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妇幼保健院福强院区住院大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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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妇幼保健院福强院区住院大楼

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委托单位:深圳市妇幼保健院

编制单位:深圳市环境工程科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

目录

1、项目概况 (3)

2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4)

3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 (5)

4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 (5)

4.1地表水 (5)

4.2环境空气 (6)

4.3声环境 (6)

4.4固体废物 (6)

4.5水土流失 (7)

5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 (7)

5.1水环境影响分析 (7)

5.2环境空气环境影响分析 (7)

5.3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8)

5.4声环境影响分析 (8)

5.5外环境对医院的影响分析 (8)

6环境风险评价 (8)

7产业政策与规划相符性分析 (9)

8清洁生产与总量控制 (9)

8.1清洁生产 (9)

8.2总量控制 (10)

9环境保护措施与投资 (10)

10公众参与 (11)

11环评总结论 (13)

1、项目概况

深圳市妇幼保健院是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始建于1979年,2002年4月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与原深圳市妇女儿童医院合并为新的深圳市妇幼保健院,是深圳市集保健、医疗、科研、教学为一体的医疗保健机构。目前一院二址,分临床部和保健部,原深圳市妇儿医院为临床部,位于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2004号;保健部位于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强路3012号(新洲路与福强路交汇处)。

深圳市妇幼保健院现有基础设施已无法满足社会的需求,病房常年爆满,连走廊上也常常加满了床,病床使用率达120%。为缓解供需矛盾,市妇幼保健院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如在全国首推“产后家庭护理服务”等。但由于现有条件与需求差距过大,不扩建规模无法解决根本问题。因此,该院拟启动“深圳市妇幼保健院福强院区住院大楼建设项目”。

深圳市妇幼保健院福强院区住院大楼建设项目拟在现有妇幼保健院福强院区预留的停车场空地上建设,该院址已于2003年1月29日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规许字01-20030015号,附件5),项目于2012年12月7日取得项目建议书批复(深发改[2012]1496号,附件3),2013年2月,该项目被列为深圳市2013年度重大项目(附件4),2013年10月24日,该项目取得《市规划国土委第一直属管理局关于妇幼保健院福强院区住院大楼规划设计条件的复函》(附件6)。

本项目拟新建一栋住院大楼,地上建筑面积为54880 m2,地下面积为15000 m2,计容积率总建筑面积为54880m2,其中不计容积率总建筑面积69880 m2,共25层,总高度98米。该项目建成后,深圳市妇幼保健院福强院总建筑面积为97777 m2,其中地上为79881m2,地下为17896 m2。市妇幼保健院福强院区床位由200张增加到600张。

具体改造、扩建方案是:

((1)新建一栋总建筑面积69880 m2的住院大楼,其中地上面积54880 m2,地下15000 m2。

(2)保留医疗保健楼、后勤服务楼,其基本功能维持不变,但各层功能布

局有所调整。

(3)由于现有污水处理站的处理能力无法满足扩建后医院的需求,医院拟在现有污水处理站旁已预留的位置新建一个污水处理站,与现有污水处理站将共同处理医院废水。

(4)除建设住院大楼及污水处理站外,无其它土建工程。

2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1)地表水环境现状评价

根据《深圳市环境质量报告书(2012)》,新洲河布设了红荔路西、河口两个监测断面。距本项目较近的监测断面为河口断面(距离约300m)。根据河口断面监测结果,全年均值超标的项目有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及粪大肠杆菌,整体水质劣于Ⅴ类,处于重度污染水平。

(2)海水水环境

本项目污水通过市政管网进入南山污水处理厂,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最终的受纳水体为西部海域。根据《深圳市环境质量报告书(2012)》,深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门对东角头下—南头关界海域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东角头下—南头关界海域2012年不能达到三类标准,水质为劣四类。

(3)大气环境现状评价

本项目委托深圳中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3年2月1日~2月7日2010年10月对本项目所在区域进行大气环境7天连续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各项监测指标均能达到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的“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4)声环境现状评价

本项目医院内部噪声符合所属环境功能区2类噪声标准值要求。但医院各边界噪声均不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标准,其中,N1和N4超标主要是因为临福强路和新洲路,N2和N3超标的原因是项目边界距离城市支路距离较近,受到一定程度交通噪声和人为活动噪声、商业噪声影响。医疗保健楼现状立面监测结果表明:项目现状受福强路和新洲路的影响,医疗保健诊楼临福强

路及新洲路一侧昼间、夜间噪声不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标准,其中昼间临福强路一侧超标5分贝左右,夜间超标6.7分贝左右;昼间临新洲路一侧超出2类标准5.7分贝左右,夜间超标9.6分贝左右。

3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

根据对深圳市妇幼保健院福强院区现状调查、历史监测资料分析、补充监测评价结果。深圳市妇幼保健院福强院区现状运营过程中产生医疗污废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带病原微生物气溶胶、备用发电机、食堂油烟废气、停车场汽车尾气、污水处理设施污泥臭气均采用相应的处理方式对废气进行处理,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现状医院内部公共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及医院自身基本没有影响;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运处理,医疗垃圾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收运处置得当,但现状病区化粪池污泥交环卫部门处理处置,污水站没有污泥外运记录。

根据《关于深圳市妇幼保健楼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决定书》(深环验收[2006]026号),本项目发电机运转正常,废气排放可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但项目应按照《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计划》要求,在2014年底前,柴油发电机加装柴油颗粒捕集器,进一步提高柴油发电机废气排放指标,减轻发电机废气污染。

本院区建成至今,没有接到群众针对该医院环保投诉电话,未出现投诉事件发生。

深圳市妇幼保健院现状床位缺口严重、门急诊量激增,医院用房严重不足、停车位紧张等诸多问题,该医院扩建形势迫切。医院扩建后,将有利于缓解用地紧张产生的环境问题。

4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

4.1地表水

本项目处于城市建成区,该区域的市政管道已经比较完善。建设单位应在施工期首先设置临时化粪池,施工前应优先完成该化粪池和市政管网的接驳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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