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表海南省卫生厅
20xx年海南省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表项

2022-03-06-220 (国)
自身免疫性内分泌疾病诊治培训班
2022-03-07-163 (国)
帕金森病全程管理策略
2022-03-07-205 (国)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脑梗死影像学评估与诊疗新进展学习班
20
2022-03-07-205 (国)
脑梗死影像学评估与诊疗新进展学习班
2022-03-07-206 (国)
脊柱骨折手术治疗新进展 覆盖海南本岛及南中国海区域的严重战创伤与重
大灾难事故紧急医学救援体系构建 胃肠间质瘤多学科诊疗(MDT)
2022-04-08-160 (国)
恶性肿瘤介入微创治疗新进展
2022-04-10-103 (国) 学科名称:妇产科学(7)项
2022-05-01-230 (国)
移植病理新进展 华南地区妇科微创高峰论坛
2022-08-26-2022-08-28 2.5天
2022-06-10-2022-06-12 2.5天
2022-06-17-2022-06-19 2.5天
2022-09-01-2022-09-05 5.0天
2022-03-19-2022-03-20 1.5天
2022-11-19-2022-11-19 1.0天
肝胆胰恶性肿瘤转化治疗研讨会
2022-04-02-117 (国)
肺癌诊疗新进展
2022-04-02-125 (国)
肺癌MDT研讨会
2022-04-03-022 (国)
糖尿病足诊疗新进展
2022-04-04-058 (国)
颅脑创伤及神经重症管理新进展
2022-04-04-139 (国)
重症脑损伤镇痛镇静治疗新进展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海南省第二批一流本科课程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海南省第二批一流本科课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1.06.22•【字号】琼教高〔2021〕83号•【施行日期】2021.06.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海南省第二批一流本科课程的通知海南省教育厅文件琼教高〔2021〕83号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海南省第二批一流本科课程的通知各高等院校: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琼教高〔2021〕52号)精神,我厅组织专家评审。
经公示无异议,现正式公布海南省第二批一流本科课程名单(见附件1)。
对于认定为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第二批),希望各院校结合本校实际,积极建设,充分发挥一流课程的作用,进一步推进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对于推荐为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第二批),希望各院校充分采纳专家意见,认真完善申报材料,于7月4日前完成网上申报、推荐,并将通过“工作网”打印具有防伪标识的申报备案表(附件2),与平台生成的汇总表(附件3)一并按要求签字盖章,于2021年7月5日前寄送至教育厅高等教育处,每份材料一式两份。
联系人:李思润,联系电话:65339364。
附件:1.海南省第二批一流本科课程汇总表2.关于调整《李白导读》一流本科课程教学成员的函3.关于调整申报第二批国家一流本科课程《工程制图》申报课程类型的函4.关于《人体解剖学》申报国家一流本科课程变更申报课程名称和申报类别的申请海南省教育厅2021年6月22日(此件主动公开)琼教高[2021]83号附件附件1海南省第二批一流本科课程汇总表。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 .doc

2012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填表说明一、项目申报备案的条件: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不含已备案过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及远程项目),举办完成后拟下一年度继续举办同一项目,可填此表申报下一年度备案。
二、项目的申请代码系网上备案时自动生成。
三、项目网上备案后,点击项目的申请代码可显示所备案项目并可打印生成纸表,纸表也需按相关要求逐级上报。
四、本表填写具体要求如下:1.本申报表所列内容必须实事求是、逐项认真填写。
2.教学对象须符合该学科继续教育对象的要求。
3.教学时数为实际授课时数,不包括开班典礼及与教学无关的时间。
4.填写项目备案表时,如项目已完成多期举办,要求填写每期的举办地点:如项目拟多期举办,要求填写每期相应的举办时间与举办地点。
总举办期数最多不超过6期。
5.填写项目备案表时,表中的不可变更项“网上申报系统”已进行了必要的控制,特此说明。
如项目名称中的期(届、次)数或年份需调整时,请在备注中予以说明。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部直属单位及有关学会等单位代码代码名称代码名称01 北京市02 天津市 29 宁夏回族自治区03 上海市 3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04 河北省 31 重庆市05 山西省 32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06 内蒙古自治区 33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7 辽宁省 34 北京医院08 吉林省 35 中日友好医院09 黑龙江省 36 卫生部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10 江苏省 37 卫生部干部培训中心11 浙江省 38 卫生部卫生统计信息中心12 安徽省 39 国家医学考试中心13 福建省 40 卫生部国际交流中心14 江西省 41 卫生部人才交流中心15 山东省 42 中华医学会16 河南省 43 中华护理学会17 湖北省 44 中华口腔医学会18 湖南省 45 中华预防医学会19 广东省 46 中国医院协会20 广西壮族自治区 47 卫生部远程医学教育中心21 海南省 48 中国医师协会22 四川省 49 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23 贵州省 50 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24 云南省 51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5 西藏自治区 52 卫生部国外贷款办公室26 陕西省 53 好医生医学教育中心27 甘肃省 54 北京双卫医学技术培训中心55 中国执业药师协会28 青海省 56 中国健康教育中心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科分类与代码代码学科名称代码学科名称01- 基础形态06- 儿科学01-01- 组织胚胎学06-01- 儿科内科学01-02- 解剖学06-02- 儿科外科学01-03- 遗传学06-03- 新生儿科学01-04- 病理学06-04- 儿科学其他学科01-05- 寄生虫学07- 眼、耳鼻喉学科01-06- 微生物学07-01- 耳鼻喉科02- 基础机能07-02- 眼科学02-01- 生理学08- 口腔医学学科02-02- 生物化学08-01- 口腔内科学02-03- 生物物理学08-02- 口腔外科学02-04- 药理学08-03- 口腔正畸学02-05- 细胞生物学08-04- 口腔修复学02-06- 病生理学08-05- 口腔学其他学科02-07- 免疫学09- 影像医学学科02-08- 基础医学其他学科09-01- 放射诊断学03- 临床内科学09-02- 超声诊断学03-01- 心血管病学09-03- 放射肿瘤学03-02- 呼吸病学09-04- 影像医学其他学科03-03- 胃肠病学10- 急诊学03-04- 血液病学11- 医学检验03-05- 肾脏病学12-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03-06- 内分泌学12-01-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03-07- 