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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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工业重点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工业重点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工业重点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1.26•【字号】桂政发[2007]4号•【施行日期】2007.0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工业重点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桂政发[2007]4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现将《广西工业重点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二00七年一月二十六日广西工业重点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目录(略)专栏1-35(略)图1-12(略)附件1-13(略)产业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是工业化的重要载体。

为实施自治区“十一五”规划纲要和自治区工业化“十一五”发展规划,集中力量做大做强重点产业,培育壮大强优企业,带动百业发展,促进结构升级,壮大经济实力,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根据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特制定本规划。

一、产业结构现状及问题(一)“十五”三次产业结构变化“十五”期间,全区上下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工业化进程的决定,大力实施工业兴桂战略,坚持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资源和区位优势,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产业结构进一步改善。

五年间,第一、二、三次产业增加值年均分别增长5.4%、13.8%和11.1%,三次产业结构由2000年26.3:35.2:38.5调整到2005年的 22.4:37.1:40.5。

农业比重下降3.9个百分点,工业比重上升1.6个百分点.服务业比重基本稳定。

总体上符合工业化发展规律。

(二)“十五”工业内部结构变化“十五”期间,我区把加快工业发展、壮大工业总量作为重中之重,工业成为经济增长的第一动力。

工业增长明显加快“十五”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3.8%,比“九五”提高5个百分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7.01.18
•【字号】
•【施行日期】2017.01.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其他规定
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
《广西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单位: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委牵头编制《广西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月18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行政许可事
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23.09.08
•【字号】桂政办发〔2023〕57号
•【施行日期】2023.09.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023年版)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工作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桂政发〔2022〕19号),结合地方性法规、自治区政府规章立改废情况,修订形成《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中直驻桂单位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公布。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中直驻桂单位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及时调整本地区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调整完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严格依照清单实
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扎实有效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

2023年9月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4.12•【字号】桂政办发〔2018〕35号•【施行日期】2018.04.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35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办法》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4月1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自治区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设立、考核、升级和退出的认定条件和程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5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考核制度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1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自治区商务厅负责自治区级经开区的设立、考核、升级、退出等统筹协调工作,自治区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国家安全、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配合。

第三条自治区级经开区的建设和发展应当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构建新型工业化发展的引领区、高水平营商环境的示范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集聚区、开放型经济和体制创新的先行区为目标,持续发挥经开区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培育对全区经济发展具有引领作用的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发展基地。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自治区级经开区可以按照“一区多园”模式建设和管理,原则上下辖不超过3个园区。

信息化、工业化与金融发展关系实证研究——以广西为例

信息化、工业化与金融发展关系实证研究——以广西为例

研 究 的 结论 基 本 一 致 , 认 为信 息化 可 以带 动工 业 化 ,


引 言
而 工业 化对 信 息化 具有 促进 作用 。实证研 究 方 面 , 彭 鹏、 朱翔( 2 0 0 2 ) 在 对 湖 南省 信 息 化 与工 业化 关 系 的研 究认 为 , 二 者存 在较 高 的正 相关 关 。俞立 平 等 ( 2 0 0 9 ) 的研 究 表 明信 息 化水 平 与 工 业化 水 平 存 在着 长 期 稳 定 的 动态 关 系 。国 内外 学 者 关 于金 融 发 展 的研 究 也 比较 多 。Mc h i n n o n ( 1 9 7 3 ) 对金 融发 展 与经济 增 长关 系
好 地 推动 实 体 经 济 的发 展 。李 政 和王 雷 ( 2 0 0 7 ) 研究 认 为 金 融 信 息化 对 金 融 发展 的影 响是 双 面 。温 平川
( 2 0 0 9 ) 以江苏省为例 , 对信息化与金融发展之间的关 系进行 了实证分析 , 测试了信息化对金融发展的影响 程度。俞立平( 2 0 1 2 ) 对 中国省际信息化与金融发展互 动 关 系 的研 究 表 明信息 化 与金融 互 动关 系鲜 明 , 信息 化 对金 融影 响大 于金 融对 信息 化 的影 响。
信息化 、 工业化和金融发展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 , 并 探讨 其 内在 的原 因 。
三、 实证 分 析
( 一) 单位根检 验
从 现有 的研 究看 , 大多都 是 针对 信息 化 、 工业 化 、
收 稿 日期 :2 0 1 3 — 0 1 — 2 4 作者简介:黄海清,男,中央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广西师范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经济信息管理。 吴 高艺 ,男 ,中央 财经 大学博 士研 究 生 ,研 究方 向为 经济信 息 管理 。

