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处理劳资纠纷的建议和对策—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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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管理体系调研与改进建议

劳动争议调解管理体系调研与改进建议

劳动争议调解管理体系调研与改进建议
一、调研现状
在调研劳动争议调解管理体系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 调解机构设置不均衡:不同地区的劳动争议调解机构设置存在差异,有些地区缺
乏有效的调解机构,导致劳动争议不能及时得到解决。

2. 调解人员专业素质不高:部分调解人员专业素质不高,缺乏相关法律知识和调解
技巧,无法有效地调解劳动争议,给劳动争议解决造成困难。

3. 调解费用较高:劳动争议调解费用较高,对劳动者而言,需要承担较大的经济负担,导致劳动者不愿意通过调解解决争议。

4. 调解程序不透明:部分劳动争议调解机构在调解过程中缺乏透明度,决策结果不
公开,劳动者对调解过程和结果的满意度较低。

二、改进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提出以下改进建议:
5. 加强调解机构之间的协作与交流:建立劳动争议调解机构之间的协作机制,加强
经验交流和案例分享,提高调解的效率和质量。

6. 增加调解宣传与教育:加大劳动争议调解的宣传力度,提高劳动者对调解机制的
认知和了解程度,促使更多的劳动者选择通过调解解决争议。

三、总结
通过对劳动争议调解管理体系的调研与改进建议,我们可以看到,为了更好地解决劳
动争议,需要建立统一的调解机构,提高调解人员的专业素质,控制调解费用,提高调解
程序的透明度,加强调解机构之间的协作与交流,以及增加调解的宣传与教育。

只有这样,劳动争议才能得到更好地解决,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关于正确处理劳资纠纷的建议与对策调研报告供借鉴

关于正确处理劳资纠纷的建议与对策调研报告供借鉴

关于正确处理劳资纠纷的建议与对策调研报告供借鉴标题:关于正确处理劳资纠纷的建议与对策调研报告摘要:劳资纠纷是工作场所中不可避免的问题。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资关系的和谐发展,本报告调研了正确处理劳资纠纷的建议与对策。

通过分析现有法律法规和实践案例,提出了加强法律宣导、构建和谐劳资关系、完善纠纷解决机制等建议。

一、引言劳资纠纷是工作场所中常见的问题,如果不得当处理可能导致严重后果。

因此,正确处理劳资纠纷对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和谐劳资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二、现状分析目前,我国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已经比较完善,但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劳动者对法律法规的了解不足,缺乏对自身权益的保护意识;二是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如违法解雇、延迟支付工资等;三是纠纷解决机制不够完善,导致纠纷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

三、建议与对策为正确处理劳资纠纷提供可行性方案,本报告提出以下建议与对策:1.加强法律宣导提高劳动者对劳动法律法规的了解,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可以通过开设法律知识讲座、制作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劳动者普及劳动法律法规,并且加强对用人单位的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其合规水平。

2.构建和谐劳资关系重视劳资沟通和协商,建立和完善劳资双方的沟通机制,通过建立员工代表大会或职工代表制度,让劳动者有更多参与管理和决策的机会,增强他们的归属感和参与感。

3.完善纠纷解决机制建立健全劳资纠纷解决机制,提供多样化的纠纷解决途径,包括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

同时,加强对仲裁机构和劳动监察部门的监管,确保纠纷解决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4.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对用人单位进行严格的法律监督,确保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对于用人单位不按合同兑现权益的行为,加强执法力度,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5.推行劳动保障制度加强对劳动保障制度的宣传与推广,包括社会保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等。

鼓励用人单位加入相关保险,提高劳动者的保障水平。

劳资纠纷现状调查报告

劳资纠纷现状调查报告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劳动关系的调整,政府对劳动法 律法规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以更好地适应形势变化。
劳动者权益保护意识分析
劳动者权益保护意识提高
随着社会教育和法制宣传的深入,劳动者的权益保护意识逐渐提 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了解和关注自己的权益。
工会组织的作用增强
工会作为劳动者的代表,在维护劳动者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通过开展宣传教育、维权诉讼等方式,增强了劳动者的权益保 护意识。
合同纠纷
涉及雇佣合同条款的争议以及雇主 和员工对合同内容的理解不同而产 生的纠纷。
解除劳动关系纠纷
雇主单方面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 ,导致员工权益受损,进而产生的 纠纷。
劳资纠纷原因分析
法律法规不完善
员工法律意识淡薄
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存在一些漏洞和不足,使 得雇主有机可乘,侵犯员工合法权益。
部分员工缺乏法律知识,对自己的权益认识 不清,未能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劳资纠纷现状调查报告
2023-11-05
目 录
• 研究背景和目的 • 劳资纠纷现状分析 • 劳动者权益保护现状分析 • 企业用工管理现状分析 • 劳资纠纷解决机制现状及问题分析 • 对策建议
01
研究背景和目的
研究背景
近年来劳资纠纷事 件的频繁发生,对 员工和企业都造成 了不良影响。
相关政策法规的出 台和实施,为研究 劳资纠纷提供了更 好的条件。
03
劳动者权益保护现状分析
劳动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分析
劳动法律法规逐步完善
近年来,我国劳动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出台了一系列重 要的法律文件,如《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 ,为劳动者权益保护提供了法律保障。
劳动法律执行力度加强
政府加大了对劳动法律的执行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维护劳动者权益。

关于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的调研报告

关于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的调研报告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关于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的调研报告关于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的调研报告》【引言】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作为一种常见问题,在社会发展和经济变革的背景下十分常见。

为了更好地了解和解决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我们进行了相关的调研工作。

本报告旨在总结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的特点、原因、解决方法以及改进措施,为相关部门制定更合理、科学的政策提供参考。

【一、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的特点】1. 多发性: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在社会各个领域和行业中普遍存在,涉及范围广泛。

2. 多样性: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类型繁多,例如薪资待遇、工作时间、劳动合同解除等,每个案件都有其独特性。

3. 多层次: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可以涉及个人与单位之间的矛盾,也可以涉及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矛盾,以及单位与单位之间的矛盾,层级复杂。