神经内科学12-02-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03-08- 传染病学12-03- 儿少卫生与妇幼卫生学03-09- 精神卫生学12-04- 卫生毒理学03-10- 内科学其他学科12-05- 统计流行病学04- 临床外科学12-06- 卫生检验学04-01- 普通外科学12-07-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其他学科04-02- 心胸外科学13- 药学04-03- 烧伤外科学13-01- 临床药学和临床药理学04-04- 神经外科学13-02- 药剂学04-05- 泌尿外科学13-03- 药物分析学04-06- 显微外科学13-04- 药事管理学04-07- 骨外科学13-05- 药学其他学科04-08- 肿瘤外科学14- 护理学04-09- 颅脑外科学14-01- 内科护理学04-10- 整形、器官移植外科学14-02- 外科护理学04-11- 麻醉学14-03- 妇产科护理学04-12- 皮肤、性病学14-04- 儿科护理学04-13- 外科学其他学科14-05- 护理其他学科05- 妇产科学15- 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05-01- 妇科学15-01- 医学教育05-02- 产科学15-02- 卫生管理05-03- 妇产科学其他学科16- 全科医学与康复医学申请代码:201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申报单位:(公章)填表人:电话:注:如系多期举办,请根据相关规定及表的内容要求,填写每期的相关内容。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审验管理办法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审验管理办法(试行)为规范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根据卫生部、人事部关于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全行业管理的要求及《海南省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对本省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军队、武警系统除外)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取的学分实施学分审验制度。
第二条学分审验依据《海南省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实施办法》、《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中学分管理等有关条款。
第三条卫生技术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获取的学分须经有关主管部门认定,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人员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及执业注册、再注册的必备条件之一。
第四条学分审验机构审验工作由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所在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行校验人与单位签单负责制。
(一)省卫生厅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和在卫生厅注册的医疗机构将单位初审结果签章后,直报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审验。
(二)市、县、自治县卫生局注册、直属的医疗卫生机构将单位初审结果报送卫生局审验签章后,报送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审验。
(三)省农垦总局所属医疗卫生单位将初审结果报送省农垦总局卫生局审验签章后,报送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审验。
(四)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医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国医院协会、中国医师协会等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学术团体,兄弟省(市)来我省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含国家级项目),举办前须报我省继续医学教育会认定并备案,经备案的项目可按规定授予Ⅰ类学分。
(五)经所在单位同意参加跨省、跨地区举办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习,凭有效学分证书和外出学习有关证明予以登记;未经单位同意外出参加学习或不能提供有效学分证书及证明者不予登记学分。
第五条学分审验方法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审验采取填写统计表,逐级签章上报主管职能部门和直接使用管理ICME系统两种方式进行。
(一)应用继续医学教育管理ICME系统进行学分审验的单位,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后由其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将获取的学分及时录入ICME系统并上传至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ICME系统的政府版中,主管部门定期对上传的学分信息进行动态管理,并在年终时传送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审验,合格的颁发《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年度合格证书》。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doc

202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为规范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加强项目管理,提升培训质量,根据《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制定本指南。
一、申报要求(一)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标准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注重项目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本学科的国内或国际发展前沿;2.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新进展;3.国内先进技术、成果的推广,国外先进技术、成果的引进和推广;4.填补国内、外空白,有显著社会或经济效益的技术和方法;5.当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传染病防控或突发应急事件等重点工作领域的研究成果。
(二)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备案)表填报要求1.申办单位须为医疗卫生或相关的教学、科研等机构;2.项目的申办单位须由其行政管辖的上级部门予以建立申报用户(立项用户)并通过该用户申报项目。
不可重复申3.填表前须认真阅读申报(备案)表中的填表说明;4.填写申办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授课教师的工作单位名称时,需完整填写单位的标准名称(与单位公章相一致);5.根据所报项目内容正确选择相应的学科专业,学科专业的详细分类与代码见申报(备案)表或《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代码查询中的学科分类代码;6.按要求选择相应的申报(备案)表,如实、准确、认真填写其中的各项内容。
