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库设计规范(电气_)
冷库设计规范
冷库设计规范
一、冷库室体要求
1、冷库墙体建设时要进行双重隔热,具本架式结构。
2、冷库墙体应采用聚氨脂、聚苯乙烯(EPS)或者石棉等隔热材料作为外层;采用发
泡聚氨酯作为内层。
两层隔热材料之间的粘合剂应满足耐低温、防水、阻燃等要求。
3、冷库墙体和各标准块连接处要做高度的密封,采用补芯式密封,以满足冷库室内
的性能要求。
4、冷库室应具有合理的通风和空调设计,能满足必要的空气循环。
二、冷库控制系统要求
1、冷库冷量控制装置应具有调节精度高、响应快、恒温调节准确等特性,应能满足
正负温度场的实现。
2、冷库控制系统应具有报警功能,如温度与湿度的超过限定范围,及时向系统运营
者发出紧急报警。
3、冷库应具有监控和记录功能,可以实时记录室内温度、湿度、负压及其他要求参数,便于对冷库内情况进行实时监控,以及对相关记录进行保存和备查。
三、冷库安全性要求
1、冷库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安全规定,采用有火灾探测、喷气防火等安全保护措施,以及必要的消防设施。
2、冷库要配备电气装置,使其冷机及其附属设备的火灾风险达到国家规定的水平。
3、冷库安全设施注意火灾报警、抑烟灭火、消防设备的成套应用等要点。
四、冷库操作管理要求
1、冷库应定期对室内环境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就检查得到的状况进行记录及处理;
2、冷库应管理及操作良好,防止污染物通过空气或流体的传播;
3、冷库具体操作流程要符合现行规范,应当确保及时、准确执行其保温要求。
05冷库设计规范GB 50072-2010
冷库设计规范GB 50072-20107 电气7.1 变配电所7.1.1 大型冷库、高层冷库及有特殊要求的冷库应按二级负荷用户供电,中断供电会导致较大经济损失的中型冷库应按二级负荷用户供电,不会导致较大经济损失的中型冷库及小型冷库可按三级负荷用户供电。
7.1.2 当供电电源不能满足负荷等级的要求时,应设置柴油发电机组备用电源。
备用电源的容量应满足冷库保温运行的需要,并应满足消防负荷的需要,应按其中较大者确定。
如正常电源停电时要求继续进行生产作业,可按要求选择备用电源的容量。
7.1.3 冷库的电力负荷宜按需要系数法计算,冷库总电力负荷需要系数不宜低于0.55。
7.1.4 当冷库电力负荷有明显的季节性变化,在保证制冷机组可靠启动时,宜选用2台或多台变压器运行。
7.1.5 冷库宜设变配电所,变配电所应靠近或贴邻制冷机房布置。
当氟制冷系统不集中设置制冷机房时,变配电所宜靠近库区负荷中心布置。
装机容量小的小型冷库,可仅设低压配电室。
大型冷库根据全厂负荷分布情况,技术经济合理时,可设分变配电所。
各回路低压出线上宜单独设置电能计量仪表。
7.1.6 冷库应在变配电所低压侧采用集中无功补偿。
当冷库有高压用电设备时,可在变电所高、低压配电室分别进行无功补偿。
当冷库设有分配电室时,也可在分配电室进行无功补偿。
7.1.7 高、低压配电室及柴油发电机房应设置备用照明。
高、低压配电室备用照明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的50%,柴油发电机房备用照明照度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
当采用自带蓄电池的应急照明灯具时,备用照明持续时间不应小于30min。
7.2 制冷机房7.2.1 氨制冷机房应设置氨气体浓度报警装置,当空气中氨气浓度达到100ppm或150ppm时,应自动发出报警信号,并应自动开启制冷机房内的事故排风机。
氨气浓度传感器应安装在氨制冷机组及贮氨容器上方的机房顶板上。
7.2.2 氨制冷机房应设事故排风机,在控制室排风机控制柜上和制冷机房门外墙上应安装人工启停控制按钮。
05冷库设计规范GB 50072-2010
冷库设计规范GB 50072-20107 电气7.1 变配电所7.1.1 大型冷库、高层冷库及有特殊要求的冷库应按二级负荷用户供电,中断供电会导致较大经济损失的中型冷库应按二级负荷用户供电,不会导致较大经济损失的中型冷库及小型冷库可按三级负荷用户供电。
7.1.2 当供电电源不能满足负荷等级的要求时,应设置柴油发电机组备用电源。
备用电源的容量应满足冷库保温运行的需要,并应满足消防负荷的需要,应按其中较大者确定。
如正常电源停电时要求继续进行生产作业,可按要求选择备用电源的容量。
7.1.3 冷库的电力负荷宜按需要系数法计算,冷库总电力负荷需要系数不宜低于0.55。
7.1.4 当冷库电力负荷有明显的季节性变化,在保证制冷机组可靠启动时,宜选用2台或多台变压器运行。
7.1.5 冷库宜设变配电所,变配电所应靠近或贴邻制冷机房布置。
