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会计继续教育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
二、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
从另一角度理解:本期会计多确认费用4 从另一角度理解:本期会计多确认费用4万 元,因此应税所得比税前会计利润多4 元,因此应税所得比税前会计利润多4万元, 多缴所得税(应交税费大于所得税费用) 4×30%=1.2(万元);在资产使用寿命终 30%=1.2(万元);在资产使用寿命终 了时,该项差异将随资产计价的统一而自 动转销。
2、造成负债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不同的原因
一般负债的确认和清偿多数不影响所得税的计 税基础和账面价值;差异主要产生于自费用中 以预估方式提取的负债
(三)小结:资产、负债计价基础与纳税差异 (三)小结:资产、负债计价基础与纳税差异 的关系及其成因
资产、负债计税基础之所以与账面价值不同,源于 税法与企业会计制度的差异,或税务会计与财务会 计在确认基础上的不同。 计在确认基础上的不同。 资产、债务计价不同之所以导致纳税的暂时性差异, 原因在于:资产计价出现差异的同时,往往意味着 税法与会计在某些收入、费用的确认时间方面存在 税法与会计在某些收入、费用的确认时间方面存在 差异,且这种差异一般会在未来期间,因资产计税 基础与账面价值出现反方向差异而自动转回。 从根本上说,这种差异源自财务会计采用的权责发 从根本上说,这种差异源自财务会计采用的权责发 生制观念,以及损益确定的“资产负债观” 生制观念,以及损益确定的“资产负债观”基础。
二、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
2、资产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不同的原因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研发支出资本化、摊销方法、减值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其他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
二、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
(二)负债的计税基础 1、含义 指负债账面价值减去该负债在未来期间可 予税前列支的金额, 予税前列支的金额,即: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
准则18号对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规定。
首先,准则18号明确了企业需要按照税法规定披露的所得税事项进行会计处理。
其中包括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税务处理方法和会计处理方法等。
准则18号要求企业在制定所得税会计处理政策时,应当基于税法规
定和税务处理方法,并且要公允地反映企业所得税的负担。
同时,准则
18号还规定了企业需要按照税法规定披露的各种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会
计处理方法。
准则18号还对企业在会计报表中披露所得税备损及未分配利润等方
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企业需要在财务报表中准确披露所得税费用以及所得
税费用的组成。
在准则18号的指导下,企业可以更加准确地计算和披露所得税费用,并可以更好地了解和掌握企业所得税的负担状况。
这有助于提高企业财务
报告的可比性和透明度,增强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对企业的信心。
然而,准则18号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争议。
首先,准则18号规定的会
计处理方法有时候与税法规定存在差异,这可能导致会计报表与税务报表
之间的差异。
其次,准则18号对一些特殊情况下的会计处理方法并未做
详细规定,给企业的会计处理带来一定的困扰。
总的来说,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是我国用来规范企业所得税会计处
理的重要准则。
它对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和规定,有助于
增强企业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透明度。
但准则18号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争议,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应用指南对企业在编制财务报表过程中涉及的所得税会计处理进行了规范和指导。
该应用指南主要包含了所得税的计算、计提、会计确认和会计处理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和操作指导。
下面将对该应用指南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应用指南明确了所得税的概念和性质。
所得税是指企业根据适用的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的税款。
企业应根据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计算所得税,以确保企业合法纳税的同时维护企业的经济利益。
其次,应用指南给出了计算所得税的具体步骤和方法。
企业应按照所得税法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根据适用的税率计算税款。
对于以确认净利润为基础的企业,应先计算应税所得额,然后根据税率计算所得税;对于以确认税基为基础的企业,应直接按照税率计算所得税。
应用指南还对计算所得税的特殊情况和调整事项进行了详细说明。
再次,应用指南规定了计提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企业应根据应纳税所得额和适用税率,计提当前期的所得税负债或所得税资产。
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亏损的企业、非居民企业和持有逆向税基的企业,应用指南也给出了相应的计提所得税的特殊处理方法。
此外,应用指南还对税基差异、税前损益调整和未确认报税资产和负债等事项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和指导。
对于税基差异,应用指南规定了企业需要在财务报表中列示并披露的信息。
对于税前损益调整,应用指南给出了相应的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未确认报税资产和负债,应用指南强调了需要进行准确的估计和计量,并对计提资产负债的条件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最后,应用指南还对所得税披露进行了具体要求。
企业应在财务报表中披露与所得税有关的重要信息,如所得税负债的金额、起征点、税率等,以便用户理解和评价企业的所得税风险和盈利能力。
综上所述,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应用指南对企业在编制财务报表过程中涉及的所得税会计处理提供了具体的要求和操作指导。
企业应按照该应用指南的规定进行所得税的计算、计提、会计确认和会计处理,以确保所得税的准确计量和合规报告。
2021-2022年收藏的精品资料苏州会计继续教育题目20课时题目[1]
资产减值单项选择题(共1题)1 下列项目中,通常可以认定为一个资产组的是()。
几个环保设备负责组装产品的几个生产车间负责生产产品零部件的车间和负责组装产品并销售产品的车间办公楼和研发中心判断题(共1题)2 资产组的账面价值的确定基础应与其可收回金额的确定方式相一致,否则难以正确估算资产组的减值损失。
