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实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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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四川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复审结果的通知-川建标发[2011]268号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四川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复审结果的通知-川建标发[2011]268号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四川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复审结果的通知正文:----------------------------------------------------------------------------------------------------------------------------------------------------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四川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复审结果的通知(川建标发[2011]268号)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标准复审管理办法》(建存[2006]221号)规定,我厅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2008年及以前发布实施的80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进行了复审,现将复审结果予以公布:确认继续有效22项、废止39项、修订19项(详见附件)。

为落实本通知的复审结果,请各有关单位按以下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一、确认继续有效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再版时应在该标准封面和扉页的中文名称下方增加“2011年7月确认继续有效”的标记。

二、确认废止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自2011年12月1日起停止实施,在工程建设活动中不得再使用废止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三、确认修订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请该标准的主编单位于2011年9月30日前,填写《四川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定修订项目申请表》,向我厅提出修订申请,逾期未提交修订申请的项目,我厅将另择单位承担修订工作。

四、参与工程建设活动的相关单位,应按照复审结果及有关要求,做好本单位工程建设标准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现行有效标准。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O一一年七月六日附件1:2011年四川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复审“继续有效”名录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主编单位1DB51-5005-93冷轧带肋钢筋预应力混凝土构件设计与施工技术规程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2DB51-5009-94横向钢筋窄间隙焊接规程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3DB51/5016-98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技术操作规程成都市园林局4DB51/T5032-2005住宅供水“一户一表”设计、施工及验收技术规程四川省城镇供排水协会5DB51/T5036-2007屋面工程施工工艺规程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6DB51/T5037-2007防水工程施工工艺规程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7DB51/T5039-2007砌体工程施工工艺规程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8DB51/T5040-2007智能建筑工程施工工艺规程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9DB51/T5041-2007室外排水用高密度聚乙烯检查井工程技术规程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院10DB51/T5043-2007建筑给水内筋嵌入式衬塑钢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四川省建筑设计院11DB51/T5047-2007建筑电气工程施工工艺规程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12DB51/T5051-2007钢结构工程施工工艺规程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13DB51/T5052-2007建筑给水排水与采暖工程施工工艺规程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14DB51/T5053-2007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工艺规程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15DB51/T5054-2007建筑给水薄壁不锈钢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6DB51/T5056-2008室外给水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院17DB51/T5057-2008城市道路高分子复合材料检查井盖、水箅技术规程成都市市政工程协会18DB51/T5058-2008四川省抗震设防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界定标准四川省建筑设计院DB51/T5042-2007复合保温石膏板内保温系统工程技术规程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四川省建设科技协会20DB51/T5050-2007白酒厂设计防火规范四川省消防总队21DB51/T5044-2007CL结构设计规程四川省建筑标准设计办公室四川省建筑设计院22DB51/T5045-2007CL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四川省建筑标准设计办公室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附件2:2011年四川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复审“修订”名录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主编单位1DBJ20-06-90回弹法评定砖砌体中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技术规程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2DBJ20-08-90回弹法评定砌体中烧结普通砖强度等级(标号)技术规程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3DB51/93-92振动冲击沉管灌注桩施工及验收规程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4DB51/5027-2008代替DB51/5027-2002四川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5DB51/T5034-2006燃气用衬塑(PE)、衬不锈钢铝合金管道工程技术规程四川省燃气协会6DB51/T5038-2007地面工程施工工艺规程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7DB51/T5046-2007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工艺规程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8DB51/T5048-2007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工艺规程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9DB51/T5049-2007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工艺规程