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职务犯罪预防体系浅议
预防职务犯罪制度
预防职务犯罪制度职务犯罪对于一个国家和组织来说都是一个严重的问题。
为了保护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的利益,预防职务犯罪制度被提出并逐渐得到了广泛应用。
本文将探讨预防职务犯罪制度的重要性、主要内容以及实施过程中的挑战和应对措施。
一、预防职务犯罪制度的重要性预防职务犯罪制度的重要性不可忽视。
首先,职务犯罪会对政府和组织的形象产生负面影响,破坏公众的信任度。
其次,职务犯罪还涉及巨额财物的损失,给国家和组织的经济带来重大损失。
此外,职务犯罪还会破坏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法律秩序,对个人和社会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
因此,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二、预防职务犯罪制度的主要内容1. 法律法规建设:加强对职务犯罪的法律法规建设,明确规定职务犯罪的界定和处罚措施,为预防和打击职务犯罪提供依据。
2. 职责分工和监督机制:建立职责清晰、权责对等的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并加强对其进行监督和评估。
3. 职业道德和职业训练:加强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养,提高公务员和管理人员的职业素养,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4. 内部控制机制: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包括财务管理、信息管理、风险管理等,有效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5. 举报和监督机制:设立举报渠道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公众和内部人员积极参与到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中,并加强对预防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三、实施过程中的挑战和应对措施1. 规范制度建设:制定和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确保预防职务犯罪制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2. 宣传教育:加强对预防职务犯罪制度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职务犯罪的认识和警惕性。
3. 加强监督和检查:建立健全的监督和检查制度,加强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4. 多元合作:加强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公众的合作,形成合力,共同预防和打击职务犯罪。
5. 惩治腐败:对于职务犯罪分子,必须依法严惩,打击他们的嚣张气焰,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法制秩序。
我国职务犯罪的惩治与预防探讨
我国职务犯罪的惩治与预防探讨【摘要】我国职务犯罪是一个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问题。
本文首先探讨了我国职务犯罪的重要性和研究目的与意义。
然后分析了职务犯罪的现状,提出了惩治措施和预防措施,同时结合案例进行了深入分析。
展望了我国职务犯罪的挑战和前景,并提出了加强惩治力度、完善预防机制以及促进社会风气回归的建议。
通过本文的探讨,希望能引起社会对职务犯罪问题的重视,促进相关部门和个人共同努力,有效防范和打击职务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秩序和法治。
【关键词】职务犯罪、惩治、预防、现状分析、措施、案例分析、挑战、前景展望、加强力度、完善机制、社会风气回归。
1. 引言1.1 我国职务犯罪的重要性我国职务犯罪的重要性体现在多个方面。
职务犯罪的发生对社会秩序和经济稳定造成严重影响,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职务犯罪也严重损害了公共信任和社会正义,破坏了社会风气。
职务犯罪的存在影响了政府机构的正常运转,导致治理效果下降,甚至可能给国家安全带来威胁。
职务犯罪也给企业经营和发展带来了巨大风险,影响了市场秩序和经济发展。
职务犯罪问题不容忽视,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惩治和预防,以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研究目的与意义是探讨我国职务犯罪的惩治与预防措施,旨在深入分析职务犯罪在我国的现状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为有效打击和预防职务犯罪提供理论支持和政策建议。
通过对职务犯罪的案例分析和挑战与前景展望,可以更加全面地了解职务犯罪的实际情况和发展趋势,为相关部门和机构提供指导和借鉴,进一步完善我国的职务犯罪惩治机制和预防体系。
加强职务犯罪的惩治力度和完善预防机制也是促进社会风气回归正常轨道的重要举措,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提升全民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水平,建设法治社会,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2. 正文2.1 我国职务犯罪的现状分析我国职务犯罪在近年来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
职务犯罪的涉及范围逐渐扩大,涉及领域也日益多元化。
我国职务犯罪的惩治与预防探讨
我国职务犯罪的惩治与预防探讨职务犯罪是指在官员担任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权力,以及职务的地位和影响,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
职务犯罪严重危害了国家和社会的法律秩序和经济秩序,严重损害了公民的利益和社会的正常秩序。
为了有效地打击职务犯罪行为,必须采取综合措施,从预防与惩治两方面入手。
一、惩治职务犯罪涉及官员的职位和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的身份,因此,对职务犯罪的惩治必须体现法律公正和严格性。
对于职务犯罪的惩治,应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严格落实法律程序和规定,切实加强法律监督和制约力度,确保职务犯罪得到及时、公正、严厉的打击。
1.加强监管力度为保证干部权力不被滥用,我们需要建立完善的监管制度,落实日常监督、检查、调查等制度。
同时对于监管权不足的部门和机构,可以考虑起草相关法律,增强现有的权力,全面加强对职务犯罪的打击。
2.加强法律制度的建设目前,我国职务犯罪的惩治手段相对周全,可以说是惩治相对严厉的国家之一。
我们应该进一步完善这些制度,以提高惩治力度。
例如,可以加强对于公职人员的定位与训练,明确他们作为公仆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和义务,不得涉足那些刻意针对公共利益而没有明确的授权方面;完善防范措施的建设,设立审计机关,加强财务管理,制定具体操作规范;加强法律监督,对于有可能发生职务犯罪的据点或有关人员,进行更为有力的处置,让违法者意识到自己的风险,从而在行事时更加谨慎与严谨。
这一点,可以通过进一步增加制度、强化对于法律规范的监督力度等,从制度上进一步提高对职务犯罪嫌疑人的惩治力度。
