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结算送审 要求
工程结算资料送审要求
工程结算资料送审要求一、背景介绍工程结算是指在工程项目完工后,根据施工合同和相关规定,对工程项目的实际施工情况进行核算,确定最终的工程造价的过程。
工程结算资料的送审是指将工程结算资料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和审批的程序。
准确、完整、规范的工程结算资料是保证工程结算审核顺利进行的重要前提。
二、送审资料的准备1. 工程结算报告:包括工程项目的基本信息、施工单位信息、工程量清单、工程造价计算表等内容。
工程结算报告应该详细说明工程项目的实际施工情况、工程量的计算方法和依据、工程造价的计算过程等,以便审核部门对工程结算进行评估。
2. 施工合同及变更合同:包括施工合同的正本和副本、变更合同的正本和副本等。
施工合同是工程结算的依据之一,需要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和签订日期等信息清晰地呈现出来。
3. 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项目的各项工程量指标、计算方法和计算结果等。
工程量清单应该按照规范的格式编制,清晰地列出每一项工程量的计算过程和计算结果。
4. 支付证明材料:包括施工单位的发票、收据、付款凭证等。
支付证明材料是证明工程实际支出情况的重要依据,需要将这些材料按照时间顺序排列,并注明每一笔款项的用途和金额。
5. 工程变更通知单:包括工程变更的通知单、变更后的工程量清单等。
工程变更通知单是工程结算中必要的补充材料,需要将变更前后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对比,并注明变更的原因和依据。
三、送审资料的整理1. 核对资料的完整性:确保工程结算资料的完整性,核对每一份资料是否齐全,包括合同、工程量清单、支付证明材料等。
2. 按照规定的顺序整理:按照规定的顺序整理工程结算资料,例如按照工程项目的不同阶段、按照合同的签订顺序等进行整理,以便审核部门能够清晰地了解工程项目的整体情况。
3. 标注每一份资料的名称和编号:对每一份资料进行标注,包括资料的名称、编号、日期等,以便审核部门能够方便地查找和阅读资料。
4. 制作资料目录:制作一份详细的资料目录,将每一份资料的名称、编号、日期等信息清晰地列出来,以便审核部门能够快速地找到所需的资料。
工程结算预收件送审资料及有关要求
工程结算预收件送审资料及有关要求(下载网址:莆田财政信息网)工程名称:建设单位送审的资料应做到整洁、齐全,并按下列“三、送审资料”所列顺序在送审资料封面上编号及注明总张数,并在每号资料每张上注明所在的张数号。
建设单位送审的资料应尽量送审原件,若送审的是复印件,建设单位应事先进行核对,核对后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一、建设单位的送审报告(主送单位为莆田市财政局);(份张)二、送审资料目录(按“三、送审资料”所列顺序编号并加盖公章)(份张)三、送审资料1.立项批复、可研批复、初设批复(含明细)、预算批复;(份张)2.招标文件(一式二份)、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份张)3.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工程量清单核对表;(份张)4.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份张)5.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及劳保核定卡(签订合同时及施工期内劳保卡);(份张)6.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开工报告;(份张)7.施工图纸会审纪要;(份张)8.地质勘察报告;(份张)9.施工组织设计;(份张)10.工程变更通知书(原件一份并加盖设计图章,土建与安装要分开装订);(份张)11.隐蔽签证、现场验收资料(加盖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公章及总监理工程师签章,土建与安装要分开装订并提供品牌明细表及项目班组更换说明);(份张)12.竣工验收报告(含消防)、验收证书(原件各一份);(份张)13.工程结算书(加盖建设、施工单位公章、造价师或预算员执业章);(份张)14.工程结算计算式;(份张)15.钢筋计算书;(份张)16.电子光盘(含送审报告、结算书、结算计算式、钢筋计算书及CAD图纸);(份张)17.监理单位结算初审报告;(份张)18.竣工图纸(加盖红色竣工图章、总监签字并加盖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公章);(份张)19.设计图纸(招标用设计图);(份张)20.工程结算所需其它资料(如主材补差一并提供材料检测报告、甲方采购设备及自行施工部分详细列出)。
结算送审资料基本要求
送审资料基本要求一、工程结算1、招投标文件及清单(含招标施工图纸、地质资料及招标答疑纪要等)、标底及中标文件等原始资料;(原件或原件核对)2、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及施工组织设计(原件或原件核对);3、工程竣工图、原招标图;4、竣工档案资料[含开工报告、竣工验收报告、施工记录、工程检查记录、施工日志(封面要施工单位盖章)、监理日志(封面要监理单位盖章,总监签名)]\ (原件或原件核对);5、图纸会审纪要及技术交底记录、施工期间的会议纪要、总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变更设计通知单、工程洽商纪录、现场签证记录等;(原件或原件核对)6、竣工结算书(电子文件);电脑CAD图纸、及有关计价依据;7、工程量计算书底稿(电子文档)含及钢筋抽料表;8、送审函;9、立项批文或有关资金文件;10、原评审结果的概(预)算书;11、大型设备供货合同(要有建设单位签名盖章确认),合格证等;12、如果监理以组、部等下属部门盖章确认的,要有监理委托任务书;13、监理单位以及项目建设单位关于施工单位工程结算的审查报告。
注:一般情况电子文档不能用pdf格式,重新套价的结算书电子版要用软件版。
鉴于工程类别不同,以上资料仅供参考。
结算送审资料清单:(一)市政府关于项目确定的批复文件1、发改局关于项目立项的批复文件;2、广州市或增城市政府关于项目及项目资金的批复文件;3、其他相关的批复文件。
(二)合同性文件:1、工程招标文件(含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纪要等;2、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3、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书等,监理合同;4、招标文件约定为“暂定价”或“甲供”的材料及设备的采购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及供货合同;(三)技术性文件:1、地质勘察报告,地形测量资料等;2、招标设计施工图纸,工程竣工图,设计变更图等(均含电子文件);3、竣工结算书(含电子文件),工程量计算书底稿(电子文档)含及钢筋抽料表;4、监理单位以及项目建设单位关于工程结算的审查报告及审核结算资料。
结算送审要求
