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照明装置施工技术要求
电气照明安装施工方案

照明配电系统分为普通照明和事故应急照明。
每层设普通照明配电箱,各种照明灯具采用集中控制和分散控制相结合的方式,导线采用铜芯塑料线穿钢管或者阻燃管保护暗敷。
各户内照明配电箱安装高度为底距地 1.5m 暗装,开关安装高度为距地 1.3m ,普通插座安装高度为距地 0.3m。
1、材料质量要求。
( 1 ) 所使用的阻燃型镀锌管,其材质均应具有阻燃、耐冲击性能,并应有检定检验报告单和产品出厂合格证。
( 2 ) 所用接线盒和管接头,必须使用配套的阻燃制品,其外观应整齐,预留孔齐全,无开裂等损坏现象。
( 3 ) 专用胶粘剂必须有合格证明。
2、施工方法( 1 )暗敷的施工工艺:弹线定位→ 加工弯管→箱、盒埋设→扫管穿带线。
( 2 )根据设计图的要求,在墙板、楼板安装的模板上弹出管路走向和灯位盒的位置。
( 3 )管路连接应使用专用接头连接,将专用胶粘剂均匀涂抹在管的外壁上,管子插入接头内要到位。
( 4 )管路垂直或者水平敷设时,每隔 1m 间距应有一个固定点,在弯曲部位应在圆弧的两端 300mm~500mm 处加一固定点。
( 5 )管进箱、盒应顺直,一管穿一孔,先接端接头,然后用内锁母固定在盒、箱上,在管孔上用顶帽型护口堵好管口,最后用泡沫塑料块堵好盒口。
( 6 )楼板内管路较集中部位,要注意管路间有 100mm 以上间距,以免楼板裂缝,抹灰层内敷设保护层厚度应不小于 15mm。
3、质量标准( 1 )管路连接时,使用胶粘剂连接密切、坚固,保护层大于 15mm。
( 2 )箱、盒设置正确,固定坚固,管子入箱、盒处顺直,使用紧锁母时,应拧紧盒壁不松动。
( 3 )管路穿越建造物和设备基础处,应加保护管,穿过变形缝处应有补偿装置。
( 4 )暗配塑料管最小弯曲半径不小于 6 倍管子直径。
1、材料质量要求( 1 )各种绝缘导线的型号、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有产品出厂合格证。
( 2 )所使用的镀锌铁丝或者钢丝,应顺直无死弯、扭结等现象,并具有相应的机械拉力。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9—96.doc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9—9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9—96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7年2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建标[1996]475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和建设部(90)建标技字第4的要求,由电力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电气装置安程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电气装置安装工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气装置安装工程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8—96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50259—96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七年二月一日起施原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中第十三篇“配线工程篇”和第十四篇“电气照明装置篇”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电力工业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电力工业部力建设研究所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一九九六年八月十六日1 总则1.0.1为保证电气照明装置施工质量,促进技术进步,确保安全运行,制订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筑物、构筑物中电气照明装置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1.0.3电气照明装置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当修改设计时,应经原设计单位同意,方可进行。
1.0.4采用的设备、器材及其运输和保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当设备和器材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1.0.5设备及器材到达施工现场后,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1.0.5.1技术文件应齐全。
1.0.5.2型号、规格及外观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
1.0.6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和国家现行的标准及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电气照明施工技术标准

电气照明施工技术标准一、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火力发电厂电气照明的安装施工作业,特殊照明作业的施工工艺要求可以参照执行。
二、主要施工工艺质量控制要求2.1 设备材料质量检查a) 电线管不应有穿孔、裂缝和显著的凹凸不平,内壁应光滑。
b) 灯具应无损伤或破裂,所附带配件齐全。
c) 配电箱外观应平整,无凹凸不平,箱门开闭灵活,油漆完整。
开关切断位置标志正确、明显,回路编号及照明部位、名称清晰、正确,如图2.1 所示。
图2.1 配电箱外观2.2 电线管敷设a) 敷设路径依据设计图纸,要以短、弯曲少为原则,做到井然有序,美观大方。
b) 电线管的连接应采用螺接方式,保证管端螺纹长度不小于管接头的1/2;连接后,其螺纹应外露2~3 扣。
螺纹表面应光滑、无缺损,连接要牢固密封。
c) 电线管弯制应采用弯管器折弯。
如图2.2 所示。
图2.2 电线管弯制d) 电线管固定牢固,电线管支持点间距离不得超过3m,如图2.3 所示。
图2.3 电线管支持点的固定e) 管卡与电线管终端,转弯中点,电气器具或接线盒边缘的距离控制在150~500mm 之间。
如图2.4 所示。
图2.4 电线管固定f) 照明线路分支处采用接线盒,如图2.5 所示。
图2.5 分线盒2.3 配电箱安装a) 照明箱、检修箱安装高度为箱底距地面1.3 米。
