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代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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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代理合同书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协议双方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目的
甲方授权委托乙方就“”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提供店面招商代理服务(甲方对该项目也可自行招商),乙方提供的客户与甲方签约后,可获取甲方给予的佣金报酬。
第二条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第三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该项目开业后 6 个月终止。如甲方项目进度延期,未能如期开业,则本合同有效期相应顺延。
2、在本协议规定的有效期内,乙方为甲方的一般委托代理,甲方可以另行委托其他方代理该项目的对外出租,甲方亦享有自行引进客户的权利。
第四条招商工作
1、商户确认:
乙方在招商过程中推荐的商户均需提交《商户确认单》(格式见附件3)并通知甲方予以确认。甲方应在乙方通知后【3】日内完成对该商户的书面确认并反馈乙方。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商户如最终得以同甲方签约,甲方须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招商佣金。
2、招商佣金计算方式:
对于乙方推荐的商户,甲方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支付招商佣金:1)a.签约面积不足200平方米(含200平方米),支付1.5个月的租金作为佣金;
b.签约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支付2个月的租金作为佣金。
2) 本条款所指“租金”为乙方推荐商户与甲方签署《商铺租赁合
同》中约定的租金标准。
3、招商佣金支付方式:
1)a.甲方应在与乙方推荐的商户签定《商铺租赁合同》并收到商户交付的全部定金或履约保证金后,在每月10日前向乙方支付上一个月应付的招商佣金;
2) b.甲方对乙方推荐的商户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并收到商户交付的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 6个月内,对于乙方推荐且经甲方确认的商户(以双方签署的《商户确认单》为标准),如与甲方达成租赁协议,甲方均应按本合同第四条向乙方结算和支付招商佣金。
5、6、甲乙双方结算时,发生的汇款费用和银行手续费由收款方负担。
第五条甲方职责
1、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政府批准文件和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政府批准文件和资料真实、合法、准确、可靠。
2、甲方出具任何书面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通知、确认书等,都应当经授权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
3、甲方有权就本协议项下的所有项目进行自行招商。
4、甲方应当在与乙方推荐商户签订《租赁意向书》、《租赁协议》后【3】日内,向乙方提供复印件,作为乙方完成招商服务的依据。
5、甲方对于有合作意向,需要乙方继续跟进的商户,应当于收到乙方提交的商户资料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签署/出具《商户确认单》。甲方应当在乙方见证下与商户签约,并在签约当日向乙方出具《佣金支付确认单》(见附件4)。
6、甲方须根据合同约定向乙方按时支付招商佣金。
7、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招商工作所需的相关书面材料,包括项目商铺信息、承租期限、租金标准、商户要求等,以便乙方统一对外口径。
第六条乙方职责
1、乙方工作人员应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准,负责商户的发掘与谈判,对于潜在商户,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商户的基本资料并安排甲方同商户进行初次接洽。
2、乙方在寻找商户时,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从事任何虚假宣传,不得向商户提供虚假信息,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制作
与招商相关的宣传品,不得向商户做出任何书面或口头承诺。
3、乙方不得向甲方提供虚假信息,不得向甲方隐瞒有关商户的重要事实,不得与商户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4、甲方签署《商户确认单》后,乙方应继续跟进甲方同商户的谈判工作,直至双方签订租赁合同。
5、甲方同商户签订租赁意向书和租赁合同后,乙方应协助甲方收取定金和履约保证金,直至甲方全额收取所有定金和履约保证金。
6、乙方自行承担招商工作中发生的一切费用。
7、在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招商佣金后,乙方在3个工作日内应向甲方提供与付款金额相对应的正式、合法的发票。
第七条服务形式
1、甲方在此授权__ __为项目负责人,代表甲方安排、配合、验收乙方工作并执行一切与履行本合同书有关的事项。如甲方需要变更项目负责人,应当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
2、乙方将针对该项目组成项目服务团队,指定为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开展工作和与甲方联系、接洽。如乙方需要变更项目负责人,应当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
第八条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合同一方未遵守本合同的约定,未及时、完全地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守约方应当以传真或邮寄方式书面通知违约方,要求违约方于收到书面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纠正违
约行为。如违约方在收到书面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未采取任何有效的补救措施,守约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守约方因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所有损失。
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招商佣金,每逾期一日,按照应付佣金金额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5】日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权终止招商服务。
第九条保密条款
双方一致同意,除非经对方同意或应法律或任何主管机关强制要求外,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合作过程中的商业机密(包括但不限于:租金、发展计划、财务状况、组织结构等)及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的商业信息。任何一方违反本条约定的保密义务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所有因本合同产生或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均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协议,应向项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判决结果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2、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一条通知
1、有关本合同履行的任何书面通知或往来文件应当以专人送交、特快
专递、传真或挂号信方式递交。上述通知或往来文件应当按照下述
地址送达。除本合同中另有明确规定,①如由专人送交方式送交,
在送至相关方地址时;②如传真送达,在发出传真,且发送方的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