广西工业现状比较分析报告

广西工业现状比较分析报告

广西工业现状比较分析报告1.引言1.1 概述广西是中国南部的一个重要工业基地,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优越的地理位置。

近年来,广西工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但仍面临诸多挑战。

本文旨在对广西工业现状进行比较分析,以全面了解广西工业发展的实际情况,为未来提出可行的政策建议。

本报告包括三个主要部分:引言、正文和结论。

在引言部分中,我们将对广西工业发展的历史进行简要概述,突出重点,为后续的分析提供了背景信息。

在正文部分,我们将对广西工业现状进行深入分析,探讨工业结构、产业布局、技术水平等方面的特点,并与其他地区进行比较。

最后,在结论部分,我们将总结目前的工业发展现状,展望未来的发展趋势,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通过本报告的编写,我们希望能够客观全面地展示广西工业的现状,并为相关部门提供可行的发展方向,推动广西工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1.2 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本报告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

引言部分概述了本文的研究对象,简要介绍了广西工业发展的历史和现状,阐明了本文的研究目的。

正文部分包括广西工业发展历史、广西工业现状分析以及广西工业与其他地区对比三个章节,通过对广西工业的历史发展和现状进行全面分析,并与其他地区进行对比,形成了本文的主体内容。

结论部分总结了广西工业的现状,展望了未来的发展趋势,并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为广西工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参考。

文章1.3 目的部分内容:本报告的目的是对广西工业现状进行比较分析,旨在全面了解广西工业发展的历史、现状和未来趋势,探索广西工业与其他地区的对比情况,从而为相关部门制定合理有效的政策提出建议。

通过对广西工业发展的历史沿革和现状进行详细分析,可以全面了解工业现状及其所面临的挑战和机遇,并对未来发展趋势进行展望。

同时,比较分析广西工业与其他地区的发展情况,可以发现差距和不足之处,为广西工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参考和借鉴。

最终,本报告将总结现状,展望未来,提出相关政策建议,为广西工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益的参考和支持。

加快新型工业化跨越发展 为打造广西经济升级版提供战略支撑——在全区工业发展大会上的讲话(摘要)

加快新型工业化跨越发展 为打造广西经济升级版提供战略支撑——在全区工业发展大会上的讲话(摘要)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局 、推动 产业 有序 转移 、促进 产业 集
聚发 展的三 条 主线 ,充 分发 挥广 西 区
定》 , 要求全 面推进 “ 1 1 3 1 工程”和 “ 十
大行动计划 ” ,力争实现 “ 3年突破 3 万亿元 、5年跨越 5 万亿 元 、8年超过
位、 资源 、 产业 、 政策等优势 , 突出 “ 双
l 全 面 推 进 新 型 工 业 化 发 展
加快新型工业化跨越发展 为打造广 西经济 升级版提供战略支撑
在全 区工业发展大会上的讲话 ( 摘要 )
广西壮族 自治区党委书记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彭清华
这 次 全 区 工 业 发 展 大 会 , 是 一 次
略支点 ” ,为全 区发 展 明确 了新定 位 新 要求 ,带来 了新 机遇新 动 力。打 造 新 的 战略支 点 ,核 心在于 加快 新型 工
推进新型工业化 ,促进结构优化 、布局
广西 工业 发展 的深层 次矛 盾还 是
产 业结 构 问题。产业 结构 是工 业发 展 的核 心问题 、根本 问题 。加快 产业 结 构转 型升 级 ,构建 富有 广西 特色 的现 代工 业新 体系 ,必 须 大力实 施全 产业
优化 ,实现产业融合发展 、集 聚发展 、
必须 大力 实施创 新 驱动 战略 ,着 力培 育壮 大 战略性新 兴产 业 ;必 须大 力实
展新 路子 。李 克 强 总理提 出 “ 广 西要
成 为西 南 、中南地 区开 放发 展新 的 战
1 41 广 西经 济
全面推进 新型工业 化发展l
加 快结构调整 强化转 型升级 全面推进广西新型工业化跨越发展
于加快 新型 工业化 实现跨 越发 展 的决

