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支付清单
建筑工程竣工结算单(1范本)
建筑工程竣工结算单一、项目概况本竣工结算单为对建筑工程项目进行结算和总结的文件。
该项目由建筑公司承包,施工周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竣工结算单涵盖了项目的主要内容、结算方法和款项情况等。
二、项目主要内容本建筑工程项目主要包括工程内容:2.1 建筑工程在本项目中,建筑工程包括了地基处理、主体结构、屋面、立面装饰、门窗、楼梯、墙面、地面、天花、给、排水、强、弱电安装等。
详细工程量见附表一。
2.2 安装工程安装工程包括了电气、通风空调、给排水、消防等工程内容。
详细工程量见附表二。
三、结算方法3.1 工程量清单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本竣工结算单采用工程量清单的结算方法。
各项工程的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和单价均在附表一和附表二中列出。
3.2 结算依据本竣工结算单的结算依据为建筑工程项目合同和相关施工图纸及技术规范。
工程量的计算和结算将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以确保结算的公正和准确。
3.3 结算周期本竣工结算单的结算周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根据项目的实际施工情况和支付安排进行结算。
四、款项情况4.1 合同价款根据项目合同的约定,本竣工结算单的合同总价款为X万元,其中包括了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的费用。
4.2 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按照项目施工进度和达到的里程碑节点进行支付。
详细进度款支付情况见附表三。
4.3 变更索赔款如因建设单位原因导致工程范围、质量、进度等发生变更,建筑公司有权向建设单位提出变更索赔要求。
变更索赔款的计算和支付情况详见附表四。
4.4 扣款情况根据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事故、质量问题或未按时完成的情况,建设单位有权根据合同的约定对建筑公司进行扣款。
扣款情况详见附表五。
4.5 竣工结算款经过计算,根据工程量清单和相关合同约定,本竣工结算单的竣工结算款为X 万元。
详细结算款支付情况见附表六。
附表一: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序号工程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单价金额1地基处理㎡10001001000002主体结构㎡20002004000003屋面㎡15001502250004立面装饰㎡8001801440005门窗㎡5002501250006楼梯㎡300300900007墙面㎡200040800008地面㎡2500501250009天花㎡180012021600010给、排水根1005005000011强、弱电安装根10080080000附表二: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序号工程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单价金额1电气㎡10010001000002通风空调㎡20015003000003给排水㎡15012501875004消防㎡802000160000附表三:工程进度款支付情况序号里程碑节点百分比金额(万元)1开工10%102基础完工20%203主体结构封顶30%304室内装修完工20%205竣工验收20%20附表四:变更索赔款支付情况序号变更或索赔事项支付金额(万元)1变更事项一52变更事项二33变更事项三2附表五:扣款情况序号扣款事项扣款金额(万元)1事故一52事故二33事故三2附表六:竣工结算款支付情况序号支付事项支付金额(万元)1项目一202项目二153项目三10是对建筑工程竣工结算单的详细描述。
工程竣工结算
一、工程结算工程结算是指项目竣工后,承包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和结算方式,向业主结清双方往来款项。
工程结算在项目施工中通常需要发生多次,一直到整个项目全部竣工验收,还需要进行最终建筑产品的工程竣工结算。
从而完成最终建筑产品的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控制。
在此主要阐述工程备料款、工程价款和完工后的结算(工程竣工结算).二、工程价款结算的方式我国现行工程价款结算根据不同情况,可以采取多种方式。
(一)按月结算采取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办法.即每月月末由承包方提出已完工程月报表以及工程款结算清单、交现场监理工程师审查签证并经过业主确认之后,办理已完工程的工程价款月终结算.跨年度竣工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目前,我国建安工程项目中,大多采用按月结算的办法。
(二)竣工后一次结算当建设项目或单位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时,或者工程承包合同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可采取工程价款每月月中预支,竣工后一次性结算.(三)分段结算对当年开工,但当年不能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可以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分段结算可按月预支工程款,分段的划分标准、由各部门、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规定。
(四)目标结算就是在工程合同中,将承包工程的内容分解成不同的控制界面,以业主验收控制界面作为支付工程价款的前提条件,换言之,是将合同中的工程内容分解为不同的验收单元,当承包商完成单元工程内容并经业主验收后,业主支付构成单元工程内容的工程价款。
在目标结算方式下,承包商欲得到工程款,必须履行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完成界面内的工程内容;否则承包商会遭受损失。
目标结算方式中,对控制界面的设定应明确描述,以便量化和质量控制,同时也要适应项目资金的供应周期和支付频率。
三、工程预付款及其计算我国目前工程承发包中,大部分工程实行包工包料,就是说承包商必须有一定数量的备料周转金.通常在工程承包合同中,会明确规定发包方(甲方)在开工前拨付给承包方(乙方)一定数额的工程预付备料款.该预付款构成承包商为工程项目储备主要材料、构件所需要的流动资金。
清单结算表格
工程量清单竣工结算总价表格组成工程竣工结算总价中标价(小写):(大写):结算价(小写): (大写):发包人:(章)承包人:(章)工程造价咨询人:(资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章)编制人:(签字盖章)核对人:(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编制时间:年月日核对时间:年月日总说明工程名称:第页共页结算表1.4-01工程项目竣工结算汇总表工程名称:单位:元第页共页单项工程竣工结算汇总表工程名称:单位:元第页共页注:暂估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中的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结算表1.4-03单位工程竣工结算汇总表工程名称: 标段第页共页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 标段第页共页结算表1。
4—08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措施项目清单竣工结算表(一)(专业措施)结算表1.4-10专业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工程名称: 标段单位:元第页共页结算表1。
4—10—1措施项目清单竣工结算表(二)(通用措施)注:(A)为分部分项工程费中的计费人工费,(B)为专业措施费中的计费人工费.结算表1.4—11其他项目清单与结算价汇总表工程名称: 标段第页共页结算表1.4-12材料单价确认表工程名称: 标段第页共页专业工程结算价确认表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结算表1。