开关安装高度要求距地面1.5 米,如图2.6 所示。
图2.6 箱柜距地面的高度b) 配电箱安装后其水平、垂直误差应不得超过3mm,标高误差不得超过10mm。
其金属附件必须油漆完整,电缆孔洞密封良好,接地可靠。
c) 配电箱开孔必须采用专业开孔机。
d) 安装完毕后,须在箱体表面上贴上配电箱名称及编号。
2.4 灯杆、灯具的安装a) 底座及灯杆的安装应采用焊接的方式,并适当调整灯杆的长度,安装完成后底座须油漆完整。
b) 灯杆穿线时应预留足够的长度。
c) 露天灯具安装完成后,必须在灯头与灯座,灯头与灯杆的连接处等易渗漏的地方封上密封胶。
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要求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ion of electric lightingdevice electric equipment installation engineeringGB50259—961总则1.0.1为保证电气照明装置施工质量,促进技术进步,确保安全运行,制订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筑物、构筑物中电气照明装置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1.0.3电气照明装置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当修改设计时,应经原设计单位同意,方可进行。
1.0.4采用的设备、器材及其运输和保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当设备和器材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1.0.5设备及器材到达施工现场后,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1.0.5.1技术文件应齐全。
1.0.5.2型号、规格及外观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
1.0.6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和国家现行的标准及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1.0.7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前,建筑工程应符合下列要求:1.0.7.1对灯具安装有妨碍的模板、脚手架应拆除;1.0.7.2顶棚、墙面等抹灰工作应完成,地面清理工作应结束。
1.0.8电气照明装置施工结束后,对施工中造成的建筑物、构筑物局部破损部分,应修补完整。
1.0.9当在砖石结构中安装电气照明装置时,应采用预埋吊钩、螺栓、螺钉、膨胀螺栓、尼龙塞或塑料塞固定;严禁使用木楔。
当设计无规定时,上述固定件的承载能力应与电气照明装置的重量相匹配。
1.0.10在危险性较大及特殊危险场所,当灯具距地面高度小于2.4m时,应使用额定电压为36V及以下的照明灯具,或采取保护措施。
1.0.11安装在绝缘台上的电气照明装置,其导线的端头绝缘部分应伸出绝缘台的表面。
1.0.12电气照明装置的接线应牢固,电气接触应良好;需接地或接零的灯具、开关、插座等非带电金属部分,应有明显标志的专用接地螺钉。
电气安装施工规范标准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GB 50259—961 总则1.0.1 为保证电气照明装置施工质量,促进技术进步,确保安全运行,制订本规。
1.0.2 本规适用于建筑物、构筑物中电气照明装置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1.0.3 电气照明装置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当修改设计时,应经原设计单位同意,方可进行。
1.0.4 采用的设备、器材及其运输和保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当设备和器材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1.0.5 设备及器材到达施工现场后,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1.0.5.1 技术文件应齐全。
1.0.5.2 型号、规格及外观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的规定。
1.0.6 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和国家现行的标准及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1.0.7 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前,建筑工程应符合下列要求:1.0.7.1 对灯具安装有妨碍的模板、脚手架应拆除;1.0.7.2 顶棚、墙面等抹灰工作应完成,地面清理工作应结束。
1.0.8 电气照明装置施工结束后,对施工中造成的建筑物、构筑物局部破损部分,应修补完整。
1.0.9 当在砖石结构中安装电气照明装置时,应采用预埋吊钩、螺栓、螺钉、膨胀螺栓、尼龙塞或塑料塞固定;严禁使用木楔。
当设计无规定时,上述固定件的承载能力应与电气照明装置的重量相匹配。
1.0.10 在危险性较大及特殊危险场所,当灯具距地面高度小于2.4m时,应使用额定电压为36V及以下的照明灯具,或采取保护措施。
1.0.11 安装在绝缘台上的电气照明装置,其导线的端头绝缘部分应伸出绝缘台的表面。
1.0.12 电气照明装置的接线应牢固,电气接触应良好;需接地或接零的灯具、开关、插座等非带电金属部分,应有明显标志的专用接地螺钉。
1.0.13 电气照明装置的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的规定。
2 灯具2.0.1 灯具及其配件应齐全,并应无机械损伤、变形、油漆剥落和灯罩破裂等缺陷。
建筑工程临时用电施工照明供电一般要求(二篇)

建筑工程临时用电施工照明供电一般要求建筑工程临时用电施工照明供电是施工中必不可少的一项工作,它为施工现场提供了必要的照明条件,确保了施工人员的工作安全和施工进度的顺利进行。
因此,在进行建筑工程临时用电施工照明供电时,需要注意以下一般要求:1. 临时用电系统的设计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和标准,确保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
设计方案应综合考虑用电负荷、线路选型、开关箱、插座等设备的布置合理性。
2. 施工现场的照明设备应满足工人工作的需要,保证充分照明,避免工作人员在暗处操作时出现危险。