当氟制冷系统不集中设置制冷机房时,变配电所宜靠近库区负荷中心布置。
装机容量小的小型冷库,可仅设低压配电室。
大型冷库根据全厂负荷分布情况,技术经济合理时,可设分变配电所。
各回路低压出线上宜单独设置电能计量仪表。
7.1.6 冷库应在变配电所低压侧采用集中无功补偿。
当冷库有高压用电设备时,可在变电所高、低压配电室分别进行无功补偿。
当冷库设有分配电室时,也可在分配电室进行无功补偿。
7.1.7 高、低压配电室及柴油发电机房应设置备用照明。
高、低压配电室备用照明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的50%,柴油发电机房备用照明照度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
当采用自带蓄电池的应急照明灯具时,备用照明持续时间不应小于30min。
7.2 制冷机房7.2.1 氨制冷机房应设置氨气体浓度报警装置,当空气中氨气浓度达到100ppm或150ppm时,应自动发出报警信号,并应自动开启制冷机房内的事故排风机。
氨气浓度传感器应安装在氨制冷机组及贮氨容器上方的机房顶板上。
7.2.2 氨制冷机房应设事故排风机,在控制室排风机控制柜上和制冷机房门外墙上应安装人工启停控制按钮。
冷库电气规范
《冷库设计规范GB》50072—20017电气7.1变配电室7.1.1 冷库的正常运行,关系到广大人民的日常生活和食品卫生,如供电不能保证,一旦停电,势必会使库温升高,导致食品变质,从而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因此从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看,冷库应属二级负荷。
对小型冷库因停电造成的损失较小,可按三级负荷供电。
7.1.2 当对冷库难以实现专用回路供电要求时,许多冷库为了保持正常运行,都希望有第二路电源供电,因此可以考虑采用自备电源的方法取得第二电源。
7.1.3根据对 110 个冷库与肉联厂的统计资料进行分析,冷库总电力负荷需要系数采用0.55 ~ 0.70 是合适的。
7.1.4一般冷库的运行均有淡旺季之分,因此为了调节负荷,做到经济运行,宜选用 2 台变压器。
由于我国大部分地区的供电部门是采用二步价计费方式,为了减少初投资及运行费用,同时又兼顾到变压器的运行效率并有一定的裕度,因此变压器的负荷率可采用0.8 ~ 0.9 。
7.1.5冷库的主要用电设备在氨压缩机房,约占全库总用电负荷的50%以上,因此机房是冷库的负荷中心,变配电室应尽量靠近机房设置。
7.1.6冷库的自然功率因数较低,而且用电负荷大部分集中在氨压缩机房,且冷库一般没有高压负荷,因此应在低压配电室集中设置补偿装置,对远离配电室且负荷又相对集中的污水处理厂、屠宰加工车间、分割肉加工车间等,为了提高补偿效果,减少线路上的电能损失,可分别在这些场所的配电室设置补偿装置。
7.1.7一旦突然停电,为了及时地进行必要的倒闸操作,在高、低压配电室宜设置应急照明。
当应急照明电源取自直流电源屏时,应对电源屏的容量进行校核。
7电气7.1变配电室7.1.1冷库应按二级负荷供电。
在负荷较小或地区供电条件困难时可采用一回路专用线供3电。
对公称体积在2500m 以下的小型冷库,可按三级负荷供电。
7.1.2当供电电源不能满足要求且条件许可时,可设置自备柴油发电机组电源,自备电源的容量应能满足冷库保温运行的需要。
冷库设计规范
库房隔汽层和防潮层的构造
1 库房外墙的隔汽层应与地面隔热层上、下的防水层和隔汽 层搭接。 2 楼面、地面的隔热层上、下、四周应做防水层或隔汽层, 且楼面、地面隔热层的防水层或隔汽层应全封闭。 3 隔墙隔热层底部应做防潮层,且应在其热侧上翻铺 0.12m。 4 冷却间或冻结间隔墙的隔热层两侧均应做隔汽层。
冷库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告 第489号
目录
前言 1、总 则 2、术 语 3、基本规定 4、建 筑 5、结 构 6、制 冷 7、电 气 8、给水和排水 9、采暖通风和地面防冻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7年工程建设 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 [2007]126号),在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的组织下, 由国内贸易工程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在原国家标准 《冷库设计规范》GB 50072-2001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 在修订过程中,遵照国家基本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 对近几年国内新建和改建的冷库进行了重点调研,并在9 个省市召开了有教学、科研、工程设计、设备制造、建 筑安装等部门专业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听取了对国 家标准《冷库设计规范》GB 50072-2001(以下简称 “原规范”)的修订意见,查阅了国际上相关技术资料, 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反复修改和完善,最后 经专家审查定稿。