4—12—3专业工程结算价明细表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结算表1.4—12-3—1计日工结算价明细表注:此表由投标人按招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数量、单价由投标人自主报价,计入投标报价。
结算表1。
4—12-4总承包服务费结算价明细表工程名称: 标段第页共页结算表1。
4-12—5索赔与现场签证计价汇总表注:签证及索赔依据是指经双方认可的签证单和索赔依据的编号.结算表1。
4—12—6费用索赔申请(核准)表注:1.在选择栏中的“□”内作标识“√”.2。
本表一式四份,由承包人填报,发包人、监理人、造价咨询人、承包人各存一份。
工程量清单计价全套表格(整理)
附件一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一)封面:1 工程量清单封-12 招标控制价封-23 投标总价封-34 竣工结算总价封-4 (二)总说明:表-01 (三)汇总表:1 工程工程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22 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33 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44 工程工程竣工结算价汇总表表-055 单项工程工程竣工结算价汇总表表-066 单位工程工程竣工结算价汇总表表-07(四)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表: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表-082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表-09 (五)措施工程清单表:1 措施工程清单与计价表(一)表-102 措施工程清单与计价表(二)表-11 (六)其他工程清单表:1 其他工程清单与计价汇总表表-122 暂列金额明细表表-12-13 材料暂估单价表表-12-24 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表-12-35 计日工表表-12-46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表-12-57 索赔与现场签证计价汇总表表-12-68 费用索赔申请(核准)表表-12-79 现场签证表表-12-8 (七)规费.税金工程清单与计价表表-13 (八)工程款支付申请(核准)表表-14____________工程工程量清单工程造价招标人:咨询人:(单位盖章)(单位资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编制人:复核人:(签字盖专用章)(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复核时间:年月日封-1 ____________工程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小写):(大写):工程造价招标人:咨询人:(单位盖章)(单位资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编制人:复核人:(签字盖专用章)(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时间:复核时间:封-2投标总价招标人:工程名称:投标总价(小写):(大写):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编制人:(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时间:封-3 ____________工程竣工结算总价中标价(小写):(大写):结算价(小写):(大写):工程造价发包人:承包人:咨询人:(单位盖章)(签字或盖章)(单位资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或其授权人:或其授权人:(单位盖章)(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编制人:复核人:(签字盖专用章)(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核对时间:年月日封-4总说明工程工程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2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表-03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4工程工程竣工结算价汇总表单项工程竣工结算价汇总表单位工程竣工结算汇总表注:如无单位工程划分,单项工程也使用本表汇总.表-07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直接费”.“人工费”.“或人工费+机械费”.表-08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2.招标文件提供了暂估单价地材料,按暂估地单价填入表内“暂估单价”栏及“暂估合价”栏.表-09措施工程清单与计价表(一)②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发布地《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建标【2003】206号)地规定,“计算基础”可为“直接费”.“人工费”.“或人工费+机械费”.表-10措施工程清单与计价表(二)表-11其他工程清单与计价汇总表表-12暂列金额明细表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表-12-1 材料暂估单价表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2.材料包括原材料.燃料.构配件以及按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地设备.表-12-2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表-12-3 计日工表2 投标时,工程工程.数量按招标人提供数据计算,单价由投标人自主报价,计入投标总价中.表-12-4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索赔与现场签证计价汇总表表-12-6费用索赔申请(核准)表2 本表一式四份,由承包人填报,发包人.监理人.造价咨询人.承包人各存一份.表-12-7现场签证表2 本表一式四份,由承包人收到发包人(监理人)地口头或书面通知后填写,发包人.监理人.造价咨询人.承包人各存一份.表-12-8规费.税金工程清单与计价表“直接费”.“人工费”.“或人工费+机械费”.表-13工程款支付申请(核准)表附件二工料单价法计价表格(一)封面:1 工程预算书封-12 工程预(结)算造价审核书封-2 (二)汇总表:1 工程预(结)算表表-012 安装工程预(结)算表表-023 价差汇总表表-034 工程造价取费表表-04工程预算书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预算造价(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编制人:________复核人:_________(造价人员签字盖执业章)(造价人员签字盖执业章)编制时间:年月日封-1 工程预(结)算造价审核书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送审价(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价(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造价咨询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编制人:________复核人:_________(造价人员签字盖执业章)(造价师签字盖执业章)编制时间:年月日封-2工程预(结)算表表-01安装工程预 (结) 算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编制日期:年月日表-02价差汇总表表-03工程造价取费表工程名称:建筑面积:第页共页表-04。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条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4 工程量清单计价4.4 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4.4.1 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价款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由发、承包双方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在书面合同中约定。
