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分公司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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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分公司审计报告

根据公司人力资源部委托,公司纪检审计部于2014年3月4日对装饰分公司2013年综合绩效完成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报告整理如下:

一、审计基本要求

本次审计是依据六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度经营管理业绩考核责任书,审计目的主要是落实装饰分公司2013年度各项综合绩效完成情况并做出审计评价。审计期间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审计基准日为2013年12月31日。

二、审计查证情况

(一)基本情况

装饰分公司由本部、佛山分公司组成。本部期末从业人员34人,其中自有职工32人,外聘人员2人。本部核算工程个数20个。其中:已竣已结工程4个,已竣未结工程13个,在施工程3个。佛山分公司期末核算1个已竣已结工程,2013年度该分公司没有收入。

(二)审计查证综合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纪检审计部采用详查法,通过查阅装饰分公司2013年度的财务报告、各类凭证、新签合同书、结算书等资料,对该分公司的主要经济指标:实现利润额、新签合同额、综合经营额等完成情况一一核实,逐个指标进行分析和审计,查证情况如下:

1、利润完成情况单位:元

(1)按照2013年度经营管理业绩考核责任书要求,以完成产值的3%上缴利润,即应上缴252万元(不含税费)。装饰分公司实际完成上缴利润174.97万元,差额77.03万元。

(2)经审计查证,造成差额的主要原因是:兴业银行和海淀八家两个新开工程,总合同金额32368.57万元。为寻求与联营单位的长期合同,装饰分公司分别就两个工程向公司申请下调上交的管理费,其中兴业银行上缴利润调整为1.4%(不含税费),海淀八家上缴利润调整为1.54%(不含税费)。2013年度,以上两个工程共形成利润68.88万元。与公司考核责任书要求的按完成经营额的3%足额上缴管理费相差76.62万元。

(3)装饰分公司除工程人保工程、香雪兰溪等延续以前工程的上缴管理费率外,新签工程均按照3%足额上缴管理费。

2、综合经营额完成情况

根据装饰分公司2013年财务报告并结合统计报量情况,审计认为装饰分公司2013年实现综合经营额为9149.61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6275.67 万元,其他业务收入2873.94万元。

3、工程款回收情况

纪检审计部根据2013年经营管理业绩考核责任书约定,通过逐一查阅各工程施工合同和财务账簿,审计计算得出装饰分公司截止审计日,累计应回收工程款39842.12 万元,实际已收回工程款49285.18万元,超额完成了工程款回收任务。(详见2013年度收款及利润情况表)超额完成工程款回收任务的主要原因:一是新工程兴业银行超额收款3263.35万元、海淀八家超额收款640.27万元、雅居工程超额收款

257.09万元;二是部分老工程结算调高导致收款增加,例如校安(十二标段)超额收款813.34万元,校安(六标段)超额收款844.83万元,人保中心工程超额收款1603.06万元。

4、新签合同额情况

经审计,装饰分公司2013年外部承揽工程新签合同额3.98亿元,超额完成公司下达的1亿元指标要求。

超额完成指标的主要原因是:兴业银行工程合同额3.11亿元、海淀八家工程1.28亿元。

三、审计意见

依据2013年度经营管理业绩考核责任书及装饰分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认为装饰分公司综合绩效指标中的新签合同额、综合经营额、工程款收款率、资质等均完成了指标要求,上缴利润指标视同完成。

四、审计说明的问题

审计中我们通过查阅装饰分公司的凭证发现有部分工程的应收帐款和预收帐款科目划分不清,例如兴业银行、石景雅居中,均出现此类现象。

五、审计建议

加强财务核算的规范性,严谨入账。

北京六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纪检审计部

2014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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