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承包服务费和施工配合费是一回事吗
关于总包服务费说明
关于总包服务费(或施工配合费或总包费或配合费用)的责任范围是什么,请看以下几份文件:JCT总承包合同里面是这样规定的“总包服务费(含施工配合费)作为总承包商行使管理、照管和服务的全部费用”,2003年7月1日施行的《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规范》里是这样描述的“总承包服务费是为配合协调招标人进行的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2003年重庆市建委发布的《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重庆市基价表》的综合解释则是“总包费和配合费用只适用于允许分包的少量特殊工程。
其职责范围为:现场协调管理、提供必要的简易架料、垂直吊运等”。
但里面都没有对此范围进行更详细界定。
以下是本人根据指定分包商从进场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角度,描述总承包商应该做哪些配合工作,哪些是总包做,哪些是分包做,哪些算总包服务费中,哪些可以另外计取,但本文不涉及费用如何计取。
定义:总包服务费是指总承包商为配合甲方指定分包工程(含直接发包工程)施工和甲方供应材料设备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设计文件)总承包商负责协调指定分包工程的设计文件与其它设计文件的冲突之处,并及时通知甲方、监理单和指定分包商协调解决。
2.(进度计划)总承包商根据甲方批准的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协调指定分包商的进场、施工、验收等计划安排,避免由于安排不当造成工程返工和索赔;3.(通道及工作面)总承包商应为指定分包商进场施工提供足够和无障碍的进场通道和工作面,并配合指定分包商进行交界面检查或验收,并提供相应的坐标和水准点以供参照;4.(水电及临时设施)负责提供施工用电、施工用水及其它临时设施:负责对用电用水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每两层须设置一个配电箱;在相应楼面设置临时用水源;协调提供指定分包商人员临时办公和材料存放用房;水电费的支付见总包合同的《生产生活用水电费协议》;5.(消防及安全)负责按按规定设立灭火器,明确动火证制度,执行动火监护的有关规定和申报制度,指定分包商不得违反;负责按规定协调、监督和检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的落实情况,指定分包商不得违反;6.(甲供材料保管)负责甲方供应材料设施到指定仓库后的保管。
总承包服务费和施工配合费是一回事吗
总承包服务费和施工配合费是一回事吗总承包服务费和施工配合费是一回事吗,总包服务费包括配合协调招标投标人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此处提出的工程分包是指国家允予分包的工程。
总承包服务费属于管费性质,即对分包工程管理所发生的各种费用,例如:对分包工程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等的监督检查,需要增加的管理人员工资支出,办公费用支出等。
所谓总包配合费,根据《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发包人除具有按时足额支付工程价款的法定义务外,还应承担向承包人提供符合要求的施工条件的义务。
因此,当发包人采取总包加平行发包模式时,也就是我们一般所说的由发包人指定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项目,其施工条件往往需要总承包人配合才能满足,此时,发包人会与总承包人签订就总包人提供的配合工作(例如脚手架、垂直运输等)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总承包人在切实提供了这些配合工作后,向发包人收取的一定费用,这就是总包配合费。
实际施工过程中会用到总包单位的垂直运输机械、临时设施、施工水电等等,这些费用由分包单位按实支付给总包单位。
以下摘自《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费用定额》第一章建设工程清单计价工程造价构成与计算程序第一节建设工程造价构成建设工程造价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见表1)一、直接费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
(一)直接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1)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2)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工资有关补贴,详见建标(2003)206号文。
(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期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4)职工福利费:只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关于总包服务费、总包配合费、总包管理费
关于总包服务费、总包配合费、总包管理费关于总包管理费1、分包管理费: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工程中得部分工程自行发包给专业施工单位或劳务施工单位,以及专业施工单位自行将所承包工程得一部分分包给劳务施工单位时应付给分包单位得工程管理费用、2、总包服务费:凡分包方在施工现场需使用总承包方提供得水电、道路、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等,按有偿服务得原则,总包向分包收取服务费,其标准可按分包总造价(不含设备费)得2%,由总分包双方协商议定、如果建设单位把装饰工程、安装工程自行分包给其它分包单位,总承包单位也应向其它分包单位收取总包服务费。
至于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交纳总包服务费费用得来源取决于建设单位与分包单位得合同。
无论建设单位与分包单位如何协商分包单位都没有理由拒绝总承包单位向收取总包服务费。
什么就是分包管理费与总包服务费?1) 分包管理费分包工程管理费就是指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承包工程中得部分工程自行分包给专业施工单位或劳务施工单位,以及专业施工单位自行将所承包得工程分包给劳务施工单位时,应付给分包单位得工程管理费。
分包工程管理费按工程分包形式分为包工包料与包工不包料两种标准。
分包工程管理费中包括了分包单位得现场经费与企业管理费、分包单位得临时设施费,由总承包单位负责。
(2)总包服务费分包方在施工现场需使用总承包方提供得水电、道路、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等,按有偿服务得原则,总包向分包收取总包服务费,其标准可按分包总造价(不含设备费)得2,由总分包双方协商议定。