【二、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的原因】1. 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当前的劳动法律法规尚存在一些模糊之处,不完全适应社会发展和经济变革的需要,导致劳动争议纠纷的发生。

2. 劳动权益意识的提升:随着劳动者权益保护法律意识的提升,劳动者开始更加注重自身权益的维护,进而产生了更多的劳动争议。

3. 经济压力和资源分配不公:经济困难时期,企业减少员工福利待遇、调整工资标准等行为常常引发员工不满,导致劳动争议的发生。

4. 工作环境与人际关系问题:一些企业存在安全环境差、工作压力大以及相互之间的矛盾与摩擦,成为劳动争议的源头。

第1页/共2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三、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的解决方法】1. 协商解决:无论是个人与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还是单位与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都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解决。

通过开展对话,理清矛盾,达成双方都可以接受的解决方案。

2. 法律程序:对于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的纠纷案件,当事人可以采取法律途径,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法院来解决问题。

以法律的力量来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同时,也为单位提供合法合规的参考。

3. 第三方调解: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第三方调解机构的介入可以起到积极作用。

劳资纠纷现状调查报告

劳资纠纷现状调查报告

03
物价上涨
物价上涨可能使得劳动者的实际收入减少,从而对企业产生不满,引
发劳资纠纷。
企业内部因素的影响
管理制度不健全
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可能导致劳动者权益受损,如 加班过多、工资低于法定标准等,从而引发劳资纠纷。
工会职能不足
工会作为劳动者的代表,如果不能很好地履行其职能, 可能使得劳动者面临权益受损的问题,从而引发劳资纠 纷。
新兴产业是劳资纠纷高发行业之一,主要集 中在互联网、新能源等领域。
03
劳资纠纷成因分析
宏观经济因素的影响
01
经济周期波动
经济周期的波动会影响企业的经营状况,当经济处于下行期时,企业
可能会采取降低成本、减少招聘等措施,导致劳资纠纷的产生。
02
行业结构调整
行业结构调整可能导致企业关停并转、裁员等,从而引发劳资纠纷。
调查范围和方法
调查范围
本次调查范围主要涉及国内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企业中的劳资纠纷现 象。
调查方法
本次调查采用问卷调查、访谈调查、文献资料等多种方法进行数据收集和分析。 问卷调查主要对企业员工进行调查,访谈调查主要对企业管理者和工会代表进行 调查,文献资料主要
劳资纠纷的产生和发展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因素。通过调 查和分析,可以深入了解这些因素对劳资纠纷的影响,为预防和减少劳资纠纷提供理论依 据。
提出解决劳资纠纷的建议
针对劳资纠纷现象,通过深入调查和分析,可以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为政 府、企业和社会各方面解决劳资纠纷提供参考。
中西部地区
劳资纠纷案件数量相对较少,但近年来呈现增长趋势。
劳资纠纷行业特征
制造业
服务业

农民工欠薪分析调研报告3篇

农民工欠薪分析调研报告3篇

农民工欠薪分析调研报告3篇农民工欠薪分析调研报告篇一:拖欠农民工工资是全国普遍存在的现象,国家对此给予高度重视并出台各项措施规范且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近年来此类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但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仍然存在。

今年以来由于受整体经济形势下行的影响,我旗各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频繁发生,主要集中在建筑和酒店餐饮行业,且解决的难度较大。

拖欠农民工工资不仅不利于保护农民工本人的合法权益,也不利于城市建设的推进和城市经济的繁荣,甚至,有的农民工在讨薪过程中由于情绪过于激动,可能采取一些过激行为激化矛盾扩大纠纷,容易引发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甚至导致恶性案件,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

为全面系统地掌握我旗拖欠民工工资案件的具体情况,更好地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针对我旗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从掌握此类问题的基本现状入手,分析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的原因,从而提出通过各种途径妥善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的若干思考,以更好地保护民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

一我旗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现状举报投诉案件居高不下,劳动关系错综复杂。

__年以来,我旗劳动监察大队共受理举报投诉案件95件,涉及农民工1281人次,追还拖欠工资2610多万元。

其中群体性来访案件逐渐攀升,主要是外来务工人员,尤其以江苏四川陕西宁夏以及东三省劳动者居多,而且劳动关系错综复杂,建筑领域违法分包层层转包包工头及挂靠现象非常普遍。

劳务分包企业注册资金低下,抗风险能力较差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普遍存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保险,出现劳资纠纷后劳动者掌握依据不足,劳动监察大队协调解决难度较大。

二产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原因(一)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执行的不完善。

目前我旗尚未全面实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按照制度在建筑施工企业预存保证金后方可发放《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各苏木镇工业园区的大量建设项目并未预存保证金,预存保证金的建设项目较少,产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主要集中在未预存保证金和无建筑审批手续的项目。

劳资纠纷防范化解工作汇报

劳资纠纷防范化解工作汇报

劳资纠纷防范化解工作汇报一、背景介绍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公司面临着一系列劳资纠纷问题,这些问题给公司的正常运营带来了不利影响。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公司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防范和化解劳资纠纷。

本报告将详细介绍这些措施及其效果。

二、劳资纠纷的原因分析在分析防范化解劳资纠纷的措施之前,我们首先需要了解劳资纠纷产生的原因。

通过深入调查和分析,我们发现主要原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劳动合同管理不规范:部分员工劳动合同内容模糊,条款不明确,导致双方权益不平等,容易引发纠纷。

2.工资待遇问题:部分员工对工资待遇不满,认为公司存在同工不同酬、加班费不足等问题。

3.员工权益保障不到位:部分员工反映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或公积金,或者未按照法定标准支付加班费等。

4.沟通渠道不畅:公司与员工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机制,导致信息传递受阻,员工诉求得不到及时回应。

三、防范化解劳资纠纷的措施针对以上问题,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来防范和化解劳资纠纷:1.加强劳动合同管理:重新审查和修订劳动合同模板,确保内容明确、条款清晰。

同时,加强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等环节的管理,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完善工资待遇制度:开展工资待遇调研,了解市场行情和员工诉求。

