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证)填报详细说明

合集下载

财政部关于修订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证及填报说明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修订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证及填报说明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修订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证及填报说明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00.04.30•【文号】•【施行日期】2000.04.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财政部关于修订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证及填报说明的通知(2000年4月30日发布)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常委会办公厅,总后勤部,武警总部,中央各企业集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有资产管理局(办公室):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192号令)和《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财管字〔2000〕116号)的规定,经研究,重新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企业国有资产占有产权登记表》、《企业国有资产变动产权登记表》、《企业国有资产注销产权登记表》、《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年度检查表》及《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证填报说明》,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正、副本)由我部统一制作;各类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的印制,中央企业的由我部负责,地方企业的由地方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

新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证自2000年7月1日起启用,原有表、证至2000年9月30日停止使用。

附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192号令)的规定,经审定,同意依法占有、使用国有资本千元,并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发证机关(印章)(印章)企业单位统一代码:发证日期: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副本)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192号令)的规定,经审定,依法占有使用国有资产千元,并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企业产权登记表填报指标说明

企业产权登记表填报指标说明

企业产权登记表填报指标说明一、企业产权登记表有关指标说明:1、企业名称:既有企业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全称填写;拟设立企业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核准的名称填写。

2、产权登记情形:按涉及产权登记事项的相关情形选择填写〔投资新设企业、分立新设企业、合并新设企业、因收购而使企业首次出现国有控制出资人、因投资入股而使企业首次出现国有控制出资人、跨国资监管机构(从其他国资监管机构无偿划入、从其他国资机构协议受让、从其他国资机构进场受让)、其他、补录历史数据(已办无变化、已办有变化、未办)〕,多种情形同时发生的,同时勾选相应选项。

3、注册日期: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注册登记的时间填写,应当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设立注册时间一致。

如旧式营业执照中无此项目的,按最初的注册登记时间填写。

4、组织机构代码:按各级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企业(单位)代码证书规定的9位代码填写。

尚未领取统一代码的企业,应与当地技术监督部门联系办理核发手续(该码必须填写);拟设立企业待领取企业(单位)代码证书后再填写。

5、主要出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此代码是据以生成企业产权关系树的重要标识。

主要出资人是指拥有本企业实际控制权的国有控制出资人;任一国有控制出资人均不拥有实际控制权的,持有本企业股权比例最大的国有控制出资人作为主要出资人;各国有控制出资人所持股权比例相等的,应共同推举一个国有控制出资人作为主要出资人。

非同一国资监管机构下多个国有控制出资人共同出资的企业,应当按照以上原则,从各国资监管机构下的国有控制出资人中分别确定主要出资人。

6、企业类别:按所列选项选择填写(国有企业、国有绝对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国有参股企业)。

其中,国有企业是指各级政府以及政府授权投资的部门、机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事业单位单独或共同出资设立的企业;国有绝对控股企业是指国有企业直接或间接合计持股比例超过50%但低于100%的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是指国有企业、国有绝对控股企业直接或间接合计持股比例不超过50%但通过章程、协议、董事会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的企业;国有参股企业是指虽然具有国有控制出资人,但不能实际支配的企业。

国有资产填报说明范文

国有资产填报说明范文

国有资产填报说明范文英文回答:Instructions for Completing State-Owned Asset Declaration.General Information.The State-Owned Asset Declaration (SOAD) is a comprehensive report that provides a detailed overview of all state-owned assets. It is used to track and manage these assets, ensure their efficient use, and prevent their misuse.The SOAD should be completed by all government agencies and state-owned enterprises.The declaration must be submitted to the relevant government authority on an annual basis.Reporting Period.The reporting period for the SOAD is typically the fiscal year, which runs from January 1st to December 31st.Asset Categories.The SOAD includes a wide range of asset categories, such as:Land and buildings.Equipment and machinery.Infrastructure (e.g., roads, bridges, ports)。

Natural resources (e.g., minerals, forests)。

金融企业产权登记表证及填报说明(财金[2011]131号)

金融企业产权登记表证及填报说明(财金[2011]131号)

