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师破格晋升高级教师职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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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一、中高评职称条件条件

中一、中高评职称条件条件

申报等中专讲师、中学一级、小学高级教师职务条件简明表
附1、因师德问题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教师,两年内不能推荐晋升教师职称;有赌博、体罚、有偿家教、经济、生活等问题的不得推荐。

2、55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教师免考普通话;
3、63年6月30日以前出生的教师免考计算机。

4、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教师免继续教育学分。

5、职称外语除14种免考对象外,其他中专讲师职称外语C级考试合格。

6、对于必备条件获奖论文城区的界定:诸暨中学、二高、四个直属初中、实验小学集团、浣江幼儿园、实验幼儿园、进修学校、特殊学校、暨阳教办老城区(除新城区三个片的学校外)。

申报中学高级、中专高讲、小中高教师职务评审条件简明表
2、55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教师免考普通话;
1、63年6月30日以前出生的教师免考计算机。

4、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教师免继续教育学分。

5、职称外语除14种免考对象外,其他中专高讲职称外语B级考试合格。

申报副研究员、高级实验师:1、职称外语不作要求2、教师资格不需具备3、普通话按规定年龄要求达到三级甲等,其他按文件规定办理。

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审细则

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审细则

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推荐条件(试行)为坚持标准,硬化条件,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和原国家教委《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以下简称《试行条例》),以及中央、省有关职称改革的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省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职务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达到《教师法》和《试行条例》规定的条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一) 思想政治条件中小学教师晋升教师职务,必须达到《试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思想政治条件,符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四川省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科学的育人观、严谨的治学态度、良好的师德修养,遵纪守法,其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必须在“合格”(称职)及以上。

(二)任职年限中小学教师晋升教师职务,应达到《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年限。

任职年限不够的,须按破格条件进行推荐、评审。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15个部门关于加快人才资源向人才资本转变的配套文件的通知》(川委办[2003]21号)中的省教育厅、省人事厅《关于鼓励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暂行办法》中关于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在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其任职年限放宽一年”的规定,凡2003年及以后,到艰苦边远地区中小学工作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在申报评审教师职务时,其任职年限可放宽一年。

(三)学历条件中小学教师晋升教师职务,必须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即高中教师应达到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应达到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应达到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其中,小学教师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应达到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要求1、根据省职改办《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职改[2000]9号)的规定,申报评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免试和暂不参加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者除外),应参加全国、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相应等级的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教师职称评定的标准条件

教师职称评定的标准条件

教师职称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条件一、凡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成绩显著;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能够坚持正常工作,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学历、资历条件(一)中学高级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二年以上;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八年以上,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井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十年以上,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4.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十二年以上(初中段教师),取得中学?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五年以上;5.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教学工作累计达到上述相应年限,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二)中学一级教师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报评审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1.博士研究生毕业,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并从事教学工作三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中学一级教师。

2.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助教工作三年以上;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五年以上,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二级教师工作四年以上;4.大学专料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七年以上(初中段教师),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二级教师工作四年以上;5.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教学工作累计达到上述相应年限,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中学二级教师工作四年以上。

中小学评审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

中小学评审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

三、中小学评审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一)思想政治条件中小学教师晋升教师职务,必须达到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思想政治条件,符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四川省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科学的育人观、严谨的治学态度、良好的师德修养,遵纪守法,其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必须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任职年限中小学教师晋升教师职务,应达到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年限。

即:中学三级晋升中学二级一年,中学二级晋升中学一级四年,中学一级晋升中学高级五年。

小学二级晋升小学一级三年,小学一级晋升小学高级五年,小学高级晋升中学高级五年。

(以发文时间为准)(三)学历条件中小学教师晋升教师职务,必须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即:高中教师和研训中心教研员应达到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应达到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应达到中等师范学校或中专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其中,小学教师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应达到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根据川教[2004]270号文件精神,凡2004年及以后入学(不含2003年秋季招生2004年春期入学的)我省成人高等教育第二专科毕业生,在评聘教师职务时不再按本科对待。