在此基础上,调整工资待遇政策,确保同工同酬、加班费足额支付等。

3.强化员工权益保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确保员工权益得到保障。

同时,加强对员工的权益宣传教育,提高其维权意识。

4.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通过设立意见箱、定期召开员工座谈会等方式,拓宽员工诉求渠道。

同时,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及时回应员工诉求,增强员工归属感和满意度。

四、工作成效与展望通过实施以上措施,我公司在劳资纠纷防范化解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劳动合同管理更加规范,工资待遇制度更加合理,员工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沟通渠道更加畅通。

这些成效为公司营造了和谐的劳资关系,有力地推动了公司的稳定发展。

展望未来,我们将继续加强劳资纠纷防范化解工作,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

对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完善的调研报告

对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完善的调研报告

对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完善的调研报告对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完善的调研报告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的不断壮大和国际交往的不断加深,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完善成为了当前社会治理的重要课题。

为了深入了解我国目前的劳动争议处理情况,本文对相关的调研报告进行了整理和分析,旨在提出建议以促进劳动争议的公平公正解决。

一、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重要性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制度,其不仅是经济发展的基础之一,也是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之一。

我国劳动法中规定了许多劳动者的权益和利益,但实际情况却经常出现违反劳动法的情况。

这就需要有效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来保护劳动者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二、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存在的问题据统计,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迅速,劳动力市场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

在这种背景下,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完善尤为重要。

然而,我国目前的劳动争议处理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程序复杂当前,我国的劳动争议处理程序非常复杂。

对于劳动者而言,他们在遇到劳动争议时,需要经过一系列的申诉和投诉程序来解决问题。

这些程序往往非常繁琐,消耗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而且存在风险。

因此,很多劳动者可能不愿意通过这些程序来解决问题。

2、体制不完善目前,我国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尚未完善。

劳动争议处理直接由行政部门处理,而且处理机构数量较少,缺乏专业的人员和相关的设施。

这导致了许多劳动争议处理无法得到有效的解决,很多争议被拖延或不了了之。

3、裁判结果不公根据调查显示,我国的裁判结果并非都是公正的。

一些争议往往会被公司或企业“私下解决”,而裁判结果往往劣于私下解决的结果。

此外,一些劳动者主张的权利也没有得到保障,导致了一些劳动争议的出现。

三、完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建议为了完善我国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需要采取以下的对策:1、减少劳动争议处理流程的程序复杂性应适当简化劳动争议处理程序流程,缩短劳动者的等待时间,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时间和经济损失。

在此基础上,劳动争议案件审查阶段应缩短时间,避免造成利益受损。

农民工劳动争议现状分析及权益维护对策建议调研报告

农民工劳动争议现状分析及权益维护对策建议调研报告

农民工劳动争议现状分析及权益维护对策建议调研报告一、引言农民工是城市建设和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力量,他们的辛勤劳动为城市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由于受教育水平低、信息不对称、社会地位低等因素的影响,农民工在城市中面临着诸多的劳动争议问题。

为了解决农民工劳动争议问题,必须深入了解现状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二、农民工劳动争议现状分析1. 工资拖欠问题由于农民工大多数是来自偏远地区,社会地位低,信息不对称且缺乏维权意识,因此容易遭受用人单位的欺压,导致工资拖欠问题。

2. 非正规用工许多农民工是以非正规的形式被雇佣的,他们缺乏劳动合同、社保保障和法律保障,一旦发生劳动争议,他们很难得到法律保护。

3. 高强度、低待遇农民工通常从事的是体力劳动,工作强度大,待遇低。

而且,在城市生活成本高昂的情况下,他们的工资收入很难满足基本的生活需求。

4. 安全保障问题农民工常常从事危险的工作,如建筑工地、高空作业等,但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不到位,导致工伤事故频发。

三、农民工劳动权益维护对策建议1. 健全劳动合同制度应推动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并明确约定劳动条件、工资水平、保险福利等内容,以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

2. 加强劳动保障宣传教育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加大对农民工的劳动权益保护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工的维权意识和法律知识水平,增强他们的维护权益的能力。

3. 设立农民工劳动维权专门机构应设立专门的农民工劳动维权机构,及时处理农民工的劳动纠纷,提供法律援助和咨询服务,真正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5. 提高农民工收入水平应推动提高农民工的工资水平,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减少因收入不足引发的劳动争议。

6. 规范和加强企业管理用人单位应加强内部管理,规范用工制度,确保员工的劳动权益得到尊重和保障,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

四、结语农民工是城市建设的重要力量,维护他们的劳动权益对于城市的和谐稳定和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

近年来,国家和相关部门也加大了对农民工权益的保护力度,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

劳资纠纷案件大幅度上升调研报告

劳资纠纷案件大幅度上升调研报告

劳资纠纷案件大幅度上升调研报告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力市场也越来越活跃,劳资纠纷案件逐年上升。

为了深入了解这一现象,我们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劳资纠纷案件调研,并撰写了以下报告。

一、调研方法本次调研共采用了问卷调查、实地访谈、文献资料调研等多种方法。

二、调研结果(一)劳资纠纷案件上升原因1.经济不景气,企业亏损严重当前国内经济形势不好,许多企业面临着困难,经营状况不佳。

一些企业不得不降低员工工资、裁员等措施,但是在实施这些措施时,很容易引发员工的不满,甚至导致劳资纠纷案件发生。

2.某些用人单位违法用工在有些用人单位中,存在一些不正当用工的情况,例如拖欠员工工资、不缴纳社会保险等。

这些违法用工行为会导致员工权益受到侵害,从而引发劳资纠纷案件。

3.劳动合同管理不规范一些企业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没有按照劳动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条款不合理、未签订劳动合同等。

这些情况容易导致员工权益受到侵害,从而引发劳资纠纷案件。

4.员工法律意识提高目前,员工的法律意识逐渐提升,他们更加注重自身权益的维护。

一些员工会因为遭受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而起诉,这也是导致劳资纠纷案件上升的原因之一。