广西壮族自治区两化融合发展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两化融合发展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两化”融合发展情况一区域经济概况201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GDP达到11714.35亿元,比上年增长12.3%,继续保持平稳快速增长。

其中,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分别为2047.30亿元、5736.78亿元、3930.27亿元;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17.5%、49.0%、33.5%,第二产业占比继续扩大,产值和增加值的规模取得双突破。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2720亿元,增长37.9%;工业增加值总量达到4091亿元,增长20.8%,综合经济实力迈上新台阶。

2011年,广西柳州和桂林正式成为国家级“两化”融合试验区,给广西“两化”融合带来新的契机。

二综合评估分析2011年广西“两化”融合综合指数为29.45,位列全国第25,名次与2010年相比下降一位。

广西融合硬度指数为41.00,位列全国第22,名次与上年持平;融合软度指数为15.24,位列全国第29,名次较上年下降六位;融合深度指数为6.46,位列全国第26,名次较上年下降一位。

图1 广西“两化”融合进程评估细分维度雷达图从雷达图1中可以看出,构成融合硬度的“工业规模、工业结构、工业效益”三个细分维度中,即使是表现最好的工业结构在各省市比较中全国排名为13,仍处于中下游水平,规模、结构、效益呈现明显的倒“V”形态势。

构成融合软度的“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环境支撑”三个细分维度,以及构成融合深度的“应用数字化、交易电子化、保障平台化”三个细分维度均处于全国中下游水平。

整体来看,广西“两化”融合发展进程相对落后。

三三大支柱评述(一)融合硬度在融合硬度的推进过程中,2011年广西实现工业增加值4091亿元,增长20.8%。

其中,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2720亿元,增长37.9%[1]。

继食品、汽车和冶金之后,新增石化、机械两个千亿元产业,广西千亿元产业已达到5个。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中,增长较快的是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增长150.9%,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增长34.7%,专用设备制造业增长21.0%。

广西壮族自治区两化融合进程

广西壮族自治区两化融合进程

广西壮族自治区“两化”融合进程一总体情况分析(一)经济概况201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GDP达到9502.39亿元,同比增长14.2%。

人均GDP达到19568元,比2005年的1000美元翻了一番。

广西壮族自治区产业结构已经由“二、三、一”型到“三、二、一”型,再到“二、三、一”型,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17.58∶47.47∶34.95,工业增长速度逐步加快。

城市化率为39.20%。

信息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发展。

截止到2010年底,广西壮族自治区移动电话和互联网用户数分别达到2214.5万户和330.1万户,普及率分别达到45.6%和6.8%。

广西壮族自治区目前正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坚持贯彻工业强省的主导战略也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发展的战略方针,工业化加速度全国排名第十。

2010年,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在南宁签署《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促进广西工业结构优化升级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把广西建设成为西部地区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和面向东盟的国际区域经济合作新高地。

2011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了第二批66个“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名单,广西有两个园区上榜。

(二)综合分析201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两化”融合综合排名全国第22位,综合指数达到0.257,其与综合排名列全国第1位的广东省(指数:0.609)的差距较为明显,其指数不到广东省综合指数的1/2。

融合硬度位列全国第24(指数:0.339),其指数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指数:0.363)。

融合软度列全国第18位(指数:0.245),同样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指数:0.282)。

融合深度列全国24位(指数:0.188),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指数:0.263)。