同时,应考虑节能环保的原则,选择能效高、寿命长的照明设备。
3. 在施工现场设置固定照明设备时,应注意其安装牢固可靠,防止设备松动或摇晃。
灯具和插座应保持干燥,避免水等物质进入,以防发生电气故障。
4. 线路的敷设应按照规范要求进行。
电缆应埋设在防护管内,避免与机械设备或其他危险物质发生摩擦或破损。
电缆的接头处应进行绝缘和防水处理,确保电缆的安全运行。
5. 施工现场照明电源的供电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确保电压稳定。
电源插座应设置在人员易于接触到的位置,并标明电压和电流大小,避免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电源插座。
6. 在进行电气设备的接线和布线时,应注意线路的正确连接,避免短路和漏电等安全隐患。
电缆的线径应根据用电负荷和线路长度进行合理选择,以保证电压稳定和线路安全。
7. 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如发现设备损坏或故障,应及时修复或更换,避免影响施工进度。
8. 现场的临时用电设备和线缆应按照规定进行标识和编号,方便使用和管理,减少错误操作和意外事故的发生。
9. 在特殊环境下,如潮湿或易燃的场所,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使用,避免发生火灾或触电等事故。
10. 施工现场的用电负荷应合理分配,避免电源负荷过大或线路负荷不均衡。
监测现场的电流和电压,确保用电安全。
以上是建筑工程临时用电施工照明供电的一般要求,通过遵守这些要求可以保障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提高施工效率,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电气照明工程技术交底

电气照明工程技术交底标题:电气照明工程技术交底引言概述:电气照明工程技术交底是指在施工前,施工单位向施工人员详细说明工程的设计要求、施工标准、安全注意事项等内容,以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
本文将从设计要求、施工标准、安全注意事项、材料选用和施工流程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设计要求1.1 照明布局:根据建筑物的功能和使用要求,确定照明灯具的布局位置,保证照明效果均匀、舒适。
1.2 光照度要求:根据不同区域的需求,确定不同区域的光照度要求,保证照明效果符合标准。
1.3 灯具选择:根据设计要求和建筑风格,选择合适的灯具类型和数量,确保照明效果和美观度。
二、施工标准2.1 灯具安装:灯具安装要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保证安全可靠,避免出现安全隐患。
2.2 电气连接:电气连接要符合电气规范,确保电气设备正常运行,避免电路故障。
2.3 照明调试:在施工完成后进行照明系统的调试,确保照明效果和光照度达到设计要求。
三、安全注意事项3.1 高空作业:在灯具安装和调试过程中,必须做好高空作业防护措施,确保施工人员安全。
3.2 电气安全:施工过程中需注意电气安全,避免触电事故的发生。
3.3 防火防爆:在选择灯具和材料时,要考虑防火防爆性能,确保施工安全。
四、材料选用4.1 灯具材质: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灯具材质,确保灯具质量和使用寿命。
4.2 电线电缆:选用符合规范要求的电线电缆,确保电气连接安全可靠。
4.3 开关插座:选择品质可靠的开关插座,确保电气设备正常运行。
五、施工流程5.1 灯具安装: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灯具的安装,确保位置准确、牢固。
5.2 电气连接:进行电气连接,确保接线正确、牢固,避免电路故障。
5.3 照明调试:完成灯具安装和电气连接后,进行照明系统的调试,确保照明效果和光照度符合设计要求。
综上所述,电气照明工程技术交底是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设计要求、施工标准、安全注意事项、材料选用和施工流程等方面都需要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严格遵守,以确保工程顺利完成并达到预期效果。
电气照明专用灯具安装施工工艺标准

电气照明专用灯具安装施工工艺标准一、特点和适用范围本工程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电气照明装置安装二、施工准备1、技术准备2.1。
1施工前应进行技术交底工作;2.1.2配备相应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材料准备2。
2.1各型灯具:灯具的型号、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灯内配线严禁外露,灯具及其配件齐全,无机械损伤、变形,涂层剥落和灯罩破裂等缺陷.所有灯具应有产品合格证。
2。
2。
2灯具导线:照明灯具使用的导线电压等级不应低于交流500伏特.其导线线芯最小截面积应符合下表规定导线线芯最小截面积(㎜2)2.2.3塑料(木)台:塑料台应有足够的强度,受力后无弯翘变形等现象;木台应完整,无劈裂,油漆完好无脱落。
2。
2.4吊管:采用钢管做灯具的吊管时,钢管内径不应小于10mm,钢管厚度不应小于1。
5mm。
2.2。
5吊钩:花灯的吊钩其圆钢直径不小于吊挂销钉的直径,且不得小于8 mm.2.2。
6 支架:根据灯具的重量选用相应规格的镀锌材料做成支架.2.2。
7灯卡具:塑料灯卡具不得有裂纹和缺损。
2.2.8其它材料:胀管、木螺丝、螺栓、螺母、平垫圈,弹簧垫、灯头铁件、灯架、灯口、日光灯脚、灯泡、灯管、电子镇流器、吊盒、轵塑料管、自在器、吊链、线卡子、灯罩、焊锡、助焊剂、橡胶绝缘带、粘塑料带、砂布、抹布等.3、主要机具2。
3.1卷尺、线坠、水平尺、扎锥。
2.3。
2手锤、錾子、钢锯、扁锉、圆锉、剥线钳、扁口钳、丝锥、一字改锥、十字改锥。
2。
3。
3活扳子、电炉、电烙铁、锡锅、锡勺,台钳等。
2.3.4台钻、电钻、电锤、射钉枪、兆欧表、万用表等.4、作业条件2.4.1 3kg以上的大型灯具在结构施工中做好预埋工作,混凝土楼板预埋螺栓,吊顶内应预留下吊杆。
2。
4。
2接线盒、灯头盒口修好,木台、木板油漆完.2。
4。
3对灯具安装有影响的模板、脚手架已拆除。
2.4。
4顶棚、墙面的抹灰工作、室内装饰浆活及地面清理工作均已结束。
三、材料质量控制要点3.1施工质量监控要点3。
施工现场的照明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现场的照明安全技术措施
在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中,照明装置与人的接触最为经常和普遍。
为了从技术上保证现场工作人员免受发生在照明装置上的触电伤害,照明装置必须采取如下技术措施。