施工单位结算送审资料要求一、结算资料送审通用要求1、开工报告或开工令、完工确认单、工程竣工验收单;2、施工方加盖红章的《结算申请报告》;3、与结算相对应的合同文本、补充协议复印件;4、附有工程量计算过程并经施工单位签字盖章的《竣工结算书》,同时附送电子版本计算书以便审核及调整造价;5、《竣工结算书》中工程量及造价来源依据资料:如经甲方盖章确认的设计变更单、签证单、工程联系函原件或经甲方工程师核对过原件后的复印件;6、经甲方及监理单位签字确认的工程竣工图纸(需办理竣工图纸的工程);7、经甲方及监理审批确认过的工程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8、按合同约定,可以给予调价计算的政策性文件、法律条文或定额解释等;9、经甲方财务经办人员签字核实和施工单位盖章确认后的《工程竣工验收财务对帐单》;10、施工单位结算对数及结算造价签字人员授权委托书。
二、其它专业条款要求1、土方工程(1)提供经过甲方/监理/施工单位三方共同确认的交付场地标高图(或量方日记)和完成面标高图(或量方日记);(2)提供施工方划分详细的方格网计算图(10m×10m)及相关的计算书。
2、桩基工程(1)场地移交时间及场地原始标高记录(经甲方/监理/施工单位签字确认);(2)最后一根桩桩芯砼浇注完成时间记录(经甲方/监理/施工单位签字确认);(3)桩基工程场地清理完成并移交主体单位时间及场地移交标高记录(经甲方/监理/施工单位签字确认);(4)桩基工程打桩原始现场记录,包括桩号/桩规格/现状土标高/孔口标高/完成面桩顶标高/孔深等(甲方现场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及施工单位三方共同的签字确认);3、总包工程(1)施工单位结算对数及结算造价签字人员授权委托书;(2)场地移交时间记录、场地移交标高及移交时桩顶标高记录(经甲方/监理/施工单位签字确认)8、消防工程:消防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9、人防工程:人防部门出具的专项验收合格证。
工程竣工决算送审制度
工程竣工决算送审制度一、总则1. 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管理,保障国家资产的安全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建设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由国家投资或者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的建设项目。
3. 工程竣工决算是指工程项目完工后,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合同约定,编制的最终财务结算文件。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设立工程竣工决算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监督和管理工程竣工决算工作。
2. 工程管理部门负责提供完整的工程进度资料和变更记录。
3. 财务部门负责审核工程费用的真实性、合法性,编制初步的财务结算报告。
4. 审计部门负责对财务结算报告进行独立审计,确保决算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三、决算编制流程1. 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整理工程量清单、合同协议书、变更洽商记录等相关材料。
2. 施工单位应依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合同约定,编制初步的工程竣工决算报告。
3. 工程管理部门应对初步决算报告进行审核,确保工程量的准确无误。
4. 财务部门根据审核后的工程量清单,结合合同条款,编制财务结算报告。
5. 审计部门对财务结算报告进行审计,提出审计意见。
6. 根据审计意见调整后的财务结算报告,作为最终的工程竣工决算报告。
四、送审程序1. 完成工程竣工决算报告后,由工程竣工决算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会审。
2. 会审通过后,将工程竣工决算报告及相关材料报送至上级主管部门或业主单位。
3. 上级主管部门或业主单位收到决算报告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4. 评审通过后,方可进行最终的资金拨付。
五、监督管理1. 各级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工程竣工决算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的执行。
2.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国家资产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法追究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工程竣工决算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工程结算送财审资料要求和相关表格
工程结算送审资料要求一、工程结算送审资料具体要求如下:1、工程预算评审报告:经财政委托的评审机构出具的报告(由甲方提供)。
2、招标文件:含招标书、设计图纸(须经招标代理机构和建设单位签章确认的招标时发出的设计施工图)、合同条款、工程要求的技术规范、投标须知、招标答疑会议纪要、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等文件及附件,并整理成册(由甲方提供)。
3、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含技术标、经济标、投标承诺等文件及招标中心签发的中标通知书。
4、施工合同:含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工程承发包合同、经建设单位确认的施工单位与第三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合同附件等。
5、图纸会审记录:按图纸会审的时间先后顺序整理成册,会审记录须有参加会审单位人员签字和盖章。
6、工程开工报告:按现行规定要求办理开工手续,提交的开工报告书具有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签章,并提交技术交底。
7、竣工验收报告:按现行规定要求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提交的竣工报告书具有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签章,并加具明确意见,必须提供原件1份。
8、竣工图:提交规范整理的竣工图纸,并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章及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签字。
9、设计变更:按时间先后顺序和专业整理成册,有设计人员签名及设计单位签章,并有建设单位认可和监理单位确认的签章。
10、现场签证:按时间先后顺序整理成册,统一编号,应有工程数量、计算过程、施工简图,并有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相关人员签字和单位签章,重大项目现场签证,须有设计单位认可签章。