3.加强打击和威慑力度打击和威慑职务犯罪必须从刚性规定和震慑维护两个方面入手。
具体来说,从刚性规定方面,要加强立法,完善法律制度,特别是职务犯罪的立法管理是特别需要完善的,因为违反他人权利或社会利益的行为都是非法的。
从震慑维护方面,应采取有效措施,例如合理采用惩罚、加大惩处力度、强化舆论宣传等手段,对于职务犯罪的作案者进行震慑,起到惩罚、警示作用。
电大毕业设计: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浅议
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浅议杨正耶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纪委第三次全会上,就我党惩治和预防腐败问题指出:“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
”这一精辟论述,从我党站在反腐败的高度,表明了坚决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决心。
在我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实践活动中,从检察环节,就职务犯罪工作的预防谈一谈个人的理解和认识。
一、当前职务犯罪发展的几大特点职务犯罪是当前腐败环节的最集中、最严重表现。
从不同的层面对职务犯罪进行分类,有不同的特点,从总体层面上看,当前职务犯罪发生发展的特点,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职务犯罪领域广泛化。
近五年来,全国反贪侦查部门查办了17万多件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从这些案件的发生领域看,职务犯罪活动涉及党政机关、司法机关、权力机关、军事机关以及各个行业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各个行业、领域和环节,并且职务犯罪还涉及一些新的经济领域。
以前被人们认为最清水衙门的党委宣传部门,被人们视为教书育人、非常神圣的教育系统,被人们视为最没有油水和奔头的殡仪行业以及单位的收发室等等,都有贪污贿赂等腐败犯罪现象的足迹和行踪。
可以这样说,只要有公共权力的存在,就会有贪污贿赂等典型的权力腐败犯罪的发生。
第二,职务犯罪群体化。
近五年来,无论是贪污贿赂犯罪,还是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都呈现出一个十分明显的特点,就是群体作案现象非常突出。
从查处一个案件带出一串、一窝的现象比较普遍。
比如,查处赖昌星走私一案牵涉出一大批受贿等腐败犯罪分子。
总的来说,犯罪分子采取上下勾结、内外联合、共同策划作案的现象明显,侦查实践中查一案带出几人、十几人、几十人甚至上百人的案例随手可捡。
职务犯罪群体化现象,从某个方面反映出当前职务犯罪发生发展态势及其危害性的严重化。
第三,职务犯罪手段多样化、智能化。
近五年来,随着党和国家打击腐败犯罪的决心和力度进一步加大,职务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明显趋于多样化、智能化。
浅议如何预防职务犯罪
4体 制漏 洞腐 败 。钻体 制 的各种漏 洞 , 批 文 、 配额 、 车 皮 、 . 炒 炒 炒 炒双 轨 制造 成 的差 价 , 并 利用 自己的权利 资源 , 制定 、 在 审批 、 行 的过程 中 , 挖政 策 的墙 角 、 钻管理 的空 子 。 执 大 大
5 隐性灰 色 腐败 。在公 有制 企业 , . 由于企业 自主权 扩大 , 权利集 中到 厂长 、 经理身 上 , 分
不公平 的市 场竞 争 , 而牟 取暴利 。 从
3 执法犯 法 腐败 。执法 部 门用 自己的职务 便 利 , 取好 处 费 , 私枉 法 , . 收 徇 向对 方 大举 勒
索 , 有一些 办案 人员 , 还 在查 案 、 破过 程 中大做 手脚 , 侦 断案不 公 , 冤枉 好人 , 庇护 坏人 。
的行业 的有关 国家工作 人员 , 利用 权钱 交易 , 比其他 任何行 业 都更容 易获得 私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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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针对 上 述 腐 败 现 象 , 何 解 决 呢 ? 本 人 就 从 事 多 年 如
企 业纪 检 监 察 工作 所 遇 到 的情 况 提 几 点 建 议 :
1 认真 学 习 , 高思想 认识 。预 防职 务犯 罪首 先 要 加 强政 治 学 习 、 律 知 识 的学 习 , . 提 法 让 全 体领 导班 子成 员和全 体职 工通 政策 、 法律 。能够 以国家 法 律 、 策 规 范 自己的行 为 , 懂 政 监
面前 , 谁认识 得早 , 谁行 动得 快 , 就将赢 得 主动 。推 动 工作关 键靠落 实 , 进一 步健全 和完 谁 要 善强有 力 的工作 推进机 制 , 层层落 实责 任 , 动全行 上下 各方 面 的积 极性 、 调 主动性 和创造 性 , 更有效 地推 动工 作落 实 。强化 时效观念 , 对确定 的任 务 一项一 项研究 部署 , 一条 一条分 解细 化, 一件 一件 抓好 落实 。 四、 抓好 品牌 , 提升 声誉 , 实现 新飞 跃 经 过二 十多年 的艰 苦打 拼 , 其是近年 来 的迅 猛 发展 , 尤 江苏 省分 行 取得 了显著 成 就 , 为 江苏省分 行 的长远 发展 奠定 了坚实 的基础 。江苏 省 分行要 继续 努力争 当大发 展大跨 越 的排 头兵 , 挑重 担 、 先跨 越 , 力成 为交通银 行 大发 展 大 跨越 的增 长极 , 勇 率 努 站在 新 的起 点 上 , 我 们必 须有 谋划二 次创 业 的发展 意识 , 提升 江苏省 分 行 整体 发 展层 次 , 确把 握形 势 , 实增 正 切 强 发展 的紧迫感 、 力感 和责任 感 。突 出抓 好提 高 同业 、 压 系统 、 质客 户 占比三个关键 环节 , 优 力争形 成财 富管 理银 行 的显著 优势 ; 加注重 F P的计价 运用 , 更 T 客户 综合 贡献度 的挖 潜 、 优
浅谈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多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实际检察工作中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深入探讨、实施预防职务犯罪对策,做了大量有益的工作,对预防、减少、遏制职务犯罪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也积累了不少经验和做法。
但是,在具体工作中,也显现出了一些缺点和不足。
职务犯罪并未得到有效遏制,腐败问题仍然是全社会最为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
造成这一局面的根本原因除了职务犯罪产生具有复杂性的原因外,更主要的还是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存着一定的缺点和不足,面临着不少难题,从而影响了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当前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存在的问题思想政治教育不力,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认识不足。
当前,在不少地方和部门,包括领导干部,不能正确理解经济建设、稳定大局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关系。
在实际工作中,重经济建设,忽视思想建设,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和有效性没有充分的认识,预防职务犯罪没有也不可能起到怎么样的作用,所以没有必要搞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甚至一些专门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人员也把该项工作看作可有可无,日常工作做做秀,走走过场。
