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执法中的难点及调查报告
办税堵点的调查报告
办税堵点的调查报告调查背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税务制度的改革,纳税人对于办税流程的便捷性和效率性有着越来越高的要求。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发现办税过程中存在着一些堵点,给纳税人带来了不便和困扰。
为了进一步了解和解决这些问题,我们进行了一次办税堵点的调查。
调查目的本调查的目的是了解办税堵点的具体情况,包括影响纳税人办税效率的因素以及纳税人对于改善办税条件的建议,为税务部门提供改进办税流程的依据。
调查方法我们采取了问卷调查的方法,通过线上和线下的方式向纳税人发放问卷,并收集了回收的问卷数据。
调查内容包括纳税人对于办税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的描述,以及对于改善办税条件的建议。
调查结果经过分析,我们出以下几个办税堵点:1. 繁琐的办税流程:纳税人反映,办税流程繁琐,需要填写许多表格和资料,耗费时间和精力。
2. 缺乏一站式服务:纳税人希望能够在一个地方办理所有税务相关的事务,但是目前需要到多个部门分别办理,增加了办理时间和成本。
3. 办税人员专业水平参差不齐:部分纳税人反映,办税人员的专业水平参差不齐,导致办理过程中出现问题难以解决,影响了办税效率。
4. 信息不对称:纳税人表示,税务部门发布的政策、规定和通知不够及时和明确,导致纳税人在办理过程中经常遇到不同的解释和理解。
改进建议基于调查结果,我们提出以下改进建议:1. 简化办税流程:税务部门应当着重简化办税流程,减少纳税人需要填写的表格和提交的材料,提高办税效率。
2. 推行一站式服务:税务部门可以将多个部门的办税业务整合到一个窗口办理,提供一站式服务,方便纳税人办理税务事务。
3. 提升办税人员的专业素养:通过加强培训和考核,税务部门可以提升办税人员的专业水平,确保他们能够准确解答纳税人的问题和疑虑。
4. 加强信息发布和沟通:税务部门应当加强对于税务政策、规定和通知的发布和解读,及时回应纳税人的疑问和关切,避免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本次调查揭示了办税过程中存在的堵点和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建议。
税务执法风险调查报告
税务执法风险调查报告一、税收执法风险(一)税务行政诉讼类风险是指税务执法主体因实施税务的行为而引起行政执法税务行政复议撤消、税务行政诉讼求偿、税务行政赔偿等后果和影响。
从目前的情况看,税务执法案件对法律举证的有效性是当前执法中最为薄弱的环节,一旦发生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败诉的概率就会很高。
从败诉案件看,一是税收具体行政行为程序违法。
程序违法违反是指主要法定方式或者是违反法定的具体要求。
税务机关的日常具体行政行为中,往往重实体、轻程序。
突出表现在:(1)并无执法权的人参与执法,如工勤工作人员参与税务检查或税务稽查;(2)开展日常税务检查工作时,该出示税务检查证而没有出示,收集的证据资料纳税人未签署或者盖章;(3)应当告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和告状行政诉讼的而没有告知;(4)达到听证条件的,应当告知纳税人、清零义务人可以申请没有举办听证而没有告知;(5)所收集的证据新闻来源不法定、手段不合法,证据应当在听证会进行质证而未进行质证;(6)违反法定程序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
有的未经批准,擅自预备临时查封纳税人的物品、随意扣押课税的商品,有的却未履行事前告知,仍未通知当事人到场等;(7)有的应经有关负责人批准的案件不经作出擅自批准稽查结论等等,最终导致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败诉;二是引用法律法规不准确,在《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处罚决定书》中定性和处理不是引用等高级次条文,而是引用内部文件、工作规程等低级次条文,且引用的条款不清晰,适用性和针对性不能强,导致定性模糊、征纳双方争议过大,从而败诉。
(二)税收管理作为类系统风险?是指在税收管理中由于执法主体在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所赋予的职责职能别列济夫作为而未作为、未完全作为或作为了未赋予的职责职能范围以及作为不当的管理事务而形成的制约和后果。
其主要个股表现在基础主要就管理工作不到位,未依法保障或侵犯了行政运营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税务调查报告揭示企业存在的税务问题
税务调查报告揭示企业存在的税务问题一、调查背景在对XXX公司进行税务调查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了一些税务问题,特此向您汇报。
本报告旨在提供对企业税务问题的全面分析和建议,以保障企业合法合规经营的同时,提升其税务管理水平。
二、税务问题描述1. 营业税申报不完善在调查中,我们发现XXX公司在申报营业税时存在不完善的情况。
首先,公司未及时将销售发票录入系统,导致申报税款与实际销售额出现差异;其次,公司对于涉及免税、减免等优惠政策的销售情况未能妥善记录和核对,导致税款计算错误。
2. 进项税额认定错误XXX公司在进项税额认定方面存在问题。
调查发现,公司对于进项税额的认定标准模糊不清,对于涉及复杂的跨区域交易和进口环节的税额计算存在误差。
这不仅增加了公司在申报中的风险,还导致了税务成本的不必要增加。
3. 跨区域税务合规问题在跨区域经营中,XXX公司未能做好相应的税务合规工作。
我们发现公司对于各地区的税法政策了解不足,缺乏相关规定的准确掌握。
这导致公司在不同地区的税务处理存在偏差,可能存在重复缴税或漏缴税款的风险。
4. 会计凭证及账务处理不规范对于会计凭证和账务处理的规范性,XXX公司存在一定问题。
调查发现公司在凭证的填制和账务的处理过程中存在信息不完整、登记错误等情况。
这对于税务的计算和核对造成了困难,同时也给外部审计带来一定的难度。
三、问题影响分析1. 财务风险增加由于税务申报不完善、进项税额认定错误以及会计凭证和账务处理问题,XXX公司面临较大的财务风险。
这些问题可能导致税务查处、行政处罚,甚至涉及到企业信用的受损,给企业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 税收成本上升在税务管理不规范的情况下,企业往往存在着错失税收减免、虚增税负等问题,这将直接导致税收成本的上升。
未能准确计算税负,企业将付出更多不必要的税款,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
3. 企业形象受损税务违规行为容易引发公众对企业的关注和质疑,进而损害企业的公信力和声誉。
税务调研报告范文3篇
税务调研报告范文3篇*目录.税务调研报告范文.税务系统调研报告:发挥税收职能扶持企业发展调研报告.税务分局争优调研报告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法定职责和义务,建设服务型机关,优化纳税服务,是新形势下征管改革发展的趋势。
