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强化措施18条

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强化措施18条
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强化措施18条

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强化措施18条

一、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现场出入口明显位置设置扬尘防治公示牌,内容包括建设、施工、监理及监管等单位名称、扬尘防治负责人的名称、联系电话、举报电话等。

三、施工现场必须连续设置硬质围挡,围挡应坚固、美观,严禁围挡不严或敞开式施工。城区主干道两侧的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一般路段高度不低于1.8米。

三、施工现场出入口和场内施工道路、材料加工堆放区、办公区、生活区必须采用混凝土硬化或用硬质硼块铺设,硬化后的地面应清扫整洁无浮土、积土,严禁使用其他软质材料铺设。

四、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配备车辆冲洗设施,设置排水、泥浆沉淀池等设施,建立冲洗制度并设专人管理,严禁车辆带泥上路。

五、施工现场出入口、加工区和主作业区等处必须安装枧频监控系统,对施工扬尘实时监控。六、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和棵露场地必须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严禁棵露。

八、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时,四周必须使用围挡封闭施工并采取喷淋、酒水、喷雾等降尘措施,严禁敞开式拆除。基坑开挖作业过程中,四周应采取酒水、喷雾等降尘措施。

九、施工现场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放或

严密覆盖,严禁露天放置;搬运时应有降尘措施,余料及时回十、具备条件的地区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严禁现场搅拌。不具备条件的地区,现场搅拌砂浆必须搭设封闭式搅拌机棚。

十一、施工现场运送士方、渣士的车辆必须封闭或遮盖严密,严禁使用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渣土等运输车辆,严禁沿路遗撒和随意倾倒。

十二、建筑物内应保持干净整洁,清扫垃圾时要酒水抑尘,施工层建筑垃圾必须采用封闭式管道或装袋用垂直升降机械清运,严禁凌空抛掷和焚烧垃圾。

十三、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必须设置垃圾存放点集中堆放并严密覆盖,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应用封闭式容器存放,日产日清,严禁随意丢弃。

十四、施工现场必须建立酒水清扫抑尘制度,配备酒水设备。非冰冻期每天酒水不少于2次,并有专人负责。重污染天气时相应增加酒水频次。

十五、建筑工程主体外侧脚手架及临边防护栏杆必须使用符合标准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施工,并保持整洁、牢固、无破损。

十六、遇有4级以上大风或重污染天气预警时,必须采取扬尘防治应急措施,严禁士方开挖、土方回填、房屋拆除、材料切割、金属焊接、喷涂或其他有可能产生扬尘的作

业。

十七、建设单位必须组织相关单位做好工程外管网及绿化施工阶段的扬尘防治工作。

十八、鼓励施工现场在道路、围墙、脚手架等部位安装喷淋或喷雾等降尘装置;鼓励在施工现场安装空气质量检测仪等装置。

谈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问题及治理措施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54614544.html, 谈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问题及治理措施 作者:林瑞红 来源:《中国房地产业·上旬》2018年第02期 【摘要】近年来,大气污染问题随着全国经济的发展表现日渐突出,全国各大城市雾霾天气频繁出现。影响城市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目前城市发展迅速,建设项目众多,由于建筑工地、运输车辆扬尘防护措施不到位。同时,由于城市建设缺乏总体规划,给城市“开膛破肚”现象普遍,造成扬尘污染。所以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在城市主要大气污染源中占成较大比重。本文通过对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问题做出研究分析,提出相应的治理措施。 【关键词】施工扬尘;问题;措施 【中图分类号】X799.1 建筑业扬尘污染相当严重,其在大气颗粒物中所占比重将越来越大,已成为影响大气主要因素之一,部分建筑在拆迁过程中也会在短时间内出现大量的扬尘,这些灰尘从建筑场地逐渐扩散到其他区域中,使得污染面积不断扩大。 1、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的基本概况 1.1扬尘污染及形成原因 扬尘污染是在建筑施工、建筑物拆除、装卸与堆放、道路保洁和养护等情况中因泥地裸露产生的粉尘颗粒物对大气造成的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是扬尘污染中有代表性的,再加上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建筑工程和施工工地越来越多,建筑扬尘污染不断加重;其次是施工过程中对建筑材料等的处理不当产生的扬尘污染;还有扬尘污染防治法律体系不健全,加上环保意识、监管力度不够等导致扬尘污染不断蔓延。 1.2现状分析 现阶段对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主要制度包括,政府对施工扬尘污染的监管制度,政府的协调管理使施工扬尘污染的防治有一定的实际效果;施工扬尘防治保证金制度,可以加强对施工的监督管理,还可以保证扬尘污染防治的费用;施工扬尘排污管理制度,是对排污者征收排污费,通过收取排污费来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相关单位在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中的责任限定,让施工单位必须承担扬尘污染防治的责任,法律体系对这一责任进行了限定,施工单位须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第五是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奖惩机制,规定相应的处罚措施来限制施工扬尘污染的蔓延。 2、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控制中存在的问题

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专项方案

世华广场工程 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专项方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世华广场项目工程 建设地点: 云浮市云安县城白沙塘行政综合区东安大道南 建设单位: 云浮市世华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深圳市联合创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广东泓宇建设有限公司 “世华广场”项目工程由1层地下室、地上4层裙楼和4栋塔楼组成,共计25层,天面标高为80.60m,局部屋面水池顶标高为85.700m,用地面积为7302M2,总建筑面积为47485M2。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广东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标准》DB13(J)T100-2009 三、扬尘控制清单

