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废弃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工程技术指引试行-北京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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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关于推进山区小流域综合治理和关停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关于推进山区小流域综合治理和关停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关于推进山区小流域综合治理和关停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1.17•【字号】京政办发[2006]66号•【施行日期】2006.1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关于推进山区小流域综合治理和关停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6]6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市农委《关于推进山区小流域综合治理和关停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六年十一月十七日关于推进山区小流域综合治理和关停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市农委二00六年十一月)山区是首都的绿色生态屏障,是城市水源涵养保护区,是提升首都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宜居城市的重要基础。

为实现本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山区功能定位,推动首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现就本市推进山区小流域综合治理和关停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加大小流域综合治理力度小流域是山区生态资源和水源地的有机载体,也是山区农民群众生产和生活的重要场所。

近几年来,本市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实施了水土流失治理、土地开发整理、绿化造林、产业发展和改善基础设施等综合治理工程,取得了显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综合效益。

随着首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举办绿色奥运对山区生态屏障建设的质量和标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的推进速度和治理标准与之形成了较为明显的差距。

为此,市政府决定在“十一五”期间加大山区小流域综合治理力度。

据调查,全市山区共有547条小流域,水土流失面积6640平方公里。

截至2005年底,256条小流域、3713平方公里的水土流失面积得到初步治理,仍有291条小流域、2927平方公里的水土流失面积未得到有效治理。

矿区废弃地生态恢复工程的具体措施

矿区废弃地生态恢复工程的具体措施

矿区废弃地生态恢复工程的具体措施矿区废弃地生态恢复工程是在保护环境、推进可持续发展方面所必须进行的工作。

在矿区废弃地生态恢复工程中,需要采取一系列具体措施来帮助实现目标。

本文将就“矿区废弃地生态恢复工程的具体措施”展开阐述。

措施一:识别植被恢复区首先需要进行的步骤是识别植被恢复区。

在进行生态恢复工作之前,需要找出哪些区域需要进行植被恢复,以及植被恢复的总面积。

在这个过程中,需要考虑到有多少面积可以使用,并将新植物放置在培土和肥料的层中,以提供营养和生长所需的物质。

措施二:挑选植物在恢复工作所需植物的选择中,我们需要考虑到植物的耐荒、抗旱、抗风、耐寒等生长环境。

同时,在挑选植物过程中,应注意植物的带毒性和树体的密度大小,以适应环境变化和受到的压力。

措施三:修复土壤为了保证植物能够正常生长,也需要进行土壤修复工作。

土壤修复前的检测与分析是非常重要的,以确保所选区域的土壤营养、土壤情况能够满足植物生长所需。

在修复土壤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向土层中添加肥料和生物有机元素,以补充土层的养分和保证植物的良好成长。

措施四:开展维护工作生态恢复工作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这也就要求在工作结束后需要有定期的维护工作。

维护工作包括植物修剪、病虫害的防治、营养添加等。

定期维护可以帮助植被保持生长良好的状态,并为整个生态系统提供良好的环境。

总之,矿区废弃地生态恢复工程需要进行一系列的具体措施来推动及完成。

这些步骤包括识别植被恢复区、挑选植物、修复土壤、开展维护工作。

生态恢复工程虽然是繁琐而复杂的,不过如果我们能够努力做到,那么良好的生态环境肯定会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逐渐实现。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京政办发[2005]53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京政办发[2005]53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正文:----------------------------------------------------------------------------------------------------------------------------------------------------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京政办发[2005]5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精神,实现矿产资源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本市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北京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由刘志华副市长任组长,由市国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建委、市水务局等部门组成,明确责任,协调行动,联合执法,统一组织实施本市行政区域内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

市国土局和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有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整顿和规范工作中的问题,并在市国土局设立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各区(县)政府是整顿和规范本行政区域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责任主体,要将整顿和维护正常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纳入区县政府工作目标,并成立相应组织领导工作机构。

