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 1021-2013 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2013

合集下载

2013 DB33 1021 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 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条文说明

2013 DB33 1021   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 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条文说明
5 配建指标 ····························································································13
i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1 3 Basic Requirements ··················································································3 4 Set of Rules ··························································································5
3
表 3.0.8-1
停车库(场)设计车型外廓尺寸(上海标准)
I
II
机动车

III
IV
V
VI 非机动车
微型汽车 小型汽车 轻型汽车 中型汽车 大型货车 大型客车 自行车
注:1、二轮摩托车按 2 辆自行车尺寸计算;
总长 3.5 4.8 7.0 9.0 10.0 12.0 1.9
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
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 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
Standards for planning parking lots (garages) In urban architectural engineering
条文说明
目次
1 总则·····································································································1 3 基本规定 ······························································································3 4 设置规则 ······························································································5

地下车库坡道出入口安全视距分析

地下车库坡道出入口安全视距分析

地下车库坡道出入口安全视距分析【摘要】根据省内建筑工程建设情况分析,基地内部道路和建筑内置式地下车库出入口处是行车视距不足的高发处,由于安全视距不足,导致车辆运行存在安全隐患。

【关键词】地下车库、坡道口交叉处、行车视距、视距三角形近十年来,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迅速,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发展面临转型,城市机动车拥有量剧增,停车问题已成为城市交通系统运行是否有效的关键问题,随着城市大片住宅小区的不断涌现,小区环境的人性化设计人车分流已成为设计者首要考虑的问题,小汽车的停放方式也发生了改变,从地面小区内路边停放走向了地下车库的集中停车,提高了地面的绿化率,大大改善了居民的居住环境。

但随着小汽车进入了人们的生活,行车安全问题也就突显而出,笔者就平时施工图审查时碰到的汽车库的安全视距问题,谈一谈自己的看法。

1、地下车库内通道与坡道交叉处驾驶员视线不够通透,存在安全隐患1.1 汽车库内通道交叉处,建筑内置式地下车库坡道口交叉处,在平面视距三角形范围内,保证驾驶员视线通透及视距三角形要求的停车视距不足。

(地下车库内通道与坡道交叉处驾驶员视线不够通透,存在安全隐患)。

1.2 实例分析:10米视距三角形范围内均有遮挡物, 影响驾驶员视线。

2、规范解读:2.1 浙江省《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DB33/1021-2013第4.7.3条规定:基地内部的道路交叉口、汽车库内通道交叉处,建筑内置式地下车库坡道口交叉处,在平面视距三角形范围内,必须保证驾驶员视线通透;视距三角形要求的停车视距应符合表1视距三角形要求的停车视距,2.2.浙江省《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DB33/1021-2013第4.2.6条规定:基地内停车库机动车出入口之间净距应大于15米;机动车库和非机动车库出入口应分开设置,其净距应大于10米。

出入口之间应确保视线通透,并满足机动车停车视距要求。

2.3 浙江省《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DB33/1021-2013第4.2.7条规定:基地内地下车库坡道与基地内部道路相交处,不得采用车辆转弯半径不足的U型掉头交通组织方式,并应保证视线通透,满足有关安全视距三角形的要求。

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

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

浙江省标准城市建筑和道路交通工程泊车库(场)设计、设置规则(订正稿)2004年 2月目录1 总则 (1)2 城市建筑工程泊车库(场)的一般规定 (2)3 城市建筑工程泊车库(场)的总平面布局、部署 (5)4 建筑工程配建泊车位指标系统 (17)5 城市道路交通工程泊车库(场)的一般规定 (24)附录 A (32)附录 B (33)1总则为保证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和畅达,改良城市道路静态交通环境,使本省大、中、小城市的建筑、道路交通工程的泊车库 (场)规划、设计、建设切合城市交通组织需要和管理要求,特拟订本规则。

城市建筑、道路交通工程的泊车库(场)设计、设置,一定保障交通安全,配置合理,使用方便,并应知足道路动向交通、城市环境保护、城市防灾安全的要求。

本规则合用于城市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筑、道路交通工程中的停放标准车型的公共泊车库 (场)和专用泊车库 (场 ),特种车型的泊车库 (场)参照履行。

