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党组织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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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切实增强全县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央和省、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关键在党。

开创全县农村工作新局面,必须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农村党的建设。

近年来,县委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大力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通过认真开展农村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组织实施“万名基层党员干部培训工程”,农村党员队伍的结构得到改善,整体素质得到提高;以推进乡镇职能转变、差额选任领导干部试点和“公选”、下派村党组织书记为抓手,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乡村两级班子结构进一步优化;不断提高村干部报酬待遇,落实养老保险和离任生活补贴,实行村干部目标责任管理和绩效报酬制,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得到进一步调动;整合涉农项目资金,集中整顿后进村,分类创建示范村,农村发展后劲不断增强;全面开展“双承诺双公开双评议”活动,积极探索农村党员服务群众载体,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不断推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和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建设,农村党建基础设施得到根本改善。

实践证明,这些措施和办法是符合我县农村发展实际的,也是行之有效的,必须坚持不懈地抓好贯彻落实。

当前,农村经济社会正在发生深刻变革,农村改革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新形势新任务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只有不断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着力提高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各级基层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能力,才能为实现全县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

总体来看,全县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坚强有力的,农村党员队伍是有战斗力的,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一些农村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有的基层干部作风不民主、办事不公、议事不规范;有的村干部不学习、不研究,自身能力素质不高,带领群众致富、协调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较低;个别乡镇领导促进产业发展、服务农民群众的能力不强;农村党员队伍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和一些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中共中卫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的意见

中共中卫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的意见

中共中卫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卫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2.06•【字号】卫党发[2013]9号•【施行日期】2013.0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中共中卫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卫党发〔2013〕9号)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区、市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全面提高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提出如下意见:一、把握重点,明确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目标(一)村党组织“三力”进一步提升。

深入实施“三大工程”,巩固深化一批先进党组织,提升扩大一批中间党组织,转化升级一批后进党组织,力争通过2-3年的时间,全市“五个好”村党组织覆盖率达到95%以上,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村党组织建设率达到80%以上。

(二)党员干部队伍活力进一步增强。

村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35岁以下和高中以上学历的村干部比例逐年提高,各村按照不少于1∶1的比例储备后备干部;班子内部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党建工作制度健全并得到落实,党组织活动经常规范;逐步解决党员队伍老化的问题。

(三)农村基层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

建立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村级组织办公经费按3000人以上的村每年12000元-15000元,3000人以下的村每年8000元-12000元的标准由县(区)财政核拨;村干部工资提高到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3倍;对离职困难村干部的帮扶救助实现全覆盖。

(四)农村基层民主进一步发展。

建立村民自治制度,完善村级民主管理制度,畅通村民反映问题、表达合理诉求的渠道,调动村民自治、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积极性;村级各类群众组织、监督组织健全并正常发挥作用,党员群众的权利和义务得到有效保障。

(五)党员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农村基础设施得到改善,村容村貌整洁,各项惠农政策较好落实;农民人均纯收入高于本地区GDP增长速度;群众的合理诉求和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及时解决,辖区内社会不稳定因素明显减少,无集体上访事件、重大责任事故发生;党员干部群众满意率达80%以上。

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

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

【发布单位】哈尔滨市【发布文号】哈发〔2006〕1号【发布日期】2006-01-13【生效日期】2006-01-13【失效日期】【所属类别】政策参考【文件来源】哈尔滨市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哈发〔2006〕1号)(2006年1月13日)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社区建设整体工作水平,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清形势,增强做好社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完善城市居民自治,建设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的目标要求,指明了社区建设的发展方向。

我市社区建设工作开展五年来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区建设工作也面临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

一是社会成员固定地从属于一定社会组织的管理体制已被打破,大量的“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进入社区,以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为主的社会流动人口融入城市,而社会人口管理工作相对滞后,迫切需要建立新型的社区管理模式。

二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日益完善,而管理和服务不配套,尤其是城市基层社会管理工作比较薄弱。

三是随着国企改革不断深化和政府职能逐步转变,企业剥离的社会职能、政府转移的服务职能和社会转型派生的大量社会工作都急需社区承接。

四是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住房、医疗、养老、就业等各项制度的逐步完善,城市居民与所在社区的关系愈来愈密切。

加强社区建设是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以社区为载体,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对于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水平,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社区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立足依靠社区力量、利用社区资源,强化社区功能,解决社区问题,促进社区政治、经济、文化、环境协调和健康发展,努力开创我市社区建设新局面。