不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价款,在发、承包双方认可的工程价款基础上,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送审稿】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确定。
不实行招投标工程的合同价款,在承包人编制的工程价款基础上,由发、承包双方协商在合同中约定。
【条文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是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内容,根据有关法律条款的规定,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应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1 约定的依据要求:招标人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2 约定的时限要求:自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3 约定的内容要求: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4 约定的形式要求:书面合同。
【要点说明】本条规定了工程合同中约定工程价款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何谓合同实质性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颁布日期:20041020实施日期:20041020颁布单位:财政部建设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维护建设市场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活动,均适用本办法。
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价款结算(以下简称“工程价款结算”),是指对建设工程的发承包合同价款进行约定和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的活动。
第四条国务院财政部门、各级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地方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工程价款结算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从事工程价款结算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平等、诚信的原则,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二章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第六条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依据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发包人与承包人(以下简称“发、承包人”)订立书面合同约定。
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依据审定的工程预(概)算书由发、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
合同价款在合同中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第七条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工程价款结算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一)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及抵扣方式;(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三)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及金额支付方式;(四)发生工程价款纠纷的解决方法;(五)约定承担风险的范围及幅度以及超出约定范围和幅度的调整办法;(六)工程竣工价款的结算与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七)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限;(八)安全措施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用;(九)工期及工期提前或延后的奖惩办法;(十)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相关的担保事项。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表格(全)
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一、封面:1 工程量清单:封—12 招标控制价:封—23 投标总价:封—34 竣工结算总价:封—4二、总说明:表—01三、汇总表:1 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22 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33 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44 工程项目竣工结算汇总表:表—055 单项工程竣工结算汇总表:表—066 单位工程竣工结算汇总表:表—07四、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表: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表—082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表—09五、措施项目清单表:1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表—102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表—11六、其他项目清单表:1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表—122 暂列金额明细表:表—12—13 材料暂估单价表:表—12—24 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表—12—35 计日工表:表—12—46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表—12—57 索赔与现场签证计价汇总表:表—12—68 费用索赔申请(核准)表:表—12—79 现场签证表:表—12—8七、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13八、工程款支付申请(核准)表:表—1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工程量清单工程造价招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咨询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盖章) (单位资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其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复核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 (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复核时间:年月日封-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造价招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咨询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 (单位资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其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复核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 (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复核时间:年月日封-2投标总价招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总价(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封—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竣工结算总价中标价(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结算价(小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造价发包人:____________承包人:____________咨询人:________________(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单位资质专用章)选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_____________ 或其授权人:______________ 或其授权人:__________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核对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 (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核对时间:年月日总说明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单项工程名称金额(元)其中暂估价(元)安全文明施工费(元)规费(元)合计注:本表适用于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的汇总。
工程款支付与结算方式
工程款支付与结算方式对于工程款支付与结算方式的问题承包人与发包人可以在建筑工程合同当中进行约定,有约定的按约定,一般情况下有五种支付方式。
因此接下来将由我为您介绍关于工程款支付与结算方式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工程款支付与结算方式中国采用的工程结算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按月结算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方法。
跨年度竣工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
(2)竣工后一次结算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或者工程承包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每月月中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
(3)分段结算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
(4)目标结算方式即在工程合同中,将承包工程的内容分解成不同的控制界面,以业主验收控制界面作为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条件。
也就是说,将合同中的工程内容分解成不同的验收单元,当施工单位完成单元工程内容并经业主经验收后,业主支付构成单元工程内容的工程价款。
在目标结算方式下,施工单位要想获得工程价款,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完成界面内的工程内容,要想尽早获得工程价款,施工单位必须充分发挥自己的组织实施能力,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
(5)结算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实行预收备料款的工程项目,在承包合同或协议中应明确发包单位(甲方)在开工前拨付给承包单位(乙方)工程备料款的预付数额、预付时间,开工后扣还备料款的起扣点、逐次扣还的比例,以及办理的手续和方法。
按照中国有关规定,备料款的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
发包方不按约定预付的,承包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发包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
发包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方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方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方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二、建筑工程价款包括哪些工程款按支付阶段不同通常可分为预付款、进度款、竣工结算款和质保金。
建筑工程施工费用结算单
建筑工程施工费用结算单序号项目名称单位工程量人工单价人工费用材料单价材料费用总费用1 地基工程平方米 100 20 2000 10 1000 30002 主体工程平方米 200 30 6000 15 3000 90003 装饰工程平方米 150 40 6000 20 3000 90004 安装工程平方米 100 35 3500 25 2500 60005 其他费用 5000 5000总计: 32000注:以上费用均为人民币(元)结算说明:本费用结算单为对建筑工程施工所涉及的各费用进行详细统计和总结,并最终得出总费用。
下面对各项有关费用进行详细说明:1. 地基工程费用:本项目的地基工程计量单位为平方米,工程量为100平方米。
根据合同约定,人工单价为20元/平方米,材料单价为10元/平方米。
因此,人工费用为单价乘以工程量,即20元/平方米 × 100平方米 = 2000元;材料费用同理计算,为10元/平方米 × 100平方米 = 1000元。
地基工程的总费用为人工费用加上材料费用,即2000元 + 1000元 = 3000元。
2. 主体工程费用:本项目的主体工程计量单位为平方米,工程量为200平方米。
根据合同约定,人工单价为30元/平方米,材料单价为15元/平方米。
因此,人工费用为单价乘以工程量,即30元/平方米 × 200平方米 = 6000元;材料费用同理计算,为15元/平方米 × 200平方米 = 3000元。
主体工程的总费用为人工费用加上材料费用,即6000元 + 3000元 = 9000元。
3. 装饰工程费用:本项目的装饰工程计量单位为平方米,工程量为150平方米。
根据合同约定,人工单价为40元/平方米,材料单价为20元/平方米。