11、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单位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1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提供有效及签章完善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3、工程结算书(含结算汇总表):由具有编制资质的单位按施工合同规定编制工程结算书,同时把合同金额和增加工程部分填列结算汇总表,以上均应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编制单位签章确认,并附拷贝盘。
14、工程量计算书(含钢筋抽料表):应有工程量汇总表和详细工程量计算式组成,并附拷贝盘。
工程预算 结算送审制度
工程预算结算送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预算结算送审工作,保障工程质量和工程资金使用的合理性,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市范围内各级各类工程项目的预算结算送审工作。
第三条工程预算结算的编制、审核、审批、监督和检查工作,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工程预算结算送审工作要坚持“谁制定、谁审核、谁批准”的原则,实行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的监督制度。
第五条工程预算结算送审工作要注重激励和约束相结合,实行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章工程预算编制第六条工程预算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的建设规模、工程技术要求、工程材料价格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预算金额。
第七条工程预算的编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政策,严格按照工程造价管理规定进行。
第八条工程预算编制要注重前期调查研究工作,对工程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评估,确保预算金额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第九条工程预算编制应当由有相应工程造价资格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方可报批。
第十条工程预算编制过程中涉及工程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要建立相互沟通协作机制,确保预算编制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工程预算编制完成后,应当报送相关部门审批,并由资金管理部门进行资金安排。
第三章工程结算审查第十二条工程结算应当根据工程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按照合同约定的规定进行。
第十三条工程结算应当由工程项目相关单位或个人进行编制,经过严格审核后方可报送审查部门。
第十四条工程结算应当包括工程项目材料、人工费用、设备使用费用等各方面费用的具体清单和详细说明。
第十五条工程结算审查要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结算金额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第十六条工程结算审查工作要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确保结算金额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十七条工程结算审查结果应当报送相关部门审批,并由资金管理部门进行资金划拨。
第四章工程资金监督管理第十八条工程资金监督管理应当严格按照预算结算送审制度进行,确保工程资金的合理使用和质量规范。
工程预结算审核制度
工程预结算审核制度工程预结算审核是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环节,对于控制工程成本、保障工程质量和提高投资效益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工程预结算审核工作,确保审核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特制定本工程预结算审核制度。
一、审核原则1、客观公正原则审核人员应保持客观中立的态度,不受任何利益干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合同文件、计价规范和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审核。
2、准确性原则审核结果应准确反映工程的实际造价,数据计算无误,费用构成合理,计价方法正确。
3、合规性原则审核工作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的政策法规,以及项目合同中关于工程预结算的约定。
4、完整性原则审核内容应涵盖工程建设的全部费用,包括工程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等,确保不遗漏任何重要的造价组成部分。
二、审核依据1、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合同是工程预结算审核的首要依据,其中包括工程范围、计价方式、结算条款等重要约定。
2、工程设计文件及变更通知设计文件是确定工程规模和工程量的基础,变更通知则反映了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设计调整。
3、招投标文件招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要求等对工程预结算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4、现行的工程造价计价规范和定额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计价标准和计算方法进行审核。
5、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签证资料包括现场签证、材料设备认价单等,作为调整工程造价的依据。
三、审核流程1、资料收集审核人员收集工程预结算相关的各种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审核依据中的文件资料,并对其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初步审查。
2、工程量计算审核(1)根据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对工程量进行重新计算或核对,确保工程量的准确性。
(2)重点审核容易出现计算错误或争议的项目,如土方工程、钢筋工程、装饰工程等。