四、控制点 1、工地围墙及大门封闭控制 2、现场硬地坪施工 3、现场材料进出扬尘控制 4、混凝土使用 5、土方施工扬尘控制 6、砂浆的使用 7、建筑垃圾处理 8、生活垃圾处理 9、工地脚手架施工现场扬尘控制 10、结构楼层施工扬尘控制 11、木工房管理 12、装饰施工阶段扬尘控制 五、具体控制措施 5.1、日常管理 5.1.1施工现场保洁 施工区内派清扫班每日进行定时清扫,及时洒水,确保路面清洁;日常车辆进料,必须对车辆进行冲洗,保证灰土不带出工地。生活区、办公区由保洁员每天进行日常清扫工作; 1)每日进行1至2次清扫,清扫的灰尘和垃圾必须及时处理至垃圾存放点,不得滞留; 2)在清扫前,必须对路面、地面进行洒水,防止清扫时产生扬尘而污染周边环境; 3)车辆进料必须进行登记,车辆出门前必须在专门的洗车池进行洗车,入料车辆拒不执行洗车,一律不予放行,并及时报告项目部; 4)做好保卫工作,与本工程无关的扬尘污染源禁止带进工地; 5)生活区垃圾箱必须及时更换垃圾袋,及时清运,及时上盖。 5.1.2沉淀池 施工现场的沉淀池由清扫班清扫,并形成记录。

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

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省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提高文明施工水平,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及监督管理等相关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是指施工场地泥地裸露,以及在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施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房屋拆除、建筑土方作业、物料运输与堆放等活动中产生粉尘颗粒物,对大气造成的污染。 第四条省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国土资源、公安等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第二章建设工程有关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职责 第五条建设单位主要职责: (一)对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负总责,应当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督促施工单位编制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并落实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二)应当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建筑土方、建筑废弃物运输处置工作,办理工程渣土消纳处置手续;督促施工单位与具备相应资格的运输企业、建筑废弃物处置场所签订建筑土方清运、建筑废弃物处置协议。 (三)闲置3个月以上的建设用地,应当对其裸露泥地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闲置3个月以下的,应当进行防尘覆盖。 第六条监理单位主要职责: (一)应当将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纳入监理范围,结合工程特点在监理规划中提出有针对性的监理措施,并加强对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情况的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扬尘防治措施。 (二)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有违反扬尘污染防治要求或者未按专项方案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行为,应当要求施工单位予以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

施工单位扬尘治理措施

郑州市环城生态水系循环(管道)工程(中州大道--金水河段) 扬尘治理措施 郑州水务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郑州市环城生态水系循环(管道)工程 (中州大道-金水河段)项目部

2016年3月 扬尘治理专项措施 有效防治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体健康,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扬尘治理实施措施。 一、扬尘治理工作总目标 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并通过实施确保工地施工现场达到郑州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扬尘污染检查要求,使扬尘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扬尘治理工作职责分工 (1)项目部成立扬尘治理管理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组长,技术负责人为副组长,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为组员,实施扬尘治理工作。 (2)由安全员负责每天检查扬尘治理落实及实施情况并作 好记录。 三、扬尘治理实施办法 1、现场配洒水车一辆,上下午各两遍,根据天气及施工情 况适时增加洒水变数,确保工地现场无尘土。 2、工地进出口地面采用C15砼进行硬化处理。设置冲洗车 辆设备,排水沟、沉淀池及麻袋,防止泥土随车辆,行人带出工地。 、施工运输车辆、挖掘机械等驶出工地前必须清除泥土作3.防尘处理,严禁将泥土、尘土带出工地。

4、运输砂、石、水泥、土方、垃圾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必须封闭,严禁撒漏。 5、建筑垃圾装袋密封,严禁由随意倾倒。 6、清扫地面必须洒水,运输建筑垃圾加盖,松散材料堆放盖彩条布,以免粉尘弥漫,污染环境。 7、在工地上设置临时密闭性垃圾堆放场地或垃圾箱进行存放。 8、设置两名保洁员负责现场的经常性的打扫施工现场内道路及公共区域。 9、临时堆放的土方采取彩条布覆盖措施,以防尘土飞扬。 10、散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存放在库房内,如需露天存放采取严密遮盖措施。 11、对涉及扬尘问题的作业班组进行专项防止扬尘交底,将扬尘防止工作具体落实到操作层,并建立奖罚措施。 12、项目部与作业班组逐级签定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对扬尘治理工作进行目标化管理。 四、扬尘治理效果 通过制定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措施,严格按照措施执行,施工环境得到了显著的改善,避免了扬尘污染的发生。 项目部扬尘治理管理领导小组体系图

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方案

2019年咸宁市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省、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有关部署,进一步强化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防治,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巩固扬尘防治成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扬尘防治责任制度,完善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监管体系,加强施工扬尘防治信息化建设,强化全市施工扬尘工作力度。持续完善施工扬尘治理长效机制,形成“行业监管、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建筑扬尘防治机制,有效遏制施工扬尘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2019年底以前,全市房屋市政工程要全面达到建筑工地施工围挡标准化、场区主要道路全硬化、冲洗设施自动化、降尘处理喷淋化、裸露土地覆盖化、垃圾处理规范化扬尘治理“六化”标准。 二、严格责任落实 1.进一步强化建设单位的主要责任。建设单位要对房屋市政工程扬尘治理负总责,应当将施工扬尘治理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相关内容,并及时足额支付。对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遮盖。 2.进一步强化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并严格实施。在建筑工地公示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责任人、主管部门等信息,并及时向当地主管部门报送施工扬尘治理