因此,人工费用为单价乘以工程量,即40元/平方米 × 150平方米 = 6000元;材料费用同理计算,为20元/平方米 × 150平方米 = 3000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令--结算管理办法2014年2月1日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令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已经第9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2013年12月11日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行为,维护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以下简称工程发承包计价)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本办法所称工程发承包计价包括编制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标底、投标报价,进行工程结算,以及签订和调整合同价款等活动。
第三条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在政府宏观调控下,由市场竞争形成。
工程发承包计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发承包计价工作的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发承包计价工作的管理。
其具体工作可以委托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
第五条国家推广工程造价咨询制度,对建筑工程项目实行全过程造价管理。
第六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筑工程(以下简称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工程),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工程,鼓励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工程招标的,应当设有最高投标限价;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工程招标的,可以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招标标底。
最高投标限价及其成果文件,应当由招标人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工程量清单应当依据国家制定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量计算规范等编制。
工程量清单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八条最高投标限价应当依据工程量清单、工程计价有关规定和市场价格信息等编制。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在招标时公布最高投标限价的总价,以及各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
财政部 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维护建设市场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活动,均适用本办法。
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价款结算(以下简称“工程价款结算”),是指对建设工程的发承包合同价款进行约定和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的活动。
第四条国务院财政部门、各级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地方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工程价款结算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从事工程价款结算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平等、诚信的原则,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二章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第六条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依据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发包人与承包人(以下简称“发、承包人”)订立书面合同约定。
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依据审定的工程预(概)算书由发、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
合同价款在合同中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第七条发、承包人应当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工程价款结算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及抵扣方式;(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三)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及金额支付方式;(四)发生工程价款纠纷的解决方法;(五)约定承担风险的范围及幅度以及超出约定范围和幅度的调整办法;(六)工程竣工价款的结算与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七)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限;(八)安全措施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用;(九)工期及工期提前或延后的奖惩办法;(十)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相关的担保事项。
建设工程施工结算的单据
建设工程施工结算的单据一、建设工程施工结算单据的基本内容建设工程施工结算单据包括施工单位提出的结算要求函、施工单位提供的施工材料和设备清单、质量验收记录、工程量清单、施工单位涉及的变更和索赔清单等。
下面对这些内容进行具体的介绍。
1. 结算要求函:结算要求函是施工单位向业主单位提出结算要求的正式文件。
在结算要求函中,施工单位应当列明结算的基本依据、计价规定、工程实际完成情况以及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
结算要求函是施工单位提出结算要求的正式文件,对结算的诉求和理由进行了明确表述,通过结算要求函,业主单位清楚了解了施工单位的结算要求和理由。
2. 施工材料和设备清单:施工材料和设备清单是施工单位向业主单位提供的工程所需材料和设备的清单。
在施工材料和设备清单中,应当包括材料和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等详细信息。
这些信息是结算工程款的重要依据,业主单位应当仔细核对清单上的材料和设备的质量和数量,确保施工单位提供的清单真实可靠。
3. 质量验收记录:质量验收记录是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进行质量检验和验收的记录文件。
在质量验收记录中,应当包括工程质量的各项检验指标、检验结果、验收情况、存在的质量问题和解决措施等内容。
通过质量验收记录,业主单位可以了解到工程的实际质量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质量问题。
4. 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是施工单位提供的工程施工量、工程费用和工程款计算依据的详细清单。
工程量清单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计价规定,列明各项工程的实际施工数量、工程费用和金额统计等信息。
工程量清单是结算工程款金额的主要依据,业主单位需要认真核对清单上的各项数据,确保施工单位的结算金额准确无误。
5. 变更和索赔清单:变更和索赔清单是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工程设计变更或其他原因,需要向业主单位提出额外索赔费用的清单。