如有不实、虚假、错误信息及未按要求填写,一经发现,将不予通过;7.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负责的项目内容须是其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
其当年负责的新申报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且需承担项目的授课任务(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的负责人不受此限)。
项目负责人须为在职(岗)工作人员;8.项目理论授课教师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实验(技术示范)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其专业应符合授课内容的学科专业;9.项目的举办地点须在中国内地,严禁在国家明令禁止举办会议的风景名胜区举办;10.严禁组织与项目无关的参观、考察等活动,严禁组织学员旅游观光;11.每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每年举办的期(次)数不得超过6期(次);12.申报(备案)国家级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还另需注意:(1)须符合申报(备案)国家级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资质要求;(2)远程项目设有学术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实行网络管理的通知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实行网络管理的通知【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琼卫继委发[2013]5号【发布部门】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发布日期】2013.04.12【实施日期】2013.04.1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实行网络管理的通知(琼卫继委发〔2013〕5号)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洋浦社会发展局,省农垦总局卫生局,海南医学院,海南省军区卫生处,省武警、边防总队卫生处,厅直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为提升卫生科教管理信息化水平,进一步优化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审批方式,根据省卫生厅安排,全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采用“海南省卫生科教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管理,该系统经过先期调试,已上线试运行。
现将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管理系统登录(一)直接输入网址(http:///stmsres/)进入管理系统登录界面。
(二)由海南省卫生厅网站→机构设置栏“科教处”→“海南省卫生科技教育”网页→办事平台“科教项目管理系统登录”路径进入。
(三)项目申报单位需自行注册账号和密码进入系统;项目推荐单位(见附件)的登录账号和密码由省继教办统一设定。
二、有关要求(一)请各项目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在4月30日前将2013年省本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141项(琼卫继委发〔2013〕3号文)补录进项目管理系统。
(二)今后所有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包括临时性新增省级继教项目)的申报、推荐、评审及总结等均从网络进行,省继教委将通过网络对项目进行管理和监督。
附件:项目推荐单位名录市(县)卫生局海口市卫生局 2 三亚市卫生局 3 三沙市卫生局 4琼海市卫生局 5 儋州市卫生局 6 文昌市卫生局 7 东方市卫生局 8 五指山市卫生局 9 万宁市卫生局 10 定安县卫生局11屯昌县卫生局。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五批海南省高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名单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五批海南省高校精品在线开
放课程立项建设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海南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21.01.26
•【字号】琼教高〔2021〕8号
•【施行日期】2021.01.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高等教育
正文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五批海南省高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立项建设名单的通知
琼教高〔2021〕8号
各高等院校: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五批海南省高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琼教高〔2020〕163号)要求,经个人申报、学校推荐、专家评审,共遴选《会展概论》等44门课程为省级高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课程,现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
希望各高校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海南省高校课程共享联盟共享课程建设质量标准及管理办法》要求完成课程建设,积极组织、精心打造,建设出更多具有影响力的一流线上“金课”。
我厅将按照“先建设后认定”原则,于2021年4月组织
专家对已获得完成立项建设的课程进行认定评审。
附件:海南省高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第五批立项建设名单
海南省教育厅
2021年1月26日附件。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0.11.17•【字号】琼教高〔2020〕165号•【施行日期】2020.1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各高等院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高等教育内涵建设,强化教学基础地位,深化教学改革,培育优秀教学成果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加强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发挥我省高校在科技创新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我厅决定开展2021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类别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
二、项目申请人资格条件(一)申请人须为我省高等学校在职教师、研究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备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不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的,须有两名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备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申报时年龄不超过56岁。
