内陆岩溶山区,是全国唯一没有平原支撑的省份。

据201X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全省农用地22亿亩,占土地总面积的84.04%;建设用地913.5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3.46%;未利用地3301.5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5%。

全省土地利用率为87.5%。

全省耕地面积 6831万亩,占农用地的31%,占土地总面积的26%,人均耕地面积1.6亩。

全省五千亩以上的集中连片耕地仅有165块 175万亩,占全省耕地的5%;全省25°以上的坡耕地1227.76万亩,占耕地面积的17.94%。

人多地少,宜农土地后备资源紧缺,人地矛盾突出是我省的基本省情。

近几年来,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的监督指导和国土资源部的大力支持下,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

坚持把保障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保护资源作为第一责任。

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不断强化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规范促进土地整治,大力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全面推进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利用,守住了耕地“红线”,增加了有效耕地面积,提高了耕地质量,改善了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条件,支撑了我省农村粮食基本自给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推动了全省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建设,为加快实现贵州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后发赶超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主要做法和取得成效建立健全法规制度,促进土地整治不断规范。

201X年3月1日,《贵州省土地整治条例》正式施行,成为全国第一部土地整治的地方性法规。

同时,先后制定了《贵州省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管理办法》、《贵州省基本农田划定实施细则》、《贵州省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利用方案》、《贵州省新增耕地指标管理办法》、《贵州省土地整治从业单位备案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贵州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贵州省土地整治项目标识、标志牌制作规范》、《贵州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等一系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我省土地整治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不断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半个世纪的农村制度变迁_温铁军

半个世纪的农村制度变迁_温铁军

半个世纪的农村制度变迁新中国50年,我国农业与农村经济持续增长,农业生产能力大幅度提高的一个重要标志是农业主产品供需基本可以保证总量平衡。

大多数农产品的人均占有量达到或超过世界平均水平。

尤其是在人口增长翻番、人均耕地面积相应减少了一半的情况下,仍实现了粮食产量翻番:分别从1949年的410亿斤/4.5亿人,增加到近年来的1万亿斤/12.6亿人。

另一方面,近年来农业不断大丰收导致了农产品的销售困难,种植业从过去所说的低效益,演变成“负效益”。

乡镇企业增长幅度和吸纳农村过剩劳动力的能力连年下滑,农民收入又出现了连续负增长。

不仅造成基层政府税费征收困难,乡村组织因此大量负债,而且由于占人口70%的低收入农民滞留在自给自足的传统乡村,使“大中国、小市场”的矛盾突出,拖住了“扩大内需”刺激国民经济增长的后腿。

考察中国农村发展,我们注意到,这50年也是其出现比较显著的制度变迁的特殊历史阶段。

当把50年的农村经济制度的形成与演变,与国民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时,也许能够分析其演进过程中某些规律性的东西。

1.三次土地制度变革与农业现代化纵观建国50年,我们都会清晰地看到,以农民为主体的、以按社区人口平均分地为实质内容的农村土地制度变革已经进行了三次:第一次是1949~1952年的土改,第二次是1978~1982年的“大包干”,第三次是1997~1999年落实“30年不变”的延包政策。

每次间隔不过20~30年,也就是大约一代人。

这就难免使人困惑:假如外部条件难以改变,我们能否走出这样“二、三十年再来一次”的恶性循环?而且,在这50年间,农村人口从4亿增加到9亿,人均耕地面积相应减少了一半多。

结果是:人地关系越紧张,土地承担的对农民人口的社会保障功能就越大于生产功能,也就越得体现公平原则———按人均分。

中国农地通过这样几次按人均分之后,终于全面“福利化”了。

而当土地这个农业第一要素成了9亿农民的福利基础、并被各种长期政策固定下来之后,人们却发现政府与高度分散的、细碎的、兼业化的小农经济之间,几乎无法进行交易,也难以有效管理。