工程施工分包得法律规定施工分包,就是指建筑业企业将其所承包得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得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发包给其她建筑业企业完成得活动。
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与劳务作业分包、本办法所称专业工程分包,就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以下简称专业分包工程发包人)将其所承包工程中得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得其她建筑业企业(以下简称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完成得活动。
总包配合费和总包服务费贵州定额约定
总包配合费和总包服务费贵州定额约定
【实用版】
目录
一、总包配合费和总包服务费的定义
二、贵州定额约定的内容
三、贵州定额约定对总包配合费和总包服务费的影响
四、总结
正文
一、总包配合费和总包服务费的定义
总包配合费是指在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总承包商为了配合建设单位的管理需要,提供的一系列服务所产生的费用。
总包服务费则是指总承包商为保障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提供的各项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这两项费用通常包括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材料采购等环节的费用。
二、贵州定额约定的内容
贵州定额约定是指在我国贵州省实施的建设工程计价规范,其主要内容包括了工程量清单、工程计价规则、费用计算方法等。
其中,对于总包配合费和总包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标准有详细的规定。
三、贵州定额约定对总包配合费和总包服务费的影响
贵州定额约定对总包配合费和总包服务费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规范了费用的计算方法:贵州定额约定明确了总包配合费和总包服务费的计算方法,使得费用的计算更加规范和公平。
2.保障了建设单位的权益:贵州定额约定明确了总包配合费和总包服务费的支付标准,保障了建设单位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权益。
3.提高了工程的质量和效率:贵州定额约定对总包配合费和总包服务费的规定,鼓励总承包商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从而提高工程的质量和效率。
总承包服务费和施工配合费是一回事吗
总承包服务费和施工配合费是一回事吗总承包服务费和施工配合费是一回事吗,总包服务费包括配合协调招标投标人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此处提岀的工程分包是指国家允予分包的工程。
总承包服务费属于管费性质,即对分包工程管理所发生的各种费用,例如:对分包工程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等的监督检查,需要增加的管理人员工资支出,办公费用支出等。
所谓总包配合费,根据《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发包人除具有按时足额支付工程价款的法定义务外,还应承担向承包人提供符合要求的施工条件的义务。
因此,当发包人采取总包加平行发包模式时,也就是我们一般所说的山发包人指定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项LI,其施工条件往往需要总承包人配合才能满足,此时,发包人会与总承包人签订就总包人提供的配合工作(例如脚手架、垂直运输等)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总承包人在切实提供了这些配合工作后,向发包人收取的一定费用,这就是总包配合费。
实际施工过程中会用到总包单位的垂直运输机械、临时设施、施工水电等等,这些费用由分包单位按实支付给总包单位。
以下摘自《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费用定额》笫一章建设工程清单计价工程造价构成与计算程序第一节建设工程造价构成建设工程造价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见表1)一、直接费直接费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
(一)直接工程费:是指施11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1)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2)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工资有关补贴,详见建标(2003)206号文。
(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期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4)职工福利费:只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总包配合费和总包服务费贵州定额约定
总包配合费和总包服务费贵州定额约定摘要:一、总包配合费和总包服务费的定义与区别二、贵州定额约定的内容与特点三、总包配合费和总包服务费在贵州定额约定中的应用四、贵州定额约定对总包配合费和总包服务费的影响正文:一、总包配合费和总包服务费的定义与区别总包配合费是指在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总承包商为了配合建设单位的管理工作,提供相应的人员、设备、材料等资源,建设单位按照约定支付给总承包商的费用。
总包服务费则是指总承包商在建设工程过程中,为建设单位提供技术咨询、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专业服务,建设单位按照约定支付给总承包商的费用。
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总包配合费是为了配合建设单位的管理工作,而总包服务费是为了提供专业技术服务。
这两者虽然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存在一定的重叠,但总体来说,总包配合费更侧重于资源配合,总包服务费更侧重于专业技术支持。
二、贵州定额约定的内容与特点贵州定额约定是指根据贵州省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由贵州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地方性规定。
其主要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工程造价的计算方法、工程款的支付方式等。