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10DB51/T5012-2003白蚁防治施工技术规程成都市白蚁防治研究所11DB51/T5055-2008室外给水球墨铸铁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院12DB51/T5059-2008四川省建筑抗震鉴定与加固技术规程(试行)西南交通大学13DB51/T5060-2008预拌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程四川省建材工业科学研究院成都市散装水泥办公室14DB51/T5061-2008水泥基复合膨胀玻化微珠建筑保温系统技术规程四川省建材工业科学研究院15DB51/T5062-2008EPS钢丝网架板现浇混凝土外墙外保温系统技术规程成都市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16DB51/5033-2005居住建筑节能保温隔热工程质量验收规程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成都市墙村革新建筑节能办公室17DB51/T5026-2001成都地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成都市建筑设计研究院18DB51/T5035-2007燃气用环压连接薄壁不锈钢管道工程技术规程四川省燃气协会19DBJ20-07-90钢筋电渣压力焊接规程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附件3:2011年四川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复审“废止”名录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主编单位1DBJ20-01-87四川省双钢筋混凝土受弯构件设计与施工规程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2DBJ02-87钢筋密实砂硅酸盐混凝土受弯构件设计和施工技术规定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3DB/51000P25001-87蒸压密实砂硅酸盐混凝土构配件生产及检验规程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4DBJ20-03-88四川省城市燃气输配及应用工程设计、安装验收技术规程成都市煤气公司5DBJ20-05-90冷拔中强钢丝预应力混凝土构件设计与施工若干规定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6DBJ20-05-90钢筋气压焊接规程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7DB51/T32.1-91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艺及操作规程普通混凝土四川省工程建设标准化委员会8DB51/T32.2-91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艺及操作规程特种混凝土工程四川省工程建设标准化委员会9DB51/T32.3-91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艺及操作规程混凝土离心制品四川省工程建设标准化委员会10DB51/T32.4-91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艺及操作规程钢筋工程11DB51/T32.10-91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艺及操作规程装饰工程四川省工程建设标准化委员会12DB51/T32.11-91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艺及操作规程油漆玻璃工程四川省工程建设标准化委员会13DB51/T32.12-91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艺及操作规程施工测量及土方与爆破工程四川省工程建设标准化委员会14DB51/T32.13-91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艺及操作规程桩基工程四川省工程建设标准化委员会15DB51/T32.14-91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艺及操作规程结构吊装工程16DB51/T32.15-91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艺及操作规程钢结构制作四川省工程建设标准化委员会17DB51/T32.16-91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艺及操作规程砌筑工程四川省工程建设标准化委员会18DB51/T32.17-91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艺及操作规程屋面防水工程四川省工程建设标准化委员会19DB51/T32.18-91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艺及操作规程地下防水工程四川省工程建设标准化委员会20DB51-127-92冷轧螺纹钢丝预应力混凝土构件设计与施工技术规程21DB51/5011-92四川省建筑结构设计统一规定四川省土木建筑学会建筑结构专业委员会22DB51/5004-93四川省地震基本烈度六度区建筑抗震与加固设计规程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23DB51/5006-93自贡市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自贡市建筑勘测设计院24DB51/5009-94玻璃幕墙技术规程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25DB51/5013-96多彩内墙涂料施工及验收规范26DB51-/5045-97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27DB51/5016-97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28DB51/5018-2000城镇住宅设计标准四川省建筑设计院29DB51/T5019-2000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标准四川省电子学会建筑智能化专委会30DB51/5020-2000住宅厨房设施功能标准四川省建筑设计院31DB51/T5021-2000住宅厨房设施尺度标准四川省建筑设计院32DB51/5022-2000住宅卫生间设施功能标准四川省建筑设计院33DB51/T5023-2000住宅卫生间设施尺度功能标准四川省建筑设计院34DB51/T5024-2001建筑给水塑料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成都市建筑设计研究院35DB51/T5025-2001建筑给水铝塑复合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成都市建筑设计研究院36DB51/5029-2002钢筋滚轧直螺纹连接技术规程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37DB51/T5030-2004成都地区低温热水地板辐射采暖设计施工技术规程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市墙改办38DB51/T5031-2004埋地聚乙烯(PE)排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成都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四川省建筑设计院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39DB51/5028-2002不锈钢复合管网架结构技术规程四川亿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大学——结束——。

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21年版)

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21年版)

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21年版)使用说明一、《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和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电子招标。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第三条和第九条第(五)项的规定,招标人应在完成勘察工作后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不得将勘察纳入工程总承包招标范围一并发包。

二、《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细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三、招标人按照《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实际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编入发出的招标文件中。

