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管理办法(标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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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word版)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年第四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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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浏览字号:大中小来源:中国人大网2019年1月7日 16:37:48(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11年12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四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前期预防第三章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第四章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第三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第四条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

职业危害防治管理规定范本

职业危害防治管理规定范本

职业危害防治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维护劳动秩序和社会稳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相关行业和部门。

第三条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管理的原则,根据不同行业和作业环境的特点,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防范职业危害的发生。

第四条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当设立职业危害防治部门,加强对职业危害的防控工作。

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

第五条国家鼓励科学研究机构、高校和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职业危害防治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工作,提高职业危害防控技术水平。

第二章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体系第六条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体系由政府监管、企事业单位管理和工人经营三个方面组成。

第七条政府监管是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基础和保障,包括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开展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评估,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等。

第八条企事业单位管理是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主体,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控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组织实施职业危害的监测、评估和控制。

第九条工人经营是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参与主体,应当接受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和培训,主动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第三章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措施第十条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应当采取综合治理的措施,包括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和个体防护措施。

第十一条技术措施是职业危害防治的首要措施,应当根据不同的职业危害类型和作业环境,采用先进的工艺设备和工程控制方法,降低危害因素的产生和传播。

第十二条管理措施是职业危害防治的重要手段,包括制定和实施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强化职业危害监测和评估,加强职业危害事故的事后处置和风险评估。

第十三条个体防护措施是职业危害防治的最后一道防线,应当提供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和指导,对从事高危行业和作业环境的人员进行定期体检和职业健康监测。

第四章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第十四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严肃追究责任,并及时公开。

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doc.doc

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doc.doc

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文件1.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1.2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1.3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1.4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1.5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1.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的决定》已《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1年12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11年12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关于根据2011年12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前期预防第三章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第四章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第三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第四条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职业病防治科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三篇)

职业病防治科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三篇)

职业病防治科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是指为了加强职业病防治科的管理和绩效考核而制定的一系列制度和办法。

1. 职业病防治科管理制度:1.1. 组织架构:明确职业病防治科的组织结构,确定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1.2. 工作流程:规定职业病防治科的具体工作流程,包括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开展、信息采集和报送、职业病危害评估和监测等具体步骤。

1.3. 决策程序:明确职业病防治科的决策程序,确保决策科学、合理。

1.4. 人员管理:包括人员招聘、培训、考核、晋升等。

1.5. 财务管理:规定职业病防治科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编制、资金使用、财务报告等。

2. 职业病防治科考核办法:2.1. 考核指标:设立科室绩效考核指标,包括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完成情况、人员素质、工作效率等方面的考核。

2.2. 考核方式:考核方式可以采用定期考核、任务考核、互评考核等方式,根据科室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考核方式。

2.3. 考核评分:制定科室考核评分细则,根据考核指标给予相应的评分,对考核结果进行科学、公正的评定。

2.4. 考核结果应用:根据考核结果,对科室的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价,并提出改进措施,促进科室的持续改进和发展。

职业病防治科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的制定和实施,有利于科室的规范化管理,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职业病防治科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二)职业病防治科管理制度是指为了提高职业病防治科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1. 组织机构:明确职业病防治科的组织机构,包括科室设置、人员配置等内容。

2. 职责和权限:明确职业病防治科的职责和权限,包括职责范围、工作内容和工作权限。

3. 工作流程:规定职业病防治科的工作流程,包括接受任务、项目实施、结果评估等各个环节。

4. 资源管理:明确职业病防治科的资源管理方式,包括财务管理、设备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

5. 信息管理:建立职业病防治科的信息管理制度,包括数据收集、信息分析和报告等内容。

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6篇)

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6篇)

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改善劳动环境,预防职业病,保护员工身体健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

第三条职业卫生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和减少有害员工健康的因素,预防职业病的发生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四条新建、改建、扩建和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技术改造项目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执行“三同时”的规定,使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第五条优先采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

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第六条公司设立职业安全卫生小组,职业安全卫生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成员人事、车队主管组成。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七条主要负责人负责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八条综合部负责对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具体领导。

第九条车队主管负责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条职业安全卫生小组职责:(一)制定职业卫生对策与措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

(二)督查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三)制定职业卫生奖惩事宜。

第十一条相关人员职责(一)主要负责人1、全面领导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2、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应负有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职责。

1mz十二3、定期召开职业安全卫生小组会议,听取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问题。

(二)综合部主管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组织制定相关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负责组织审定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长远规划、年度计划。