3、单价套用审核(1)审查套用的定额子目是否正确,是否符合工程实际和合同约定。
(2)对于采用市场价格的材料和设备,核实其价格的合理性和真实性。
4、费用计取审核(1)审核各项费用的计取基数、费率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重复计取或漏计的情况。
工程审计结算资料送审要求
工程审计结算资料送审要求一、送审结算资料组成:(1)工程结算书及电子盘(并加盖编制单位公章);(2)工程量计算书及电子稿(即计算底稿);(3)钢筋抽料表及电子稿(即计算底稿);(4)施工合同,补充合同或施工协议书;(5)工程竣工图及设计图纸的电子版本(固定价款合同还应提供招标时施工图纸;已开工的基建项目尽可能提供设计图纸的电子版本,新开工的基建项目应提供设计图纸的电子版本)(6)工程竣工资料;(7)图纸会审纪录;(8)设计变更单;(9)工程洽商记录;(10)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11)会议纪要;(12)现场签证单;(13)材料设备单价呈批审核单;(14)甲供材料、设备收货验收签收单;(15)施工单位投标书(包括承诺书及相关电子盘等;已开工的基建项目尽可能提供电子盘,新开工的基建项目应提供电子盘);(16)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纪要;(17)开工报告、竣工报告及工期延期联系单;(18)其他有关影响工程造价、工期等资料;(19)移交资料签收表。
二、送审结算资料的具体要求:1. 结算书:每项工程的结算书要求分两部分编制:第一部分是以竣工图为依据编制部分,包括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等;第二部分以现场签证、工程洽商记录以及其它有关费用为依据编制部分。
上述两部分不应有重复列项的内容,用电脑编制的结算书要求提供相应的拷贝磁盘(磁盘中应有软件电子盘和Excel电子盘)注明使用软件。
使用清单计价的项目必须提供单价分析表,同一单价只需提供一份,每份综合单价分析表必须含有相关人工、材料、机械的单价、含量。
2.工程量计算书(即计算底稿):工程量计算书应由工程量汇总表和详细的工程量计算式组成,工程量应有详细的计算表达式,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现场签证单、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等部分的内容应在工程量计算式中一次计算。
用电脑编制的工程量计算书还应提供相应的拷贝磁盘。
2.7 工程结算送审要求'
工程结算送审要求一、工程结算送审时间的要求: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45天内乙方将完整的工程结算报送给甲方,甲方在接到乙方完整的结算资料6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逾期报送的工程结算,工程结算审核时间顺从甲方结算计划安排。
二、工程结算送审的资料要求:1.竣工验收证明、竣工图、设计变更、工程联系单、现场签证单(甲方已认可确认)等。
2、乙方应认真审核图纸及结算资料,对送审的竣工图、结算资料及结算书应严格把关,装订编码成册(结算书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原件)。
如经甲方检(抽)查证实资料不实,乙方承诺并同意按下述办法支付违约金,并由甲方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3、乙方同意甲方检(抽)查竣工图及结算资料的准确性,如第一次发现不合格,甲方退回乙方的结算资料,根据竣工图及结算资料的错漏的性质,按照结算金额的千分之一(单项工程不少于5000元)支付甲方违约金;乙方更正后重新申报,结算时间顺延一个月;如重新上报后在甲方检(抽)查中又发现乙方所报结算资料不合格,按照结算金额的千分之二(单项工程不少于10000元)支付甲方违约金;甲方将再次退回乙方的结算资料,结算时间再次顺延二个月,依次类推。
三、工程结算送审的结算书要求:1、结算书要求有工整、清晰、条理清楚的工程量计算底稿(必须有计算过程),由发包人存档不予退还,结算书经由电脑打印并有负责人签字、公司盖章。
2、按照工程预(结)编制要求申报完整的结算书(提供EXCEL格式及套价软件格式电子版文件一份)。
四、工程结算申报结算价款的要求:1、乙方送审的结算书应按照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申报结算款项,乙方申报的报审价=合同价+变动价(合同外增减额)。
2、乙方申报的报审价与甲方(及甲方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核定的核定价差额应在合理范围内,如超出合理范围,结算价将按下述比例扣减,扣减的金额作为结算申报违约金支付予甲方:A.施工方报审价中的变动价未超过甲方核定变动价10%(含)的差额部分,不扣除;B.施工方报审价中的变动价超过甲方核定变动价10%至20%(含)的差额部分,将扣除该部分差额的10%作为违约金。
工程竣工结算送审制度-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工程竣工结算送审制度-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概述部分的内容可以是对工程竣工结算送审制度的简介和背景说明。
可以包括以下内容:工程竣工结算是指在工程完工后进行的工程款项结算,目的是确保工程款项的合理支付和工程质量的验收。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工程竣工结算涉及到多个方面,如工程量、质量、审计等,存在一定的复杂性和困难性。
为了确保工程竣工结算的公平、公正和透明,有效地防止工程款项支付中的腐败和不正当行为,需要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工程竣工结算送审制度。
工程竣工结算送审制度是指在工程竣工结算过程中,将结算资料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要求提交给审计机关进行审计,以确保工程结算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它包括结算资料的准备、送审程序、审核方式、审计标准等方面的规定。
工程竣工结算送审制度的实施能够有效解决工程竣工结算中的各种问题,保障国家利益和工程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社会运行效率。
此外,它还能够提升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的信誉度,促进行业的良性发展。
然而,工程竣工结算送审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如审计工作的时间和费用成本较高,审计结果的有效性和公正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等。
为了进一步完善工程竣工结算送审制度,需要不断优化相关规定和制度,加强审计机关的能力建设,推广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审计效率和质量,以适应社会和经济的发展需求。
只有这样,工程竣工结算送审制度才能更好地为工程建设领域的发展和进步服务。
1.2文章结构文章结构是指文章整体组织和布局的方式,它有助于读者更好地理解和把握文章的内容。