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

四、《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各评审因素的分值由招标人在规定区间内自主确定。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标明投标人不满足要求即否决其投标的全部条款。

五、《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相衔接。

六、《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中,“□”表示可选择项,除注明为多项选择外,其余均为单项选择。

多项选择招标人可以选,也可以都不选。

勾选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如: ),未勾选的内容不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如:□)。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编码:)招标文件招标人:(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盖从业印章)招标文件编制人员:(盖从业印章)附件:年月日注:实行委托招标组织形式的,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和招标文件编制人员应是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双方签订的委托招标代理合同载明的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职技术人员。

四川省招标文件范本

四川省招标文件范本

四川省招标文件范本一、引言本文档旨在提供一个四川省招标文件的范本,帮助招标方详细地编写招标文件,确保公平、透明的招标过程。

招标文件是招标过程中最重要的文件之一,它包含了招标方对招标项目的详细要求、条款等内容,供投标方参考和遵守。

二、背景信息招标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招标方:[招标方名称]招标方联系人:[招标方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联系方式]电子:[电子]三、招标范围在招标文件中,详细列出招标项目的范围和相关要求,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目的及背景介绍2.工程或产品的主要描述3.工程或产品的规模4.技术要求和质量要求5.资质要求6.供应商或承包商具备的能力和经验要求7.咨询或服务的范围和要求8.合作伙伴要求(如有)四、投标文件要求在本部分中,列出投标方需要准备和提交的文件和信息,例如:1.投标信2.企业或个人资质证明文件3.投标报价单4.技术方案5.工期计划6.项目组织结构和人员配备7.风险管理措施8.经验类似案例和推荐信9.其他附加文件(如有)五、投标文件的准备与提交在本节中,详细说明投标文件的准备和提交要求,包括但不限于:1.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2.投标文件的递送方式(如快递、电子邮件等)3.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要求4.需要提供的副本数量5.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和补充要求(如有)六、评标标准与程序在本节中,详细说明评标的标准和程序,包括但不限于:1.评标标准的权重2.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3.评标程序的具体步骤4.评标文件的保密要求5.评标结果的公示和通知方式6.签署合同的程序和要求七、其他内容在本节中,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列出其他需要包含在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如保证金要求、招标文件费用等。

八、附录在本节中,列出招标文件中所需的附录,如标书模板、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等。

结论通过本文档的范本,招标方可以根据具体需求编写符合四川省招标规定的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准备和编写要尽可能准确完整,并确保相关要求清晰明确,以便投标方参考和遵守。

川建发[2009]60号2009[1].12.1执行的招标中低于成本评标的判定要求

川建发[2009]60号2009[1].12.1执行的招标中低于成本评标的判定要求

四川省建设厅文件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川建发[2009]60号关于印发《四川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的通知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建设、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27号)中“改进和完善评标办法,确保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和“坚持合理标价”的精神,现将制定的《四川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本“办法”施行后,原省建设厅川建发[2006]112号文印发的《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即行废止。

附件下载:《四川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四川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投标报价评审行为,促进建设市场健康发展,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九部委令第56号)、《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2号)、《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令第30号)、《房屋建筑和(建设部令第89 号)、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使用标准文件进一步要求》(以下简称《省进一步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按照我省招投标监督管理的职责分工,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国家投资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项目投标报价的评审,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投标报价评审工作由评标委员会中具有工程造价执业资格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投标报价评审组负责(非特殊说明外,以下简称报价评审组)。

四川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四川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四川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招标文件。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四川省某市,总建筑面积约为xxx平方米,包括xxx座建筑物。

项目涉及xxx工程内容,施工周期约为xx个月。

具体项目位置、范围、规模等详细信息,请参见附件一《项目概况图纸》。

三、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施工总承包、分部分项工程、专业分包等。

具体分包工程内容及范围详见附件二《招标范围表》。

四、投标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相应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资质;2. 投标人需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施工业绩;3. 投标人需具备足够的资金和技术实力,能够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4.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附件三《投标资格要求表》。