()正确错误单项选择题(共1题)1 下列关于资产组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资产组一经确定,在各个会计期间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资产组是企业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资产组由创造现金流入相关的资产组成企业不能够以资产组为基础估计可收回金额判断题(共1题)正确错误单项选择题(共1题)1 总部资产的特征是()。
该资产不能产生现金流入,但其账面价值可以归属于某一资产难以脱离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来产生独立的现金流入,而且其账面价值难以完全归属于某一资产组。
该资产可以脱离其他资产产生现金流入该资产可以独立产生现金流入判断题(共1题)2 由于总部资产难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通常需要结合其他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
()错误正确单项选择题(共1题)1 总部资产的特征是()。
该资产不能产生现金流入,但其账面价值可以归属于某一资产难以脱离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来产生独立的现金流入,而且其账面价值难以完全归属于某一资产组。
该资产可以脱离其他资产产生现金流入该资产可以独立产生现金流入判断题(共1题)2 由于总部资产难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通常需要结合其他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
()错误正确单项选择题(共1题)1 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每年都应进行减值测试,商誉应当结合()进行减值测试。
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被合并企业的资产被合并企业的资产减去负债后的净额企业的总部资产判断题(共1题)2 企业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时对商誉和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
()正确错误单项选择题(共1题)1 根据资产减值准则,资产减值的对象不应包括()。
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
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所得税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列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所得税包括企业以应纳税所得额为基础的各种境内和境外税额。
第三条本准则不涉及政府补助的确认和计量,但因政府补助产生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应当按照本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
第二章计税基础第四条企业在取得资产、负债时,应当确定其计税基础。
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差异的,应当按照本准则规定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第五条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
第六条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
第三章暂时性差异第七条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也属于暂时性差异。
按照暂时性差异对未来期间应税金额的影响,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第八条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应税金额的暂时性差异。
第九条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可抵扣金额的暂时性差异。
第四章确认第十条企业应当将当期和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所得税确认为负债,将已支付的所得税超过应支付的部分确认为资产。
存在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当按照本准则规定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
第十一条除下列交易中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企业应当确认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一)商誉的初始确认。
(二)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1.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CNC18)是中国会计准则信息系统(CNCIS)的一部分,是对企业所得税准则的综合性介绍和规范。
本准则的宗旨是为企业提供计算、支付和报告所得税的综合准则。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定义。
第一条规定了所得税的定义,它是一种从企业和自由职业者的收入中征收的税款,是企业最基本的税收之一。
二、纳税义务及基础。
第二条规定企业的所得税纳税义务,即按本准则确定的所得税基础,按照国家规定的税率开具发票等,将收入支付税款。
三、税率及税收。
第三条规定了国家规定的所得税税率、增值税、消费税及其它相关税项,规定了税收的方式及申报的时间,以保障企业照章办事。
四、适用范围。
第四条规定了本准则的适用范围,即对注册在我国境内的企业,及其从事的商业活动,包括从事的技术合作、投资和联营等,由我国税务机关确定的任一种业务。
五、所得税收入构成和抵扣。
第五条规定了企业所得税可抵扣费用,以及可以认可的捐赠、损失、折旧附加等所得税收入构成,并规定了这些费用具体的计算方法。
六、报告及适用准则。
第六条规定了企业所得税的报告及报表的完成和报表披露的方式,并规定了在报表中应遵守的适用准则,为企业营收和支出收入税置有确定程序。
七、小企业准则。
本准则第七条规定,对小企业的税收征管尤其是有特殊准则,确保小企业在税务管理方面享有合理照顾。
八、其他规定。
本准则其他规定了企业纳税责任的一般规定,在未特别规定的情况下,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收法律和规定。
综上所述,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CNC18)是对企业所得税准则的综合性介绍和规范,其宗旨是为企业提供计算、支付和报告所得税的综合准则。
本准则旨在确保企业在作业税务征管方面照顾合理,明确企业纳税义务及基础,以及所得税的税率、增值税、消费税及其它相关税项。
同时本准则还规定了企业所得税收入构成和抵扣,企业所得税的报告及报表内容等,以指导企业进行所得税管理工作。
读《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有感
读《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有感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是一部重要的财务准则,旨在规定企业与各种所得税如何和以何种方式结算以及企业应如何核算所得税。
具体来讲,该准则规定,应按照所在国法律规定缴纳所得税;应以实际缴纳的所得税为基础,通过无形资产减免的方式,计提应税预提费用;应以税务机关确定的税款或特定条件下可以使用的其他方法,将其作为联合企业的成本和支出进行核算;根据不断变化的税收政策,应调整此前缴纳的所得税。
