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教育合同专题》第1次形考作业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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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合同专题》第1次形考作业答案
(第1—3章)
1.(ABCD)是教育合同管理一般流程中的一个阶段。
2.在教育和他的策划阶段,必须审核教育合同策划目标与教育机构战略目标及业务目标的一致性,确保教育合同策划目标与教育机构发展目标保持一致。(√)
3.在教育和他的策划阶段,必须审核教育合同策划目标与教育机构战略目标及业务目标的一致性,确保教育合同策划目标与教育机构发展目标保持一致。(√)
4.意思表示含有“供参考”、“欢迎咨询”、“以本校最后确认为准”、“教学安排如有变化,恕不另行通知”等字样,则肯定表示表意人不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只是一种要约。(×)
5.初步确定教育合同的交易与合作对象,对于教育服务提供者一方而言,就是确定招生人选;对于学习者而言,就是确定就读的学校或培训机构;对于合作办学者而言,就是确定合作对象。(√)
6.对于标的额较大、履行期限较长、对当事人利益影响重大的教育合同,不宜采用口头形式。在实践中,表格、发票、电话留言等,都可能成为证明口头教育合同内容的证据。(√)
7.教育合同调查、考察或考核,对于教育服务提供者而言,学习者现有(经济条件;学习能力;学习基础),是主要考核内容之一。
8.(ABCD)是教育合同正式订立及传送阶段的主要风险之一。
9.在合作举办研究生课程班合同中,必须明确合作举办的研究生课程班专业和培养规格;在教学实践基地共建合同中,必须明确教学实践基地适应的专业、培养层次和规格。(√)
10.报名登记表、人学通知书、学员证等教育合同凭证不是教育合同书,无法凭此确定教育合同的具体内容,其功能仅仅在于证明当事人之间已经存在教育合同关系。(√)
11.报名登记表、人学通知书、学员证等教育合同凭证不是教育合同书,无法凭此确定教育合同的具体内容,其功能仅仅在于证明当事人之间已经存在教育合同关系。(√)
12.在教育合同实务中,若无权代理的行为人订立的教育合同未能得到被代理人追认,则该合同无效,行为人应承担教育合同无效的责任。(√)
13.承担教育合同缔约过失责任,必须有信赖利益的损失实际存在。(√)
14.如果某特长训练合同违背了《义务教育法》关于9年制义务教育的强制性规定,归于无效,双方均有过错,应由过错大较大的一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15.在教育合同实务中,(缔约;准备履行将订立的教育合同所支出)费用属于缔约过失责任中的直接损失之一。
16.对于可撤销教育合同,可以权衡直接违约和开始履行以后被对方申请撤销的利弊,果断选择损失较小的处理方法。(√)
17.(无处分权的人处分别人财产订立;限制民事行为人订立)的教育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教育合同。
18.无效教育合同的一项主要风险因是,不了解相关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误将无效教育合同作为生效的教育合同履行。(√)
19.在委托培养合同、联合办学合同、合作举办研究生课程班教育合同、设立远程教育学习中心合同、教学实践基地共建合同、“订单式培养”合同中,合作各方可能为了增加收入而恶意串通,加重学习者的负担,使学习者利益受到损害。各合作方因该教育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收归国有或者返还学习者。(√)
20.因一方违约导致教育合同不能成立的,违约方担违约责任。(×)
21.可撤销教育合同为相对无效的教育合同。实践中,可撤销的教育合同最终命运如何,要取决于当事人的选择。(×)
22.教育合同的履行具有高度的协作性。(√)
23.经办教育合同的业务人员与本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因其他原因发生变更时,单位不必告知对方当事人和有关单位。(√)
24.教育合同的标的是教育服务,在价值上高于一般的劳务。(√)
25.教育服务合同的当事人一般是教育服务提供者和学习者两方,只有在(委托培养)合同中才会出现三方当事人。
26.签订教育合同时,各方当事人应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签字并盖章。(√)
27.学历教育合同,是指合同标的包含颁发学历证书内容的教育合同,其相关事项,如学籍电子注册、毕业证书颁发、毕业信息查询等,受到相应的政策限制或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管。(√)
28.教育合同的(ABCD)阶段是教育合同管理的一般流程中的阶段之一。
29.学生和学校签订的就餐和住宿的合同都属于教育合同。(×)
30.无偿教育合同适用赠与合同的相关法律规范。(√)
31.(教育服务提供者, 学习者, 委托培养与委托培训单位),是教育合同的当事人之一。
32.教育合同正式订立时,必须由各方当事人或有效的代理人签字和同时交换合同文本。(对)
33.因过于谨慎而对被调查考察或考核对象作出苛刻评价,而失去良好的合作办学机会或合格生源,是教育合同调查考察阶段的主要风险之一。(对)
34.实践中,存在教育合同成立后才知悉格式免责或限制责任条款存在的情况,如交费入学后才发现所读班级不是计划内招生性质,而是自学考试辅导班,学校不保证学生一定获得文凭,对于这种免责或限制责任条款,应依法认定为(未履行提示义务)
35.在教育和审核阶段,有一项主要风险是,教育合同文本制作人员没有充分考虑教育合同审核人员提出的修改意见或建议,导致教育合同中的不当内容和条款未被纠正。(对)
36.为了防控教育合同策划阶段的风险,应当在教育合同管理制度中规定(法律与政策)的分析环节,要求在订立教育合同之前必须对相关的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管理制度进行分析研究,确保教育合同行为建立在合乎法律与政策的基础之上。
37.因邮递、交通中断等原因,学习者报到入学时超过录取通知书规定期限的,除(学校及时通知学习者因报到超过期限不再接受报到)的以外,学校应该同意学习者报到入学。
38.在教育合同实务中,说明义务仅在相对人要求说明时才产生,提示义务则不论相对人是否提出要求都始终存在。(对)
39.根据格式合同提示说明与免责条款的规定,于那些在发生纠纷以后才出示的教育机构内部规定,也可以作为免除责任或限制责任的根据。(错)
40.教育合同拟定阶段的风险防控办法是紧紧围绕(教育合同目标和教育合同的履行)拟定条款,严格执行教育合同审核制度。
41.初步确定教育合同的对方当事人阶段的主要风险有:将不不够优秀的合作对象确定为对方当事人;将具有履行教育合同能力和良好信誉的优良对象排除在对方当事人之外。(错)
42.某民办学校刊登广告,准备出租部分闲置的教室和宿舍。后来为了履行合作办学合同,而撤回出租教师和宿舍的广告。可是,合作办学合同由于对方过错而最终未能生效。按照出租广告可能收取的教室和宿舍租金,不能认定为间接损失。(对)
43.教育合同成立与否,纯属(事实)判断,其意义在于识别某一教育合同是否已经存在,是此合同还是彼合同,以及教育合同行为与教育事实行为、侵权行为之间的区别。
44.信赖利益损失,是指无过错的当事人信赖教育合同能够有效成立,但因法定事由发生,致使教育合同无效、被变更或被撤销、不成立等而造成的损失。(对)
45.小学生李某和张某报名参加学校的小主持人培训班,填写了申请表,学校审核后签署“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