中国农村土地现状

中国农村土地现状

第一节中国农村土地现状一、我国现阶段农村土地产权状况1、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确立及评价建国以来,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经历了重大的变革,以195年农村推行高级生产合作社为分界点,经历了农民土地所有制与土地集体所有制两个阶段。

以农民土地所有制为基础的农民个体经济,是对土地以及其他生产资料私有属性的承认,使劳动者的身份同各项基本的生产资料以及劳动成果直接的结合在一起,激发了个体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这一土地制度的形成,与土地改革后我国农村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是相适应的。

然而这种分散经营的小农经济,在农业生产中遇到了巨大的困难,生产的社会化与专业化程度都很低,这就使得走农业合作化道路成了当时农村土地制度变革中的趋势互助组和农业合作社的出现,名义上保留了农户对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但土地的使用权和经营权渐渐被集体化了。

50年代中期,由于受“左”的思想影响,农业合作社的发展急剧升温。

至高级合作社在我国优势地位的确立,农村土地所有制完成了由农民私有向集体所有的转变。

根据沃德、普特曼等关于合作经济的规范理论表明,一个合作农场中的资源配臵至少从长期看来是有效的。

然而统计资料表明从1956年上半年开始大规模推行高级合作社之后,中国的农业生产和农民收入却出现了下降的趋势。

有研究物权法的学者认为,对农民土地与其他生产资料所有权的彻底否定,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解释这种倒退。

首先,对农民主要生产资料实行强制性的公有化,特别是土地的“无报偿”收归高级社所有,农民利益被剥夺了。

其次,耕畜、大型农具等其他生产资料,虽然名义上说是“有偿”的收归社有,但事实上许多地方根本没向农民支付相应价款。

这种对农民生产资料的非等价的、强制的剥夺,从根本上触动了农民的切身利益,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业生产毫无疑问要受到破坏。

林毅夫教授则是从监督和监督费用的角度来解释为何生产队中对劳动的激励低下。

他认为,由于农业的季节性和空间分散性,一般劳动者所提供的劳动质量直到收获季节才变得明显,因此对农业经营的监督就特别困难。

中国土地改革历史

中国土地改革历史

安徽师范大学ANHUI NORMAL UNIVERSITY中国土地革命发展历史目录摘要 (1)1 绪论 (1)2 在党的领导下,农村土地政策经历的三次变革 (1)2.1 第一次变革是土改、互助组和合作化 (1)2.2 第二次是变革人民公社化运动 (2)2.3 第三次变革是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 (2)3 我国农村土地政策的三次变革的背景、历程及主要特点 (2)3.1 土改、互助组和合作化运动的情况 (2)3.2 “大跃进”运动、人民公社化的情况 (2)3.3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情况 (2)4 对农村土地政策的三次变革的几点认识 (3)4.1 建国后第一次土地是中国革命最基本的历史任务 (3)4.2 “大跃进”、人民公社运动也起到了提高农业生产力的积极作用制度的改革 (3)4.3 党中央对农村土地政策做出重大调整 (3)5 参考文献 (4)中国土地革命发展历史摘要:土地作为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要素,是农民生活最基本的收入来源,而土地使用效益是衡量农村改革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尺。

从一定意义上讲,在农村解决好了土地问题,其他问题都可迎刃而解。

本文从我党领导的三次土地制度变革着手,研究中国土地革命发展历史,有利于我国解决“三农”问题,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现。

关键词:土地土地革命土地政策变革一、绪论土地问题不仅是革命时期的重要问题,也是现代化建设时期的重要问题。

从中国革命时期最早的“打土豪、分田地”到现代中国农村的“土地承包责任制”,经历了漫长的岁月。

1927年8月7日,中共中央召开紧急会议(八七会议),确定了土地革命和武装斗争的方针。

这是我党在政治上的巨大进步。

事实也证明,这是革命发展的客观需要。

也是夺取人民解放战争胜利的基本条件。

此后的几十年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国农村土地政策经历了三次大的变革。

本文着重对这三次变革作了介绍,分析了我国农村土地政策的变迁历程,对于揭示中国共产党领导农民进行农村土地政策变革的经验和教训,对今后我国解决“三农”问题有一定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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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来我国农村三种土地制度的比较50年来我国农村三种土地制度的比较50年来我国农村三种土地制度的比较 l农地制度,不仅影响农业,而且影响全局,是经济社会制度的基础。