3、负责组织重点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技术措施项目的审查、实施、竣工验收。

职业病防治管理办法 (1)

职业病防治管理办法 (1)

职业病防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项目部各生产场所的职业病危害,保护职工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及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第三条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等部门颁布的《职业病的分类目录》划分标准,项目部可能造成的职业病种类有:(1)尘肺(电焊工等);(2)物理因素职业病(中暑、局部振动等);(3)职业中毒(铅及其化合物、汽油等);(4)职业性眼病(电光性眼炎);(5)职业性皮肤病;(6)职业性噪声聋等。

第四条项目部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由项目部安全生产委员会统筹管理,办公室设在项目安全环保部。

第五条项目部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项目部领导和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部门按照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履行对全项目部职业病防治的管理工作。

项目部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项目部职业病防治的日常管理工作,将各施工队和项目部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范围。

第七条各施工队和部门是做好项目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主体。

必须明确主管领导、管理部门和主办人员,并报项目部安全环保部备案;严格执行职业病防治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项目部职业卫生管理台账和职工个人健康监护档案;对所属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定期进行分析、评价和监测,并制定行之有效的防治措施和急救预案。

第八条各部门应当积极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活动,监督做好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及时反映职工所面临的职业病危害,提出对改进防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全体职工应认真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自觉遵守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保管、维护个人防护用品,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事态及时报告上级领导。

第三章管理措施第十条项目部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和医疗保险费,同时为在危险性较大的岗位上工作的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

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5篇)

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5篇)

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施工生产单位。

2.术语和定义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工作及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

职业危害--是指存在于工作场所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相伴随,对从事该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造成健康损害或者影响的各种危害。

职业禁忌症--是指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遭受职业危害和易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

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可能导致对他人健康构成危险的特殊生理或病理状态。

有害作业--是指在施工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身体健康的因素(包括化学因素、物理因素和生物因素等)。

3.职责(1)工会负责对职业病防治实行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

(2)安全监督部门负责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评价、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负责职业病的统计、报告和档案管理工作。

(3)劳动人事部门负责对职业病患者调换工作岗位,安排休养。

(4)各施工生产单位负责职业病防治措施的实施,对职业病防治设备进行经常检查、维护和定期检测,保持正常运转,并按规定发给员工符合质量要求的个人卫生防护用品和保健食品。

(5)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享有获得职业病预防、保健、治疗和康复的权利。

4.一般规定(1)各级安全部门、工会组织、各施工生产单位应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经常性的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2)各施工生产单位和部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对从事有害作业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和每年一次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告知劳动者本人,对从事有害作业的合同制工人、农民合同工应当在解除合同前进行职业病健康检查。

(3)各单位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与禁忌相关的有害作业。

(4)施工生产单位应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有害作业场所,配备医疗急救药品和急救设施。

职业病防治法最新版

职业病防治法最新版

职业病防治法最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最新版【全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前期预防第三章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第四章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第三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第四条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第六条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第七条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伤保险的监督管理,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第八条国家鼓励和支持研制、开发、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加强对职业病的机理和发生规律的基础研究,提高职业病防治科学技术水平;积极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技术、工艺、设备、材料;限制使用或者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

国家鼓励和支持职业病医疗康复机构的建设。

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版)

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年修正版)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前期预防第三章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第四章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第三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第四条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第六条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第七条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伤保险的监督管理,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第八条国家鼓励和支持研制、开发、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加强对职业病的机理和发生规律的基础研究,提高职业病防治科学技术水平;积极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技术、工艺、设备、材料;限制使用或者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

2024年职业病防治科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模版(二篇)

2024年职业病防治科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模版(二篇)

2024年职业病防治科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及劳务用工。

第三条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确保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第四条员工发生工伤或患职业病后,单位应及时救治,协助进行工伤和职业病鉴定,并向上级有关部门如实反映情况,帮助安排适合其身体状况的工作。

第二章职业病预防措施第六条个人防护措施。

(一)加强个人防护是保障操作者安全、健康的重要措施。

操作者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坚持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如防护服、防护口罩、防护手套和防尘器具等,自觉养成勤洗手、工作后洗澡、不在生产场所进食、吸烟、喝水等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进入容器、设备内作业时,除应严格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外,必须正确使用防毒设施,防止人员中毒、中暑。

(三)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职工,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查出患有职业危害疾病的职工进行治疗,不适于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应及时调离或调换工作。

(四)对新进入的员工除应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外,还应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健全健康检查和职业病档案,加强职业病监护工作。

