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考研政治思修重要考点:第八章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第八章重点总结
第⼋章 ⒈个⼈理想和社会理想(重点)的内容和特征 社会理想在我国指的是现阶段我国各族⼈民的共同理想和我们党建⽴共产主义社会的理想。
我国现阶段的社会理想,就是建设有中国特⾊的社会主义,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1)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符合我国社会⽣产⼒发展的客观要求。
(2)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也符合我国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
(3)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也符合我国社会主义上层建筑发展的要求。
现阶段,我们致⼒于建设有中国特⾊的社会主义,这是实现理想的客观要求和必经阶段。
对于共产党⼈和先进分⼦来说,社会主义的社会理想与共产主义的社会理想是⼀致的,为建设有中国特⾊的社会主义⽽奋⽃,也就是为党的理想⽽奋⽃。
⒉信念的含义,信念对⼈⽣的重要作⽤ (1)信念是⼈们在⼀定的认识基础上,对某种思想理论、学说和理想所抱的坚定不移的观念和真诚信服与坚决执⾏的态度。
(2)其对⼈⽣具有重要作⽤: 第⼀,信念是认识事物的基点,即信念作为世界观、⼈⽣观的⼀部分,是⼈们认识事物的思想出发点。
如信奉“⼈不为已,天诛地灭”的⼈总以为所有的⼈都跟⾃⼰⼀样⾃私,因⽽总是对别⼈的善良愿望表⽰怀疑。
第⼆,信念是评判事物的标准,即信念作为⼀种稳定的⽴场,会左右⼈们对事物的判断。
如信奉“知识就是⼒量”的⼈会如饥似渴地学习充实⾃⼰,信奉“⾦钱就是⼀切”的⼈则可能认为读书就是为了赚钱。
第三,信念是强⼤的精神⼒量,即信念中包含着的坚定不移的认识和情感上的⾼度认同会成为⼈们追求理想⽬标的强⼤动⼒,如⾰命先烈为追求真理⽽献⾝。
⒊理想与现实的关系 理想与现实是⼀对⽭盾,它们之间的关系既对⽴⼜统⼀。
⼀⽅⾯,理想与现实是⽭盾的,有区别的。
理想不等同于现实,不是⽴即可以实现的,不能把理想当成现实。
理想总是美好的,⽽现实中既有美好的⼀⾯,也有丑陋的⼀⾯。
理想与现实之间的这种区别、⽭盾是客观存在的,正是这种⽭盾推动⼈们去改造现实,实现理想。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第八章
第八章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第一节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一)确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依据党的十五大把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确立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
把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确立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制度,是由我国的社会主义的性质和初级阶段的国情决定的:第一,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必须把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
第二,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需要在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
第三,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
(二)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与促进非公有制发展的统一1、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一个有机统一体,它既包括了作为主体的公有制经济,又包括了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非公有制经济。
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不能把二者对立起来;2、为了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发展,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和生产力的实际情况出发,就必须坚定不移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
3、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和非公有制都是发展社会生产力不可缺少的所有制形式,二者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各自具有发挥作用的领域和优势。
二、坚持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一)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必然性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公有制占主体地位。
社会主义公有制,是社会主义条件下全体劳动者或部分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
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是由公有制的性质以及它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决定的。
第一,公有制经济与社会化大生产相适应,同社会发展的方向相一致。
第二,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特征,是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基础。
第三,公有制经济控制国民经济的命脉,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支柱,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和国家实行宏观调控的主要物质基础。
考研政治思修考点总结:第八章
考研政治思修考点总结:第八章一、核心理论·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方面在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为严格·宪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党的领导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公民权利原则、法治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