2003年及以前的我省成人高等教育第二专科毕业生,在评聘教师职务时仍可继续按本科对待。

对1993年12月31日以前(即《教师法》颁布实施以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未达到规定学历的人员,应积极通过国民教育取得相应的学历,其中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申报评聘中学高级职务的人员,可参加省评委会统一组织的不具备规定学历的答辩。

对于申报评审教师职务时只具有大专学历的高中教师,申报晋升高级教师职务,须参加专业组答辩,且答辩成绩必须达到优秀等次。

其中,由初中调整到高中任教的教师,从事高中教学工作时间须达到2年及以上,且教学业绩突出的方可申报。

(四)继续教育要求晋升中小学教师初级、中级、高级职务,必须达到相应的《教师基本功训练》合格,(小学:三笔字、简笔画、组织教育活动达四级、教学技能达五级,普通话达二甲;中学:三笔字、简笔画、组织教育活动、教学技能达四级,普通话达二乙),完成继续教育80学时。

中学教师系列晋升高级教师职务硬件标准

中学教师系列晋升高级教师职务硬件标准

中学教师系列晋升高级教师职务硬件标准一、学历:1. 博士研究生毕业后次年;2. 本科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满五年;3. 1961年1月1日前出生,具有专科毕业学历,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满八年。

二、外语:1. 1955年1月1日后出生的教师,须持有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C级合格证书;2. 当年外语考试不合格,但在中学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以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学校推荐、区教委和区人事局核准,可参加本年度评审:⑴获得区县级(含)以上政府及教育系统先进称号;⑵获得区县级(含)以上优秀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项;⑶国家统编教材的主要编写者;⑷参加全国、市学科评优活动获全国性奖励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⑸参加全国、市学科教学论文评比活动获得全国性奖励或市级论文二等奖以上奖励。

3. 取得外语大专学历和英语教师的第二外语大专学历可以免试;4. 1999年及以后取得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A级证书、2000年及以后B、C级证书均有效。

三、计算机:1. 1960年1月1日后出生的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须持有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或北京市计算机应用水平四个模块考试合格证。

2. 免试条件:⑴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⑵取得博士学位;⑶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取得程序员及以上级别资格证书的人员;⑷取得非计算机专业硕士学位的人员,评聘高级职称时需取得1个模块合格证书。

四、继教:必须具有中小学教师“九五”期间继续教育结业证书或学习情况证明卡;五、班主任:1. 担任年级组长、副组长(年级主任、副主任);团队干部(少先队辅导员);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教导员;课外活动指导教师,视同班主任岗位;2. 没有班主任岗位设置单位的教师,可不要求班主任年限。

六、资格: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七、管理学科:具备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担任中学副主任及以上职务,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满五年,曾从事教学工作满五年,并专职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满五年。

阜新市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破格条件

阜新市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破格条件

附件2:阜新市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破格条件对不具备规定学历或任职资历(取消学历和资历双项破格,即学历和资历均达不到职称评审申报条件),但确有真才实学、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优秀,同时具备以下三项条件的,可破格申报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

1、主持参与省、部级项目(课题),解决关键性问题,其成果具有省内先进水平,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须有同行专家和省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和认可)。

项目(课题)必须是省教育厅或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立项的课题,必须是项目(课题)的主持人或主要负责人、主要参与人,项目(课题)必须已经通过结题验收和获奖,获奖证书必须是由省教育厅和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联合颁发的。

2、获国家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四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等级内额定获奖人员);或者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星火三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等级内额定获奖人员);或者获市级科技进步一等奖及相当奖励基础上的主要完成人(等级内额定获奖人员)。

3、在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价值的学术论文三篇以上(须为第一作者);或者公开出版由本人撰写的本专业及相近专业有学术价值的一部专著或译著;或主持编写大型系列国家或部颁标准及规范;或者主持编写在省以上范围通用的教材(理工类教材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5万字,文史类教材本人部分不少于20万字)。