城市建筑、道路交通工程的泊车库(场)的设计、设置,除履行规则外,尚应切合国家及本省现行的有关设计标准和规范要求。

2城市建筑工程泊车库(场)的一般规定2.0.1 城市大型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在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批选址建议书或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时,应征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建议,并供给交通影响评估报告书。

城市大型建筑工程项目指:(1)规划城市中心区内,建筑规模超出1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建项目及超出 5 万平方米的居住类项目;(2)规划城市副中心区、卫星城中心区内,建筑规模超出 3 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建项目及超出 10 万平方米的居住类项目;(3)除上述( 1)、(2)之外的城市其余地域,建筑规模超出 5 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建项目及超出 20 万平方米的居住类项目;(4)交通枢纽、泊车泊位在300辆以上的城市大型汽车泊车库(场) 等城市交通设备项目;( 5)上述公建、住所和城市交通设备项目的改建扩展项目。

城市公共建筑、居住建筑的配建泊车库(场)应与主体建筑位于道路的同侧,并在建筑项目用地范围以内,服务半径不宜超出300m。

《浙江省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DB33_1021-2005

《浙江省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DB33_1021-2005

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Standaras for planning parking lots(garages)in urban architectural engineeringDB33/1021—2005J10628—20052005-08-04 发布 2005-08-01 实施浙江省建设厅发布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Standaras for planning parking lots(garages)in urban architectural engineeringDB33/1021—2005主编单位:浙江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浙江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批准部门:浙江省建设厅施行日期:2005 年 8 月 1 日浙江省建设厅文件建科发[2005]168号关于发布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的通知各市建委(建设局),绍兴市建管局,省级有关厅、局,省建设投资集团,省标准设计站,各有关单位:根据我厅印发的《二OO四年度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标准设计图集编制、修订计划》,(建科发[2004]115号),由浙江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浙江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主编的《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已通过审查,现批准为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33/1021-2005,自2005年8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浙江省建设厅负责管理,浙江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浙江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负责技术内容的解释。

浙江省建设厅二 O O 五年八月四日前言为进一步适应我省城市建设交通发展的要求,规范城市建筑工程配置停车场(库)的规划设计与建设管理,改善城市静态交通环境,根据浙江省建设厅、浙江省公安厅[2003]函规字354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过广泛的调查研究,,依据建设部、公安部颁布的《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的有关规定,参考国内外先进经验,并结合浙江省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标准。

DB33 1021-2013 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2013

DB33 1021-2013 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2013
指采用机械式停车设备存取停放车辆的停车库。 2.0.10 机械式停车设备存容量 mechanical parking system capacity
指一套机械式停车设备能同时存容的车辆数。 2.0.11 机械式停车设备单车最大进(出)时间
single vehicle maximum time of entrance for mechanical parking system 指从给出一个进车(或出车)指令开始,将车停放到该机械式停车设备的最不利位置(或 将车辆从最不利位置取出),直至该停车设备能进行下一个进车(或出车)指令为止所需的时间
4.1 基地出入口设置·····························································································6 4.2 基地总平面布置·····························································································8 4.3 配置停车场(库)出入口设置··········································································10 4.4 配置机动车停车场(库)设计··········································································11 4.5 机械停车库设计····························································································14 4.6 配置自行车停车场(库)设计··········································································15 4.7 基地交通设施及安全······················································································16