(二)劳资纠纷案件类型1.工资纠纷在企业中,工资问题是最常见的劳资纠纷案件类型。

原因可能是用人单位计算工资不规范、工资单误差、工资迟发或拖欠等。

2.劳动合同纠纷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如有争议,也会引发劳资纠纷案件。

例如,合同期限争议、合同空白或未签字等范围内的争议。

3.社会保险缴纳纠纷企业需要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一些企业不规范地缴纳保险费,或者不缴纳保险费,由于这一问题也会引发劳资纠纷案件。

4.裁员纠纷随着企业形势不好,企业降低工资、裁员等情况也越来越多,裁员过程不规范也会导致劳资纠纷案件的发生。

(三)解决劳资纠纷的建议1.加强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提高用人单位和员工的法律意识。

劳动争议调研报告

劳动争议调研报告

劳动争议调研报告第1篇:劳动争议调研材料威海工业新区于2008年成立后,充分发挥新经济增长极的磁场效应,聚集了一大批大项目、好项目,企业用工量也呈“水涨船高”之势,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发生率高,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面临着服务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双重任务。

工业新区人力资源局立足本区实际和部门职责,积极行使调解仲裁工作职能,切实发挥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调整劳动人事关系,解决劳资纠纷的调节器功能,维护社会和谐的稳定器功能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助力器功能。

为进一步做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按照上级单位的要求,我们扎实开展调研活动,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当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开展情况(一)稳步推进仲裁委员会建设工业新区成立时间短,仲裁工作起步较晚,于2009年2月才成立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一年多来,我们不等不靠,努力配全配强干部队伍,工作人员从成立之初的1人,增加到目前的3人;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制定了《仲裁员办案守则》、《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10多项制度,对每项工作、每个工作环节实施精细化管理,以此规范干部职工的言行和办事程序。

目前,工业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运行正常,在化解劳资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二)不断加强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为保障调解仲裁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我们争取到了管委大力支持,建立了实体化的办案机构即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仲裁院现有专兼职工作人员3人,其中专职1人,兼职2人,持有仲裁资格证书的2人,学历均在本科以上,业务素质和职业精神较好;经费保障方面,工作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鉴于新区财力物力有限,建设了集仲裁院办公室和仲裁庭于一体的办公室,配置了电脑、打印机等设备,保证了调解仲裁案件的正常开展;仲裁院采取主被动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调整劳动人事关系,解决劳资纠纷职能。

一方面加强与劳动监察部门的合作,经常性到企业走访,排查劳资纠纷隐患,及早化解矛盾。

正确处理劳资纠纷的建议与对策调研报告

正确处理劳资纠纷的建议与对策调研报告

正确处理劳资纠纷的建议与对策调研报告调研报告:正确处理劳资纠纷的建议与对策一、引言劳资纠纷是劳动关系中常见的问题之一,如果不及时正确处理,将会给企业和劳工造成不良影响。

本次调研旨在探究劳资纠纷的现状与原因,并提供一些建议与对策,帮助企业正确处理劳资纠纷,维护良好的劳动关系。

二、调研方法本次调研采用了问卷调查和访谈的方式,共调研了10家不同行业的企业,其中包括工厂、酒店、超市等,以获取不同企业类型下的劳资纠纷情况和处理方式。

三、调研结果1. 劳资纠纷的主要原因:a. 薪资问题:包括工资支付不准时、低于合同规定的工资、奖金发放不公等。

b. 劳动条件:包括工作强度过大、工时过长、劳动环境不安全等。

c. 职位评定:包括晋升机会不公、职务变动不合理等。

d. 福利待遇:包括医保、社保等福利待遇不到位。

2. 劳资纠纷的处理方式:a. 内部调解:由企业内部人员担任调解员,协助双方达成和解,并签订调解协议。

b. 仲裁申请:通过劳动仲裁机构介入,进行公正、客观的仲裁,仲裁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c. 法律诉讼:当内部调解和劳动仲裁无法解决劳资纠纷时,双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并由法院判决。

四、建议与对策1. 加强法律意识:a. 企业应加强员工法律意识教育,使员工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

b. 企业应定期组织劳动法规培训,提高经理和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法律素养。

2. 建立健全的内部机制:a. 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薪资制度,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b. 企业应定期审查和评估劳动条件,减少工作强度和工时,改善劳动环境。

c. 企业应建立公正、透明的晋升评定制度,避免职位评定不公。

3. 加强内外部沟通:a. 企业应及时与员工沟通,了解他们的工作需求和意见。

b. 企业应与劳动仲裁机构建立联系,并了解最新的法律法规变化。

4. 快速响应与有效处理:a. 企业应及时回应员工的投诉与建议,避免问题升级。

b. 企业应及时介入纠纷,以调解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

五、总结本次调研结果表明,正确处理劳资纠纷对企业和劳工都具有重要意义。

对经济危机影响劳资纠纷问题的调研报告【可编辑版】

对经济危机影响劳资纠纷问题的调研报告【可编辑版】

对经济危机影响劳资纠纷问题的调研报告对经济危机影响劳资纠纷问题的调研报告在国际金融危机的特殊时期,社会稳定形势更趋复杂化,随着国际金融危机不断蔓延,由此引发的劳资纠纷、经济纠纷方面的信访突出问题日益显现。

据统计,201X年3月10日至4月10日**县共发生劳资纠纷、经济纠纷方面的信访问题达12批147人次,其中集体访11批145人次。

这些问题已经上升为影响我县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一、劳资、经济纠纷的特点(一)因追索劳动报酬、保险福利、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等经济利益争议居主导地位。

劳动关系双方对经济利益的重视程度高于对其他权利的重视程度,由于劳动者处于劳动关系的弱者地位,个人很难为维护权利与用人单位抗衡,因此多从经济利益方面找回损失,而用人单位对违约出走的劳动者,也大多以经济赔偿为由提出申诉。

(二)拖欠工资纠纷案件多。

绝大多数劳资、经济纠纷是由于劳动者的基本劳动经济权益被侵害,而又长期得不到解决而致。

劳动报酬是引发劳资、经济纠纷的第一原因,其次是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再次是自动离职或辞职。