财政部关于修订金融企业产权登记表证及填报说明的通知财金[2011]1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有关金融企业:根据《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财金[2006]82号)的规定,我部重新修订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工作的有关表证及填报说明(详见附件),请遵照执行。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金融企业申办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应按财金[2006]82号文件的规定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并按下列要求填写有关报表。

一、办理产权占有登记须填报:《企业国有资产产权占有登记基本信息表》(申报表1)、《企业国有资产产权占有登记表》(申报表2)、《企业国有资产产权占有登记出资人情况表》(申报表3)和《办理产权占有登记业务提交资料情况表》(申报表4)。

二、办理产权变动登记须填报:《企业国有资产产权变动登记基本信息表》(申报表5)、《企业国有资产产权变动登记表》(申报表6)、《企业国有产权变动(增加、减少)原因及数额表》(申报表7)、《企业国有资产产权变动登记出资人情况表》(申报表8)和《办理产权变动登记业务提交资料情况表》(申报表9)。

若仅为企业名称、住所或法定代表人变动,只须填报申报表5、申报表6和申报表9.三、办理产权注销登记须填报:《企业国有资产产权注销登记基本信息表》(申报表10)、《企业国有资产产权注销登记表》(申报表11)、《注销企业国有资产处置表》(申报表12)和《办理产权注销登记业务提交资料情况表》(申报表13)。

四、办理监督检查须填报:《______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监督检查登记表》(申报表14)和《办理监督检查业务提交资料情况表》(申报表15)。

新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证自2012年1月1日起启用,原有表、证于2012年6月30日停止使用。

请相关机构持原产权登记证及时到本级财政部门办理换发新证手续。

附件:1、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2、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申报表3、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申报表填报说明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七日。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填报说明》的通知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填报说明》的通知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填报说明》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已撤销)•【公布日期】1996.11.04•【文号】国资产发[1996]33号•【施行日期】1996.11.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填报说明》的通知(1996年11月4日国资产发〔1996〕33号)中共中央各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常委会办公厅,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行业总公司,中央军委总后勤部,各国家计划单列企业集团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办公室):为规范企业产权登记表的填报,经研究,制定了《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填报说明》,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告诉我们。

附件: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填报说明一、档案编号: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存档时填写的编号。

二、用途:指本表一式二份各自的作用。

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由经办人分别加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保存”、“企业主管部门保存”的戳记。

三、企业名称:指企业全称,应与企业公章一致。

四、法定代表人签字:由依照法律或者企业法人组织章程规定,行使法人代表职权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五、填报日期:指企业填报国有资产占有产权登记表的日期。

六、主管部门:指本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名称。

七、批准单位:指批准企业设立的审批单位。

八、批准文号及日期:指批准本企业设立的文号和时间。

九、企业地址及邮编:指企业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的详细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

十、企业组织形式:指企业财产的组织形式,如国有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

十一、注册号: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十二、开业日期:指企业注册登记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开业时间。

十三、主营范围: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的主营范围填写。

产权登记填报说明

产权登记填报说明

表1说明1按所示列项选择:实物、股权、无形资产、其他(备注中说明)。

多项非货币资产支付/出资的分别列2该项货币资产支付/出资的出资人全称,应与"企业产权登记表"中相应出资人名称一致。

3指经各方出资人协商一致的作为资本出资的该项非货币资产支付/作价结果。

4指评估报告中非货币资产的评估价值。

表2说明1股权出让方全称,多个股权出让方的插行分别列示。

来源于转让协议。

2参见“枚举字典1”3指从前述股权出让方收购的股权比例,来源于转让协议。

4指该项股权的每股价格。

5指经交易双方确定的该项股权的成交价,来源于转让协议。

收购价格=收购股权比例 * 折股标准。

6、7分别来源于基准日审计报告、评估报告中的净资产值*收购股权比例表3说明:1参见“枚举字典1”2指经评估的企业的净资产值/注册资本。

表4说明2参见“枚举字典1”4指经审计的该项产权(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值,转让股权审计净资产值=经审计的企业净资产值*转让5指经评估的该项产权(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值。