l不触动旧制度,在旧制度的框架内修修补补改来改去,办法再多,声势再大,也无法改变制度扭曲形成的难题。

l今天农民不愿意经营土地,比起二十年前的农民不愿意干活更可怕。

不愿意干活影响的是农民眼前的“吃饭”;不愿意经营土地危害的是农民长远的“饭碗”与生存。

l下一步的改革,应属于恢复性改革,是农地制度改革的“半拉子”工程的继续建国以后,围绕农村土地归谁所有和由谁经营这两个问题,我们实行过三种土地制度:即:土地改革后的农民所有、家庭经营的制度;农业合作化后的集体所有、集体经营的制度;和改革开放后的集体所有、家庭经营的制度。

这三种土地制度都曾像电脑软件一样,决定和影响了农民的行为,决定和影响了“三农”的状况乃至国运的兴衰。

一、建国后农村实行的第一个经济制度,就是农村土地农民所有、家庭经营的制度,即新的土地私有制。

它确立了农民有产者的经济地位,是农民的第一次大解放建国前夕在解放区、建国初在全国范围内,农村实行了土地改革。

土地改革的成果是废除了旧社会的土地私有制,形成了新的土地私有制即农村土地农民所有、家庭经营的制度。

新的土地私有制,起到了立国安邦、开国定天下的历史性作用,昭示了赢得农民得天下的道理。

新的农村土地私有制一举奏效,它改善了农民的经济地位,转变和坚定了农民的政治态度,从而赢得了农民,赢得了战争,取得了政权。

《共产党宣言》中有一句名言:“共产党的理论如果用一句话概括,就是消灭私有制”。

新中国成立后,在农村实施的第一个大的经济制度,正是农地私有制。

可见当时党的最高层决策层争取农民夺取政权第一、意识形态第二的务实精神。

新的土地私有制,是加快农民家庭经济成长发育的制度。

土地改革后大量的史料显示,在建国以前实行土改的老解放区,建国初就出现了贫农数量逐渐缩减、中农数量逐渐增加的“农村中农化”现象。

中农逐渐成为农业的“中心人物”,部分中农成为富裕中农和“三马一车一犁”式的富农。

富农户数占总农户的比重,在新解放区约占1,在晚解放区富农户数约占总农户的2至4。

短短几年,农民成份的这种变化反映了农民家庭经营规模的扩大,说明新的土地私有制,有力地推动了农民家庭经济的成长发育。

新的土地私有制既有公平又有效率。

公平体现在解除了农民与封建地主的依附被依附关系和土地资源占有上的人人均等,使农民处在同一个起跑线上。

这是与旧社会土地私有制的主要区别。

效率体现在农村的三大要素土地、人力、资金可以自由流动,土地进入市场的频率、市场化程度比今天还要高。

市场的竞争机制使生产要素不停地进行重新组合、优化配置,从而产生差距、产生优劣。

在这种分化中,生产力得到发展。

建国初期农村经济恢复发展很快的历史事实证明了这一点,当时产生的中农、富裕中农增多的“农村中农化”现象证明了这一点。

新的土地私有制焕发出时代的最强音:“翻身不忘共产党”。

新的土地私有制使农民有了土地所有权的全部权益即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买卖权、抵押权、继承权,是农民经济地位最好时期。