税务稽查是税务机关执法权力相对集中的部门,正确处理好税收执法与纳税服务的关系,对于营造公平和谐的纳税环境,提高纳税人纳税意识,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构建服务型税务稽查,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一、税务稽查服务工作的现状目前县局稽查机构实行县级稽查,具体是对外保留稽查机构,对外挂牌,对内保留稽查人员编制,具有独立的执法主体资格。
XX年4月我局推行了“全员征管”模式,为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稽查人员充实到征管环节,每年主要是从事重点税源管理、征管数据的统计和负责稽查日常工作的开展。
与此同时,为落实好省、州稽查安排的税收专项检查,县局成立了以县局局长为组长、分管业务的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税收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在实施专项检查时,我们首先围绕抓住案件查处、专项检查、打击发票违法犯罪等要求选择稽查对象。
如今年我局的稽查主要是开展对本辖区内的成品油零售加油站(中石油除外)实施全面检查和对三年以上未实施稽查的重点税源企业检查工作。
稽查权的相对集中和稽查计划制度的实施为县局的检查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参考的检查方案,也避免了对纳税人一年多次查和多头检查的现象发生。
其次,在检查过程中为纳税人答疑解难,进行税法宣传、纳税辅导服务,稽查服务质量效率得到提高,也融洽了征纳关系的和谐。
第三,在检查方式上,实行调账和约谈,避免了税收检查对纳税人生产经营的干扰。
稽查内部积极推行“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权分离的原则,规范了执法行为。
二、税务稽查服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局县级稽查还处在探索和完善阶段,纳税服务的成效还刚起步,但是思维模式和工作方式与建设服务型税务机关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
当前税收执法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税收执法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第一篇:当前税收执法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当前税收执法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灵魂,近年来各级税务机关立足实际,强化措施,开展税收执法监督,使国家的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得到正确及时的落实和执行,有力地推进了依法治税进程,树立了国税部门的良好形象。
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多方面的原因,税收执法监督常常被忽视或者弱化,务必引起高度重视。
一、当前税收执法监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思想上重视不够,行动上被动应付。
不少同志甚至包括一些基层分局的负责人认为,经过这几年的规范执法及执法检查工作,执法水平与以前相比有了较大提高,现在执法基本规范,运转比较正常,一些问题的存在不足为怪;还有部分同志认为执法监督是上头的事,且难度大,思想上存有依赖和畏难情绪等;有的单位行动迟缓,推一推、动一动,做一些表面文章,执法监督工作往往达不到预期目的。
2、缺乏计划性,执法监督工作陷于盲目。
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基层分局只是惯例性地传达上级会议和文件精神,至于如何才能把执法监督工作搞的有声有色,缺乏统筹安排,计划性差,执法监督工作不能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时间上得不到保证,今天打鱼、明天晒网,执法监督工作的效果往往“事倍功半”。
3、业务人才匮乏,监督工作处在较浅层次上。
目前,基层分局中熟悉税收业务的专业型及复合型人才较少,有相当一部分同志不能很好的适应当前的税收执法工作,对税收执法文书、执法程序不熟悉,对税收政策不掌握,绝大多数分局都缺少税收执法把关人员。
税收执法业务人才的缺乏,严重制约了税收执法监督的质量,人浮于事,执法监督工作不能深入开展。
4、职责不清、考核不严,监督工作流于形式。
基层分局的税收执法监督工作中还存在着分工不明确、岗责不清晰的情况,导致推诿扯皮现象时有发生,执法考核工作无从着手,奖惩无法兑现,执法监督工作达不到预期效果。
二、产生当前税收执法监督困境的主要原因1、认识不到位。
税务执法监察存在的问题及对2
税务执法监察存在的问题及对2第一篇:税务执法监察存在的问题及对2税务执法监察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当前税务执法监察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税务执法监察是税务系统“两权”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税务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全面落实“依法治税、从严治队”治税方针和有效预防、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
近年来,国税部门深入开展执法监察,干部队伍执法意识明显增强,执法行为逐步规范,但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亟需解决和完善。
(一)主体概念不清。
税务执法监察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涉及税务部门各个领域的方方面面。
一些单位对税务执法监察工作及其作用认识不足,将执法监察和执法检查混为一谈,认为两者是一码事,是重复检查,对执法监察工作有抵触、应付思想;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对执法监察工作也是一知半解,或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不同程度削弱了执法监察的权威性。
(二)主体地位不突出。
税务执法监察的权威性是有效预防腐败的根本保证,但有的单位在工作部署上,对执法监察只作为一般性工作安排;有的干部将执法监察的揭短亮丑视为“家丑外扬”;个别领导干部不愿正视执法监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以各种客观缘由,采取“大而化小、小而化了”的方式“内部消化”,“护着、藏着、掖着”,制约了执法监察工作的开展。
(三)工作能动性不强。
具体表现在“三多三少”:一是被动检查多,主动监察少。
实际工作中,“上头一道文,下头忙检查;上面忙吩咐,下面忙应付”的现象普遍存在;二是事后督察多,事前监督少。
没有真正把执法监察贯穿于税务执法活动的全过程,担当“救火员”角色多,往往是有举报就忙查案,上级有安排就忙检查,对税收执法和税务行政管理工作中的一些薄弱环节、管理隐患预见性不够;三是表层反馈多,深究细查少。
有的监察干部开展工作怕得罪人,不愿深入检查,对待问题避重就轻,反映情况“蜻蜓点水”;有的业务素质不高,涉及一些业务性较强的税收执法监察工作不知如何着手,该怎样监察,要达到什么效果,更不能深层次的发现问题、剖析原因,使执法监察工作留有“死角”。
