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局关于农产品加工现状及其发展对策的调研(精选多篇)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市农业局关于农产品加工现状及其发展对策的调研(精选多篇) 第一篇:市农业局关于农产品加工现状及其发展对策的调研
梁波
**是一个农业大市,是湖南省粮、油、棉、麻、菜、蔗、水产品等主要产区,农产品资源丰富,商品率较高。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对于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国民经济的良性循环具有重大意义,也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而紧迫的课题。
一、**市农产品加工现状
自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的农产品加工业以部分农民自行开设家庭作坊(主要从粮食、白酒粗加工)开始,到上世纪八十年代的苎麻热使我市的苎麻加工业得到了空前发展。经过近几年来的产业资源整合,产业链条延伸,产品国际、国内质量认证意识加强,国内、省内知名品牌增多,**农产品加工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并涌现出一大批上规模、上档次的企业。据调查,我市现有大大小小农产品加工企业3030家,其中年产值100 万元以上的有 1066家,5000万元以上的有9家,国家级、省级、市级龙头企业共83家,涉及到粮食、蔬菜、肉类、水产品、油脂、水果、茶叶、甘蔗、木材、竹业、棉花、苎麻、芦苇等多个产业。个体加工有13436户,从业人员123752人,农产品加工年总产值达33亿多元。并形成了一批有影响的品牌,其中有全国名牌“益鑫泰”,湖南名牌“粒粒晶”、“油中王”等。“粒粒晶”米业的三个品牌取得了国家农业部的绿色认证,同时申报成为国家免检产品,至202*年底全市已取得认证的产品达285个。在第
八届省农博会上,口口香大米、粒粒晶大米、克明面条、松花皮蛋等一些名牌产品参展吸引了很多客商,林结巴坛子菜、乡里乡土菜等一些无公害农产
品、绿色食品倍受客商青睐,短短几天时间内,共获产品销售收入1125万元,签定产品销售合同2.5亿元。随着农产品加工的快速发展,产业化经营也渐成气候。
[找材料到大-秘-书-网-)引入到生产当中,普遍应用光控和数控技术,提高了机械加工的精度,减轻了工人的劳动强度。而国内在这方面尚处于起步阶段。
设备的自动化程度低
与国内的设备相比,国外设备的自动化程度较高,德国生产的种子加工机械,整套种子加工设备只需1—2名操作人员,降低了人工成本。如拌药机根据拌药量自动控制物料的流速和给药量,参数的调整很方便。药剂用双泵单独不间断供应,保证药剂均匀地喷洒到种子表面,再进入绞龙拌合,包衣效果颇佳。
质量控制快速检测方法落后
世界农产品品质检验正在努力向着不依赖于人,而完全依赖于机器自动进行的方向发展。品质检验可分为破坏性品质检验及非破坏性品质检验。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非破坏性
品质检验的研究及机械设备的开发工作,正在广泛地进行着。我国的农产品分级主要采用手工、机械分级,致使我国农产品质量低,市场竞争力差。
1. 我国农产品加工机械的特点
1.1产品小型化
改革开放以后,为了能以较小的投资而获得利润,大量出现了小型农产品加工机械。如小型制粉机组、小型成套制米机械和小型精洁米机械。
1.2功能多样化
我国农产品加工机械出现多功能趋势。例如,由河南省汤阴县机械工业公司研制的多功能小型方便面机,具有世界先进水平,在中原四省质量评比中荣获“金鹿杯”金奖。该机使用1.5k)斤下降到1.6元/斤,因市场价格波动较大,造成油料加工企业严重亏损,大部分企业停产。
(二)从事农产品粗加工的多,精深加工的少。虽然我市部分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加快技改步伐,生产设备和技术水平有所改进,但大多数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生产设备和技术水平偏低,生产工艺比较落后,生产加工能力与水平整体上还不能得到较快的提高,深层次加工的数量比重小,多层次开发的产品少,产品档次低,进入中低端市场的较多,不能适应快速发展的消费市场的需求。有的甚至还停步于传统的手工作坊和简单的机械生产,劳动生产率低下。
(三)精品名牌少,知名度不高。我市虽然培育了“凤凰王”金水柑、“春之源”食用油等几个国家、省级农产品品牌,但因有些地方和企业经营者缺乏商标品牌意识,创牌积极性不高,没有形成自主特色品牌,产品定位不突出,传统产品多,特色品牌少,中低档产品多,名优产品少。
(四)企业与基地的联系不够紧密,缺乏稳定性和规范性。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就是要让农民合理分享农产品加工、流通增值中的利润,帮助和带动农民增收。我市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虽然在这方面作了积极的探索,如新世纪食品采取“三包”方式发展朝鲜蓟基地、仙草米业和龙之泉采取“订单农业”方式分别发展优质稻和红薯基地等,涌现出了许多好的典型,但多数龙
头企业与基地、农户利益联结不够紧密,缺乏稳定合理的有效机制,基地与企业没有形成稳定的农产品供求关系,多数是农产品合同契约型,服务型、保护型不多,加上双方义务和权利不明确或无规范措施,单方面违约或毁约现象十分普遍。同时,我市推动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才刚刚起步,龙头企业建立的基地比较分散,并且缺乏有效的中介组织连接,导致企业在短时间内收购足量的原料十分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