·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
·目前我国爱国统一战线的任务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实现祖国统一大业服务、为维护世界和平服务。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政体,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其优越性包括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利于调动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保证了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绝不搞多党轮流执政、“三权分立”、两院制。
·其他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权,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和取得国家赔偿权,社会经济权,文化教育权,特定主体权利。
·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社会经济权包括财产权、劳动权、休息权和物质帮助权。
·我国公民基本义务包括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法纳税、其他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是我国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中央军委实现主席负责制。
2019考研政治基础阶段思修复习要点汇总
2019考研政治基础阶段思修复习要点汇总(八)来源:文都教育思修的内容比较简单,但是考点比较分散,需要大家整体把握书本的内容,对各个章节的知识点进行整体梳理,本篇文章是针对思修中第四章弘扬中华传统美德部分内容的汇总,希望对2019的考研学子的复习带来帮助。
一、道德的含义与功能(1)含义:道德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式,是社会经济关系的反映,由经济基础决定。
(2)功能:第一,道德的认识功能是指道德反映社会现实特别是反映社会经济关系的功效与能力。
第二,道德的规范作用是在正确善恶观的指引下,规范社会成员在职业领域、社会公共领域、家庭领域的行为,并规范个人品德的养成第三,道德的调节功能是指通过评价等方式,指导和纠正人们的行为和实践活动,协调社会关系和人际关系的功效与能力。
二、中华传统美德的当代价值(一般了解)其一,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其二,是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需要;其三,是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需要。
三、中华传统美德的基本精神(一般以文言文、成语、故事的形式考察)(1)注重整体利益、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强调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国而忘家,公而忘私”“先义后利”“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2)推崇“仁爱”原则,追求人际和谐:“仁者爱人”“和为贵”“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兼相爱,交相利”(3)讲求谦敬礼让,强调克骄防矜:“恭敬之心,礼之端也”“不学礼,无以礼”(4)倡导言行一致,强调恪守诚信:“养心莫善于诚”“与朋友交,言而有信”(5)追求精神境界,重视道德需要:“人有志,有生,有生,易有义”“明于庶物,察于人伦”(6)强调道德修养,塑造理想人格:“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吾日三省吾身”四、中华传统美德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中国传统道德是一个矛盾体,具有鲜明的两重性。
属于精华的部分,表现为积极、革新、进步的一面;属于糟粕的部分,表现为消极、保守、落后的一面。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8思修第八章
三、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平等权; 政治权利和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 人身自由权; 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和取得国家 赔偿权; 社会经济权; 文化教育权; 特定主体权利;
三、我国的经济法律制度
经济法的概念和原则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税收法律制度。
四、我国的刑事法律制度
刑法的概念和原则 犯罪概述:犯罪构成、排除犯罪的事由、故 意犯罪形态、共同犯罪 刑罚制度:刑罚的体系、刑罚的裁量 犯罪种类:十大类。
一、我国的行政诉讼法律制度
行政诉讼的概念、受案范围和参加人 行政诉讼程序: 起诉与受理、 第一审程序、 第二审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
一、我国的行政法律制度
行政法的概念和原则 国家行政机关与公务员 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责任 行政处罚与行政复议。
二、我国的民事法律制度
民法的概念和原则 民事主体制度 民事行为制度 民事权利制度 民事责任制度 民事诉讼时效制度 合同法律制度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第八章
了解法律制度 自觉遵守法律
第一节 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制度 第二节 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 第三节 我国的程序法律制度
第一节 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制度
宪法的特征与原则 我国的国家制度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我国的国家机构。
第二节 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
我国的行政法律制度 我国的民事法律制度 我国的经济法律制度 我国的刑事法律制度
二、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律制度
民事诉讼的概念、管辖和当事人 民事诉讼程序: 审判程序、 特别程序、 执行程序。
2019考研政治 “思修”大纲变动对比表(大纲解析版)
