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联盟-全国青年就业与创业孵化运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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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校企合作联盟

------全国青年就业与创业孵化运营方案

一、项目背景

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以创业带动就业是解决就业问题的一个重大方针。促进全民创业必将为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不竭动力。一方面,青年人具有蓬勃的青春生气和发明创造力,使之成为就业创业的主体,也是我国就业创业的核心竞争人才。另一方面,青年人最现实、最迫切、最具体的需求就是就业创业。尤其是近几年,全国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人数多达千万人,单靠各地政府支助式分配以显捉襟见肘,再加上其他省市县以及农村大量青年就业者流动,不仅社会管理带来难度,且社会负担日趋繁重。

基于青年就业创业存在的供求不和谐等现状,校企联盟将于各地产业园区和学校建立“青年就业创业孵化基地”,力求为解决各地青年就业创业遇到的“场地、资金、知识技术”等难题提供帮助与解决问题。

二、项目概况

中国校企合作联盟青年就业创业孵化基地,坚持以服务青年就业创业为主旨,通过开展资金支持、信息提供、就业服务、搭建平台等活动,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带动本地企业经济发展转型,为企业培养和孵化人才,加强企业技术创新力等。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前期项目对接资金、中期辅导孵化、后期增值退出”一站式服务的创投项目孵化平台。

三、青年就业创业孵化基地优势

孵化基地其核心目的是为大学生为主体的各类创业者提供低费用、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创业孵化平台和发展空间,满足处于不同创业阶段创业者的服务需求。作为创新创业示范基地,高校毕业生创业基地将汇集政策咨询、创业培

训、创业实训、创业孵化、政策性融资服务、导师指导、项目推广、人力资源等“一条龙”“一站式”的就业创业服务功能,在各地发挥典型示范和引领带动作用。引导广大青年科学、合理、有效的转变就业观念,鼓励他们自主创业,以创业改变命运,通过创新创业创造自己的事业,实现人生的价值。

1、基地提供给青年创业者的硬件设施齐全。基地拥有写字楼式办公场地,配备统一的公用设施及完备的公共孵化服务功能:有公用会议室、多媒体会议室、项目洽谈室、产品展厅、接待室、培训教室、餐厅、办公大堂、大小不同型号的办公室、咖啡吧、免费信息阅览及信息交流系统等;拥有专门的经营管理团队,能及时为入孵项目提供管理咨询、信贷服务、工商、税务、社会保障、场地补贴、技术顾问、法律顾问、技能培训、招商推广、人才培养与推荐、信息查询等服务。

2、基地提供给青年创业者的软件设施完善,一条龙式服务到位。根据创业不同阶段的需要,为创业者提供导师指导和培训、政策咨询、小额贷款、项目推荐、市场调研、市场论证、市场拓展、成果展示(路项目演)、公司模拟仿真、场地使用(免租或少租)、律师团队、招商推广广告宣传活动等软件服务,以弥补青年创业者在创业过程中存在的经验不足、法律知识欠缺、创业优惠政策了解不透、市场信息不通畅、人力资源不足和场地费用昂贵等劣势,为其作陪伴式跟踪指导。

3、基地还能为青年人提供宽广的就业平台。为青年人士提就业指导、定岗培训就业、委托培养、技能专项、人才招聘等服务。为符合条件的青年安排就业,通过企校数据库和服务平台搭建通往企业就业桥梁;为大中小企业提供优质人才输送服务。

4、基地提供“接触”创业沙龙服务。该服务通过定期举行讲座、论坛、培训、赛事等公益活动,为创业者建设一个政策、资本、技术、人才、市场、信息等资源对接的平台。

四、青年就业创业孵化基地入孵条件

1、入孵对象

(1)创业:年龄在18岁以上、35岁以下在校或毕业生或社会青年人(当地

户籍优先考虑),有创业项目的个人或组成团队。

(2)就业:年龄在18岁以上、35岁以下在校或毕业生或社会青年人(当地户籍优先考虑),有就业需求或职业提升需求,或有意于在信息技术行业发展。

2、入孵条件

(1)创业项目属于电子商务、软件开发、工业设计与模具开发、网络工程和系统集成、通信数码技术、文化创意产品、动漫游艺与数字媒体设计制作、电子信息技术、企业管战略设计与事实、现代物流、环境保护、环保节能等范畴。

(2)具有较成熟的创业项目计划书;具有保证营运的资金或可行的融资方案(基地可协助建设),以及实施项目的人才队伍。

(3)进入创业基地的项目必须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无知识产权及债务纠纷,并具有完善的经营管理制度(基地可提供导师队伍指导)。

(4)同意接受就业创业基地的管理制度及相关费用支出。

(5)对在孵化限期内研发并注册专利,或带动就业潜力,对高新科技产业和环保节能方面有较大贡献,或上缴税收潜力大的项目,经过报名遴选,优先入驻本基地。

(6)进入就业安排的人员,需参加统一的专项培训,培训完毕方可安排就业,培训期间需要服从基地管理。

五、青年就业创业孵化基地入孵程序

1、项目筛选

(1)由项目者提交入驻申请资料,经孵化基地组织专家评审,选出优秀的项目入驻孵化。

(2)通过校企联盟合作形式,由各大高校遴选优秀项目,再由基地审核入驻孵化。

(3)通过“互联网+就业创业大赛”的方式选择优秀项目入驻孵化。

(4)经过当地团委、人社局、科技局、中小局等推荐,经审核通过的创业项目,可优先入驻孵化。

2、入孵程序

(1)提交申请材料:《青年就业创业孵化基地入驻项目申请表》;申请人(创办人)和团队队员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在校大学生提供在校证明);创业计划书或可行性报告。

(2)项目评审:基地组织专家评审会,对申报创业项目进行入孵资格和项目可行性审核。

(3)签约孵化:对获准入驻的项目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与入驻对象签订《入孵协议书》后,项目正式入孵,开展创业活动。

3、入孵期限规定

获准入孵项目孵化期最长为三年(根据项目评估为准),分为三阶段:孵化初期、孵化成长期、孵化成功落地。

孵化期限满的成功项目,原则上要离开基地进入市场。孵化过程中,项目不力或难以取得预期效果的,需进行撤销或终止孵化。

4、创业就业分流转化

未通过入孵条件的青年,引导参加定岗就业培训,先就业再创业;或通过大学生职业发展公开课创业讲座、职业专项能力训练营和职业持续提升就业创业三个阶段的逐步实施,将就业与创业的学生分流,同时形成就业与创业的转化机制,形成就业、创新创业一体化服务体系。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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