一些领导同志总认为只有办案才是硬道理,预防工作是软指标,只要临时突击,即可解决问题。
2、预防机构的设置不合理,预防措施不完善。
预防职务犯罪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它需要社会、公民、各单位、各主管部门的共同参与,构筑预防职务犯罪的网络,形成有效的约束和监督机制,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但目前,只有检察机关设立了预防机构,而其他部门,特别是地方党委、政府内没有设置这样的机构,对预防工作的开展极为不利。
就目前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尚没有法律规范的情况下,如果没有党委、政府的参与,搞好预防工作就等于空话。
而当前检察机关的预防措施仅限于开座谈会、举办法制讲座、发送检察建议等几种有限的形式,也不具备约束性。
有时工作做了,措施也采取了不少,但收获甚微。
如我们发的检察建议,人家采纳没采纳,如果不被采纳,我们有怎么办,这些问题都没有有效的办法解决。
浅谈职务犯罪预防体系的时空结构及预防效果的实现
浅谈职务犯罪预防体系的时空结构及预防效果的实现人类社会同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作斗争的历史源远流长,中国古书中记载的《皋陶造律》和世界最早的成文法典《汉谟拉比法典》中,就有惩治职务犯罪的法律规定。
然而,从私有制产生至今,与吏治的腐败斗争已成为世界各国政府的难题,迫使各国政府对职务犯罪预防进行战略性研究。
“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预防胜于惩罚的现实效果已经逐渐成为各国学者、执政党乃至社会公众的共识。
职务犯罪是腐败行为最严重、最典型的表现形式,不仅严重危害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损害党和国家机关的形象,而且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造成巨大的干扰和破坏,严重阻碍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发展,割裂了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近几年来,党中央在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的同时,也采取了一系列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大举措。
反腐败斗争走上了从侧重打击、遏制转变为标本兼治,加大治本力度的轨道。
建立职务犯罪预防体系这一着眼于防范的措施,越来越被全社会所重视。
笔者试从职务犯罪预防体系的时空结构及预防效果的实现方面作一浅析,旨在预防资源能被更合理地使用,从而遏制、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一、职务犯罪预防体系的时间流程及各阶段的作用按时间顺序,职务犯罪预防体系可分为以下三个步骤:先行预防、运动预防、示警预防。
这种划分是根据犯罪学中犯罪预防分类进行的,值得注意的是,此三个步骤被置于广义的犯罪预防中并不是顺次发生的,相反,它们是同时存在并同时发生作用,这种分类是为了从时间流程上了解不同的预防阶段发挥不同的作用,说明预防工作的侧重点。
先行预防是指在职务犯罪发生之前,采取相应措施消灭、减少犯罪发生的可能性,即犯罪预防理论中所讲的"罪前预防"。
相应的措施主要有:组织及单位在录用、聘用国家工作人员时严格考试、考核,对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廉政教育,法制教育,完善有关职务犯罪的立法等等。
运动预防是指在国家工作人员行使职务行为过程中所进行的同步预防,即犯罪预防理论中所讲的"罪中预防",因为这种预防是伴随特定的主体行为这一动态行为进行的,故而笔者称之为运动预防。
浅谈完善预防职务犯罪的几点建议
浅谈完善预防职务犯罪的几点建议内容提要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企业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非法活动或者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破坏国家对职务的管理职能,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处罚的行为的总称。
本文阐述了要从立法、司法和社会三方面来预防职务犯罪,建立标本兼治的惩防体系。
关键词:完善职务犯罪建议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企业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非法活动或者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破坏国家对职务的管理职能,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处罚的行为的总称。
随着我国改革进入深水区,社会中一些领域、一些部门的职务犯罪也随之浮现。
当然,这具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因素,这就需要党中央和相关执法部门加大打击力度,更为重要的是要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标本兼治的防范腐败体系。
一、加强社会预防1、教育为先,构筑“不想为”的思想防范机制。
防范职务犯罪,教育是基础。
预防犯罪的最可靠但也是最艰难的措施就是完善教育。
教育起着正本清源的作用,可以防止人们误入歧途。
在教育的内容上,要强化公务人员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的教育,加强法治观念和道德观念的教育,不断提高各级干部的道德情操和廉洁自律的意识。
在教育对象上,要突出党政领导干部和公司企业管理人员的重点,建立严格的干部教育管理制度,定期学习提高,实行教育干部廉政的报告、考察、考核制度,形成行之有效的教育机制。
在教育的方式上,要实行廉政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相结合,经常教育和专项教育相结合,及时揭露职务犯罪的危害性,形成强大的反腐倡廉氛围。
2、加强制度建设,构筑“不能为”的制度防范机制。
防范职务犯罪,制度是保证。
要从新形势下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所暴露出来的制度漏洞和制度滞后问题,研究其规律和特点,健全和完善反腐倡廉的基本制度建设。
在当前,要着重加强一些重点领域的制度建设。
如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积极探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努力遏止寄生在行政审批权上的腐败;完善行政许可制度,规范政府的行政行为,解决审批过多的问题;对涉及国计民生、生态环境、公共利益等重大项目的决策要充分公示、论证,广泛听取民意;要不断缩小行业之间过分悬殊的收入差距,避免少数人为改变自己的经济能力而不择手段实施商业贿赂行为。
浅谈职务犯罪的社会预防
浅谈职务犯罪的社会预防一、职务犯罪社会预防的重要性职务犯罪是指具有职责的公务人员,违反职责义务,有意或过失的侵犯国家治理社会生活和治理公务活动,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缺失的各种犯罪行为的总称。
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进行廉政建设,是当今世界上所有国家都共同面对的一个亟待解决的迫切问题。
如何有效地预防职务犯罪,这实际是超越不同政治、经济、社会体制的世界和国的共同课题。
