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2020文档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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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2020文档2篇
The 2020 document of Shandong heatstroke prevention and cooling fee distribution standard
编订:JinTai College
山东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2020文档2篇
小泰温馨提示: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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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篇章1:山东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2020文档
2、篇章2:河北省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2020文档
篇章1:山东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2020文档
炎炎夏日已经来到,又到了发放防暑降温费的时候了,
下面小泰为大家精心搜集了一篇“山东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2019”,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2019山东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
从事室外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从120元提高到200元;
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从80元提高到140元。
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费用。
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可按其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发放。
新标准自20xx年8月1日起施行,目前20xx年山东省高温补贴参照该标准执行。
从市人社局了解到,今年,我市执行的高温补贴标准为20xx年8月1日下发的《关于调整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其中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40元。
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企业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列入发放范围。
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可按其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发放。
据悉,各类企业要履行防暑降温工作主体责任,按《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制度,落实防暑降温工作措施,调整工作时间,减轻劳动强度,确保夏季生产安全和职工身体健康。
高温作业中暑也能申请工伤
火辣辣的阳光,滚烫的热风,虽然一年中最热的天气还
没到来,但想想这即将到来的天气也让人难耐。
高温天里,企业应如何合理安排员工工作时间?
了解到,根据20xx年我省下发的《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
保护办法》,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当日应当停止工作;
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至40℃以下,全天户外露天作业时
间不得超过5小时,11时至16时应当暂停户外露天作业;日
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
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加点。
中暑也算工伤,很多上班族并不了解。
记者了解到,根
据20xx年国家卫生计生委等4部门印发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高温天气作业物理因素引起的中暑,诊断为职业病的,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后,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经诊断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可持职业病诊断证明书,30日内到属地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最新报道:全国开展专项检查高温津贴不能成“纸上权益”
近年来,人社部、中华全国总工会等部门都曾多次强调,用人单位要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且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此外,不少地区也出台了相应的监督、惩罚措施。
例如,《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中就明确,未
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补发;逾期未改正的,处2019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即便如此,在一些地方或者一些单位,高温津贴仍然不
能及时发放。
例如,近期就有媒体报道,有建筑工地工人三年未收到过高温津贴。
而中新网记者在北京地区走访发现,虽然不少像快递员、环卫工这样的室外高温作业人员表示,近年来有收到高温津贴,但很多人对于高温津贴发放的具体标准并不清楚。
“我自己不知道北京市的高温津贴到底是什么标准,应
该发多少?什么时候发?这些不太了解。
”海淀区一名环卫工这样告诉记者。
对于部分地区高温津贴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有专家表示,目前高温天气的劳动保护主要依靠劳动监察部门、工会组织监督,监督管理工作比较乏力,惩处方面的欠缺,使得用人单位
违法成本较低。
此外,劳动者在企业面前较为弱势,不敢更不会主张权利,都是高温政策难落地的重要原因。
“除了要有相应的处罚制度外,也要让工人了解自己的
权益所在。
”郑东亮表示,高温津贴的发放涉及行业范围巨大,如果仅凭借行政执法很难完全兼顾,让职工了解自身权益,才能更好监督用人单位。
记者了解到,就在本月初,人社部下发了关于开展用人
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决定6月15日至7月29日期间,在全国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通知中,用人单位遵守高温津贴规定情况被列入了检查
内容。
此次检查范围为各类用人单位,其中,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行业企业及钢铁、煤炭企业是重点。
篇章2:河北省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2020文档【按住Ctrl键点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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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一来,大家就关心起了防暑降温费发放的问题了,
下面小泰为大家精心搜集了一篇“河北省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2019”,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第一条为了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工作,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存在高温作业及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
第三条高温作业是指有高气温、或有强烈的热辐射、或伴有高气湿(相对湿度≥80%RH)相结合的异常气象条件、湿球黑球温度指数(WBGT指数)超过规定限值的作业。
高温天气指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
气温以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为准。
工作场所高温作业WBGT指数测量依照《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7部分:高温》(GBZ/T189.7)执行;高温作业职业接触限值依照《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执行;高温作业分级分别依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GBZ/T229.3)执行。
第四条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劳动
保障行政部门依照相关法律和国务院确定的职责,负责全国高温作业、高温天气劳动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高温作业、高温天气劳动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工会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高温作业、高温天气采取劳动保护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全面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采取以下高温作业、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措施:
(一)优先采用有利于控制高温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使作业人员远离热源。
对于生产过程中不能完全消除的高温危害,应采取综合控制措施,使其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
(二)存在高温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应保证其设计符合国家职业卫生相关标准和卫生要求,高温防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
(三)对高温强热辐射作业、高温高气湿作业、夏季露天作业等不同的高温作业类型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四)向劳动者提供必需的高温防护设备和符合要求的
个人防护用品,并加强对高温防护设备的维护和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
(五)在高温天气期间,应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
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作业人员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
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六)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
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等职业卫生知识,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高温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
(七)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救援的演习,并根据从事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数量及高温作业情况,配备中暑急救员和足量的急救药品。
(八)依照有关规定对从事接触高温作业劳动者组织上
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后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
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和患有高温
作业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
对患有
心、肺、血管器质性疾病、持久性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等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的劳动者,以及孕期、哺乳期、年龄较大、体质较差的劳动者,应当调整其工作地点或工作岗位。
暂不能调动岗位的,应在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时对其采取有效的劳动保护措施。
(九)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作业及室内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作业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GBZ/T229.3)中第Ⅲ级以上的高温工作场所作业。
(十)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清凉含盐饮料及必需的防暑降温药品。
(十一)劳动者出现中暑时,立即对中暑劳动者采取救助措施,使其迅速脱离高温环境,到通风阴凉处休息,并给予含盐清凉饮料及对症处理;病情严重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送医疗卫生机构治疗。
第六条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期间作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作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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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作业。
(二)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室外作业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并在12时至15时不得安排室外作业。
(三)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不含37℃)时,用人单位应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作业劳动者加班。
(四)用人单位采取降温措施使劳动者工作场所温度低于33℃的,以及因行业生产特点无法停工或者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不适用本条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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