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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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讨论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必须建立符合素质教育思想的评价与考试制度。8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基础教育评价与考试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尝试,但现行的评价与考试制度与当前实施素质教育,推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主要问题是:过分强调评价的甄别与选拔功能,忽视改进与激励的功能;评价内容过于注重学业成绩,而忽视全面发展和学生个体差异,评价方法单一;过分关注结果而忽视过程,同时尚未形成健全的教师、学校评价制度,严重地制约了素质教育的推进,影响着亿万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因此,改革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已成为十分紧迫的任务。
一、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原则
1.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的改革,应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从德、智、体、美多方面全面评价学生的发展,培养学生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的精神,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健壮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以及健康的审美情趣。
2.中小学教育评价的目的是,促进学生的成长,促进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促进学校的发展。使评价的过程成为促进发展与提高的过程,发挥评价的教育功能。
3.评价的内容除关注学业成就外,还要重视学生多方面的潜能的发展,尤其是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发展。评价标准既要体现对学生的基本要求,也要关注学生个体的差异以及发展的不同需求,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4.评价方法要多样化,评价方式应灵活、多样,除考试或测验外,还要研究制定具有科学性、简便易行、有实效性的评价工具,探索便于教师普遍使用和有利于引导学生进行积极的自评与他评的评价方法,提高教育评价的有效性。
⒌中小学教育评价不能仅关注结果,更要注重学生的成长过程。要有机地把终结性评价与形成性评价结合起来,使学生成长的过程成为评价的组成部分。
6.要重视学生在评价过程中的主体地位,评价要改变单一由教师评价学生的状况,使教育评价成为管理者、教师、学生、家长共同积极参与的交互活动。
二、建立促进学生发展的评价体系
1、促进学生发展的评价体系应包括评价的内容和标准,评价方法和促进学生发展的改进计划。为了便于使用,评价标准应该用清楚、简练、可测量的目标术语表述,应包括一般性发展目标和学科学习目标两个方面。一般性发展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道德品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
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能尊重并理解他人。
能对个人行为负责,表现出公民所应具有的社会责任感。
学习能力
有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承担起学习的责任,能运用各种学习策略来提高学习水平,能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反思;能把不同学科的知识联系起来,运用已有的知识和技能分析和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探究与创新精神。
交流与合作
能与他人一起确立目标并实现目标,尊重并理解他人的处境与观点,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能综合地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进行合作。
学科学习目标各学科课程标准己列出学科学习目标和各个学段学生应该达到的目标,并提出了评价方式的建议。
8.应强调评价方法的多元化,要重视采用开放式的评价方法(如行为观察、情景测验、成长纪录等)对学生的发展过程和结果进行评价。
要改变将考试作为唯一的评价手段、过分注重分数的做法,要将考试与其他评价方式有机结合,改变过分注重等级、注重量化的做法。要根据考试的目的、性质和对象,选择相应的考试方式、方法,并对考试结果进行不同的处理,减轻学生的压力。
9.收集和分析能够反映学生学习过程和结果的资料是全面评价学生的关键。这些资料应包括学生的自我评价,教师、同伴的观察和评价,来自家长的信息,最佳作品(成绩记录及各种作品),考试和测验的信息等。
学校和教师需要对搜集到的资料进行分析,并形成对学生的成就、优势及不足的客观描述,对学生的考试结果要做出分析、说明和建议,不能简单以考试成绩对学生进行分类。小学生的学习成绩评定应采用等级分制的方式,对行为表现应采用激励性评语的方式。
根据对学生发展状况的客观分析,形成清楚、简要的促进学生发展的改进方案,应了解学生在发展过程中的需求,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
三、积极推进中小学教师与学校评价的改革
10.中小学教师评价改革的目标是建立促进教师职业道德与教育水平不断提高的评价体系。要改变长期以来以学生的学习成绩作为评定教师水平的唯一标准的做法,建立起多元的、符合素质教育思想的、有利于教师成长的新型教师评价标准。
要建立以教师自评为主,校长、教师、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评价制度,强调帮助教师对自己的教育行为进行分析与反思。教师应认真思考学生的反映和有关人员的评议,对自己进行客观的评价,并通过与学生和有关人员的交流,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对教师评价结果的反馈应具有建设性和激励性。
11.中小学校评价改革的目标是建立促进学校发展的评价体系。要改变长期以来以升学率作为评定学校办学水平与质量的唯一标准的做法,建立多元化的,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有利于促进学生、教师和学校共同发展的新型学校评价标准,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要建立以学校自评为主,教育行政部门、家长和社区共同参与的评价制度。学校应制定阶段性的学校改革与发展计划,应根据本校的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对办学方向、教育观、教学效果、学校管理、科研等各个环节进行自我评估,准确了解学校的发展状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
四、中小学升学考试与招生制度的改革
12、在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地区,实行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升学的方法。
13.在初中升高中的考试与招生中,应改变将分数简单相加作为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应考虑学生的整体发展,录取标准除考试成绩外,可实行参考其他结果,如成长记录、特长等。逐步扩大高中学校的招生自主权,鼓励学校办出特色。
14.毕业考试和升学考试是两种性质不同的考试。毕业考试是标准参照考试,具有水平考试的性质;升学考试是常模参照考试,具有选拔考试的性质。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改革的主要方向是将毕业考试与升学考试分开。
国家课程标准是中考命题的根本依据,杜绝设置偏题、怪题,尽量采用形式多样的考试方式,使学生在升学考试中有展示特长和兴趣爱好的机会。
15.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应对初中升高中的考试命题和管理进行评价和指导。对不符合国家对考试命题和管理要求的命题单位,进行公告和批评,直至收回命题权,或者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命题,或者委托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他具备命题能力的单位组织命题。
五、组织实施
16.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重视中小学考试评价制度的改革,加强领导,组织研究队伍,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部署评价和考试制度改革工作,要把这项改革同课程改革结合起来,相互配合。建立一批实验地区和试点学校,在此基础上逐步推广。课程改革实验区在推进新课程的同时,要积极推进考试评价制度的改革,学校要创造条件鼓励和支持教师积极参与,研究和探索考试评价的改革。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检查,教育督导部门应将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作为对地方教育部门和学校督导评估的一项重要内容。
17、目前评价和考试的改革已在部分中小学展开,但地区和学校之间的差异很大,还较普遍地存在着对评价和考试改革的陈旧观念以及担忧。要以各种形式向全社会宣传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的改革,宣传现代教育评价思想,转变传统的考试评价观,争取全社会的认同和支持。加强对中小学校长、教师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