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近些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重视下,我县社区建设稳步推进,组织建设不断加强,服务功能日趋完善。

新的形势对社区建设提出了新的任务和新的要求。

为全面落实社会管理创新工程建设任务,着力提升社区建设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社区在基层社会服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为全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根据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0】27号),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城乡社区建设的意见》(苏发【2011】1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社区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社区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社区是社会管理的基本单元、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

加强社会管理重心在社区、改善民生依托在社区、维护稳定根基在社区。

特别是在城乡基层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社区在社会建设和党的组织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加显著,承担的社会服务和管理任务更加繁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功能更加突出。

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有利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有利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有利于发展基层民主、巩固基层政权;有利于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

因此,各级党政组织必须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社区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社区建设摆上更加突出的位臵,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强化服务功能,创新管理机制,推动社区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准确把握加强社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加强社区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省市委全会以及县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推进科学发展新跨越、谱写美好响水新篇章”目标,以服务居民、造福群众为根本目的,以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为基本目标,以推进社区建设理念、体制机制和方法创新为根本动力,以加强社区组织体系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为基础保证,以建立健全党组织为核心、居民自治组织为主体、管理服务站和综治办为依托的“一委一居一站一办”新型管理服务体系为着力点,不断提升社区建设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为构建和谐响水奠定坚实的组织保障和工作基础。

中共金昌市委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

中共金昌市委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

中共金昌市委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金昌市委员会•【公布日期】2016.04.20•【字号】市委发〔2016〕6号•【施行日期】2016.04.20•【效力等级】•【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市委发〔2016〕6号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座谈会精神,进一步提升全市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科学化水平,根据省委《关于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甘发〔2015〕1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全市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总体要求1.目标任务。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以“双联” 行动、精准扶贫工作和先锋引领“五项争创”活动为重要抓手,着力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引领和服务功能,大力推进服务型党组织、为民型干部、富民型党员建设,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力争经过2年左右时间的努力,全市80%以上的农村基层党组织达到“六有”标准,建设成为推动科学发展、带领农民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的坚强战斗堡垒。

二、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2.优化组织设置。

要大力推行“三委一会”、“多村一社区”等村党组织建设的有效做法,采取“党组织+”的工作模式,加大在农村产业协会、专业合作社、电子商务新型经营主体和城乡结合部、农民工聚居地建立党组织的力度,探索在村民小组建立党小组,实现党的工作动态延伸和全面覆盖。

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对农村经济社会服务组织中建立的党组织,由所在村党组织领导和管理;对跨村跨乡的经济社会服务组织中建立的党组织,原则上谁批准谁主管。

健全完善以村党组织为核心、村民自治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为基础、农村妇联和共青团等群团组织为纽带、各种经济社会服务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补充的“一核多元”组织架构。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鄂发[2011]26号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鄂发[2011]26号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正文:----------------------------------------------------------------------------------------------------------------------------------------------------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鄂发〔2011〕26号2011年8月25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0〕27号)精神,提高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把握加强社区建设的总体要求(一)重要意义。

加强社区建设,是服务居民群众、加强城市管理、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的必然要求。

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社区基层正在发生新的深刻变革,社区日益成为社会管理的重心、改善民生的依托和维护稳定的根基。

强化社区的管理和服务职能,是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是推动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客观要求。

各级党委、政府要从政治的、全局的、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抓好社区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服务居民群众为宗旨,以提高居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促进社区和谐为目标,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正确方向,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群众,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共同参与,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工作实效,着力加强和改进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增强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努力把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成为功能完善、充满活力、作用明显、群众满意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把全省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方案

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方案

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方案各村(社区)、非公企业党支部: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化“三级联创”活动,打牢基层工作基础,推动基层党组织更好地发挥“推动发展、凝聚人心、服务群众、促进和谐”的作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执政能力、巩固执政基础为核心,以增强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关键,以服务党员、服务群众为目标,按照“三级联创”要求,努力建设具有战斗力的基层党组织。

二、工作目标通过实施“建设一个规划化的活动场所,健全一套规化的工作制度、建立一套规化的档案材料、开展一系列规化的组织活动”的“四个一工程”,实现“制度落实、活动经常、台帐齐整、工作规、作用突出”的“五大目标”。