4.2.2 每座冷库冷藏间耐火等级、层数和面 积应符合
表4.2.2 每座冷库冷藏间耐火等级、层数和面积(m2)
表4.2.2的要求。
4.2.2 每座冷库冷藏间耐火等级、层数和面 积(m2)
注:1 当设地下室时,只允许设一层地下室,且地下冷藏间 占地面积不应大于地上冷藏间建筑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防 火分区不应大干1500m2。 2 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冷库为高层冷库。 3 本表中“一”表示不允许建高层冷库。 4.2.3 冷藏间与穿堂之间的隔墙应为防火隔墙,该防火隔 墙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该防火隔墙上的冷藏门可 为非防火门。
冷库的规范
冷库的规范冷库规范是指在冷库的设计、建设、操作和管理中需要遵守的一些规定和标准。
以下是冷库的规范介绍,总共约有1000字。
一、冷库设计规范1.基本要求:冷库的位置选在不受阳光直射和烟尘污染的地方;建筑要结实,能承受冷库内外的温差和压力变化。
2.建筑材料:冷库的建筑材料要优质、耐寒、耐腐蚀,如钢材、混凝土、复合板等。
3.墙体隔热:冷库的墙体应具有良好的隔热性能,常用的材料有聚氨酯发泡、岩棉等。
4.地面处理:冷库地面要平坦、无积水,常用的地面材料有水磨石、陶瓷砖等。
5.通风设备:冷库要安装通风设备,保证空气的流通和新鲜。
6.照明设备:冷库内的照明设备应安装在能防爆的灯具上,避免火灾的发生。
7.消防设备:冷库应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如灭火器、消防栓等。
二、冷库建设规范1.施工质量:冷库的施工质量要符合相关的建筑标准和规范,保证冷库的安全和使用寿命。
2.绝缘材料:冷库的绝缘层要使用符合规范的绝缘材料,保证冷库内温度的稳定。
3.管道安装:冷库内的管道要安装牢固,避免漏水和渗漏。
4.电气设备:冷库内的电气设备要符合国家标准,安装接地保护设备,防止电气火灾的发生。
5.冷库门窗:冷库门窗要严格按照规范安装,保证密封性和隔热性能。
6.设备安装:冷库内的冷冻设备、空调设备等要按照相关规范进行安装和调试。
7.运输管道:冷库内的运输管道要经过合理的布置和防护,避免破裂和温度波动。
三、冷库操作规范1.冷库进出库管理:冷库进出货物要进行记录,保证货物的及时和准确。
2.温度管理:冷库内的温度要进行定期检测和调整,保持在规定范围内。
3.湿度管理:冷库内的湿度要适宜,防止货物的受潮和出现霉变。
4.库容管理:冷库内货物的储存要符合规定的堆码要求,不得超过规定高度和重量。
5.货物分类管理:冷库内的货物要按照分类储存,避免混乱和交叉污染。
6.卫生管理:冷库的卫生要保持清洁,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
7.安全管理:冷库要做好安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进行定期巡视和排查。
冷库设计电气施工规范 摘自《冷库设计规范》
《冷库设计规范》电气部分变配电所1、大型冷库、高层冷库及有特殊要求的冷库应按二级负荷用户供电,中断供电导致较大的经济损失的出中型冷库应按二级负用户荷供电,不会导致较大的经济损失的中型冷库可按三级用户供电。
2、当供电电源不能满足负荷等级的要求时。
应设柴油发电机组备用电源。
备用电源的出容量应满足冷库保温运行的需要,并应满足消防负荷的需要,应按其中较大者确定。
如正常电源停电时要求继续进行生产作业,可按要求选择备用电源的容量。
3、冷库的电力负荷宜按需要系数法计算,冷库总电力负荷需要系数不低于0.55.4、当冷库负荷有明显的季节变化,在保证制冷机组可靠启动时,宜选用2台或多台变压器运行。
5、冷库宜设变配电所,变配电所应靠近或贴邻制冷机房布置。
当氟利昂系统不集中设置制冷机房时,变配电所宜靠近库区负荷中心布置。
装机容量小的小型冷库,可仅设低压配电所。
各回路低压出线上宜单独设置电能及计量仪表。
6、冷库应在变配电所低压侧采用集中无功补偿。