二、整顿和规范工作的重点和目标要坚持依法行政,运用经济等手段,以煤、铁、砂石等矿种为重点,全面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

具体工作目标是:(一)逐步减少固体矿产的开采,关闭小型以下生产规模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及对环境污染、浪费资源严重的矿山,确保到2007年底将现有固体矿山数量减少70%。

(二)无证勘查和开采、偷挖盗采等违法行为得到基本遏制。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北京市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鉴定实施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北京市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鉴定实施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北京市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鉴定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公布日期】2005.10.27•【字号】京国土矿[2005]744号•【施行日期】2005.10.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北京市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鉴定实施办法的通知(京国土矿[2005]744号)各区县国土资源分局:为了规范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鉴定工作,依法惩处矿产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矿产资源管理秩序,促进依法行政,现将《北京市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鉴定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鉴定实施办法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二00五年十月二十七日北京市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鉴定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的鉴定(以下简称价值鉴定)工作,依法惩处矿产资源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国土资源局及其区、县分局在查处矿产资源违法案件中,对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涉嫌犯罪,需要进行价值鉴定的,或者根据司法机关的请求进行上述鉴定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价值鉴定结论,作为涉嫌犯罪的证据材料依法移送有关机关。

属于根据公安、司法机关的请求所出具的鉴定结论,交予提出请求的公安、司法机关。

第四条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出具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或者国土资源部委托的价值鉴定结论。

第五条市国土资源局设立“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鉴定委员会”,负责审查有关鉴定报告并提出审查意见。

鉴定委员会由主管副局长任主任,以矿产资源开发处、执法监察大队、矿产资源勘查储量处、地质环境处、地热处、法制处负责人为成员,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加审查。

北京市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北京市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北京市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正文:---------------------------------------------------------------------------------------------------------------------------------------------------- 北京市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各区县地矿主管部门:根据全国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治理整顿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和工作安排,现将《北京市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

请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区县工作实际,认真分析和正视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在区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大力整治矿产资源管理秩序,依法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采活动实施更加严格的监督管理,努力把治理整顿工作任务完成好,不断提高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水平,为促进首都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各区县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治理整顿工作的意见、方案,经区县人民政府主管领导同意后,请于2001年10月15日前报局。

根据国土资源部治理整顿矿产资源管理秩序的主要任务要求,结合首都矿产资源管理秩序实际,制定北京市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如下:一、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紧迫性和责任感截止今年6月,全市共有各类矿山企业1584个,其中煤矿342个,非煤矿山1242个。

经过第六阶段大气污染治理,216个砂石企业正在逐步关停之中,一些区县的部分小采矿点在区县政府专项治理中,也在陆续关闭。

北京市矿产资源管理秩序经多次整顿,在实现全面好转的基础上,得到进一步巩固,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

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整顿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任务,绝不会一劳永逸,不能有半点懈怠。

当前除煤矿停产整顿仍待验收外,已完成换证工作的非煤矿山仍存在这样那样的一些问题:无证开采、越界开采、非法承包转让矿业权等违法行为在一些区县不同程度地存在;对乱采滥挖、浪费资源、影响景观、破坏生态环境的矿山企业的举报电话、信件有上升的趋势;有些违反《矿产资源法》的案件尚未得到依法查处;由于利益驱动,认识偏差和有些领导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倾向,一些地方在专项治理整顿和关问砂石开采企业后引起的纠纷和反弹仍时有发生;全市矿产资源执法监察管理亟待加强。