1.照明开关箱中的所有正常不带电的金属部件都必须作保护接零;所有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
2.照明开关箱(板)应装设漏电保护器。
3.照明线路的相线必须经过开关才能进入照明器,不得直接进入照明器。
4.灯具的安装高度既要符合施工现场实际,又要符合安装要求。
室外灯具距地不得低于3m;室内灯具距地不得低于2.5m。
5.下列特殊场所使用的照明器应使用安全电压:
① 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灰尘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
2.5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
②)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③ 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④手持式照明器(如行灯)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36V。
电气照明安装标准规范

电气照明安装规范《一》电气照明安装工艺一、电气配管技术要求1.施工前材料的准备:1)钢管电线管壁厚均匀,焊缝均匀,无裂痕、砂眼、棱眼、棱刺和凹扁现象,有产品合格证和材质化验报告。
2)管箍(束结)使用通丝的丝扣清晰不乱扣,镀锌完整,无剥落,无裂痕,两端光滑无毛刺,有产品合格证。
3)铁制的灯头盒、开关盒、接线盒等板材不小于1.2mm,镀锌层无脱落,无变形开焊,敲落孔洞完整无缺,面板安装孔与地线焊接脚齐全,有产品合格证。
4)圆、扁、角槽钢等材质应符合国家标准,并有产品合格证。
5)螺丝、螺栓、膨胀螺栓、螺母、垫圈等采用镀锌件。
2.管路的敷设:1)所有管路选最近的路线敷设,应减少弯曲,埋入砼或墙体内表面层保护不小于15mm。
2)管路的连接采用丝扣连结,套丝不得乱丝,裸露丝不多于2-3mm,采用套管,套管长度宜为管外径1.5-3倍,管与管的对口处应位于套管中心,套管采用焊接时,焊缝应牢固严密,采用紧固螺钉连接时,螺钉应拧紧,在振动场所,紧定螺钉应有防松动措施。
3)管路水平敷设超过下列长度应加装接线盒,其位置应便于穿线,无弯时45m,有一个弯时30m,有2个弯时20m,有3个弯时12m。
管路垂直敷设时,据导线截面设置接线盒距离,并用卡箍固定导线,50mm2及以下30m,70—95mm2时20m,120-240mm2时为18m。
4)管与箱盒的连接。
箱盒开孔应整齐,与管径相吻合,要求一管一孔,不得开长孔。
铁制箱、盒严禁电、气焊开孔,并应刷防腐漆,定型的箱、盒敲落,大管径小,周边缝隙应用橡皮垫封堵。
管口入箱、盒、暗配管可用跨接地线焊接固定在盒、箱棱边上,管口与落孔不得有焊接,进入箱、盒的管口应小于5mm,用梳扣锁紧管口,管口丝扣露出2-4扣,两根以上管入箱、盒要长短一致,间距均匀,排齐整。
5)箱、盒定位。
固定箱、盒要求平整牢固,坐标正确,现浇砼墙的箱、盒加支铁固定,将盒内、箱内管口及箱、盒封堵,以防砂浆进入。
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1总则1.0.1明确了本规范的制订目的。
1.0.2明确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
对有特殊要求的汤所,还要执行其相应标准的有关规定。
1.0.3按设计进行施工是现场施工的基本要求。
条文中“已批准的设计文件”是指:设计是由政府主管部门认可、批准的单位或部门负责,并有会签、审批手续;在施工中,由于现场实际情况的变化,无论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修改设计,均要经原设计单位确认,以保证设计的连续性和完整性,且要有设计变更通知。
1.0.4妥善运输、保管电气照明装置的设备和器材,以防止其性能改变、质量变劣,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之一。
1.0.5设备和器材到达现场后,做好检验工作,为顺利施工提供条件。
1.0.6为保证施工安全,制订本条文。
1.0.7为了加强管理,提高质量,避免损失,协调建筑与电气照明装置安装的关系,做到文明施工,制订本条文。
1.0.8电气照明装置施工中,不可避免地对已建好的建筑物、构筑物造成破损,主要是凿洞或盒(箱)移位,墙面或装饰面污染等。
为确保整个建筑安装工程的质量,要把施工中造成破损的部位进行修复,才可交工。
1.0.9为了确保电气照明设备国固定牢固、可靠,并延长使用寿命,制订本条文。
1.0.10灯具高度低于2.4时,人手可能触及,易造成触电事故,因而应有特殊保护措施。
关于危险性场所的解释如下:危险性较大的场所,是指有下列特征之一的场所:(1)特别潮湿:相对湿度经常在90%以上;(2)高温:环境温度经常在40℃以上:(3)导电地面:金属或特别潮湿的土、砖、混凝土地面等;(4)有导电性尘埃。
特殊危险场所是指有下列特征之一的场所:(1)相对湿度:经常接近于100%;(2)同时具有二条及二条以上危险性较大场所特征;(3)在空气中,经常含有对电气装置起破坏作用的蒸汽或游离物。
1.0.11为防止漏电,确保使用安全,并延长使用年限,制定本条文。
1.0.12在实际接线中,由于导线与设备接触不良(螺栓未紧固),经常出现导线与接线端子之间产生火花,发生事故。
电气照明装置施工技术要求

第一节电气照明装置施工技术要求(一)照明配电箱安装技术要求1. 照明配电箱应安装牢固,照明配电箱底边距地面高度不宜小于1.8m。
2. 照明配电箱内的交流、直流或不同等级的电源,应有明显的标志,且应有编号。
照明配电箱内应标明用电回路名称。
3. 照明配电箱内应分别设置零线和保护接地(PE线)汇流排,零线和保护线应在汇流排上连接,不得铰接。
4. 照明配电箱内装设的螺旋熔断器,其电源线应接在中间触点端子上,负荷线应接在螺纹端子上。
5. 照明配电箱内每一单相分支回路的电流不宜超过16A,灯具数量不宜超过25个。
大型建筑组合灯具每一单相回路电流不宜超过25A,光源数量不宜超过60个。
6. 插座为单独回路时,数量不宜超过10个。
灯具和插座混为一个回路时,其中插座数不宜超过5个。
(二)灯具安装技术要求1. 灯具安装应牢固,采用预埋吊钩、膨胀螺栓等安装固定,严禁使用木榫。
固定件的承载能力应与电气照明灯具的重量相匹配。
2. 灯具的接线应牢固,电气接触应良好。
螺口灯头的接线,相线应接在中心触点端子上,零线应接在螺纹的端子上。
需要接地或接零的灯具,应有明显标志的专用接地螺栓。
3. 当灯具距地面高度小于2.4m时,灯具的金属外壳需要接地或接零,应采用单独的接地线(黄绿双色)接到保护接地(接零)线上。
4. 当吊灯灯具重量超过3kg时,应采取预埋吊钩或螺栓固定。
5. 安装在重要场所的大型灯具的玻璃罩,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防止碎裂后向下溅落的措施。
6. 在变电所内,高低压配电设备及母线的正上方,不应安装灯具。
(二)开关安装技术要求1.安装在同一建筑物、构筑物内的开关,应采用同一系列的产品,开关的通断位置应一致。