浅析税收征管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调研报告.doc
浅析税收征管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调研报告近年来,各级税务部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建立“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型税收征管模式的要求,文秘部落不断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收到了明显成效:巩固完善了新税制,促进了依法治税;强化了税收征管,促进了征管质量、效率和水平的提高;强化了税收聚财功能,保证了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
但是,随着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入,一些新的矛盾日益显现,相当多的实际问题羁拌着改革的进程。
在此,笔者就现行税收征管模式存在的问题及如何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解决这些问题作一点粗浅探讨。
一、新的征管模式运行过程中遇到的一些突出问题对照国家税务总局“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税收征管模式要求,通过几年来的工作实践,笔者认为,现行征管运行机制主要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纳税申报管理上的问题建立纳税人“自核自缴”的申报制度是新的征管运行机制最重要的基础,也是深化征管改革的核心内容。
目前纳税申报上存在的主要问题集中表现在:一是纳税申报质量不高。
由于纳税人的纳税意识以及业务技能方面有一定差异,出现了纳税申报不真实的问题,突出反映在零申报、负申报现象增多等;二是内部纳税申报制度不尽完善,手续繁杂,环节较多,对纳税人监控不力。
(二)税务稽查的地位与作用问题新的征管模式赋予税务稽查十分重要的职能,并强调了其“重中之重”的地位,但在实际运做中,受多种因素的制约与影响,稽查工作“重中之重”的地位与作用并没有充分体现:一是稽查力量相对不足,财力投入较少,稽查手段和装备有待改善。
二是实际工作中“重征收、轻稽查”的观念仍然存在,税务稽查的职能不够明确。
只重视了税务稽查对纳税行为的监督检查职能,而忽视了其对执法行为监督制约和对行政行为监督检查的职能。
三是税务稽查操作规范还不尽完善,稽查工作缺乏应有的深度和力度。
目前按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个环节实施税务稽查,在实际操作中还不够规范,某些环节(如稽查选案)的可操作性和科学性亟待提高,各环节的有序衔接制度要进一步健全,选案的随意性,检查的不规范性,审理依据的不确切性,执行的不彻底性等问题还比较普遍,影响了稽查整体效能的发挥。
税务稽查执行难及其相关问题的思考_调查报告_
税务稽查执行难及其相关问题的思考一、当前税务稽查执行的主要难点(一)税收执法体系不够完善,执法手段相对弱化健全完善的法律体制是有效依法行政的有力保证,依法治税的基础就是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但伴随社会与经济的发展,在现行经济环境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做法,却往往在法律上没有相应的新规定和新对策。
也正因如此,令执法手段相对弱化,使税收执法的刚性受到影响,造成在办案过程中“法无明文”、“无法可依”的情况屡屡出现,这是我们遇到的最大、最难的问题。
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1、税收执法权限制。
税法赋予税务部门的治税手段有限,难免出现有税难收现象。
根据现行的税收法律法规,税务机关追缴欠税行使税收执法权的对象仅限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欠缴税款的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等,而企业的“真实股东”和“实际经营者”就借此漏洞钻空子,往往找个不相干的人做股东和法定代表人,以预防和规避直接责任。
对于这类问题,税法上一直没有明确的法规解释,更没有赋予相应的执法权限,造成问题复杂化,影响办案效率。
2、税收优先权的运用受到冲击。
根据XX年颁布实施的《税收征管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执行。
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税务机关应当对纳税人欠缴税款的情况定期予以公告。
”虽然《税收征管法》第四十五条做出了税收一般的优先性的规定,但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在缴纳所欠税款前优先清偿无担保债权或发生在后的抵押权、质权、留置权而致使所欠税款不能足额受偿时,税务机关应如何行使税收优先权,我国现行法律并未做出明确规定。
同时不同部门对于税收优先权的理解和执行上,存在明显差异。
税收优先权流于形式,难于付诸实践,常常把税案与一般民事债权放于同一天平上,执行中亦无从监管,从而直接影响执行效果。
税收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税收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一、概述税收执法是国家实施财政政策和维护税收秩序的重要手段,对于保障国家经济良性发展、维护公平竞争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税收执法过程中,我们也不可避免地面临一些问题。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税收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解决方案。
二、信息不对称问题在税收执法过程中,信息不对称是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
一方面,纳税人往往对相关税法、规定理解不够深入,容易产生误解与疑虑;另一方面,有些纳税人可能故意隐瞒或掩盖了部分真实情况以逃避缴纳应缴纳的税款。
这导致了执法机关难以正确认识企业实际情况。
针对这个问题,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 提高纳税人的税务意识和知识水平,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2. 加大对企业真实情况的核查力度,使企业无处可藏。
3. 发挥科技手段的作用,建立更加完善高效的信息共享机制。
三、执法资源不足问题税收执法过程中,由于缺乏足够的执法人员和物质资源,导致执法工作的难度增大。
这给纳税人逃避缴税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同时,也让那些有意逃避税收的企业有机会得以幸存并继续违规行为。
解决该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方案:1. 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与专业能力提升,提高其综合素质。
2. 合理调配执法资源,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并优化资源配置模式。