北京市门头沟区废弃采石场生态修复工程措施

北京市门头沟区废弃采石场生态修复工程措施

人休闲纳凉提供} h1;还能够促 进该区 矿产资
撅的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协调发
展。
过渡地带, 纬度大陆性季风气候, 属中 处在东 利用上源和施工现场的土壤地质条件, 对基质 通过高 压喷射系 统将植物生长 部湿润区和西部干旱区之间, 春季干旱多风, 进行二次调配,
夏季炎热多雨, 秋季凉爽湿润, 冬季寒冷干燥, 基质喷射到由于人为或者自然造成的植被破 营造植物 年平 均无 霜期200天左右。 多年平均降 水总量 坏而缺少植物生长土壤条件的区域, 并让混入的植物种子 迅速发芽生长 8 .2 x 108m3, 年平均径流深 135 .5mm 年径 生长条件, 流总1 1. 97 % 108m' , 属少水径流带。 形成植被授盖。 植生基材喷附技术 的优点是 基质材料能够具有较强的杭侵蚀能力、保水 能力、较好的土壤结构、并且能够为植物的 2 项目区现状
进行水土 保持生 态防护工程。本文以 北京市 沟区 门头 一处废弃 场为例, 进 采石 对其 行生态修复 程技术拮施和预期效益 的工 进行详 细解析。 关健词:废弃 采石场 生 态修复 工程 措施 中 类号 5 157 图分 文献标识码: A 文 号 1672- 3791(2007)1 章编 0(b卜0016- 01
4 3 经济效益
本项目 是一个以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为
核心的项目。能够明显改善当 地生态环境,
提升景观效果 增舔旅游亮点 增加旅游价值,
促进乡 村经济的发展. 同时还会减小或消除风 沙、水土流失、滑坡、泥石流等生态灾害,
从而间接地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
项目 现场主要分三个区域:第一是采石 区
场的开采面, 光岩裸壁、 坡度极陡, 甚至还有
门 头沟区作为首都的西部屏障, 地处太 行

北京市矿山开采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导则

北京市矿山开采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导则

北京市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导则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导则北京市水务局2023 年7 月本导则是依据《开发建设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 50434—2023〕、《开发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 50433—2023〕、《开发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SL 387—2023〕等标准的要求,在充分争辩北京市矿山开采工程特点的根底上制定的,以指导北京市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

本导则要紧包括以下内容:——总则——标准性引用文件——术语——有关单位责任——各设计时期任务和要求——水土流失防治目标——附录本导则由北京市水务局制定。

本导则起草单位:1 总则 12标准性引用文件13术语 14有关单位责任 24.1建设治理单位 24.2主体工程设计单位34.3水土保持监测单位34.4水土保持监理单位 35各设计时期任务和要求 35.1各设计时期的差不多要求35.2要紧任务46水土流失防治标准 5附录A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提纲及要紧内容的规定 6 附录B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格式和内容20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疼惜优先的原则,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生态环境疼惜理念,结合近年来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水土流失防治体会,有效操纵和治理矿山开采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疼惜首都生态环境,编定本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煤矿和金属矿山开采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

北京市矿山开采工程水土保持工程设计除符合本导则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标准性引用文件以下标准中的条款引用而成为本导则条款,所列引用标准随后全部的修改或修订最版本适用于本导则。

(1)《开发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 50433—2023)。

(2)《开发建设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 50434—2023)。

(3)《土壤腐蚀分类分级标准》(SL 190—2023)。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工作的意见-京政发[2006]20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工作的意见-京政发[2006]20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工作的意见正文:----------------------------------------------------------------------------------------------------------------------------------------------------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工作的意见(京政发[2006]2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4号,以下简称《决定》)精神,不断提高对地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促进地质工作更好满足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现就进一步加强本市地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地质工作(一)充分认识贯彻《决定》的重要性。

《决定》是在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新的历史条件下做出的,是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

多年来,本市地质勘查和研究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北京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但是,相对于快速发展的经济和城市建设,当前还存在基础工作相对薄弱、研究程度和精度偏低、工作滞后等问题。

因此,破解首都城市发展中面临的资源、地质环境、地质灾害、基础地质等问题,促进首都现代化建设进程,亟待加强地质工作。

(二)认真落实《决定》的基本要求。

要依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 2020年)》、《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并结合正在修编的《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5年-2020年》,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基础地质、地质灾害、地下水资源和清洁能源等方面开展工作。