提供的论文必须是经国家或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公开出版发行并在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论文,非本专业的论文不能按所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的论文对待,增刊或编辑出版的论文集不能按正式发表论文对待。

提供的论文必须是能在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查询的。

4、获得市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或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与教育教学相关的单项奖。

5、经过层级推荐获得国家教育研究部门以及中国教育学会各专业委员会颁发的优秀课。

(需提供相关的推荐审批材料)。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晋升中、高级教师职务评审条件(试行)一、申报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基本条件1、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

2、年度考核要求正常晋升人员,任现职以来每年年度考核"良好(合格)"及以上;破格晋升人员,任现职以来每年年度考核均为"良好(合格)"及以上,其中至少有两次为优秀。

3、继续教育要求任现职以来,结合本职工作,完成规定的进修任务。

二、评审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基本条件1、教育工作积极参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能胜任班主任或少先队辅导员工作,面向全体学生,关心学生全面发展,保护学生身心健康,重视学生思想品德,积极指导学生开展科技、艺术、体育等活动。

同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等教育管理工作4年以上。

其中任现职以来,担任过教育管理工作不少于2年。

(2)所带班级(中队)或课外兴趣小组的活动有特色,获得校级及以上先进称号,或本人因教育成绩突出受到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2、教学工作教学基本功扎实,掌握一定的现代教学技术。

完成省、市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因课程计划、学校规模等原因课时量偏少的学科,任课教师应有其他与教学有关的工作量作为补充。

教学效果优良。

坚持实施素质教育,具有正确的质量观,积极进行教学改革。

教学内容正确、科学,教学层次清楚,中心明确,重点突出,教学方法得当,能根据学生心理特点激发学生学习兴趣,调动学生积极思维,寓德于教。

教学效果好,在同年级、同学科中较为突出,能起到一定的示范作用。

同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能胜任部分年级段的教学工作,熟悉所教学科教材的体系、结构及有关学科之间的联系,并擅长一定年级的教学工作;(2)工作量足;(3)任现职以来,每年在校级及以上范围开过教学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等至少1次,并获得优秀等次(提供教案、课堂教学评价表等原始材料)。

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贵州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审条件一、总则为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完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件。

适用范围:全省各类中学从事教育教学的人员。

任职资格名称:中学一级教师(中级)、中学高级教师(副高级)二、基木条件第一条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严格遵守《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实施意见》(黔教师发[2005]146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工作,团结协作,学风、教风端正。

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

第二条外语水平、计算机应用能力符合当年国家和贵州省对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第四条任现职期间,有下列情况,按以下规定执行:1、在规定任职年限内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每次延期一年申报;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每次延期二年申报。

2、在职称考试中违纪受查处者,从通报之日起延期二年申报;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从认定之日起延期三年申报。

3、受党纪、行政“警告”处分的,从解除处分之日起延期三年申报;受“记过”及以上处分的,从解除处分之日起延期四年申报。

触犯法律,受刑事处罚的,从解除处罚之日起延期六年申报。

三、申报条件第五条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除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担任课程的讲授外,还必须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1、获得博士学位。

2,硕士研究生毕业,任教2年以上。

3、双学士学位毕业,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担任中学二级教师3年以上。

4、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担任中学二级教师4年以上。

5、大学专科毕业(高中教育教学岗位除外),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担任中学二级教师5年以上。

中一、小高、破格、中高、初级、起点评审条件

中一、小高、破格、中高、初级、起点评审条件

(一)中学一级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1、博士研究生毕业,或硕士研究毕业后并从事教学工作三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中学一级教师。

2、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助教工作三年以上;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五年以上,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二级教师工作四年以上;4、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七年以上(初中段教师),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二级教师工作四年以上;5、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教学工作累计达到上述相应年限,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中学二级教师工作四年以上。