(三)集体劳动争议上升幅度较大。

主要集中在建筑施工单位和非公有制企业。

集体争议呈现突发性强、人数增多、处理难度大的特点。

(四)寻求解决的途径转变很大。

弱势一方的劳动者往往不自愿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解决纠纷,而是采取集体上访、封堵政府机关,甚至有集体堵塞道路交通的行为发生。

(五)涉及利益的人员多,规模不断扩大。

如201X年1月份来访中有11批集体访反映劳资、经济纠纷问题,人员最多的达22人。

二、劳资、经济纠纷产生的原因(一)经济萎缩,利益矛盾冲突复杂。

一些合同无法履行,拖欠工程工资无法兑现。

一些企业停产、倒闭矿产,债权难以实现等产生劳资、经济纠纷。

(二)管理监控环节薄弱。

如有的企业用工不规范,无用工合同,有的工程是层层转包。

民工自我保护意识较弱。

有的民工已半年未付工资,才来申诉,有的没有工资结算单。

承包商为转嫁风险损失。

目前劳动争议案件调解工作面临问题及建议的报告

目前劳动争议案件调解工作面临问题及建议的报告

目前劳动争议案件调解工作面临问题及建议今年以来,随着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XX省劳动合同条例》相继实施,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法律关系面临着巨大变革,各种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大幅度增加,纠纷类型也日益多样化、复合化。

同时随着《XX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法》的出台实施对劳动争议的调解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现在用人单位的用人机制具有多样性、变化性和模糊性,加之劳动争议纠纷中往往掺入有情绪因素,所以某些情况下以判决结案并不能有效解决纠纷,而且效率较低。

而调解结案方式不仅有利于纠纷的解决,而且有利于宣传法律、化解矛盾、疏导情绪,其优越性和重要性愈来愈明显,调解结案已经成为化解劳动争议矛盾的优先首选方式。

如何通过实践不断探索通过调解解决劳动争议的新路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已成为摆在各级劳动仲裁部门面前的一项迫切而又艰巨的任务。

为了进一步做好劳动争议案件调解工作,现对2016年1-11月镇江市劳动人事仲裁委调解结案情况进行分析。

一、目前劳动争议调解案件特点1.劳动争议纠纷呈现多元化和复合性趋势。

今年1-11月镇江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420起,调解结案结案165起,调解结案率40%。

综观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以劳动争议主要诉求类型分类,其中因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引发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争议195起;工资、加班费争议115起;二倍工资争议44起,工伤待遇争议41起,社会保险争议18件,其他类型7起。

这既有因签订、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引起的纠纷,又有因工资报酬、保险、福利、医疗、工伤等待遇不能落实引起的争议,还有因劳动者户口、人事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办理等因素引起的劳动争议。

从用人单位类型分类,既有职工与企业之间的争议,又有聘用人员与事业单位之间的纠纷,还有劳务公与劳务派遣企业和用工单位之间的矛盾。

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之间的劳动关系既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也有大量没有签订合同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

2.劳动关系不稳定是劳动争议诱发的重要因素。

正确处理劳资纠纷的建议与对策[推荐5篇]

正确处理劳资纠纷的建议与对策[推荐5篇]

正确处理劳资纠纷的建议与对策[推荐5篇]第一篇:正确处理劳资纠纷的建议与对策正确处理劳资纠纷的建议与对策处理好劳资纠纷,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显得至关重要。

本文就当前劳资纠纷的主要特点、表现形式、产生原因和建议对策作一粗浅分析探讨。

一、当前劳资纠纷的主要特点和表现形式由于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多、小、散、杂”的特点,一些中小企业、特别是家庭作坊式企业,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用工制度不规范,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引发的劳资纠纷仍不容忽视。

当前我市劳资纠纷的主要特点和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主要特点:1、劳资纠纷案件总量居高不下。

随着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法律意识逐步提高,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和网络不断健全,劳动争议呈显性化,使近几年来我市劳资纠纷数量明显上升。

2、非公有制企业劳资纠纷数量占绝大多数,且多以用人单位败诉为主。

从劳动争议发生的用人单位类型看,自1993年国务院颁布实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以来,国有企业劳动争议案件所占比例直线下降,非公有制企业案件明显上升。

主要是私营、三资、乡镇企业和个体户侵害职工合法权益引发劳资纠纷。

3、集体劳动争议上升幅度较大,主要集中在建筑施工单位和非公有制企业。

集体争议呈现突发性强、人数增多、处理难度大的特点。

4、劳动争议案件发生量地域差异大,且更加集中。

大量的劳动争议案件集中在沿海县(市、区),山区县劳动争议数量较少。

5、无证无照的家庭作坊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资纠纷增多且处理难度大。

我市目前尚存在着大量无证无照的家庭作坊,雇工人数少的几人,多则100多人,劳动用工极为混乱,是劳动争议产生和激化矛盾的源头之一。

6、因追索劳动报酬、保险福利、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等经济利益争议居主导地位。

劳动关系双方对经济利益的重视程度高于对权利的重视程度,由于劳动者处于劳动关系的弱者地位,个人很难为权利与用人单位抗衡,因此多从经济利益方面找回损失,而用人单位对违约出走的劳动者,也大多以经济赔偿为由提出申诉。

关于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为深入更好地推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作有效开展,进一步发挥其在预防和化解劳资纠纷、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我们会同市总工会法工部,通过座谈、问卷调查以及实地调研等方式,对全市102家非公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我市各级仲裁机构和工会组织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健全调解组织网络,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构建调防平台,合理引导和反映职工利益诉求,努力化解劳资矛盾,促进了劳动关系和谐发展。

一是各级仲裁机构工会组织高度重视劳动争议预防调解。

如扬中市今年上半年建立完善劳动关系预警信息“月报”和“专报”制度,做到劳动关系矛盾纠纷有排查、有登记、有整改,切实将劳动纠纷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

丹阳市在市重点规模企业普遍建立规范的劳动关系风险防范机制,建会企业预警机制建制率达85%以上。

润州区实施劳动争议案件基层调解组织先行调解的工作制度,工作关口前移化解矛盾,全区劳动仲裁立案案件下降5%左右。

市总工业工委下发了《关于做好企业劳动关系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基层工会及时上报劳动争议发生苗头及发展动态、突发性事件的原因及处置措施、工会预防和参与职工群体性事件处理工作等方面情况。