当冷库有高压用电设备时,可在变电所分别进行无功补偿。
高、低压配电室及柴油发电机房应设置备用照明。
高、低压配电室备用照明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的50%,柴油发电机房备用照明照度应保证照明的照度。
当采用自带蓄电池的应急照明灯具时,备用照明持续时间不应小于30分钟。
制冷机房1、氨制冷机房应设置氨气体浓度报警装置,当空气中氨气浓度达到100ppm或150ppm时,应自动发出报警信号。
并应自动开启制冷机房内的事故排风机。
氨气浓度传感器应安装在氨制冷机组及贮氨容器上方的机房顶板上。
2、氨制冷机房应设事故排风机,在控制室排风机控制柜上和制冷机房门外墙上应安装人工启停控制按钮。
3、大、中型冷库氟制冷机房应设置气体浓度报警装置,当空气中氨气体浓度达到设定值时,应自动发出报警信号,并应自动开启事故排风机。
气体浓度传感器应安装在制冷机房内距地面0.3m处的墙上。
4、氟制冷机房应设事故排风机,在机房内排风机控制柜上和制冷机房门外应安装人工启停控制按钮。
《冷库设计规范》修订主要技术要点
准管理办法》 《 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 等有关编写要求, 按 照住房 城 乡建设 部 《 住 房城 乡建 设部 关于 印发 编制组于 2 0 1 6年 4月完成 了 《 规范 》修订草稿 ,并组 2 0 1 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 划的通知》 ( 建 织 行 业 内部 分相 关专 业 人 员 ,对修 订 草 稿进 行 了的研 讨 标[ 2 0 1 4 1 1 8 9 号 )的通知 ,对工程建设国家标准 《 规范》 G B 5 0 0 7 2 —2 0 1 0 进行修订。 本修订 由商务部提出并归口。
由华商 国际 工程 有限公 司 ( 原 国内贸 易工程 设计 研究 院 ) 交流 工作 。 在修 订 草稿 的基础 上 , 2 0 1 6年 8 月 完成 了 《 规 范 》修 订 征 求意见 初稿 。 2 0 1 7年 2月初 ,编制 组 通过 对 征 求意 见 初稿 的调
整 、改 进 与 完善 ,形成 征 求意 见 稿 。2 0 1 7年 2月 2 4日
本《 规范》共分 9章和 1 个附录 ,主要内容包括 :总则 ,
术语 ,一般 规定 ,建筑 ,结构 ,制冷 ,电气 ,给水 排水 , 供暖 、通风 、空调 和地面 防冻等 。主要修 订 内容 如下 :
的工 程设 计 要 求 。从 二氧 化 碳 制冷 系统 与设 备 选 择 、二 氧 化 碳 制冷 设 备 布 置 ,到 二氧 化碳 制 冷 管道 和 二 氧化 碳 制冷 系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安 全 与 监 控 ,都 全 面 系 统地 提 出 了设 计 标 准 ,
作 已形成 了报批 稿 。其修 订 过程 和主 要技 术要 点如 下 。 经 过 前期 调 查 研 究 ,在 认 真 总结 我 国 冷库 工 程 建 设
冷库设计规范最新版
目前针对冷库设计的规范提出了GB 50072―2010新修订的国家标准,自2010年7月1日起实施。
原《冷库设计规范》同时废止。
那么最新版的内容给您整理了一些。
冷库设计规范的主要内容可以分为这些几部分:1、前言2、术语3、基本规定4、建筑5、结构6、制冷7、电气8 、给水和排水9、采暖通风和地面防冻。
其中着重来了解一下第五部分结构设计的原则:冷间宜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或钢结构,也可采用砌体结构。
冷间结构应考虑所处环境温度变化作用产生的变形及内应力影响,并采取相应措施减少温度变化作用对结构引起的不利影响。
冷间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时,伸缩缝的最大间距不宜大于50m。
如有充分依据和可靠措施,伸缩缝最大间距可适当增加。
冷间顶层为阁楼时,阁楼屋面宜采用装配式结构。
当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屋面时,伸缩缝最大间距可按下表采用。
注:当有充分依据或可靠措施,表中数值可以增加。
当冷间阁楼屋面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楼盖,且相对边柱中心线距离大于或等于30m时,边柱柱顶与屋面梁宜采用铰接。
当冷间底层为架空地面时,地面结构宜采用预制梁板。
当冷库外墙采用自承重墙时,外墙与库内承重结构之间每层均应可靠拉结,设置锚系梁。
锚系梁间距可为6m,墙角处不宜设置。
墙角砌体应适当配筋且墙角至第一个锚系梁的距离不宜小于6m。
设置的锚系梁应能承受外墙的拉力与压力。