转让股权评估净资产值=经评估的企业净资产值*转让6指进场交割单上或者合同上载明的交易双方确认的交易价格。

表5:无偿划转相关示例填报说明:此部分页面数据主要来源于合规资料表中列示的文件,请按不同产权登记情形查找相应文件,填报此表中所涉及的数据。

在此仅选取部分表进行示例说明。

部分指标填写所需下拉选项参见“枚举字典1”表5说明未标序号部分的内容均来源于无偿划转协议、基准日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文件。

划转净资产=划转基1所属地区国资委机构名称,例:北京市国资委,天津市国资委,河北省国资委-保定市国资委等。

2参见"枚举字典1"表6说明此部分内容来源于清算报告等文件。

资产支付/出资的分别列示填写。

权比例 * 折股标准。

计的企业净资产值*转让股权比例估的企业净资产值*转让股权比例件。

划转净资产=划转基准日企业净资产值*划转股权比例-保定市国资委等。

企业国有资产占有产权登记表填报说明

企业国有资产占有产权登记表填报说明

企业国有资产占有产权登记表填报说明(产权登记表纸张规格为257mm×182mm)一、档案编号:由产权登记机关存档时填写。

二、企业名称(盖章):既有企业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全称填写,并加盖企业公章;拟设立企业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核准的名称填写。

三、法定代表人(签字):既有企业由《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拟设立企业由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四、填报日期:按企业申办产权登记的日期填写。

五、企业集团或企业管理部门:政府直接管理企业(含企业集团)或其下属的企业,填写政府直接管理企业或企业集团母公司名称;暂未脱钩的或仍由政府有关部门、机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管理的企业,填写政府部门、直属机构或政府管理的国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名称。

六、企业地址、邮政编码:填写企业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的详细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

七、批准设立日期:按批准设立本企业的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填写,如无明确规定,按文件颁发的时间填写。

八、批准设立单位:批准设立本企业的单位名称;由多个单位批准设立的,填写牵头单位名称并加注“等”,股份制企业填写本企业国有第一大股东名称并加注“等”。

九、批准设立文号:批准设立本企业的文件文号,无文号的填写文件的名称。

十、组织形式: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企业类型填写,如旧式营业执照中无此项目的,参考营业执照中经济性质并对照组织形式标识码示意图(见十六、组织形式码)中所列各组织形式填写,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对应填写国有企业,有限责任(国有独资)公司的对应填写国有独资公司。

拟设立企业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的企业类型填写。

十一、注册资本: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填写。

十二、注册日期: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注册登记的时间填写,应当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设立注册时间一致。

如旧式营业执照中无此项目的,按最初的注册登记时间填写。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证填报说明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证填报说明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证填报说明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4.12.31•【文号】国资产权[2004]1255号•【施行日期】2004.12.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证填报说明的通知(国资产权[2004]1255号)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各中央监管企业(集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192号)和《关于印发〈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业务办理规则〉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4]315号),我们制定了《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证填报说明》,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由我委统一印制;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和中央部门所属未脱钩企业、中央所属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所投资企业,所需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由我委负责印制;地方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地方部门所属未脱钩企业、地方所属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所投资企业,所需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由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印制。

附件: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证填报说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二00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证填报说明(产权登记表纸张规格为A4)第一部分企业国有资产占有产权登记表一、企业名称(盖章):既有企业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全称填写,并加盖企业公章;拟设立企业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核准的名称填写。

二、企业单位统一代码:按各级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企业(单位)代码证书规定的9位代码填写。

尚未领取统一代码的企业,应与当地技术监督部门联系办理核发手续(该码必须填写);拟设立企业待领取企业(单位)代码证书后再填写。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证)填报详细说明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证)填报详细说明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证)填报说明财政部门依据经审定合格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占有登记)》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正本)》、《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副本)》(以下简称《产权登记证(副本)》)占有登记、出资人登记相对应的项目;依据经审定合格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变动登记)》填写《产权登记证(副本)》变动登记、出资人变动登记相对应的项目;依据经审定合格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年度检查)》填写《产权登记证(副本)》年度检查相对应的项目;依据经审定合格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注销登记)》填写《产权登记证(副本)》注销登记。

第一部分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占有登记)(一)企业名称(盖章):既有企业按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企业全称填写,并加盖企业公章;拟设立企业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核准的名称填写。