一样来说,对犯罪的预防应从治标和治本两方面谋求计策。
由于职务犯罪缘故复杂,因此,职务犯罪预防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对其应从相互联系的多方面谋求计策,这种计策包括道德、政治、经济、舆论各种外部机制的力量,也包括财产申报,回避、行政监察、党纪检查等各种内部制约机制,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形成一道道多形式多层次的社会预防屏障,以实现预防犯罪的目标。
具体而言职务犯罪社会预防重要意义是:(一)社会预防表达了标本兼治、预防犯罪的精神长期以来,我国在同职务犯罪作斗争中积存了丰富的体会,但也暴露了许多不足。
强调社会预防,确实是将打击各种职务犯罪,抓紧制度建设、完善监督机制以及加强道德、法律教育等工作结合起来,不仅使差不多实施的职务犯罪查实有据,而且能够靠制度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
(二)社会预防表达了专门机关与人民群众相结合的预防犯罪的精神在预防职务犯罪问题上人们往往寄予于司法机关,通过司法机制的打击来达到专门预防与一样预防的成效。
但古今中外的实践已证明,单靠刑罚的作用依旧有限的。
预防职务犯罪的力量要紧不是刑罚,而是靠社会的物质和精神文明建设,靠宽敞群众同犯罪作斗争的积极性。
将国家工作人员的活动置于人民群众严密监督之下,各种腐败现象就难以滋生和进展。
再者说,职务犯罪的社会预防也是社会综合治理方针的具体运用。
预防职务犯罪应采取综合性治理措施,把腐败现象限制在最小的范畴。
从大环境看,靠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从宏观上建立有效的防范体制和保证机制,推动民主政治的进程是反腐败的强有力的体制力量。
《论职务犯罪预防》范文
《论职务犯罪预防》篇一一、引言职务犯罪是一种严重破坏社会公正和秩序的犯罪行为,它严重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预防职务犯罪不仅是维护社会公正、法治的重要任务,也是维护公共利益和保障公民权利的必然要求。
本文将从职务犯罪的定义、特点、成因及预防策略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旨在提出一套行之有效的职务犯罪预防措施。
二、职务犯罪概述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从而侵犯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公民个人利益的行为。
其特点包括隐蔽性、危害性、复杂性和长期性等。
职务犯罪的危害不仅在于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更在于其对社会公正、法治和公信力的破坏。
三、职务犯罪的成因分析职务犯罪的成因复杂多样,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制度不健全,如监督机制不完善、权力过于集中等;二是法律意识淡薄,部分国家工作人员缺乏法治观念,以权谋私;三是社会环境影响,如经济利益驱动、人际关系复杂等。
这些因素相互交织,共同导致了职务犯罪的发生。
四、职务犯罪预防策略(一)完善法律法规加强法律法规建设是预防职务犯罪的根本途径。
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国家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力范围,规范其行使权力的行为。
同时,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使潜在犯罪者望而却步。
(二)强化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是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手段。
应加强内部监督,完善审计制度、财务制度等,防止权力滥用。
同时,加强外部监督,如媒体监督、公众监督等,形成对权力运行的全方位监督。
(三)提高法治意识提高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是预防职务犯罪的关键。
应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使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履行职责。
(四)加强教育培训加强教育培训是预防职务犯罪的基础性工作。
应定期对国家工作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提高其职业素养和道德水平。
同时,加强对新任岗位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其具备履行职责的能力和素质。
我国职务犯罪的惩治与预防探讨
我国职务犯罪的惩治与预防探讨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权力、地位或职权,以违法占有或非法交易等方式,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为他人提供帮助,侵犯国家和集体利益的行为。
职务犯罪不仅损害了国家和民众的利益,也严重破坏了国家的法制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我国一直高度重视对职务犯罪的惩治与预防工作,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从对职务犯罪的定义和特点、职务犯罪的惩治现状与问题、以及职务犯罪的预防措施三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职务犯罪的定义和特点我们需要明确职务犯罪的定义和特点。
职务犯罪是一种特殊形式的犯罪行为,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上的权力和地位,违法违纪为个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职务犯罪的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隐蔽性强:职务犯罪往往发生在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企事业单位等职权范围内,其行为容易隐匿和掩盖,难以被发现。
2. 影响广泛:职务犯罪不仅损害了国家和民众的利益,也严重损害了国家的法制和社会的公平正义,对整个社会产生了恶劣的影响。
3. 危害深远:职务犯罪行为往往不仅涉及到个人的违法违纪问题,还会牵涉到组织、制度和制度的腐败,对国家和社会造成了重大的危害。
二、职务犯罪的惩治现状与问题我国对职务犯罪的惩治工作一直十分重视,通过严格的法律法规和切实可行的惩治措施,对职务犯罪行为进行了一定程度的遏制。
但与此职务犯罪的犯罪手段逐渐复杂化和隐蔽化,也给惩治工作带来了一定的挑战和困难。
1. 惩治手段不够灵活:现行的惩治体系主要依靠刑事法律手段进行惩治,但对于一些隐蔽的职务犯罪行为,刑事司法手段往往难以达到有效的惩戒效果。
2. 预防机制不健全: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一直存在一定的疏漏和不足,特别是对公共机关和重点部门的监督管理不够到位,给了职务犯罪可乘之机。
3. 司法审判疑虑:在对职务犯罪行为进行审判和惩治的过程中,有时候会出现一些司法审判上的漏洞和疑虑,给了一些职务犯罪分子逃脱惩罚的机会。
三、职务犯罪的预防措施为了更好地惩治职务犯罪并降低其发生率,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1. 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同时适时修订相关法规,使其更加贴近实际情况。
浅论预防职务犯罪
浅论预防职务犯罪近年来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在反腐败斗争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也在实践中探索和创新了诸多有效形式。
