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地铁5号线增购项目技术接口技术规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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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技术文件
目录
17.1概述 (3)
17.2设计资料和图纸 (3)
17.3手册 (5)
17技术文件
17.1概述
17.1.1本章各条款适用于车辆及车辆的各个系统(包括由分包商提供的系统设备及部
件),均由卖方负责。
17.1.2技术文件包括图纸(包括电气线路图)、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应确保技术文件与
所提供的实物一致,卖方对其提供的技术文件的正确性、适当性和及时性负责。
17.1.3卖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应能充分、详细和全面地说明车辆及其部件的性能、原理、
结构、尺寸、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应确保买方能正确运用车辆、进行车辆及其部件的试验、调整及维护、保养和检修。
17.1.4所有文件均使用中文。由国外供应商生产的部件说明书应同时提供英文版本。
17.1.5技术文件在车辆设计和制造过程中有更新时,卖方应及时提供最新的更新部分,
重大修改须经买方认可。
17.1.6所有技术文件的格式(包括卖方的分包商的技术文件)应一致,所有技术文件均
应提供打印(或印刷)文本及可修改的电子文本两种形式,并可通过PC机从光盘读出与显示。技术文件文本除图纸外,应采用活页式。
17.1.7卖方有责任向本工程项目与车辆有接口关系的系统提供必要的接口技术资料。17.1.8卖方在本项目设专人任技术文件经理,负责对项目技术文件进行管理。
17.2设计资料和图纸
17.2.1卖方应按ISO标准向买方提供必要的设计图纸。
17.2.1设计资料和图纸应包括:
总目录;
总图、部件装配图、零件图;
系统布置图、部件布置图;
零部件的尺寸和安装图;
列车所有系统的三维模型(stp格式),具体的图纸清单在设计联络阶段确定;
元件布置图(印刷电路板功能描述及接口电路图);
印刷电路板的输入输出信号及说明文件,对于布置图、原理图和逻辑图,卖
方将于设计联络阶段与买方确认;
明细表;
汇总表;
设计说明和相应的遵循标准等等
17.2.2提供设计资料和图纸的要求
17.2.3.1为本工程项目车辆设计以及生产的产品,卖方必须提供全部的设计资料和图
纸。
17.2.3.2对于系列化生产,已在多家用户使用的产品,卖方必须提供设计资料、组装图
和零部件分解图及明细表,图纸应给出组装的名义尺寸、偏差及分解与组装
工艺要求,能满足买方大修的要求。
17.2.3.3对于可以从市场上采购到的标准通用件,卖方必须提供产品说明书,说明书
应能满足买方的维修和采购的要求。
17.2.3.4对于电气电路,卖方必须提供详细的电路图、布线图和导线明细表(含导线
截面积、型号、长度),应能满足买方查找故障和重新布线的要求。卖方还
应提供综合线路图和相应的功能说明文件,具有所描述系统的完整性、综合
性及与其它各系统之间接口的参考性。详述车辆所有电气、电子与气动系统,
并标明各器件的相关参数(安装位置、功能简要说明、器件性能、整定值、
时间继电器与压力继电器的动作设定值等)。具体要求将在设计会上商定。
17.2.3.5电气线路图绘制要求:
采用ELCAD等计算机辅助工作软件绘制,并提供源文件或DXF格式的CAD图
纸;
车辆电气线路图所有图纸尺寸采用统一大小,符合ISO 216 A系列图纸标准,
建议为A3或A4。
元件符号画法符合IEC60617或者GB4728的规定。
线路图功能分类按照DIN25002的规定;
元器件代码按照IEC61346-2的规定;
图纸被打印到A4(接线图可用A3)尺寸纸张后,图纸中使用的符号、标注、
代码、说明等必须清晰可见。
17.2.3.6对于车上的所有电子设备,卖方必须提供电路板的原理方块图、电路图、元
件布置图和型号规格材料明细表等,应能满足买方测试,查找到电路板上故
障件和故障点,以相应规格的元件更换的要求。电路图和元件布置图上的元
件应做出标注,且两者的标注应一致;明细表上应写明元件的规格编号,使
买方能按此规格编号向卖方或市场上采购到相同的元件。
17.2.3.7对于空气系统,卖方必须提供系统的工作原理图和管路图,管路图除管路总
体布置外还应包括管接头、管径、管路长度及管路材料等详细信息。
17.2.3卖方应提供车辆完整的轮廓尺寸图和以及60 km/h速度通过车站,并有侧向
风速时,车辆的最大动态包络线,具体要求见第1章。
17.2.4提供车辆空车及重车的重心位置图。
17.2.5如果买方认为图纸不能满足维修需要, 有权要求卖方增加必要的图纸,当卖
方获悉买方的要求后,卖方有义务向买方提供这些图纸(包括分包商产品部
分的图纸)。
17.3手册
17.3.1卖方应向用户提供操作(含司机)手册、维修手册(包括各修程)、大修手册、
零部件及材料明细册、专用工具与专用设备手册。
17.3.2操作手册
操作手册为列车操作人员的操作和检查提供指导,应包括以下几部分:
车辆概述(包括各主要系统的功能描述);
乘客信息与报站系统;
列车正常和故障情况下的详细操作规范;
列车检查(项目、程序、方法);
故障查找及应急处理方法(包括故障隔离法)。
留有由ATC供应商提供的“ATC使用说明”的章节。
17.3.3维修手册
17.3.3.1维修手册应为列车维修人员在列车的维护、检查、运营、修理、调整和调试
提供指导,并且提供用户软件指导说明附件。
17.3.3.2维修手册对LRU和MRU的保养、检修提供详细的保养、检修的周期、工时、
方法和标准。同时体现均衡维修的思想,即将列车按不同系统或部件列清维
修的周期。
17.3.3.3维修手册将按车辆系统的产品编码进行编制。
维修手册应对车辆寿命期内各级修程的工作内容、顺序、要求、方法、设备、
工具、材料等方面做出详细的说明;对易损易耗件和需要检修部件(大修除
外)的更换、调整和测试做出详细的说明。
应列出所有润滑油脂的牌号、用途、用量、更换规定、替代牌号等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