五、招标文件获取。

1. 招标文件可于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在四川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平台上免费下载;2. 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并按规定缴纳一定的获取招标文件保证金;3. 详细获取招标文件的流程及要求详见附件四《招标文件获取须知》。

六、投标文件递交。

1. 投标文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逐一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2.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附件五《投标文件递交通知》。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 开标时间,xx年xx月xx日上午9:00;2. 开标地点,四川省某市某地。

八、其他事项。

1.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2.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可向招标人咨询;3. 其他相关事项详见附件六《其他事项说明》。

以上为四川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具体细则及要求详见附件内容。

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期待与您合作共赢!。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成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成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成办发[2009]48号【发布部门】成都市政府【发布日期】2009.09.14【实施日期】2009.09.1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成办发〔2009〕48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建委、市交委、市水务局、市信息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九月十四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实施意见(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建委、市交委、市水务局、市信息办)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政府投资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防范和遏制恶意低价中标,惩处围标、串标等不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规定》(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令第5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政府投资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完善招标准备工作依法必须招标的政府投资项目施工工程,招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才能进行招标:(一)满足《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30号)第八条规定的情形;(二)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工作的意见》(成府发〔2008〕41号)规定,招标控制价已经评审。

二、进一步扩大竞争(一)为方便投标人获取招标信息,扩大竞争,所有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政府投资项目,其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必须在四川建设网上发布。

(二)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时,需出示下列材料原件,并留存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1.购买人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2.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依法不需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工程除外)。

四川省招标文件范本正规范本(通用版)

四川省招标文件范本正规范本(通用版)

四川省招标文件范本1. 引言本招标文件是为了邀请潜在投标人参与四川省某项目的招标,旨在公正、公开、透明地进行竞争性投标过程。

本文档旨在为投标人提供有关项目背景、投标条件、评标标准等的详细信息。

2. 项目背景本项目是四川省某市政工程项目,旨在提升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改善。

项目包括内容:道路建设和改造管道网络建设和更新建筑物维修和翻新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涉及工作:设计与规划施工供应材料和设备等4.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需要满足条件才能参与本次招标:具有在四川省注册的合法实体身份在近三年内有类似项目的经验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备所需的资金、设备和人力资源具备必要的技术能力和专业知识5. 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书需要包含内容:公司背景信息项目经验和能力证明技术方案和施工计划价格报价供应商和分包商信息6. 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需要以方式提交:以书面形式提交,包括打印版和电子版在截止日期前提交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电子版的投标文件需要在指定的电子邮件地质提交7. 投标评审和合同签订投标评审将根据标准进行:项目经验和能力技术方案和施工计划价格报价评审结果将通过书面形式通知成功的投标人,并与其签订合同。

8. 附件•附件1:公司背景信息表•附件2:过去类似项目经验和能力证明•附件3:技术方案和施工计划模板•附件4:价格报价表格9. 联系方式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人员:联系人:X 联系方式:X-X 电子Xexample是四川省招标文件范本的简要内容。

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修改和补充。

如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帮助,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感谢您对本项目的关注和参与!。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07]14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07]14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正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07]14号)近年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日益规范,较好地促进了我省经济发展。

但招标投标工作中仍存在不少问题:一些行政主管部门各自为政,未形成监管合力;一些项目业主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操作;挂靠投标、串通围标、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等。

这些行为破坏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影响了工程质量。

为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现就严格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理顺各部门的监督执法职责(一)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招标投标工作。

具体职责是: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拟定招投标配套法规、综合性政策,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规定制订招投标实施细则;确定必须招标项目的具体范围、规模标准;指定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核准项目招标事项;牵头组织对评标专家进行管理;对规避招标、违反招标事项核准规定和核准事项、违规发布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招标、评标无效进行认定;负责组织对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稽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通知有关部门暂停资金拨付;受理投诉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

(二)经委、建设、交通、信息产业、水利、林业、商务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所辖领域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

具体职责是:负责对招标投标过程中泄露保密资料、泄露标底、串通招标、串通投标、歧视排斥投标、骗取中标、违法确定中标人、转包或非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受理投诉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

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四川(3篇)