本文以就检察机关如何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谈谈自己的几点粗浅认识。
一、预防职务犯罪属于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1,预防职务犯罪的来源及认定。
预防职务犯罪是根据伟大革命导师列宁的法律监督理论并结合我国的实践建立和发展起来的,由于我国检察机关是借鉴原苏联的检察模式建立起来的,它既不同于西方国家的“三权分立”,也不同于孙中山先生提出的“五权宪法”。
我国宪法和法律赋予了检察机关检察权,行使法律监督职能,检察机关成为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
预防职务犯罪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业务工作,是最近几年才开展起来的活动,但其并非是现在才有,预防工作早在上世纪五十年代检察机关设立时就有,只不过当时没有明确的提法。
目前对于预防职务犯罪的性质还没有完全统一的标准,有学者认为它是与检察权并列的一种职权,但多数人倾向认为预防职务犯罪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
笔者也赞同把预防职务犯罪纳入到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一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由检察机关专门行使法律监督职能,职务犯罪案件也是归于检察机关查办,因而把预防工作归于检察机关统一行使有助于更好地开展反腐败工作,完善法律监督职能。
二是预防实质上讲就是一种监督,把预防工作归于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范围,有利于权力的统一分配,提高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效果,更好地实现社会和谐。
2,预防职务犯罪与法律监督的关系。
(1)实践中需要把两者结合起来。
从政策层面上来看,中央2005年下发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和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提出的“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16字方针为开展预防工作做出了政治保证;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的决定》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给予了法律保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一些较大的市出台的《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则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供了具体依据。
我国职务犯罪的惩治与预防探讨
我国职务犯罪的惩治与预防探讨近年来,我国职务犯罪不断发生,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
针对这一情况,政府和社会各界都在积极地探讨职务犯罪的惩治与预防措施。
本文将从职务犯罪的特点、影响和预防措施等几个方面进行探讨和分析。
我们来看一下职务犯罪的特点。
职务犯罪是指以行使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职权、职务便利为条件,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地位形成的非法侵占、受贿、贪污、挪用公款、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行为。
职务犯罪的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犯罪主体依托于其职务地位,利用职权、权力或者资源进行犯罪活动;二是犯罪行为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和专业性,不易被发现和制止;三是职务犯罪对国家和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危害,损害了公共利益和民众利益。
职务犯罪对社会的影响是非常严重的。
职务犯罪严重破坏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法治秩序,扰乱了经济的正常秩序,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职务犯罪降低了社会的信任度和稳定性,影响了政府和企业的形象和声誉,减弱了人民的信心和认同。
职务犯罪加剧了社会的贫富分化和阶级矛盾,导致了社会的不公平和不稳定。
职务犯罪对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造成了严重的阻碍和损失,严重影响了国家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
针对职务犯罪的严重危害和社会影响,我国政府和社会各界加大了对职务犯罪的惩治力度和预防措施。
政府加强了立法和司法保障,对职务犯罪进行了严惩和打击。
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明确了职务犯罪的性质和侵害,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加强了对职务犯罪的打击和制裁。
司法部门严格执法,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查处和惩治力度,维护了公平正义和法治秩序。
政府还加强了对职务犯罪的国际合作和跨境追逃,对涉案人员进行了追逃和归案,加大了对职务犯罪的国际合作力度。
社会各界也加强了职务犯罪的监督和约束,推动了职务犯罪的预防和整治。
一方面,媒体加大了对职务犯罪的曝光和监督,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声讨,促使了政府和司法部门的高度重视和作为。
我国职务犯罪的惩治与预防探讨
我国职务犯罪的惩治与预防探讨1. 引言1.1 国内职务犯罪现状近年来,我国职务犯罪案件频发,主要体现在公职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和金融从业人员等领域。
公职人员中存在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贿受贪等问题,企业管理人员中存在偷税漏税、侵吞公司资金、徇私舞弊等行为,金融从业人员中存在违规操纵市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行为。
这些职务犯罪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利益,给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了严重影响。
职务犯罪现状的恶化不仅加剧了社会腐败现象,也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
一些职务犯罪分子利用自身职权和职务之便,插手利益交易,导致了权钱交易、权力寻租的蔓延,最终使整个社会秩序陷入混乱。
这种职务犯罪现状的存在,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强烈谴责。
面对职务犯罪现状,我们亟需加强对职务犯罪现象的认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监管力度,提高惩治和防范职务犯罪的能力,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和法治秩序。