二是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网络体系不断健全。

根据中央、省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工作要求,各级人社部门、工会组织以加强劳动争议预防和调解重点,指导基层工会加强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推动企业落实组织机构、人员、场地、经费、调解制度和工作程序,并指导镇级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建设工作。

各地劳动关系三方组织将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作用发挥情况,纳入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考核确认工作当中,同时在《XX劳动关系和谐企业镇街道标准》中,将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制、作用发挥情况作为重要考核评价标准。

全市有2404家企业独立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覆盖面达到92.3%。

农民工劳动争议现状分析及权益维护对策建议调研报告

农民工劳动争议现状分析及权益维护对策建议调研报告

农民工劳动争议现状分析及权益维护对策建议调研报告农民工是我国农村转移劳动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为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由于农民工在就业过程中面临的权益保障问题,导致劳动争议时有发生。

本报告旨在通过对农民工劳动争议现状的调研分析,提出相应的权益维护对策建议。

一、农民工劳动争议现状分析1.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农民工工资拖欠是当前农民工劳动争议的主要问题之一。

拖欠工资的原因包括用工单位资金链断裂、工期逾期、用工单位不履行合同义务等。

2.就业环境恶劣问题:部分农民工在用工单位遭受不公平待遇,如长时间加班、没有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劳动环境恶劣等。

3.违法用工问题:有些用人单位违法用工,超时加班、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不签劳动合同等现象时有发生。

二、农民工权益维护对策建议1.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加大对用工单位的法律监管和处罚力度,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机制,提供法律咨询和诉讼服务。

2.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让农民工了解自己的权益和维权途径。

3.建立维权机构:建立农民工权益维护机构,提供维权咨询、调解、诉讼等多种方式,为农民工提供全方位的帮助和支持。

4.加强用人单位信用管理:加强对用人单位的信用管理,建立用人单位黑名单制度,对违法用工的单位采取严厉的惩罚措施。

5.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对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工资拖欠、违法用工等问题及时处罚,并保障农民工及时取得应得的工资和补偿。

三、结论农民工劳动争议是当前我国农民工保护工作的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

通过对农民工劳动争议现状的分析,可以看出,存在工资拖欠、就业环境恶劣和违法用工等问题。

我们建议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宣传教育、建立维权机构、加强用人单位信用管理以及加强监督检查等措施,以保护农民工的权益,解决农民工劳动争议问题。

我们相信,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农民工的权益保障能够得到有效的落实,为农民工提供更加公平和有尊严的工作环境。

劳资纠纷处置情况汇报

劳资纠纷处置情况汇报

劳资纠纷处置情况汇报
近期,公司发生了一起劳资纠纷,导致了一定程度的影响,为了及时处置并妥善解决问题,特向相关部门进行汇报。

首先,我们对劳资纠纷的情况进行了全面的了解和调查。

经过调查发现,劳资纠纷主要是由于工资发放不及时、不公平,以及工作环境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导致员工情绪不稳定,产生了抱怨和不满情绪,进而引发了纠纷。

针对这一情况,我们迅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尽快解决劳资纠纷。

首先,我们与员工代表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听取了他们的诉求和意见,并承诺将尽快解决问题。

同时,我们加强了对工资发放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工资按时发放、公平合理。

此外,我们也对工作环境进行了改善,提升了员工的工作舒适度和满意度。

在这一过程中,我们也积极寻求了相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通过与工会、劳动监察部门等沟通合作,共同努力解决劳资纠纷。

通过双方的共同努力,我们成功化解了劳资纠纷,恢复了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和谐的劳资关系。

在此次劳资纠纷处置过程中,我们也深刻反思了问题的根源和原因,对公司的管理和运营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调整,加强了对员工的关怀和管理,以预防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总之,通过我们的努力和合作,成功解决了这起劳资纠纷,恢复了公司的正常运转。

我们也将继续加强对劳资关系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公司的稳定发展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给予更多的支持和帮助,共同努力,共同发展。

农民工劳动争议现状分析及权益维护对策建议调研报告

农民工劳动争议现状分析及权益维护对策建议调研报告

农民工劳动争议现状分析及权益维护对策建议调研报告农民工作为我国城乡建设和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劳动力,其权益保护一直备受关注。

由于各种原因,农民工劳动争议问题一直存在,并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

为了更好地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有关部门和研究机构一直致力于对农民工劳动争议现状进行调研,提出有效的对策建议。

本文将对农民工劳动争议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权益维护对策建议。

一、农民工劳动争议现状分析1.劳动报酬问题农民工作为城市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劳动力,他们的工资待遇一直备受关注。

由于一些企业拖欠工资、恶意减薪等问题,导致农民工的劳动报酬问题时有发生。

一些农民工在外打工由于失去劳动合同、工资无合理保障、年底集体欠薪等情况也导致了劳动报酬问题。

2.工作环境问题农民工多数从事的是体力劳动,而且是在城市建设或者基础设施建设中进行,工作环境相对较差,安全保障措施不够完善。

这些都导致了一些农民工在工作中出现事故,给他们的身体健康带来了一定的威胁。

3.社会保障问题农民工在城市打工,但是他们的社会保障待遇却没有得到充分的保障。

参保问题、社会保险费补缴问题等,都给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带来了一定的困扰。

二、农民工劳动权益维护对策建议1.加强宣传教育要加大对农民工权益保护的宣传教育力度,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使农民工更加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保护途径,提高维权意识和能力。

2.完善劳动监管制度要建立健全农民工劳动监管制度,加强对用工单位的监督检查,建立劳动争议快速处理机制,及时解决劳动报酬、工作环境等问题,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3.加强政策支持要加大对农民工的政策支持力度,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强化公共资源的倾斜支持,加大对农民工的技能培训和就业帮扶力度,提高农民工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障水平。