措施落实情况。 3.进一步强化行业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各地住建部门应根据职责分工,结合本地实际,全面推广《咸宁市建筑工地现场围挡标准图集》,高标准推进在建工地扬尘防治工作,坚决防范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确保整治实效。各地要严格施工扬尘监管,加强检查巡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要责令改正并依法处罚,对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 4.严格目标考核。严格房屋市政工程扬尘防治目标考核工作,对成绩突出的,给予通报表彰,对问题突出或没有完成年度任务目标的县(市、区)进行问责,并通报考核结果。 三、工作措施 1.施工围挡标准化。施工现场必须采取围挡封闭,围挡应坚固、整洁、美观。城市主要路段的施工现场应当设置高度不小于 2.5米的封闭围挡;一般路段的施工现场应当设置高度不小于1.8米的封闭围挡。围档底边应当封闭并设置防溢沉淀井,不得有泥浆外漏。 2.场区主要道路全硬化。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堆放区、生活区、办公区的地面应当按照规定作硬化处理。施工工地地面、车行道路应当进行硬化等降尘处理;施工场地特别是施工道路要按规定浇注砼做硬地坪施工,对暂无条件实施硬地坪施工的,必须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保证道路平整、坚实、洁净、无扬尘。 3.冲洗设施自动化。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应设置车辆清洁措施,设置洗车台、沉淀池和车辆清污设施,且确保100%使用;运

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目录 一、工程概况 二、编制依据 三、管理制度与网络建设 四、施工现场扬尘主要来源 五、现场扬尘控制目标 六、扬尘防治措施 七、扬尘防治的施工现场布置 八、扬尘防治的承诺

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为了全面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文件,按照《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要求,特编制本工程防治方案。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市青山湖区虹桥镇英雄大桥北侧。由宝葫芦农庄筹建,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设计,核工业工程勘察研究总院地质勘察,省建设工程监理咨询监理,省第设集团承建。 新力·龍湾项目:本工程总建筑面积:820000m2,其中地下面积为119.53m2,建筑占地面积;921.04m2。地下1层、地上6、31、34层,建筑高度:地上主楼21.0m、98.6m,地下 4.6m。一层室外高差0.45m。 本工程为剪力墙结构,抗震设防主楼烈度为六度,属一类高层建筑,建筑等级为一级,结构安全等及为二级,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防火设计的建筑分类为高层一类,耐火等级为二级,屋面防水等级为二级。 二、编制依据 1、施工设计蓝图 2、《施工组织设计》 3、《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 4、《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 5、《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6、市建筑工程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文件、

规定、条例 7、公司安全环境控制文件 三、管理制度与网络建设 1、针对本工程特点及扬尘治理要求,由宝葫芦农庄牵领、省建设工程监理咨询监督,省第设集团新力·龍湾项目部落实执行的三级扬尘治理管理制度。在执行过程中,明确各级所承担的职责。 2、建立扬尘治理三级管理网络,在甲方工程部成立领导管理班组,落实责任人,定期针对现场实际工作情况召开工作会议,严格控制扬尘起源。 设立扬尘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联系: 甲方负责人: 监理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花俊斌 3、除甲方、监理、施工方成立的领导小组外,施工方成立了新力·龍湾扬尘治理领导小组进行专项整治,并随时把各项任务落实到人。 具体管理体系表。 新力·龍湾扬尘治理管理体系 组长:花俊斌

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方案

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方案 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方案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安排部署,改善全省大气环境质量,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巩固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成果,落实建筑施工各项环保措施,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全面贯彻《大气污染防治法》,严格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加强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鄂政办发〔2015〕28号)和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办督函〔2017〕169号)的要求,加大房屋市政工程扬尘治理力度,为实现全省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作出贡献。 二、严格责任落实(一)进一步强化建设单位的主要责任。建设单位要对房屋市政工程扬尘治理负总责,应当将施工扬尘治理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相关内容,并及时足额支付。 (二)进一步强化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并严格实施。在建筑工地公示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责任人、主管部门等信息,并及时向当地主管部门报送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三)进一步强化行业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各级住建部门应根据职责分工,结合本地实际,加强行业指导和层级监管,强化对县(市、区)房屋市政工程的扬尘防治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施工扬尘治理工作。 (四)严格目标考核。严格房屋市政工程扬尘防治目标考核工作,对成绩突出的,给予通报表彰,对问题突出或没有完成年度任务目标的地区,要进行问责,并向社会通报考核结果。 三、工作措施(一)施工围挡标准化。县级以上城市中心区域的建筑施工现场必须采取围挡封闭,围挡应坚固、整洁、美观。城市主要路段的施工现场应当设置高度不小于 2.5米的封闭围挡;一般路段的施工现场应当设置高度不小于1.8米的封闭围挡。围档底边应当封闭 并设置防溢沉淀井,不得有泥浆外漏。 (二)场区主要道路全硬化。县级以上城市中心区域的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堆放区、生活区、办公区的地面应当按照规定作硬化处理。 (三)冲洗设施自动化。县级以上城市中心区域的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应设置车辆清洁措施,设置洗车台、沉淀池和车辆清污设施,且确保100%使用;运输车辆必须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出场,严禁运输车辆滴、撒、漏和乱倾倒等行为;施工现场的排水系统及沉淀池应当定时清理,做到排水通畅,杜绝随意排放。 (四)降尘处理喷淋化。县级以上城市中心区域在进行拆除、土方开挖、土方回填等作业时,必须采用围挡隔离、喷淋、洒水、喷雾、覆盖等安全防护及降尘措施;施工现场进行切割、抹灰、钻孔、凿槽等易产生粉尘的作业时,应当采取喷雾等方式进行降尘;鼓励施工现场在道路、围墙、脚手架等部位安装喷淋或喷雾等降尘装置。遇有5级以上风力或空气质量严重污染等恶劣天气时,严禁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拆除等可能产生扬尘的作业。 (五)裸露土地覆盖化。县级以上城市中心区域的建筑土方、工程渣土等要