【2000字】1.2 职务犯罪对社会的危害职务犯罪对社会的危害是不可忽视的。
职务犯罪的存在严重破坏了社会的公平正义,打乱了社会的秩序,导致了法治环境的恶化。
一些涉及贪污腐败的职务犯罪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更加削弱了社会对于法律的尊重和信任。
职务犯罪带来的经济损失也是十分巨大的。
贪污挪用公款、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等行为造成了大量国家财产的流失,严重损害了国家经济的健康发展。
这不仅使得国家财政负担加重,同时也让社会资源无法得到有效配置,最终影响了整个社会的经济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最重要的是,职务犯罪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人心惶惶。
当人们无法相信身处高位的权力人士能够为社会谋福利,以公正的态度履行职责时,社会的信任关系将会受到严重破坏,从而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
职务犯罪的存在不仅损害了社会的整体利益,更让人们对未来充满担忧与不安。
对职务犯罪的严惩和有效预防势在必行。
1.3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是深入探讨我国职务犯罪的现状和原因,分析职务犯罪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并探讨职务犯罪的惩治与预防措施。
《论职务犯罪预防》范文
《论职务犯罪预防》篇一一、引言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谋取私利或者不正当利益,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所实施的犯罪行为。
这种犯罪行为不仅侵害了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而且也侵害了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对国家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都构成了极大的威胁。
因此,加强职务犯罪预防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职务犯罪的预防策略与措施。
二、职务犯罪的特点与危害(一)特点职务犯罪的特点包括犯罪主体的特定性、犯罪手段的隐蔽性、犯罪行为的危害性等。
犯罪主体多为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进行犯罪;犯罪手段隐蔽,不易被发现;犯罪行为危害严重,涉及面广。
(二)危害职务犯罪的危害表现在多个方面。
首先,它破坏了国家政治清明、社会公正;其次,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再次,影响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因此,预防和打击职务犯罪势在必行。
三、职务犯罪预防策略(一)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加强法律法规建设是预防职务犯罪的基础。
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使法律法规覆盖到职务犯罪的各个方面,为打击职务犯罪提供法律依据。
同时,要加强执法力度,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执行。
(二)强化监督机制强化监督机制是预防职务犯罪的关键。
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形成对公职人员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
同时,要加强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使公职人员的行为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
(三)提高公职人员素质提高公职人员素质是预防职务犯罪的根本。
要加强公职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公职人员的法律意识和纪律意识。
同时,要加强公职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能力提升,提高其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是预防跨国职务犯罪的重要途径。
要与其他国家建立合作机制,共同打击跨国职务犯罪。
同时,要借鉴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不断完善本国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四、具体措施(一)完善反腐法律体系完善反腐法律体系是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保障。
要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职务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为打击职务犯罪提供法律依据。
《论职务犯罪预防》范文
《论职务犯罪预防》篇一一、引言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以权谋私,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近年来,职务犯罪的严重性及普遍性不断受到社会的关注,因此,职务犯罪的预防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职务犯罪预防的策略和措施,以实现国家公职人员队伍的清正廉洁。
二、职务犯罪的现状与危害职务犯罪现象在我国屡见不鲜,其危害性不容小觑。
一方面,职务犯罪严重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另一方面,职务犯罪也严重影响了国家公信力和政府的形象。
此外,职务犯罪还可能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如贪污腐败、权钱交易等,进一步加剧社会不公。
三、职务犯罪预防的必要性针对职务犯罪的严重性和危害性,预防职务犯罪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预防职务犯罪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需要。
通过预防措施,可以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其次,预防职务犯罪是提高政府形象和公信力的需要。
一个清正廉洁的政府形象能够赢得人民的信任和支持,提高政府的公信力。
最后,预防职务犯罪是推动社会和谐发展的需要。
通过预防职务犯罪,可以减少社会矛盾和冲突,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四、职务犯罪预防的策略和措施(一)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公职人员的法律意识加强法制教育是预防职务犯罪的基础。
应通过开展法律法规教育、案例分析等形式,提高公职人员的法律意识,使其明确知晓职务犯罪的危害性和严重性。
同时,应加强公职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培养其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
(二)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是预防职务犯罪的关键。