“思想道德素质与法律素质”变更说法,内容发生变化
第一章
第三章领悟人生真谛创造人生价值
第一章人生的青春之问
把原来旧大纲的第三章变为新大纲的第一章,名称发生改变
第一章
第一节
第三章的第一节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人生观是对人生的总看法
“人生态度”“人生价值”定义及相关内容发生变化;
新增“个人与社会的辩证关系”
2.理想信念是精神之“钙”
“理想”的特征发生变化;“信念”的特征说法更加明确;“理想与信念的关系”说法发生变化;“指引奋斗目标”改为“理想信念昭示奋斗目标”,内容无实质性变化
第一章的第一节中的2.确立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信仰
3.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第二章的第二节1.信仰马克思主义
2.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第二章的第三节3.为实现中国梦注入青春能量
删除“伟大出自平凡”
第三章
第二章弘扬中国精神共筑精神家园
第三章弘扬中国精神
章互换位置整体内容变化较大
第二章第二节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
第三章第一节中国精神是兴国强国之魂
内容整合
第三章
第一节
第二章第一节中国精神的传承与价值
第三章第一节中国精神是兴国强国之魂
内容发生变化
第五章的第四节向上向善、知行合一
内容新增
第六章
第6章学习宪法法律建设法治体系
第7章树立法治观念尊重法律权威
第六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内容整合
第六章第二节2.社会主义法律的作用
第六章的第一节社会主义法律的特征和运行
删除“社会主义法律的作用”
第六章第三节我国的宪法与法律部门
大学生思想政治修养第八章
第八章了解法律制度自觉遵守法律第一节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制度一、宪法的特征和原则含义:宪法是指调整国家与公民的关系,平衡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承载一国的政治价值理念,确定国家的基本制度和公民的基本权利及义务,规范国家机构的设置及职权的根本大法。
(一)宪法的特征1、宪法的效力比普通法律高。
2、宪法的制定和修改比普通法律要严格3、宪法的内容比普通法律的内容更具根本性、原则性、抽象性。
(二)宪法的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原则人民主权原则保障公民权利原则法治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二、我国的国家制度(一)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基本的政治制度2、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管法管钱管人3、人大代表的产生选举原则:.普遍选举原则.平等选举原则.秘密投票原则.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原则.差额选举原则. 公费选举原则为什么选民对选举的热情不高?1.候选人提名制度不完善2.候选人介绍制度不完善3.代表述职制度不完善(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不同于西方的三权分立制度,是适合中国国情的(四)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一是自主管理本民族、本地区的内部事务。
二是享有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权力。
三是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
此外,民族自治地方还有权保持或者改革本民族风俗习惯,自主安排、管理和发展本地方经济建设事业,自主管理地方财政,自主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五)基本经济制度我国宪法第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了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
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四)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五)基本经济制度。
思修第八章总结
在这次课件制作过程中,自己担任了搜集资料的任务。
我们小组演讲的是第八章《了解法律制度自觉遵守法律》,所以通过对此章资料的搜集,使自己对我国宪法及宪法规定,我国的法律制度及分类有了一点了解。
通过在网上搜寻有关我国法律的视频我了解到我国宪法的严谨性。
这次搜集资料的过程也让我自己切身感受到实践能力的重要性。
有些事情,只有自己亲自去做了,才能体会到其中过程的乐趣;有些问题,只有自己亲自去发掘了,才能找到最适合自己的答案。
这次过程也让自己了解到大学学习的自主性,大学的学习不仅仅是依赖老师,更多的是要靠个人的自主性,积极性。
许多知识需要用自己动手去查阅,这样才更深刻,更全面。
课件制作的整个过程也让我明白了同学之间的团结合作的可贵,并且这个过程也促进了同学之的感情,减少了摩擦出现的频率。
蒙艳妮2011408634作为大学生,我们应该熟知法律知识,尤其是通过和小组成员学习和讲述第八章法律知识的内容,使我有了很深刻的心得体会。
首先,我学习到了更多的法律知识,知道了程序法是实体法所规定的法律关系主题的权利和义务的实现的重要保障,也知道了它的主要功能。
在生活中恰当的为实现权力,行使职权和履行义务。
懂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法律是国家的根本,也是人们行为处事的根本。
作为21世纪的大学生,法律知识已成为了人们不可或缺的常识。
我们必须用法律来引领我们的生活,用法律来编织梦想,让生活更加规范和谐。
其次,通过与同学之间的团结与合作,让我深刻懂得团结合作的重要性,让同学更好地发挥自己们的天分,一来可以增加交流,二来可也发挥才能,锻炼勇气和毅力。
这次课程给我提供了展示自己的平台,让我们自强不息,气概豪迈,这才是所谓的大学生活。
总之,生活阅历和法律知识相结合,让法律伴随生活,未来才会辉煌。
郑敏2011408705刚刚步入大学生活的我们现在就考虑着将来的就业问题,有人说未免太过早了吧……Oh,no,no,no。
今天我们制作的PPT的程序中,参入了场景,我作为一名应聘者,经历坎坷,终于在《劳动法》的帮助下维护了权益。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八章我国的法律制度
第一节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LOGO
而且,因李某未带证件,警察不相信李某的陈述。在 问清其住所地址后,他们将李某锁在派出所一间房子里,然 后两人驱车来到李某租住的民房破门而入,在寻找到李某的 身份证后,方发现李某的陈述是真实的,李某并不是被警方 通缉的犯罪嫌疑人,两人大失所望,直接回家了。第二天, 派出所所长上班,发现已被关了一夜的李某,查明情况后将 其释放。