建筑工地扬尘污染主要来源及防治建议

建筑工地扬尘污染主要来源及防治建议 发表时间:2017-11-01T09:52:14.613Z 来源:《基层建设》2017年第20期作者:宋祯祯徐浩钟 [导读] 摘要: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的防治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各项目参建主体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主动作为,严格落实扬尘治理责任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工地扬尘动态实时监测,确保扬尘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林州首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林州 456550 摘要: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的防治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各项目参建主体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主动作为,严格落实扬尘治理责任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工地扬尘动态实时监测,确保扬尘防治工作取得实效。鉴于此,本文对建筑工地扬尘污染主要来源及防治建议进行了分析探讨,仅供参考。 关键词: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来源;防治检疫 一、施工现场容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工序和部位 施工现场以下环节容易产生扬尘污染:1)土方工程开挖与回填、土方运输车辆运输过程;2)现场道路未硬化、工地出入口未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车辆行驶造成扬尘并将泥土带到工地外;3)现场土方裸露部位未覆盖或绿化,土方随风飘撒造成扬尘;4)拆除工程未采用湿作业法施工或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造成扬尘污染;5)楼层垃圾清运未设置专用密闭式通道,甚至从楼层临边或电梯井等部位向下扬撒造成扬尘污染;6)施工现场切割材料未设置集中除尘车间造成扬尘污染等。 二、建筑工程施工扬尘的控制目标 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并通过实施确保工地施工现场达到城市扬尘治理检查要求,使扬尘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以创建生态城市、绿色文明施工现场为契机,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明确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要求,有效提升扬尘污染管理水平,改善工程施工现场的环境空气质量。 三、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的防治建议 1、采用多道喷淋系统进行多层次的扬尘防控 一是施工道路喷淋,可以克服施工现场硬化道路人工洒水降尘不及时且耗时费工的缺点,能够定时对道路喷洒和绿化浇灌,快速又高效,可大幅节约人工及水资源的开支,真正做到“绿色施工、文明施工”。 二是外架高空喷淋,利用施工外架的高度优势和覆盖范围大的优势,可以弥补雾炮远距离降尘不足的问题,成本低廉、安装操作简单、降尘效果好,且夏天还可以起到降温的作用,既实用又环保。 三是塔吊高空喷淋,除了能发挥塔吊的高空优势和覆盖能力的优势外,还可以起到对混凝土养护期的喷水、高温天气地面人工降温、预防现场火灾的作用。原理简单、降尘效果好,是一项绿色环保新技术。 2、强化建设项目各参建主体的责任行为 建设项目各参建主体单位要继续提高和强化扬尘防治工作的责任意识和重视程度,完善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的制度和体系,积极采取实用性强、经济合理的控尘技术措施,提高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标准和水平。 一是建设单位在与施工企业签订承包合同时应明确施工企业的扬尘治理责任,要组织各有关单位,共同制定实施方案,牵头做好施工现场的扬尘防治工作。 二是施工单位应该制定与实际情况相符合的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方案,制定专门的扬尘治理管理制度,确定项目扬尘治理专职人员,并按照项目部扬尘治理措施,具体负责做好定期检查及日常巡查管理,建立、健全扬尘检查及整治记录。 三是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有效监管,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内容写入监理规划、实施细则及监理日志中。 3、扬尘防治实行“动态控制” 工地的扬尘防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应贯穿于整个建设期,每个阶段工作不仅有其不同的控制侧重点,而且又相互关联构成一个有机的循环整体,促使防尘控制工作不断改进。 一是扬尘预防,即在正式开始施工前进行的预控阶段。事前控制是主导,主要是健全扬尘管理的制度,完善施工技术方案和控制手段,施工前根据平面布置图先分出严重扬尘区域,进行指标细化,以便采取有效措施。施工单位要制定有关施工现场扬尘预防治理方案,同时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当政府发布污染预警时,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监理单位应审查扬尘治理方案,编制扬尘防治监理细则。 二是扬尘控制,也是最关键、最实质的落实阶段。主要是完善扬尘控制过程,把扬尘因素的分析和控制都纳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抓住扬尘的关键问题进行解决和处理。同时,要责任到位,加强扬尘防治管理制度的落实,重点区域要加大降尘措施。 三是扬尘治理,即对施工防尘工作进行的总结控制,既是弥补阶段,也是对结果检查、认定、整改的过程阶段。 4、施工过程中扬尘治理主要措施 针对施工现场不可避免的粉尘及颗粒物,施工现场制定清扫、洒水制度,配备洒水设备,并派专人负责洒水、清扫,通过这一措施,可有效地降低施工现场扬尘。在施工场地每天洒水不少于 2 次,在重污染天气,还要相应增加洒水频次。 楼内清理时,提前一天向楼内地面洒水湿润,尽量减少浮灰飞扬,避免污染空气,也便于清扫。屋面焦渣运输前用水冲洗,减少运输时煤灰飞扬,污染环境。在清除楼层内的施工垃圾时,必须将建筑垃圾用袋装好,然后用升降机运至楼下垃圾点,不得从楼上或升降机内直接向楼下抛洒。 当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时,停止产生扬尘的作业施工,比如土方开挖、土方回填等;当预测到将有沙尘天气发生时,要及时启动特殊天气应急预案,相关责任人到场,专人指挥,对现场的土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洒水,将对扬尘污染的影响降至最低。 深基坑开挖应选择合理的土石方存放位置,对施工现场的原土、回填土采取防尘网进行覆盖,为有效防止扬尘。应随时喷水防止扬尘。土方铲、运、卸等环节设专人洒水降尘,运土方、渣土及散粒材料时必须使用防尘专用车辆,以防沿途遗洒扬尘。当土方车辆运出施工工地前,要采用专业的车辆清洗设备进行清洗。对施工现场运送土方和渣土的车辆,在要求必须封闭或遮盖,严禁沿路遗撒的基础上,严禁使用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渣土等运输车辆。 脚手架外侧必须使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防护,应封闭、严密、牢固;脚手架应保持高出操作面 1.5m。悬挑式脚手架最底层应选用不漏尘的板材铺设封闭;清理建筑垃圾,严禁高空抛掷、扬撒;脚手架拆除时,必须采取洒水等防尘措施。风力达到 5 级以上时,不得进