2. 开关安装的位置应便于操作,开关边缘距门框的距离宜为0.15〜0.2mm,开关距地面高度宜为1.3m。
(四)插座安装技术要求1. 插座宜单独的回路配电,而一个房间内的插座宜由同一回路配电。
在潮湿房间应装设防水插座。
2. 插座距地面高度一般为0.3m,托儿所、幼儿园及小学校的插座距地面高度不宜小于1.8m,同一场所安装的插座高度应一致。
施工用电及照明安全技术规定(4篇)

施工用电及照明安全技术规定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为确保施工用电与照明的安全使用,制定的一系列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施工用电及照明安全技术规定:1. 电气装置的设计和施工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并经过专业人员的设计和验收。
2. 在施工现场,应设置专门的电气设备室或电气间,严禁在宿舍、食堂等非电气设备室或电气间内设置电气设备。
3. 临时用电应设备完备,线路应可靠,需经专业人员设计并不定期进行巡视检查。
4. 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应经专业机构鉴定合格,严禁使用无证无照的电气设备。
5. 临时用电线路应设有漏电保护器,并定期检测其正常工作状态。
6. 电气设备运行期间,应定期检查其接地是否完好,接地电阻是否符合规定。
7. 对于高压设备,必须由持有相应电工证书的人员进行操作和维护,严禁未经培训的人员接触高压设备。
8. 施工现场的照明设备应符合安全使用的要求,照明灯具应固定可靠,防止掉落。
9. 施工现场的照明电源应设有过载、短路保护装置,并定期检查其工作状态。
10. 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停电并通知专业人员进行检修,严禁乱接乱用电源。
11. 所有参与施工作业的工人必须经过用电及照明安全培训,了解电气设备的基本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
以上是一些施工用电及照明安全技术规定的内容,具体的规定可能会根据不同工程的需求和法规的要求而有所不同。
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操作,确保施工用电及照明的安全性。
施工用电及照明安全技术规定(2)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五台及以上或设备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应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根据JGJ46-____规范的要求,编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2 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 采用三级配电系统;2 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3 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建筑工程临时用电施工照明装置一般要求范文

建筑工程临时用电施工照明装置一般要求范文引言: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建筑工程的数量与规模也不断增加。
而在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中,临时用电是一个不可或缺的部分,其中照明装置是最为重要的环节之一。
建筑工程临时用电施工照明装置的合理使用,不仅能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施工安全,还能节约能源,减少环境污染。
因此,建筑工程临时用电施工照明装置一般有一系列的要求,本文将对其进行探讨。
一、安全要求:1. 施工现场应与城市电网联系良好,确保电力供应的可靠性。
2. 临时用电电源箱应设计合理,具备过载保护、漏电保护等功能,以确保施工现场的人身安全。
3. 照明设备应选用低热量、低功率的照明灯具,避免短路、漏电等安全隐患。
4. 电缆敷设应遵循规范,避免电源线路露在地面上,防止被踩踏、压破。
二、照明效果要求:1. 光源应选用高亮度、高显色性的灯具,以确保施工人员在黑暗环境中能够清晰辨认物体。
2. 照明设备的布置应均匀,避免光线过强或过弱的情况,以避免影响施工质量。
3. 照明设备的角度与高度应经过合理设计,确保有效照亮施工现场的各个角落,提高施工效率。
三、能源节约要求:1. 临时用电设备应选用节能型产品,如LED照明灯具等。
2. 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关闭不需要使用的照明设备,以节约电能消耗。
3. 临时用电设备的电缆布置应合理,避免过长或过短,以减少线路电阻,提高电能利用率。
四、环保要求:1. 选择低热量、低功率的照明灯具,减少热量排放,降低环境温度,减轻施工现场的热岛效应。
2. 临时用电设备的电缆、插座等材料应符合环保标准,尽量选用可回收再利用的材料,减少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3. 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工地上的电缆、插座等临时用电设备,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防止电缆等材料被随意丢弃造成环境污染。
五、人性化要求:1. 在施工现场合理设置照明灯具的开关装置,方便施工人员使用。
2. 在设置临时用电设备时应注意安全和美观,避免设备杂乱无章影响工作秩序。
电气照明施工要求

电气照明施工要求1.施工准备:在开始施工前,需要进行详细的布置设计和施工方案,明确施工流程和各项工作任务。
同时,要做好施工材料和设备的准备工作,确保施工所需材料的质量和数量符合要求。
2.安全措施:电气施工是一项高危行业,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各类工具和设备。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施工人员要严格遵守用电安全规定,做好防止触电、火灾等事故的预防工作。
3.施工质量:施工工艺要规范,施工质量要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
施工人员要掌握一定的电气知识和施工经验,具备相应的证书和资质。
施工中要采用优质的材料和设备,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
4.设备安装:照明设备的安装要符合相关的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设备的安装位置要合理、稳固。