(三)具体分析融合硬度方面。

201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化规模、工业化质量和工业化速度三项指标均处于劣势地位,分别列全国第23位、第26位和第23位,(指数:0.153、0.361和0.501),三项指数均不足全国平均水平(指数:0.272、0.485和0.523),在全国各省份中属于偏下水平。

列举广西在推动边疆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取得的成绩

列举广西在推动边疆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取得的成绩

广西壮族自治区作为我国重要的边疆民族地区,近年来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对广西在这方面所取得的成绩进行全面评估,并共享我个人的观点和理解。

一、经济发展成就1. 在乡村振兴方面,广西大力推进农村产业革命,实施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等,取得了显著成绩。

2. 在工业发展方面,广西大力发展现代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如汽车制造、新能源产业等,为地区经济注入了新动能。

二、基础设施建设成就1. 在交通基础设施方面,广西加快推进公路、铁路、航空等基础设施建设,显著改善了区域交通状况,提高了地区发展的便利程度。

2. 在数字基础设施方面,广西致力于建设数字广西,推动5G网络覆盖和信息化进程,为地区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三、生态环境保护成就1. 广西深入实施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地区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2. 广西大力推进绿色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取得了积极成效。

总结回顾:广西在推动边疆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方面取得的成绩确实令人瞩目,无论是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还是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广西都展现出了勃勃生机和蓬勃活力。

我个人认为,广西之所以能够取得这样的成绩,离不开党的正确领导和正确的发展理念,更离不开当地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和奋斗。

希望在未来的发展中,广西能够持续发扬这种奋斗精神,为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目标作出更大的贡献。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处边疆,是我国重要的少数民族地区之一。

近年来,广西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这背后离不开多方面的努力和改革措施。

在经济发展方面,广西实施了一系列扶持政策,推动农村产业革命和现代制造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广西加快推进公路、铁路、航空等基础设施建设,显著改善了地区交通状况。

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广西深入实施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广西信息化水平分析

广西信息化水平分析

广西信息化水平分析广西信息化水平分析一、概述二、现状分析1.宏观经济状况2.基础设施建设状况3.信息化政策与战略4.工业信息化5.服务业信息化三、问题与挑战1.信息化普及率低2.信息服务水平不高3.信息化资源短缺4.信息化应用方面存在不平衡5.信息安全风险隐患大四、未来发展方向1.建立信息化产业集群2.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3.推广信息化技术普及4.优化信息服务体系建设5.加强信息安全建设五、结论案例分析1.广西桂林旅游业信息化建设2.广西南宁实施“互联网+”教育模式3.广西榄江河谷农业信息化升级改造4.广西印发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5.广西“互联网+物流”新模式应用实践六、结论一、概述信息时代已经到来,信息化已经成为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广西地处西南边陲,欠发达的信息化状况给广西的发展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因此有关方面应密切注意广西的信息化水平,制定适当的决策,推动广西信息化上快车道。

二、现状分析1.宏观经济状况广西经济总量在全国排名第17,但与东部发达地区相比,差距较大。

2019年,广西的GDP总量为20430亿元,比上年增长6.5%。

可以看出,广西的经济增长速度相对于东部比较缓慢。

2.基础设施建设状况广西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相对不足,2019年底,广西互联网宽带用户规模达到2908.5万户,但是普及率不高,仅为53.4%。

此外,网速不稳定,也影响了信息化发展的速度。

3.信息化政策与战略广西对信息化发展的重视程度较高,先后发布了多个与信息化相关的政策和战略,如《广西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广西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等。

4.工业信息化广西工业信息化程度相对较高,涉及涵盖了传统行业、新兴产业领域等。

如:广西钨业集团引进先进的多晶硅线生产线、北海市福成高科通过产品研发不断提升企业的竞争力等。

5.服务业信息化相较于工业信息化,广西服务业信息化的应用程度相对较低,且不均衡。

部分领域的信息化建设较为落后,如旅游业、教育等。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3.23•【字号】桂政发[2011]17号•【施行日期】2011.03.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意见(桂政发〔2011〕17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大做强做优我区工业的决定》(桂发〔2009〕35号)精神,加快培育发展我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特提出以下意见:一、重大意义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我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提高产业竞争力,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所在。