应加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的结合,建立健全审计、监察、检查等制度,对公职人员的行为进行全面监督。
同时,应强化内部管理,完善内部控制体系,防止权力滥用和以权谋私的行为。
(三)加大惩治力度,严惩不贷对于已经发生的职务犯罪行为,应依法严惩不贷。
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形成强大的震慑力,使潜在的犯罪分子望而却步。
浅议职务犯罪的预防
浅议职务犯罪的预防[摘要]预防职务犯罪是每个国家政府治国的重要内容之一。
坚持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采取依法治理和标本兼治等手段,是遏制和预防犯罪最有效的手段。
[关键词]职务犯罪;预防研究采取有效的战略和对策来控制和预防职务犯罪,越来越成为政府治国的重要内容和有识之士关注的重要课题。
结合我国反腐败的长期实践和不断的理论探讨,面对依法治国和依德治国及反腐斗争继续深入的新情况,笔者对逐步形成的正在实际运用的具有中国特色的面向新世纪的预防职务犯罪模式提出一些肤浅看法。
一、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次在治标,是遏制和预防犯罪的根本渠道从建国之初,对大贪污犯刘青山、张子善的坚决制裁,到世纪之交对胡长青的贪污查处,表明中国共产党人及政府对职务犯罪坚决打击的严正态度、坚强决心及对建立廉洁高效公正的政府的不懈追求,并取得相当好的效果。
同时对现实生活中尚存蔓延之势的各种职务犯罪的有效治理,也正在进行着长期的探索与研究。
通过理论与实践的不断加强和总结,在治理腐败和职务犯罪的根本策略上形成了“打防建并举、标本兼治、治标为手段、重在治本、检察建议服务于后”的局面。
从原来侧重遏制走上强调标本兼治、逐步加大治本力度的轨道上来,努力从源头上加以遏制和防范腐败现象和职务犯罪的滋生,实现对职务犯罪惩治已然、防范未然,以打促防,以防固打,延伸、扩大对职务犯罪治理的效果,加强对职务犯罪的打击效果。
缘何要选择“打防建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检察建议服务于后”这一根本策略,是对治理腐败和职务犯罪规律的认识上升的结果,也是由于法律的威慑力本身具有局限性所决定的。
近期,虽然我国各级司法机关加大了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分子的力度,惩处了一批重大职务犯罪分子,但贪污贿赂犯罪的发案率仍然居高不下,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重刑威慑对于遏制腐败犯罪分子的局限性。
在现实中,顶风作案、不吸取前车之鉴,继任者仍以身试法的现象屡见不鲜。
在疯狂的贪欲和侥幸心理支配下,一旦作案条件成熟,死刑对一些犯罪分子已经难以发挥预想的震慑作用,必须有一个清醒的估价,寄予过高的期望只能导致更大的失望,因此强调刑法的严厉性时,必须强调刑罚的及时性和不可避免性的存在。
浅议社会主义新形势下职务犯罪的预防
浅议社会主义新形势下职务犯罪的预防摘要:近年来,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各项事业都得到了长足发展,然而,腐败现象也在不断地扩展,逐渐向各领域、各行业渗透,特别是职务犯罪呈蔓延之势。
关键词:社会主义;职务犯罪;预防为了能从源头上堵塞漏洞,杜绝职务犯罪的发生,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成了新形势下的重要课题,对于深入贯彻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具有重要意义。
1 我国职务犯罪的现状、特点、危害1.1职务犯罪的现状。
我国当前社会政治稳定,经济发展迅速,反腐败斗争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然而,贪污贿赂类犯罪数额却不断加剧,权钱交易特征更为明显;徇私舞弊类犯罪激化社会矛盾,导致集体上访和长期上访;玩忽职守类犯罪危害后果日趋严重,滥用职权类犯罪加深了对政府的信任危机。
从近几年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可以看出,我国的职务犯罪现状是:1.1.1贪污贿赂等贪利型职务犯罪居多,且涉案金额居高不下。
仅2006年查办职务犯罪大案18241件,其中贪污、受贿百万元以上的案件623件。
立案侦查涉嫌职务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736人,其中厅局级202人、省部级6人。
1.1.2失职渎职类犯罪案件比较严重。
如山西省洪洞县现发生的瓦斯矿难事件,黑龙江省七台河市煤矿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60多人死亡案,重庆市綦江县彩虹桥重大责任事故案,河南省焦作市“3.29”特大火灾事故案等等,这些都与一些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严重失职、渎职有关。
1.1.3职务犯罪主体涉及的领域更为广泛。
国家的政府官员,司法部门以及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人员,经济管理部门等公职人员与社会上成分复杂的人员勾结起来,串通一气,实施职务犯罪。
1.1.4职务犯罪呈现扩张性。
职务犯罪呈现群体性的特征,多为上下串通、内外勾结,在职务犯罪过程中结成特殊的利益群体,相互勾结、分工合作。
1.1.5外逃现象较多。
胡星、余振东……这些敛财数千万乃至数十亿元的腐败分子,他们中有外逃多年后被引渡回国的,也有人至今仍逍遥法外,在国外过着富豪般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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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2010年第6期(总第108期)
J oum f l0f t}I e Par t y Schoo l of C PC Z he ngzhou M uni ci叫C om m i t t ee N o.6,20i o(Sum,108)法学研究
我国职务犯罪预防体系浅议
王媛
(中共郑州市委党校法律法规教研室,河南郑州450042)
摘要:我国经过了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以及经济快速的发展。
所处的社会、人们内心的观念以及人们追求的价值目标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经济的快速发展却带来了贫富差距过大、社会不公平和公共资源被不合理分配等影响社会稳定的系列问题。
关键词:平稳转型;职务犯罪;反腐倡廉;权力监督机制;法律惩治
中图分类号:I)523.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6701(2010)06—0053—02
一、顺应时代要求,反腐倡廉具有深刻现实意义
1.严峻的形势,敏感的时期,戮力反贪顺应民意。
当前,中共中央对反腐工作高度重视,2009年1月至11月,纪检监察机关共处分县处级以上干部3743人,移送司法机关的县处级以上干部764人,其中落马的省部级官员‘(含副部级)就达到破纪录的17人。
查处数目的上升一方面说明中国党政官员腐败问题的严重性,另一方面也显示出我国反贪反腐的坚定决心。
2.协调社会整体利益格局,弱化高增长带来的经济社会发展矛盾。
中国以往发展模式的最大问题是发展品质低、经济社会协调性差、社会共享水平不高。
中国在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也进一步暴露了自身发展的缺陷。
一是国际、国内市场的需求严重不足,财政政策维持经济持续增效任务沉重。
二是大量失业人口仍将长期存在,贫富差距导致的贫富对立与官民对立情绪处于恶性累积阶段,这将成为目前以及未来一段时间面对的危局,对社会稳定提出了严峻考验。
中国现在所能做的就是在总体增长乏力的情况下,平衡不同社会群体的利益纠纷。
在这个复杂的调整过程中,将涉及很多方面,但其中一个重要环节就是防止腐败蔓延对社会机体造成更严重的侵害。