该准则还明确,在未缴纳税款或应当缴纳税款,预提和调整实际缴纳税款前,对在财务报告中体现的税款影响不应作出披露。
从上述准则中可以看出,中国的企业会计准则是多方位的,能够更全面地规范企业的会计活动,有利于改善企业的财务环境,为企业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此外,由于不同国家所得税政策不同,对所得税的缴纳也是应力调整,它要求企业根据本质和物质实施相关费用缴纳规定缴纳,并且缴纳过程中要根据政策变化,及时进行调整,使得所得税能够全面而及时缴纳,以达到合法、合理的效果。
总之,《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是一部重要的财务准则,它通过规定企业与各种所得税结算的要求,使企业得以依法缴纳所得税,从而为企业发展,改善财务环境,提升经济效益等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是用于规范企业会计报告中所得税的核算和披露的准则。
为了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一准则,下面将为您提供一份1000字以上的应用指南。
一、准则的基本原则1.企业应按照准则规定的核算方法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和所得税负债,并按照税法规定计提和支付所得税。
2.企业应按照准则规定的披露要求在财务报告中披露所得税情况,以便用户能够全面了解企业的税务状况。
二、所得税的核算1.应纳税所得额的确认企业应根据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内根据税法规定计算出的应纳税额。
2.所得税负债的确认企业应根据准则规定的方法计算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负债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内应支付的所得税金额。
3.所得税负债的计提和支付企业应根据准则规定的方法计提和支付所得税。
计提所得税时,应根据应纳税所得额和适用的税率计算所得税负债。
三、所得税的披露1.所得税负债的披露企业应在财务报告中披露所得税负债的计提和支付情况,包括税前利润、税前利润调整、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负债的变动情况等。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披露企业应在财务报告中披露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金额、起源和变动情况,以及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应纳税基础、可抵扣亏损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等。
3.税务争议的披露企业应在财务报告中披露与所得税有关的税务争议情况,包括税务部门对企业所得税核算和纳税申报的审查结果、处罚决定和税务行政诉讼情况等。
四、其他事项1.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所得税的核算和披露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企业应根据准则规定的要求编制所得税的会计记录和报表,并进行审计。
总结: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应用指南主要包括所得税的核算和披露。
在核算方面,企业应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所得税负债,并按照准则规定的方法计提和支付所得税。
在披露方面,企业应在财务报告中披露所得税负债的计提和支付情况,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金额、起源和变动情况,以及与所得税相关的税务争议情况。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
《准则》主要的核心内容包括所得税的确认、计提和报告等环节,对于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提供了具体的规定和指导。
首先,《准则》明确了企业所得税的确认原则。
根据该准则,企业应基于确认的财务利润计算所得税。
财务利润是指企业在特定期间内通过审慎规定主要是界定货币单位的会计和核算制度,编制和报告的净利润。
其次,《准则》规定了计算企业所得税的方法。
根据该准则,企业应将以法定税率乘以确认的财务利润,计算所得税负债。
同时,还规定了企业在确认所得税负债时应考虑的一些因素,如政府给予的税务优惠政策、税务争议的处理等。
此外,《准则》还明确了企业所得税的计提规定。
根据该准则,企业在每个会计期间结束时,应根据确认的财务利润计提所得税负债。
同时,企业还应根据已确认的财务利润的变动情况调整所得税负债。
最后,《准则》规定了企业在报告财务报表时所得税的处理和披露要求。
根据该准则,企业应在财务报表中明确披露所得税费用的构成、计算方法和实际缴纳的金额。
同时,企业还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有关所得税的重要会计政策、税项以及与税务机关之间存在的潜在争议等信息。
总之,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实施,对于规范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提高财务报表的透明度和可比性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应严格遵守该准则的规定,正确计算和报告所得税,在财务报表中做出清晰的披露,以提高企业财务报告的质量和可信度。
同时,相关政府部门也应加强监管和指导,确保企业按照规定运用所得税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首先,准则第18号明确规定了在计算和报告所得税方面的需遵循的基本原则。
其中包括以下几点:1.企业应根据税法规定计算和报告应交的所得税。
企业在计算所得税时应将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各种税率和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等因素纳入考虑。
2.企业应根据税法规定,将长期待摊费用、抵债准备和其他以税前形式计提的费用等在税前调整过,计算之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3.企业应遵循时机匹配原则,将与报告期相关的税额计入到该报告期的应交所得税中。
同时应将以报告期为基础计入的收入和支出的税额纳入到同一报告期提供的企业利润表中。
其次,准则第18号还规定了计量和会计处理方面的具体规定。
对于需要确认的所得税负债和所得税资产,企业应按照以下原则处理:1.对于可在将来抵扣应纳所得税的净资产和净负债,应确认相关的所得税资产和所得税负债。
2.对于可抵扣以后期间所得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应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3.对于以税前形式计提的其他应计所得税负债,应确认相关的所得税负债。
此外,准则第18号还要求企业在财务报表中披露与所得税有关的会计政策和假设。
企业应在财务报表中披露有关所得税负债、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递延税收负债和资产以及计提所得税费用等方面的信息。
最后,准则第18号还涉及到一些特殊情况的处理。
例如,企业合并、收购和分拆等交易要求进行额外的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准则第18号还对并无实际交易所得但依法应纳税的情况进行了具体要求。
总之,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为企业在计算和报告所得税方面提供了详细的规定和指导。