工地扬尘治理管理措施

临沂市公安消防应急救援综合训练基地工地扬尘治理管理措施 为加强扬尘治理工作,保持前期治理成果,确保扬尘治理达标,特制定本项目扬尘治理管理措施,具体规定如下: 一、成立扬尘治理组织机构: 成立以王彦章为负责人的工地扬尘治理管理组,成员:徐荣亮、卢春松等。 二、建立扬尘治理责任制: 1、工地扬尘治理目标:三个百分之百六个摄像头全面达标。 2、督促施工单位建立扬尘治理资金、物资、人员的保障制度,确保扬尘治理工作人财物需要。 3、督促施工单位编制扬尘治理专项方案并及时审批,监督施工单位按审批的专项方案实施。 4、进行扬尘治理责任目标考核,按照考核制度对施工单位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进行惩罚处理。 三、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检查: 1、监理项目建立工地扬尘治理检查制度:配合建设单位每天检查不低于1次(;扬尘检查由扬尘治理管理组负责人组织,并填写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处,立即督促施工单位安排人员进行整改落实; 2、监理项目建立扬尘治理巡查制度:扬尘治理组成员每天进行随时随机巡查,发现不合格处,立即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落实。 3、严格检查标准:

1)工地清理保洁、洒水到位。现场所有道路、料场、加工区域、在建工程周围及生活区每天进行全面清洁、洒水等,保证施工现场无垃圾、废料、渣土等,洒水不规定次数以现场不起扬尘为宜。 2)工地现场不许存在裸土。对除硬化、绿化之外的所有裸露土地、渣土等进行全面覆盖,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方第一时间进行覆盖,确保现场任何时候不出现任何裸土。 3)工地现场物料堆放整齐有序。现场物料须第一时间进行外运或码放,不允许无序摆放。 4)出入车辆必须按规定冲洗干净。 5)全面淘汰现场搅拌,不允许存在搅拌设备。 6)其他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相关要求。 四、惩罚措施: 经检查扬尘治理落实不到位、情况严重时,配合建设单位将对总包单位进行3000-6000元的违约处罚,并暂停施工进行整改,直到达到要求为止。 临沂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临沂市公安消防应急救援综合训练基地监理部

建筑工程扬尘治理措施

为有效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及人居环境,为创建文明城市做出贡献,结合本工程易造成的扬尘污染源,特制定本扬尘治理实施措施. 一、扬尘污染的控制 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来源: 建设工程施工的扬尘污染,是指在房屋建设施工、道路与管线施工、物料运输、物料堆放、道路保洁、泥地裸露等活动中产生粉尘颗粒物,对大气造成的污染。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主要有:水泥、砂石、灰土、灰浆、灰膏、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建设工地施工过程中,要做到“六必须、六不准”,即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高空抛撒溅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不准现场堆放未覆盖的裸土。确保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总体受控。 对涉及扬尘问题的作业班组进行专项防止扬尘交底,将扬尘防止工作具体落实到操作层,并建立奖罚制度以推动施工扬尘污染控制过程。项目部与作业班组签定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对扬尘治理工作进行目标化管理。 1、施工区域的围栏封闭 根据规划红线范围,设置高度不低于2m的围墙,确保整个施工区域与外界充分隔离。在施工大门口设置冲洗设备、沉淀池及排水沟。施工运输车辆、挖掘机械等驶出工地前必须清除泥土作防尘处理,严禁将泥土、尘土带出工地。 2、施工场地的硬化处理