贵州定额约定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制定,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适用性;二是内容全面,涵盖了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各个环节;三是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允许建设双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和调整。
三、总包配合费和总包服务费在贵州定额约定中的应用在贵州定额约定中,总包配合费和总包服务费是作为建筑工程造价的一部分进行计算和支付的。
具体来说,总包配合费按照工程量清单中的配合项目和工程实际完成的情况进行计算,总包服务费则按照服务范围、服务质量和服务时间等因素进行计算。
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可以根据贵州定额约定的规定,约定总包配合费和总包服务费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
同时,双方也可以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合同履行情况,协商调整总包配合费和总包服务费的支付金额和方式。
关于总包服务费总包配合费总包管理费
关于总包服务费总包配合费总包管理费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关于总包服务费、总包配合费、总包管理费关于总包管理费1、分包管理费: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工程中的部分工程自行发包给专业施工单位或劳务施工单位,以及专业施工单位自行将所承包工程的一部分分包给劳务施工单位时应付给分包单位的工程管理费用。
2、总包服务费:凡分包方在施工现场需使用总承包方提供的水电、道路、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等,按有偿服务的原则,总包向分包收取服务费,其标准可按分包总造价(不含设备费)的2%,由总分包双方协商议定。
如果建设单位把装饰工程、安装工程自行分包给其它分包单位,总承包单位也应向其它分包单位收取总包服务费。
至于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交纳总包服务费费用的来源取决于建设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合同。
无论建设单位与分包单位如何协商分包单位都没有理由拒绝总承包单位向收取总包服务费。
什么是分包管理费和总包服务费?1)分包管理费分包工程管理费是指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自行分包给专业施工单位或劳务施工单位,以及专业施工单位自行将所承包的工程分包给劳务施工单位时,应付给分包单位的工程管理费。
分包工程管理费按工程分包形式分为包工包料和包工不包料两种标准。
分包工程管理费中包括了分包单位的现场经费和企业管理费。
分包单位的临时设施费,由总承包单位负责。
(2)总包服务费分包方在施工现场需使用总承包方提供的水电、道路、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等,按有偿服务的原则,总包向分包收取总包服务费,其标准可按分包总造价(不含设备费)的2,由总分包双方协商议定。
工程施工分包的法律规定施工分包,是指建筑业企业将其所承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
本办法所称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以下简称专业分包工程发包人)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以下简称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完成的活动。
总包方与甲单独发包方三方协议问题及总承包服务费及配合费解释
总承包服务费具体包括哪些内容?答:总承包服务费是指"为配合、协调招标人进行的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
具体内容包括:统一向建设单位领取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并供给分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材料采购(供应)计划以及相关工程技术资料(例如设计变更文件、分部分项工程自检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交工验收记录、质量评定报告、工程竣工图等)的审核、汇总、整理归档;按合同规定范围向分包单位提供建筑材料、构配件等;对分包单位施工现场条件、施工进度、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等方面进行协调与监督检查;参与分包单位工程点交竣工验收;对分包单位工程预、结算资料及已完工程报表的审核、汇总、上报;按分包合同规定办理分包单位工程进度款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结算与拨付等等管理工作。
总承包服务费是施工总承包单位代行建设单位对分包工程和分包单位实施的部分管理工作和管理责任,而由建设单位对其给予的费用补偿。
总承包服务费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计取?计取的基础是什么?答:按规定可以实行分包的工程项目、且由建设单位批准同意后,由总承包单位实施对分包单位的管理服务并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下,施工总承包单位可以计取总承包服务费。
总承包服务费以分包工程的相关费用作为计取基础。
总承包服务费用是由总包单位列入总预算向建设单位收取的,不应向工程分包单位收取。
至于实际施工过程中,总、分包单位之间施工配合所发生的费用,例如:分包单位使用总包单位现有临时设施、脚手架、垂直运输设备或起重吊装设备,以及总包和分包约定的其他费用等,则不包含在建设单位支付的总承包服务费中,应由总、分包双方在分包合同中约定结算办法。
施工配合费是总包单位为配合分包单位所发生的现场管理费用。
在各省的定额中有说明。
建设单位必须将一个单位工程的建安工程量全部发包给一个施工单位,如果建设单位将其中一部分工程量(如铝合金窗、铝合金吊项、铝合金隔断、铝合金墙面墙裙等)分包给另一施工单位,承包主体的施工单位伯应以整个单位定额直接费(或定额人工费)向建设单位收取就计取的全部费用。
关于总包服务费总包配合费总包管理费
关于总包服务费、总包配合费、总包管理费关于总包管理费1、分包管理费: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工程中的部分工程自行发包给专业施工单位或劳务施工单位,以及专业施工单位自行将所承包工程的一部分分包给劳务施工单位时应付给分包单位的工程管理费用。
2、总包服务费:凡分包方在施工现场需使用总承包方提供的水电、道路、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等,按有偿服务的原则,总包向分包收取服务费,其标准可按分包总造价(不含设备费)的2%,由总分包双方协商议定。