(三)为保证项目完成质量,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但可以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另一个项目的申请。
(四)历年立项未结题和被撤项的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自撤项发文之日起3年内)不能申报。
(五)己在其他部门申请立项或已立项的项目不能再重复申报。
三、项目层次、立项指标数额(一)2021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个层次,申请人只可选择其中一类进行申报。
(二)根据近3年各校立项情况并结合各校实际,2021年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拟立项320项(不含委托项目),采取分校下达指标方式,我厅不再组织评审。
海南省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实施办法

海南省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实施办法为了开展我省继续医学教育,提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根据卫生部、人事部《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目的继续医学教育是终生医学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继学历教育之后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的教育。
目的是使卫生技术人员在整个职业生涯中,保持高尚的职业道德,不断提高专业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更好地为卫生事业发展和人民健康服务。
二、对象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是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三、内容与形式继续医学教育的内容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重点,注意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重视卫生技术人员创造力的开发和创造性思维的培养。
根据不同专业不同层次的专业卫生技术人员的实际情况,采取的教育形式包括: 1、学术会议、学术讲座、专题讲习班、进修班、研讨会、专题讨论会;2、国内外有关专业技术考察、短、长期进修、专题调研报告;3、经审核认可有明确计划的自学等。
四、组织管理成立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负责全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医学教育的领导工作。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及若干专业学科组,办公室设在卫生厅科教处,其任务是制定计划及管理制度,组织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报和实施,检查、指导和评估全省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
各专业学科组负责本省有关专业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审定和考核。
各市、县(自治县)应成立相应的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负责本市、县的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工作。
各医疗卫生机构应成立继续医学教育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实施本单位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审查和证书登记工作,并为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
继续医学教育对象应积极主动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服从所在单位的安排并接受考核,继续教育学习期间享受国家和本单位规定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
五、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审批和认可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报按照卫生部《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试行办法》执行。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请表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项目名称所在学科申报单位(盖章)邮政编码申报日期填表说明一、项目的申请代码系网上申报时自动生成。
二、项目网上申报后,点击项目的申请代码可显示所申报的项目并可打印生成纸表(授课教师需在纸表的授课教师签字栏签字),纸表也需按相关要求逐级上报。
三、本表填写具体要求如下:1.本表所列内容必须实事求是、逐项认真填写,必填项不要漏填,表达要简单、明确。
2.填写思路:⑴体现本申报项目在理论、知识、方法和技术上的新颖性;⑵分析本申报项目的培训需求;⑶介绍培训效果的具体评估方法。
3.项目负责人至少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负责的项目内容须是其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其当年新申报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
4.教学对象须符合该学科继续教育对象的要求。
5.项目举办方式有:学术讲座、学术会议、专题讨论会、研讨班、讲习班、学习班等。
6.教学时数为实际授课时数,不包括开班典礼等与教学无关的时间。
7.学分计算方式: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一般在一个月以内,三天以上。
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每3学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学时授予2学分。
半天按3学时计算,1天按6学时计算。
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10学分。
8.填写项目申报表时,所填内容系指举办一期活动而言。
如同一项目举办一期以上时,请填写每期相应的举办时间与举办地点,总举办期数最多不超过6期。
附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单位及有关学(协)会等单位代码代码名称代码名称01 北京市 3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02 天津市 31 重庆市03 上海市 32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04 河北省 33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5 山西省 34 北京医院06 内蒙古自治区 35 中日友好医院07 辽宁省 36 卫生部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08 吉林省 37 卫生部干部培训中心09 黑龙江省 38 卫生部卫生统计信息中心10 江苏省 39 国家医学考试中心11 浙江省 40 卫生部国际交流中心12 安徽省 41 卫生部人才交流中心13 福建省 42 中华医学会14 江西省 43 中华护理学会15 山东省 44 中华口腔医学会16 河南省 45 中华预防医学会17 湖北省 46 中国医院协会18 湖南省 47 卫生部远程医学教育中心19 广东省 48 中国医师协会20 广西壮族自治区 49 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21 海南省 50 