第七条从事电焊、氧焊操作人员的职业病预防措施。

(一)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如眼镜、面罩、口罩、围裙、护脚等。

(二)氧气、乙炔的压力表必须经过检验的合格产品,管道完好无损,防止气体泄漏。

(三)在室内和容器内进行电焊作业时,要有良好的通风和降温设施,防止焊条在熔化过程中产生气体对人体的伤害和防止中暑。

第三章工伤预防和职业健康第八条工伤预防和职业病防治,单位和员工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标准及单位有关安全防护措施、规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九条加强安全管理,对员工进行安全和职业病预防知识培训、教育,不断改进和完善员工劳动条件,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发生。

职业病卫生防治管理制度(7篇)

职业病卫生防治管理制度(7篇)

职业病卫生防治管理制度一、总则1.1目的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促进____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____印发《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所有员工。

1.3定义1.3.1职业病。

是指劳动者在工作及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

1.3.2职业危害。

是指存在于工作场所或者解除特定职业相伴随,对从事该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造成健康损害或者影响的各类危害。

1.3.3有害作业。

是指在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身体健康的因素(包括化学因素、物理因素和生物因素等)。

1.3.4职业禁忌症。

是指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遭受职业危害和易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可能导致对他人健康构成危险的特殊生理或病理状态。

____组织机构本公司成立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组长:一把手姓名+职位(职位企业根据自身设置填写)副组长:副职姓名+职位(职位企业根据自身设置填写)成员:具体的职能部门人员姓名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____(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办公室主任由(副组长姓名+同志)担任。

1.5职责分工1.5.1安监部(如需更换,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1.5.1.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和职业病防治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订本公司职业危害岗位员工体检标准,并监督贯彻执行。

1.5.1.2协助(一把手姓名+同志)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1.5.1.3参与编制本公司职业病防治规划。

1.5.1.4制定职业病防治教育培训计划并监督实施。

1.5.1.5制定全本公司职业健康体检计划。

1.5.1.6建立职业卫生防治健康档案。

1.5.1.7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中能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doc

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doc

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文件1.1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1.2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1.3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1.4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1.5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1.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1年12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11年12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11年12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前期预防第三章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第四章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第三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第四条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新版职业病防治法-推荐下载

新版职业病防治法-推荐下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2年最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1年12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11年12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11年12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前期预防 第三章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 第四章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第三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第四条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5篇)

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5篇)

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一、总则1、为了保护职工身体健康,保障职工利益,防止职业病发生,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2、职业病系指劳动者在生产劳动及其他职业活动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引起的疾病。

二、细则1、认真执行劳动卫生职业病法规,贯彻《尘肺防治条例》、《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管理办法》和《职业病报告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切实做好劳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2、凡被确诊患有职业病的职工,应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或职业病待遇。

3、根据所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危害程度,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具或设备,定期检测,逾期更换。

4、行政部建立劳动卫生职业病档案,积累各类动态资料,定期分析研究,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提出改进意见。

5、行政部负责开展健康监护工作,参加上级卫生部门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职业的健康检查,分为就业前检查和定期检查,一旦发现职业病应根据职业病诊断机构根据职业病诊断机构。

发现就业禁忌症,建议有关部门及时调离原岗位。

6、一旦发现急性中毒病人应及时组织抢救,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区卫生防疫站。

对职业病患者定期复查随访。

7、行政部应掌握作业环境劳动卫生监测和职业病体检资料,以科学数据提出尘毒等危害的治理意见,积极采取整改措施并定期验证。

8、积极开展职业病、职业中毒防治知识的卫生宣传工作,增加职工的防病知识。

9、公司应每年对所有职工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2)《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07年1月27日发布的一项法规,旨在加强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管理,保护劳动者的健康与权益。

规定中包含以下内容:1. 雇主的责任:规定雇主应制定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方案,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设施,组织职工参加职业病防治培训等。

2. 劳动者的权益:规定劳动者有权了解工作环境的危险与有害因素,参与职业病防治活动,并享受医疗救助和社会保障。

3. 职业病防治的措施: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应共同采取控制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职业健康监护等措施。

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最新版)

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最新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最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最新版)1目的为保护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防止发生职业病伤害,保证集团及下属各企业安全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各船舶及海工修造企业。

3定义与术语3.1职业病:是指作业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3.2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3.3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4职业病防治方针与原则4.1职业病防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4.2职业病防治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5管理职责5.1集团下属各企业,应做好有毒有害作业的控制防护措施,加强职业病预防。