《浙江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DB

《浙江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DB
二、根据对已建成使用的城市建筑工程的停车车位数和实际停车需求调查情况看,停车车位数普遍显得不足,特别是在城市商业商业区、住宅区内矛盾尤为突出。考虑到全省各城市之间在城市规模、发展阶段、建筑工程所处区位以及城市交通政策等方面存在着较大差别。本标准第5章在停车位配建指标上,仅按大、中、城市的低限标准制定,各类城市的地段区位差别、城市交通政策等,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本标准的基础上自行确定。
4.2 基地总平面布置···································13
4.3 配置停车场(库)出入口设置·······················14
4.4 配置机动车停车场(库)设计·······················15
4.5 配置自行车停车场(库)设计·······················17
1 总 则
1.0.1 为加强浙江省城市建筑工程配置停车场(库)的规划管理,改善城市静态交通环境,使停车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符合城市交通组织需要的管理要求,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省按行政建制设立的市和镇的城市规划区内各类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工程配置停车场(库)。
1.0.3 城市建筑工程的配置停车场(库)设置、设计,必须保障交通安全,配置合理,使用方便,并应满足道路动态交通、城市环境保护和城市防灾安全的要求。
in urban architectural engineering
DB33/1021—2005
主编单位:浙江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浙江工业大学建筑工 程 学 院
批准部门:浙 江 省 建 设 厅
施行日期:2005 年 8 月 1 日
浙 江 省 建 设 厅 文 件
建科发[2005]168号

2.对招标项目的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对策(最新整理)

2.对招标项目的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对策(最新整理)

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对策一.建筑专业对本项目的把握,除了一般的住宅设计外,建筑专业重点体现在三个方面:1.关于停车位的设置:浙江省省标《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DB33/1021-2013)在2013年12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本项目必将按新的浙江省停车指标执行。

依据此《标准》规定,60~90㎡的套型面积停车位指标改为每户0.8辆,60㎡以下套型面积停车位指标改为每户0.6辆。

因此,一期停车位指标做了较大幅度的改动,增加到325辆。

2.地下室层高设计:因场地在大致平整的山地上,地下为比较坚硬的岩石层,在尽量减少土石方量和土方平衡的原则下,本工程地下室层高定位为 3.6米。

和普通地下汽车库层高之间的不足部分,设想通过结构宽扁梁设计、局部梁上翻100等措施来实现。

3.室外场地的标高设定:因本工程室外道路标高相差大,场地布置中,在保证场地排水通畅的前提下,场地设置尽量按原始标高设置,在变化较大的局部区域,采用道路平整,绿化随坡度的方法,减少土方量。

在入口高处,设置场地反坡排向道路后,采用较大坡度迅速解决高差,在入口低处同样采用较大坡度,使内部场地较为平整,有利的促进了建筑布局和日照的环境。

一.结构专业小高层建筑设计施工难点主要在地下室及上部结构个别地方,有以下几个方面需要特别注意:1:桩基础施工中,钻孔灌注桩只要控制好孔底沉渣厚度,泥浆找到合适的方法处理,一般没有太大难度。

2:地基开挖主要考虑小区北部中风化岩石不易挖除,为尽量减少挖方,同时也可减少基坑维护费用和施工难度,地下室层高可适当降低,地下室浮力也能适当减小,降低造价。

3:基坑维护比较重要牵涉到工程安全问题。

基坑开挖难度不大,但要注意挖掘机安全上下坑即可。

基坑维护可采用钻孔灌注桩和水泥搅拌桩,两种桩型需要维护设计时合理组合,防止基坑周围软质土塌方,以致造成安全事故,首先做到安全,再考虑经济。

基坑抗浮比较重要,上部荷载还未全部加入,暴雨或地下水位比较浅极易造成桩、基础梁、底板等拉坏,造成工程质量事故。

浙江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

浙江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

DB33/1021-2005 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条文说明对照.下载可编辑..下载可编辑..下载可编辑..下载可编辑..下载可编辑.4 设置规则 4 设置规则4.1基地出入口设置 4.1基地出入口设置4.1.1城市快速路上严禁开设建筑工程基地出入口;城市主干道上应严格控制开设建筑工程基地出入口;设置在交叉口附近的建筑工程基地出入口,应开设在交叉道路中等级相对较低的城市道路上。

4.1.1 主要是针对基地在城市道路上设置车辆出入口,必将会影响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特别是在城市路幅宽、流量大,且车速快的快速道、主干路上,容易影响城市道路正常交通,造成交通事故频繁的情况,制定本条文。