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四川(3篇)

第1篇一、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我单位(以下简称“招标人”)某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 项目名称:四川省某工程项目2. 招标内容: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设计等相关服务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4. 招标范围:整个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设计等相关服务5. 招标地点:四川省某市某区6. 招标时间:2023年X月X日至2023年X月X日7. 报名时间:2023年X月X日至2023年X月X日8. 报名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X万元。

2. 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

6. 在四川省内近三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并有良好的履约记录。

7. 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8. 拥有符合工程要求的施工设备、技术力量和人员配备。

三、投标文件要求1.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报价表;(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5)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6)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7)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业绩证明复印件;(8)企业简介、项目团队介绍、项目实施方案等;(9)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2. 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进行编制,并加盖公章。

四、投标保证金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X万元。

2.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

3.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1. 开标时间:2023年X月X日X时X分。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决策咨询、重点课题评审及汇编”项目的比选公告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决策咨询、重点课题评审及汇编”项目的比选公告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决策咨询、重点课题评审及汇编”项目的比选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5.28•【字号】•【施行日期】2024.05.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决策咨询、重点课题评审及汇编”项目的比选公告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对“2024年度决策咨询、重点课题评审及汇编”项目承担单位进行比选,兹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简介(一)项目名称2024年度决策咨询、重点课题评审及汇编。

(二)项目简介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点课题研究管理办法》《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非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采用比选的方式选择项目承担单位。

比选中选单位须围绕项目相关要求开展工作。

二、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具备的条件(一)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组织课题评审的专业能力和经验;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比选项目需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课题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比选文件获取方式获取方式:2024年5月30日、5月31日、6月3日09:00—12:00,14:30—17:30(3个工作日),到成都市锦江区滨江东路156号发展大厦省发展改革委2204办公室自行领取。

四、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6月6日12:00前。

五、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成都市锦江区滨江东路156号发展大厦省发展改革委2204办公室。

六、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形式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书面形式当场递交,不接受以电子邮件、传真及邮寄方式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于2011年11月23日、30日分别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草案)》等四部行政法规。

此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暂行条例(草案)》和《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草案)》。

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草案)》,针对当前招标投标领域一些项目规避招标或者搞“明招暗定”的虚假招标、有的领导干部利用权力插手干预招标投标、当事人互相串通围标串标等突出问题,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细化完善了保障公开公平公正、预防和惩治腐败、维护招标投标正常秩序的规定。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范围。

凡属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形外,都应当公开招标。

二是充实细化了防止虚假招标的规定。

禁止以不合理条件和不规范的资格审查办法限制、排斥投标人。

不得对不同的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不得设定与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格审查和中标条件,不得以特定业绩、奖项作为中标条件,不得限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供应商等。

三是完善了评标委员会成员选取和规范评标行为的规定。

除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特殊招标项目外,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当从评标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国家工作人员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选取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及个人提出的倾向或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收受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处以罚款、取消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是进一步明确了防止招标人与中标人串通搞权钱交易的规定。

招标结束后依法订立的合同,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综合评估法)

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综合评估法)

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0年版)使用说明一、《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电子招标。

二、《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细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三、招标人按照《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实际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编入发出的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

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

四、《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各评审因素的分值由招标人在规定区间内自主确定。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标明投标人不满足要求即否决其投标的全部条款。

五、《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相衔接。

六、《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表示可选择项,除注明为多项选择外,其余均为单项选择。

多项选择招标人可以选,也可以都不选。

勾选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如: ),未勾选的内容不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如:□)。

(项目名称)施工标段(招标编号:)招标文件招标人:(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 / (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签字并盖从业印章)招标文件编制人员:(签字并盖从业印章)附件:年月日注:实行委托招标组织形式的,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和招标文件编制人员应是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双方签订的委托招标代理合同载明的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职技术人员。

四川省招标文件范本

四川省招标文件范本

四川省招标文件范本1. 引言本文档旨在提供一份用于四川省招标文件的范本,以帮助招标机构或招标人更好地撰写招标文件,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平、透明和高效。