企业应根据该准则的要求,正确计量和报告所得税负债和所得税资产,同时进行相关的会计处理和披露。
通过遵循该准则,企业能够更加准确地了解和掌握自身的所得税情况,为经营和决策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18号所得税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18号所得税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18号所得税准则》是财政部颁布的新会计准则,它是为了规
范企业在纳税过程中的财务核算和报表编制而制定的。
该准则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将企业所得税核算和会计处理的规
范化程度提高到了一个新的水平。
该准则对企业所得税的核算和会计处理作了具体的规定。
其中,对于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和确认,该准则提出了明确的方法和步骤。
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的过程中,该准则规定了各种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和具体细节,如应纳税所得额的减免、抵扣、结转等问题。
此外,该准则还规定了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式,如在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企业所得税应当分别列示为“应交税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等
账户,并规定了相关的会计处理方法。
总之,《企业会计准则18号所得税准则》的颁布对于规范企业所得税的核算
和会计处理具有重要意义,可以更好地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企业会计准则18号-----所得税000
三、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续1)
2.债务法的特点
本期发生的暂时性差异预计对 未来的所得税影响金额在资产负 债表上作为将来应付税款的债务 或预付未来税款的资产
3.确定以下项目时采用的税率一 致
本期发生暂时性差异的纳税影响数 本期转回暂时性差异的纳税影响数 因税率变化而对递延税款的调整数
• 分录形式为:
• 借:所得税费用
• 贷:应交税费---应纳所得税
•
递延所得税负债
暂时性差异(续)
关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示例1:影响利润表的交易
A
为计税目的对资产采取加速折旧(税先 费会后费);
开发成本已经资本化并将分摊计入利润 表,但在确认发生当期的应税利润时已予 抵扣(税先费会后费);
暂时性差异(续)
08.2.3
税法上: 500万元 500万元
800万元
0万元
300万元
资产的计税基础---其他资产
(1)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税法:计税基础为实际投资成本 [注意]暂时性差异是否确认所得税影响—考虑持有
意图: --长期持有:不确认所得税影响 --拟近期出售:确认所得税影响 (2)存货及其他计提了减值准备的资产 税法:在发生实质性损失之前不允许税前扣除
关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示例2:公允价值调整和重估价
金融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以超过成本的公 允价值计价,但计税时不作相应调整(资产 的账面价值大于税基);
暂时性差异(续)
关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示例3:企业合并和合并会计报表
资产的账面金额在企业合并时增至公允价值,但计税时不作相应 调整;
商誉账面价值的减少额在确定应税利润时不能抵扣,且商誉的成 本在处置该企业时也不能抵扣;
《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所得税》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所得税》解释为了便于本准则的应用和操作,现就以下问题作出解释:(1)所得税会计的基本要求;(2)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3)所得税费用的计算;(4)递延所得税的特殊处理。
一、所得税会计的基本要求(一)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所得税会计是以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及其附注为依据,结合相关账簿资料,分析计算各项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通过比较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确定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或者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或者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按照税法规定允许抵减以后年度利润的可抵扣亏损,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按照暂时性差异与适用所得税税率计算的结果,确定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及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费用。
其中,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应当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该应纳税所得额为未来期间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以及因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在未来期间转回相应增加的应税所得,并应提供相关的证据。
(二)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转回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后,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于以后期间转回的,应当调整原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及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费用。
(三)所得税费用在利润表中的列示利润表中应当单独列示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由两部分内容构成:一是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当期所得税费用(当期应交所得税),二是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的递延所得税费用,但不包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的交易和事项以及企业合并的所得税影响。