同时,应确定地质工作近期及中、长期主要工作目标,以城市地质工作为中心,突出城市安全和生态建设的主题,切实加强基础性工作,完善工作体制和机制,为首都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提供有效的服务。

二、明确地质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三)以服务城市规划建设为重点,开展城市地质勘查评价。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发布北京市2008年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的公告-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发布北京市2008年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的公告-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发布北京市2008年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的公告正文:----------------------------------------------------------------------------------------------------------------------------------------------------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发布北京市2008年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的公告(2009年6月5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导则》,现将北京市2008年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如下:一、综述200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环保系统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紧紧围绕“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三大理念,坚持以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为原则,以保障首都环境安全为目标,全面落实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制度,积极推进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不断提高。

通过努力,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7.6%,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4%,工业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基本得到安全处置。

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状况(一)工业固体废物2008年,本市产生工业固体废物1156.69万吨,综合利用量734.62万吨,处置量383.44万吨,贮存量38.54万吨,排放量0.09万吨,处置利用率97.62%(含利用、处置往年量)。

主要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有:尾矿、冶炼废渣、粉煤灰、炉渣和煤矸石等。

其中,冶炼废渣、粉煤灰和炉渣全部得到综合利用,尾矿全部得到安全处置和利用,历年堆存的煤矸石正逐步得到综合利用或生态恢复。

表1 北京市主要工业固体废物种类指标尾矿冶炼废渣粉煤灰炉渣煤矸石产生量(万吨)383.31239.48186.18105.2455.79占总量比例(%)33.1420.7016.109.104.82处置利用率(%)10010010010092.71表2 北京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前五位企业名单序号企业名称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万吨)主要固体废物种类处置利用率(%)1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炼铁厂159.26冶炼废渣100.02北京首云铁矿148.94尾矿100.03北京云冶矿业有限责任公司90.02尾矿100.04北京威克冶金有限责任公司86.08尾矿100.05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炼钢厂61.34冶炼废渣、工业粉尘99.9(二)工业危险废物2008年,本市工业企业产生危险废物11.53万吨,综合利用5.03万吨,处置6.50万吨,处置利用率100%。

《2024年“城市双修”理念下矿业废弃地再生设计研究——以北京门头沟区王平煤矿废弃地为例》范文

《2024年“城市双修”理念下矿业废弃地再生设计研究——以北京门头沟区王平煤矿废弃地为例》范文

《“城市双修”理念下矿业废弃地再生设计研究——以北京门头沟区王平煤矿废弃地为例》篇一城市双修理念下矿业废弃地再生设计研究——以北京门头沟区王平煤矿废弃地为例一、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矿业废弃地问题日益凸显。

如何将废弃的矿业用地转化为具有生态、经济和社会价值的城市空间,成为当前城市规划与设计的热点问题。

北京作为国内一线城市,其门头沟区王平煤矿废弃地的再生设计实践,正是“城市双修”理念下的典型案例。

本文旨在探讨“城市双修”理念在矿业废弃地再生设计中的应用,并以北京门头沟区王平煤矿废弃地为例,分析其再生设计的策略与实践。

二、城市双修理念的概述“城市双修”是指生态修复(Ecological Restoration)和城市修补(Urban Patching),旨在通过科学手段,修复城市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品质和居民生活质量。

生态修复侧重于自然环境的恢复与保护,城市修补则更注重城市功能与文化的传承与更新。

这一理念为矿业废弃地的再生设计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

三、北京门头沟区王平煤矿废弃地的现状分析王平煤矿废弃地位于北京市门头沟区,曾经是重要的煤炭开采区。

随着煤炭资源的枯竭和产业结构的调整,该地区逐渐荒废,成为了一个生态环境恶劣、安全隐患较多的地区。

废弃地的现状包括土地退化、植被稀少、水源污染等问题。

四、再生设计的策略与方法在“城市双修”理念的指导下,王平煤矿废弃地的再生设计应遵循以下策略与方法:1. 生态修复:通过植被恢复、水土保持等措施,改善土地退化和水源污染问题,恢复生态系统的平衡。