5.2集团下属各企业,应指定部门归口管理职业防治的有关工作,包括职业病预防、作业现场职业健康监测、组织职业健康体检和建立员工职业健康档案。

5.3集团下属各企业的工会组织,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建议,并负责对作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工作程序及要求6.1从业人员必须接受职业健康知识培训,提高自我防护意识。

6.1.1集团及下属各企业新进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中,必须有职业危害因素告知、职业健康防护方面的内容。

6.1.2集团下属各企业,应充分利用班前会、安全例会对作业者进行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普及职业健康知识。

《四川省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办法》

《四川省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办法》

《四川省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办法》川省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办法【法规名称】四川省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办法【颁布部门】四川省人民政府【颁布日期】xx年10月08日【实施日期】xx年10月08日【正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个体经济组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劳动中或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属于国家公布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

本办法所称职业危害因素,是指在职业活动中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的总称。

本办法所称有害作业单位,是指在职业活动中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企业事业等单位。

第四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第二章监督管理职责第五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其职责是:(一)制定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二)参与有害作业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卫生防护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三)对有害作业单位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卫生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四)组织对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卫生学调查和参与急性中毒事故调查处理;(五)负责对有害作业单位的职业危害种类、程度进行登记;(六)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第六条有害作业单位的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职责是:(一)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卫生标准,并督促有害作业单位执行;(二)督促有害作业单位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三)参与重大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四)对有害作业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卫生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的情况进行检查。

第七条各级工会组织对职业病防治工作实行群众监督,其职责是:(一)调查有害作业单位的职业病防治情况;(二)教育职工遵守所在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卫生制度和操作规范;(三)对有害作业场所进行监督,并向单位提出职业病防治建议;(四)参与重大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职业病防治科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范本(2篇)

职业病防治科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范本(2篇)

职业病防治科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范本一、总则近年来,职业病防治工作日益受到关注,为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安全,公司特制定本职业病防治科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本制度的实施旨在规范职业病防治科的组织管理、工作职责和考核办法,确保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组织管理1. 设立职业病防治科,并指定专人负责该科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2. 职业病防治科应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等相关部门建立密切的合作关系,共同完成职业病防治工作。

三、工作职责1. 制定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并定期向相关部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2. 负责职业病危害评价和监测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职业病危害;3. 制定职业病防治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员工在工作中受到良好的职业病防护;4. 组织职业病防治培训和宣传工作,提高员工的职业病防治意识和知识水平;5. 开展职业病防治检查和监督工作,确保相关制度和措施的落实;6. 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和记录,建立员工的健康档案;7. 及时处理职业病事故和职业病事故预警事件,提供相关数据和情况报告。

四、考核办法1. 考核指标(1)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2)职业病危害评价和监测工作的质量和结果;(3)职业病防治措施和职业病应急预案的有效性;(4)职业病防治培训和宣传工作的开展情况;(5)职业病防治检查和监督工作的落实情况;(6)职业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的建立情况;(7)职业病事故和预警事件的处理情况。

2. 评定办法(1)职业病防治科的考核工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牵头负责,邀请其他相关部门人员参与评审;(2)根据各项考核指标,制定评分标准和具体的评审办法;(3)每年评定一次,评定结果作为职业病防治科的重要依据。

3. 奖惩措施(1)对考核结果优秀的职业病防治科,给予表彰和奖励;(2)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职业病防治科,进行批评和责任追究。

五、附则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和修改,并报公司领导审定后执行。

职业病防治科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模版(3篇)

职业病防治科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模版(3篇)

职业病防治科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模版一、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1、建立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确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各级主要负责人和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领导小组未建立或未确定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扣罚责任单位当月绩效____元。

2、逐级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签订各级____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中必须包含职业卫生;责任制未落实到位,未签订《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和签订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中未包含职业卫生的,扣罚责任单位当月绩效____元。

3、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发生变动应及时调整和充实,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变更应及时报公司职业健康安全部审核、备案;领导小组成员发生变动未及时调整和充实,或者管理人员变更未及时报职业健康安全部审核、备案的,扣罚责任单位当月绩效____元。

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____员工学习;未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的,除责令限期改正外,扣罚责任单位当月绩效____元。

5、依据hse管理体系要求,制定职业病防治年度工作方针、目标、计划与实施方案,并____实施;方针、目标、计划和实施方案未制定,或者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除责令限期改正外,扣罚责任单位当月绩效____元。