3. 制定更加严格的检查标准和流程,确保重点领域得到充分关注。
四、执法文化差异问题在进行跨地区或者跨国家税收执法时,常常会面临不同地区或国家之间存在的文化差异问题。
这种差异体现在对税收义务认同度、执行方法以及监管模式上。
这种情况下,很容易带来执法结果不一致等问题。
解决该问题需要:1. 加强国际间合作与交流,在信息共享与早期预警方面加强合作。
2. 根据不同地区和国家的实际情况,制定差异化的税收执法策略。
3. 通过加强法律规范和标准的制定,促进不同地区、国家间税收规则的协调性。
五、司法保护力度不足问题在部分地区,由于司法保护力度不足,导致违法者难受到应有的惩罚。
这使得一些企业敢于冒着风险进行逃税行为,给税收执法工作带来了严重困扰。
税务检查的调查取证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税务检查的调查取证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第一篇:税务检查的调查取证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税务检查是税务机关在日常工作中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权限和程序,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是否正确履行纳税人义务进行审查、审核的具体行政执法活动。
其中调查取证是税务检查实施执法行为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对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正确运用法律赋予税务机关税务检查职权有着重要的意义,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加强和完善。
一、目前在调查取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调查取证的程序及方式不规范。
检查人员在调查取证中,不注意获取证据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及程序。
如检查人员发现纳税人账簿、记账凭证有问题时,因某些原因不能提取原件时,只是复印了账簿、记账凭证,未在该复印件上载明“与原件相同”及让纳税人签字等情形;还有对纳税人的陈述及所承认的事实,检查人员未用书面形式加以固定并经陈述人核阅签字,一旦纳税人不承认某些事实时将无从查证,直接影响了查处案件的进度和质量。
(二)保存证据的意识不强。
在实际工作中,检查人员往往缺乏保存有效证据的意识,表现为在处理涉税违法案件中,对一些纳税人接受了税务处理决定,也按规定要求足额补缴了税款、滞纳金、罚款后,就将该案的一些证据遗弃,没有很好的与案件其他材料一起入卷保存,一旦纳税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做为被申请人或被告的税务机关,将会在行政复议程序或行政诉讼程序中陷入非常被动的局面。
(三)调查取证的内容不完整。
检查人员在调查取证中对应收集的书证、物证等证据不完整,如纳税人开具“大头小尾”发票问题,应将其有问题的发票各联全部收集,这样才是一份完整有效的证据。
另外,有些调查记录、询问笔录过于简单,不能全面反映涉税违法案件的基本情况。
(四)调查取证的针对性不强。
在调查取证中,税务检查人员仅限于使用询问笔录这一单一的证据类型,对证明力度较强的原始证据材料的收集、运用缺乏认识,对于其他种类的证据如视听资料、现场勘验等证据,尚不会或不能掌握和运用,这样使得涉税违法行为从证据角度看显得较为薄弱。
办税堵点的调查报告
办税堵点的调查报告办税堵点的调查报告一、引言本报告旨在对当前存在的办税堵点进行深入调查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以便提升税务办理效率,促进经济发展。
二、背景近年来,随着税收管理体制的改革和税务工作的日益复杂化,办税堵点问题逐渐凸显。
这些问题可能包括税务信息化系统的操作困难、办税流程的复杂性以及相关政策的不确定性等。
三、调查目的本次调查的目的是全面了解当前办税堵点的实际情况,分析产生堵点的原因,并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案,以便优化税务办理环境,提高办税效率。
四、调查方法1、面对面访谈:组织专业调查人员对涉税企业和个人进行面对面访谈,了解他们在办税过程中所遇到的障碍和不便之处。
2、网络问卷调查:利用网络平台发布问卷调查,广泛收集并分析大量参与者的意见和建议。
3、参观观察:走访税务机关,了解现有办税流程和政策执行的实际情况。
五、调查结果与分析5.1 税务信息化系统问题5.1.1 系统操作繁琐:部分涉税人员反映税务信息化系统的操作过程复杂,需要繁琐的数据输入和验证。
5.1.2 系统故障频发:有些人遇到过税务信息化系统的故障,导致无法正常办理税务事务。
5.1.3 网络连接不稳定:有人反映在使用税务信息化系统时,网络连接不稳定,导致办理过程中断。
5.2 办税流程繁杂问题5.2.1 文件要求复杂:部分涉税人员抱怨税务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过于繁复,难以理解和操作。
5.2.2 人工审核时间长:部分人士反映在递交税务材料后,人工审核时间过长,延误了办税进度。
5.3 政策解读不明确问题5.3.1 法律法规不明确:有人反映在某些税收政策的具体实施细则方面存在模糊不清的情况,导致无法准确操作。
5.3.2 政策信息发布不及时:有些被调查者表示税务部门在发布相关政策信息时,发布渠道不畅,信息传递不及时。
六、解决方案6.1 完善税务信息化系统:6.1.1 减少操作流程:对税务信息化系统进行优化,减少繁琐的操作流程,简化数据验证步骤。
税务系统行政执法调研报告
税务系统行政执法调研报告税务系统行政执法调研报告一、调研目的和背景近年来,税务系统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为了深入了解和掌握税务系统行政执法的现状和问题,提升税务系统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我们进行了本次调研。
二、调研方法和范围本次调研采用问卷调查和访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范围包括全国各级税务机关。
三、主要调研结果和问题分析1.税务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和专业能力较高,但工作压力较大,需要加强心理健康保护。
2.税务系统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如执行力度不足,执行手段不够多样化等。
3.税务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对于法律法规的熟悉度和理解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4.税务系统内部信息沟通和协作还可以进一步加强,以提高行政执法效率。
5.税务系统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领域包括税收违法行为查处,稽查工作等。
四、调研结论1.加强税务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法律法规的素质和能力。
2.加大对税务系统行政执法工作的政策支持和资源投入,提高税务系统的执法执行力度。
3.加强税务系统内部信息沟通和协作机制的建设,提升行政执法的协同效能。