变更和索赔清单中应当列明变更或索赔的理由、额外费用的计算依据、索赔款的金额等信息。
通过变更和索赔清单,业主单位可以了解到施工单位提出的额外索赔要求的合理性和合法性,以便进行核实和处理。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第6章-工程价款结算与竣工决算
第六章工程价款结算与竣工决算第一节建立工程价款结算一、建立工程价款结算方式〔一〕工程价款结算的方式建立工程价款结算方式一般执行按月支付,竣工后清算的方法。
〔二〕工程合同价款中综合单价的调整对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按清单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如果题目是约定工程量风险系数的〔例如10%〕,那么按照下面原那么调整。
二、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一1. 工程预付款的支付时间〔1〕按照?建立工程价款结算暂行方法?的规定,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的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预付工程款,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应在预付时间到期后10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14天后停顿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并承当违约责任。
〔和清单规定不同〕〔2〕如果合同约定承包人需要提供预付款保函的,承包人需要提供预付款保函前方可要求预付款。
〔3〕发包人收到支付申请7天内核实后发出预付款支付证书,并在发出后7天内支付预付款〔4〕发包人没有按时支付的,承包人可以催揭发包人支付。
发包人在预付款期满后7天内仍未支付的,承包人可在付款期满后的第8天起暂停施工。
发包人承当由此造成的工期、费用,并向发包人支付合理的利润。
2. 工程预付款的数额〔1〕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拨付,原那么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对重大工程工程,按年度工程方案逐年预付。
计价执行?建立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 的工程,实体性消耗和非实体性消耗局部应在合同中分别约定预付款比例。
〔2〕会规定预付款按照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百分比支付。
〔3〕对于只包定额工日(不包材料定额,一切材料由发包人供应)的工程工程,那么可以不预付备料款。
3. 工程预付款的扣回〔1〕起扣点的计算原理是:尚未施工局部的材料费等于预付款时候,支付工程款的时候要扣材料款。
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维护建设市场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活动,均适用本办法。
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价款结算(以下简称“工程价款结算”),是指对建设工程的发承包合同价款进行约定和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的活动。
第四条国务院财政部门、各级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地方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工程价款结算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从事工程价款结算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平等、诚信的原则,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二章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第六条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依据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发包人与承包人(以下简称“发、承包人”)订立书面合同约定。
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依据审定的工程预(概)算书由发、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
合同价款在合同中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第七条发、承包人应当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工程价款结算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及抵扣方式;(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三)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及金额支付方式;(四)发生工程价款纠纷的解决方法;(五)约定承担风险的范围及幅度以及超出约定范围和幅度的调整办法;(六)工程竣工价款的结算与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七)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限;(八)安全措施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用;(九)工期及工期提前或延后的奖惩办法;(十)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相关的担保事项。
工程清单竣工结算表格
工程量清单竣工结算表格一、封面工程量清单竣工结算表封—4二、竣工结算说明:表4—1二、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汇总表表4-2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竣工结算汇总表:表4-3四、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表4—4五、措施项目清单竣工结算汇总表:表4-5(一)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表4—5—1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清单与费用明细:表4—5-1—1 (二)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表4-5-2六、专业工程结算价表:表4-6七、计日工表:表4-7八、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表4-8九、索赔与现场签证计价汇总表:表4—9(一)费用索赔申请(核准)表:表4-9—1(二)现场签证表:表4-9—2十、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4-10十一、工程款支付申请(核准)表:表4-11十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表4—12十三、主要材料(设备)数量与计价表:表4-13工程竣工结算总价中标价(小写):(大写):结算价(小写):(大写):工程造价发包人:承包人:咨询企业:(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或其授权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编制人:核对人:(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核对时间:年月日封—4竣工结算说明工程名称: 第页共页表4-1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汇总表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表4-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竣工结算汇总表工程名称:页码:单体工程名称:注:群体工程应以单体工程为单位,分开汇总,并填写单体工程名称.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注:表中人工费指规费按人工费计取的应填写综合单价中的人工费表4—4 措施项目清单竣工结算汇总表工程名称:页码:注:如需多层次汇总措施项目报价的,表式相同。