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22 四川省 51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3 贵州省 52 卫生部国外贷款办公室24 云南省 53 好医生医学教育中心25 西藏自治区 54 北京双卫医学技术培训中心26 陕西省 55 中国执业药师协会27 甘肃省 56 中国健康教育中心28 青海省 57 北京华医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9 宁夏回族自治区附2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科分类与代码代码学科名称代码学科名称01- 基础形态06- 儿科学01-01- 组织胚胎学06-01- 儿科内科学01-02- 解剖学06-02- 儿科外科学01-03- 遗传学06-03- 新生儿科学01-04- 病理学06-04- 儿科学其他学科01-05- 寄生虫学07- 眼、耳鼻喉学科01-06- 微生物学07-01- 耳鼻喉科02- 基础机能07-02- 眼科学02-01- 生理学08- 口腔医学学科02-02- 生物化学08-01- 口腔内科学02-03- 生物物理学08-02- 口腔外科学02-04- 药理学08-03- 口腔正畸学02-05- 细胞生物学08-04- 口腔修复学02-06- 病生理学08-05- 口腔学其他学科02-07- 免疫学09- 影像医学学科02-08- 基础医学其他学科09-01- 放射诊断学03- 临床内科学09-02- 超声诊断学03-01- 心血管病学09-03- 放射肿瘤学03-02- 呼吸病学09-04- 影像医学其他学科03-03- 胃肠病学10- 急诊学03-04- 血液病学11- 医学检验03-05- 肾脏病学12-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03-06- 内分泌学12-01-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03-07- 神经内科学12-02-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03-08- 传染病学12-03- 儿少卫生与妇幼卫生学03-09- 精神卫生学12-04- 卫生毒理学03-10- 内科学其他学科12-05- 统计流行病学04- 临床外科学12-06- 卫生检验学04-01- 普通外科学12-07-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其他学科04-02- 心胸外科学13- 药学04-03- 烧伤外科学13-01- 临床药学和临床药理学04-04- 神经外科学13-02- 药剂学04-05- 泌尿外科学13-03- 药物分析学04-06- 显微外科学13-04- 药事管理学04-07- 骨外科学13-05- 药学其他学科04-08- 肿瘤外科学14- 护理学04-09- 颅脑外科学14-01- 内科护理学04-10- 整形、器官移植外科学14-02- 外科护理学04-11- 麻醉学14-03- 妇产科护理学04-12- 皮肤、性病学14-04- 儿科护理学04-13- 外科学其他学科14-05- 护理其他学科05- 妇产科学15- 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05-01- 妇科学15-01- 医学教育05-02- 产科学15-02- 卫生管理05-03- 妇产科学其他学科16- 全科医学与康复医学。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冠心病的诊治及进展”培训班的通知
【法规类别】职业与职工教育
【发文字号】琼卫继教办函[2013]139号
【发布部门】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3.11.22
【实施日期】2013.11.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冠心病的诊治及进
展”培训班的通知
(琼卫继教办函〔2013〕139号)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各级心血管内科医生及护理人员对冠心病防治的认识,我办定于2013年12月中旬在临高县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冠心病的诊治及进展”培训班【编号:琼卫继教2013-26号】。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来源
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
二、报到及培训地点
12月13日8:00-9:30报到,13-15日培训。
报到及培训地点为临高县人民医院学术报告厅。
<。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

附件1申请代码: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项目名称所在学科二、三级学科申报单位盖章邮政编码申报日期填表说明一、项目的申请代码系网上申报时自动生成;二、项目网上申报后,点击项目的申请代码可显示所申报的项目并可打印生成纸表授课教师需在纸表的授课教师签字栏签字,纸表也需按相关要求逐级上报;三、本表填写具体要求如下:1.本表所列内容必须实事求是、逐项认真填写,必填项不要漏填,表达要简单、明确; 2.填写思路:⑴体现本申报项目在理论、知识、方法和技术上的新颖性;⑵分析本申报项目的培训需求;⑶介绍培训效果的具体评估方法;3.项目负责人至少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负责的项目内容须是其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其当年新申报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 4.教学对象须符合该学科继续教育对象的要求;5.项目举办方式有:学术讲座、学术会议、专题讨论会、研讨班、讲习班、学习班等;6.教学时数为实际授课时数,不包括开班典礼等与教学无关的时间;7.学分计算方式: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一般在一个月以内,三天以上;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每3学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学时授予2学分;半天按3学时计算,1天按6学时计算;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10学分;8.填写项目申报表时,所填内容系指举办一期活动而言;如同一项目举办一期以上时,请填写每期相应的举办时间与举办地点,总举办期数最多不超过6期;附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部直属单位及有关学协会等单位代码代码名称代码名称01 北京市 29 宁夏回族自治区02 天津市 3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03 上海市 31 重庆市04 河北省 32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05 山西省 33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6 内蒙古自治区 34 北京医院07 辽宁省 35 中日友好医院08 吉林省 36 卫生部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09 黑龙江省 37 卫生部干部培训中心10 江苏省 38 卫生部卫生统计信息中心11 浙江省 39 国家医学考试中心12 安徽省 40 卫生部国际交流中心13 福建省 41 卫生部人才交流中心14 江西省 42 中华医学会15 山东省 43 中华护理学会16 河南省 44 中华口腔医学会17 湖北省 45 中华预防医学会18 湖南省 46 中国医院协会19 广东省 47 卫生部远程医学教育中心20 广西壮族自治区 48 中国医师协会21 海南省 49 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22 四川省 50 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23 贵州省 51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4 