所得税会计的关键在于确定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一经确定,即可计算暂时性差异并在此基础上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及递延所得税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应用指南一、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或者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的,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或者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的,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一)资产的计税基础本准则第五条规定,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
通常情况下,资产在取得时其入账价值与计税基础是相同的,后续计量过程中因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与税法规定不同,可能产生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的差异。
比如,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应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按照税法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即其计税基础保持不变,则产生了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
假定某企业持有一项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为1000万元,期末公允价值为1500万元,如计税基础仍维持1000 万元不变,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500万元即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二)负债的计税基础本准则第六条规定,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
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负债的确认和偿还,通常不会对当期损益和应纳税所得额产生影响,其计税基础即为账面价值。
但在某些情况下,负债的确认可能会影响损益,并影响不同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使其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之间产生差额。
比如,上述企业因某事项在当期确认了100万元负债,计入当期损益。
假定按照税法规定,与确认该负债相关的费用,在实际发生时准予税前扣除,该负债的计税基础为零,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企业应于资产负债表日,分析比较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两者之间存在差异的,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及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重要条款解读
的所得税。 (4)两种方法的计算结果一般是相同的。因为利润表债务法在实务中采用与 处理时间性差异一样的方法处理暂时性差异,这就决定两种方法的会计处理结果 一般都是相同的。 3.利润表债务法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不同点 (1)对差异的掌握不同 利润表债务法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作为债务法下的两种不同分析方法,最主要 的区别在于进行所得税会计核算时,利润表债务法注重时间性差异,资产负债表 债务法则注重暂时性差异。 时间性差异强调差异的形成以及差异的转回,是应税利润与会计利润间的差 额,它在一个期间内形成,可在随后一个或几个期间内转回。暂时性差异是指一 项资产或负债的税基和在其资产负债表中的账面金额之间的差额,它更强调差异 的内容;而一项资产或负债的税基则是指在计税时,应归属该项资产或负债的金 额。因而从暂时性差异的内涵来看,它比时间性差异的范围更为广泛。它不仅包 括所有的时间性差异,还包括不是时间性差异的暂时性差异。比如,子公司、联 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尚未将其全部利润分配给母公司或投资者;资产被重估,但在 计税时不作对称调整;企业并购的成本按投入的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予以分 摊,但在计税时不予调整。
(2)对收益的理解不同 利润表债务法侧重利润表,认为利润表是受托责任报表,因此,用“收入/费 用”观定义收益,强调收益是收入与费用的配比,从而注重的是收入与费用在会 计与税法中确认的差异;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依据“资产/负债”观定义收益, 从而提供了“全面收益”的概念,强调资产负债表是最可能提供决策相关的会计 报表。与其对比,利润表债务法确认和计量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标准则不易把 握。而且,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还可以提高企业在财务会计报表中对财务状况 和未来现金流量做出恰当地评价和预测。 (3)对所得税费用的计算程序不同 利润表债务法以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为着眼点,逐一确认收入和费用项目在 会计和税法上的时间性差异,并将这种时间性差异对未来所得税的影响看作是对 本期所得税费用的调整;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则以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 目为着眼点,逐一确认资产和负债项目的账面金额及其税基之间的暂时性差异。 与利润表债务法不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的暂时性差异所反映的是累计的差 额,而非当期的差额。因此,只能将期末暂时性差异与期初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 影响额视为对本期所得税费用的调整。 (4)对“递延税款”概念的理解不同 据美国 109号会计公告,除少数特例外,企业采用的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应对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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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下列有关资产的计税基础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其计税基础一般情况下与取得成本相等没有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下,应收账款的计税基础等于其账面价值在企业确认了公允价值变动利得的情况下,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计税基础高于其账面价值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是税法规定允许在未来税前扣除的折旧费甲企业支付700万元资金吸收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乙企业,取得的净资产原账面价值500万元、公允价值为600万元(固定资产评估增值100万元)。
所得税率为25%。
甲企业确认吸收合并的会计处理中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金额为()。