表4—5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注:1.本表适用于以“项"计价的措施项目。
如需多层次汇总措施项目报价的,表式相同。
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维护建设市场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活动,均适用本办法。
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价款结算(以下简称“工程价款结算”),是指对建设工程的发承包合同价款进行约定和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的活动。
第四条国务院财政部门、各级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地方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工程价款结算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从事工程价款结算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平等、诚信的原则,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二章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第六条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依据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发包人与承包人(以下简称“发、承包人”)订立书面合同约定。
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依据审定的工程预(概)算书由发、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
合同价款在合同中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第七条发、承包人应当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工程价款结算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及抵扣方式;(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三)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及金额支付方式;(四)发生工程价款纠纷的解决方法;(五)约定承担风险的范围及幅度以及超出约定范围和幅度的调整办法;(六)工程竣工价款的结算与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七)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限;(八)安全措施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用;(九)工期及工期提前或延后的奖惩办法;(十)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相关的担保事项。
工程竣工结算范本
工程竣工结算范本1.工程竣工结算书范本最低0.27元/天开通百度文库会员,可在文库查看完整内容;原发布者:hx资料库工程结算书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承包单位:建设单位:合同编号:该工程的整体施工、交工缺陷及修复工作已完成,并按合同有关要求对工程数量、工程造价等进行了全面的度量与核算,工程完工结算如下:1、签约合同总价:2、完工结算总价:3、累计已完成工程量:4、累计已付工程款:5、竣工完成工程量(附结算清单):6、竣工结算应付工程款(大写):承包人谨此声明:承包人在收取上述工程完工结算费用后,保证不再向甲方索取任何与该工程有关的费用,并负责按合同规定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向主管部门缴纳税金或向有关第三者支付相关款项。
施工单位签章:监理单位签章:建设单位签章: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日期:日期:日期:2.工程竣工结算书怎样写一、工程竣工结算书构成:1.封面;2.工程名称,建设及施工单位,工程造价,经济指标,编制人员及证号等;3.结算汇总表(附表一、附表二);4.结算编制说明;5.结算明细表(见附表三);6.附原中标报价书或邀请招标批件。
二、工程竣工结算书送审步骤:1.填写‘审核申请表”和“送审确认表”(附表四、附表五);2.先由发包方和承包方阅读并确认;3.送市造价管理站审核。
三、结算明细表中的计价依据:1.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的有关条款;2.主要材料价格来源;3.设计变更通知编号及日期;4.现场施工签证编号及日期;5.增加工程图纸名称。
四、其他要求:1.合同工程范围是指“工程量清单”的范围,如合同工程内容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2.“新报单价”栏中的清单项目中主要材料价格应归集到“主要材料报价表”中。
以上结算送审要求,希各有关单位知照。
附件一:结算汇总表(以合同价为准计算格式)附件二:结算汇总表(以竣工图为准重新计算格式)附件三:结算明细表(略)附件四:送审确认表(以合同价为准计算格式)附件五:送审确认表(以竣工图为准重新计算格式)3.工程决算书范本中心幼儿园厨房改造、围墙翻建工程工程决算书工程名称:**中心幼儿园厨房改造、围墙翻建工程建筑面积:厨房改造:**.62平方米,围墙翻建**.52立方米工程决算价:****.14元建设单位:**中心幼儿园施工者:潘**日期:2006年7月28日1、厨房改造面积:(4.75+5.15+6.75+1.80+2.00+3.35)米*2.7米=64.26平方米-14.64平方米(门窗面积)=49.62平方米决算金额:****.34元凿清表层混凝土:49.62平方米*0.05米=2.48****=***元贴瓷砖:49.62平方米***元=****.5元清碴:49.62平方米*0.05米=2.48立方米***=**.6元清洗瓷砖表面:49.62平方米**元=**.24元清洗厨房:2人*50/天=***元2、围墙体积:27.5米*2.2米*0.24米=14.52平方米,决算金额:****.8元。
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维护建设市场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活动,均适用本办法。
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价款结算(以下简称“工程价款结算”),是指对建设工程的发承包合同价款进行约定和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的活动。
第四条国务院财政部门、各级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地方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工程价款结算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从事工程价款结算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平等、诚信的原则,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二章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第六条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依据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发包人与承包人(以下简称“发、承包人”)订立书面合同约定。