三、主要容(一)建设一个规化的活动场所1、镇党委活动场所建设达到“五有五上墙”的标准。

“五有”:(1)有活动场所。

镇二号会议室为党委会议室、党员活动室。

(2)有党员学习基地。

镇一号会议室为学习培训阵地,并添加党建读物等有关杂志。

(3)有标识牌。

制作党员活动室、党员示岗等标识牌。

(4)有国旗。

(5)有党务政务公开栏。

“五上墙”:(1)党旗上墙。

包括党员权利、党员义务、入党誓词等容。

(2)党委工作职责及分工、办事流程、服务指南、党组织设置图等上墙。

(3)党委议事决策制度上墙。

(4)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墙。

(5)党委主题实践活动上墙2、村(社区)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达到“五室五有五上墙”的标准。

(1)“五室”:设有村(社区)党组织会议室、办公室、便民服务综合室、警务室、值班室,建筑面积原则要求在90平方米以上,会议室不低于30平方米。

(2)“五有”:有标识牌。

室外要悬挂党组织名称吊牌或标识牌,党员活动室、党员远程教育室、支书办公室、图书室等活动场所要悬挂标识牌。

吊牌及标识牌要庄重、醒目,字体为红色。

按规定设置党员示岗座牌。

有办公设施。

办公桌椅、会议桌椅、文件柜、图书柜齐全配套,有办公,有电教设施,远程教育设备齐全。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8.29•【字号】津政发[2006]76号•【施行日期】2006.08.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津政发(2006)7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为认真贯彻中央和市委关于加强社区建设的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4号),推动天津社区建设再上新水平,现就我市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一)加强社区建设是加快城市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城市基层社会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社区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

全面加强社区建设,是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加快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前,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已进入追求更高水平、更加协调发展的新阶段,滨海新区的开发开放纳入国家总体发展战略布局,“三步走”战略第二步目标正在加紧实施。

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全面推进社区建设,使之与城市现代化建设同步,这是现代城市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天津建设国际港口城市的必然选择。

(二)加强社区建设是提高城市文化品位的客观需要。

文化是一个城市的灵魂,社区居民的文化素质和文明程度是城市文化品位的重要标志。

加强社区建设,丰富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倡导科学、文明、健康、和谐的生活方式和团结互助、奋发向上的新风尚,提高社区居民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对提高天津城市文化品位具有重要作用。

(三)加强社区建设是服务群众的重要途径。

社区与居民群众联系最直接、最密切,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社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造福群众,使社区服务个性化、多样化和人性化,这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

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

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

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09.19•【文号】•【施行日期】2015.09.19•【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工作正文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2015年9月19日)为切实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根据党章和有关法律法规,现就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1.重要意义。

社会组织主要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社会中介组织以及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等。

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我国社会组织快速发展,已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党的工作和群众工作的重要阵地。

在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中,社会组织承担着重要任务,同时社会组织自身发展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

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对于引领社会组织正确发展方向,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促进社会组织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更好发挥作用;对于把社会组织及其从业人员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不断扩大党在社会组织的影响力,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夯实党的执政基础,都具有重要意义。

2.总体要求。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与社会组织依法自治相统一,把党的工作融入社会组织运行和发展过程,更好地组织、引导、团结社会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坚持从严从实,把握特点规律,严格落实党建工作制度,积极探索符合社会组织实际的方式方法,防止行政化和形式主义;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解组织体系不够健全、组织覆盖不够全面、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等难题,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全面提升;坚持分类指导,根据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社会组织情况开展工作,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切实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增强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关于加强社区居委会建设的意见

关于加强社区居委会建设的意见
(四)配齐配强社区居委会干部队伍。总的要求是,社区居委会干部的配备,本着年轻化、知识化、职业化的原则,经社区居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或招聘。具体由组织部门牵头,人事、民政部门参与,制定专门办法并组织实施。“村改居”的社区居委会可暂时沿用原村委会班子,待换届时再做调整安排;“市场型”社区居委会班子组成由街道和业务主管部门共同商定,承担市场管理工作的人员,可优先聘用;“企业型”社区居委会班子组成由街道和企业负责推荐、确定,可先由企业推荐组成人员名单,并上报街道备案;“小区型”社区居委会班子组成由街道负责,居委会主任可直接由街道下派。除“村改居”的居委会外,其他类型的新设社区居委会组成人员,未经民主选举前,可组成社区居委会筹建委员会开展工作。新设立的社区居委会,社区党支部书记和居委会主任采取“一人兼”的形式。为了便于工作,社区居委会干部中至少有一名女同志。
(七)建立健全社区居委会工作制度。一是建立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制度。明确居民代表的权利和义务、职责,明确议事原则、议事程序、议事时间、表决方法以及决议的监督执行等。
二是制定社区居民公约或社区居民自治章程。明确社区居民(成员)在社区生活中的地位,在婚姻家庭、邻里关系、道德习俗、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规定社区组织机构的选举产生方式、职责和任务;规划本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目标和要求;确立驻社区单位同社区居委会共驻共建原则和方法等等。
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会议)是社区工作的决策层。其成员不少于40人,由居民代表、社区内单位代表组成。按每30至50户推选一名代表和每单位推选1至3名代表的要求,由各居民小组推选产生,每年召开1至2次会议,每届任期三年。社区居民代表产生后,报所在街道办事处备案。其主要职责是:听取和审议社区年度工作计划及工作情况报告,选举产生社区居民委员会,讨论决定社区居委会重大事项,评议物业公司工作,听取和反馈居民、单位意见、建议,责成社区居委会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居民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中共上海市委关于加强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