递延所得税负债25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50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25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50万元某企业2007年末确认与产品质量保证有关的预计负债50000元,相关产品的质保期限为2年。
按税法规定,实际发生产品质量保证费用时才允许税前抵扣。
2008年企业实际发生相关产品的保修费用20000元。
则2008年末该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计税基础分别是()。
50000元,0元30000元,0元20000元,20000元20000元,0元某企业2008年度有关资料如下:税前会计利润5000万元,发生赞助费支出100万元,企业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80万元,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从而确认资产减值损失30万元,预计产品保修费用(计入销售费用和预计负债)10万元,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根据被投资方实现的净利润确认的投资收益40万元,对吸收合并取得的某项固定资产所提折旧比按税法规定应提折旧多8万元。
本企业2008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应为()。
5028万元5008万元5020万元5000万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下列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不得确认递延所得税的是()。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期末按公允价值调增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因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初始确认的商誉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售后服务确认的预计负债甲企业2007年末交付使用一台设备,取得成本为50000元,预计使用5年,假定预计净残值为0,企业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
如果税法允许企业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在税前列支折旧费,则2009年末该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是()。
32000元30000元12000元18000元某企业2008年“递延所得税资产”年初余额17 500元;本年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项目的“年初数”和“年末数”分别为630 000元和810 000元,本企业近年来对应收账款按10%的比率计提坏账准备。
其他资料略。
本年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45000元5000元22500元17500元某企业2008年12月已经计入费用中的应付职工薪酬的余额40万元中,按税法规定可予以税前抵扣的合理部分为38万元。
有关2008年末“应付职工薪酬”的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这里不存在暂时性差异未来可税前抵扣的金额为2万元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都是40万元这里存在2万元的永久性差异甲企业2007年末因吸收合并乙公司而取得一项原账面价值为850万元、合并日公允价值为900万元的固定资产。
2007年末甲企业该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是()。
1200万元350万元900万元850万元现行会计准则规定的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是()。
递延法应付税款法利润表债务法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某企业2008年度税前会计利润为-200万元。
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可以在以后5年里税前补亏。
假定企业预计未来5年里每年税前利润能达到30万元。
所得税率为25%。
2008年末有关所得税的会计处理(金额单位:万元)应为()。
借:所得税费用 37.5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37.5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50 贷:所得税费用 50借:所得税费用 50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50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37.5 贷:所得税费用 37.5下列各项目中,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有()。
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下列各项目中,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有()。
本期支付的可于以后年度税前扣除的广告费用可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已于本期确认销售费用和预计负债的产品保修费用其他应付款中的应付罚款递延所得税资产产生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未来的纳税影响就是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正确根据现行会计准则,企业合并确认的商誉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存在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对该差异的纳税影响应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正确错误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同递延所得税资产一样,也有金额限制。
()错误正确对于确认或偿还时涉及到收入的负债而言,其计税基础等于其账面价值减去未来偿还时的不计税收入。
()正确错误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即使适用税率发生变化,也不需要对原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进行调整。
()错误正确对于确认时涉及到费用或损失的负债而言,其计税基础等于其账面价值减去未来偿还时按税法规定可以税前扣除的相关费用或损失。
()正确错误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对未来的纳税影响应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
()正确错误根据现行会计规范,合并商誉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对未来的纳税影响不予以确认。
()错误正确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利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应当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值准备。