如果建设单位把装饰工程、安装工程自行分包给其它分包单位,总承包单位也应向其它分包单位收取总包服务费。
至于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交纳总包服务费费用的来源取决于建设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合同。
无论建设单位与分包单位如何协商分包单位都没有理由拒绝总承包单位向收取总包服务费。
什么是分包管理费和总包服务费?1)分包管理费分包工程管理费是指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自行分包给专业施工单位或劳务施工单位,以及专业施工单位自行将所承包的工程分包给劳务施工单位时,应付给分包单位的工程管理费。
分包工程管理费按工程分包形式分为包工包料和包工不包料两种标准。
分包工程管理费中包括了分包单位的现场经费和企业管理费。
分包单位的临时设施费,由总承包单位负责。
(2)总包服务费分包方在施工现场需使用总承包方提供的水电、道路、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等,按有偿服务的原则,总包向分包收取总包服务费,其标准可按分包总造价(不含设备费)的2,由总分包双方协商议定。
工程施工分包的法律规定施工分包,是指建筑业企业将其所承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
本办法所称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以下简称专业分包工程发包人)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以下简称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完成的活动。
关于总包服务费、总包配合 费、总包管理费
关于总包服务费、总包配合费、总包管理费关于总包管理费1、分包管理费: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工程中的部分工程自行发包给专业施工单位或劳务施工单位,以及专业施工单位自行将所承包工程的一部分分包给劳务施工单位时应付给分包单位的工程管理费用。
2、总包服务费:凡分包方在施工现场需使用总承包方提供的水电、道路、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等,按有偿服务的原则,总包向分包收取服务费,其标准可按分包总造价(不含设备费)的2%,由总分包双方协商议定。
如果建设单位把装饰工程、安装工程自行分包给其它分包单位,总承包单位也应向其它分包单位收取总包服务费。
至于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交纳总包服务费费用的来源取决于建设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合同。
无论建设单位与分包单位如何协商分包单位都没有理由拒绝总承包单位向收取总包服务费。
什么是分包管理费和总包服务费?1) 分包管理费分包工程管理费是指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自行分包给专业施工单位或劳务施工单位,以及专业施工单位自行将所承包的工程分包给劳务施工单位时,应付给分包单位的工程管理费。
分包工程管理费按工程分包形式分为包工包料和包工不包料两种标准。
分包工程管理费中包括了分包单位的现场经费和企业管理费。
分包单位的临时设施费,由总承包单位负责。
(2)总包服务费分包方在施工现场需使用总承包方提供的水电、道路、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等,按有偿服务的原则,总包向分包收取总包服务费,其标准可按分包总造价(不含设备费)的2,由总分包双方协商议定。
工程施工分包的法律规定施工分包,是指建筑业企业将其所承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
本办法所称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以下简称专业分包工程发包人)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以下简称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完成的活动。
总承包服务费与分包配合费的区别
三者之间的区别
一、总承包服务费
1、文件来源:《GB50500-200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京造定〔2005〕3号关于北京市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关问题的通知。
2、适用对象:工程量清单计价
3、费率大小:1%~3%
4、计费基数:分包工程造价(不含设备费)或材料购置费
5、包括内容:指为配合招标人进行的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
6、支付方式:发包方支付给总承包单位
二、分包配合管理费
1、文件来源: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2、适用对象:预算定额计价管理
3、费率大小:包工包料:%、包工不包料:26%
4、计费基数:包工包料:直接费、包工不包料:人工费
5、包括内容:指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承包工程自行分包给专业施工单位或劳务施工单位,以及专业施工单位自行将所承包工程的一部分分包给劳务施工单位时,应付给分包单位的工程管理费用;分包工程管理费中包括了分包单位的现场经费和企业管理费
6、支付方式:总承包单位支付给分包单位
三、总包服务费
1、文件来源:京建经[2002]117号《关于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计价办法的通知》
2、适用对象:预算定额计价管理
3、费率大小:2%
4、计费基数:分包总造价(不含设备费)
5、包括内容:分包方在施工现场需使用总承包方提供的水电、道路、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等,按有偿服务的原则,总包向分包收取总包服务费。
总包配合费和总包服务费贵州定额约定
总包配合费和总包服务费贵州定额约定摘要:一、总包配合费和总包服务费的定义二、贵州定额约定的内容三、总包配合费和总包服务费在贵州定额约定中的应用四、贵州定额约定对总包配合费和总包服务费的影响正文:一、总包配合费和总包服务费的定义总包配合费是指在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总承包商为了配合建设单位的管理需要,提供的一些额外的服务,如工程协调、现场管理、资料报审等所产生的费用。
总包服务费则是指总承包商为保障工程顺利进行,向建设单位提供的一系列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包括项目管理费、技术服务费等。