本范本旨在提供一个起点,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2. 招标公告2.1 项目简介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招标编号]项目概述:[项目概述]2.2 招标人信息招标人名称:[招标人名称]招标人地址:[招标人地址]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2.3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招标范围]2.4 招标文件获取有意参与本招标的供应商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方式1]•[方式2]•[方式3]2.5 招标文件费用获取招标文件需支付费用:[费用金额]费用支付方式:[支付方式]2.6 招标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招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日期为:[截止日期]3. 技术要求3.1 技术规格招标人对所需产品或服务的技术要求及技术规格进行详细描述。

3.2 技术评估对供应商的技术能力和技术方案进行评估的标准和要求。

4. 商务要求4.1 价格要求对于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招标人对价格的要求和评估方法进行详细说明。

4.2 供应商资格要求招标人对供应商的资质和能力要求进行明确描述,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金、经验要求、人员配置等。

4.3 合同要求招标人对中标供应商需要签订的合同内容和要求进行说明。

5. 招标文件评审5.1 评审标准招标文件的评审标准和权重分配。

5.2 评审流程招标文件的评审流程和时间安排。

6. 中标公示6.1 中标结果公示公示中标结果的时间和方式。

6.2 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将收到中标通知书,其中包含中标的具体信息和合同签订要求。

7. 其他条款在招标文件中可能需要包含的其他条款,如争议解决、不得转包等。

请根据实际需求对以上范本进行适当调整,在编写招标文件时,确保内容准确、明确,不产生歧义,并遵守相关规定和法律法规。

川府发[2007]14号

川府发[2007]14号

川府发〔2007〕14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级各部门:近年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日益规范,较好地促进了我省经济发展。

但招标投标工作中仍存在不少问题:一些行政主管部门各自为政,未形成监管合力;一些项目业主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操作;挂靠投标、串通围标、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等。

这些行为破坏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影响了工程质量。

为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现就严格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理顺各部门的监督执法职责(一)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招标投标工作。

具体职责是: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拟定招投标配套法规、综合性政策,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规定制订招投标实施细则;确定必须招标项目的具体范围、规模标准;指定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核准项目招标事项;牵头组织对评标专家进行管理;对规避招标、违反招标事项核准规定和核准事项、违规发布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招标、评标无效进行认定;负责组织对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稽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通知有关部门暂停资金拨付;受理投诉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

(二)经委、建设、交通、信息产业、水利、林业、商务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所辖领域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

具体职责是:负责对招标投标过程中泄露保密资料、泄露标底、串通招标、串通投标、歧视排斥投标、骗取中标、违法确定中标人、转包或非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受理投诉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

上列行政主管部门作为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的,应同时负责对核准项目的规避招标、违反招标事项核准规定或核准事项、违规发布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和招标备案;对招标、评标无效进行认定;暂停项目执行或者通知有关部门暂停资金拨付。

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版完整版

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版完整版

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版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0年版(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招标文件招标人:年月日项目编号: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招标文件项目招标负责人:招标文件编制人员(按章节):招标人:(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编号:年月日目录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制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说明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详细地址)持下列证件(证明)购买招标文件:⑴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⑵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⑶资质证书副本;⑷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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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实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办法征求意
见稿起草说明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
《四川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5〕109号,2015年12月31日)“全省电子招投标活动应使用统一的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及评标办法”的要求,根据省发展改革委指导、协调、综合管理招投标工作的职责分工,我委在多次组织研讨,并在网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四川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制定《四川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办法》的必要性
省发展改革委、省监察厅、省经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成都铁路局、省交通厅、省信产厅、省水利厅、省广电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使用标准文件进一步要求的通知》(川发改政策[2008]666号)自2008年实施以来,对规范我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解决实践中存在的普遍性和突出问题,落实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规定和各部门规范性文件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是,近几年来招标投标活动的外部环境和内在要素已发生重大变化,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2012年2月1日起施行的《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部委对相关配套规定的修改,省标准文件已经不能与国家规定相衔接,难以解决实践中出现的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二是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简政放权”、“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等改
革思路,对招标投标监管中应发挥的作用提出了明确的路径。