2. 城市修补:根据地区的功能需求和文化特色,进行合理的空间布局和功能规划,提升地区的综合价值。

3. 可持续利用:结合当地资源优势和市场需求,发展绿色产业和旅游业等,实现废弃地的可持续利用。

4. 文化传承:保护和传承地区的历史文化,将文化元素融入再生设计中,提升地区的文化底蕴。

五、实践案例分析以北京门头沟区王平煤矿废弃地为例,其再生设计实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植被恢复:通过种植当地植被,恢复土地的生态功能,提高土壤质量。

《2024年北京门头沟区王平煤矿废弃地更新》范文

《2024年北京门头沟区王平煤矿废弃地更新》范文

《北京门头沟区王平煤矿废弃地更新》篇一一、引言北京门头沟区王平煤矿作为曾经的工业重地,在煤炭资源开采后,留下了大量的废弃地。

这些废弃地的存在不仅对环境造成了污染,也制约了区域的发展。

因此,对王平煤矿废弃地进行更新,实现绿色转型和可持续发展,对于门头沟区的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二、王平煤矿废弃地现状王平煤矿废弃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土地资源浪费严重,矿区土地破坏严重,生态环境恶化;二是存在地质灾害隐患,如山体滑坡、地面塌陷等;三是周边环境受煤矸石等污染物影响,空气和水质受到污染。

三、废弃地更新原则为了实现王平煤矿废弃地的有效更新,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坚持绿色发展,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二是坚持科学规划,根据区域发展需求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进行规划;三是坚持综合治理,采取多种措施综合治理,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

四、更新策略1. 生态修复:对矿区土地进行生态修复,恢复植被,提高土地质量。

通过植树造林、草皮覆盖等措施,增加绿地面积,提高生态系统的稳定性。

2. 地质灾害防治: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和预防,采取措施防止山体滑坡、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的发生。

同时,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进行治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3. 环境治理:对受污染的空气和水质进行治理,减少污染物排放。

采取煤矸石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等措施,改善环境质量。

4. 产业升级:结合区域发展需求,引导产业向绿色、高端、智能方向发展。

发展旅游业、文化创意产业等绿色产业,提高区域经济发展质量。

5. 社区建设:加强社区建设,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通过改善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等措施,打造宜居宜业的社区环境。

五、实施路径1. 制定详细规划:根据区域发展需求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制定详细的王平煤矿废弃地更新规划。

2. 筹措资金:通过政府投资、企业参与、社会捐赠等多种渠道筹措资金,保障更新项目的顺利实施。

3. 逐步推进:根据规划目标和实际情况,分阶段、分步骤推进王平煤矿废弃地更新工作。

北京市矿山生态修复主要应用新技术的分析与探讨讲解

北京市矿山生态修复主要应用新技术的分析与探讨讲解

北京市关停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主要实用技术的分析与探讨陈京弘(2009年6月)概要北京市关停废弃生态修复工程2007年正式启动,主要针对已关停废弃的煤矿、石灰场、采石场、金属矿等矿山及矿区进行植被恢复建设,涉及房山、门头沟、丰台、海淀、昌平、延庆、怀柔、顺义、密云和平谷10个区县,是北京市“十一五”期间投资规模大、涉及范围广的重点生态建设之一。

关停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生态修复的关键技术不是单项技术,更不是几个单项技术的简单组合,它是一系列跨学科、跨行业的实用技术经过有机集成,形成一体的技术体系。

北京市关停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采用的主要技术包括岩面工程措施、植被恢复技术措施以及配套措施等。

本文通过对矿山生态修复的理论概念进行分析提炼,对北京地区关停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实用技术进行概括总结,对主要实用技术的功能特点、应用范围等方面进行研究探讨,同时重点针对实践中应用的主要实用新技术进行调查研究,逐个解剖鑫三角生态袋、格宾网档墙、挂网喷播等各项实用新技术,分析其特点、优势、应用范围及局限性,试图探索一个切实可行的矿山生态修复综合技术体系,为北京市关停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的实践活动提供参考意见。