(二)法定代表人(签字):既有企业由《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登记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拟设立企业由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三)填报日期:按照企业填报占有产权登记表的公历日期填写。

(四)企业主管部门:填写企业主管事业单位的主管政府部门。

各级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是其下属事业单位的所办企业的主管部门。

(五)企业主管事业单位:填写企业的主管事业单位。

(六)企业地址:既有企业按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地址填写,拟设立企业按照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地址填写。

(七)批准设立日期:按照批准设立本企业的文件中规定的日期填写,如无明确规定,按照该文件批准的日期填写。

(八)批准设立单位:填写批准企业成立的审批机关的全称。

(九)批准设立文号:填写批准企业成立的批复文件的文号。

(十)法定代表人:既有企业填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拟设立企业填写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的法定代表人。

(十一)组织机构代码:按照各级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规定的9位代码填写。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填报详细说明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填报详细说明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填报详细说明登记表编号:__________填报日期:__________企业名称:__________企业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填报详细说明一、填报说明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是对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统一登记、管理和监督的重要工具。

本文对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的填报过程进行详细说明,以确保填报准确、完整、规范。

二、填报内容1. 资产信息填报在填报表格的资产信息部分,需要将企业的国有资产按照不同类别进行分类,并填写相应的详细信息。

以下是不同资产类别的填报要求:(1)固定资产:填写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原值、累计折旧、净值等信息。

(2)无形资产:填写资产名称、价值、取得方式等信息。

(3)土地使用权:填写土地使用权证号、土地面积、土地使用年限等信息。

(4)股权:填写公司名称、持股比例、登记日期等信息。

(5)其他资产:填写资产名称、价值、取得方式等信息。

2. 资产权属填报除了填报资产的基本信息外,还需要填写资产的权属信息。

以下是资产权属填报的要求:(1)资产权属证书或合同编号:填写相应的资产权属证书或合同的编号。

(2)权属来源:填写资产权属的来源,如国有划拨、购买、投资等。

(3)权属证明:填写权属证明的类型,如产权证、股权转让协议等。

(4)权属变动:填写资产权属的变动情况,如转让、抵押等。

3. 资产评估填报在填报表格中的资产评估部分,需填写资产评估的相关信息。

以下是资产评估填报的要求:(1)资产评估机构:填写完成资产评估的具体机构名称。

(2)评估方法:填写资产评估所采用的方法,如市场比较法、收益法等。

(3)评估结果:填写资产评估的结果,即资产的评估价值。

4. 资产处置填报若企业对国有资产进行过处置,还需要在表格中填写相应的处置信息。

以下是资产处置填报的要求:(1)处置方式:填写资产的具体处置方式,如出售、转让、租赁等。

(2)处置收益:填写资产处置所得的具体金额。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填报说明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填报说明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填报说明一、填报单位信息(1)单位名称:(2)单位类型:(3)注册资本:(4)单位性质:(5)法定代表人:(6)联系电话:二、填报单位所属资产信息(1)固定资产总额:(2)流动资产总额:(3)无形资产总额:(4)其他资产总额:(5)合计:三、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填报要求1. 表格格式要求填报单位需将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按照以下格式填写:--------------------------------| 产权单位名称 | 国有资产类别 | 所有权属性 | 备注 |--------------------------------| | | | |--------------------------------2. 产权单位名称请填写产权单位名称,确保与填写单位的名称一致。

3. 国有资产类别填写国有资产类别,包括土地、房屋、设备、车辆、专利等。

4. 所有权属性填写所有权属性,包括国有、集体、其他。

5. 备注填写与该国有资产相关的备注信息,如土地使用权证、设备使用说明等。

四、填报注意事项1. 填报单位需保证所提供的资产信息真实准确。

2. 填报单位需妥善保管该表格,防止泄露或丢失。

3. 如有信息变更,填报单位需及时更新并重新提交登记表。

五、填报流程1. 填写完整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

2. 将填写完整的登记表提交至国家相关部门或单位。

3. 相关部门或单位将对提交的登记表进行审核和核实。

4. 审核通过后,单位将颁发相应的产权证书。

六、填报截止日期请填报单位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完成填报,并将登记表及时提交至相关部门或单位。