本文的结构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
引言部分主要包括概述、文章结构和目的三个方面。
首先,在概述中可以简要介绍工程竣工结算送审制度的背景和意义。
可以说明该制度在建筑工程领域中的重要性以及为什么需要进行送审。
其次,在文章结构部分,可以概述本文的整体结构和各个章节的内容安排,使读者能够清晰地了解文章的脉络和组织方式。
最后,在目的部分,可以明确指出本文的目的是为了探讨工程竣工结算送审制度的主要内容和要点,并为读者提供相关的知识和观点。
工程结算审核送审要求
8、施工合同(含补充协议(如有))
二)施工方提供:
1、送审承诺书(主要是承诺对送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且无特殊பைடு நூலகம்况不再补充、修改资料)。要求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经办人签字加盖公司印章。
2、开工报告(已签字盖章)。
3、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准备资料(已签字盖章)。
4、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
11、已支付进度发票。
12、其他相关的经济资料,例如工期延误,如果建设单位同意不作处罚的,有明确的相关情况说明。
提示:资料有序整理装订。
5、相关会议纪要、工程联系单、工程变更单、工程指令单、工程签证单等(时间、签字盖章必须完善)。
6、过程洽商资料(主要指材料定价单、材料询价单等)。
7、竣工图、隐蔽资料(已签字盖章),纸质版、对应电子版。
8、材料报验资料、工序报验资料等。
9、竣工验收报告。
10、结算书(要求:施工方、监理方、建设方签字盖章完成)
工程结算审核送审要求
一、送审程序:
施工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同时加盖公司公章——监理单位审核结果并明确意见(盖公章、总监印章)——建设单位审核意见及公章。
二、送审资料:
一)建设单位提供:
1、项目立项文件
2、招标委托代理合同
3、招标文件
4、评标综合报告
5、中标通知书
6、中标人投标文件(含广联达电子版、纸质版)
关于报送结算的要求
关于报送结算的要求1、送审结算书应包括一下文件:工程施工合同(电子文件、复印件一份)、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复印件一份)、投标文件(电子文件、软件版、复印件一份)、施工竣工图(蓝图一份、电子文件CAD)、招标施工图(电子文件CAD)、补充协议(如有)(原件一式一份)、工程结算书(原件一式两份、软件版(广联达计价软件)、电子文件)、施工现场签证和设计变更、施工方案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原件及电子文件)及与本项目造价有关的资料。
2、工程结算书分为合同内(现场设计变更并入合同内)、现场签证和补充协议部分三大类,分别装订成册,应包括编制说明、单位工程汇总及各单体汇总表等。
3、现场设计变更部分并入合同内结算书应建立单独分部,原投标清单已变更部分保留原有分项但其送审工程量及合计金额归零处理,工程量及金额全部在设计变更分部体现。
4、合同内和现场签证结算书按照招投标清单分专业进行归类。
5、签证工程结算书如沿用原有投标清单综合单价的分项,应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加多一列说明综合单价套用哪个单体的单价;如是新单价,则注明新单价,新增的综合单价应导出打印综合单价分析表一,附在相应结算书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后,并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加多一列说明新单价,签证工程结算书格式详见附件1。
6、合同内结算书原有投标清单综合单价没有修改调整的分项,可不导出打印综合单价分析表,新增或修改调整的综合单价应导出打印综合单价分析表一,附在相应结算书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后,并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加多一列说明新单价,合同内结算书格式详见附件2。
7、补充协议结算书将现场的补充协议合并一起报送,格式参考签证工程详见附件1;8、现场签证单与相对应的工作联系单装订成册,工作联系单在前现场签证在后,两者缺一不可。
9、设计变更通知单与相对应的设计变更资料装订成册。
10、计算书按合同内(现场设计变更并入合同内)、现场签证和补充协议部分及各专业单独装订成册11、列出原投标与实际发生工程量相差较大的分项,格式参考附件312、所有文件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工程结算资料送审要求
⼯程结算资料送审要求附件2⼯程结算资料送审要求⼀、送审资料清单及要求:1、⼯程项⽬结算资料⽬录(签收表):⼀式两份(附件1)。
2、⼯程项⽬投资⽴项批⽂:复印件。
3、⼯程造价结算书:原件,⼀式四份,按⼯程项⽬合同要求编制,由承包⼈、监理单位、基层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以下统称为“项⽬管理单位”)加盖公章。
⾄少应包括:(1)封⾯(附件2)。
(2)⼯程项⽬结算概况表(附件3-1,污⽔项⽬使⽤附件3-2)(3)⼯程项⽬结算汇总表(附件4)。
(4)分项⼯程项⽬结算明细表(附件5)。
(5)设计变更项⽬结算明细表(附件6)。
(6)现场签证项⽬结算明细表(附件7)。
(7)类似项⽬综合单价换算分析表(附件8)(8)新增项⽬(未列项⽬)综合单价分析表(附件9)4、合同:包括⼯程项⽬总承包合同及其附件、经确认的分包合同及其附件、补充合同、补充协议等,提供原件并按签订时间顺序排列。
5、竣⼯图纸:按档案规范整理,应如实反映竣⼯情况,并将变更编号、签证编号及内容在图上标出,经承包⼈、监理单位、项⽬管理单位有关⼈员签名并加盖公章。
6、设计变更:按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安装⼯程分专业整理装订;变更设计审批表上要有设计⼈员签字并由设计单位加盖公章,经监理单位有关⼈员加具认可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经项⽬管理单位加具同意意见并加盖公章。
⼯程变更设计预算、类似项⽬综合单价分析表、新增综合单价分析表、变更设计简图等应含有审批内容。
设计变更须经市政园林局、建委审批的,还须提供审批内容。
7、现场签证:按签证的⾥程、部位、时间先后顺序整理成册,编出⽬录,并在每页的下⽅正中按顺序编号。
签证单上须有签证的项⽬名称、时间、原因、内容、范围、简图、⼯程量计算过程,经监理单位加具认可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经项⽬管理单位加具确认意见并加盖公章。
隐蔽的签证⼯程还应提供施⼯前后的对⽐相⽚(有参照物)。
8、招标⽂件:包括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投标格式、技术条件和技术规范、招标图纸、澄清⽂件、地质勘察报告和⽔⽂资料、⼯程量清单、招标补遗、招标答疑纪要等,按顺序装订成册。
结算送审基本资料及要求
10图纸会审记1、按时间先后顺序装订成册
录
2、图纸会审记录须有各单位参加
会审人员签字