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依据审定的工程预(概)算书由发、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
合同价款在合同中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第七条发、承包人应当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工程价款结算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及抵扣方式;(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三)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及金额支付方式;(四)发生工程价款纠纷的解决方法;(五)约定承担风险的范围及幅度以及超出约定范围和幅度的调整办法;(六)工程竣工价款的结算与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七)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限;(八)安全措施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用;(九)工期及工期提前或延后的奖惩办法;(十)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相关的担保事项。
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维护建设市场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国境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活动,均适用本办法。
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价款结算(以下简称“工程价款结算”),是指对建设工程的发承包合同价款进行约定和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的活动。
第四条国务院财政部门、各级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地方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围负责工程价款结算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从事工程价款结算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平等、诚信的原则,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二章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第六条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应当在规定时间,依据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发包人与承包人(以下简称“发、承包人”)订立书面合同约定。
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依据审定的工程预(概)算书由发、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
合同价款在合同中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第七条发、承包人应当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工程价款结算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及抵扣方式;(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三)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及金额支付方式;(四)发生工程价款纠纷的解决方法;(五)约定承担风险的围及幅度以及超出约定围和幅度的调整办法;(六)工程竣工价款的结算与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七)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限;(八)安全措施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用;(九)工期及工期提前或延后的奖惩办法;(十)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相关的担保事项。
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单内容记忆口诀
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单内容记忆口诀在施工过程中,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单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文件,它记录了施工项目的最终结算信息。
对于项目管理者和相关人员来说,了解和掌握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单的内容和要点是至关重要的。
下面我将为您总结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单内容的记忆口诀,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总览全局,把握主次1. 项目名称,必不可少2. 工程量清单,细节不可忽视3. 经营项目,核实清楚4. 验收情况,不容忽略5. 编制单位,务必填写6. 申请日期,勿忘记录二、数额详审,审核核实1. 结算金额,一目了然2. 索赔款项,一并列明3. 工程变更,需逐一核对4. 税金发票,必须一并提交5. 原因说明,字斟句酌6. 签字盖章,不可随意三、格式规范,无误不漏1. 表头填写,字迹工整2. 文字规范,清晰易懂3. 附件齐全,不可遗漏4. 备注说明,详细明了5. 单据齐全,方可提交6. 审批程序,丝毫不差通过以上口诀,希望您能更加清晰地记忆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单的内容要点。
对此我也有一些个人的理解和观点。
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单的内容丰富且复杂,每个细节都至关重要。
需要对每一项内容进行仔细核实和审核,确保填写无误。
在编制和填写时,要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要求进行,以确保文件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单对于项目管理和资金申领非常重要,希望您能在工作中更加重视和细心处理。
希望以上口诀和个人观点能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祝您工作顺利,谢谢!(以上内容根据知识文章格式撰写,如有需要,我可以进一步完善和扩充文章内容。
)非常感谢您对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单内容的详细解释,让我对这一重要文件有了更清晰的了解。
下面我将根据您的内容对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单的相关要点进行进一步扩写,希望能够为大家提供更多细节和实用信息。
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单是指在工程施工结束后,根据合同约定的结算标准和程序,以书面形式向业主申请结算款的文件。
其中包含了各项工程量的具体清单、工程变更、索赔款项、税金发票等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