二、贵州定额约定的内容贵州定额约定是指在贵州省行政区域内进行的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参照贵州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标准,对工程造价、工程量、工程质量等方面所达成的协议。
贵州定额约定的内容主要包括工程范围、工程量、工程造价、工程质量、工程款支付等。
三、总包配合费和总包服务费在贵州定额约定中的应用在贵州定额约定中,总包配合费和总包服务费是作为工程造价的一部分进行计算的。
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商需要根据贵州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标准,确定总包配合费和总包服务费的具体金额。
同时,贵州定额约定还要求总承包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按照约定提供总包配合服务和总包服务,以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
四、贵州定额约定对总包配合费和总包服务费的影响贵州定额约定对总包配合费和总包服务费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确定了总包配合费和总包服务费的计算依据。
贵州定额约定参照贵州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标准,为总包配合费和总包服务费的计算提供了明确的依据。
2.明确了总包配合费和总包服务费的责任和义务。
贵州定额约定要求总承包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按照约定提供总包配合服务和总包服务,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
3.规范了总包配合费和总包服务费的支付。
贵州定额约定对工程款的支付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包括总包配合费和总包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有利于保障总承包商的合法权益。
配合费的概念
施工配合费施工配合费是总包单位为配合分包单位所发生的现场管理费用。
施工单位在营业线上进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时,需要运营单位在施工期间参加配合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含安全监督检查费用)。
施工配合费即总包配合费,通常指由项目甲方发包总承包单位和专业分包单位的项目施工配合费:含提供水电接口、提供垂直运输、土建收口、施工脚手架、竣工资料归档、成品保护、平行交叉影响、铁件预埋等总包单位的服务、配合管理责任、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在建筑工程里面,总承包单位一般指土建施工单位,分包单位指装饰、设备安装等其他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准予分包的项目工程。
甲方将土建、安装、装饰等交由承包单位施工,将其它特殊安装工程或者装饰工程分包给第三方公司,土建单位即施工总承包单位向分包单位索取的费用即为施工配合费。
包括的主要内容(但不限于):1提供工地内垂直运输设备(如塔吊、施工电梯、井架等)。
2通道与场地,负责安排作业面及作业时间。
3承包人须在现场设置工程会议室1间,应满足承包人自己工程会议的需要,并配备配套会议桌椅及空调设备等,该费用含在相关报价内;为指定专业承包人提供现场临时办公室、仓储地点、卸货点等4承包人负责向招标人指定承包人及时提供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及其调试所需水电接口;从配电箱引出的分电箱由指定承包人自行解决,指定承包人的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及其调试所需水电费用由指定承包人自行负责5) 承包人负责及时向指定承包人提供标高、定位点线等6) 承包人设置于现场已有的起重机械或人货电梯,指定承包人可以在承包人的协调下使用,地面或楼面的水平运输由指定承包人自行解决。
为工程设备的安装就位,如承包人现有的起重机械或者机具设备无法满足需要而需另外制订方案,原则上由指定承包人自行承担,或者由其再委托承包人7) 承包人及时清运指定承包人在现场指定的垃圾堆放点的施工垃圾。
8) 承包人负责提供现有的内外脚手架的使用,满足指定承包人施工要求(比如大厅满堂红脚手架,保留到精装修结束为止。
总承包服务费总包管理费总包配合费概念解读计价
总承包服务费总包管理费总包配合费概念解读计价
1.总承包服务费:
2.总包管理费:
总包管理费是指总承包方为承包方提供的工程管理服务的费用。
总包管理费主要用于项目的组织管理、施工进度的控制、质量安全的保证等。
计价方法一般是按照项目总投资的一定比例进行收取,比例的确定也由双方协商确定,通常在3%~5%之间。
3.总包配合费:
总包配合费是指总承包方为承包方提供的对项目顺利进行的配合服务所需的费用。
这包括与业主、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的沟通协调、合作配合等。
总包配合费的计价一般是按照项目总投资的一定比例进行收取,一般为1%~3%之间。
对于总承包服务费、总包管理费和总包配合费的计价,具体的比例可以根据不同的工程类型、工程规模、风险程度等因素进行调整。
此外,对于特殊项目,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约定和协商。
需要注意的是,总承包服务费、总包管理费和总包配合费是建设工程中的一种费用计价方式,适用于总承包模式下的工程项目。
在其他承包模式下,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费用计价的确定。
总之,总承包服务费、总包管理费和总包配合费是为了维护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确保工程质量的关键性费用,能够有效地促进各方的协作和配合,对于提高工程项目的整体效率和质量有着重要的作用。
总包管理费与总包配合费
总包管理配合费,是按照合同从属关系确定的。
属于总包范围内的分包工程,一般都要收取总包管理配合费。
这主要是分包单位一般都要使用总包单位的垂直运输工具、交叉施工对总包的影响、分包施工用水用电及人员食宿、必要的施工协调等费用原因。
所以,总包收取总包管理配合费,是合理的。
总承包服务费与总包管理配合费为两个概念。
前者为业主支付给工程总包单位的费用,后者为分包方支付给总包单位的费用。
总承包服务费只有在分包单位由业主指定的情况下,并且由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定施工合同,业主与总包单位在合同里明确计取总包管理费时才能支付。
总包单位自己找的分包单位业主无须支付总包管理费。
总包配合费在总包单位为分包单位提供服务,如脚手架、图纸、电源点等,并且合同里有明确约定时才由分包单位支付。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计价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进一步深化我市工程造价体制改革,逐步建立在国家宏观调控下,由市场形成工程造价的机制,根据国家及我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预算定额)的颁发执行,现制定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如下:一、预算定额计价管理1.凡执行预算定额的工程实行“定额量、市场价、指导费”的计价原则。