北京市关停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主要实用技术的分析与探讨一、生态修复理论与矿山生态修复理念探讨(一)生态修复的生态学原理。

根据生态学原理,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在自然干扰或人为干扰下发生了改变,打破了生态系统原有的平衡状态,使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发生变化和障碍,造成物种多样性改变、系统稳定性降低、生态功能减弱,这称之为受损生态系统。

生态系统是具有在遭到外界干扰因素的破坏以后恢复到原状的能力,这称之为恢复力稳定性或自我恢复能力。

但恢复力稳定性是有限度的,当生态系统受损较严重、受损规模巨大,超过临界值时,自我恢复能力会急剧下降,直至丧失。

但这种情况出现是比较极端的或渐进的,如:行星撞击地球、世界核大战、全球气候变暖和全球荒漠化等。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通知-京政办发[2012]13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通知-京政办发[2012]13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通知正文:----------------------------------------------------------------------------------------------------------------------------------------------------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通知(京政办发〔2012〕1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文件的意见》(京政发〔2012〕2号,以下简称《意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加快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战略高度,着眼于加快推进“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和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建设,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本市环境保护的重点任务。

为全面贯彻落实《意见》,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分工(一)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1.凡依法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流域、区域开发和行业发展规划,以及工业、交通、能源、城市建设等专项规划,在组织制定、调整、修编时,必须严格履行环境影响评价程序。

建立健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联动机制,制定保护环境禁止建设项目名录,新建项目必须按要求建设治污设施。

制定实施《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办法》,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作为环境影响评价的前置条件,按照“以新代老、增产减污、总量减少”的原则审批、验收建设项目。

加强对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监管,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即擅自开工建设、建设过程中擅自作出重大变更、未经环境保护验收即擅自投产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追究管理部门、相关企业和人员的责任。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市政市容委、市交通委、市农委、市旅游委、市水务局、市园林绿化局、市监察局、各区县政府(二)大力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整治非法开采砂石工作方案》的通知-京国土矿[2005]233号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整治非法开采砂石工作方案》的通知-京国土矿[2005]233号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整治非法开采砂石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整治非法开采砂石工作方案》的通知(京国土矿[2005]23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有关委、办、局:按照刘志华副市长在北京市整治非法开采砂石电视电话会议上的指示精神和阎仲秋副秘书长的具体要求,我局在广泛征求各区县政府、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对《北京市整治非法开采砂石工作方案》进行了修改。

现已经市政府批准,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五年四月十一日北京市整治非法开采砂石工作方案为落实市政府第六至第九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市政府办公厅于2001年12月发布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房管局、市水利局关于关停本市范围内砂石场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01]92号),我市于2003年5月底将全市所有砂石场全部关停。

但在暴利驱动下,盗采情况屡有发生。

尤其自2003年下半年以来,盗采现象强力反弹。

规模由小到大,由零星盗采发展到有组织、有预谋地进行掠夺性盗采;从分散车辆偷采发展到大型车队携带铲车进入河道盗采;部分盗采团伙利用现代化通信设备和交通工具逃避打击;盗采团伙与执法人员周旋、对执法人员行动实行反监视,威胁恐吓执法人员,暴力抗法情况时有发生。

盗采砂石已对我市生态环境以及部分电力、交通和水源等基础设施造成破坏,影响极坏。

根据2月22日市长专题会议精神,为切实加强在本市范围内严禁开采砂石资源的监督管理工作,本着“标本兼治,强化监督,有效服务”的原则,一方面要进一步强化对违法盗采砂石资源行为的打击、遏制力度;另一方面要确保本市建设工程,特别是奥运工程的顺利进行,保证首都城乡环境继续得到改善。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土地资源保护利用规划》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土地资源保护利用规划》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土地资源保护利用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6.16•【字号】京政发〔2022〕26号•【施行日期】2021.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土地资源保护利用规划》的通知京政发〔2022〕26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现将《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土地资源保护利用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人民政府2022年6月16日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土地资源保护利用规划序言“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北京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的关键时期。