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对于实现我区做大做强做优工业的战略目标,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打造国际区域性现代商贸物流基地、先进制造业基地、特色农业基地和信息交流中心,构筑国际区域经济合作新高地,培育我国沿海经济发展新增长极具有重大意义。

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国家大力扶持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历史机遇,选择市场前景好、资源消耗低、带动系数大、就业机会多、经济效益好的领域作为主攻方向,以提升我区产业发展水平和改善民生为目标,以企业为主体,以项目为抓手,以基地为载体,以体制创新和技术创新为动力,通过强化政策支持,加大财政和金融投入,提升自主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和集聚化,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逐步成为我区经济发展的先导产业和支柱产业。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重点突破。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兰红星:做好边境地区无线电管理监测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兰红星:做好边境地区无线电管理监测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兰红星:做好边境
地区无线电管理监测工作
佚名
【期刊名称】《中国无线电》
【年(卷),期】2014(000)002
【摘要】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无线电管理机构综合运用行政、法律、技术、经济和宣传等管理手段,不断提升无线电管理和服务能力,优化资源配置,推进工业与信息化深度融合,较好地完成各项无线电管理工作,为促进“富民强桂”新跨越作出新的贡献。

【总页数】2页(P15-16)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缫丝副产品新型复合纺纱及其产品研发”课题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会议验收 [J], 朱茂英;
2.“广西桑蚕茧丝绸业可持续发展及循环经济建设的探讨”课题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会议验收 [J], ;
3.两化融合政策先行——访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兰红星 [J], 韩清
4.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信委副主任兰红星:主动协调加强管理努力做好三大重点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 [J],
5.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开展广西工业产品质量品牌培育讲座 [J], 孔国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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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_企业报告(业主版)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_企业报告(业主版)
目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报告时间:
2023-02-12
报告解读:本报告数据来源于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事业单位等网站公开的招标采购 项目信息,基于招标采购大数据挖掘分析整理。报告从目标单位的采购需求、采购效率、采购供应 商、代理机构、信用风险 5 个维度对其招标采购行为分析,为目标单位招标采购管理、采购效率 监测和风险预警提供决策参考;帮助目标单位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中介机构等快速了解目 标单位的采购需求、采购效率、采购竞争和风险水平,以辅助其做出与目标单位相关的决策。 报告声明:本数据报告基于公开数据整理,各数据指标不代表任何权威观点,报告仅供参考!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 发展研究院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北京国信数字化转 型技术研究院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 发展研究院
130.0 85.9 78.0 75.0
2022-11-22 2022-12-06 2022-11-22 2022-12-14
TOP5
2022 年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前期 中 国 电 子 信 息 产 业
规划及规划前期研究项目
发展研究院
70.0
2022-10-31
本报告于 2023 年 02 月 12 日 生成
4/28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6
2022 年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前期 广 西 企 业 与 企 业 家
规划及规划前期研究项目
联合会
70.0
2022-10-31
TOP7
TOP5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西宏桂印务股份
印刷服务订购单
有限公司
2.6
2022-07-27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社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的实施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社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的实施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社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5.11•【字号】桂政发〔2018〕25号•【施行日期】2018.05.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经费与财务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社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8〕25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和动力,加快创新型广西建设,现就促进全社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主体作用,激励企业提高研发投入比例(一)引进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

结合招商引资项目,重点引进一批跨国公司、行业领军企业和有发展潜力的创新型企业,培育有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

对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招商引资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16〕2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7〕60号)等文件规定的政策扶持条件的公司或企业,鼓励其积极申报争取相关政策扶持。

(二)壮大高新技术企业群。

支持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后备库,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其中,对首次通过认定的企业每家奖补10万元,对重新获得认定的企业每家奖补5万元。