4.加强税务系统行政执法的监督和评估,促进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五、建议1.建立税务系统行政执法工作的绩效评估机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激励和监督。
2.加强税务系统行政执法数据的统计和分析,为优化执法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3.加强税务系统行政执法与业务工作的衔接和协同,形成工作上下贯通的机制。
4.加大对税务系统行政执法工作的宣传和推广力度,提高社会对税务行政执法工作的认知和支持。
六、参考文献1.财政部办公厅. “关于加强税务系统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财部办〔2019〕2号)2.税务总局办公厅. “关于落实加强税务执法问责工作要求的通知”(税总办〔2019〕12号)七、后续工作安排1.根据调研结论和建议,制定税务系统行政执法工作的改进方案。
2.加强内部培训和教育,提高税务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和能效。
税务执法调研报告
税务执法调研报告税务执法调研报告一、调研目的和背景税务执法是维护国家税收秩序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
为了加强对税务执法工作的了解并提出改进措施,我们进行了一次税务执法调研。
本次调研旨在了解税务执法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方案,为税务执法工作提供参考。
二、调研方法和过程本次调研采用问卷调查和访谈相结合的方式。
我们首先设计了一份针对税务执法的问卷,通过邮寄和线上调查的方式发放给相关人员。
同时,我们还组织了一些实地访谈,与税务执法人员进行交流,并收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三、调研结果根据对调研数据的分析,我们得出以下主要结果:1.税务执法力量不足。
大部分税务机关的执法人员数量偏少,难以满足实际执法需求。
这导致税务执法人员经常加班加点、任务繁重,容易出现疲劳和执法质量下降的问题。
2.税务执法技能需要提高。
随着税务政策的变化和金融领域的创新发展,税务执法人员需要具备更高的专业技能。
然而,很多税务执法人员的专业水平不够,需要通过培训和学习来提高。
3.税务执法监督机制不健全。
税务执法监督存在缺失和不完善的问题,导致执法人员缺乏监督和约束。
这容易滋生执法失误和滥用职权的行为。
4.税务执法信息化程度低。
许多税务机关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存在滞后的问题,导致执法工作效率不高。
税务执法人员需要更好的信息技术支持,以提高执法效果。
四、改进建议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们提出以下改进建议:1.加强税务执法力量建设。
应增加税务执法人员的数量,适当提高其福利待遇,改善工作环境,保障其合法权益。
同时,优化税务执法人员的配置,增强税收执法的专业性和针对性。
2.加强税务执法人员培训。
税务机关应加大对税务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可以通过举办培训班、组织经验交流等方式,促进执法人员的学习和成长。
3.健全税务执法监督机制。
税务机关应建立健全的执法监督机制,对税务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严格监督和评估。
可以建立投诉制度、开展定期检查等方式,确保执法人员按规定执法。
当前税务稽查实践存在问题调研报告
当前税务稽查实践存在问题调研报告近年来,各级国税稽查部门坚持以打击偷、逃、骗、抗等涉税违法为中心,精心组织和实施各类纳税检查,充分发挥以查促收、以查促管和以查促查的职能作用,为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和圆满完成各项国税工作任务作出了积极贡献。
但在稽查实践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需要引起重视和不断改进。
一、问题与不足(一)稽查选案存在片面性一是案源信息来源少,渠道不畅。
税务稽查需要通过获取大量的内、外部信息确定案源,而当前稽查选案的基础信息主要来源于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征管环节其他部门以及地税、银行、司法机关等协税护税单位转来的涉税违法信息较少,社会公共信息获取渠道也不畅快,一定程度上造成盲目稽查选案;二是选案方法欠科学,缺乏监督。
当前税务稽查选案主要以人工选案为主,缺乏科学、严密的选案指标,加之案源信息来源有限和缺乏监督,较易发生误选、漏选、选人情案或重复选案。
(二)检查实施存在局限性一是个别稽查人员责任心、事业心不强,工作热情不高,人情意识太强,随意执法的现象尚未杜绝;二是证据收集及审查标准欠统一,稽查人员往往凭个人理解及判断能力收集和审查稽查证据,证据的收集及审查存在较大的主观因素和随意性,导致所取证据缺乏关联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证据收集形式和内容不规范,增加了税务执法的风险性;三是外部干扰较大,主要是地方党政干预,经常使稽查人员陷入两难境地,稽查工作处于被动局面,不仅弱化了稽查执法的力度,而且严重挫伤了稽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审理定案缺乏规范性一是自由裁量欠规范。
税务稽查部门对涉税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时往往采取“一刀切”的办法,不区分情节轻重,均处以相同的处罚,一方面造成无法震慑应处以较重处罚的违法行为,另一方面造成对情节轻微的违法行为处罚偏重;二是重大案件标准偏高。
现行税务稽查案件审理实行三级审理,其中重大案件必须报送国税局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由于各地经济发展不匀衡,查处税案情况不一,经济欠发达地区每年查补税款100万元以上的案件较少,但为了达到重大案件报送比例,只好将定性偷税的小案件上报,既加大了市局法规科的工作量,又增大了纳税人负担。
税收征管情况的调查报告
加强纳税人教育和辅导
强化税收监管和执法
继续加大对纳税人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 纳税人的税收意识和遵从度,促进征纳和 谐。
加强对避税行为的监管和打击力度,维护 税收公平和正义,保障国家财政收入稳定 可持续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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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风险
随着税收征管信息化的不断推进,网络安全风险也日益突出。黑客攻击、病毒感染等网络安全事件可 能对税收征管系统造成严重的破坏和数据泄露,影响税收征管的正常进行。
04
改进税收征管的建议
提高征管效率
引入现代化信息技术
积极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实现自动化、智能化的 税收征管,减少人工操作环节,提高工作效率。
信息化程度不高
