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标签标注规定解读
《食品标准》食品标签标准解读
食品标签标准解读主要规定《食品通用标签标准》(GB7718-2004)强制性标示: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及固形物含量、制造者、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日期标志和贮藏期、产品标准号以及质量(品质)等级非强制性标示:批号、食用方法、能量、营养素《规范》仿照美国对健康声称的管理,要求营养素含量“高”、“强化”的食品及营养素补充剂标注可耐受最高摄入量(UL),并注明“超过该值对健康不利”;功能声称使用固定用语模式有助于避免产品通过文字技巧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
一、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一)范围适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所有预包装食品。
专类食品有特别规定时除外。
(二)必须标注的能量和4种核心营养成分1、能量;2、蛋白质;3、脂肪总量(饱和脂肪酸、不饱和脂肪酸);4、总碳水化合物;5、钠食品企业对第一款规定的能量和4种核心营养素的标示应当比其他营养成分的标示更为醒目。
营养成分表(三)可以标注的营养成分1、能量;2、蛋白质3、脂肪(饱和脂肪酸、不饱和脂肪酸);4、胆固醇;5、碳水化合物;6、糖;7、膳食纤维(可溶性和不可溶性膳食纤维);8、维生素14种9、矿物质14个钠、钙、钾、镁、磷、铁、锌、碘、硒、铜、佛、烙、锰、钼。
标示上款规定的营养成分不得改变名称。
(四)标注形式营养成分的含量以每100ml、每100g和/或每份中的实际“数值”标示。
营养素参考数值(NRV)的百分比按占每份含量的多少标示。
(五)具体见技术附件1.食品营养成分标示准则2.中国食品标签营养素参考值3.食品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准则(六)豁免的产品食品的每日食用量不足10g或10ml食品;生肉、生鱼、生蔬菜和水果;包装总面积小于100cm2的食品;现制现售的食品;酒精含量大于等于0.5%的产品;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标准规定可以不标示标签的食品。
二、营养声称利用任何声明、建议或暗示来表示食品具有特定的营养特性,包括:营养素名称及含量的声称;营养素生理功能的声称;特定营养需要人群的声称,如糖尿病人食品、儿童食品;其他营养特性的声称,如标签文字中包含有“营养”、“营养强化”、“营养强化食品”。
食品标签上的信息有哪些规定
食品标签上的信息有哪些规定在我们日常生活中,购买食品时总会留意食品标签上的各种信息。
但您是否真正了解这些信息背后的规定呢?食品标签上的信息可不是随意标注的,而是有着严格的规定和要求。
首先,食品标签上必须标明食品的名称。
这个名称应当清晰、准确,不能产生混淆或误导消费者的情况。
比如,不能把“果汁饮料”标注为“果汁”,因为前者可能只是含有少量果汁成分,而后者会让消费者误以为是纯果汁。
接下来是配料表。
配料表要按照加入量的递减顺序一一列出食品中所使用的原料、辅料和食品添加剂等。
这对于那些对某些成分过敏或者有特殊饮食需求的消费者来说至关重要。
比如,对花生过敏的人,如果在配料表中看到有花生成分,就能及时避免食用。
食品标签上还得标明净含量和规格。
这能让消费者清楚知道自己购买的食品到底有多少。
净含量的标注应当清晰、醒目,计量单位也要符合规定。
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也是必不可少的。
这样万一消费者在食用过程中出现问题,能够及时找到相关责任人。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更是关键信息。
生产日期要清晰明确,保质期要按照规定的方式标注,让消费者能够准确判断食品是否还在可食用的期限内。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也得在标签上有所体现。
这是食品生产合法性的重要证明。
产品标准代号也不能少。
它反映了食品所遵循的质量标准,确保食品的品质符合相应的要求。
储存条件也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比如,是常温保存、冷藏保存还是冷冻保存,以及防潮、避光等特殊要求。
这有助于消费者正确储存食品,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如果食品中添加了营养强化剂,还需要在标签上标明营养成分表。
营养成分表会列出食品中所含的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等核心营养素的含量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
这对于关注营养健康的消费者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参考依据。
此外,如果食品有特殊的食用方法或者食用禁忌,也应当在标签上给予说明。
比如,某些食品需要经过特殊处理后才能食用,或者某些人群不宜食用等。
食品标签通则 GB7718的通俗理解和要点解读
食品标签通则:GB7718的通俗理解和要点解读1、食品名称应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清晰的标示反应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是能够反映食品本身固有的性质、特性、特征的名称,使消费者一看便能联想到食品的本质。