对于特殊场所(如易燃、易爆场所),要根据相关规范要求进行特殊施工。
设备的安装要满足电气连接要求,各项电气连接必须可靠、牢固,杜绝漏电和短路等安全隐患。
5.调试验收:完成设备安装后,需要进行调试和验收工作,以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施工方要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设备调试,开展各项检测和试验,测试灯光效果和照度等参数是否符合要求。
调试完成后,要将设备交付给使用方,并做好相应的验收工作。
6.施工记录与报告:在施工过程中,要做好施工记录和施工报告,详细记录施工中的各项数据、过程和问题。
施工报告应包括施工的起止时间、施工人员名单、材料使用情况、设备安装记录等内容。
这些记录和报告是施工质量的重要依据,也是后续维护和管理的重要参考。
在电气照明施工中,要充分考虑施工环境、场地特点和用户需求,科学、合理地进行施工工作。
同时,要加强沟通与协调,与设计方、监理方等各方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及时解决施工中的问题,确保电气照明施工的顺利进行。
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要求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ion of electric lightingdevice electric equipment installation engineeringGB50259—961总则1.0.1为保证电气照明装置施工质量,促进技术进步,确保安全运行,制订本规。
1.0.2本规适用于建筑物、构筑物中电气照明装置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1.0.3电气照明装置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当修改设计时,应经原设计单位同意,方可进行。
1.0.4采用的设备、器材及其运输和保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当设备和器材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1.0.5设备及器材到达施工现场后,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1.0.5.1技术文件应齐全。
1.0.5.2型号、规格及外观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的规定。
1.0.6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和国家现行的标准及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1.0.7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前,建筑工程应符合下列要求:1.0.7.1对灯具安装有妨碍的模板、脚手架应拆除;1.0.7.2顶棚、墙面等抹灰工作应完成,地面清理工作应结束。
1.0.8电气照明装置施工结束后,对施工中造成的建筑物、构筑物局部破损部分,应修补完整。
1.0.9当在砖石结构中安装电气照明装置时,应采用预埋吊钩、螺栓、螺钉、膨胀螺栓、尼龙塞或塑料塞固定;严禁使用木楔。
当设计无规定时,上述固定件的承载能力应与电气照明装置的重量相匹配。
1.0.10在危险性较大及特殊危险场所,当灯具距地面高度小于2.4m时,应使用额定电压为36V及以下的照明灯具,或采取保护措施。
1.0.11安装在绝缘台上的电气照明装置,其导线的端头绝缘部分应伸出绝缘台的表面。
1.0.12电气照明装置的接线应牢固,电气接触应良好;需接地或接零的灯具、开关、插座等非带电金属部分,应有明显标志的专用接地螺钉。
建筑工程临时用电施工照明装置一般要求范本

建筑工程临时用电施工照明装置一般要求范本1. 施工照明装置的选用施工照明装置应选用符合安全标准的、品质可靠的电气设备。
所有电气设备应具备必要的防护等级,以保证工人和施工现场的安全。
选用的灯具应具备高亮度、低能耗和长寿命等特点。
2. 接地保护所有临时用电设备和灯具应进行接地保护,以防止人身触电事故的发生。
接地装置应可靠连接,并经常检查是否正常工作。
3. 电源安全临时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电源插座,电源插座应固定在稳固的支架上,以保证插头与插座牢固连接。
电源线材应选用耐磨阻燃材料,禁止使用损坏的电源线进行供电。
4. 照明装置安装照明装置应按照设计要求和安全规范进行安装。
灯具应稳固固定在合适的位置,确保照明范围覆盖施工现场的各个区域。
灯具与电源线应有足够的距离,避免短路和触电风险。
5. 色温和亮度要求施工照明装置的色温应符合工人作业的需要,提供明亮舒适的光照环境。
亮度应足够,以确保工人能够清晰地看到施工现场的细节,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性。
6. 检修和维护施工照明装置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以确保设备的正常工作和安全性。
灯泡和灯管应定期更换,破损的灯具和电源线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7. 现场布线要求施工现场的电源线应经过合理布置,避免交叉和绕桩。
电线应固定好,避免人员和设备的触碰和破坏。
8. 临时用电设备的存放工程临时用电设备应存放在安全、干燥和通风的场所,避免受潮和损坏。
电线、插头和插座等易损部件应放置在远离施工区域的地方,以防止意外触碰。
9. 废弃物处理施工期间产生的废弃电线、灯具和电气设备等应及时清理和处理,避免造成施工现场的混乱和安全隐患。
10. 安全教育和培训所有从事施工照明装置安装和使用的工作人员都应接受相应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了解临时用电的相关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本范本为建筑工程临时用电施工照明装置一般要求的范本,用于参考和制定相关施工规范和安全措施。
电气照明安装标准规范

电气照明安装规范《一》电气照明安装工艺一、电气配管技术要求1.施工前材料的准备:1)钢管电线管壁厚均匀,焊缝均匀,无裂痕、砂眼、棱眼、棱刺和凹扁现象,有产品合格证和材质化验报告。
2)管箍(束结)使用通丝的丝扣清晰不乱扣,镀锌完整,无剥落,无裂痕,两端光滑无毛刺,有产品合格证。
3)铁制的灯头盒、开关盒、接线盒等板材不小于1.2mm,镀锌层无脱落,无变形开焊,敲落孔洞完整无缺,面板安装孔与地线焊接脚齐全,有产品合格证。
4)圆、扁、角槽钢等材质应符合国家标准,并有产品合格证。
5)螺丝、螺栓、膨胀螺栓、螺母、垫圈等采用镀锌件。
2.管路的敷设:1)所有管路选最近的路线敷设,应减少弯曲,埋入砼或墙体内表面层保护不小于15mm。