虽然近年来税务部门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但总体来看,信息化程度仍然不高,部分工作仍依赖传统的 人工操作,效率低下。
征管公平问题
纳税服务不均等
在税收征管过程中,不同纳税人获得的服务质量和数量存在明显的差异。一般 来说,大型企业、外资企业等受到的关注和服务较多,而中小型企业、个体工 商户等受到的服务相对较少。
02
加大对税收征管执法行为的监督力度,确保执法公正、透明,
防止权力滥用。
加强普法宣传
03
加大对税收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纳税人的法治意识,增
强遵税自觉性。
提升征管技术水平
投入更多科技研发资源
加大对税收征管科技研发的投入,引进优秀人才,提高自主研发 能力。
引进先进技术与设备
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税收征管技术与设备,提升我国税收征管的 科技水平。
优化征管流程
对现有征管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发现瓶颈环节,精简流程,提高工 作流转效率。
浅议当前税收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5篇)
浅议当前税收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5篇)第一篇:浅议当前税收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浅议当前税收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围绕税收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要求,各级国税机关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管理方式,如对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实行“一窗式”和“一户式”监控、实行行业纳税评估、实行管理员工作责任制度和待办事宜落实等等。
这一系列管理措施的实施,促进了税收执法水平的不断提高,执法日趋规范。
但是税收执法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直接影响着税收执法工作质量。
必须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在实际执法工作中加以克服。
一、当前税收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不到位。
(一)税收执法规范不到位。
具体表现:一是一些基本税收执法程序没有严格执行,导致执法工作出现问题。
如对注销企业的管理,在对纳税人进行注销检查时,没有认真进行检查,检查走过场,对纳税人为什么注销,企业所得税是否清算,增值税上是否有问题,企业库存产成品、原材料在注销后如何处理没有查清,匆匆注销后给以后管理带来许多问题。
二是有些税收执法程序没有严格履行,导致应发现的问题没有及时发现。
如增值税减免税备案管理规定:对初次申请享受征前减免的企业,在备案申请确认后,有申报免税收入的申报期后的第一个月内实地核查。
但有的管理员就是不按要求去做,备案后就万事大吉,后续管理工作没有跟上,导致减免税出现问题。
(二)税收执法自查不到位。
管理员税收执法自查工作是提高税收执法水平的重要形式,定期通过自查,发现自身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加以纠正,从而形成一种良性的自查工作机制。
但在实际工作中发现,个别管理员把税收执法自查工作当成是一种负担,在自查工作中有消极情绪,自查不认真,走过场,从而出现有些执法问题年年查年年有,屡查屡犯。
(三)日常管理监控不到位。
出现了管理的“真空”。
如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备案报告制度,要求管理员在年终汇算清缴时,对纳税人报送的纳税申报表及相关附表认真审核,发现有应报送备案的项目,及时通知纳税人报送,但实际工作中,有的管理员不能很好地审核,备案报告面达不到100%,出现了纳税人未备案而费用照样列支问题,给以后管理增加了难度。
办税堵点的调查报告
办税堵点的调查报告近年来,我国税收改革不断深入,税制逐步完善,税收征收方式不断优化,但是办税仍然存在一些瓶颈和不足。
为了深入调查了解我国办税堵点的现状,本文对我国办税堵点问题作了一次调查。
一、办税堵点现状调查本次调查主要使用了网络问卷和面对面访谈两种方式。
问卷共发放200份,回收180份,有效问卷174份;访谈共访谈了25人,其中包括企业负责人、税务局工作人员、财务人员等。
1.调查对象本次调查对象主要包括以下三类人群:(1)企业法人代表或高层管理人员;(2)税务局工作人员,主要为纳税人服务处工作人员;(3)企业财务人员。
2.调查方式(1)网络问卷: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让受访者对办税堵点进行自由表述。
(2)面对面访谈:采取问答方式,询问受访者具体面临的办税难题。
3.调查结果(1)纳税人办税繁琐:由于政策法规繁多,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的办税方式有很大的差异,导致纳税人在办税过程中必须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去了解和掌握相关政策法规,这无疑加大了纳税人的成本。
(2)企业缺乏税务知识:由于企业财务人员对税务法规的了解不足,导致办税过程中出现很多疏漏和错误,从而增加了企业处理税务事务的成本和风险。
(3)税局服务不到位:由于纳税人分布广泛、类型繁多,税局服务难以达到所有纳税人的需求,部分纳税人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去等待税局办理事项,这不仅浪费了时间,还增加了纳税人的成本。
(4)缺乏信息透明度:由于政策法规的频繁变更和统计数据的不透明,纳税人对税收政策的理解和应用存在较大的难度,这不利于企业的发展和运营。
二、办税堵点问题的原因分析根据以上调查结果,可以得出以下几个原因:1.政策法规频繁变化,导致纳税人掌握和理解的困难;2.企业缺乏税务知识,无法熟练处理税务事务;3.税务机关服务不到位,无法满足纳税人需求;4.税收体制改革尚未完全到位,税收管理流程尚未完全优化;5.信息透明度不足,数据统计和公示不及时,不利于纳税人理解和应用税收政策。
税收执法调研报告5篇
税收执法调研报告5篇(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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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堵点的调查报告
办税堵点的调查报告办税堵点的调查报告一、调查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和税收管理的加强,税务部门的工作任务日益繁重。
仍然存在着一些办税堵点,使得纳税人办税过程中遇到了一些不便和困扰。
为了进一步了解和解决这些问题,我们进行了一项办税堵点的调查。
二、调查目的此次调查的目的是为了了解办税堵点的具体情况,找出问题所在,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从而提高办税的便利性和效率。
三、调查方法我们采用了问卷调查的方法,通过向纳税人发放调查问卷并进行线上线下调查的形式,收集到了一定数量的有效数据。