以上为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的填报说明。

填报单位应仔细阅读填报要求和注意事项,并按照要求填写完整的登记表。

任何虚假填报或填写不准确的情况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请及时咨询相关部门或单位。

企业国有资产占有产权登记表

企业国有资产占有产权登记表

档案编号:_________
企业国有资产占有产权登记表
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填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制
企业注销前产权登记编码
企业国有资产占有状况
金额单位:千元
出资人情况
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情况
注:本表可续页
2、本表所指担保方式指保证、抵押、质押、留置或定金。

同一标的多种担保方式的,需分别记载,并在备注栏说明。

3、本表可续页。

2、本表可续页。

注:1、拟设立企业在备注栏中标注“新设,待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再颁发产权登记证”字样。

2、上级登记机关办理的,在备注栏中表注“——企业——(省、市、县)级登记”,如“中央企业——省(或市、县)级登记”。

企业产权登记表证填报说明

企业产权登记表证填报说明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证)填报说明财政部门依据经审定合格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占有登记)》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正本)》、《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副本)》(以下简称《产权登记证(副本)》)占有登记、出资人登记相对应的项目;依据经审定合格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变动登记)》填写《产权登记证(副本)》变动登记、出资人变动登记相对应的项目;依据经审定合格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年度检查)》填写《产权登记证(副本)》年度检查相对应的项目;依据经审定合格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注销登记)》填写《产权登记证(副本)》注销登记。

第一部分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占有登记)(一)企业名称(盖章):既有企业按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企业全称填写,并加盖企业公章;拟设立企业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核准的名称填写。

(二)法定代表人(签字):既有企业由《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登记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拟设立企业由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三)填报日期:按照企业填报占有产权登记表的公历日期填写。

(四)企业主管部门:填写企业主管事业单位的主管政府部门。

各级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是其下属事业单位的所办企业的主管部门。

(五)企业主管事业单位:填写企业的主管事业单位。

(六)企业地址:既有企业按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地址填写,拟设立企业按照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地址填写。

(七)批准设立日期:按照批准设立本企业的文件中规定的日期填写,如无明确规定,按照该文件批准的日期填写。

(八)批准设立单位:填写批准企业成立的审批机关的全称。

(九)批准设立文号:填写批准企业成立的批复文件的文号。

(十)法定代表人:既有企业填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拟设立企业填写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的法定代表人。

(十一)组织机构代码:按照各级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规定的9位代码填写。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证填报详细说明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证填报详细说明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证填报详细说明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是经济活动的主要主体,其国有资产也是国家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确保国有资产的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国家就对企业国有资产进行了登记和管理。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证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本文将详细说明如何填报这一证件。

首先,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证主要包括企业的基本信息、资产情况以及产权状况。

在填写这些信息时,应按照实际情况如实填报,以确保产权登记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在填写企业的基本信息时,需要包括企业名称、企业代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

这些信息是企业在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时所填报的内容,可以通过企业的营业执照等文件获得。

接下来,需要填写企业的资产情况。

这一部分内容较为繁琐,包括企业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各类资产的详细情况。

其中,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机械设备等,应填写其具体的名称、数量、评估值等信息。

流动资产包括存货、应收账款等,应填写其种类、数量、金额等详细信息。

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等,应填写其权益性质、有效期限等信息。

最后,需要填写企业的产权情况。

产权情况是指企业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归属情况。

在填写时,应区分哪些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哪些资产属于企业所有、哪些属于其他单位或个人所有。

对于国有资产,还需要填写其具体的所有权单位,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等。

对于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证的填报,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填报时应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国有资产产权是国家和企业的重要利益,填报时应严格按照实际情况填写,不得有任何虚假信息,以免产生法律风险。