(二)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1、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六年以上,取得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工作4年以上;3、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九年以上,取得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担任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4、参加工作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教学工作累计达到上述相应年限,取得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三)破格申报条件破格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二:1.教学效果好,教育质量高,得到县(市)级以上同行的公认,并获得一次一等奖或两次二等奖;2.承担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教育部门领导的学术团体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三次以上,并获得好评;3.承担班主任工作、团队工作及其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市(厅)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4.结合教学实际,积极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公开发表不少于三篇有价值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或在素质教育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省级交流或推广,或因教学成绩特别突出,受到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

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

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2022年8月23日联系单位:职称处第—条申报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人员,须符合以下学历、聘任年限条件之一:〔一〕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博士学位,取得一级教师职称并聘任一级教师2年以上;〔二〕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取得一级教师职称并聘任一级教师4年以上;〔三〕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取得硕士学位,取得一级教师职称并聘任一级教师6年以上;〔四〕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在幼儿园、小学、初中任教,取得一级教师职称并聘任一级教师8年以上。

具备规定学历层次,其特别专业不符合要求,聘任年限到达相应要求,可破格申报高级教师。

不具备规定学历层次,取得一级教师职称并聘任一级教师8年以上,可破格申报高级教师。

第二条申报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人员,须符合以下能力和经历要求:〔一〕专业知识和能力。

具有本学科坚实的理论根底、学科教学专业素养;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并在教学中熟练运用;教学经验丰富、业绩突出,形成肯定的教学特色。

〔二〕教育教学工作量完成情况。

完成教育部门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中小学教师每学年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0课时;兼任治理工作的教师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2,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60节。

规模较大学校校长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60节;规模少于12个教学班的学校校长每学年任课不少于120课时,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40节。

因课程方案、学校性质、规模等原因而课时偏少的学科,任课教师须有其他与教育教学有关的工作量作为补充。

特别教育学校教师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40课时,兼任治理工作的教师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2,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50节。

教研人员应有丰富的教学经验。

系统承当并完成1门学科的教学指导和教学研究任务。

有方案地深刻学校指导教学,每学年市、县教研员听课、评课不少于60节;省教研员听课、评课不少于40节。

〔三〕教学经历。

胜任本学科各级段的教学工作,任现职以来,能够依据学科特点和学校实际进行本学科的循环教学,或担任过3届毕业班的教学工作。

晋升中、高级教师职称学历、资历要求对照表(暂参照2010年)

晋升中、高级教师职称学历、资历要求对照表(暂参照2010年)
2.一律不实行资历破格。
普通话测试要求
教育技术能力
职称计算机测试要求
1959年7月1日后出生的教师:申报中、高级职称,语文、幼儿园教师须达二级甲等水平其中35周岁以上的,测试成绩应不低于84分;其他教师须达二级乙等水平。
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的教师,申报中、高级教师职称须取得《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水平》初级合格证或取得《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合格证
晋升中、高级教师职称学历、资历要求对照表(暂参照2010年)
中学高级教师
中学一级教师(讲师)
小学高级教师




1.获得博士学位后,中一或小高职龄满2年;
2.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中一或小高职龄满5年。
1.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从事教学工作3年,可初定中一、讲师;
2.获得博士学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后,从事教学工作,可初定中一、讲师;
晋升高级教师职称的教师须取得职称计算机合格证。晋升中级教师职称的教师职称计算机成绩要在40分及以上。计算机专科以上或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考试合格可免试。
备注
学龄、职龄、教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31日,学历证书取得时间在2010年12月31日前有效。
3.获得专科以上学历后,中二(助讲)职龄满4年;
4.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
5.第二学士学位后,助讲满3年,可申报讲师。
1.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从事教学工作3年,可初定小高;
2.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教学工作,可初定小高;
3.获得专科以上学历后,小一职龄满4年;
4.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



教师职称(小高、中一、中高)评审条件参照表

教师职称(小高、中一、中高)评审条件参照表

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参照表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参照表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参照表④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3~4年须具备2条破格条件(其中至少有1条为必备)质课或教学基本功竞赛二等奖以上奖励。