中共上海市委关于加强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

中共上海市委关于加强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12.17•【字号】•【施行日期】2004.12.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上海市委关于加强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2004年12月17日中国共产党上海市第八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把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任务。

社区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做好社区工作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对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对于改进社会管理方式、提高城市公共管理和服务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历届市委、市政府一直十分重视社区工作,为进一步深化上海的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的《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现就加强本市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要求进一步增强社区党组织领导社区工作的能力。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出现了大量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原来由单位承担的社会职能逐步向社区转移,越来越多的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事务需要社区党组织动员各方力量落实。

社区党组织作为党在社区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必须积极应对这些变化,调整组织设置,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扩大党建工作覆盖面,真正成为城市社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

(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进一步形成社会协同、民主参与的社区治理格局。

社区是城市管理的基础,是社会各种利益、需求、矛盾的汇聚点之一。

构建和谐社会需要社区党政组织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的作用,充分尊重社区群众的意愿,让社区群众成为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事业发展的参与者、受益者。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

社区党支部(总支、党委)的主要职责是:(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团结、组织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社区各项任务。(2)讨论决定本社区建设、管理中的重要问题。(3)领导社区居民自治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法充分行使职权,完善公开办事制度,推进社区居民自治;领导社区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4)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5)组织党员和群众参加社区建设。(6)加强社区党组织自身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
三、进一步明确街道、社区党组织的主要职责
街道党(工)委和社区党支部(总支、党委)是党在街道、社区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街道、社区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
街道党(工)委的主要职责是:(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组织带领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2)讨论决定本街道城市管理、经济发展和社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类资源,服务社区群众,共同推进社区建设。(3)领导街道行政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法充分行使职权;领导街道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领导或指导在社区、驻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社会中介组织中开展党的工作。(4)领导本街道的思想政治工作、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调利益关系,维护社会稳定。(5)加强街道党组织自身建设,领导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社区组织体系建设。(6)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选拔、管理和监督工作。协助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其派出机构及其负责人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四、坚持把服务群众作为街道、社区党组织的重要任务

中共宜昌市委、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

中共宜昌市委、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

中共宜昌市委、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8.25•【字号】宜发[2006]13号•【施行日期】2006.08.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中共宜昌市委、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宜发[2006]13号)近年来,全市社区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要求,充分发挥社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着力构建和谐宜昌,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创建世界水电旅游名城的步伐,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社区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深化认识,把社区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一)加强社区建设是构建和谐宜昌的重要基础。

社区是城市的细胞和城市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社区和谐是城市社会和谐的基础。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企事业单位改革的深化,大量人口和社会矛盾在社区汇集,广大居民迫切需要通过社区来改善生活环境、反映诉求和调解矛盾。

大力加强社区建设,有利于营造安全、舒适、宜人的生活环境,有利于把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实现社会和谐稳定。

(二)加强社区建设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内容。

社区是党在城市执政的重要基础,肩负着城镇基层事务自治、服务居民的重要职责。

社区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直接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

只有大力加强社区建设,才能贯彻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发展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三)加强社区建设是加快建设世界水电旅游名城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任务。

社区是城市的窗口,同时担负着培育文明市民的重要职责。

要实现我市“十一五”时期初步建成国际性旅游名城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必须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不断提高市民素质,优化城市管理,美化城市环境,提高城市品位,为建设世界水电旅游名城和创建文明城市打下坚实的基础。