4.1.2开设在主干道上的建筑工程基地出入口,距离交叉口道路红线转弯圆弧的起端,应大于120m或在基地的最远端;开设在次干道上的建筑工程基地出入口,距离交叉口道路红线转弯圆弧的起端,应大于lOOm或在基地的最远端;开设在支路上的建筑工程基地出入口,距离交叉口道路红线转弯圆弧的起端,应大于50m或在基地的最远端;4.1.3建筑工程基地出入口距地铁出入口、人行横道线、人行过街天桥、人行地道,应不小于50m;距公交车站应不小于20m;.距隧道引道端点应不小于150m;距桥梁引道端点应不小于80m。

4.1.2城市道路交叉口是城市道路交通最复杂,最易堵塞,交通事故最频繁的地区,为了减轻基地车辆出入口对城市道路交叉口的交通压力,制定本条文。

基地出入口距交叉口的距离计算方法(见下图)。

注:S为出入口距交叉口的距离。

4.1.3-4基地出入口若距离地铁出入口、人行横道线、人行过街天桥、人行地道、公交车站、隧道引道端点、桥梁两端太近,容易成为事故的黑点,为减少和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参照《城市道路设计规》关于停车场选址及出入口视线等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城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文。

.下载可编辑..下载可编辑.4.1.4 建筑工程基地出入口与城市道路相交的角度应为75°~90°,且有良好的通视条件,基地出入口的视距参见图4.1.4。

(完整版)2.对招标项目的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对策

(完整版)2.对招标项目的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对策

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对策一.建筑专业对本项目的把握,除了一般的住宅设计外,建筑专业重点体现在三个方面:1.关于停车位的设置:浙江省省标《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DB33/1021-2013)在2013年12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本项目必将按新的浙江省停车指标执行。

依据此《标准》规定,60~90 ㎡的套型面积停车位指标改为每户0.8辆,60㎡以下套型面积停车位指标改为每户0.6辆。

因此,一期停车位指标做了较大幅度的改动,增加到325辆。

2.地下室层高设计:因场地在大致平整的山地上,地下为比较坚硬的岩石层,在尽量减少土石方量和土方平衡的原则下,本工程地下室层高定位为3.6米。

和普通地下汽车库层高之间的不足部分,设想通过结构宽扁梁设计、局部梁上翻100等措施来实现。

3.室外场地的标高设定:因本工程室外道路标高相差大,场地布置中,在保证场地排水通畅的前提下,场地设置尽量按原始标高设置,在变化较大的局部区域,采用道路平整,绿化随坡度的方法,减少土方量。

在入口高处,设置场地反坡排向道路后,采用较大坡度迅速解决高差,在入口低处同样采用较大坡度,使内部场地较为平整,有利的促进了建筑布局和日照的环境。

一.结构专业小高层建筑设计施工难点主要在地下室及上部结构个别地方,有以下几个方面需要特别注意:1:桩基础施工中,钻孔灌注桩只要控制好孔底沉渣厚度,泥浆找到合适的方法处理,一般没有太大难度。