(1)定额量在编制建设工程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构成工程实体的实体性消耗量以定额为依据;定额中的降水、护坡桩、基坑支护、模板、脚手架、大型垂直运输机械使用费等非实体性消耗,参照定额的消耗标准,由企业自主确定。
(2)市场价①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和以“元”形式出现的费用均为编制期的市场价格,在编制建设工程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全部实行市场价格,发承包双方可参照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站或《北京工程造价信息》中的市场信息价,自主协商确定价格,并在合同中约定。
②对于已确定的材料、设备价格,在施工过程中,若发包方又单独指定,结算时的材料、设备价格按实际发生的价格调整。
关于总包服务费 总包配合费 总包管理费
关于总包服务费、总包配合费、总包管理费关于总包管理费1、分包管理费: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工程中的部分工程自行发包给专业施工单位或劳务施工单位,以及专业施工单位自行将所承包工程的一部分分包给劳务施工单位时应付给分包单位的工程管理费用。
2、总包服务费:凡分包方在施工现场需使用总承包方提供的水电、道路、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等,按有偿服务的原则,总包向分包收取服务费,其标准可按分包总造价(不含设备费)的2%,由总分包双方协商议定。
如果建设单位把装饰工程、安装工程自行分包给其它分包单位,总承包单位也应向其它分包单位收取总包服务费。
至于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交纳总包服务费费用的来源取决于建设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合同。
无论建设单位与分包单位如何协商分包单位都没有理由拒绝总承包单位向收取总包服务费。
什么是分包管理费和总包服务费?1)分包管理费分包工程管理费是指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自行分包给专业施工单位或劳务施工单位,以及专业施工单位自行将所承包的工程分包给劳务施工单位时,应付给分包单位的工程管理费。
分包工程管理费按工程分包形式分为包工包料和包工不包料两种标准。
分包工程管理费中包括了分包单位的现场经费和企业管理费。
分包单位的临时设施费,由总承包单位负责。
(2)总包服务费分包方在施工现场需使用总承包方提供的水电、道路、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等,按有偿服务的原则,总包向分包收取总包服务费,其标准可按分包总造价(不含设备费)的2,由总分包双方协商议定。
工程施工分包的法律规定施工分包,是指建筑业企业将其所承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
本办法所称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以下简称专业分包工程发包人)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以下简称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完成的活动。
总承包服务费与总包配合费的区别
总承包服务费与总包配合费的区别Document serial number【LGGKGB-LGG98YT-LGGT8CB-LGUT-“总承包服务费”是在工程建设施工阶段实行施工总承包时,当招标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工程进行分包和自行采购供应部分设备、材料时,要求总承包人提供相关服务(如分包人使用总包人脚手架、水电接剥等)和施工现场管理等所需的费用。
所谓总包配合费,根据《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发包人除具有按时足额支付工程价款的法定义务外,还应承担向承包人提供符合要求的施工条件的义务。
因此,当发包人采取总包加平行发包模式时,也就是我们一般所说的由发包人指定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项目,其施工条件往往需要总承包人配合才能满足,此时,发包人会与总承包人签订就总包人提供的配合工作(例如脚手架、垂直运输等)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总承包人在切实提供了这些配合工作后,向发包人收取的一定费用,有时双方在合同约定中往往也将其称之为总包管理费,但是,其实质是收取的是总包配合费。
在施工合同中,我们往往会自觉或不自觉地将总包管理费和总包配合费概念混淆,可能造成许多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那么究竟什么是总包管理费,什么又是总包配合费呢所谓总包管理费,根据《建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如果当总承包人要求发包人同意其分包时,发包人往往要求总承包人同意由其直接与分包人结算,并约定以分包工程价款的一定比例向总承包人支付总包管理费。
此时总承包单位收取的是名符其实的总包管理费。
所谓总包配合费,根据《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发包人除具有按时足额支付工程价款的法定义务外,还应承担向承包人提供符合要求的施工条件的义务。
因此,当发包人采取总包加平行发包模式时,也就是我们一般所说的由发包人指定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项目,其施工条件往往需要总承包人配合才能满足,此时,发包人会与总承包人签订就总包人提供的配合工作(例如脚手架、垂直运输等)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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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服务费和施工配合费是一回事吗?总包服务费包括配合协调招标投标人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此处提出的工程分包是指国家允予分包的工程。
总承包服务费属于管费性质,即对分包工程管理所发生的各种费用,例如:对分包工程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等的监督检查,需要增加的管理人员工资支出,办公费用支出等。
所谓总包配合费,根据《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发包人除具有按时足额支付工程价款的法定义务外,还应承担向承包人提供符合要求的施工条件的义务。