支持全区各级人民政府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成效显著的市、县(市、区),自治区在分配相关科技专项资金和科技计划厅市会商项目立项时予以倾斜支持。

(三)培育发展“瞪羚企业”。

每年重点遴选一批创新能力强、成长速度快的“瞪羚企业”,通过科技计划支持其开展创新活动;对经核定具有一定规模的“瞪羚企业”,连续3年按每年企业自筹资金投入研发经费总额的20%予以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四)引导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提高研发经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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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型工业化实现跨越发展的决定》(桂发…2013‟1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桂政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发…2014‟6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用于支持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

第四条专项资金主要通过无偿补助、贷款贴息、以奖代补、资本金注入、股权投资等方式予以支持。

第五条专项资金由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共同管理。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提出专项资金年度绩效目标、支持重点,牵头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和评审;会同自治区财政厅负责提出项目扶持计划和资金分配方案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并下达年度项目扶持计划;负责组织实施项目监督检查,牵头组织开展项目验收,做好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自治区财政厅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和资金下达,对资金使用实施监管,牵头组织开展资金绩效再评价工作;配合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组织项目申报、提出项目扶持计划和资金分配方案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

第六条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包括:(一)产业优化升级。

传统产业改造、新兴产业培育重点项目建设和技术改造,新材料、新技术推广应用和新产品产业化,企业创新能力建设,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企业市场开拓扶持、工业发展激励、工业和信息化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及规划编制等。

(二)工业园区建设。

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标准厂房建设补贴、承接产业转移补助等。

(三)工业绿色发展。

节能技术改造和节能监察能力提升、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循环经济示范、清洁生产示范、淘汰落后产能及化解过剩产能、节能环保产业示范项目等。

(四)中小企业发展。

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中小企业信贷融资环境改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

(五)其他需要支持的工业和信息化发展项目。

专项资金支持重点可结合自治区党委、政府重点工作进行适当调整,具体以经批准的专项资金年度计划为准。

第七条专项资金应采用科学规范的分配办法,根据实际情况可采用项目分配法、因素分配法。

专项资金采取因素法分配的,应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申报条件、分配标准和办法等。

第八条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适时调整专项资金支持的重点领域,于每年下半年通过本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下一年度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指南,明确专项资金总体绩效目标、支持的重点和范围、扶持方式以及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等,并组织实施。

第九条各市、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局)、财政局应按照自治区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指南的要求,做好本地区项目申报组织工作,负责对申报单位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项目申报条件符合性由工信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审核,项目支持范围符合性和申报材料完整性、合规性由工信部门负责审核,项目财务数据真实性由财政部门负责审核。

中央和自治区直属单位的项目,由项目单位主管部门签署审核意见后报送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厅。

第十条申报单位应当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出具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署的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所申报的项目应当实质性开工建设或具备实施条件,短期内无法实施的项目、资金计划下达当年的投资进度预计未能达到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项目未能达到总投资计划)30%的项目原则上不得申报。

申报单位原则上应完成已获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的竣工验收。

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能申请一项专项资金。

依托同一核心内容或同一关键技术编制的不同项目视为同一项目。

第十一条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建立专项资金项目库,并按照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要求实行三年滚动管理,将市、县上报符合申报指南要求并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按规定纳入当年度的扶持计划进行安排,对需要继续安排的跨年度实施的项目要合理编制分年度资金安排方案。

第十二条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会同自治区财政厅根据专项资金的预算额度、项目投资计划、项目先进性、项目效益和项目性质等因素综合进行资金分配,按照预算管理相关规定的时限要求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并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资金分配方案后下达项目资金扶持计划。

据实结算类资金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明确要求预留的项目资金除外。

第十三条按照“谁分配、谁公开”的原则,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应在下达项目资金扶持计划前将拟扶持项目信息(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单位及项目投资额等)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涉及保密要求的内容除外。

第十四条安排给各市、县的项目资金,由自治区财政厅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及时下达到项目单位所在地财政局。