调查内容包括税务部门窗口办理流程、网上申报系统、办税指南等方面。
四、调查结果根据收集到的数据分析,我们发现了以下几个办税堵点:1. 税务部门窗口等待时间过长:许多纳税人反映,在税务部门窗口办理税收事务时,等待时间过长,甚至需要排队数小时。
这给纳税人带来了不便和时间上的浪费。
2. 网上申报系统操作复杂:一些纳税人反映,在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纳税申报时,操作步骤繁琐,不易理解,容易出现错误。
这给在线办税带来了一定的困扰。
3. 办税指南信息不全:部分纳税人反映,在查询办税指南时,出现信息不全或者更新不及时的情况。
这给纳税人按照规定办税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五、解决方案基于以上调查结果,我们提出了以下解决方案:1. 加强税务部门窗口的管理和服务:通过增加窗口服务人员数量、优化窗口办理流程等措施,减少纳税人在窗口排队等待的时间,提高办税效率。
2. 改进网上申报系统的操作界面:简化网上申报系统的操作步骤,并增加操作提示,提高用户体验,减少操作错误的发生。
3. 完善办税指南的更新机制:加强办税指南的信息更新工作,确保纳税人可以及时获取到最新的办税指南信息,提高办税的便利性和准确性。
六、通过本次调查,我们充分了解了纳税人在办税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在解决办税堵点方面,税务部门应密切关注纳税人的需求,通过加强管理和服务,改善办税系统的操作体验,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办税指南信息,不断提高办税的便利性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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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执法中的难点及调查报告2012-09-24【编者按】:调查报告是对某项工作、某个事件、某个问题,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后,将调查中收集到的材料加以系统整理,分析研究,以书面形式向组织和领导汇报调查情况的一种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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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也不断发展并逐步完善和健全,依法治国已成为促进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保障,依法纳税又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几年来,税收工作越来越受到重视,税收这一名词也逐步融入到千家万户,人们早已习惯了税收,税收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经常要遇到的不可回避的事情,然而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多种经济成分的并存,税收也给执法者带来各种各样的考验,依法治税不再是停留在口头上,而要实实在在的贯穿在每个执法者的行动中,在当今市场经济的冲击下,人们的经济意识增强很快,但税收法律意识却不能同步跟上,企业、个体户偷税欠税甚至抗税的事时有发生,有的采取不申报、零申报甚至负申报来达到偷逃国家税款中饱私馕的目的,税收法制建设的总目标是国家履行税收管理职能时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赋予税务机关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权力,这是税务机关最能体现执法力度的两项执法手段,然而在具体的实际工作中要真正做到人尽其责,执法到位,还存在着一些现象和问题,略述并探讨如下: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一)欠税大户想方设法逃避追缴,甚至不惜用破产或变相改制的办法来“合理规避”。
这里有几种情况,一是部分欠税大户本身无力偿还欠税,只能是一拖再拖。
XX县的欠税户较多,达40余户,欠税总额达1100余万元,近欠远欠都有,远的呆欠可追溯到1995年。
这些企业是由于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一时还不能适应,处于调整恢复阶段;二是不少企业欠税较多,纷纷打起破产的招牌或者关停并转改组改制或租赁拍卖另起炉灶,甩掉债务(包括税款)一身轻装。
如XT县某水泥厂,2002年宣告破产,其间欠税11万余元就凭法院的一纸裁决,一破了之,这样的呆欠全县就达300多万;三是纳税意识差,故意拖欠。
我县某农业开发公司2001年欠税20余万元,一直到2003年上半年还只清欠一半,企业仍在不断发展,生产各方面都很正常,而且还被县委县政府捧为“明星企业”,欠税却欠拖未缴。
(二)采取扣押,查封等强制征收措施难以执行。
在当前的税务执行案件中,税务机关采取扣押、查封等强制措施时,因诸多因素的存在而使这些措施难以到位。
一是企业仓库里本身积压的产品过多,甚至过期,扣押、查封这些产品对税务部门毫无意义,甚至出现有些纳税人故意刁难的现象,以所扣押、查封的货物过期变质为由,使税款执行变得复杂化;二是根据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和从发展与稳定的大局出发,税款的执行不能影响企业的连续性生产和发展,所扣押的财产就只有非生产性的汽车,那些生产设备和单个价值未超过5000元的生活用品也不在强制执行之列,退而言之,即使税务部门扣押和查封了部分财产,这部分财产的价值是否和应缴税金价值相等,由谁来估价,拍卖后能否拍出应缴的税金,如果拍卖价低于应缴税金,少征的税金又由谁负责?何况这个过程及程序和应办的各项手续也太复杂了,致使税务部门想办又难办;三是所扣押或查封的价值较大的公务用车,基本上早就成了银信部门的抵押品。
因为金融系统为了防范金融危机,企业贷款都要有抵押物,使强制执行手段难以落实或不便执行。
(三)有关部门的配合不力使强制征收收不到应有的效果。
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对纳税企业的银行存款及资金往来账可以检查或采取强制从其银行存款内扣缴的办法,然而在实际工作中银信部门并不能积极配合,有的甚至将情况及时向被查企业进行通报,使被查企业从容转账或更换基本结算账户,如县内某农业开发公司的欠税案,稽查干部上午查询其银行存款一事,其下午就知道了,而且不久马上又更换了基本账户,根据有关规定,在银行开设账户必须要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并且在账户的底单上要留有企业的税务登记证号码,而实际上企业多头开户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对于涉税企业的资金查询,税务部门不可能掌握其所有的开户帐号,也不可能将企业在各个商业银行里的所有帐号都来查询或冻结,对于这种银信部门不按规定和程序随意给企业多头开户的行为也应负法律责任。
在对欠税问题上,企业并不重视,软拖硬抗,有时演变成暴力抗税,但在处理上往往难以彻底化,特别是政府的“明星企业”、“能人企业”,在打击上往往容易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使其偷抗税的侥幸心理长期存在。
(四)、《科收征收管理法》本身也存在着某些纰漏。
