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代理发行协议(合作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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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卖断收入×3.5计入总票房。
2、发行代理费:
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3、片款结算:
1、乙方每月与各院线单位结算后,乙方应将所得代理费扣除后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行号:
2、甲乙双方的结算工作须进行到本片胶片影院二轮、三轮放映结束和数字影院放映结束,发行拷贝全部回收后。
九、违约责任
2、本协议如有修改或补充时,须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并经甲乙双方签字方为有效。
十二、在本片发行期间,如遇修改、删减、暂停、撤销发行或政府主管部门下达的行政命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三、甲乙双方在操作过程中应避免走版,如遇盗版,走私拷贝问题,双方共同进行查处。
十四、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且甲乙双方全部结算完毕时止,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方负责安排常规宣传:记者软宣、网络宣传、电视台电台宣传、航空媒体宣传等。
4、甲方负责与本片主创人员直接沟通,负责他们在中国大陆境内的接待,并负责安排各地影片见面会,见面会不少三地(具体的宣传活动、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等双方另行协商),甲方自行组织的、可能对本影片宣传发行工作产生较大影响的活动应事先通报乙方。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5、乙方负责院线的票房统计工作,每日向甲方传报。
6、负责映后结算和收款工作,所有帐目接受甲方审查,并提供相关有效的证明文件。
7、负责与拷贝洗印单位落实拷贝洗印数量及发运明细。所涉及的洗印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收支约定:
1、本协议所涉及的总票房等有关名字的解释及计算方式如下:
(1)总票房(本协议所及的各系统的各种发行收入)=全国各院线公司、影院等发行放映单位形成的原始票房总额(以统计报表为准);
影片代理发行协议
甲方:
乙方:
为大力做好影片的发行,本着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享有发行权的影片《》(下称本片)的发行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影片基本情况
1、影片名称:《》
2、导演:
3、摄制:
4、出品:
二、甲方授予乙方的发行权限及范围:
1、甲方享有本片完整的中国大陆地区唯一的发行权,甲方授权乙方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发行本片;
四、发行原则:
1、甲乙双方应发挥在各自领域的优势,保证本片的市场效益。
2、统一使用甲乙双方确认的合同,由乙方以乙方和甲方的名义共同与各院线公司、放映单位等签约,并由乙方负责进行片款结算与片款收缴等全部发行工作。
3、发行拷贝数量不得超过壹佰贰拾套,如有超出,则每套按万元人民币考核。
4、本片数胶合发,统一由乙方负责排片、签约、片款结算及片款收缴等工作。
十、不可抗力
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发生或自然灾害、战争及社会重大变化等,致使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本协议中的相关条款进行调整,或继续履行或终止。
十一、纠纷及解决
1、甲乙双方如对本协议的解释和执行产生歧义时,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如出现纠纷,经双方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七、乙方责任:
1、制定详尽的影片总体发行计划方案,经甲方同意后组织实施。
2、乙方根据确认的发行方案,负责与院线公司、放映单位洽谈本片上映档期、拷贝投放,洽谈发行合同,安排本片上映。
3、乙方利用自身资源优势配合甲方的宣传工作,协助甲方组织院线看片会、媒体发布会、首映活动等。
4、乙方负责市场监察。在监察中若发现问题,经甲乙双方协商及时给予解决。
(2)净票房=总票房×(1-5%)×(1-3.3%);
(3)总发行收入(即甲方所得收入)=分帐收入+卖断收入;
(4)分帐收入:乙方与各院线、各影院等发行放映单位依据分帐发行合同确定的分帐比例分割净票房所得的片款金额;
(5)卖断收入:甲方许可乙方与各院线公司、影院等发行放映单位、部队、学校等各系统单位有偿使用本片签定卖断合同中的卖断版权金额。
5、甲方负责本片的媒体发布会、首映活动、商务广告等推广活动。
6、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发行工作进行监督,如发现超出本合同规定的范围,甲方有权制止。
7、甲方有权随时查阅乙方与各院线公司、放映单位签定的放映合同,对各合同涉及的分账比例有权提出意见和要求,对卖断的放映合同亦有权提出意见和要求。
8、所有宣发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乙方垫付的发行费用将从影片发行回款中先行予以扣除。
2、乙方有权在本合同所规定的地域内直接,或通过乙方授权的任何第三方在该地域通过商业和非商业领域经营上述影片;
3、乙方发行本片仅限于35毫米胶片、16毫米的胶片、数字、部队、农村、学校、二级市场的商业、非商业的放映发行权。
三、发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本片在中国大陆电影院首映日为年月日,甲乙双方发行本片的期限自首映日起至年月日。如遇特殊情况,甲乙双方经协商后可更改发行档期。
1、甲乙双方均要严格履行本协议,如有违反由违约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及经济赔偿。
2、甲方未按第六条第1款规定的日期分别提供著作权证明文件、电影主管部门颁发的审查通过令、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等,使本片的发行受阻,其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本片版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由甲方负责解决。如与其它方发生版权纠纷而引起法律和经济责任,一律由甲方负责。在甲方妥善解决有关纠纷后,乙方继续拥有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权利。
五、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对本片拥有无可争议的版权,并保证在年月日以前向甲方提供著作权证明文件、电影主管部门颁发的审查通过令、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发行权证明、发行授权书等文件。
2、甲方负责按甲乙双方确认的数量制作本片常规宣传品:海报、喷绘、立牌、挂轴展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说明书、光盘、影院预告VCD/DVD、录像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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