其次,填报时应添加必要的资料和证明文件。

除了基本信息外,还需要提供相关资产的评估报告、购置合同、权属证书等,以便于核实资产情况和产权状况。

此外,在填报过程中可以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

对于一些复杂或争议较大的情况,可以请律师或专业顾问提供帮助,以确保填报的合规性和正确性。

产权登记表证填报说明讲解

产权登记表证填报说明讲解

详见<<企业国有资产 详见<<企业国有资产 << 产权登记业务办理规 则>>第三部分40条~43 >>第三部分40条 第三部分40 条


按最近一次产权登记机关审定的相应项目 填写
按企业终止经营或转让全部国有产权时点上,对实 际占用资产进行清理、检查、核对的结果数,或经 核准或备案的评估结果数额填写
按企业以不同方式处置资产的数额填写 按被注销企业因有偿转让国有产权所取得 的收入处置数额分别填列 填写本表在填写过程中需要说明的情况
注销登记审核表
指 标
批准注销单位 批准注销文号及 日期 注销原因码
详见<<企业国有资产 详见<<企业国有资产 << 产权登记业务办理规 则>>第三部分44条~46 >>第三部分44条 第三部分44 条
按出资人实际投入到本企业的资本数额填列。各出资人不同 属性资本合计应当与各类资本数额相等;投资金额合计应当与 本企业实收资本数额相等。 按公司章程或投资协议书规定的各出资人股权比例填列,因 出资不到位致使实际股权比例与名义股权比例相悖的,应在 备注栏中说明。其中各出资人股权比例之和应当为100%。
审核表
第二页
变动(减少)原因
4、向外商转让 出资人减少 无偿划出 产权界定 其它 合计 备注
变动(减少)数额(千元) 国家资本 国有法人资本
变动登记减少原因 表部分指标( ) 表部分指标(2)
续第二页
第三部分
注销产权登记表填报说明
--(同占有登记指标略)
注销登记表部分指标
指 标
最近一次登记数 清理结果或评估确 认数 资产处置数 收入处置数 备注第一部分占有产权记表填报说明封面填报说明

01 中国X集团(央企)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操作指南

01 中国X集团(央企)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操作指南
第六章 产权登记年度检查
第十七条 各子公司应于每年2月1日至3月30日完成对本单位及所属投资企业产权登记情况的年度检查工作,并于一季度末向总公司财务部报送本单位及所属投资企业产权登记年度汇总分析报告。
第十八条 企业产权登记年度汇总分析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企业国有资本金实际到位和增减变动情况;
第六条 未办理占有产权登记的企业发生国有资产产权变动时,应当按规定补办占有产权登记后,再申办变动或注销产权登记。
第七条 各子公司应认真审核所属投资企业报送的产权登记表及相关文件资料,确保登记数据无误、相关文件资料齐全。
第八条 总公司财务部对各子公司提交的申办登记材料进行审核后,按规定报送集团财务部审核。
(一)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
(二)企业国有资产注销产权登记表;
(三)批准产权注销行为文件或法院宣告企业破产的裁决书;
(四)企业清算报告或资产评估报告的核准或备案文件;
(五)具体情况说明;
(六)产权登记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二)企业国有资本的分布及结构变化,包括企业对外投资情况;
(三)本企业及所属投资企业发生国有资产产权变动情况及办理相应产权登记手续情况;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第七章 产权登记档案管理
第十九条 总公司财务部负责整理、归档各子公司及其所属投资企业产权登记证、产权登记表等产权登记资料;各子公司负责做好本单位及所属投资企业申办登记材料的备份、整理、归档工作。
(三)企业章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最近一次的验资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企业上一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五)出资人为企业法人单位的应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中国有资本出资人还应当提交产权登记证复印件;

企业产权登记表填报指标说明

企业产权登记表填报指标说明

企业产权登记表填报指标说明一、企业产权登记表有关指标说明:1、企业名称:既有企业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全称填写;拟设立企业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核准的名称填写。

2、产权登记情形:按涉及产权登记事项的相关情形选择填写〔投资新设企业、分立新设企业、合并新设企业、因收购而使企业首次出现国有控制出资人、因投资入股而使企业首次出现国有控制出资人、跨国资监管机构(从其他国资监管机构无偿划入、从其他国资机构协议受让、从其他国资机构进场受让)、其他、补录历史数据(已办无变化、已办有变化、未办)〕,多种情形同时发生的,同时勾选相应选项。

3、注册日期: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注册登记的时间填写,应当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设立注册时间一致。