云南省 52 卫生部国外贷款办公室25 西藏自治区 53 好医生医学教育中心26 陕西省 54 北京双卫医学技术培训中心27 甘肃省 55 中国执业药师协会28 青海省 56 中国健康教育中心附2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科分类与代码代码学科名称代码学科名称01- 基础形态06- 儿科学01-01- 组织胚胎学06-01- 儿科内科学01-02- 解剖学06-02- 儿科外科学01-03- 遗传学06-03- 新生儿科学01-04- 病理学06-04- 儿科学其他学科01-05- 寄生虫学07- 眼、耳鼻喉学科01-06- 微生物学07-01- 耳鼻喉科02- 基础机能07-02- 眼科学02-01- 生理学08- 口腔医学学科02-02- 生物化学08-01- 口腔内科学02-03- 生物物理学08-02- 口腔外科学02-04- 药理学08-03- 口腔正畸学02-05- 细胞生物学08-04- 口腔修复学02-06- 病生理学08-05- 口腔学其他学科02-07- 免疫学09- 影像医学学科02-08- 基础医学其他学科09-01- 放射诊断学03- 临床内科学09-02- 超声诊断学03-01- 心血管病学09-03- 放射肿瘤学03-02- 呼吸病学09-04- 影像医学其他学科03-03- 胃肠病学10- 急诊学03-04- 血液病学11- 医学检验03-05- 肾脏病学12-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03-06- 内分泌学12-01-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03-07- 神经内科学12-02-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03-08- 传染病学12-03- 儿少卫生与妇幼卫生学03-09- 精神卫生学12-04- 卫生毒理学03-10- 内科学其他学科12-05- 统计流行病学04- 临床外科学12-06- 卫生检验学04-01- 普通外科学12-07-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其他学科04-02- 心胸外科学13- 药学04-03- 烧伤外科学13-01- 临床药学和临床药理学04-04- 神经外科学13-02- 药剂学04-05- 泌尿外科学13-03- 药物分析学04-06- 显微外科学13-04- 药事管理学04-07- 骨外科学13-05- 药学其他学科04-08- 肿瘤外科学14- 护理学04-09- 颅脑外科学14-01- 内科护理学04-10- 整形、器官移植外科学14-02- 外科护理学04-11- 麻醉学14-03- 妇产科护理学04-12- 皮肤、性病学14-04- 儿科护理学04-13- 外科学其他学科14-05- 护理其他学科05- 妇产科学15- 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05-01- 妇科学15-01- 医学教育05-02- 产科学15-02- 卫生管理05-03- 妇产科学其他学科16- 全科医学与康复医学。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3.26•【字号】琼府办函〔2021〕86号•【施行日期】2021.03.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正文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函〔2021〕86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海南省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已经2021年3月15日七届省政府第70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3月26日海南省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医学教育是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石。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要求,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提高海南自贸港医学人才培养质量,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把医学教育摆在关系教育和卫生健康事业优先发展的重要地位,立足省情,以服务需求为导向,以新医科建设为抓手,着力制度集成创新,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推进海南自贸港建设和健康海南建设提供坚实的医学人才保障。
(一)到2025年,医学教育学科的国际化特色进一步凸显,专业结构更加优化,管理体制机制更加科学高效;引导教师潜心育人的评价制度更加健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办法更加多元;医科与多学科深度交叉融合、高水平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基本建立。
在海南医学院基础上升格为海南医科大学,海南大学生物医学和药学等相关学科建设得到进一步发展,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和海南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办学特色更加鲜明。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2年上半年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评审结果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2年上半年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评审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海南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2.07.26
•【字号】琼教高[2012]116号
•【施行日期】2012.07.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中等教育
正文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2年上半年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
究项目结题评审结果的通知
(琼教高〔2012〕116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我厅于近期组织有关专家对各校2012年上半年报送的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材料进行了评审。
本次共受理申请结题项目130项,经专家评审,同意122项予以结题,8项暂缓结题。
从本次结题评审的情况来看,大多数项目能够按预期目标完成研究任务,一些项目研究成果丰硕。
大部分学校结题管理工作严格规范,项目结题材料齐全、标注明确,结题工作程序到位,项目到期结题率较高。
但部分高校报送的申请结题材料还存在一些问题,如项目成果没有按要求进行标注;调查研究报告未做鉴定;研究成果质量不高,发表论文数量太少,有些项目变更未经省教育厅批准等。
希望各高校进一步规范科研项目管理工作,对照项目申请书的预期研究目标、研究年限等,严格审查项目完成情况和成果的标注情况,并对材料真实性进行把关。
对于暂缓结题和其它在研项目要加强过程管理,有针对性地做好服务工作,同
时根据《关于清理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未结题项目的通知》(琼教高〔2012〕1号)要求,及时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研究任务。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

附件1申请代码: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项目名称所在学科(二、三级学科)申报单位(盖章)邮政编码申报日期填表说明一、项目的申请代码系网上申报时自动生成。