1、根据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建设单
11
监理工程师
通知
或建设单位
施工指令
位施工指定的时间装订成册,在
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
1、监理单位公司公章
2、指令要求有监理单位和建设单
位相关人员的签字和单位单位盖
章
2、建设单位公司公章
审核表
2、监理单位公司公章
3、建设单位公司公章
7
招标文件
1、以下资料目录
2、招标图纸
1、要求图纸须有设计院
出图章
3、招标文件(所附合同条款、技
术规范)
建设单位公司公章
交通疏解缺技术规
范
4、投标须知
5、招标补遗
6、招标答疑纪要
7、工程量清单
8、招标文件附件等
8
投标文件、
中标通知书
1、技术标、经济标
施工单位公司公章
监理单位按照前述表
格的格式单独编制竣
工结算审核书,并按
照相同要求加盖公章
3、各方随结算书提供电子版光盘
用油性笔在光盘上注
明合同名称及单位
3
合同文件
1、以下合同资料目录
合同文件须胶封装订
2、工程承发包合同
3、经建设单位确认的施工单位与
第三方签订的分包合同
4、补充合同、补充协议
5、合同附件
4
工程竣工图
纸
1、按顺序装订成册、
资料为复印件的须加
盖与原件相附
2、合同中中标通知的
无须另提供
2、投标承诺
3、投标补充函等
关于工程结算送审要求
关于工程结算送审资料要求(修订)以往工程结算由于送审资料不符合要求,缺少工程变更审批资料或设计变更图、工程量计算式等等,造成送审资料多次往返补充完善,浪费时间,加大评审工作难度。
根据镇委镇政府的要求,“提效率,重效益”,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工程结算进度,根据《东莞市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管理暂行办法》(东府[2006]118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快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结算进度的实施意见》(东府办[2011]153号)的文件规定,结合我镇的实际,现制定工程结算送审资料要求(制订)。
一、结算资料基本要求(一)分为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工程结算送审应提交材料基本要求二大类,先讲承包单位工程结算送审应提交材料基本要求。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单位应在竣工验收报告确认次日起3个月内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
承包单位逾期不提交结算资料的,建设单位应发函催促承包单位,并可按《关于进一步加快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结算进度的实施意见》(东府办[2011]153号)的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2、工程结算承诺书(),承包单位承诺已提供全部结算资料,不得再提供增加工程签证单及增加工程结算价的任何补充资料,并保证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如发现结算资料不真实,有虚假、隐匿等违规行为,或者出现资料前后矛盾的情况,愿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同意按最有利于维护建设单位利益的原则进行结算。
3、资料签收清单(),应按表格内容如实填写,项目内容要写全,标注每项资料的页码范围。
4、招投标阶段应提交的文件:招标文件(含补充资料、地质资料及交底、答疑纪要等)、施工图设计图纸(含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图纸、补充说明等,装订一册)。
如竣工图是在施工图原图的基础上修改的,可不必提交施工图;如果实际施工时的施工图与招标施工图版本不一致的,则须提交实际施工时使用的施工图、投标文件(含报价函、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及其EXCEL电子文件)、中标通知书、工程承包合同、协议、补充协议等。
结算文件送审要求
分包工程结算文件送审要求:一、结算送审文件清单:1、施工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及补充合同协议,有关材料、设备采购合同,询价资料。
2、工程招标图纸、施工图纸、竣工图纸、图纸会审记录、设计交底及工程联系单、签证单、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变更、洽商、索赔及相关的会议纪要等。
3、经批准的开工报告、停、复工报告。
4、经发包单位项目现场负责人签发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资料或工程建设单位竣工验收部门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资料。
5、其他相关资料。
二、结算送审文件编制要求(一)分包工程结算内容必须完整、真实。
(二)分包工程结算文件编制应采用书面形式(具体要求详见附表),同时报送工程结算书电子文件(含excel版和软件版)一套。
(三)分包工程结算资料递交后除总包单位另有要求外,不再接收分包工程承包人提供的其他资料。
当总包单位提出需分包工程施工单位补充资料时,分包工程承包人应及时完善并递交。
(四)工程结算资料要求附工程量计算底稿,注明部位、图纸名称或变更单编号;申报工程量与计算底稿结果相符,计算式清晰。
(五)工程结算文件需附完整的变更、洽商、报告、索赔资料。
(六)工程结算文件编制有格式要求的,承包人应按规定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编制结算文件。
(七)结算文件编制原则上要求采用A4纸打印装订,每册独立编排页码(同一册内按表格及单位工程依次排列)。
三、工程结算审核原则(一)应分别按合同要求核算工程定额或工程清单、增补工程定额或工程清单、工程变更洽商清单、价差调整、其他费用等。
(二)工程量按合同规定的计算规则计算。
1.工程量计算依据:通过审查的变更、竣工图纸及合同规定的计量规则。
2.原合同总价内包干范围的内容:以原合同数量为结算数量,如发生原合同总价内包干范围的变更,则以核定的变更数量为结算数量。
3.原合同综合单价包干范围的内容:以该范围内竣工图工程数量为结算数量。
竣工图无法体现但应予以结算的工程量以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和监理单位、总包单位的现场签证为依据。
工程结算资料送审要求
工程结算资料送审要求工程结算资料送审是指在工程完工后,为确认工程实际完成情况和结算金额的准确性,将工程结算资料提交给相关审核机构进行审核的过程。
工程结算资料是工程项目各方进行结算的依据,其准确性与否直接关系到工程款项的发放和工程项目的顺利完成。
首先,工程结算资料的送审要求包括递交时间、递交形式、递交内容等。
工程结算资料应在工程项目完成后及时递交给审核机构,以确保结算款项的及时发放。
递交形式可以采用纸质版和电子版相结合,同时要求如实提供完整的结算资料,包括工程量清单、工程检验报告、付款申请单、开支凭证、工程质量验收表等。