三是国务院近两年来出台了大量信用监管的文件,明确了“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招投标的监管面临重大转型,为了落实国务院“宽进严管”的基本要求,需要进一步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配套监管制度,强化企业信用约束机制,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四是目前招标投标领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最为典型和猖獗的是弄虚作假和串标围标。

国家和省有关简政放权、互联网+、大数据、信用等新常态对招投标的发展、服务和监管创新提供了契机,也提出了新的挑战。

《四川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办法》(以下简称《标准文本》)关系到法律法规政策落地,也关系到招标人、投标人等权利义务密切相关的市场主体的切身利益,《标准文本》应根据变化的情况快速反应和及时修订,及时对国家和省的规定、实践经验进行统一整合,解决规则和实践、交易和监管碎片化的问题。

二、制定《四川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办法》的主要创新内容
(一)减少了行政审批
一是不再设置招标文件前置性备案。

前置性备案的责任不清晰,事后监督处理责任无法区分,也助长了责任主体推卸责任的情况。

《标准文本》不再将事前备案作为招标公告上网发布的前置条件。

在招标完成后,按照《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
报告”。

对书面报告的具体内容,在《标准文本》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作出了列举式规定,以利于监管部门加强监管。

二是对不符合国家要求限制外地投标人的前置备案不再纳入《标准文本》。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若干规定的通知》(建市[2015]140号)规定,省外企业到我省承揽业务的,应到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报送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录入基本信息后,可在工程所在地省级行政区域内承揽业务。

企业注册所在地在四川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到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承揽业务,在四川省统一的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查询并复制向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报送的企业基本信息,加盖单位章后编入投标文件。

各地不得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须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公司、子公司、办事机构或者以入库、登记、备案等形式变相行政审批等不合理条件限制外地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进入项目所在地进行投标活动。

三是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

国务院也在大力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国家已完全放开。

《招标投标法》第十二条规定,“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第十二条规定,“采用委托招标的,招标人应通过比选等竞争方式自行确定招标代理机构”。

对招标人采用比选还是招标(非依法必须招标)、竞争性谈判或其他竞争方式,不再统一要求,由招标人自主选择竞争方式。

(二)体现了权利和责任的对等
一是尊重招标人的自主招标权,限制其违法行为。

如自主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自主依法制定招标文件,招标人代表进入评标委员会,依法自主发出中标通知书和签订合同。

但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也要对招标过程和结果的合法性负责。

不得规避招标,制定的招标文件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得违规收取和退还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得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书;不得无正当理由改变中标结果等,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是保障投标人的公平参加竞争的权利,对其违法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

如投标人的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规定的,有权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向行政复议机关提起行政复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或依法申请仲裁。

但对投标人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让他人借用投标人资质投标并以投标人的名义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等违法行为,除进行处罚外,还要禁止其投标,并根据国家联合惩戒的规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三是在保障评标专家权利的同时,对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责,不遵守职业道德的违法失信行为,除依法承担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外,评标专家评审费不予发放(已经发放的应予追回),给投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四是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权利和不依法代理的责任作了明确。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招标代理机构不履行职责而给招标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招标代理机构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招标人知道招标代理机构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负连带责任。

(三)加强了违法违规行为的预防和打击
一是通过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不以是否下载招标文件作为投标的条件,让投标人无法知道其他投标人的信息,阻断买标的利益团体,大大降低围标串标成功的可能性。

二是投标文件采用明标和暗标制。

避免了投标人与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串通行为,也能防止评标专家的不公正行为。

三是充分利用电子化信息和社会监督手段遏制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

对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等进行公示,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可以通过行政机关的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社会征信等渠道进行核实,充分利用社会公众的力量进行监督。

四是对违法失信者限制其投标,除国家已规定的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
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不能投标外,根据国家规定,增加了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不能投标,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标段)投标的情形,并对相关的条款进行了细化,增加了可操作性。

五是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对于屡教不改、执意碰触招投标法律法规底线的投标人,坚决将其清除出市场,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制”的失信惩戒长效机制,促使投标人回归到正常的竞争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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