二、项目网上申报后,点击项目的申请代码可显示所申报的项目并可打印生成纸表(授课教师需在纸表的授课教师签字栏签字),纸表也需按相关要求逐级上报。
三、本表填写具体要求如下:1.本表所列内容必须实事求是、逐项认真填写,必填项不要漏填,表达要简单、明确。
2.填写思路:⑴体现本申报项目在理论、知识、方法和技术上的新颖性;⑵分析本申报项目的培训需求;⑶介绍培训效果的具体评估方法。
3.项目负责人至少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负责的项目内容须是其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其当年新申报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
4.教学对象须符合该学科继续教育对象的要求。
5.项目举办方式有:学术讲座、学术会议、专题讨论会、研讨班、讲习班、学习班等。
6.教学时数为实际授课时数,不包括开班典礼等与教学无关的时间。
7.学分计算方式: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一般在一个月以内,三天以上。
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每3学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学时授予2学分。
半天按3学时计算,1天按6学时计算。
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10学分。
8.填写项目申报表时,所填内容系指举办一期活动而言。
如同一项目举办一期以上时,请填写每期相应的举办时间与举办地点,总举办期数最多不超过6期。
附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部直属单位及有关学(协)会等单位代码代码名称代码名称01 北京市 29 宁夏回族自治区02 天津市 3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03 上海市 31 重庆市04 河北省 32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05 山西省 33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6 内蒙古自治区 34 北京医院07 辽宁省 35 中日友好医院08 吉林省 36 卫生部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09 黑龙江省 37 卫生部干部培训中心10 江苏省 38 卫生部卫生统计信息中心11 浙江省 39 国家医学考试中心12 安徽省 40 卫生部国际交流中心13 福建省 41 卫生部人才交流中心14 江西省 42 中华医学会15 山东省 43 中华护理学会16 河南省 44 中华口腔医学会17 湖北省 45 中华预防医学会18 湖南省 46 中国医院协会19 广东省 47 卫生部远程医学教育中心20 广西壮族自治区 48 中国医师协会21 海南省 49 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22 四川省 50 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23 贵州省 51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4 云南省 52 卫生部国外贷款办公室25 西藏自治区 53 好医生医学教育中心26 陕西省 54 北京双卫医学技术培训中心27 甘肃省 55 中国执业药师协会28 青海省 56 中国健康教育中心附2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科分类与代码代码学科名称代码学科名称01- 基础形态06- 儿科学01-01- 组织胚胎学06-01- 儿科内科学01-02- 解剖学06-02- 儿科外科学01-03- 遗传学06-03- 新生儿科学01-04- 病理学06-04- 儿科学其他学科01-05- 寄生虫学07- 眼、耳鼻喉学科01-06- 微生物学07-01- 耳鼻喉科02- 基础机能07-02- 眼科学02-01- 生理学08- 口腔医学学科02-02- 生物化学08-01- 口腔内科学02-03- 生物物理学08-02- 口腔外科学02-04- 药理学08-03- 口腔正畸学02-05- 细胞生物学08-04- 口腔修复学02-06- 病生理学08-05- 口腔学其他学科02-07- 免疫学09- 影像医学学科02-08- 基础医学其他学科09-01- 放射诊断学03- 临床内科学09-02- 超声诊断学03-01- 心血管病学09-03- 放射肿瘤学03-02- 呼吸病学09-04- 影像医学其他学科03-03- 胃肠病学10- 急诊学03-04- 血液病学11- 医学检验03-05- 肾脏病学12-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03-06- 内分泌学12-01-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03-07- 神经内科学12-02-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03-08- 传染病学12-03- 儿少卫生与妇幼卫生学03-09- 精神卫生学12-04- 卫生毒理学03-10- 内科学其他学科12-05- 统计流行病学04- 临床外科学12-06- 卫生检验学04-01- 普通外科学12-07-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其他学科04-02- 心胸外科学13- 药学04-03- 烧伤外科学13-01- 临床药学和临床药理学04-04- 神经外科学13-02- 药剂学04-05- 泌尿外科学13-03- 药物分析学04-06- 显微外科学13-04- 药事管理学04-07- 骨外科学13-05- 药学其他学科04-08- 肿瘤外科学14- 护理学04-09- 颅脑外科学14-01- 内科护理学04-10- 整形、器官移植外科学14-02- 外科护理学04-11- 麻醉学14-03- 妇产科护理学04-12- 皮肤、性病学14-04- 儿科护理学04-13- 外科学其他学科14-05- 护理其他学科05- 妇产科学15- 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05-01- 妇科学15-01- 医学教育05-02- 产科学15-02- 卫生管理05-03- 妇产科学其他学科16- 全科医学与康复医学..word. .。
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海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海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06.28•【字号】琼财社规〔2023〕3号•【施行日期】2023.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海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市县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员会:为进一步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制定了《海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6月28日海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资金拨付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四章绩效评价与监督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海南省医疗卫生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18〕74号,以下简称“74号文”)、《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关于修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2〕31号)等有关政策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通过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方式安排,用于支持各地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转移支付资金和省级财政及市县财政根据74号文规定的财政事权划分原则配套的财政资金。