级及以上教科研成果奖,同时在市级及以上公开刊物独立发表与课题相关的论文至少1篇。

⑦对教育教学的某一课题进行深入研究,积极组织参加教改实验,经省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论证,已取得明显效果,并在市及以上范围内推广。

⑧开过市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示范课、观摩课并获得高度评价(提供教案、教学评价表等原始材料)。

⑨在省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基本功大赛或评优课上获奖;或在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基本功大赛上获一等奖。

2—3次,正常申报的,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刊物独立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不少于5篇,在一线教学不少于5年。

8、专职电教人员须每年撰稿(电教教材)至少5篇,或设计制作电教教材至少30分钟,并在市级及以上范围推广。

9、凡在增刊、内刊、专辑、论文集上发表的文章及复习资料、辅导材料、试题集等出版物,均不作申报材料看待。

小学⑤不具备正常晋升“小中高”规定的从事教学工作时间或学历要求的满6年须具备2条破格条件(其中至少有1条为必备)具备大学本科学历3~4年下面是赠送的团队管理名言学习,不需要的朋友可以编辑删除!!!谢谢!!!1、沟通是管理的浓缩。

2、管理被人们称之为是一门综合艺术--“综合”是因为管理涉及基本原理、自我认知、智慧和领导力;“艺术”是因为管理是实践和应用。

3、管理得好的工厂,总是单调乏味,没有任何激动人心的事件发生。

4、管理工作中最重要的是:人正确的事,而不是正确的做事。

5、管理就是沟通、沟通再沟通。

6、管理就是界定企业的使命,并激励和组织人力资源去实现这个使命。

界定使命是企业家的任务,而激励与组织人力资源是领导力的范畴,二者的结合就是管理。

7、管理是一种实践,其本质不在于“知”而在于“行”;其验证不在于逻辑,而在于成果;其唯一权威就是成就。

破格晋升高级、中级教师条件

破格晋升高级、中级教师条件

第十四条破格晋升高级教师条件不具备规定学历的在一级教师岗位任职7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的在一级教师岗位任职2年以上,超额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教研任务,效果显著,成绩突出。

并且任教以来担任班主任累计3年以上,且获校级优秀班主任、优秀班集体或优秀辅导员1次。

破格评审高级教师须具备下列(一)或(二)中的业绩条件:(一)作为前5名获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或作为前3名获上述奖项的二等奖。

(二)符合以下7项条件中的3项者,可破格申报晋升高级教师职务。

1.获得省委、省政府授予的综合性教育教学先进称号1次(含德育先进称号,下同);或获得市(州)党委、政府及省直厅(局)授予的综合性教育教学先进称号2次(含以正式文件下发的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跨世纪学术学科带头人等)。

2.获得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现场公开授课评选的最佳课、优质课、优秀教学观摩课等省级二等以上奖2次,或市州级一等奖2次。

3.担任班主任工作累计6年以上(其中任一级教师职务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至少3年且目前仍担任班主任工作),并且本人或本人所带的班级获得市州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优秀班主任、优秀班集体、文明班集体以及其他德育方面表彰奖励1次,或获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上述奖项2次。

4.作为前2名,获得省基础教育教学教研优秀成果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

5.主持(前2名)完成省教育厅鉴定验收的专项课题、教改实验项目1项。

6.专职教研人员及教育刊物编审人员,独著或主编正式出版的专著或教材2部,且本人撰写字数达到20万字以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教育教学论文3篇或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2篇,并在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教育教学论文2篇。

7.本人或本人辅导的集体或学生(以学校备案及教师指导计划为据),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在参加全国本专业竞赛中取得名次或获二等奖1次、或三等奖2人次;或参加全省性的本专业竞赛取得前3名或获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人次。