2)管路的连接采用丝扣连结,套丝不得乱丝,裸露丝不多于2-3mm,采用套管,套管长度宜为管外径1.5-3倍,管与管的对口处应位于套管中心,套管采用焊接时,焊缝应牢固严密,采用紧固螺钉连接时,螺钉应拧紧,在振动场所,紧定螺钉应有防松动措施。
3)管路水平敷设超过下列长度应加装接线盒,其位置应便于穿线,无弯时45m,有一个弯时30m,有2个弯时20m,有3个弯时12m。
管路垂直敷设时,据导线截面设置接线盒距离,并用卡箍固定导线,50mm2及以下30m,70—95mm2时20m,120-240mm2时为18m。
4)管与箱盒的连接。
箱盒开孔应整齐,与管径相吻合,要求一管一孔,不得开长孔。
铁制箱、盒严禁电、气焊开孔,并应刷防腐漆,定型的箱、盒敲落,大管径小,周边缝隙应用橡皮垫封堵。
管口入箱、盒、暗配管可用跨接地线焊接固定在盒、箱棱边上,管口与落孔不得有焊接,进入箱、盒的管口应小于5mm,用梳扣锁紧管口,管口丝扣露出2-4扣,两根以上管入箱、盒要长短一致,间距均匀,排齐整。
5)箱、盒定位。
固定箱、盒要求平整牢固,坐标正确,现浇砼墙的箱、盒加支铁固定,将盒内、箱内管口及箱、盒封堵,以防砂浆进入。
GB50259-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pdf 9页)

GB50259-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pdf 9页)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ion of electric lighting device electric equipment installation engineering GB 50259 一96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 1 9 9 7 年 2 月 1 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KV 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建标[1996]475 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 号和建设部(90)建标技字第 4 号文的要求,由电力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KV 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KV 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8 -96 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1.0.5 设备及器材到达施工现场后,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1.0.5.1 技术文件应齐全。
1.0.5.2 型号、规格及外观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
1.0.6 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和国家现行的标准及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1.0.7 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前,建筑工程应符合下列要求:1.0.7.1 对灯具安装有妨碍的模极、脚手架应拆除;1.0.7.2 顶棚、墙面等抹灰工作应完成,地面清理工作应结束。
1.0.8 电气照明装置施工结束后,对施工中造成的建筑物、构筑物局部破损部分,应修补完整。
1.0.9 当在砖石结构中安装电气照明装置时,应采用预埋吊钩、螺栓、螺钉、膨胀螺栓、尼龙塞或塑料塞固定;严禁使用木楔。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电气照明装置施工技术要求(一)照明配电箱安装技术要求1. 照明配电箱应安装牢固,照明配电箱底边距地面高度不宜小于1.8m。
2. 照明配电箱内的交流、直流或不同等级的电源,应有明显的标志,且应有编号。
照明配电箱内应标明用电回路名称。
3. 照明配电箱内应分别设置零线和保护接地(PE线)汇流排,零线和保护线应在汇流排上连接,不得铰接。
4. 照明配电箱内装设的螺旋熔断器,其电源线应接在中间触点端子上,负荷线应接在螺纹端子上。
5. 照明配电箱内每一单相分支回路的电流不宜超过16A,灯具数量不宜超过25个。
大型建筑组合灯具每一单相回路电流不宜超过25A,光源数量不宜超过60个。
6. 插座为单独回路时,数量不宜超过10个。
灯具和插座混为一个回路时,其中插座数不宜超过5个。
(二)灯具安装技术要求1. 灯具安装应牢固,采用预埋吊钩、膨胀螺栓等安装固定,严禁使用木榫。
固定件的承载能力应与电气照明灯具的重量相匹配。
2. 灯具的接线应牢固,电气接触应良好。
螺口灯头的接线,相线应接在中心触点端子上,零线应接在螺纹的端子上。
需要接地或接零的灯具,应有明显标志的专用接地螺栓。
3. 当灯具距地面高度小于2.4m时,灯具的金属外壳需要接地或接零,应采用单独的接地线(黄绿双色)接到保护接地(接零)线上。
4. 当吊灯灯具重量超过3kg时,应采取预埋吊钩或螺栓固定。
5. 安装在重要场所的大型灯具的玻璃罩,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防止碎裂后向下溅落的措施。
6. 在变电所内,高低压配电设备及母线的正上方,不应安装灯具。
(二)开关安装技术要求1.安装在同一建筑物、构筑物内的开关,应采用同一系列的产品,开关的通断位置应一致。
2. 开关安装的位置应便于操作,开关边缘距门框的距离宜为0.15〜0.2mm,开关距地面高度宜为1.3m。
(四)插座安装技术要求1. 插座宜单独的回路配电,而一个房间内的插座宜由同一回路配电。
在潮湿房间应装设防水插座。
2. 插座距地面高度一般为0.3m,托儿所、幼儿园及小学校的插座距地面高度不宜小于1.8m,同一场所安装的插座高度应一致。
3. 插座的接线1) 单相两孔插座,面对插座板,右孔或上孔与相线连接,左孔或下孔与零线连接。
2) 单相三孔插座,面对插座板,右孔与相线连接,左孔与零线连接,上孔与接地线或零线连接。
3) 三相四孔插座的接地线或接零线都应接在上孔,下面三个孔与三相线连接,同一场所的三相插座,其接线的相位必须一致。
4. 当交流、直流或不同电压等级的插座安装在同一场所时,应有明显的区别,必须选择不同结构、不同规格和不能互换的插座。
5. 在潮湿场所,应采用密封良好的防水、防溅插座,安装高度不应低于1.5m。
三、电气动力设备施工技术要求(一)动力配电柜、控制柜(箱、台)安装技术要求1. 动力配电柜、控制柜(箱、台)应有一定的机械强度,外壳平整无损伤,箱内各种器具应安装牢固,导线排列整齐,压接牢固,并有产品合格证。
2. 配电(控制)设备及至电动机线路的绝缘电阻应大于0.5MD,二次回路的绝缘电阻应大于1兆欧。