其次,工程结算资料的送审要求还包括结算资料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结算资料应真实、准确地反映工程项目的实际完成情况,所有结算金额应符合相关合同和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算资料应经过工程项目各方的认真核对和确认,确保各项数据的准确性和合法性,避免出现虚报、夸大工程量等违规行为。
另外,工程结算资料的送审要求还包括结算资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
结算资料应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编制和整理,所有资料应有序、清晰地展示。
同时,结算资料应包括全部工程项目的结算情况,不能漏报漏项,确保结算资料的完整性。
最后,工程结算资料的送审要求还包括结算资料的保密性。
工程结算资料涉及到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和财务状况,属于敏感信息,必须严格保密。
送审的结算资料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确保资料的安全性。
总之,工程结算资料送审要求是保障工程款项发放和工程项目正常进行的重要环节。
资料的准确性、合法性、规范性、完整性和保密性是送审要求的重要内容。
只有准确、合法而完整的结算资料才能使工程项目的结算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工程资金的安全和项目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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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程结算送审资料要求(修订)以往工程结算由于送审资料不符合要求,缺少工程变更审批资料或设计变更图、工程量计算式等等,造成送审资料多次往返补充完善,浪费时间,加大评审工作难度。
根据镇委镇政府的要求,“提效率,重效益”,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工程结算进度,根据《东莞市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管理暂行办法》(东府[2006]118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快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结算进度的实施意见》(东府办[2011]153号)的文件规定,结合我镇的实际,现制定工程结算送审资料要求(制订)。
一、结算资料基本要求(一)分为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工程结算送审应提交材料基本要求二大类,先讲承包单位工程结算送审应提交材料基本要求。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单位应在竣工验收报告确认次日起3个月内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
承包单位逾期不提交结算资料的,建设单位应发函催促承包单位,并可按《关于进一步加快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结算进度的实施意见》(东府办[2011]153号)的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2、工程结算承诺书(),承包单位承诺已提供全部结算资料,不得再提供增加工程签证单及增加工程结算价的任何补充资料,并保证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如发现结算资料不真实,有虚假、隐匿等违规行为,或者出现资料前后矛盾的情况,愿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同意按最有利于维护建设单位利益的原则进行结算。
3、资料签收清单(),应按表格内容如实填写,项目内容要写全,标注每项资料的页码范围。
4、招投标阶段应提交的文件:招标文件(含补充资料、地质资料及交底、答疑纪要等)、施工图设计图纸(含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图纸、补充说明等,装订一册)。
如竣工图是在施工图原图的基础上修改的,可不必提交施工图;如果实际施工时的施工图与招标施工图版本不一致的,则须提交实际施工时使用的施工图、投标文件(含报价函、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及其EXCEL电子文件)、中标通知书、工程承包合同、协议、补充协议等。
5、施工阶段应提交的文件:、竣(交)工验收证书、工期如有延期应提供延期证明相关资料(包括工程延期申请时,根据合同约定,对工程延期情况,如原因、起止日期、天数等)进行详细说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在工程临时延期审批表和工程最终延期审批表上签字盖章,并加意见确认、竣工图应由监理签章确认(以下详细表述)。
、桩基工程量汇总表(等),其中桩基工程完整的原始资料,桩基检测报告,其它隐蔽工程验收资料备查;桩基工程原始资料应由监理单位签章、建设单位盖封面和骑缝章确认;桩基工程量汇总表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章确认。
、工程变更单,包括:⑴设计单位发出的设计变更、补充通知书;⑵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有关变更的会议纪要和往来文件;⑶现场签证;应符合麻涌镇相关文件(如麻府[2013]28号,下文详细表述)。
⑷隐蔽工程变更项目应提供相应的施工资料,如有含尺寸标识的现场照片或录像资料等;⑸拆除工程应提供拆除前后的实物照片。
⑹桩基自然增减工程量可直接按变更处理,可以不办理变更手续,但按要求须提供桩顶、桩底、原地面等标高,见附表桩基工程量汇总表4-3、表4-4,〔桩基自然增减工程量是指因桩基持力层埋深变化引起的桩长变化而增减的工程量,除此之外的任何工程量增减如加桩、移位、桩径变化或桩基特殊处理(如溶洞处理等)均应办理变更手续〕。
6、提供签证明细表和投标清单报价表(含电子文件)。
7、工程结算书(下文详细叙述)。
(二)以下为建设单位工程结算送审应提交材料基本要求。
1、送审单位应在如下表规定的工作日内完成核实和初审,送交麻涌镇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
送审单位主要对承包单位提交的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进行核实把关,送审工程项目是否与2、送审资料应分别为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交的资料,送审资料中如果施工单位已提交的,建设单位核实后可不必提交;如果预算经我评审中心审核的,立项批文、施工图设计图纸、施工图预算书及有关计价依据可不必提交。
3、具体要求详见送审办事指南,如送审资料签收清单、评审申请函(应由送审单位主管领导批示)、工程结算送审承诺书(承诺提交的资料是真实的、合法的、完整的,今后不再提出其它调整或补充结算要求;送审工程项目与其他项目不存在重复结算内容。