4.建立良好职工关系用人单位要切实履行用工合同,保障农民工的劳动报酬、工作环境等权益,加强与农民工的沟通和协商,建立和谐的职工关系,形成共建共享共赢的良好局面。

临汾市开展劳资纠纷防范化解的调研报告

临汾市开展劳资纠纷防范化解的调研报告

关于开展劳资纠纷防范化解的调研临汾市总工会(二○一一年六月十五日)为了全面反映工会组织在防范化解劳资纠纷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总结经验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工会参与防范化解劳资纠纷的途径和手段,根据省总安排部署,临汾市总工会在全市范围内对劳资纠纷防范化解及工会参与情况进行了紧急调研。

一、我市劳资纠纷的主要特点1、劳资纠纷案件总量明显上升。

2010年,全市共处理劳动争议案件2370起,其中案外调解1090起,立案受理1280起,涉及职工2370人,涉及经济标的3620余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立案受理案件上升30.6%,涉及职工人数上升21.7%,经济标的上升9.16%。

2、非公有制企业劳资纠纷数量占绝大多数。

近年来,国有企业劳动争议案件所占比例直线下降,非公有制企业案件明显上升,主要是私营企业和个体户侵害职工合法权益引发劳资纠纷。

3、集体劳动争议上升幅度较大,主要集中在建筑施工单位和非公有制企业。

2010年,全市共处理集体争议案件35起,其中30人以上集体争议案件12起,与去年同比大幅上升。

4、因追索劳动报酬、保险福利、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等经济利益争议居主导地位。

二、我市劳资纠纷产生的原因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引发劳动纠纷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部分非公有制企业片面追逐利润,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导致劳资纠纷乃至劳资冲突的发生。

有些企业为获取丰厚利润,减少劳动者正常的社会保障支出,不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恶意拖欠克扣工人工资,任意延长劳动时间,引发了劳资纠纷和冲突。

2、劳动者的弱势地位是其合法权益受侵害的主要原因。

广大的农民工和外来工,文化层次较低,社会地位不高,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在社会活动中处于弱势地位,其合法权益往往容易受到侵害。

同时,一些企业虽然建立了党支部、工会、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但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影响小,维护职工权益的作用不明显。

3、劳动关系双方法律意识淡薄引发劳动争议。

一方面,有些用人单位忽视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一些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法规、政策的管理制度,并付诸实施;有些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条款显失公平,导致劳动争议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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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处理劳资纠纷的建议和对策—调研报告一、当前劳资纠纷的主要特点和表现形式由于我镇非公有制企业“多、小、散、杂”的特点,一些中小企业、特别是家庭作坊式企业,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用工制度不规范,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引发的劳资纠纷仍不容忽视。

当前我镇劳资纠纷的主要特点和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主要特点:1、劳资纠纷案件总量居高不下。

随着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法律意识逐步提高,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和网络不断健全,劳动争议呈显性化,使近几年来我镇劳资纠纷数量明显上升。

2、非公有制企业劳资纠纷数量占绝大多数,主要是私营和个体户侵害职工合法权益引发劳资纠纷。

3、家庭作坊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资纠纷增多且处理难度大。

我镇目前尚存在着大量家庭作坊,雇工人数少的几人,多则100多人,劳动用工极为混乱,是劳动争议产生和激化矛盾的源头之一。

4、因追索劳动报酬、保险福利、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等经济利益争议居主导地位。

劳动关系双方对经济利益的重视程度高于对权利的重视程度,由于劳动者处于劳动关系的弱者地位,个人很难为权利与用人单位抗衡,因此多从经济利益方面找回损失,而用人单位对违约出走的劳动者,也大多以经济赔偿为由提出申诉。

(二)表现形式:1、因用人单位拖欠、克扣、截留劳动者工资,压低计件工价引发劳动争议。

一些用人单位未依法按月以货币的形式发放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每月只预借生活费甚至只发给餐菜票代生活费;有的用人单位接到生产订单后未公布计价单价就立即安排生产,在完成订单生产任务后也不公布计价单价,而在年终结算工资时压低计件工资;有的用人单位在春节期间截留一个月工资待春节过后劳动者回来工作才发放,以维持企业的正常生产;部分建筑企业因工程款不到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劳动用工不规范,工程劳务层层转包分包,导致班组长侵吞工人工资后携款外逃,引发劳动者集体上访,造成恶劣影响;有的用人单位生产经营不景气,亏损严重,时常拖欠职工工资,个别企业主则采取携款逃匿的做法逃避支付职工工资。

2、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引发大量的劳动争议。

《劳动法》颁布实施后建立了以签订劳动合同为主的新型劳动用工制度。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无故辞退职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擅自“跳槽”不支付违约金等情况屡有发生。

3、因工伤事故或职业病的医疗、理赔而发生的争议案件也是目前劳动争议的焦点之一。

企业不重视安全生产,劳动条件恶劣,缺乏必要劳动保护设施,直接导致了职工工伤事故时有发生。

死者亲属或伤者为补偿问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

4、企业超时加班加点不按规定发放加班工资。

劳动密集型企业中职工超时加班加点现象较多,有的每天加班少则2、3小时,多则6、7小时,一些企业一个月只让工人休息1、2天。

不少企业没有按《劳动法》规定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很多企业加班,事先没有征求工会和工人的意见,带有强制性要求,如不愿意加班就罚款、扣发工资和奖金,有的甚至按旷工处理导致矛盾激化。

5、企业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目前很多企业不按规定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少报、瞒报、漏报或逃避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定义务。

有的企业从工人工资中扣取本应由企业承担的保费。

部分企业则是经营困难的局面长期没有改观,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劳资纠纷产生的原因及对社会稳定产生的影响引发纠纷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部分非公有制企业片面追逐利润,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导致劳资纠纷乃至劳资冲突的发生。

有的企业主以尽可能少的劳动力成本,驱动劳动者尽可能多地创造剩余价值,以获取丰厚利润,甚至减少劳动者正常的社会保障支出,不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恶意拖欠克扣工人工资,任意延长劳动时间,尽量节省企业支出。

(二)劳动者的弱势地位是其合法权益受侵害的主要原因。

一是劳资双方的社会地位不同。

广大的农民工和外来工,文化层次较低,社会地位不高,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对社会政策制定的影响力很小。