()错误正确甲企业2007年末交付使用一台设备,取得成本为50000元,预计使用5年,假定预计净残值为0,企业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
如果税法允许企业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在税前列支折旧费,则2007年末该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是50000元。
()错误正确递延所得税资产不要求折现。
()正确错误暂时性差异并不都是产生于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
()正确错误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时,应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正确错误只有资产、负债项目才有可能产生暂时性差异。
()正确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应当分别在资产负债表中单项列示。
()正确错误根据现行会计准则,并非所有的暂时性差异对未来的纳税影响都要予以确认。
()错误正确某企业2008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余额80000元、“递延所得税负债”账面余额30000元,资产负债表中可将两者之差50000元列示于“递延所得税资产”项目。
()正确错误递延所得税负债不要求折现。
()正确错误在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计量时,应采用与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的预期方式相一致的税率和计税基础。
()错误正确某企业2009年预收销货款80万元,按合同规定,2010年2月销售相关产品。
则2009年末该预收账款的账面价值为80万元、计税基础为0。
()正确错误企业对所有暂时性差异对未来的纳税影响都要予以确认。
()正确错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下列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不得确认递延所得税的是(因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初始确认的商誉)。
现行会计准则规定的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是(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下列有关资产的计税基础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在企业确认了公允价值变动利得的情况下,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计税基础高于其账面价值)。
甲企业2007年末交付使用一台设备,取得成本为50000元,预计使用5年,假定预计净残值为0,企业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
如果税法允许企业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在税前列支折旧费,则2009年末该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是(18000元)。
甲企业2007年末因吸收合并乙公司而取得一项原账面价值为850万元、合并日公允价值为900万元的固定资产,2007年末甲企业该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是()900万元甲企业支付700万元资金吸收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乙企业,取得的净资产原账面价值500万元、公允价值为560万元(固定资产评估增值60万元)。
所得税率为25%。
根据所得税会计准则,甲企业确认吸收合并的会计处理中应确认的“商誉”金额为(155万元)。
甲企业支付700万元资金吸收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乙企业,取得的净资产原账面价值500万元、公允价值为600万元(固定资产评估增值100万元)。
所得税率为25%。
甲企业确认吸收合并的会计处理中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金额为(递延所得税负债25万元)。
某企业2007年末确认与产品质量保证有关的预计负债50000元,相关产品的质保期限为2年。
按税法规定,实际发生产品质量保证费用时才允许税前抵扣。
2008年企业实际发生相关产品的保修费用20000元。
则2008年末该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计税基础分别是(30000元,0元)某企业2007年度税前会计利润为-200万元。
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可以在以后5年里税前补亏。
假定企业预计未来5年里每年税前利润能达到30万元。
当年所得税率为33%,已知2008年起所得税率将改为25%。
2007年末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37.5万元)。
某企业2008年12月已经计入费用中的应付职工薪酬的余额40万元中,按税法规定可予以税前抵扣的合理部分为38万元。
有关2008年末“应付职工薪酬”的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未来可税前抵扣的金额为2万元)。
某企业2008年度有关资料如下:税前会计利润5000万元,发生赞助费支出100万元,企业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80万元,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从而确认资产减值损失30万元,预计产品保修费用(计入销售费用和预计负债)10万元,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根据被投资方实现的净利润确认的投资收益40万元,对吸收合并取得的某项固定资产所提折旧比按税法规定应提折旧多8万元。
本企业2008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应为( 5028万元)。
某企业2008年度税前会计利润为-200万元。
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可以在以后5年里税前补亏。
假定企业预计未来5年里每年税前利润能达到30万元。
所得税率为25%。
2008年末有关所得税的会计处理(金额单位:万元)应为(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37.5 贷:所得税费用 37.5 )。
某企业2008年度有关资料如下:税前会计利润5000万元,发生赞助费支出100万元,企业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80万元,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从而确认资产减值损失30万元,预计产品保修费用(计入销售费用和预计负债)10万元,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根据被投资方实现的净利润确认的投资收益40万元,对吸收合并取得的某项固定资产所提折旧比按税法规定应提折旧多8万元。
本企业2008年度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永久性差异为(20万元(会计利润小于应税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