中学教师破格晋升高级教师职务条件

中学教师破格晋升高级教师职务条件

中学教师破格晋升高级教师职务条件(浙职改办[1997]23号)对虽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满五年或具备规定学历担任中学一级教师不满五五,具备下列五项条件中的三项者,可以破格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务。

1、学校教育、教学主要业务骨干,在教育、教学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方面有较强的专长和丰富的经验,成绩显著,在同行中具有一定知名度。

2、获国家、省(部)或市(地)级劳动模范,省特级教师,全国或省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省春蚕奖,省教坛新秀,德育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3、正式出版过较有价值的本学科教材、专著、译著或教学用书。

4、在教育、教学研究和指导教师方面成绩突出,效果显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获国家三等奖,部、省级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2)任现职以来,有两篇以上论文在国家专业性学术会议或全国性报刊上发表,或获得优秀论文评选国家三等奖,省级二等奖以上;5、大专毕业从事教育工作二十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教育工作二十五年以上。

中小学校教育管理人员破格晋升高级职务条件(浙人专[2021]147号)对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助理研究员满5年,或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助理研究员满4年,具备下列条件中3项者,可破格推荐副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

(一)学校教育管理的业务骨干,在管理上有较强的专长和丰富的经验,成绩显著,在同行中具有一定知名度。

(二)获国家、省部级或市地级劳动模范,省部级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三)中小学校教育管理业绩突出,效果显著,研究成果获国家级三等奖,省部级二等奖以上主要完成者。

(四)任现职以来,有两篇论文在国家专业性学术会议或全国性报刊上发表;或获得优秀论文评选国家级三等奖,省级二等奖以上。

(五)正式出版过较高价值的中小学校教育管理方面专著。

(六)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教育管理工作20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教育管理工作25年以上。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破晋升中级职务条件(台职改字[1992]5号、台职改[1994]14号)一般不搞“双破”(即破学历、又破任职年限)。

浙江教师职称评审条件,教师职称评定条件新规定

浙江教师职称评审条件,教师职称评定条件新规定

浙江教师职称评审条件,教师职称评定条件新规定1、大中专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和电大等成人教育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见习期满,经考核符合任职条件,可根据岗位需要首次确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具体规定如下:(1)小学教师的具体条件:中师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可确定小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大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两年,可确定为小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2)初中教师的具体条件:大专毕业,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可确定为中学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满,可确定为中学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3)高中(中专)教师的具体条件: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满,可确定为中学二级教师或助理讲师职务任职资格;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可确定为中级职务(中学一级或中专讲师,下同)任职资格;取得双学士学位和研究生班毕业人员,在取得后一个学位或毕业后,可聘任为助理级职务,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的,可根据岗位需要参加中级职务的评聘。

(以上摘自浙职改字[1992]1号文件)2、函授五大毕业生(包括业大、自考、夜大、函大、电大等)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即对于部分先参加工作后取得合格学历的人员,其毕业前后所从事的工作必须与毕业专业对口(含相近),方可按以下原则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硕士研究生确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资历为毕业前后加起来三年,其中毕业后至少一年;本科毕业生确定助级任职资格的资历为毕业前后加起来一年半,其中毕业后至少半年;大专毕业生确定助级任职资格的资历为毕业前后加起来三年半,其中毕业后至少一年半;中师毕业生确定为员级任职资格的资历为毕业前后加起来一年半,其中毕业后至少半年。