二是劳资双方在企业中的地位不同。

非公有制企业拥有生产资料所有权和企业经营管理权,虽然一些企业建立了党支部、工会、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但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影响甚小。

目前仍有相当数量的中小非公有制企业尚未建立工会、党支部等组织,企业内尚未建立完善的劳资关系调整机制。

此外,大部分非公有制企业实行家族制管理,许多重要岗位由企业主的亲友担任,一般劳动者在企业中处于弱势地位。

(三)劳动关系双方法律意识淡薄引发劳动争议。

一方面,有的用人单位忽视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一些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法规、政策的管理制度,并付诸实施;有的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条款显失公平,导致劳动争议的发生。

另一方面,一些劳动者守法意识差,不认真履行合同,擅自离职违约“跳槽”。

有的外来员工缺乏长期就业的准备,抱着临时就业和流动就业的思想,劳动纪律观念差,在其权益受侵犯时,不能有效地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个别人甚至采取过激的行为,引发治安刑事案件。

(四)企业内部劳动纠纷处理的调解机制不完善。

由于企业内部的协商调解机制未建立完善起来,劳动纠纷处理和沟通渠道较为不畅。

而有些企业内部虽然成立了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但由于企业职工对该组织不了解不信任、企业领导不重视、调解员素质不高等原因,企业调委会作用没能得到发挥,劳资纠纷不能在萌芽状态得到化解。

劳资纠纷如果得不到及时预防和有效处理,将对企业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因拖欠外来务工人员、农民工工资引发各类刑事案件。

从发案环节看,该类犯罪集中发生在建筑、山塘、轴承等劳动力密集、管理制度相对落后的私营企业、个体经营户或承包单位;从案件类型看,主要是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从作案形式看,犯罪一般是在追讨未果的情况下,引发纷争,冲动之下实施的犯罪行为,具有突发性。

其他如对企业主进行人身攻击、群体性暴力事件、阻碍公共交通等行为会引起一定范围的社会恐慌或社会波动,如果处理不好,不仅影响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甚至在一定程度上破坏社会秩序,从而直接影响社会的稳定,影响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建议与对策正确处理好劳资纠纷,不仅关系到社会的稳定,而且对于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政法机关和劳动监督维权部门必须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发挥职能作用,正确处理好因劳资矛盾引发的纠纷和群体性事件,真正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促进平安横河建设的深入开展。

(一)党政领导重视,健全完善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要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广大职工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劳动纠纷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认清形势,把这项事关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摆上重要位置,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出成效。

各级政府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职能部门既要落实责任、各司其职,又要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共同为营造良好用工环境提供保障。

劳动保障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对特殊工种全面实行持证上岗制度,责令企业完善职工的岗前培训教育制度。

消防、工商部门应及时清理“三合一”厂房,卫生、安监、劳动保障、工商、公安、工会、妇联等部门应密切配合,责令企业切实改善职工的工作生活环境,加强对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建立完善的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措施。

要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等组织的优势,依法维护用人单位和职工合法权益。

(二)关口前移,健全和完善处理劳资纠纷的四级工作网络。

要把协调劳动关系的支点放在乡镇,以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为基础组建由综治、司法、企业综合管理部门以及工会、商会等有关单位组成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并向村(居)委会延伸,构筑城乡一体的市、县、乡镇、村居四级劳动用工管理网络,充分发挥其“近”(离企业近)、“明”(对企业情况明)、“快”(就地解决问题快)的特点,及时就近妥善处理劳资纠纷。

要建立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将其延伸到乡镇和街道,坚持定期召开会议,有效解决劳动关系中的重大复杂问题。

健全覆盖城乡的劳动争议处理网络,支持和指导其履行职能,使大量的劳动争议和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突出重点,精心组织,开展劳动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要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制度,把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特别是对已发生的群体性劳动纠纷要区别不同情况,属劳动争议的要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程序解决,不属劳动争议的也要尽量通过行政执法程序处理,遇到矛盾不得推诿,不得草率从事,更不得把应该由本级解决的问题推给上级。

要坚持重在源头、重在基层的工作原则,实行定期排查,重点排查,努力把劳资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要针对事关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逐个企业进行排查。

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并提出工作建议,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劳动纠纷,要坚持“工作在前,预防为主”的工作原则,主管部门要及时化解,避免酿成事端。

(四)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依法惩处用工者的违法行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多数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有的纠纷发生时,劳动者经济十分困难,个别的甚至连衣食都难以保证,如不能及时处理,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从而影响社会安定。

因此,法律援助中心要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法院要积级开展司法救助活动,对经济困难无力缴纳诉讼费并申请缓减免的劳动者,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依法及时办理诉讼费的缓交、减交、免交手续费,保证有理有据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

要坚持公正裁判,强化效率意识,充分运用诉前保全、诉讼保全和先予执行等法律手段,及时解决劳动者的生活困难和后顾之忧,确保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快立、快审、快结。

对群体性劳资纠纷案件法院要提前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协调工作,受理后尽快判决,判决后及时移送执行,执行庭采取拍卖等措施筹集资金,并优先发放工资款。

(五)要建立完善信息预警机制。

综治、公安、司法等政法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劳动保障部门、工会、信访等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和联系,建立横向信息通报制度,通过日常排查及时发现事件苗头、隐患;通过在企业的信息网站掌握突发事件的发生动向;通过日常接访发现事件苗头;通过多渠道掌握劳动关系变动情况。

及时、全面掌握本地区企业单位劳动关系变化的总体情况,对不同时期可能影响劳动关系稳定的因素做到心中有数,尤其对可能引发职工群体性事件的隐患苗头应予高度重视,摸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

(六)加强对劳资纠纷引发的突发事件的领导,依法妥善处理。

劳资纠纷问题的解决涉及到政府、企业主管部门、劳动保险部门等。

必须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上下联动,社会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坚持以疏导教育为主和依法迅速果断处置原则,千方百计、冷静稳妥地化解矛盾。

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别是对企业经营者逃逸、群体性拖欠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责,依法迅速处理,保障外来劳动者生活和追回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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