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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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县文体新闻出版广电局2017年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2017年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x 办文【2017】)x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现烟花爆竹管理零火灾、零伤亡、零事故、零扰民、零污染的工作目标,特制订本案。
一、指导思想
在县政府的领导下,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原则,组织发动本系统本单位全面落实各项禁鞭工作措施,确保干部职工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不因为燃放烟花爆竹而引起火灾及人员财产损伤事故,创造良好的禁鞭秩序,提供安宁、祥和的城市环境。
二、组织领导
县文体新闻出版广电局成立禁鞭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王红同志任组长,副局长许卫东同志、宗志玺同志任副组长,向伟华、陈炎焱及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具体由局办公室主任向伟华同志协调组织开展禁鞭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禁鞭工作。县文体新闻出版广电局党组专题研究禁鞭工作,并召开干部职工大会,进一步传达县禁鞭工作的有关规定,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禁鞭工作的认识,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确保禁鞭工作落实到位。
(二)利用各类载体,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宣传栏、电子显示屏、QQ工作群和微信工作群等平台作用,利用宣传标语、条幅等多种形式在本单位进行禁鞭宣传。具体要求如下:机关办公楼前张贴宣传标语,制作及置放宣传牌;各小区按属地管理原则逐户发放禁鞭宣传单,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各二级单位要分别召开专题会议传达文件精神,部署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张贴宣传标语,制作及置放宣传牌,有条件的利用LED屏滚动播出禁放标语,使干部职工了解我县禁鞭工作的相关要求,确实做到不买鞭不放鞭,
形成良好的禁鞭氛围。
(三)对照包保要求,落实包保责任。各单位对所管理的人员和工作生活场所按照县城区禁鞭、消防和综治工作主体责任要求,开展值班监督,确保包保区域禁鞭工作顺利开展,严格落实。
(四)开展检查督办,落实责任追究。在规定禁鞭时段,组织专班进行明查暗访,对干部职工买鞭放鞭行为,按照县人民政府《2017年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给予相应处罚,同时作出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五)各二级单位将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工作情况及痕迹管理情况于16日前上报局办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