因此,当发包人采取总包加平行发包模式时,也就是我们一般所说的由发包人指定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项目,其施工条件往往需要总承包人配合才能满足,此时,发包人会与总承包人签订就总包人提供的配合工作(例如脚手架、垂直运输等)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总承包人在切实提供了这些配合工作后,向发包人收取的一定费用,这就是总包配合费。
实际施工过程中会用到总包单位的垂直运输机械、临时设施、施工水电等等,这些费用由分包单位按实支付给总包单位。
以下摘自《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费用定额》第一章建设工程清单计价工程造价构成与计算程序第一节建设工程造价构成建设工程造价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见表1)一、直接费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
(一)直接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1)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2)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工资有关补贴,详见建标(2003)206号文。
(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期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4)职工福利费:只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2.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
内容包括:(1)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
(2)材料运杂费:是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运输耗损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4)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耗损。
(5)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实验室进行实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
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
3.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费。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1)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
(2)大修理费: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3)经常修理费: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
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中日常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等。
(4)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安拆费指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费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用。
(5)人工费: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工作日人工费用及上述人员在施工机械规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人工费。
(6)燃料动力费: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固体燃料(煤、木柴)、液体燃料(汽油、柴油)及水、电等。
(7)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和有关部门规定应交纳的养路费、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及年检费等。
(二)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
由施工技术措施费和施工组织措施费组成。
定额中所列项目是通用项目,专用项目应结合各专业工程和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确定。
1.施工技术措施费内容包括:(1)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是指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某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运输转移费用及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和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的费用。
(2)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是指混凝土施工过程中需要的各种钢模板、木模板、支架等的支、拆、运输费用及模板、支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3)脚手架费:是指施工需要的各种脚手架搭、拆、运输费用及脚手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4)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是指竣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及设备进行保护所需的费用。
(5)施工排水、降水费:是指为确保工程在正常条件下施工,采取各种排水、降水措施降低地下水位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6)垂直运输机械及超高增加费:指工程施工需要的垂直运输机械使用费和建筑物高度超过20m时,人工、机械降效等所增加的费用。
(7)构件运输及安装费:指混凝土、金属构件、门窗等自堆放地或构件加工厂至施工吊装点的运输费用,以及混凝土、金属构件的吊装费用。
(8)其他施工技术措施费:是指根据各专业特点、各地区和工程情况所需增加的施工技术措施费用。
