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脱欧前新移民政策变动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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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脱欧前新移民政策变动解析
主要变化是:
●引入新的初创 Start-up 和创新者 Innovator 签证,取代第一级(毕业生
企业家)和第一级(企业家)类别;
●对第1级(投资者 investor)类别进行改革,以更好地防范金融危机犯罪
并确保投资对英国经济更有利;
●为欧盟居民提供欧盟解决方案。
1. 这些变化为人们引入了两个新的类别,即初创( Start - up)和创新者(Innovator)寻求在英国建立业务。
2. 这些新类别取代现有的一级(毕业生企业家)和一级(企业家)类别:
●一级(毕业生企业家)类别,其运作良好,应扩大到更广泛的创业类别;
●第1级(企业家)类别需要进行实质性改革,根据长时间调查,它有很多低
质量的项目,并且对英国经济贡献很少或根本没有贡献。
3 .两个新类别的核心将是英国信任的申请人的认可机构 - 如商业加速器,种子竞赛和政府机构,如以及高等教育机构。这些机构将评估申请人的商业想法因为他们的创新,可行性和可扩展性。
4. 新类别的主要特征如下:
●创业类别是第1层(毕业生企业家)的扩展版本类别。它适用于那些在英国
首次开展新业务的人。申请人不需要是毕业生,也不需要获得任何初始证书资金。成功申请者将获得2年居留并将能够进入创新者( Innovator)类别继续发展他们的在那之后的英国企业。
●Innovator类别适用于经验丰富的商务人士。同样作为认可,申请人需要
50,000英镑来投资他们的业务合法来源(从目前第1层要求的200,000英镑减少到50,000英镑)。对于部分已经取得重大成就的初创 Start-up 类别转换到Innovator类别,资金要求可以免。该类别下满足相关条件可以申请永居。
5. 在这两个类别中,初始申请的认可将基于评估申请人的经营理念是否具有创新性,可行性和可扩展性。
6. 对Innovator类别中的申请的认可将基于评估申请人是否取得了重大成就商业计划,以及他们的业务是否正在交易。申请人初始商业计划上的想法如果没
有得到成功实施,可能会以新的商业理念重新申请,以获得认可根据初始申请的标准。
7. 永居申请的获批将根据一系列标准 - 涵盖投资,创新,业务增长和创造就业机会 - 申请人可以选择以便有资格获得永居。申请人的企业至少满足这些标准中的两个即可提出申请,并且能够证明他们在这个类别中至少花了三年时间证明他们如何满足申请标准的至少两个条件。
8. 语言要求:CEFR (B2) 级别的英语语言要求(从之前的(B1)提高到B2。以确保成功的申请人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他们需要有能力与各种商业组织和潜在客户之间沟通互动。
9. 申请人将被要求与认可机构6个月,12个月之后和(对于创新者
( Innovator)类别)24个月长期保持联系。认可机构必须是我们很满意申请人继续从事商业活动并且已经开展工作要么在初始想法上表现出合理的进步,要么追求新的想法创新,可行和可扩展的商业创意。
与第1级(毕业生企业家)和第1级(企业家)相关的变更
10. 如上所述,第1级(毕业生企业家)和第1级(企业家)将被新的创业和创新类别取代。这些随着新类别的引入,现有类别正在关闭。
11. 第一级(毕业生企业家)申请人根据背书信函申请来自高等教育机构或国际贸易部。这些信件有效期为三个月,可能会继续发行至2019年4月5日。因此,(毕业生企业家)申请可以继续提交2019年7月5日。
12. 过渡安排以减轻对已经在该类别下的申请人的影响:
●第1级(企业家)移民的延期申请将继续开放,直到2023年4月5日,和
永居申请至2025年4月5日。
●第1层(毕业生企业家)移民将能够转入新的创业Start-up公司(如果他们
还没有获得第1级下的最多两次居留(毕业生企业家)路线。如果他们的Start-up认可来自同一个他们在以前的第1级(毕业生企业家)申请中认可了商业创意, 则不需要满足与之相关的新Start-up标准创新和可扩展性。
●第1层(毕业生企业家)移民(包括那些如上所述转换到Start-up类别的
移民)将继续能够转换到第1层(企业家)类别直到2021年7月5日。第1
层(企业家)延期续签的申请将在2025年7月5日之前继续开放,永居申请截至2027年7月5日。
13. 新的规定可以更好地保证第1层(企业家)移民真正从事商业活动。申请人将被要求提供概述他们的业务活动,他们在业务中的角色细节,以及他们所声称的固定工人雇员的职称/描述点。政府认为将这些变化应用于未来是相称的已经属于该类别的企业家的续签和永居申请。
14. 规则规定申请人有关创造就业的过渡性安排根据2014年4月6日之前的规则进入该类别的人将会在2019年4月6日关闭。这项过渡性安排正在按照规则从规则中删除。
15. 与董事贷款投资有关的过渡性安排根据2015年11月19日之前的规则进入该类别的申请人,将很快不再需要,因为这些申请人将有足够的时间有资格获得和解。正在做出改变以发出通知并关闭这一过渡期从2021年11月19日起安排。
与基于积分的系统的第1级(投资者 Investor)类别相关的变更。
16. 第1级(投资者 Investor)类别适用于在英国至少有200万英镑用于投资的高净值个人。
申请人使用该途径及其资金来源的性质和行为:
●目前申请人必须提供证据证明他们持有资金在英国至少90天,或者如果资
金没有持有90天,则需要提供这些资金来源的证据。90天的要求延长至2年的要求,以更好地保证出处申请人的资金。
●申请人目前需要开设英国银行账户,并且在进行第1级(投资者)申请之前
进行投资。这个要求正在收紧,以明确表示银行必须全部执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了解您的客户咨询,并确认这些都已经完成了。
17. 其他以增加符合条件的经济利益对英国的投资的修改:
●去掉对英国政府债券(Government bond)的投资的选项,以激励第1层(投
资者)移民对其他更有需要的投资形式吸引额外的投资资金。
●提高透明度,更好地展示申请人的最终目标投资他们的资金。其中包括要求
对任何中间环节进行监管由金融行为监管局(FCA)提出并提供证据的要求。
无论如何,最终投资目的地以及资金如何转移的中间环节链是多长时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