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的意见为深入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改进和规范农村党组织设置,充分发挥农村各级党组织在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推进肃州国家农业综合示范区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改进和规范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夯实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为重点,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的要求,积极探索适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党组织设置方式,逐步建立以行政村党总支为主体,产业党支部为骨干,分类党小组为基础的农村基层党组织构架,明晰各自职责,创新活动内容,改进领导方式,积极发挥作用,真正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推动科学发展、带领农民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的坚强领导核心,助推肃州国家农业综合示范区建设。

二、基本原则改进和规范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应坚持以下原则:1、围绕中心,促进发展。

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和肃州国家农业综合示范区建设,找准党组织设置与党的中心工作的结合点,使村党组织更加直接有效地服务农村改革发展。

2、以人为本,服务群众。

通过创新村党组织设置,改变党员编排方法,为农村党员提高素质、全面发展、发挥作用创造条件,促使他们更加便捷有效地联系服务群众。

3、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各行政村产业特色、经济规模、党员人数和从业情况等,灵活设置党组织,不搞“一刀切”。

4、积极稳妥,注重实效。

在保持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稳定性的同时,积极创新党组织设置方式,与加强农村社区、“两新”组织党建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效性。

三、设置模式1、保留原村党支部设置。

对党员人数超过3名不足50名、产业特色不明显的村,保留原建制村党支部,按照原来的设置模式运行。

2、升格建制村党组织。

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活动阵地建设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活动阵地建设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活动阵地建设的意见
加强村级组织活动阵地建设是推进农村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在进一步加强村
级组织活动阵地建设方面,我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1. 加大资金投入:政府要加大对村级组织活动阵地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将其纳入财
政预算,并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改建、修缮和建设村级组织活动阵地。

2. 提高建设质量:在建设村级组织活动阵地时,要注重建筑质量和安全性。

加强对建
设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建设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并能满足村民活动的需要。

3. 多样化活动功能:村级组织活动阵地不仅要满足村民的日常活动需求,还要能适应
各种不同类型的活动,比如文化交流、教育培训、社区服务等。

因此,在设计和建设
过程中,要考虑到村民多样化的需求,提供灵活的功能空间。

4. 考虑可持续发展:在村级组织活动阵地建设中,要考虑到可持续发展的因素。

比如,选址要考虑到交通便利性、资源利用率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因素,建筑要注重节能环保、耐用等特点。

5. 提高管理水平:加强对村级组织活动阵地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对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确保阵地的良好运营和长久发展。

总之,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活动阵地建设需要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通过
加大投入、提高建设质量、多样化活动功能、考虑可持续发展和提高管理水平,可以
为农村居民提供更好的文化、教育、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持,促进农村发展和社会进步。

中共马鞍山市委、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社区建设的意见

中共马鞍山市委、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社区建设的意见

中共马鞍山市委、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社区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2.16•【字号】马秘[2006]7号•【施行日期】2006.02.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马鞍山市委、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社区建设的意见(马秘[2006]7号)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社区建设,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推进基层民主,加强居民自治,把我市社区建设提高到新水平,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建设目标1、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推进社区建设的要求,围绕我市“两个率先”和建设“双百城市”的目标,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服务社区居民、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与城市文明程度为根本出发点,以创建特色社区为载体,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完善城市居民自治,健全城市社区管理组织体系,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在管理社区事务和服务居民中的积极作用,调动居民群众依法管理自身事务的积极性,保证党和政府决策部署的全面落实,促进社区三个文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基本原则。

推进基层民主。

扩大民主选举,加强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实行居民自治。

提高服务质量。

把服务社区居民、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作为根本出发点和归宿,解决好影响社区居民生产生活的主要问题,不断满足社区居民的社会需求。

实行共驻共建。

社区内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主动关心,协调配合,积极参与,最大限度地实现社区资源共享,形成共驻社区、共建社区的良好氛围。

实现持续发展。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社区工作者的政治业务素质;规范部门行为,立足服务社区;加大投入力度,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3、建设目标。

用3至5年的时间,建立起由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密切配合,社区居委会组织实施,社会力量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社区建设工作机制。

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城乡社区建设的意见

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城乡社区建设的意见

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城乡社区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6.25•【字号】辽委办发[2010]26号•【施行日期】2010.06.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城乡社区建设的意见(辽委办发〔2010〕26号2010年6月25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及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统筹推进城乡社区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现就进一步推进城乡社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推进城乡社区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社区是人民群众生活的家园、社会管理的基本单元、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

推进城乡社区建设,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巩固基层政权的重要措施,是发展基层民主、改善民生的有效载体,是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基础性工作。