(9)总承包服务费:指为配合、协调招标人进行的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
2.施工组织措施费内容包括:(1)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2)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3)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一般包括安全防护用具和服装,施工现场的安全警示、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和编制安全措施方案等发生的费用。
(4)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等。
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以及规定范围内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
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费或摊销费。
(5)夜间施工费: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6)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
(7)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指在冬、雨季施工期间,为保证工程质量,采取保温、防护措施所增加的费用,防雨、防滑、排雨水等措施费,以及因工效和机械作业效果降低所增加的费用。
(8)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费:是指开工前测量、定位、钉龙门板桩及经规划部门派员复测的费用;办理竣工验收,进行工程点交的费用;以及竣工后室内清扫等场地清理所发生的费用。
(9)室内环境污染物检测费:是指为保护公众健康,维护公共利益,对民用建筑中由于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产生的室内环境污染物进行检测所发生的费用。
(10)缩短工期措施费:是指由于建设单位原因,要求施工工期少于合理工期、施工单位为满足工期的要求而采取相应措施发生的费用。
(11)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施工生产所需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及检验用具的购置、摊销和维修费。
(12)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是指根据各专业特点、地区和工程特点所需增加的施工组织措施费用。
二、间接费间接费由企业管理费、规费组成。
(一)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的费用包括:1.管理人员工资:是指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
2.办公费:是指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账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和集体取暖(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用煤等费用。
3.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养路费等。
4.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管理和实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
5.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实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6.劳动保险费:是指由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异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金、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
7.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工会经费。
8.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费用。
9.财产保险费:是指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保险。
10.财务费: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种费用。
11.税金:是指企业按规定交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12.其他: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等。
(二)规费:是指省级以上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批准必须缴纳的费用(简称规费)。
规费具有强制性,属不可竞争性费用,在执行中不得随意调整。
包括:1.工程排污费:是指施工现场按规定缴纳的工程排污费。
2.工程定额测定费:是指按规定支付工程造价(定额)管理部门的定额测定费。
3.社会保障费:(1)养老保险费: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2)失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3)医疗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是指按照建筑法规定,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建筑安装施工人员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
三、利润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
四、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设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水利建设基金。
第二节建设工程造价计算程序安徽省建设工程(包括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综合单价法。
该方法是指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施工技术措施费项目的单价采用除规费、税金外的全费用单价(综合单价)的一种计价方法,规费、税金单独计取。
综合单价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