非教师系列专业不对口的人员,属已列入全国统一资格考试系列的,参加考试取得资格,其余人员都按各系列职评要求参加必要的专业知识考试或继续教育培训。

四川省中小学破格评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推荐条件的试行意见

四川省中小学破格评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推荐条件的试行意见

四川省中小学破格评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推荐条件的试行意见四川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川职改办〔1996〕6号关于转发四川省教委《四川省中小学破格评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推荐条件的试行意见》的通知经审查,原则同意省教委拟定的《四川省中小学破格评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推荐条件的试行意见》,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九九六年二月二十六日附:四川省中小学破格评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推荐条件的试行意见为了不拘一格选拔人才,积极为中小学有突出贡献的教师,特别是中青年优秀教师脱颖而出创造良好的条件,激励他们勤奋上进,教书育人,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更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参照川职改(1992)69号文《四川省五系列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推荐条件(试行)》的精神,结合我省中小学教育教学的特点,现就我省中小学破格评审高、中级教师职务的推荐条件提出如下试行意见:一、破格评审高、中级教师职务的推荐对象不具备国家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年限,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符合下列推荐条件的,可破格推荐评审相应的高、中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二、破格评审高、中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推荐条件(一)破格推荐评审高、中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教师,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

忠诚人民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方针,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坚持用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爱国主义对学生进行教育,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符合本条件(一)的要求,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推荐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1、精通业务。

严谨治学,具有精湛的教学艺术,教学效果特别显著,为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做出了显著贡献;在省、市、地、州教育部门组织的教学观摩活动中,上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其教学艺术、教学效果得到同行专家的公认,获省教委教学一、二等奖。

2、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理论指导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班主任工作方面有突出的专长,转变学生思想工作经验丰富,成绩显著,〔JP2〕写出了理论联系实际的具有较高水平的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论文,并在省级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即有CN或ISSN编号的刊物)上发表,或有专著正式出版,得到同行专家公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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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师破格晋升高级教师职务条件
(浙职改办[1997]23号)
对虽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满五年或具备规定学历担任中学一级教师不满五五,具备下列五项条件中的三项者,可以破格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务。

1、学校教育、教学主要业务骨干,在教育、教学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方面有较强的专长和丰富的经验,成绩显著,在同行中具有一定知名度。

2、获国家、省(部)或市(地)级劳动模范,省特级教师,全国或省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省春蚕奖,省教坛新秀,德育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3、正式出版过较有价值的本学科教材、专著、译著或教学用书。

4、在教育、教学研究和指导教师方面成绩突出,效果显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获国家三等奖,部、省级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
(2)任现职以来,有两篇以上论文在国家专业性学术会议或全国性报刊上发表,或获得优秀论文评选国家三等奖,省级二等奖以上;
5、大专毕业从事教育工作二十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教育工作二十五年以上。

中小学校教育管理人员破格晋升高级职务条件
(浙人专[2004]147号)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助理研究员满5年,或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助理研究员满4年,具备下列条件中3项者,可破格推荐副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

(一)学校教育管理的业务骨干,在管理上有较强的专长和丰富的经验,成绩显著,在同行中具有一定知名度。

(二)获国家、省部级或市地级劳动模范,省部级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三)中小学校教育管理业绩突出,效果显著,研究成果获国家级三等奖,省部级二等奖以上主要完成者。

(四)任现职以来,有两篇论文在国家专业性学术会议或全国性报刊上发表;或获得优秀论文评选国家级三等奖,省级二等奖以上。

(五)正式出版过较高价值的中小学校教育管理方面专著。

(六)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教育管理工作20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教育管理工作25年以上。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破晋升中级职务条件
(台职改字[1992]5号、台职改[1994]14号)
一般不搞“双破”(即破学历、又破任职年限)。

担任低一级职务达到条件规定的任职年限而不具备规定学历,或具备规定学历担任低一级职务的任职年限达不到条例规定的要求,在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五项条件中的三项者,可以破格推荐评聘中学一级、小学(幼儿园)高级职务。

1、在省、部级专业学术会方上交流或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过二篇专业论文(第一作者);或省级出版社出版过本专业著作或译作;或获省、部级优秀论文三等奖或地区级优秀论文奖二篇,其中一篇必须是二等奖以上(第一、二作者)。

论文、著作、译作必须具有一定应用价值。

2、教育、教学、科研工作成绩突出,效果显著,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四等奖;或获省厅(局)、地区级科研成果三等奖或县市级一等奖以上的主要贡献者(前三名)。