第一节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2.宪法是各阶级政治地位的确认
第一,宪法是阶 级斗争的结果
和总结。
第二,宪法是 统治阶级意志 和利益的集中
表现。
第三,阶级力 量对比关系是 宪法发展变化 的重要因素。
LOGO
第一节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二、 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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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
宪法具有最高 的法律效力
宪法 民法 行政法 刑法 实体法 程序法 诉讼法
第一节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LOGO
一、 宪法的本质和功能
1.宪法是民主施政规则的确认
第一,规定了代议制和普选制,为人民主权的 实现构建了政治运行机制;
第二,赋予了人民广泛的政治权利和其他社会、 经济、文化权利;
第三,规范了国家机构的职权和行使程序,为 国家权力的运行提供了法定界限。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八章 我国的法律制度
第八章 我国的法律制度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 我国的程序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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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我国的法律制度 LOGO
了解宪法的本质和功能,掌握我国的国家机构和我国公 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掌握民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 等相关实体法律制度;掌握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 政诉讼法、仲裁法律制度等相关程序法。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八章课上重点
第八章 了解法律制度 自觉遵守法律
2
•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 终于死亡.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终于死亡 •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始于法定年龄 终于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始于法定年龄,终于 死亡. .死亡
死亡分为自然死亡和 死亡分为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 自然死亡
3
我国实体法律制度
第八章 了解法律制度 自觉遵守法律
4
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
•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意思表示真实. 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5
我国实体法律制度
我 国 的 民 事 法 律 制 度
1
我国实体法律制度
我 国 的 民 事 法 律 制 度
民事主体制度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独立实施民事行为的资格。 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独立实施民事行为的资格。 按照《民法通则》规定,自然人满18周岁 周岁, 按照《民法通则》规定,自然人满 周岁,具有完 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可以独立实施民事行为。 周 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可以独立实施民事行为。16周 岁以上不满18周岁 周岁, 岁以上不满 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 来源的,视为有完全的行为能力。不满10周岁的未 来源的,视为有完全的行为能力。不满 周岁的未 成年人和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成年人和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包括 痴呆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痴呆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 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思修第八章
第一节 我国宪法的基本制度
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 我国各族人民奋斗的结果, 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根 本任务和国家生活中最重要 的原则,具有最大的权威性 和最高的法律效力。
一、宪法的特征和原则
(一)宪法概述
(一)宪法概述
2、宪法的基本特征
第一,宪法的内容是国家和社会生活中 最根本性的问题。 第二,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第三,宪法的制定与修改程序有特殊的 规定。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 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权;批评、 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和取 得国家赔偿权;社会经济权;文 化教育权;特定主体权利等。
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权 利 和 义 务 的 基 本 特 点
四、我国的国家机构
国家机构是指统 治阶级为了实现国家 职 能 而建 立 起来 的 互 有联系的国家机关的 总和。
(四)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解决民族问题、 处理民族关系,实现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 民族共同发展而建立的基本政治制度。我国采 取的是单一的国家结构形式。我国宪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 一的多民族国家。
(五)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特点是什么?