因此,目前的高调反腐将是得民心顺民意的必要之举。
3.反腐败有助于中国社会平稳转型。
首先,针对目前部分领域中存在的社会资源分配不均,贫者更贫和富者更富的短期现象。
社会整体公平正义理念受到质疑,社会整体道德水平滑坡,甚至有了整体的民族精神缺失和迷茫。
此时重塑民族公平正义精神、对中国社会的稳定和谐乃至创造经济的平稳发展环境都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其次,揭露腐败,特别是借助强大的舆论力量揭露腐败,对于增强整个社会凝聚力,重塑公民意识与民族精神,形成一个真正的公民社会,具有意义。
二、我国职务犯罪预防的现状及困境
1.现行法律存在弊端,缺乏预防职务犯罪、规范政府及公务员行为的专门性法律。
法律是防范职务犯罪的坚强制度防线,对职务犯罪行为的处罚也将对社会起到惩戒和预防作用。
但是,目前仍然存在着职务犯罪黑数大的问题。
所谓职务犯罪黑数是对潜伏职务犯罪总量指标的估计值,是相对于已经被检察机关处理的犯罪明数而言的。
一件职务犯罪案件从发生到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要经过发现犯罪线索、立案、审查起诉、审判等多个环节。
目前,尚缺乏预防职务犯罪及规范公务员行为的专门性法律。
2.在预防职务犯罪的司法机制上存在权力分散、各自为政以及刑责追究不严格的问题。
目前,在具体工作中普遍存在打防脱节、形式化走过场等问题。
此外,我国有权对职务犯罪行为进行预防和侦察的部门包括:监察部门、反贪污贿赂部门、渎职侵权侦查部门、举报中心和涉案技术部门等,这些部门在检察机关内部同级且无必然业务联系,易出现权力分散、各自为政的情况,这对集中力量防范职务犯罪极为不利。
还有,对与职务犯罪需审查之后再立案以及部分领域出现的“以官当罪,以官抵刑”,同罪不同罚等思想的影响下,容易令人萌生侥幸逃避的铤而走险的特权思想,不利于法律威慑预防作用的实现。
3.信息不对称,权责不相当,职务犯罪社会预防实效不显著。
职务犯罪预防本身就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系统
收稿日期:2010一10一O l
作者简介:王媛(1973一),女,河南巩叉人,研究生。
中共郑州市委党校法律法规教研室副教授。
53
王媛:我国职务犯罪预防体系浅议法学研究
工程,我们必须动用各项社会资源谋求对策,综合运用道德、政治、经济、舆论及行政监察、党纪监督等社会力量,才能形成一道多层次多形式的社会预防屏障,并最终实现有效遏制腐败与职务犯罪发生率的目的。
从目前情况看,社会预防体系中上存在人大、政协监督权威性不够,审计、监察等专门机构监督权缺乏独立性及执行力度,社会公众举报及舆论监督成案率低等问题。
三、构建我国职务犯罪预防体系
1.构建科学的权力配置制度。
权力配置从宏观层面上讲,就是国家权力系统的设置、权力机构的分工、职能的细化和权利主体相互关系的界定,也就是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的分配与相互制约问题。
我们要建立一个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为民所用”的权力运行体系,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2.建立完善的权力运行制度。
针对目前部分领域存在的权力运行过程缺乏透明度,缺乏法制保障以及奖惩机制等问题,我们应从以下儿个方面解决:一是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即政府机构依照法定程序以法定形式公开与社会成员利益相关的信息资源,并允许公众通过查询、阅览、复制、下载、摘录和收听、观看等方式依法利用各级政府部门所掌握的信息。
二是进一步改革行政审批制度。
废除不必要的审批环节,将可以行业自律的审批转变形式自律,减少审批环节,规定审批时限,降低审批权力的含金量,以斩断权钱交易的利益链条。
三是完善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
虽然日前国务院办公厅、中共中央办公厅于1995年联合发布了《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但该规定只是一个政策性文件而非规范的法律文件,效力层次过低,缺乏权威性。
要尽快制定《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扩大申报范围,明确申报范围及相应责任,依法治手段规范约束官员行为。
四是推行行政问责制,完善公务员激励机制,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要对行政不当造成的事故及相关损失建立科学的评估体系,奖惩相当。
同时,还要建立“无为问责”制度,将奖惩记录,问责评估和行政晋升相结合,使行政责任考评和追究机制成为能够真正衡量行政管理者绩效与行政价值的运行保障。
3.构建高效的权力监督制度。
具体来讲,就是从如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强化监督实效:~是改革纪检监察机关领导体制,增强纪委的独莎性。
二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规范强化人大监督。
一方面以听取“一府哺院”专项报告和评议报告的形式履行监督职责,另一方面要落实监督者也要受监督的原则,使人大的监督能在科学合理的基础上真正发挥作用。
三是强化审计监督作用,发挥国家审计的经济监督功能,并最终提升到完全权力运行和监督权力机制的政治层面。
在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和专案监督并用前提下,对审计出的违法甚至犯罪行为认真严肃奁处,减小办案黑数,提升法律权威度。
四是优化环境,调动舆论监督的积极性。
通过新闻传媒,社会影响评价机构、网络等等舆论工具,从善治的角度对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权力组织和决策人物的言行予以道德层面的审视、评价和督促,在全社会倡导公平正义、善恶分明的舆论主流,重铸中华民族的精神支柱。
4.建立严密的法律惩治制度。
正如贝利亚所言,“对于犯罪最强有力的约束力量不是刑法的严酷性,而是刑罚的必定性”。
大量的犯罪学调查表明:对于贪污、贿赂犯罪行为人来说,要害不在于判多少年的刑罚或者是否判处死刑,而在于将其送上法庭的可能性有多大,他们对于判刑町能性的关注远胜于对判刑轻重的关注;对国家来说.反贪污、贿赂斗争取得成效的关键指标,不在于每年对多少贪污、贿赂行为人判处了死刑或者多重的刑罚,而在于发现并审判‘r多少贪污、贿赂犯罪行为人,还有多少隐案或者犯罪黑数没有被揭发出来。
所以,建立严密的法律惩治制度才是构建职务犯罪预防体系的根本。
一是建讧预防职务犯罪法律体系的前提是完善现有法律,修改相应职务犯罪罪名体系。
贿赂犯罪是职务犯罪中高发并且最高町判死刑的莺要罪名,但目前我国刑法中的“贿赂”仅仅局限于“财物”,难以涵盖全部“贿赂”种类。
建议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一致,将贿赂范围扩大到“不正当利益”,将“迁移户口、调动工作、安置就业、提供女色、安排升学以及给予盈利机会”等等可能换取权力特殊支持的利益统统划入“贿赂”的范围。
二是建议严格限制有关职务犯罪死刑的适用,甚至是废除经济类犯罪及现有死刑。
尽管在我国所有的职务犯罪罪名中能判处死刑的只有贪污罪和贿赂罪两种,但是,贪污和贿赂案件的犯罪率仍然始终离居前位,这就不得不让人怀疑对职务犯罪适用死刑对遏制罪案发生频率的作用。
更重要的是,职务犯罪死刑的立法不仅与国际限制及削减死刑适用的潮流不符,而且对于我国职务犯罪嫌疑人的引渡带来很大的障碍。
三是顺应国际刑法发展趋势,应在原只对单位行贿罪、受贿罪设立罚金刑的基础上增设对自然人职务犯罪的罚金刑,使罪者感到得不偿失的切肤之痛,从听促使其对自己的行为莺新评估,以避免再犯。
同时,还应增加凡是因为职务犯罪受过刑罚处罚的人在一定时问内不得担任公职或者不得从事某种职业资格的限制,并对有腐败犯罪情形的单位视情况增设形式破产、停业整顿和某些业务活动从业的限制性规定。
这有利于弥补当前对单位犯罪主要适用罚金刑,难以罚当其罪的弊病。
【责任编辑王亚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