3、被授予县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中青年科技人员、劳动模范;或省厅(局)级授予的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春蚕奖(报晖奖)、教坛新秀荣誉称号(除春蚕奖、报晖奖外,其余不含协会团体授予的称号)。

4、学校教育、教学主要专业骨干,在教育、教学以及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方面有比较突出的专长和丰富的经验,成绩显著,在本学科县市范围内有一定知名度。

5、从事教育工作,中专毕业满十五年以上,高中及以下学历满十八年以上。

中小学校教育管理人员破格晋升中级职务条件
(台教人[2005]111号)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任研究实习员职务满4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任研究实习员职务满3年不满4年的中小学校教育管理人员,具备下列5项条件中的2项者,可破格申报助理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
⑴参加编写中小学校教育管理方面书籍者(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2万字)。

⑵教育管理研究成果获省级三等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的主要获得者(以奖状排名为准)。

⑶曾获市(地)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学科骨干、教坛新秀等称号及以上者。

⑷在教育改革、支援边远贫困地区教育工作以及热爱关心学生、为人师表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

⑸大专毕业从事中小学校教育管理工作15年及以上,大专以下从事中小学校教育管理工作20年及以上。

台州市教育委员会(通知)
台教人[1998]168号
关于优秀中青年教师优先推荐评审高、
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委(局):
根据台州市人事局台人科[1995]72号、73号文件精神,为优秀中青年教师脱颖而出创造良好条件,以促进我市跨世纪人才的培养。

为此,我委决定继续做好优秀中青年教师优先推荐评审高、中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工作,现经市职改办同意,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先推荐条件
(一)优先推荐评审高级职务者,要求年龄在45周岁以下,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年限满4年以上,同时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省级教坛新秀荣誉称号的。

2、任现职以来,学生获省学科竞赛一等奖或全国学科竞赛二等奖以上的主要指导教师(获荣誉证书的)。

(指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学科竞赛,见附件二,下同)
3、任现职以来,教育科研立项课题的优秀成果获省二等奖上的主要完成者。

(前二名)
(二)优先推荐评审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任中学二级教师职务年限满3年以上,同时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获得市级教坛新秀称号的。

在任现职期间,至少有一篇能反映本人学术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的论文,已在地、市级刊物上发表(或获奖)的(第一作者)。

2、任现职以来,获得市教委组织的教学大比武学科组一等奖以上荣誉称号的。

3、任现职以来,教育科研立项课题的优秀成果获市二等奖以上主要完成者。

(前二名)
4、任现职以来,学生获省以上学科竞赛二等奖或全国学科竞赛三等奖以上主要指导教师(获荣誉证证书的)。

(三)优先推荐评审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任小学一级教师职务年限满4年以上,同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获得市级教坛新秀荣誉称号的。

并在任现职期间,至少有一篇能反映本人学术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的论文,在地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奖)的。

2、任现职以来,获得市教委组织的教学大比武学科组一等奖以上荣誉称号的。

3、任现职以来,教育科研立项课题的优秀成果获市二等奖以上主要完成者。

(前二名)
二、推荐程序:
凡符合条件的推荐的对象,须由推荐单位(学校)填写《台州市优秀中青年优先推荐评审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审批表》,并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他有效证明材料,经当地教委和人事(职改)部门同意,报市教委审核,市职改办审批同意后,可以不带职务指标和不受岗位限制,优先推荐评审。

经评审通过人员所需的高、中级指标,由市人事(职改)部门专项核定下达。

附件1: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中小学生学科竞赛
2:台州市优秀中青年优先推荐评审高、中级职务任职
资格人员审批表
台州市教育委员会
一九九八年九月七日
附件1:
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中学生学科竞赛
1、全国高中联赛(数学)
2、全国初中数学联赛
3、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
4、全国初中物理知识竞赛
5、浙江省初中自然科学竞赛
6、全国高中化学竞赛
7、全国初中化学竞赛
8、浙江省高中生物竞赛
9、浙江省职业高中学生作文竞赛
10、全国高中英语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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