2:地基开挖主要考虑小区北部中风化岩石不易挖除,为尽量减少挖方,同时也可减少基坑维护费用和施工难度,地下室层高可适当降低,地下室浮力也能适当减小,降低造价。

3:基坑维护比较重要牵涉到工程安全问题。

基坑开挖难度不大,但要注意挖掘机安全上下坑即可。

基坑维护可采用钻孔灌注桩和水泥搅拌桩,两种桩型需要维护设计时合理组合,防止基坑周围软质土塌方,以致造成安全事故,首先做到安全,再考虑经济。

基坑抗浮比较重要,上部荷载还未全部加入,暴雨或地下水位比较浅极易造成桩、基础梁、底板等拉坏,造成工程质量事故。

《浙江省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DB33_1021-2005

《浙江省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DB33_1021-2005

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Standaras for planning parking lots(garages)in urban architectural engineeringDB33/1021—2005J10628—20052005-08-04 发布 2005-08-01 实施浙江省建设厅发布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Standaras for planning parking lots(garages) in urban architectural engineeringDB33/1021—2005主编单位:浙江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浙江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批准部门:浙江省建设厅施行日期:2005 年 8 月 1 日浙江省建设厅文件建科发[2005]168号关于发布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的通知各市建委(建设局),绍兴市建管局,省级有关厅、局,省建设投资集团,省标准设计站,各有关单位:根据我厅印发的《二OO四年度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标准设计图集编制、修订计划》,(建科发[2004]115号),由浙江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浙江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主编的《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已通过审查,现批准为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33/1021-2005,自2005年8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浙江省建设厅负责管理,浙江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浙江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负责技术内容的解释。

浙江省建设厅二 O O 五年八月四日前言为进一步适应我省城市建设交通发展的要求,规范城市建筑工程配置停车场(库)的规划设计与建设管理,改善城市静态交通环境,根据浙江省建设厅、浙江省公安厅[2003]函规字354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过广泛的调查研究,,依据建设部、公安部颁布的《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的有关规定,参考国内外先进经验,并结合浙江省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标准。

《浙江省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DB33_1021-2005

《浙江省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DB33_1021-2005

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Standaras for planning parking lots(garages)in urban architectural engineeringDB33/1021—2005J10628—20052005-08-04 发布 2005-08-01 实施浙江省建设厅发布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Standaras for planning parking lots(garages)in urban architectural engineeringDB33/1021—2005主编单位:浙江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浙江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批准部门:浙江省建设厅施行日期:2005 年 8 月 1 日浙江省建设厅文件建科发[2005]168号关于发布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的通知各市建委(建设局),绍兴市建管局,省级有关厅、局,省建设投资集团,省标准设计站,各有关单位:根据我厅印发的《二OO四年度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标准设计图集编制、修订计划》,(建科发[2004]115号),由浙江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浙江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主编的《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已通过审查,现批准为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33/1021-2005,自2005年8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浙江省建设厅负责管理,浙江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浙江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负责技术内容的解释。

浙江省建设厅二 O O 五年八月四日前言为进一步适应我省城市建设交通发展的要求,规范城市建筑工程配置停车场(库)的规划设计与建设管理,改善城市静态交通环境,根据浙江省建设厅、浙江省公安厅[2003]函规字354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过广泛的调查研究,,依据建设部、公安部颁布的《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的有关规定,参考国内外先进经验,并结合浙江省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标准。

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及配建标准条文说明

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及配建标准条文说明

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Standards for planning parking lots (garages)In urban architectural engineering(报批稿)条文说明目次1总则 (1)3基本规定 (3)4设置规则 (5)4.1 基地出入口设置 (5)4.2 基地总平面布置 (7)4.3 配置停车场(库)出入口设置 (8)4.4 配置机动车停车场(库)设计 (8)4.5 机械停车库设计 (10)4.6 配置自行车停车场(库)设计 (11)4.7 基地交通设施及安全 (11)5配建指标 (13)Contents1 General Provisions (1)3 Basic Requirements (3)4 Set of Rules (5)4.1 Entrance/Exit of Bases Design (5)4.2 Layout of Bases Design (7)4.3 Entrance/Exit of Accessory Parking Lots (garages)Design (8)4.4 Motorized Vehicle Parking Area Design (8)4.5 Mechanical Parking Garages Design (10)4.6 Non- Motorized Vehicle Parking Area Design (11)4.7 Traffic Devices and Safety of Bases (11)5 Parking Standard (13)1 总则1.0.1 城市建设工程项目配建停车场(库)建设是城市静态交通设施建设的主体。

根据理论研究,合理的城市机动车泊位供给总量宜控制在城市机动车总量的1.3-1.5倍,而建筑配建泊位(含部分公共泊位)宜控制在机动车总泊位的75%-85%(应视配建泊位是否开放和整体布局而合理配置)。

建筑设计题库.doc

建筑设计题库.doc

建筑设计题库一、选择题1.托儿所、幼儿园的生活用房应满足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少于( c )小时的要求。