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6度以上,外墙应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及圈梁。
冷间混凝土结构的耐久性应根据如下表格环境类别进行设计。
混凝土结构的环境类别表:冷间钢筋混凝土板每个方向全截面最小温度配筋率不应小于0.3%。
零度以下的低温库房承重墙和柱基础的最小埋置深度,自库房室外地坪向下不宜小于1.5m,且应满足所在地区冬季地基土冻胀和融陷影响对基础埋置深度的要求。
软土地基应考虑库房地面大面积堆载所产生的地基不均匀变形对墙柱基础、库房地面及上部结构的不利影响。
抗震设防烈度6度及6度以上的板柱-剪力墙结构,柱上板带上部钢筋的1/2及全部下部钢筋应纵向连通。
电气及电控相关标准汇总
电气及电控相关标准汇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气图用图形符号》1985年开始颁布实施。
该标准号为GB4728.1~13,包括以下13个分部,该标准大部分是参照IEC617.1~13标准等效制的。
GB4728.1~13标准的名称如下:(1)GB4728.1-85总则;(2)GB4728.2-84符号要素、限定符号和常用的其他符号;(3)GB4728.3-84导线和连接器件;(4)GB4728.4-85无源元件;(5)GB4728.5-85半导体管和电子管;(6)GB4728.6-84电能的发生和转换;(7)GB4728.7-84开关、控制和保护装置;(8)GB4728.8-84测量仪表、灯和信号器件;(9)GB4728.9-85电信:交换和外围设备;(10)GB4728.10-85电信:传输;(11)GB4728.11-85电力、照明和电信布置;(12)GB4728.12-85二进制逻辑单元;(13)GB4728.13-85模拟单元。
GB4728.1~13《电气图用图形符号》中13个分部共有2000多个图形符号1)GB5094-85《电气技术中的项目代号》,1986年颁布实施;(2)GB6988.1~7-86《电气制图》,1987年颁布实施;(3)GB7159-87《电气技术中的文字符号制订通则》,1987年颁布实施;(4)GB/T2900.1-92《电工术语》,1993年颁布实施;(5)GB4026-83《电器接线端子的识别和用字母数字符号标志接线端子的通则》,1984年颁布实施;(6)GB4884-85《绝缘导线的标记》,1985年颁布实施。
2.2.3 图形符号和文字符号的重要意义电气图形符号和文字符号在电气工程设计中必须绝对准确地配合使用,这在电气系统工程设计中起着不可替代的重大作用。
准确使用图形符号和文字符号才能准确定义设备和元器件的功能,并说明整个电气系统的动作原理。
以下仅举几个例子来说明他们在配合使用过程中的重要性。
冷库设计规范
冷库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批谁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施行日期:一九八五年六月一日关于发布《冷库设计规范》的通知计标[1984]2363号根据原因家建委(78)建发设字第562号文的要求,由商业部会同有关单位编制的《冷库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冷库设计规范》XGBJ72-84为国家标准,自一九八五年六月一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商业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商业部设计院负责。
国家计划委员会一九八四年十一月十五日编制说明本规范是根据原因家建委(78)建发设字第562号通知由商业部设计院会同上海轻工业设计院、湖北工业建筑设计院、天津建筑设计院、上海水产学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共同编制的。
编制过程中,遵循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和科学试验,总结了我国三十多年来建设冷库的经验,曾两次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八章和七个附录。
主要内容有总则、计算的一般规定、建筑、结构、制冷、电气、给水和排水、采暖通风和地面防冻。
并将冷间设计温度和相对湿度、冷间围护结构总传热阻的确定方法、季节修正系数、墙排管、顶排管的传热系数和换算系数,以及主要城市地面下3.2米深处历年最低两个月的土壤平均温度等列入附录。
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诗将意见及有关资料寄交商业部设计院,以便修订时参考。