第三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服务、地方病防治、职业病防治、农村妇女“两癌”检查等,其中重大疾病及危害因素监测、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以及人口监测,从2022年起不再列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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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艾滋病检测人员
70
琼卫继教2010-33号
控烟能力建设培训班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教育所
杨静
2010/05/10-
2010/05/14
30
海口市
5
省疾控机构、医院健康教育人员
50
琼卫继教2010-34号
疟疾诊断、治疗新技术培训班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胡锡敏
2010/10/20-
2010/10/25
海南医学院附院
梁培育
2010/00/00-
2010/00/00
45
海口市
6
从事泌尿诊治医务人员
80
琼卫继教2010-46号
地中海贫血的遗传特征与临床干预措施研讨班
海南医学院附院
覃西
2010/00/00-
2010/00/00
24
海口市
4
各市县医院妇产科、儿科、血液科及从事妇婴保健工作的医师
60
琼卫继教2010-47号
5
从事急诊急救医护人员
100
琼卫继教2010-11号
临床基础检验技术应用培训班
海口市人民医院
姚敏
2010/09/20-
2010/09/22
30
海口市
5
临床检验技术人员
30
琼卫继教2010-12号
普通外科腔镜技术培训班
海口市人民医院
符国珍
2010/00/00-
2010/00/00
192
海口市
10
二三级医院外科医师
2010/04/17
30
海口市
5
护理人员
200
琼卫继教2010-9号
健康体检与健康管理新理念培训班
海口市人民医院
张玉霞
2010/05/10-
2010/05/13
36
海口市
6
医务人员
200
琼卫继教2010-10号
急诊多学科应用学习班
海口市人民医院
孟庆华
2010/04/15-
2010/04/18
30
海口市
儋州市护理学继续教育培训班
省护理学继教办
王武军
2010/11/12-
2010/11/20
30
儋州市
5
护理人员
200
举办2期
琼卫继教2010-26号
海南省琼山区护理学继续教育培训班
省护理学继教办
王武军
2010/04/22-
2010/04/30
30
琼山区
5
护理人员
150
举办2期
琼卫继教2010-27号
海南省万宁市护理学继续教育培训班
2010/05/30
35
海口市
7
各市县防疫站及社区卫生服务医疗机构专业人员
80
琼卫继教2010-37号
免疫规划针对传染病的监测与控制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孙莲英
2010/09/20-
2010/09/26
42
海口市
7
各市县(区)、乡镇卫生院免疫规划技术人员及医务工作者
200
琼卫继教2010-38号
海南省重点传染病防控技术培训班
琼卫继教2010-42号
急危重症护理新进展
海南医学院附院
王海花
2010/08/19-
2010/08/21
30
海口市
5
各级医院重症监护室、急诊科护理人员
120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主办单位
项目
负责人
联系电话
项目举办
起止日期
授课
时数
举办地点
拟授
学分
教学对象
拟招生人 数
备注
琼卫继教2010-43号
肿瘤病人护理与管理新进展研讨班
30
定安县
5
护理人员
200
琼卫继教2010-21号
三亚市护理学继续教育培训班
省护理学继教办
王武军
2010/09/05-
2010/09/17
30
三亚市
5
护理人员
200
举办3期
琼卫继教2010-22号
保亭县护理学继续教育培训班
省护理学继教办
王武军
2010/10/19-
2010/10/23
30
保亭县
5
护理人员
海南医学院附院
杨堃
2010/11/19-
2010/11/21
20
海口市
神经外科、神经内科医生
25
琼卫继教2010-50号
海南省肾脏病继续教育学习班
省肾病专业委员会
钟良宝
2010/08/00-
2010/08/00
30
海口市
5
肾内科及内科医师
30
琼卫继教2010-51号
基层医院护理科研及相关管理知识培训班
省妇幼保健院
张雅琴
2010/05/15-
2010/05/21
40
海口市
基层儿童保健人员
200
琼卫继教2010-54号
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知识培训班
省妇幼保健院
樊利春
2010/06/13-
2010/06/16
30
海口市
5
各市县医院妇产科骨干
110
琼卫继教2010-55号
基层妇女保健医师孕产期保健培训班
省妇幼保健院
心血管疾病的规范性诊疗研讨班
海口市人民医院
陈漠水
2010/06/18-
2010/06/21
36
海口市
6
从事心内科、急诊、普通内科医师
50
琼卫继教2010-3号
恶性肿瘤的综合治疗研讨班
海口市人民医院
彭大为
2010/10/15-
2010/10/18
30
海口市
5
相关专业医务人员
45
琼卫继教2010-4号
急诊医学专业医师培训班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金玉明
2010/10/18-
2010/10/22
海口市
7
各市县(区)医疗卫生机构防疫人员、医务人员
80
备案项目
琼卫继教2010-39号
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与分析技术培训班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金玉明
2010/06/14-
2010/06/18
海口市
7
各市县(区)疫情报告管理负责人及具体工作人员
80
备案项目
琼卫继教2010-40号
围产期循证护理学习班
海南医学院附院
陈励
2010/08/19-
2010/08/21
30
海口市
5
各级医院儿科、妇产科护理人员
100
琼卫继教2010-41号
糖尿病自我管理的新进展学习班
海南医学院附院
蔡娜
2010/07/29-
2010/07/31
30
海口市
5
医院护理骨干
150
附件1:
2010年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主办单位
项目
负责人
联系电话
项目举办
起止日期
授课
时数
举办地点
拟授
学分
教学对象
拟招生人 数
备注
琼卫继教2010-1号
泌尿外科腔镜技术培训班
海口市人民医院
白志明
2010/04/05-
2010/07/05
154
海口市
10
泌尿外科医师
12
琼卫继教2010-2号
心血管急危重症急诊救治研讨班
海南医学院附院
李天发
2010/00/00-
2010/00/00
30
海口市
6
各级急诊科、内科医生
40
琼卫继教2010-48号
心律失常诊治及进展
海南医学院附院
李天发
2010/00/00-
2010/00/00
30
海口市
6
各级内科医生
40
琼卫继教2010-49号
高血压脑出血个体化微创手术治疗研讨班
海口市人民医院
周才旺
2010/09/12-
2010/09/15
36
海口市
6
从事急诊急救相关人员
100
琼卫继教2010-5号
女性压力性尿失禁诊治新进展培训班
海口市人民医院
白志明
2010/07/08-
2010/07/10
30
海口市
5
相关专业继续教育对象
30
备案项目
琼卫继教2010-6号
急危重症疾病护理进展研讨班
朱才义
2010/09/16-
2010/09/19
30
海口市
5
相关超声工作者、临床医师
医院管理硕士培训课程班
海口市人民医院
白志明
2010/09/6-
2010/09/11
30
海口市
5
医院管理人员
200
备案项目
琼卫继教2010-18号
乐东县护理学继续教育培训班
省护理学继教办
鲁缀香
省妇幼保健院
王洁
2010/06/23-
2010/06/26
32
海口市
6
保健系统医疗机构实验室人员
50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主办单位
项目
负责人
联系电话
项目举办
起止日期
授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