施工现场应平面布置要求做好主要道路、材料堆场、生活办公区域铺设混凝土路面工作,实行场地的硬化或绿化处理,确保无一处露土现象,以达到防尘控制要求。 3、道路清扫扬尘污染的控制 安排保洁人员2名(佩戴标识)每日对施工现场的道路进行1~2 次的清扫,清扫前对路面进行洒水。天气干燥或风力较大时,增加洒水频次,以保持路面的湿润。 4、土方施工、堆放扬尘污染的控制 在土方开挖、回填施工中,主要采取淋水、降尘和防止车辆泥土外泄等措施。当雨天开挖、基坑回填时,应在施工临时通道上铺设麻袋。严格按挖土施工方案中所规定的挖土流程,堆土位置及车辆出入口线路进行指挥。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的车况检查,指派专人随机跟车监督,保证按规定线路行运,严禁偷倒、乱倒。 在场地内堆放作回填使用土方应集中堆放。同时,在土方未干化之前,经 整平压实后,用密目网进行覆盖。定时洒水维持湿润,以有效地控制扬尘。 5、建筑材料扬尘污染的控制 (1)砂石设置专用池槽进行堆放,控制进料数量,做到随到随用,不大量囤积。堆放时做到堆积方正、底脚整齐干净,并将周边及上方拍平压实,然后用密目网罩进行覆盖。砂石料如过于干燥,应及时进行洒水。 (2)施工用的粘土砖、加气砌块必须在指定场地进行堆放。进场后及时进行洒水湿润,定时由专人对堆放场地进行清扫。 (3)其他易飞扬物、细颗散体材料(如塑料泡沫、膨胀珍珠岩粉

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导则

安徽省 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导则(试行)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O一四年六月

前言 为有效控制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生活健康、建设美好安徽、实现可持续发展,落实《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决定》要求,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扬尘污染防治管理;5.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6. 拆除工程扬尘污染防治;7. 物料运输扬尘污染防治。 本导则由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希望各单位在本导则实施、应用过程中注意收集资料、总结经验,并将需要修改、补充的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质量安全处(地址:合肥市东流路28号,邮编:230051),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要编写单位: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质量安全处 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主要起草人员:陈刚刘超戴良军童宗胜崔林钊陈雷 李军陶双龙张玉杰余志刚殷博王小女主要审查人员:曹剑王晓魁刘家祥方东许书萍施道胜 武朝晖颜大为黄峰王东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术语 (2) 第三章基本规定 (3) 第四章扬尘污染的防治管理 (5) 4.1一般规定 (5) 4.2各方责任主体职责 (5) 4.3管理组织及人员 (6) 4.4扬尘污染防治经费 (7) 4.5扬尘污染防治检查 (7) 第五章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 (8) 5.1一般规定 (8) 5.2 施工现场设施 (9) 5.3 物料堆放 (10) 5.4 土石方及地下工程施工 (10) 5.5 主体结构施工 (11) 5.6 装饰装修及其他工程施工 (12) 第六章拆除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 (14) 6.1 一般规定 (14) 6.2 拆除工程施工 (14) 第七章物料运输扬尘污染防治 (16) 7.1 一般规定 (16) 7.2 车辆防尘要求 (16) 7.3 车辆运输管理 (17) 本导则用词说明 (18)

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管理导则(试行)【模板】

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 治管理导则(试行)》的通知 (龙建建〔2016〕78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经开区住建局,市属建筑施工企业: 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管理导则(试行)>的通知》(闽建建〔2016〕1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文明标准化施工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附件: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管理导则(试行)>的通知(网上查阅) 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10月24日闽建建[2016]17号 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管理导则(试行)》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公用局、园林局、房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环土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有效控制施工扬尘污染,营造良好的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和改善空气质量,省厅组织编写了《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管理导则(试行)》,请认真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书面反馈省厅工程处,传真: ********。 附件: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管理导则(试行).doc 房屋拆除合同示范文本.doc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0月10日附件

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管理导则 (试行) 1 总则 1.1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有效控制施工扬尘污染,营造良好的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和改善空气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导则。 1.2 本导则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建筑物、构筑物的修缮、拆除等有关活动施工现场,以及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的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 1.3 工程项目施工扬尘污染是指在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拆除工程施工现场范围内,在自然力、人力等作用下形成的粉尘颗粒物对大气环境造成的扬尘污染。工程项目施工扬尘包括施工现场生产、生活活动产生的扬尘和堆场扬尘。 2 基本规定 2.1 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扬尘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 对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的具体要求,招标人要求投标人编制技术标的,应当将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列入技术标评审内容。中标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专用条款中应当明确施工单位施工现场扬尘防治责任。 2.2 工程项目施工单位项目部应建立健全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具体防治措施,对工程施工全过程扬尘污染防治进行动态管理。 2.3 工程项目应按规定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混凝土搅拌站应按《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技术规程》及行业标准等要求进行绿色生产。 2.4 根据《福建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Ⅲ级(黄色)预警以上或气象预报风速达到五级以上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拆迁工程、绿化工程等施工单位应停止工地室外作业(工艺要求、应急抢险工程或不产生扬尘的除外),各类施工现场、物料堆场堆放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100%覆盖,增加裸露场地洒水降尘频次(至少3次/日)。对列入应急停工名单的工程项目、物料堆场

