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建筑工程优质结构-潍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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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创建十佳建筑工程实施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四个城市”建设决策部署,推动全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四个城市”创建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创建宗旨是弘扬“追求卓越,铸就经典”,倡导和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系统性、科学性和经济性,宣传和表彰设计优、质量精、安全稳、管理佳、效益好、技术先进、节能环保的在建工程项目。获奖工程应当符合国家倡导的发展方向和政策要求,各项综合指标应当达到同时期行业领先水平。

二、主要指标和要求

第三条主要指标及要求:

(一)建筑体量及特色。选择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单体公共建筑工程或者建筑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的组团建筑工程,具有一定象征性和地标性、能够代表所在城市时代形象的建筑物、构筑物。

(二)质量安全方面。符合优质结构工程标准,常见质量问题防治措施到位,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验收,工程主体质量达到“山东省建筑工程优质结构工程”标准水平。安全管理

体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水平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应达到“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标准水平。

(三)扬尘整治方面。能够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两个监控头”管理、“四个一律”等扬尘防控措施,达到“山东省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标准水平。

(四)建筑节能方面。绿色节能项目和装配式建筑项目优先考虑。

第四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评为十佳建筑工程:

(一)由于设计、施工等原因而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功能性缺陷的工程。

(二)工程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发生过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达标或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工程。

(三)年度内行业组织的各项综合检查被通报或参建单位施工过程中有不良行为记录的。

三、申报材料和程序

第五条参与十佳建筑工程评选的项目,应由一个主申报单位(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进行申报。由多家施工企业共同完成的工程可指定其中一个单位作为主申报单位,其他参与工程建设的单位由主申报单位一并上报。需提报如下材料:

(一)申报表2份和书面申报资料1套,申报表中需由相关

单位签署意见的栏目,应写明对工程质量具体评价意见。

(二)申报工程、申报单位及相关工程的基本情况。

(三)设计图审、承包合同、报监、施工许可及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等资料。

(四)工程施工有关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等资料,以及完整的监理资料。

(五)有关工程施工图片及工程影像资料,包括施工特点、施工关键技术、施工过程控制、新技术推广应用等情况,要充分反映工程质量过程控制和隐蔽工程的检验情况,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等。

第六条参与十佳建筑工程评选的项目由下列单位推荐:

(一)市直工程由市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推荐。

(二)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工程由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推荐。

四、评选程序

第七条由潍坊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成立创建十佳建筑工程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的组织管理工作,评选委员会由企业和行业的有关领导、工程质量安全专家组成。十佳建筑工程评审专家应具有丰富的工程建设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理论水平,并在行业内具有较高威望和影响力。

第八条为保证评选结果客观、公开、公正,对参选工程的各项指标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建筑工程优质结构评价标准》进行量化打分,其他指标按照相关标准评价。具体如

下:

(一)对符合《办法》申报条件的工程项目数量拟定年度评审计划,并对申报项目进行摸底调查。

(二)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工程,组织专家组进行申报资料和施工现场复查。

(三)专家组按照有关十佳建筑工程复查要求和程序,对申报工程项目逐一进行现场复查,并向评选委员会提交复查情况报告。

(四)评选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听取专家组汇报复查情况,对申报十佳建筑工程的项目复查结果进行审查、质询和评议,评出年度潍坊市十佳建筑工程项目。

五、公示和表彰

第九条评选确定的十佳建筑工程项目在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相关网站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问题的工程,正式确定为潍坊市十佳建筑工程。对获奖工程积极宣传推介,通过新闻媒体、内部刊物、观摩活动等,广泛宣传十佳工程成功的典型经验做法,弘扬正能量,引领行业抓质量安全管理、提水平,助推“四个城市”建设。同时,对创出的十佳建筑工程优先推荐省级以上工程奖项。

六、附则

第十条本实施办法由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1-1.潍坊市十佳建筑工程申报表

附件1-1

潍坊市十佳建筑工程

申报表

工程名称: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日期:

附件2:

承诺书

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我单位对《创建十佳建筑工程实施办法》及申报条件与资料要求熟练掌握,对工程申报潍坊市“十佳建筑工程”提供的申报表、基础资料和证明性文件与参与工程建设各单位认真核对,真实有效,准确无误,并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申报。如有弄虚作假现象,自愿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主申报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公章)

二○一八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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