2008年11月13日和14日,中共 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 央组织部部长李源潮分别在中共中央党 校、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学习贯彻党的十 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县委书记专题培训班 上作报告。他指出,县委书记是我们党 执政治国的骨干力量,要全面认识新形 势下肩负的重大职责,切实抓好发展、 抓好民生、抓好稳定、抓好领导班子和 干部队伍建设,创造经得起实践、历史 和人民检验的政绩。
主 观
方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八章
5.民主集中制原则
我国《宪法》第3条规定:“中华人民 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 则”。
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通过民主形式 集中起来,并通过各种法定程序上升为 国家意志。
二、我国的国家制度
(一)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国体)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体) (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
与政治协商制度 (四)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五)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六)基本经济制度
“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 党领导下,在……”
宪法从法律上保证了中国共产党在 国家中的执政地位,体现了人民意志。
2.人民主权原则
主权是指国家的最高权力。人民主 权是指国家中绝大多数人拥有国家的 最高权力。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的一 切权力属于人民,就是对人民主权的 确认。
3.公民权利原则
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人民政协的 主要职能
政治协商、民主 监督、参政议政
政协不是国家机关,也不是一般的人民团体, 而是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
中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特点: 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 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
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 1. 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力; 2. 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问题决策前 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取得一致意见。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城市是居民委员会(居委会) 农村是村民委员会(村委会)
(六)基本经济制度
1.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 2.非公有制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3.我国的分配制度 ——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 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三、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公民是指具有一国国籍,并根据该国宪法和法 律的规定,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自然人。
2019考研政治思修知识点及内涵(八)
2019考研政治思修知识点及内涵(八)一、法治思维的内涵法治思维是指以法治价值和法治精神为导向,使用法律原则、规则和方法思考和处理的思维模式。
包括以下几层含义。
第一,法治思维以法治价值精神为指导,蕴含着公平、正义、自由、民主、人权等人类社会的美好价值,是一种正当性思维;第二,法治思维以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为依据来指导人们的社会行为,是一种规范性地位;第三,法治思维以法律手段与法律方法为依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解决纠纷,是一种最可靠的逻辑思维;第四,法治思维是一种符合规律、尊重事实的科学思维。
二、公平正义的内涵公平正义是指社会的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和其他利益在全体社会成员之间合理、平等分配和占有。
一般来讲,公平正义主要包括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救济公平。
权利公平:权利主体公平;享有的权利,特别是基本权利平等;权利保护和权利救济平等。
机会公平:起点平等;发展平等;代际平等。
规则公平:法律规则面前人人平等,法律内容面前人人平等和法律保护面前人人平等。
救济公平:司法救济公平;行政救济公平;社会救济公平。
三、人权保障的内涵人权是人作为人所享有或理应享有的权利。
法律的重要使命就是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权,不得以任何借口侵犯人权。
人权的法律保障包括宪法保障、立法保障、行政保护和司法救济。
宪法保障是人权保障的前提和基础。
立法保障是人权保障的重要条件。
行政保护是人权保障的关键环节。
司法救济是人权保障的最后防线。
四、正当程序的内涵程序具有独立的价值和意义,程序问题与实体问题同等重要。
人们理应通过正当程序追求实体公正的结果。
只有按照正当程序处理问题,处理结果才具有公信力和性。
违反正当程序处理问题,往往会导致实体不公的处理结果。
正当程序具有中立性、参与性、公开性、时限性等基本特征。
中立性是正当程序的底线标准。
参与性是正当程序的核心要素。
公开性是正当程序的重要特征。
时限性是正当程序的内在要求。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八章
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一切权利属于人民原则
•议行合一原则 •法治原则 •依法保障公民权益原则 •保护公有制原则
•坚持民族平等、加强民族团结原则
三、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一)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二)我国公民的基本Biblioteka 务(一)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宗教信仰自由 政治权利和自由