(a) 1h (b) 2h (c) 3h (d) 4h2. 幼儿园楼梯踏步的宽度宜为( b )mm。

(a) 250 (b) 260 (c) 270 (d) 2803.幼儿经常接触的( d )m以下的室外墙面不应粗糙,室内墙面宜采用光滑易清洁的材料。

(a) 1.0 (b) 1.1 (c) 1.2 (d) 1.34.下列房间中不是幼儿园生活用房的是( c )。

(a) 音体活动室。

(b) 衣帽贮藏室。

(c) 晨检室。

(d) 卫生间。

5.幼儿园楼梯井净宽度大于( a )m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a) 0.11 (b) 0.12 (c) 0.15 (d) 0.26.幼儿园单侧采光的活动室,其进深不宜超过( d )m。

(a) 6.0 (b) 6.3 (c) 6.5 (d) 6.67.( b )层及以上的办公建筑应设电梯。

(a) 4 (b) 5 (c) 6 (d) 78.办公建筑按建筑面积每( c )m2至少设置1台电梯。

a) 4000 (b) 4500 (c) 5000 (d) 60009.下列有关办公建筑的描述中正确的是( c )。

(a) 办公建筑的走道净高不应低于2.1m。

(b) 办公建筑门洞高度不应小于2.0m。

(c) 公用厕所距离最远工作点不应大于50m。

(d) 非机动车库净高不得低于2.2m。

10.采用自然通风的办公室,其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房间地板面积的( d )。

(a) 1/6 (b) 1/7 (c) 1/10 (d) 1/2011.普通办公室每人使用面积不应小于( b )m2。

(a) 3 (b) 4 (c) 5 (d) 612.根据《浙江省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db33/1021-2013)的规定,商场可按( a )m2建筑面积设置1个装卸车位。

(a) 5000 (b) 8000 (c) 10000 (d) 1500013.根据浙江省《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db33/1021-2013)的规定,下列有关机动车停车场(库)出入口的车道及数量的描述中错误的是( d )。

浙江省建设工程交通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试行)

浙江省建设工程交通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试行)

浙江省建设工程交通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试行)1 范围本技术导则规定了建设工程交通影响评价的目的、基本原则、方法、内容和程序。

本技术导则适用于新建建设工程以及各类改、扩建建设工程交通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

本技术导则作为建设工程交通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与审核的技术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所含的条款通过本导则的引用即构成本导则的条文,与本导则同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46 号)●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厂设计规范(GJJ15-87)●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146号)● 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DB33/1021-2005)● 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98)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大城市:指城市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50万人以上的城市。