(直到现在农民也没有这样的经济地位)“翻身不忘共产党”成为农民的共同心声。

共产党用给农民以土地的爱心换来了农民对党的忠心。

这生动地表现在三年困难时期,在农民吃不上饭的极易生“变”的时候,而对党的领导却从来没有动摇。

可见新的土地私有制具有固本强基的政治效应。

总之,新的土地私有制是共产党领导的立党为民的制度,是追求起点公平又有效率的制度,它同旧的土地私有制有本质的不同。

我们应当以事实为依据,正确认识它的历史地位与作用。

二、人民公社制度的解体标志着农地集体所有、集经营制度的失败,是公地制度的一场悲剧土地改革以后,农民好景不长,很快卷入到以苏联“老大哥”集体农庄为样板的农业“改造”中,农村土地全部归了大堆儿,新的土地私有制变成了集体所有、集体统一经营的制度。

农地集体所有、集体经营的制度,发端于农村合作制,又是对合作制的异化。

建国初期党便领导农民办生产合作社、供销合作社、信用合作社。

这三种合作社的“原汁原味”都是承认农民的个人产权,入资折股、按股分红。

从产权角度上说,合作制是联合起来的个人占有制,是以私人占有为基础的共有制。

它本来是小私有者为抵抗大鱼吃小鱼的威胁自愿结成的联合体。

合作的初衷是保留、保护私有而不是消灭私有。

后来歪理出现了,说按股分红是“半”社会主义性质的,于是便取消了按股分红,“跑步”进入了“完全”的社会主义。

从此,农村合作制开始变“味”、变“质”、变“向”,直至当今农村改革才“回头”。

现在看,病根儿源于改变合作制的初衷与性质,从保留、保护私有变成通page过合作、合并消灭私有。

合并来的土地总要有人管理,于是在家庭之上产生一个经营土地的经济实体,叫做集体经济。

至此农村土地的合作占有制异化成了集体所有、集体经营的制度。

集体公有取代了合作共有。

鱼目混珠了近半个世纪。

其实两者是径渭分明的,分水岭就是承认不承认个人财产权。

农地集体所有、集体经营的制度,是少数人实际占有和支配土地的制度。

在这个制度下,集体和农民家庭是同吃一锅饭的两个不对等的利益主体。

集体是家庭之上的有资源、有权力、兼有企业、行政两种权力的利益主体,农民只是个赤手空拳的打工者,而且是上午不知道下午干什么活的打工者。

实际占有和支配土地的只是少数干部。

近几年出现的“圈地风”,因为集体出让土地的大笔资金不翼而飞、去向不明引发的大量农民集体上访,充分说明了这个制度少数人实际占有和支配的这一本质和分配上“你多我少”的制度性矛盾。

农地集体所有、集体经营制度的失败是公地的悲剧。

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第一、它没有效率。

它产生了中国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农民消极怠工现象,数亿农民长期解决不了吃饭问题,甚至出现了饿死人的悲剧。

第二、它没有公平。

首先是土地来路不公,土地是从农民手中无偿剥夺来的,剥夺而没有付出,来得快,来得容易;其次是土地占有和支配上的不公;再次是分配上的不公。

劳动“大拨轰”,分配“大锅饭”。

第三、它曾经唤起农民对“共同富裕”的向往,而农民实际领教到的是共同贫穷,是在温饱线、贫困线上多年的苦斗;第四、它使农村和平年代不“和平”,长期陷入公与私、社与资的争斗之中。

第五、它造成土地惊人的浪费、流失与劣变。

如果说土地改革后的农地私有使农民成为有产者,是对农民最大的恩德的话,那么,集体化后的农地公有便是使农民失去了土地,沦为事实上的无产者,是对农民利益最大的一次釜底抽薪。

不管当时的理论家为它“包装”了多少“合理性”,实际受害的是农民。

因此,无论从哪个角度看,我们都应彻底否定这种类型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在农民合作共有与集体公有这两种根本不同的资产组织形式上正本清源,发展合作制经济,告别传统集体经济。

三、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家庭经营的制度,是只限于农地经营制度的改革,它送走了农民不真干活的年代,又播下了农民不愿意经营土地的种子。

今天我们在“三农”上的很多付出包括“零农赋”似乎都是在吞咽这个种子产生的苦果人民公社解体以后,将土地的经营权逐步归还给了农民家庭,从而形成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家庭经营的制度。