近年来,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社区建设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社区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社区组织建设显著加强,社区管理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已进入深入发展阶段。

同时,为适应新农村建设和公共服务延伸的需要,借鉴城市社区建设经验,启动了农村社区试验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但是,城乡社区建设还存在发展不够平衡,城市社区建设还要深化,农村社区建设还要大力推进等问题。

特别是当前,我省总体上已进入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新时期,对城乡社区建设工作又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站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城乡社区建设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加强领导,积极推进,创造特色,着力推进我省城乡社区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构建和谐辽宁奠定坚实基础。

二、推进城乡社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推进城乡社区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着力推进以完善基层治理机制为重点的社区管理体制建设,着力推进以满足居民生产生活需求为导向的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推进以繁荣社区文化、提高居民素质、改善人居环境为目标的社区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努力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企业、街道社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

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企业、街道社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

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企业、街道社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甘肃省委员会•【公布日期】2001.06.06•【字号】•【施行日期】2001.06.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正文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企业、街道社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2001年6月6日中共甘肃省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委员会议通过)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新时期党的建设的总体部署,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针对我省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现状、工作重点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就进一步加强全省农村、企业、街道社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农村、企业、街道社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我们党领导和执政的重要基础,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重要基础。

我省已经进入了在基本解决温饱的基础上,稳定脱贫,加快实现小康目标,努力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发展阶段,各方面的工作任务都十分繁重,特别是发展农村经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维护城市社会稳定的任务更为艰巨和紧迫。

农村、企业、街道社区党的基层组织占全省基层党组织的65%,其党员人数占全省党员总数的70%以上。

进一步加强农村、企业、街道社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对于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实现我省“十五”奋斗目标,顺利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全省农村、企业、街道社区党的基层组织的状况总体上是好的,在深化改革、促进发展、保持稳定中,以及在重大政治斗争和同自然灾害斗争的紧要关头,显示出了强大的战斗力,发挥了重要的保证作用。

但是,存在的问题也不少。

一些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不强,甚至软弱涣散;一些基层干部和党员宗旨意识淡薄,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不好。

农村基层干部在思想观念、知识水平、领导能力、工作方法等方面普遍不适应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一些基层组织为群众服务的功能不强,一些基层干部群众观念的法制观念淡薄、作风不民主,少数地方宗族势力、非法宗教活动、邪恶势力干扰村务;国有企业党组织在新形势下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组织形式、工作方法和活动方式亟待研究探索,部分改制企业以及破产、亏损企业党的工作十分薄弱,许多应该建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没有建立党的组织;街道社区中,有些党组织班子不健全,部分干部的素质特别是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亟待提高,相当一部分居民区党支部没有办公和活动场地、活动经费。

社区党支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社区党支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社区党支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了进一步加强社区党建工作,推进社区党员教育管理,增强社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促进社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现就加强和推进社区党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围绕社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以加强社区党建为抓手,以建设和谐社区为目标,以服务人民群众为根本,强化社区党组织建设,扩大党在社区的覆盖面,构筑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增强社区党建工作的影响力、渗透力和社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把社区人民群众紧密团结在党组织周围,推进三个文明协调发展。

二、方法要求(一)以加强组织建设为基础,发挥社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组织建设,规范活动程序,健全各项制度,提高工作水平。

充分发挥社区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把社区党支部建成社区组织和社区工作的领导核心。

1、加强活动的组织。

各社区党支部要认真规划,精心组织,做到年初有计划、月度有安排、年终有总结,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包片联户制度等规章制度。

在活动的安排上要有计划、有目的;在活动的方式上要结合社区党员的特点,不断探索,积极创新适合社区党员的方式;在活动的内容上,强化政治思想教育的基础上,要增加技能培训等方面知识。

社区党支部要开展创特色党支部活动。

2、加强阵地的建设。

各社区党支部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要做到“十有”,即有党支部办公室、有党员活动室、有党员联络服务站、有远程教育器材、有党建工作台帐、有党组织活动记录、有社区党员信息、有党建资料专柜、有党建标语(版面和专栏)、有党建工作制度。

做到有固定的活动场地和必要的活动设施;有思想性、政治性和时效性较强的支部活动园地,具体做到支部概况、党旗、入党誓词、党的基本知识、支部活动制度、党费收缴、荣誉榜等内容齐全,园地中的动态性内容至少每季度更新一次;要加大政治理论和科技知识的培训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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