安排给中央企业、自治区直属单位的项目资金,由自治区财政追加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或项目单位主管部门的预算指标。

第十五条项目资金拨付要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管理等有关规定执行。

各市、县财政局要会同同级工业和信息化委(局)加强对项目资金的拨付管理,研究制定资金拨付操作细则,并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委、财政厅备案。

以股权投资等方式安排的专项资金,其拨付和管理按照相应的专项管理办法及规定执行。

(一)实行无偿补助或以奖代补的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规划编制等项目应在项目单位提出申请1个月内将资金拨付至项目单位。

(二)实行无偿补助或贷款贴息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要结合投资进度、实际投入及利息支出进行资金审核拨付。

对实际投资进度未达到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总额(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项目未能达到总投资计划)30%以上的项目、实际利息支出未达计划贴息金额的30%的贷款贴息项目、实际投入低于计划扶持金额的无偿补助项目,原则上不予拨付专项资金。

经审核符合拨付条件的项目,应在项目单位提出申请1个月内拨付资金。

(三)实行据实结算的项目,自治区财政厅按照项目扶持计划总额的70%下达资金。

项目实施完成后,由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组织专家评审或委托第三方审核机构进行现场核查,出具资金核查和拨付意见送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财政厅根据工业和信息化委出具的资金核查和拨付意见,清算下达剩余的资金。

第十六条项目单位收到专项资金后,应严格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做好专项资金的会计核算工作,严格专款专用。

资金使用需纳入政府采购和招标范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七条项目应按照批准的专项资金项目扶持计划组织实施,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单位、建设内容、投资以及专项资金扶持方式。

因情况发生变化等原因确需调整,项目单位应及时按原申报流程提出调整申请。

项目原则上只允许调整一次。

项目所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局应加强专项资金项目扶持计划的执行管理,对因情况发生变化导致无法按原计划实施的项目,在专项资金项目计划下达后一年内提出调整申请,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厅研究后予以批复。

项目调整等原因需收回的专项资金由所在市或县财政局负责收回,并退回自治区本级财政统筹安排,所在市或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局)配合收回。

第十八条各市、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局)会同当地财政局按属地原则负责本级财政拨付资金的本地区项目的组织验收。

经自治区本级拨付资金的中央企业、自治区直属企业项目和部分重点项目由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会同财政厅负责组织验收。

项目原则上在建成投产后6个月内组织验收。

项目验收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是否按批准内容组织实施、项目完成投资是否达到计划要求、财政资金是否按规定使用等,具体内容根据项目性质不同有所侧重。

对固定资产投资未能完成计划80%或目标任务未完成的项目,按照一定比例调减扶持资金额度。

具体验收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九条项目单位在申报专项资金项目时,应按规定设臵可量化、可衡量的绩效目标,目标内容包括完成投资、建设内容、实施进度、资金使用、形成效益等。

各市、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局)、财政局要加强对项目绩效目标的审核。

未按规定编制项目绩效目标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受理。

自治区将审核后的绩效目标随同项目计划一并下达到项目单位。

第二十条各市、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局)、财政局应按照属地原则做好本地区项目实施跟踪、监督工作,并于每年1月底和7月底将本市、县项目进度、资金筹措和使用情况、存在问题等书面报告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厅。

同时,加强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年度终了后及时开展绩效评价,并将绩效评价报告报送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

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资金分配、安排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一条自治区财政厅会同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项目实施问题严重的项目单位,收回已发放的专项资金,视情况取消其2到5年内专项资金申报资格。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信用负面清单管理办法》,将存在失信失范行为的违规单位列入负面清单予以惩戒,并将相关失信信息推送至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供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对预算绩效不好,支出进度较慢及审计或财政等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市县,视情况扣减下一年度资金安排额度。

凡违反本办法规定,弄虚作假,骗取、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或在资金分配、使用管理中存在违反规定分配使用或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桂经园区…2008‟49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创新发展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工信科技…2012‟2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工交…2016‟79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工交…2016‟81号)、(桂财《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交…2016‟82号)同时废止。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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