(二)电动机检查、接线和空载试运行的技术要求1. 电动机接线前检查(1) 电动机检查应完好,无损伤,无卡阻、无异常声响。
电动机接线盒内引出端子的压接或焊接应良好,编号齐全、清晰。
(2) 用500V兆欧表测量电动机绝缘电阻。
额定电压500V及以下的电动机绝缘电阻应大于0.5兆欧。
2. 电动机的干燥处理检查时发现电动机受潮、绝缘电阻达不到要求时,应做干燥处理。
干燥处理的方法有灯泡干燥法、电流干燥法。
(1).灯泡干燥法:可采用红外线灯泡或一般灯泡光直接照射在绕组上,温度高低的调节可用改变灯泡瓦数来实现。
(2)电流干燥法:采用低电压,用变压器调节电流,其电流大小宜控制在电机额定电流的60%以内,并应配备测量计,随时监视干燥温度。
3. 电动机接线(1) 电机接线应牢固可靠,接线方式应与供电电压相符。
(2) 三相交流电动机有Y接和△接二种方式。
(3) 电机外壳保护接地(或接零)必须良好。
电动机必须按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制式可靠接地或接零。
接地连接端子应接在专用的接地螺栓上,不能接在机座的固定螺栓上。
4. 电动机通电前检查(1) 对照电动机铭牌标明的数据,.检查电动机定子绕组的连接方法是否正确(Y连接还是△连接),电源电压、频率是否合适。
(2) 转动电动机转轴,看转动是否灵活,有无摩擦声或其他异声。
(3) 检查电动机接地装置是否良好。
(4) 检查电动机的启动设备是否良好。
操作是否正常,电动机所带的负载是否良好。
5. 电动机送电试运行(1) 电动机在通电试运行时,在场人员不应站在电动机及被拖动设备的两侧,以免旋转物切向飞出造成伤害事故。
(2) 接通电源之前就应作好切断电源的准备,以防万一接通电源后,电动机出现不正常的情况时(电动机不能启动、启动缓慢、出现异常声音等)能立即切断电源。
(3) 电动机采用全压启动时,启动次数不宜过于频繁,尤其是电动机功率较大时要随时注意电动机的温升情况。
(4) 通电时,电动机转向应与设备上运转指示箭头一致。
'四、建筑防雷与接地施工技术要求(一)建筑防雷工程的施工技术要求1. 建筑避雷针的施工技术要求(1) 避雷针一般用镀锌(或不锈钢)圆钢和管壁厚度不小于3mm镀锌钢管(或不锈钢管)制成,热镀锌镀层的厚度应不小于65^m。
屋面上常用的是5m及以下避雷针。
在有热镀锌条件时,5m及以下的避雷针应在制作后整体热镀锌。
(2) 避雷针与引下线之间的连接应采用焊接。
避雷针的引下线及接地装置使用的紧固件,都应使用镀锌制品。
(3) 建筑物上的避雷针应和建筑物的防雷金属网连接成一个整体。
2. 建筑避雷带(网)的施工技术要求(1) 建筑屋面上的避雷带一般为明敷,避雷带应热镀锌。
钢材厚度应大于或等于4mm的,镀层厚度应不小于65μm。
避雷带一般使用40mm*4mm镀锌扁钢,或ø12mm镀锌圆钢制作。
(2) 避雷带在女儿墙和屋顶上明敷时应平直,高度统一,预埋的支持件应成一直线,直线段间距为lm,转弯处为0.5m。
支持件一般用40mm*4mm镀锌扁钢制作。
(3) 避雷带之间的连接应采用搭接焊接。
焊接处焊缝应饱满并有足够的机械强度,不得有夹渣、咬肉、裂纹、虚焊、气孔等缺陷,焊接处应做防腐处理。
(4) 避雷带的搭接长度应符合规定。
扁钢之间搭接为扁钢宽度2倍,三面施焊;圆钢之间搭接为圆钢直径的6倍,双面施焊;圆钢与扁钢搭接为圆钢直径的6倍,双面施焊。
(5) 建筑屋顶避雷网格的间距应按设计规定。
如果设计无要求时,应按如下要求施工:一类防雷建筑的屋顶避雷网格间距应不大于5mX5m(或4mX6m);二类防雷建筑的应不大于10mX10m(或8mX12m);三类防雷建筑的应不大于20mX20m(或18mX24m)。
(6) 建筑物屋顶上的金属导体都必须与避雷带连接成一体。
如铁栏杆、钢爬梯、金属旗杆、透气管、金属柱灯、冷却塔等。
3. 防雷引下线的施工技术要求防雷引下线敷设有明敷和暗敷两种。
(1) 建筑物外立面防雷引下线明敷时要求。
一般使用40mm*4mm镀锌扁钢沿外墙引下,在距地1.8m处做断接卡子。
(2) 建筑物外立面防雷引下线暗敷时要求。
是利用建筑物外立面混凝土柱内的两根主钢筋(≥φ16mm)作防雷引下线,并在离地0.5m处做接地测试点。
(3) 引下线的间距应由设计确定。
如果设计不明确时,可按规范要求确定,第一类防雷建筑的引下线间距不应大于12m,第二类防雷建筑的引下线间距不应大于18m,第三类防雷建筑的引下线间不应大于25m。
(二)建筑接地工程施工技术要求.1. 接地体的施工技术要求(1)人工接地体(极)的施工技术要求1) 垂直埋设的金属接地体一般采用镀锌角钢、镀锌钢管等.,镀锌钢管的壁厚为3.5mm,镀锌角钢的厚度为4mm,镀锌圆钢的直径为12mm,垂直接地体的长度一般为2.5m。
人工接地体埋设后接地体的顶部距地面不小于0.6m,接地体的水平间距应不小于5m。
2) 水平埋设的接地体通常采用镀锌扁钢、镀锌圆钢等。
镀锌扁钢的厚度应不小于4mm;截面积不小于100mm2;镀锌圆钢的直径应不小于12mm。
水平接地体敷设于地下,距地面至少为0.6m。
3) 接地体的连接应牢固可靠,应用搭接焊接,接地体采用扁钢时,其搭接长度为扁钢宽度的两倍,并有三个邻边施焊;若采用圆钢,其搭接长度为圆钢直径的6倍,并在两面施焊。
接地体连接完毕后,应测试接地电阻,接地电阻应符合规范标准要求。
.(2)自然接地体的施工技术要求1) 利用建筑底板钢筋做水平接地体时,按设计要求,将底板内主钢筋(不少于两根)搭接焊接,用色漆做好标记,以便于引出和检查,及时做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2) 接地体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测量接地电阻,其值应符合规定要求。
接地电阻一般用接地电阻测量仪测量。
独立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应小于4Ω,共用接地体电阻应小于1Ω。
2. 接地线的施工技术要求.(1) 接地干线的施工技术要求1) 接地干线通常采用扁钢、圆钢、铜杆等,室内的接地干线多为明敷,一般敷设在电气井或电缆沟内。
接地干线也可利用建筑中现有的钢管、金属框架、金属构架,但要在钢管、金属框架、金属构架连接处做接地跨接。
2) 接地干线的连接采用搭接焊接,搭接焊接的要求:扁钢(铜排)之间搭接为扁钢(铜排)宽度的2倍,不少于三面施焊;圆钢(铜杆)之间的搭接为圆钢(铜杆)直径的6倍,双面施焊;圆钢(铜杆)与扁钢(铜排)搭接为圆钢(铜杆)直径的6倍,双面施焊;扁钢(铜排)与钢管(铜管)之间,紧贴3/4管外径表面,上下两侧施焊。
扁钢与角钢焊接,紧贴角钢外侧两面,上下两侧施焊。
焊接处焊缝应饱满并有足够的机械强度,不得有夹渣、咬肉、裂纹、虚焊、气孔等缺陷,焊接处的药皮清除后,做防腐处理。
(2) 接地支线的施工技术要求1) 接地支线通常采用铜线、铜排、扁钢、圆钢等,室内的接地支线多为明敷。
接地支线沿建筑物墙壁水平敷设时,离地面距离宜为250〜300mm,与建筑物墙壁间的间隙宜为10〜15mm。
2) 接地线的连接应采用焊接,焊接必须牢固无虚焊。
若不宜焊接,可用螺栓压接,但应进行除锈处理。
3) 接地支线与电气设备接地点连接时,接头应采用接线端子螺栓压接,并用防松螺帽或防松垫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