商业部一九八四年十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计算的一般规定第三章建筑第一节库址选择及库区布置第二节库房布置第三节库房建筑热工(Ⅰ)田热(Ⅱ)隔汽和防潮(Ⅲ)构造要求第四节氨压缩机房和变配电室第四章结构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荷载第三节材料第五章制冷第一节冷却设备负荷和机械负荷的计算第二节库房(Ⅰ)冷加工能力(Ⅱ)冷却设备(Ⅲ)气流组织和通风换气第三节氨压缩机和辅助设备第四节安全保护和自动控制第五节管道第六节管道和设备的保温第七节制冰和储冰(Ⅰ)制冰(Ⅱ)储冰第六章电气第七章给水和排水第一节给水第二节排水第八章采暖、通风和地面防冻附录一冷间设计温度和相对湿度附录二冷间围护结构总传热阻R。
国家标准冷库设计规范
国家标准冷库设计规范篇一:关于国家发布《冷库设计规范》的标准1关于国家发布《冷库设计规范》的标准现批准《冷库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72-2010,字2010年7月1日起实施,以下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1、两座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库房贴邻布置时,贴邻布置的库房总长度不应大于150m,总占地面积不应大于10000M2,库房应设置环形消防绕道。
贴邻库房两侧的外墙均应为防火墙,,屋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
2、库房与制冷机房、变配电所和控制室贴邻布置时,相邻册的墙体,应至少有一面为防火墙,屋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
3、冷藏间耐火等级为一、二级,层数限,单层、多层时,冷藏间占地面积7000 M2,防火分区3500 M2,多层时冷藏间占地面积5000 M2,防火分区2500 M2。
藏间耐火等级为三级,层数最多允许3层,单层、多层时,冷藏间占地面积1200M2,防火分区2400 M。
(备注:当设地下室时,只允许设一层地下室,且地下冷藏间占地面积不应大于地上冷藏间建筑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防火分区2500 M2,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冷库为高层冷库)。
4、冷藏间与穿堂之间的隔墙应为防火隔墙,该防火隔墙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该防火隔墙上的冷藏门可为非防火门。
5、库房楼梯间应设在穿堂附近,并应采用不然材料建造,通向穿堂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首层楼梯出口应直通室外或距直通外的出口不大于15m。
26、建筑面积大于1000 M的冷藏间应只少设两个冷藏门(含隔墙上的门),面积不大于1000 M2的冷藏间可只设一个冷藏门,冷藏门内侧应设有应急内开门锁装置,并应有醒目的标识。
7、在库门内严禁设置与库房生产管理无直接关系的其他用房。
8、当外墙与阁楼楼面均采用松散可燃隔热材料时,相应处应设防火带,相交部位防火分隔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楼板的耐火极限。
9、冷库楼面和地面结构均布活荷载标准值及准永久参数,应根据用途使用:(1)冷藏间、冻结间标准值15.0KN/M2,准永久值系数0.6(2)运货穿堂、站台、收发货间标准值15.0KN/M2,准永久值系数0.4(3)冷却物冷藏间标准值15.0KN/M2,准永久值系数0.8(4)冷库标准值9*hKN/M2,准永久值系数0.8(5)专用于2装隔热材料的阁楼标准值1.5KN/M,准永久值系数0.810、冷藏间内采用的水泥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或采用矿渣硅酸盐水泥,不得采用灰质硅酸盐和粉煤灰硅酸盐水泥。
冷库设计规范电气
冷库设计规范电气1.设备选择:冷库中的电气设备应选择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产品,具有防潮、防水、防腐蚀、防爆等特性。
同时,应选择能够满足冷库运行要求的设备,如保温门、照明设备、防火设备等。
2.电气设计:冷库的电气系统设计应充分考虑冷库的特殊工作环境,包括低温、潮湿等因素。