中等城市:指城市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20万——50万人的城市。

小城市:指城市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不满20万人的城市。

快速路、主干路:是城市道路网的骨架,为连接城市主要分区的干路,以交通功能为主。

次干路:是城市的交通干路,以区域性交通功能为主,兼有服务功能,与主干路组成道路网体系,广泛连接城市各区,集散主干路交通的功能。

支路:是住宅及工业区或其他类型地区的交通路径,为连接次干路与街坊的道路,以服务功能为主。

项目交通流量:也称项目生成交通量,是建设工程生成或吸引的交通负荷增量。

非项目交通量:也称背景交通量。

除建设工程自身和研究区域内计划审批的其他建设工程生成的交通量会影响目标年的交通系统状况外,研究区域外的变化同样会产生影响。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3年 杭州
前言
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2 年建筑节能及相关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定 计划>的通知》(建设发〔2012〕192 号)的要求,《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 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外先进经验,参考国家相关规定和规范,结合浙 江省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及未来发展的趋势,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2
(不包括辅助时间)。 2.0.12 停车场(库)通道 driveways of parking lots (garages)
指停车场(库)内部供车辆行驶以及车辆进、出车位所需的场(库)内的道路。 2.0.13 缓坡段 Transition slope
指当坡道坡度大时,为了避免汽车在坡道两端擦地面设的缓和线段。 2.0.14 车库净高 clear height of garage
指各类建筑工程建设用地上内部道路与城市或镇道路的连接口。 2.0.4 停车场 parking lots
指停放机动车或非机动车的露天场地。 2.0.5 停车库 parking garages
指停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室内空间。 2.0.6 配建停车场(库) accessory parking lots (garages)
指采用机械式停车设备存取停放车辆的停车库。 2.0.10 机械式停车设备存容量 mechanical parking system capacity
指一套机械式停车设备能同时存容的车辆数。 2.0.11 机械式停车设备单车最大进(出)时间
single vehicle maximum time of entrance for mechani停放到该机械式停车设备的最不利位置(或 将车辆从最不利位置取出),直至该停车设备能进行下一个进车(或出车)指令为止所需的时间
指各类建筑工程依据有关规定所附设的,为本建筑工程内各类人员,以及外来人员提供机动 车、非机动车停放的专用场所。 2.0.7 公共停车场(库)public parking lots (garages)
指为社会车辆提供公共停车服务的停车场(库)。 2.0.8 坡道式汽车库 Ramp garage
指汽车库停车楼层之间,汽车沿坡道上、下行驶者为坡道式汽车库。坡道可以是直线型、曲 线型或两者的组合。 2.0.9 机械式停车库 mechanical parking garages
4.1 基地出入口设置·····························································································6 4.2 基地总平面布置·····························································································8 4.3 配置停车场(库)出入口设置··········································································10 4.4 配置机动车停车场(库)设计··········································································11 4.5 机械停车库设计····························································································14 4.6 配置自行车停车场(库)设计··········································································15 4.7 基地交通设施及安全······················································································16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设置规则、配建指标等。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是: 1、建筑工程配建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在原《标准》的基础框架上进行进一步研究;结 合近几年浙江省城市建筑工程规划、建设、审批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采用的新思路、新方法 以及新的标准规范,对原《标准》的规定进行适当的修改和完善;增加机械停车库、基地交通 设施及安全等有关章节。 2、建筑工程配建停车场(库)配建指标。根据浙江省车辆发展、城市建筑工程使用的实际 情况及未来的发展趋势,对原《标准》配建停车指标的分类及取值进行调整。 本标准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浙江省城乡规划设 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 研究院(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保俶路 238 号,邮编:310007)。
1
2 术语
2.0.1 城市建筑工程 urban architectural engineering 指城市或镇规划区内的建筑工程,包括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建筑、居住建筑,以及工业
建筑等。 2.0.2 基地 bases
指建筑工程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场地。 2.0.3 基地出入口 entrance/exit of bases
5 配建指标 ·····························································································17 附录 A 机械停车设备的类别···································································23 本标准用词说明 ······················································································25
浙江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 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
Standards for planning parking lots (garages) In urban architectural engineering
主编单位: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浙江省标准设计站
批准部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公安厅
ii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1 2 Terms···································································································2 3 Basic Requirements··················································································4 4 Set of Rules ··························································································6
iii
1 总则
1.0.1 为加强浙江省城市建筑工程配置停车场(库)的规划建设与管理,改善城市静态交通环 境,结合浙江省近几年的社会经济和城市车辆发展的实际情况、未来发展趋势,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省按行政建制设立的市和镇的规划区内各类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工 程配置停车场(库)。 1.0.3 城市建筑工程配置停车场(库)设置、设计,必须保障交通安全、配置合理、使用方便, 并应满足道路动态交通畅通、城市环境保护、城市防灾和消防安全的要求。 1.0.4 城市建筑工程配建停车场(库)的设置和设计,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 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设计标准和规范要求。
5 Parking Standard ····················································································17 Appendix A Classification of Mechanical Parking Systems ································ 23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25
4.1 Entrance/Exit of Bases Design ·············································································6 4.2 Layout of Bases Design ·····················································································8 4.3 Entrance/Exit of Accessory Parking Lots (garages)Design ···································10 4.4 Motorized Vehicle Parking Area Design·································································11 4.5 Mechanical Parking Garages Design·····································································14 4.6 Non- Motorized Vehicle Parking Area Design··························································15 4.7 Traffic Devices and Safety of Bases ·····································································16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