人身权利和自由 监督权和取得赔偿权
⑤限度条件:不能超过必要限度
(2)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 (第21条)
① 起因条件:现实的危险存在 ② 时机条件:危险正在发生 ③ 主观条件:为使合法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
④限度条件:不能超过必要限度
(三)刑罚适用
1、刑罚体系:
管制 拘役 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 死刑 罚金 附加刑
主刑
刑罚
剥夺政治权利
以和平、诱骗的方式,拐卖成年男子。
根据目前的刑法,该行为不构成拐卖妇女、
儿童罪,而是无罪。否则,将违背罪刑法
定原则。
(二)犯罪理论
1、犯罪的概念及特征
重点把握刑法13条和犯罪的三大基本特 征(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刑罚惩罚 性)。
2、犯罪构成 犯罪构成说明了什么样的社会主体、在什
么样的主观心态支配下、实施了什么样的危害
依法纳税的义务
四、我国宪法的实施
必须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提高全体人民 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 法意识和法治观念。
•必须健全宪法保障制度,确保宪法的实施
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 党员都要模范地遵守宪法,严格按照宪法办事。
第八章 了解法律制度 自觉遵守法律
第二节
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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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修第八章
刑事责任年龄
直接故意
犯 罪 构 成
犯罪主观方面 犯罪客体
犯罪故意 犯罪过失
间接故意 疏忽大意过失 过于自信过失
刑法保护的而被犯罪 行为侵害的社会关系
危害行为
作 为 不作为
犯罪客观方面
危害结果
犯罪主体
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 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 犯罪主体 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 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 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 并不是有生命的人类个体都能够成为犯罪主体,只有那 并不是有生命的人类个体都能够成为犯罪主体, 些达到一定年龄、 些达到一定年龄、精神正常的自然人才能成为犯罪主体 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划分: 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划分: 不满14 14周岁 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不满14周岁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 14周岁不满16周岁 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
案例: 案例:公交车祸
犯罪客体
犯罪客体——我国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 犯罪客体 我国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 会关系 思考问题
犯罪客体和犯罪对 象的区别? 象的区别?
案例: 案例:犯罪客体
犯罪客观方面
犯罪客观方面——是指刑法规定的构成犯罪的客观外在表 是指刑法规定的构成犯罪的客观外在表 犯罪客观方面 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犯罪方法、犯罪时间、 现。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犯罪方法、犯罪时间、 地点等。 地点等。
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区别
第一、防卫过当在客观上有危害性、 第一、防卫过当在客观上有危害性、 在主观上有罪过。 在主观上有罪过。从总体上说是一 种非法侵害行为, 种非法侵害行为,这是区别于正当 防卫的本质特征也是刑法规定防卫 过当负刑事责任的根据。 过当负刑事责任的根据。 第二、防卫过当与正当防卫一样,都具有行为的防卫性, 第二、防卫过当与正当防卫一样,都具有行为的防卫性,这 是它们的密切联系之所在。成立防卫过当, 是它们的密切联系之所在。成立防卫过当,必须是在不法侵 害正在进行,为了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 害正在进行,为了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针对不法侵 害人的前提下进行的。 害人的前提下进行的。只有正当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 重大损害的,才使防卫由正当变为过当,由合法变为非法。 重大损害的,才使防卫由正当变为过当,由合法变为非法。 基于防卫过当的特殊性, 基于防卫过当的特殊性,刑法明文规定对于防卫过当行为应 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思修第八章 课件
(二)民事主体制度
公民: 公民是一个法律概念,是指具有一个国家 国籍的人。 自然人: 依自然规律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 法人和其他组织:
1、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
是指公民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
义务的资格。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始于出 生,终于死亡 (生理死亡和宣告死亡)
宣告死亡是指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或 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两年,经利害关系人申 请,由人民法院宣告下落不明公民为死亡的 法律制度。
(二)宪法的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原则 2、人民主权原则 3、保障公民权利原则 4、法治原则 5、民主集中制原则
二、我国的国家制度
(一)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国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
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条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体