《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 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 DGJ32/J203-2016 1 总则 1.0.1为有效预防扬尘污染,减少建筑工地对周边环境影响,提高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科学评价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促进扬尘防治标准化管理,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我省建筑工地扬尘的防治、检查和评定。 1.0.3 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检查和评定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江苏省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建筑工地 Construction site 本标准中建筑工地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地。 2.0.2 扬尘防治 Dust control 通过采取管理、技术和经济等措施,有效预防扬尘污染发生。 2.0.3 扬尘防治管理人 Administrator of dust control 工程项目负责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监督管理的人员。 2.0.4 围挡 Fence 为了将建筑工地与外部环境隔离,使其成为相对封闭空间所采用的隔离物,包括砌体式围墙、装配式围挡等。 2.0.5 易扬尘材料 Dust material 容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包括:砂、石、细颗粒建筑材料等。 2.0.6 建筑垃圾 Construction waste 对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等进行建设、改造、装修、开挖、铺设等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渣土、废旧混凝土、碎砖瓦、废沥青、废旧管材、废旧木材等。 2.0.7保证项目 Assuring items 对影响周边施工作业环境起关键性作用的项目。 2.0.8一般项目 General items 除保证项目以外的其它项目。

3 扬尘防治要求 3.1 扬尘防治管理 Ⅰ扬尘防治责任制 3.1.1 工程项目部应建立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各级管理人员扬尘防治责任制,并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3.1.2实行经济承包的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中应有扬尘防治考核指标。 3.1.3工程项目部应制定扬尘防治资金保障制度,编制扬尘防治资金使用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3.1.4 工程项目部应配备扬尘防治管理人。 3.1.5工程项目部应制定以现场围挡、主要道路硬化、裸土覆盖、运输车辆冲洗、固体建筑垃圾可回收等为主要内容的扬尘防治管理目标。 3.1.6 工程项目部应建立扬尘防治管理目标考核小组,对扬尘防治管理目标进行分解、管理、考核。 Ⅱ扬尘防治专项方案 3.1.7工程项目部在工程开工前应编制扬尘防治专项方案。 3.1.8 扬尘防治专项方案内容,应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1.9扬尘防治专项方案应经审核、审批程序批准。 3.1.10工程项目部应按扬尘防治专项方案组织实施。 Ⅲ扬尘防治技术交底 3.1.11 工程项目部应建立扬尘防治技术逐级交底制度。 3.1.12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在工程开工前,对项目相关管理人员及分包单位负责人进行扬尘防治交底。 3.1.13 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在工程开工前,对施工作业班组进行扬尘防治专项方案的技术交底。 3.1.14 施工作业班组每日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班前扬尘防治技术交底。 3.1.15 扬尘防治专项方案变更后,工程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应对施工作业班组重新进行扬尘防治专项方案技术交底。 3.1.16 扬尘防治技术交底应有针对性,并由交底人、被交底人、扬尘防治管理人现场签字确认。 Ⅳ扬尘防治检查 3.1.17 工程项目部应建立扬尘防治检查制度,分为日常巡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3.1.18工程项目负责人应每月组织技术负责人、扬尘防治管理人、分包单位负责人按照本标准进行不少于2次的扬尘防治检查。 3.1.19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对扬尘防治专项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3.1.20工程项目扬尘防治管理人应结合施工动态,每日进行扬尘防治巡查,重点检查易产生扬尘污染的重点部位。 3.1.21对检查中发现的扬尘污染问题应下达整改通知书,由工程项目部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后经复查合格方可继续施工。 Ⅴ扬尘防治教育

建筑工程施工控制扬尘污染标准

郑州市建筑工程施工控制扬尘污染标准 1.新(改、扩)建工程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控制扬尘污染责任标志牌,标明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主管部门、责任人及环保监督电话等内容。 2.施工现场必须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稳固、整齐、美观的围挡(墙),主干道围挡(墙)高度2.5米,次干道围挡(墙)高度2米。围挡(墙)间无缝隙,底部设置防溢座,顶端设置压顶。 3.主体外侧必须使用合格阻燃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安全网应保持整齐、牢固、无破损,严禁从空中抛撒废弃物。 4.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场区大门口及主要道路、加工区必须做成混凝土地面,并满足车辆行驶要求。其它部位可采用不同的硬化措施,但现场地面应平整坚实,不得产生泥土和扬尘。施工现场围挡(墙)外地面,也应采取相应的硬化或绿化措施,确保干净、整洁、卫生,无扬尘和垃圾污染。 5.合理设置出入口,采取混凝土硬化。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设置冲洗槽和沉淀池,保持排水通畅,污水未经处理不得进入城市管网。并配备高压水枪,明确专人负责冲洗车辆,确保出场的垃圾、土石方、物料及大型运输车辆100%清理干净,不得将泥土带出现场。具备条件的施工现场要推广采用标准化、定型化和工具化的车辆自动冲洗和喷淋设施,安装远程监控设施,实施24小时监控。 6.施工单位在场内转运土石方、拆除临时设施等构筑物时必须科学、合理地设置转运路线,绘制车辆运行平面图,