《征管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本条讲的“特殊困难”,在《实施细则》中解释为两种情况:一是因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二是当期货币资金扣除应付职工工资和法定社会保险费用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正是因为延期缴纳税款的审批权在省局,而延期缴纳的理由只有硬性的两条,据笔者调查,企业只好退而求它的办法,要么当期少申报不求欠税,要么如实申报,软拖硬欠,据不完全统计,XT县企业欠税额(国税部分)达800余万元,其中50是一年以上的陈欠。
《征管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欠缴税款数额较大的纳税人在处分其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
某些私营企业。
特别是租赁经营的企业,欠税较大,一夜之间就可以人去楼空,叫税务机关追缴无门,企业在银行违规多头开户在法律上应负何责尚不明确,《征管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离境清税制度”在工作中难以有效实施。
我县某企业欠税10余万元,法人代表却出国潇洒,一掷千金,其何时离境,以何种方法出境谁也不会通知税务机关,离境申请登记表上并不需要主管税务机关签字。
二、对加强税收执法的几点建议:1、进一步加大稽查力度,形成强大的稽查威慑力。
税务稽查局的威慑力来自高效率和高质量的稽查工作,来自税务稽查的执法力度特别是处罚力度,基于这一点,稽查局要加强对内设科室特别是执行科室的领导,更多更积极地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确保国家税收及时足额入库。
1、加强各部门之间的配合,维护税法的刚性。
作为税务部门要积极主动跟公安、工商、财政、银信等部门的配合,建立部门之间有关资料和信息的共享,对涉税案件该扣缴的坚决扣缴,该查封的要查封,该拍卖的要大张旗鼓的拍卖,该提交法院强制执行的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决不能手软,共同维护税法的尊严。
3、完善相关的税收法律条文,使之简便易行更具操作性。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电子商务、网络银行正逐步走向现实生活,多种经济并存,纳税主体日趋多样化,税务执法的难度也不断加大,将必要的征管制度和条文具体化、完善化、科学化、增强可操作性,用法律的形式将估价部门、拍卖公司列入到税务强制执行者的行列,共同参与强制执法,以便于将扣押、查封的涉税标的物作出更准确的估价,又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其拍卖成功,充抵税款,一改以往的各种繁琐手续,使税务强制执行由多站式向一站式发展,提高执法效率,减少和逐步杜绝税收征管中的随意性和漏洞,形成严密的税收法律保障体系。
4、提高税务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加强全社会的税收法制宣传。
税务人员素质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征管质量的好坏,税务系统要经常组织各种各样的专业培训,不断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使征收管理在整体上有一个质的提高,在此基础上,我们也不能忽视税法宣传,而要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不能停留在形式上,应不断深化税法宣传,如公开各项税收制度和办税程序,利用媒体宣传,建立“红榜”和“黑榜”,定期向社会公布,形成全社会税收舆论氛围,创造税收执法的良好环境。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也不断发展并逐步完善和健全,依法治国已成为促进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保障,依法纳税又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几年来,税收工作越来越受到重视,税收这一名词也逐步融入到千家万户,人们早已习惯了税收,税收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经常要遇到的不可回避的事情,然而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多种经济成分的并存,税收也给执法者带来各种各样的考验,依法治税不再是停留在口头上,而要实实在在的贯穿在每个执法者的行动中,在当今市场经济的冲击下,人们的经济意识增强很快,但税收法律意识却不能同步跟上,企业、个体户偷税欠税甚至抗税的事时有发生,有的采取不申报、零申报甚至负申报来达到偷逃国家税款中饱私馕的目的,税收法制建设的总目标是国家履行税收管理职能时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赋予税务机关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权力,这是税务机关最能体现执法力度的两项执法手段,然而在具体的实际工作中要真正做到人尽其责,执法到位,还存在着一些现象和问题,略述并探讨如下: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一)欠税大户想方设法逃避追缴,甚至不惜用破产或变相改制的办法来“合理规避”。
这里有几种情况,一是部分欠税大户本身无力偿还欠税,只能是一拖再拖。
XX县的欠税户较多,达40余户,欠税总额达1100余万元,近欠远欠都有,远的呆欠可追溯到1995年。
这些企业是由于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一时还不能适应,处于调整恢复阶段;二是不少企业欠税较多,纷纷打起破产的招牌或者关停并转改组改制或租赁拍卖另起炉灶,甩掉债务(包括税款)一身轻装。
如XT县某水泥厂,2002年宣告破产,其间欠税11万余元就凭法院的一纸裁决,一破了之,这样的呆欠全县就达300多万;三是纳税意识差,故意拖欠。
我县某农业开发公司2001年欠税20余万元,一直到2003年上半年还只清欠一半,企业仍在不断发展,生产各方面都很正常,而且还被县委县政府捧为“明星企业”,欠税却欠拖未缴。
(二)采取扣押,查封等强制征收措施难以执行。
在当前的税务执行案件中,税务机关采取扣押、查封等强制措施时,因诸多因素的存在而使这些措施难以到位。
一是企业仓库里本身积压的产品过多,甚至过期,扣押、查封这些产品对税务部门毫无意义,甚至出现有些纳税人故意刁难的现象,以所扣押、查封的货物过期变质为由,使税款执行变得复杂化;二是根据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和从发展与稳定的大局出发,税款的执行不能影响企业的连续性生产和发展,所扣押的财产就只有非生产性的汽车,那些生产设备和单个价值未超过5000元的生活用品也不在强制执行之列,退而言之,即使税务部门扣押和查封了部分财产,这部分财产的价值是否和应缴税金价值相等,由谁来估价,拍卖后能否拍出应缴的税金,如果拍卖价低于应缴税金,少征的税金又由谁负责?何况这个过程及程序和应办的各项手续也太复杂了,致使税务部门想办又难办;三是所扣押或查封的价值较大的公务用车,基本上早就成了银信部门的抵押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