本规划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正确处理好“都”与“城”、“舍”与“得”、疏解与提升的关系,提升土地资源高质量保护利用水平,为推动城市发展方式转型与功能格局优化提供资源支撑和保障。

本规划依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土地资源保护利用的总体思路、具体目标、主要任务等,是指导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土地资源保护与利用的重要依据。

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第一章发展基础与形势要求一、“十三五”时期主要成效“十三五”时期是北京发展史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的五年。

北京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建设一个什么样的首都,怎样建设首都”这一重大时代课题,基本建立全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提升绿色生态空间本底规模质量,深化耕地保护空间与政策保障,减量发展迈出实质性步伐,“十三五”确定的土地资源保护利用任务目标基本完成,土地资源治理体系逐步完善,保障和支撑了城市发展方式实现历史性变革。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3.29•【字号】京政办发[2013]15号•【施行日期】2013.03.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13]1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依法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2〕54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本市金属非金属矿山(含尾矿库,以下统称矿山)整顿工作,解决本市部分矿山规模偏小、技术装备落后等问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按照严格依法、淘汰落后、标本兼治、稳步推进的原则,统筹采取“关闭、整合、整改、提升”等措施,依法取缔和关闭无证开采、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等各类矿山尤其是小型矿山,全面提高矿山安全生产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促进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目标任务。

到2015年底,无证开采等非法违法行为得到有效制止,不符合产业政策、安全保障能力低下的小型矿山得到依法整顿关闭,安全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改善,矿山标准化、机械化、信息化、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安全健康、绿色和谐”矿山建设取得实效。

二、矿山整顿重点(一)对存在以下非法违法开采行为的矿山以及企业依法予以取缔关闭:1、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擅自从事矿产资源开采的;2、关闭后擅自恢复生产的;3、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规定,拒不执行安全环保监管指令、2013年底前未完善相关手续的;4、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未及时提出延期换证申请,限期到2013年6月底前仍不申请办理延期换证手续的。

《2024年北京门头沟区王平煤矿废弃地更新》范文

《2024年北京门头沟区王平煤矿废弃地更新》范文

《北京门头沟区王平煤矿废弃地更新》篇一一、引言随着工业化的推进,许多煤矿产业逐渐走向衰落,其废弃地成为城市更新和生态修复的重要领域。

北京门头沟区王平煤矿废弃地的更新项目,不仅是对土地资源的再利用,更是对生态环境和社区生活的双重改善。

本文将就王平煤矿废弃地更新的背景、目标、实践与未来展望进行深入探讨。

二、王平煤矿废弃地背景王平煤矿位于北京市门头沟区,曾是该地区的重要产业支柱。

然而,随着煤炭资源的枯竭和环保政策的推动,煤矿逐渐关闭,留下了一大片废弃地。

这些废弃地存在着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如土壤污染、植被破坏等。

同时,也缺乏社区功能和居民的关注。

三、更新目标王平煤矿废弃地更新的主要目标包括:一是修复生态环境,改善土地质量;二是提高社区生活质量,增加社区功能;三是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实现产业升级。

具体而言,更新工作需要采取科学、可持续的策略,结合生态环境修复、社区再生、产业发展等多方面因素。

四、实践探索1. 生态环境修复:针对废弃地存在的土壤污染、植被破坏等问题,采取生物修复、物理修复、化学修复等多种手段,逐步改善土地质量。

同时,引入适合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植被,恢复生态平衡。

2. 社区再生:在更新过程中,充分考虑社区居民的需求和意愿,增加社区功能,如建设公园、运动设施、文化活动中心等,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同时,通过社区参与的方式,让居民参与到更新过程中,增强社区凝聚力。