宪法要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
我国宪法四次修正案: 1、1988年第七次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对现行 宪法进行了第一次修正 2、 1993年第八次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对现 行宪法进行了第二次修正 3、1999年第九次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对现行 宪法进行了第三次修正 4、2004年第十次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对现行 宪法进行了第四次修正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年仅15岁的 小莉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虽然她在 购机时能够对手机的品牌、外观等进行选 择,但却对其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即手机 的通话费、使用过程中的维修费等无法作 出相应的预见,故法院认为小莉购机确系 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民事行为。
普 通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组 织 规 章
为公 民 准 的 则行
宪法修改程序的严格性
2019考研政治思修常考考点有哪些
2019考研政治思修常考考点有哪些来源:智阅网思修是考研政治中比较重要的一个部分。
涉及的考点多,需要考生们在复习时,能够格外用心和重视。
下面就总结了思修的常考考点,希望可以帮助各位提高冲刺阶段的复习效率。
一、如何理解和谐文明的社会秩序(如网络生活秩序、交通安全秩序等)需要道德与法律共同推动?思想道德和法律基础都是调节人们思想行为、协调人际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
思想道德和法律虽然在调节领域、调节方式、调节目标等方面发挥的作用和方式存在很大不同,但是二者作为社会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共同服务于一定的经济基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供价值基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二、如何正确对待理想与现实的辩证关系?"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因此,人们常常会感受到理想与现实之间的矛盾。
这就需要正确认识理想与现实的关系。
辩证地看待理想与现实的矛盾。
现实是理想的基础,理想是未来的现实。
在一定条件下(在实践中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现实必定要转化为理想,理想可以转化为未来的现实。
实现理想的长期性、艰巨性和曲折性。
理想的实现是一个过程。
任何理想的实现都不是轻而易举的,必然会遭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和波折,必须有战胜种种艰难险阻的坚定不移的信心和坚忍不拔的毅力。
三、如何理解社会理想与个人理想的关系?个人理想与社会理想相互影响,相互制约。
强调个人理想要符合社会理想,并不是要排斥和抹杀个人理想,而是要摆正个人理想同社会理想的关系。
个人理想要与国家、民族命运相结合。
社会理想是个人理想的凝聚和升华,归根结底要靠全体社会成员的努力来实现。
四、为什么能够用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中国精神是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的有机统一。
中国精神是兴国强国之魂:中国精神是实现民族复兴的精神引领;中国精神是凝聚中国力量的精神纽带;中国精神是提升综合国力的重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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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考研政治思修重要考点:第八章
一、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
1、法律义务
(1)法律义务是指法律规定的、以作为或者不作为的方式履行的对他人的责任。
(2)法律义务的履行表现为两种形式:
①作为,是指义务人实施积极的行为;
②不作为,是指义务人不得实施某种行为。
(3)法律义务具有法定的强制性,违反法律义务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包括:①民事责任、②行政责任和③刑事责任等。
(4)法律义务具有以下四个特点
①法律义务是历史的。
其内容和旅行方式随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权保障的进步持续调整变化;
②法律义务源于现实需要。
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制度性质、历史传统、文化背景、宗教信仰和安全形势等因素,会对法律义务的设定产生重要影响;
③法律义务必须依法设定。
法律义务必须由法律职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律程序设定;
④法律义务可能发生变化。
法律义务可能因一些情形的出现而转化,派生或消灭。
2、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
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就像一枚硬币的两面,密不可分,相互依存,互利共赢。
(1)辩证统一
①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是相互依存的关系,法律权利的实现必须以法律义务的履行为条件;
②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是目的与手段的关系。
离开了法律权利,法律义务就失去了履行的价值和动力;
③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还具有二重性的关系,即一个行为能够同时是权利行为和义务行为。
(2)一律平等
①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平等表现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被确立为基本原则;
②在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具体设定上要平等;
③权利与义务的实现要体现平等。
(3)互利共赢
在实行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人人平等的制度中,一个人无论是行使权利还是履行义务,都是对自己有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