6、确保职业卫生投入用以改善单位员工工作环境和条件,保障员工获得职业卫生保护;未提供用以改善员工工作环境和条件,或者保护员工相关权益的职业卫生投入,除责令限期改正外,扣罚责任单位当月绩效____元。

7、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计划、部署、检查、总结,并做到持续改进,重大问题纳入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管理;内容之一缺乏者,除责令限期改正外,扣罚责任单位当月绩效____元。

8、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规定,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新改扩建项目责任单位、项目所在单位未指定专人负责“三同时”管理工作或建设项目未执行“三同时”管理规定的,除责令立即停止作业、限期改正外,扣罚责任单位当月绩效____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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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管理办法(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职业病防治管理办法(标准版)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云南曲靖麒麟焦化生产范围内职业病防治活动。

二、目的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企业良好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三、有毒有害物质具体管理控制措施
1、煤尘
1)搞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教育内容包括:煤尘物理性质、煤尘对人体的危害、尘肺病的发病机理、防止煤尘伤害人体的措施;
2)煤场、路面采取喷水控制扬尘;
3)炼焦煤破碎岗位设置除尘器,改善作业环境;
4)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巡回检查工作,出现问题及时联系处理;
5)职工配发防尘口罩、防护眼镜、防护手套、劳动布工作服、翻毛皮鞋、洗衣粉、毛巾、肥皂,做好职工的自我防护工作;
6)确保职工洗澡正常;
7)做好职工的定期职业健康体检工作,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监护档案;
8)建立健全工作场所煤尘监测及评价制度;
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作好尘肺职业病的鉴定及职业病患者的患后医治处理工作。

2、CO(一氧化碳)
1)搞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包括:CO物理性质、化学性质;CO人体中毒机理;CO中毒后的抢救措施;CO防护技能;车间空气中的最高允许浓度;
2)作好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巡检工作,出现问题及时联系处
理;
3)加强作业场所的通风,实时检测作业环境中的CO浓度,如出现超标,则及时采取措施整改;
4)接触CO岗位配置CO过滤式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以利异常情况下使用;
5)进入塔、罐等密闭空间作业,要求严格办理许可证,方可作业;
6)技改项目严格贯彻执行“三同时”制度,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3、苯
1)搞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教育内容包括:苯的物理性质、化学性质;苯对人体中毒机理;苯中毒症状;苯中毒后的抢救措施;苯的防护技能;车间空气中的最高允许浓度;
2)作好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巡回检查工作,保持设备的密封性,出现问题及时联系处理;
3)接触苯的岗位配置防苯过滤式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氧气
呼吸器,以利异常情况下使用;
4)进入塔、罐作业,要求严格办理许可证,经取样分析后方可进入作业;
5)技改项目严格贯彻执行“三同时”制度,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确保职工洗澡正常,现场设置应急喷淋设施;
7)制定粗苯储罐泄露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8)做好职工的定期职业健康体检工作,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实时检测作业场所中的苯浓度如出现超标,则及时采取措施整改;
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规定,做好苯职业病鉴定及职业病患者的患后医治处理工作。

4、煤焦油
1)搞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教育内容包括:煤焦油的理化性质;煤焦油对人体中毒机理;煤浇焦油中毒症状;煤焦油中毒后的抢救措施及防护机能;
2)做好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保持设备的密封性,同时,进行经常性的巡回检查,出现问题及时联系处理;
3)进入机械化澄清槽、电捕焦油器等密闭空间作业,必须严格办理许可证,经取样分析后方可进入作业;
4)技改项目严格贯彻执行“三同时”制度,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5)确保职工洗澡正常,现场设置应急喷淋设施;
6)制定粗苯储罐泄露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7)做好职工的定期职业健康体检工作,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实时检测作业场所中的苯浓度如出现超标,则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整改;
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规定,做好苯职业病鉴定及职业病患者的患后处理工作。

5、焦炉烟气
1)搞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教育内容包括:焦炉烟气的
物理性质,焦炉烟气对人体的危害,焦炉烟气的发病机理,防止焦炉烟气伤害的措施;
2)通过消烟除尘车、自然通风措施改善作业环境;
3)维护好除尘设备,保持设备正常有效运行,控制焦炉烟气逸散。

4)确保职工洗澡正常,现场设置应急喷淋设施;
5)做好职工的定期职业健康体检工作,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实时检测作业场所中烟气的浓度,如出现超标,则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规定,做好苯职业病鉴定及职业病患者的患后处理工作。

四、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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