3. 产业发展:结合区域特色和市场需求,发展绿色产业,如生态旅游、绿色农业等。

通过产业发展,为当地居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推动区域经济发展。

五、成效与展望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王平煤矿废弃地更新项目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土地质量逐步提高,植被恢复良好。

社区功能得到增强,居民生活质量得到提高。

同时,产业发展也为当地居民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推动了区域经济的发展。

展望未来,王平煤矿废弃地更新项目将继续深化生态环境修复、社区再生和产业发展等方面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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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出台了多个有关北京市废弃矿山环境治理及相关领域的管理办法,
对促进北京
市废弃矿山环境治理起到了积极作用, 随着北京市社会经济迅速发展, 北京市废弃矿山环境治理工作的
不断深入, 进一步完善北京市废弃矿山环境治理恢复管理体系,
更好地使参与北京市废弃矿山环境治理
恢复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在实施过程中标准化、 规范化和程序化, 从而进一步规范北京市废弃矿山环境治
北京市废弃矿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环境治理恢复工程技术指南 (试行)
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 2016年11月 26日
I
目次
前言 .................................................................................

引言 .................................................................................
3
7 工程质量验收 ......................................................................
11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勘察方案编制大纲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总则 ...............................................................................
4.3 工程设计应依据充分、工程措施因地制宜、治理方案安全可行、质量控制标准明确、图件清晰完 整。
2
5 治理工程勘查与设计 .................................................................
2
6 工程施工 ...........................................................................
下列文件对于本指南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指 南。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指南。
DB11/T 893-2012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规范(北京) DZ/T 0218-2006 滑坡防治工程勘查规范 DZ/T 0220-2006 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规范 DZ/T 0219-2006 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 DZ/T 0221-2006 崩塌、滑坡、泥石流监测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3.1 矿山地质环境
因矿山开采活动影响或改变的地质环境, 主要包括矿山土地资源、 地形地貌景观和地质灾害等方面。 3.2 地质灾害
矿山开发引发的不良地质作用造成的人类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损失或威胁。本指南主要包括崩塌、 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和地裂缝等地质灾害。
理恢复工程实施。
北京市废弃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工程技术指南(试行)
1 范围
本指南规定了北京市废弃矿山环境治理工程技术的基本要求,
包括铁矿、 煤矿、 建筑材料矿和金矿
等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造成的矿区地质灾害、土地资源及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等治理工程的技术要求。
本指南适用于北京市废弃矿山环境治理工程项目的实施。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通过技术、工程和生物措施,使废弃矿山的土地资源、地形地貌景观及地质灾害得到改善。
1
4 总则
4.1 废弃矿山环境治理工程实施应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政策、法律和法规,做到技术先进,治 理方案适宜,经济合理,确保治理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有效改善废弃矿山环境。
4.2 工程勘查应查明土地资源和地形地貌景观破坏及矿山地质灾害等问题,采用合理的勘查方法与手 段,提供参数完整、结论正确、建议可行的勘查报告。
19
前言
本指南按照 GB/T1.1 - 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指南由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提出和归口。 本指南起草单位: 中航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市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中城建建 设监理有限公司等。 本指南主要起草人:张建青、陈昌彦、李建光、唐德平、于秀治、付立恒、公庆联
13
附录 B(资料性附录) 设计方案编制大纲 ...............................................
16
附录 C(资料性附录) 工程措施及监测一览表 ............................................
18
附录 D(资料性附录) 工程质量验收表格 ...............................................
3.3 矿山地质环境问题
指受采矿活动影响而产生的地质环境破坏的现象
, 主要包括土地资源和地形地貌景观破坏、地下含
水层破坏及矿区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和地裂缝等矿山地质灾害。
3.4 地形地貌景观破坏
矿山建设与采矿活动改变了原有的地形条件与地貌特征, 象。
造成土地毁坏、 山体破损和植被破坏等现
3.5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III
引言
为规范和指导北京市废弃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工程实施技术工作,制定本指南。
多年来, 为加强推进北京市废弃矿山环境治理管理, 减少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活动造成的矿山地质环
境破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北京市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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