如有发生,则由送审单位负责协调解决,见办事指南附表)、工程结算审核意见表,应提供审核情况的详细资料(如送审单位送审前已核减的,应提供计算书、相关的依据和文件等)、委托项目评审基本情况表(应填写工程概况说明,如工程规模、结算与预算或合同范围对比,主要变化情况,如:增加了哪些内容,减少了哪些内容,共有几项变更,其中哪些经过镇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并另填写签证明细表;合同工期执行情况,是否有拖延工期,共延期多少天,办理手续批准延长多少天,多少天应按合同罚款等)、工程结算资料审查意见表、变更工程的审批资料、经过评标的项目应提供相关评标资料、立项批文(相关文件或会议纪要)、施工图设计图纸(必须是原件,不得提交复印件)、施工图预算书(标底)及有关计价依据。
如果施工单位已提交的,建设单位核实后可不必提交。
4、结算时建设单位与原预算建设单位不相符时,需提供有关说明。
5、建设单位工程结算送审提交的资料(一式一份,均为原件,建设单位自留底稿,如确实无法提供原件,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无法提供原件的(原件已盖章完整)可提供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但必须由甲方、乙方、监理三方签盖骑缝章,封面盖章。
在送审过程中,送审单位(包括承包单位)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评审要求补充有关结算资料的,评审中心将根据已有资料进行审查,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相关责任单位承担。
麻涌镇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对逾期提交的资料概不受理。
6、结算资料编制、装订必须符合归档要求;文字资料均按A4格式编制并按不可拆解、不可抽换的方式装订成册,每册应有目录,并打上页码,文字资料不得以散页形式提交(应审核单位要求提交的资料除外),装订成册的结算资料应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封面、目录及骑缝章),以散页形式提交的结算资料每页应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7、结算资料应采用打印或不褪色的墨水书写,不得采用圆珠笔、铅笔书写,不得涂改。
(三)以下为各专业应注意的问题:(由评审中心其他工程师讲述)1、建筑工程中应提供钻孔灌注桩桩基,工程预算以设计长度计算,结算时,须提供钻孔灌注桩的原始施工记录、基桩钻芯法试验检测报告和基桩声波透射法试验检测报告。
为了便于计算各类桩长,原始施工记录应如实填写,且须记录护筒顶、原地面及桩顶等有关实测的高程。
(市政工程中水下钻孔灌注桩须提供常年水位标高、护筒顶标高、护筒长度、原地面标高及桩顶标高等有关实测资料。
)2、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在工程预算以设计长度计算,竣工结算时,须提供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的原始施工记录和桩基汇总表、桩基检测合格报告等。
为了便于计算各类桩长,原始记录应如实填写,并记录相关的管桩入土深度和配桩长度、送桩长度等。
3、在工程预算评审时,送审单位没有提供原地面测量标高及室内绝对标高,预算一般暂根据设计图纸如相对标高计算挖、填土方量。
建设单位应在工程动工前,按有关规定组织有关部门技术人员进行实测,否则结算时不予调整。
如工程预算中挖、填土方量较大的,且建设单位由于某种原因没有实测现状地形地貌,预算中挖、填方量为暂定量,结算时必须提供挖、填土的测量和计算资料,否则结算时扣除该暂定量的工程造价。
4、市政工程中道路应提供抽芯检测报告,以确定道路面层、基层的厚度是否符合图纸要求;各类基层、沥青路面需提供弯沉值、压实度检测报告;混凝土路面需提供弯拉强度检测报告,备核查。
5、绿化工程竣工结算还需提供以下资料:、验收抽检记录表;、苗木统计分析表,预算工程量、竣工图数量,对比分析(变更增减数量、未按图施工数量)、备注说明。
认真核查,统计分析表需与图纸、签证与甲供苗木表及实际情况等要相符。
、绿化工程有以下情况者,须提供相关说明:5.3.1、因其他工程施工导致已按图施工的苗木被告破坏的,施工单位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并由建设单位签署意见书。
若是迁移的,必须说明去向。
5.3.2、如现场实际情况与施工图纸不符而无法施工的,施工单位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并统计该路段苗木变更工程量,同时由建设单位签署意见。
5.3.3、除以上两种情况外,根据竣工图现场查勘,发现死苗或缺苗,是否同意结算时扣减?如不同意,施工单位必须提供相关的承诺书,说明在养护期内补种,并由建设单位签署意见,同时提出监督方法。
5.3.4、请注意,审核预算中苗木数量、种植箱数量、松木桩驳岸长度均根据施工图进行计算,结算时需提供反映现场实际情况的竣工图,我中心将按照送审单位提供的竣工图现场抽查,如果发现竣工图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将按照抽查的缺量比例扣减。
二、竣工图的基本要求1、竣工图应由监理签章确认,无监理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在竣工图章处签名确认,并按要求装订成册,需提交1套,原则上要求是蓝晒图纸,不得提交复印件。
如竣工图不是在施工图原图的基础上修改,而是重新绘制的,应提供电子文件。
如果原预算经评审中心审核的(且与施工时图纸一致的),不必再提交原施工图。
2、施工过程中所有与原施工图有变化的必须提供完整的相关变更资料,并在竣工图上反映出来,原施工图加变更等于竣工图,原则上等于现场情况。
如果施工过程中有变化而未提供相关变更资料的,一经查实,该分项工程造价将在结算中扣除,一切后果由施工方负责。
竣工图必须如实反映竣工现场情况,不得提供与事实不符的资料,经现场抽查发现的,将按最有利于建设单位的原则结算。
3、如竣工图是在施工图原图的基础上修改的,可不必提交原施工图,但承包单位在提交的竣工图中必须清楚表达原施工图以及变更工程的内容,提供的数据可以准确计算出变更前后的工程量,与原签证工程量计算式中的数据及实际现场完成的情况一致。
否则,必须提交原施工图。
4、施工图、竣工图应按标准图幅绘制并按不可拆解、不可抽换的方式装订成册,无法装订成册的,应按A4大小折叠并装入档案盒;每册(盒)应有目录,以散页形式提交的补充图纸每页应加盖建设单位公章;5、建筑工程竣工图须提交竣工验收的测量资料,并在竣工图上标注测量点的坐标和绝对高程,并说明原施工图相对标高相对应的绝对标高。
6、安装工程竣工图补充要求:、市政管线需在竣工图上分段标注管线长度,并且标明管线的起止点桩号或坐标。
、供电系统的金具、安全工具等应在竣工图纸上标示。
可以采用大样图、文字说明和材料表相结合的方式。
三、编制结算书的基本要求1、承包单位提交的结算书应由本单位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编审,要求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
如承包单位无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可委托有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