这个制度,曾有效地解决了农民真干活的问题,并产生了“全盘皆活”的效应。

农民精耕细作,使农业增产,一举解决了吃饭问题和农产品短缺问题;农民劳动效率提高,农民有了剩余劳动时间,农村有了剩余劳动力,构成了亿万廉价劳动大军大规模转移进入二、三产业、进入城市建设的历史画面。

这个制度释放的能量,农民受益,全国受益,现在还在受益。

中国的崛起有这个制度一份功劳。

它告诉人们:农地制度,不仅影响农业,而且影响全局,是经济社会制度的基础。

这个制度的一举奏效,是“难中取易”的成功。

即用最简单的做法,解决了最复杂的社会性难题。

简单到只是允许农民自己种地,“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就一举解决了我们“全党全民大办农业”多年没能解决的问题。

“难中取易”的奥妙是制度性问题必须用制度改革的办法去解决。

用制度改革的“钥匙”去开旧制度的“锁”,会产生“一触即开”的效果。

不触动旧制度,在旧制度的框架内修修补补改来改去,办法再多,声势再大,也无法改变制度扭曲形成的难题。

“难中取易”的成功使我们悟出一个道理:制度好象电脑软件,可以决定人的行为。

家庭经营制度就象给“人”这台电脑发出了“真干活”的指令,一下子变得真干活了。

这段历史至今让人回味并产生期盼:能不能有第二个类似“大包干”的举动和电脑软件一举解决今天的“三农”问题。

四、当前的制度正面临农民不愿意经营土地的严峻挑战。

农民不愿意经营土地的主要表现是不种地或粗放经营,在二三产业较多地区尤为突出。

不少村庄大部分土地本地农民不种,由外地农民临时包种。

令人担忧的是,这里的“今天”,变成欠发达地区农业的“明天”,农业的颓势成为二、三产业兴起的伴生现象。

农民不愿意经营土地,至少产生了三个问题:一是种地不养地,掠夺性经营。

在农区表现为过量施用化肥农药,不进行农业深度开发和中、长期投入,地力下降。

在牧区表现为过度放牧,60亿亩草原90程度不同退化,每年还以3000万亩速度在增加。

草原饲草的生产能力比六十年代初减少了三分之一到三分之二。

这是一组令人沉重的数字。

二是土地流动缓慢。

造成土地的经营规模和零散状况被固化;传统的生产方式被固化,现代农业发展缓慢。

三是种植业家庭成长缓慢。

在二、三产业较多地区,种植业家庭面临萎缩和解体,种植业呈现颓势。

上述三方面问题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它对社会的危害是渐进的隐蔽的,往往是受益在先,危害在后。

受益的是个人眼前利益,危害的是国家长远利益。

没有酿成问题时形势“大好”,一旦问题显现就是灾难性的。

北国的草原变沙漠,南方的长江变“黄河”,就是这种问题渐进性、隐蔽性演变成灾难性后果的例证。

因此我们有理由说,今天农民不愿意经营土地,比起二十年前的农民不愿意干活更可怕。

不愿意干活影响的是农民眼前的“吃饭”;不愿意经营土地危害的是农民长远的“饭碗”与生存。

农民不愿意干活靠家庭经营制度解决了;农民不愿意经营土地这种重大制度现象当然也要靠制度去破解。

农民不愿意经营土地的直接原因是农业比较利益低,解决不了富裕问题;深层次原因是农民没有土地产权,没有土地长远的效益预期,说到底是它还保留了公地的“尾巴”,是公地固有缺陷所致。

下一步的改革,应属于恢复性改革,是农地制度改革的“半拉子”工程的继续。

创新是改革,在错误的道路上恢复正确的东西也是改革,甚至是更艰难的改革。

中国农村最早的改革是党领导的土地制度改革。

改革的成果是使农民有了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高级社、人民公社化将这一切都收归了集体。

改革开放后的农业“大包干”,农民又有了土地经营权,与土地改革时党给农民的权力相联系,说它是“恢复”似乎更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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