采用有效的洒水降尘措施。土石方工程在开挖和转运沿途必须采用湿法作业。 7.施工现场应砌筑垃圾堆放池,墙体应坚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日产日清。 8.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或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严禁进行土方开挖、回填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同时覆网防尘。 9.施工现场禁止搅拌混凝土、沙浆。水泥、石灰粉等建筑材料应存放在库房内或者严密遮盖。沙、石、土方等散体材料应集中堆放且覆盖。场内装卸、搬倒物料应遮盖、封闭或洒水,不得凌空抛掷、抛撒。 10.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有垃圾运输资格的运输单位进行渣土及垃圾运输。采取密闭运输,车身应保持整洁,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飞扬、洒落、流溢,严禁抛扔或随意倾倒,保证运输途中不污染城市道路和环境,对不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员,严禁进场进行装运作业。 11.施工现场应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并设专人负责,应安装使用喷淋装置,确保裸露地面全覆盖喷淋。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转运土石方、拆除临时设施、现场搅拌等易产生扬尘的工序必须采取降尘和湿法作业措施。全时段保持作业现场湿润无浮尘。 12.施工现场严禁熔融沥青、焚烧塑料、垃圾等各类有毒有害物质和废弃物,不得使用煤、碳、木料等污染严重的燃料。

扬尘治理措施

文明施工·扬尘治理措施 为认真贯彻《施工安全与卫生公约》的精神,根据《成都市建筑施工监督管理规定》和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成都市创建“绿色环保工地”工作标准》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杨尘治理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措施,各有关责任人应严格尊照执行。 一、施工现场扬尘及土方工程: 1、施工现场不得随意悬挂以及其他影响观瞻的物品,统一 设置晒衣场、生活垃圾箱、茶水亭、等保证供水,防止 发生出现传染病事故。 2、施工现场内所有的主要交通道路和物料对方地点全部 敷设硬化路面,做到黄土不露天。 3、建筑结构内的施工垃圾清运采用搭设封闭式临时设施 或专用垃圾袋装运堆场,集中堆码,严禁随意凌空抛洒,

并适量洒水,减少污染,降低尘土飞扬。 4、土方工程作业时,必须采取临水降尘措施,施工现场不 得存放土方,回填时,另外运土进出回填。 5、车辆进出大门处必须清洗冲刷台,车辆经清洗、遮盖后 出场,严防车辆携带泥土出场造成遗洒。 6、施工现场统一规划排水沟,并设置沉淀池,将污水沉淀 后再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7、加强管理力度,减低噪音,增强施工不扰民意识。 二、绿色环保工地标准 (一)建设工地外部环境管理 建筑、装饰装修、房屋拆迁、市政基础设施工地必须实行打围作业、封闭式施工、落实“净化、绿化、美化、亮化”创建措施,做到内部标准化、外部景观化。 1、建筑工地映射只不低于2米的围墙,围墙压顶应进行美 化装饰,围墙外墙面采用涂料刷白,色泽一致,书写红

字(或绿字)规范的宣传标语,字迹工整,严禁张贴商业广告;围墙上必须设置夜间照明灯饰。 2、市政基础设施工地应视工程实际设置不低于1.5米的隔 离或封闭装置,并设置安全标志和警示标志,施工时应围挡一段,施工一段。 3、建筑工地大门采用防锈铁花大门,力求美观、大方,大 门明显位置设置统一规范的“五牌一图”。 4、建筑工地进出口地坪必须进行混泥土硬化处理;市政基 础设施工地进出口应设置密目网或钢筋箅子、草帘等,防止泥土带入城市道路。 5、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保证施工场地周边以及 出入口无垃圾、无积水、无污水等,做到施工现场周边安全、整洁、畅通。 (二)建设工地内部环境管理 1、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必须纳入施工组织设计,要按照

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方 案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编制单位:苏州第五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编制人: 编制日期: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为了全面落实市政府环境保护蓝天工程,按照《苏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要求,特编制本工程防治方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南环新村解危改造项目回迁安置房工程二号地块 建设单位:苏州市沧浪区危旧房解危改造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苏州第五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苏州建华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本工程的结构类型:14#、15#、18#、19#楼剪力墙结构,二号地下车库框架结构。总面积达㎡。 二、制度与网络建设 1、针对本工程特点及扬尘防污要求,制定落实公司、项目部、班组的三级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在执行制度中,明确各级所承担的职责。 2、建立扬尘防污三级管理网络,在项目部成立领导管理班组,落实责任人,不定期针对现场实际工作情况召开工作会议,严格控制扬尘。设立扬尘防治工作电话:。

扬尘防治网络领导小组 3、管理班子平时对本项目的扬尘情况建立工作作业台帐,明确控制点、措施及整改情况。对各班组成员进行防尘治理卫生教育,做好防尘工作。 三、施工现场扬尘主要来源 1、土方开挖及土方回填产生的扬尘; 2、清理施工建筑垃圾产生的扬尘; 3、喷锚、注浆时搅拌水泥产生的扬尘。 4、装饰分部粉刷时搅拌水泥产生的扬尘。 5、现场各种来往车辆产生的扬尘。 四、现场扬尘控制目标 确保达到苏州市环境保护蓝天工程方案,既施工现场道路清洁、无扬尘、现场材料摆放整齐。 五、扬尘防治措施 1、建立扬尘控制的教育和技术交底制度。把环境保护知识纳入“三级教育”。对新进场人员进行环保教育,作业前对工人进行扬尘控制的技术交底。 2、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设置符合要求的围栏。围栏外侧做好宣传标语,美观、大方,与城市的整体色调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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