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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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风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方法
目录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风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方法(2010版)附表1:风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内容和评分规定
考核项目一:安全健康与环境治理
考核项目二:土建工程质量与工艺操纵
考核项目三:安装工程质量与工艺操纵
考核项目四:调整试验与技术指标
考核项目五:工程资料与档案治理
考核项目六:工程综合治理
附表2:风电建设工程达标自检和考(核)报告表
附表3:风电建设工程达标投产自检和考(复)核表
附表4:建设项目档案保存单位与保管期限表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风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方法
(2010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接着贯彻电源建设工程达标投产的总体要求,全面提高风电工程的建设质量和整体移交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确保实现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风电工程建设目标,即:切实做到安全、质量、进度、造价四大目标可控在控,确保把每一个风电工程建成投产达标、效益达标的“双达标”工程,结合风电工程的特点,特制订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集团公司系统独资、控股建设的新建、扩建风电工程。
第三条风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必须以国家、电力行业和集团公司颁发的有关风电建设的现行规程、规范、标准、规定以及项目有关的审批文件、设计资料、相关合同等为依据。在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中,所有参建单位都必须坚持工程建设“安快好省廉”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本方法,加强过程治理,全面提高风电工程建设治理水平。严禁以达标为名提高装饰和建设标准,不得做表面文章,不得搞形式主义。
第四条项目法人应依照本方法的要求并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在工程开工前制定达标投产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是工程达标投产的总体策划,项目法人在工程建设全过程治理中应认真组织实施。
第二章编制依据
第五条要紧参考依据
(一)《风力发电机组验收规范》(GB/T 20319-2006)
(二)《风力发电机组装配和安装规范》(GB/T19568-2004)(三)《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四)《35-1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9-92)
(五)《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50060-92)
(六)《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92
(七)《三相油浸电力变压器技术参数和要求》(GB/T6451.1)(八)《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GB311.1-311.6 )
(九)《高压/低压预装式变电站》(GB/T17467-1998)
(十)《风力发电场设计技术规范》DL/T 5383-2007
(十一)《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规程》(DL/T 5191-2004)
(十二)《风力发电场安全规程》(DL796-2001)
(十三)《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DL/T621-1997
(十四)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2008年版)》
第三章考核方式和程序
第六条风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采纳过程考(复)核与机组投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第七条过程考(复)核:第一台风电机组安装结束后,由项目法人组织工程建设各方进行过程考核自检并于第一台风电机组安装结束后15天内上报自检报告(包括电子版),集团公司将结合升压站、集电线路等的建设进度在两个月内择机组织安排过程考(复)核。
第八条投产后复检:每期工程投产后,项目法人应尽快组织进行投产达标自检,并于全部风电机组通过240小时设备考核期结束后6个月内向集团公司提出自检报告和达标投产考核的申请(包括电子版)。集团公司依照项目法人的申请,在收到项目法人复检申请后2个月内组织对工程的考核复检。
第九条集团公司可托付有条件的二级公司或其他单位主持达标考核工作。
第四章申报风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的必备条件第十条工程开工建设至全部风电机组投产,项目法人进行了过程自检,按时上报了自检报告;集团公司据此进行了过程考(复)核。
第十一条已按设计要求完成全部建筑和安装工程,阻碍工程安全稳定运行的所有重大问题都差不多解决。
第十二条已按现行《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规程》(DL/T5191-2004)和相关的规定在最后一台风电机组完成240小时考核期开始半年时刻内完成了全部调整试验工作,并移交生产。
第十三条各参建单位在工程建设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和其它较大及以上的责任事故。
第十四条各分项工程的质量必须全部合格,单位工程优良率达到90%以上。
第十五条达标投产自检时,各考核项目的单项得分率达到80%以上。
第十六条生产期全场风电机组的平均可利用率不低于90%。
第十七条申请投产达标复检前机组达到满负荷的风电机组台数所占比例不低于95%。
第十八条工程通过环保部门的环保验收和水利部门的水土保持验收。
第五章考核项目和评分原则
第十九条考核项目:安全健康与环境治理、土建工程质量工艺操纵、安装工程质量工艺操纵、调整试验及技术指标、工程资料与档案治理、工程综合治理六大项。
第二十条各考核项目的标准得分分不为:“安全健康与环境治理”100分、“土建工程质量与工艺操纵”150分、“安装工程质量与工艺操纵”200 分、“调整试验与技术指标”200 分、“工程资料与档案治理”150分、“工程综合治理”200 分,总标准分为1000分(达标投产考核内容和评分规定详见附表1)。
第二十一条对应参加考核的各考核项目中的考核子项考核时不扣分即得分;对不参加考核(未完成或未进行)的各考核项目中的考核子项不扣分也不得分。
第二十二条能够量化的考核指标必须严格按本方法界定的条件统计填报,瞒报、虚报指标者,应加倍扣分,情节严峻的取消达标资格。
第二十三条对难以量化的考核项目,必须严格按本方法规定的检查范围、内容、方法、数量和计量单位等进行考核。
第二十四条评分结果按分项得分率和总得分率统计。
第二十五条风电工程最终投产达标综合考核得分率计算方法:风电机组全部投产后复检考核得分率×80%+过程考核得分率×20%。
第六章达标投产自检
第二十六条过程考核和工程投产后考核的自检由项目法人组织工程参建各方进行。按照本方法的要求,对未实施的项目按不扣分也不得分的原则进行检查、评分、计算得分率。
第二十七条项目法人组织自检时必须实事求是,对自检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八条自检时对存在的问题要严格按本方法的规定扣分,并分析扣分缘故,提出改进意见。
第二十九条自检报告的要紧内容
(一)工程概况:工程任务、建设规模、总体布置、各要紧建筑物和风机设备特性,项目股东、股比情况,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治理制情况,标段划分及承建单位,工程建设合同的目标及完成情况等。
(二)工程进度打算与实际施工进展、投资打算与投资完成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