如旧式营业执照中无此项目的,按最初的注册登记时间填写。

4、组织机构代码:按各级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企业(单位)代码证书规定的9位代码填写。

尚未领取统一代码的企业,应与当地技术监督部门联系办理核发手续(该码必须填写);拟设立企业待领取企业(单位)代码证书后再填写。

5、主要出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此代码是据以生成企业产权关系树的重要标识。

主要出资人是指拥有本企业实际控制权的国有控制出资人;任一国有控制出资人均不拥有实际控制权的,持有本企业股权比例最大的国有控制出资人作为主要出资人;各国有控制出资人所持股权比例相等的,应共同推举一个国有控制出资人作为主要出资人。

非同一国资监管机构下多个国有控制出资人共同出资的企业,应当按照以上原则,从各国资监管机构下的国有控制出资人中分别确定主要出资人。

6、企业类别:按所列选项选择填写(国有企业、国有绝对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国有参股企业)。

其中,国有企业是指各级政府以及政府授权投资的部门、机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事业单位单独或共同出资设立的企业;国有绝对控股企业是指国有企业直接或间接合计持股比例超过50%但低于100%的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是指国有企业、国有绝对控股企业直接或间接合计持股比例不超过50%但通过章程、协议、董事会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的企业;国有参股企业是指虽然具有国有控制出资人,但不能实际支配的企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证)填报说明
财政部门依据经审定合格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占有登记)》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正本)》、《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副本)》(以下简称《产权登记证(副本)》)占有登记、出资人登记相对应的项目;依据经审定合格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变动登记)》填写《产权登记证(副本)》变动登记、出资人变动登记相对应的项目;依据经审定合格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年度检查)》填写《产权登记证(副本)》年度检查相对应的项目;依据经审定合格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注销登记)》填写《产权登记证(副本)》注销登记。

第一部分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占有登记)
(一)企业名称(盖章):既有企业按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企业全称填写,并加盖企业公章;拟设立企业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核准的名称填写。

(二)法定代表人(签字):既有企业由《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登记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拟设立企业由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三)填报日期:按照企业填报占有产权登记表的公历日期填写。

(四)企业主管部门:填写企业主管事业单位的主管政府部门。

各级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是其下属事业单位的所办企业的主管部门。

(五)企业主管事业单位:填写企业的主管事业单位。

(六)企业地址:既有企业按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地址填写,拟设立企业按照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地址填写。

(七)批准设立日期:按照批准设立本企业的文件中规定的日期填写,如无明确规定,按照该文件批准的日期填写。

(八)批准设立单位:填写批准企业成立的审批机关的全称。

(九)批准设立文号:填写批准企业成立的批复文件的文号。

(十)法定代表人:既有企业填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拟设立企业填写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的法定代表人。

(十一)组织机构代码:按照各级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规定的9位代码填写。

(十二)组织形式:按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企业类型填写,如旧式营业执照中无此项目的,参考营业执照中经济性质并对照组织形式标识码表中所列组织形式填写,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对应国有企业,有限责任(国有独资)公司对应国有独资公司。

拟设立企业按照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的企业类型填写。

(十三)注册日期: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注册登记的日期填写,应当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设立注册日期一致。

如旧式营业执照中无此项目的,按照最初的注册登记日期填写。

(十四)注册号:按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注册号填写。

(十五)注册资本:按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注册资本(或注册
资金)填写,并注明金额单位。

(十六)产权登记机关码:按照办理企业产权登记的财政部门填写。

用1标识财政部;
用2标识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
用3标识地市(含地区、州、盟)级财政部门;
用4标识县(含市辖区、县级市、旗)级财政部门。

(十七)企业隶属关系码:按照企业的隶属关系填写,其中:
用1标识中央级事业单位所办企业;
用2标识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级事业单位所办企业;
用3标识地市(含地区、州、盟)级事业单位所办企业;
用4标识县(含市辖区、县级市、旗)级事业单位所办企业:
用5标识县级以下事业单位所办的企业。

(十八)企业组织形式标识码:该码标识占有、使用国有资产企业的不同组织形式,具体填写见“组织形式标识码表”。

组织形式标识码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