电气线路应采用符合标准的绝缘材料和绝缘层厚度,以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3.线路布置:冷库的电气线路应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布置,确保线路的安全可靠。
电气线路应尽量避免与保温层接触,防止低温对线路的影响。
线路的布置应尽量简洁,避免交叉和缠绕,以方便日后的维修和检修。
4.照明设计:冷库的照明设计应充分考虑低温环境,选择合适的照明设备。
照明设备应具有防潮、防水、防爆等特性,并且能够在低温环境下正常工作。
照明布局应合理,保证冷库内的照明充足,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性。
5.电气保护:冷库的电气系统应配置合适的保护装置,包括漏电保护器、过载保护器、短路保护器等。
保护装置应按照规范要求进行选择和安装,以保证电气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6.接地设计:冷库的电气接地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要求。
接地系统应具有良好的导电性和稳定性,确保电气设备的正常工作和安全性。
7.维护和检修:冷库的电气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维护和检修应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包括清洁设备、检查电气线路和保护装置、更换老化或损坏的设备等。
总结起来,冷库设计规范电气部分主要涉及设备选择、电气设计、线路布置、照明设计、电气保护、接地设计以及维护和检修等方面。
这些规范和标准旨在确保冷库的电气系统安全可靠地运行,提高工作效率和保障人员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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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电气
7.1 变配电室
7.1.1 冷库应按二级负荷供电。
在负荷较小或地区供电条件困难时可采用一回路专用线供电。
对公称体积在2500m3以下的小型冷库,可按三级负荷供电。
7.1.2 当供电电源不能满足要求且条件许可时,可设置自备柴油发电机组电源,自备电源的容量应能满足冷库保温运行的需要。
7.1.3 冷库的电力负荷宜按需要系数法计算,全库总电力负荷需要系数可采用0.55~0.70。
7.1.4 当冷库电力负荷大于315kVA且淡旺季负荷相差较大时,在保证氨压缩机可靠启动的条件下,宜选用2台变压器。
变压器的负荷率可采用0.8~0.9。
7.1.5 冷库宜设变配电室,并应尽量靠近氨压缩机房布置。
7.1.6 冷库应采用集中补偿或集中与分散补偿相结合的方式补偿无功功率,提高功率因数。
冷库自
7.3.1 冷库库房属低温、潮湿场所,电气设计和设备选型应充分考虑到该场所的特点和要求。
7.3.2 库房部分的动力及照明配电设备应集中布置在常温穿堂或月台群房等干燥场所。
7.3.3 冷间内照明灯具宜选用外壳防护等级为IP54级并带有保护罩的防潮型白炽灯具。
7.3.4 冷却间、冻结间、冷藏间、冰库和穿堂等处照明的照度不宜低于20lx;加工间、包装间等处照明的照度不宜低于50lx。
7.3.5 冷间内照明灯具的布置应避开吊顶式空气冷却器(冷风机)和顶排管,在库内走道处应重点布灯,在货位内可均匀布置。
7.3.6 冷间内照明开关应采用防潮型开关或气密式开关,每间库房的照明开关应集中装于该间库房的门外,并应远离门口布置。
7.3.7 为提高库内照明的可靠性,每间建筑面积较大的库房内的照明灯具宜分成数路单独控制,按放射式配电。
7.3.8 冷库宜采用AC220V/380VTN-S或TN-C-S配电系统。
冷间照明支路宜采用AC220V单相供电,当灯具安装高度等于或小于2.2m时,应采用AC24V安全电压供电。
灯具金属外壳均应接保护线(PE 线)。
7.3.9 低于0℃的冷间内动力及照明线路均应采用铜芯耐低温橡皮绝缘电缆,并宜明敷。
0℃及以上的冷间内可采用铜芯全塑电缆,并宜明敷,也可采用铜芯橡皮绝缘电线穿管暗敷,穿线管两端应采取密封措施。
7.3.10 穿过库房隔热层的电气线路,宜集中敷设,旦必须采取可靠的防火及防止产生冷桥的措施。
冷藏门防冻可采用自限温电热带作为加热元件,加热电压不宜超过AC24V,加热元件严禁穿过库房隔热层。
库房阁楼层内不得装置电气设备及敷设电气线路。
根据需要冷间内可设呼唤信号装置,此时库内门上方墙上应装设常明灯。
冷库电梯应由低压配电室以专用回路配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