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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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叫侯士书,男,汉族,现年62岁,身份证号:410827************,现任下冶三教村主任。
2016年5月27日,我接到济源市森林公安局卲原林业派出所通知,叫我到市林业局派出所,到派出所后吴化伟拿出济森公(四)传唤字【2016】0022号文件,内容是涉嫌下冶镇三教村委会滥伐林木罪,并出示了济源市森林公安局传唤证,让我签字。就三教村土地开发这个项目我实在是太冤枉了,我带病工作,执行的全部是上级领导的指令,为什么现在要处理我?朗朗乾坤,法律何在,天理何在?现将三教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来龙去脉向你们陈述:
2012年11月5日,下冶镇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第一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立项的请示,即下文【2012】170号。签发人陈明亮。
2013年3月20日,济源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对下冶镇201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立项批复的函【2013】96号。
2013年8月24日,我因车祸骨伤在人民医院治疗。
2013年8月27日,镇政府召开工程施工开工协调会议,由村支书卢心书同志、会计李廷文同志二人参加。卢支书安排施工队人员的吃、住,安排得非常到位,使工程顺利展开。
2013年9月4日,我出院在市区养伤,当时由于骨折没有痊愈,行走不便,医生叮嘱需要在家静养三个月以上,不能多活动,但是为了干好这个民心工程,期间支书召开会议,安排我负责协调工程施工。我积极服从支书的安排,时常和小队长电话联系,请小队长按照卢支
书的统一部署,配合工程施工畅通。
2013年11月下旬,工程队李洋打电话并派车来接我,叫我到工程现场(西坡岭)协调。到达施工现场后,杨双喜来找我,说:“我的树刨了,现在工程队不派挖机给我挖树坑栽树,请村干部协调施工队尽快派车给我挖树坑栽树。”我听到后大吃一惊,火冒三丈,问:“是谁让你们刨树”?李洋和杨双喜都说:“我俩协调好了,我们挖树不是毁树,是为了把土地平整的更好,造福后代,等土地平整好了抓紧栽好”,杨双喜还说他回来四天了,老板不派车,误工费还得给他拿钱。我听到后,说:“既然你们协调好了移栽树,能把土地平整的更好,我现在立即协调施工队调车栽树,误工费你们双方协调。”然后,我协调挖机,由杨双喜亲自带车到他家地里栽树。正准备走时,刚好碰上杨东风妈(聂英)过来说挖机司机去挖掉她家没有结果的核桃树,我赶紧和聂英同志商量并阻止说不能挖树,树也就没有挖(有挖机司机证明资料)。
此项目由镇政府立项、招标,镇政府安排工程队施工,我拥护镇政府的决策,在三教村支书卢心书领导下带病积极工作,错误在哪里?难道镇政府的重点工程是错误的??违法的???
请求各级领导,酌情给以公正、公平的处理,还我清白!
请求人:侯士书
201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