当通过预包装食品名称本身能够获得产品的配料信息及其真实属性,却不会是消费者误解时,可以不在食品名称附近标示真实属性的专供名称,如“榛仁巧克力”,该名称可以体现配料和产品属性,不需要再在该名称附件标示“巧克力制品”。
当从预包装食品名称本身无法获得产品真实属性,只有看到实物才能判断,而实物有难以看到时,应在该名称附近同时标示其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食品名称中关于风味的描述应根据其组分中的特定原料或其生产的特定工艺真实描述,如草莓风味可以通过添加草莓粉或食用香精来实现。
当产品风味来自所使用的香精是,不应直接使用该配料的名称来命名,如使用草莓香精但不含草莓成分的冰淇淋,产品名称不应命名为“草莓冰淇淋”,可命名为“草莓味冰淇淋”。
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通常是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中规定的食品名称或食品分类名称。
若上述名称有多个时,可选择其中的任意一个,或不引起歧义的等效名称;在没有标准规定的情况下,应使用能够帮助消费者理解食品真实属性的常用名称或通俗名称,如采用广泛使用,通俗易懂的名称“三明治”。
如果一类食品分类标准或行业约定俗称的分类方式,命名时可参考食品分类名称。
为了使消费者更容易理解其真实属性,应尽量标示详细名称;在能够充分说明食品真实属性的前提下,可以不使用分类中最低一级或详细名称。
例如,“薄荷糖”是一种常见的食品名称,已经体现了其真实性味糖果,标示时,既可以使用“薄荷糖”,也可以使用分类中的相应的名称“硬质糖果”等。
标示商品名称如果是“创新名称”“奇特名称”“音译名称”“牌号名称”“地区俚语名称”或“商标名称”时,应在所标示名称的同一展示版面标示放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食品标签标注规定解读
• 3.配料 • 在制造或加工食品时使用的,并存在(包 括以改性的形式存在)于产品中的任何物 质,包括食品添加剂。
• 4.生产日期(制造日期) 食品成为最终产品的日期,也包括包装或 灌装日期,即将食品装入(灌入)包装物 或容器中,形成最终销售单元的日期。
• 5.保质期 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 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在此期限内,产 品完全适于销售,并保持标签中不必说明 或已经说明的特有品质。 • 6.规格:同一预包装内含有多件预包装食 品,对净含量和内件数关系的表述。
主要展示版面之一。
• • • •
主要展示版面标示内容 1 有没有正确的正确属性名称 2 净含量的标注 3 主板面的附加标识
三、标示内容的基本要求
• 1 .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相应食品安 全标准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及其实施条例 •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质检总局2009年第123号令) • 商品条码管理办法 • 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 •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 • 中国名牌产品标志管理办法 •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 • 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等等。
标示内容 直接提供 强制 强制 非直接提供 强制 非强制
食品名称 配料表(清单
配料的定量标示
净含量及规格 生产者、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强制
强制 强制
非强制
强制 非强制
日期标示(生产日期、保质期
贮存条件(2012.4.20实施)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国产食品) 产品标准代号(国产食品) 其它强制性标示内容等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 理总局《关于进一步 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 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要求白酒企业不准 生产标注“特供”、 “专供”、“专用” 、“特制”、“特需 ”等字样的白酒。
《食品安全法》中有关散装食品销售中标签标注的规
在《食品安全法》中,散装食品销售中标签标注的规定是非常重要的。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用户的健康,规范市场秩序,促进食品安全。
下面我将详细介绍《食品安全法》中关于散装食品销售中标签标注的规定:一、标签内容1. 标签上应包含以下基本信息:食品的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批号等必要信息,用户能够直观了解到食品的相关信息。
2. 对于散装食品,标签上还应注明相关的营养成分以及含有的可能引起过敏的成分,以提醒用户选择食品时的注意事项。
3. 若是经过加工装箱运输的散装食品,则标签上还应注明食品的净含量。
4. 对于特殊食品,如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等,还需标注相关法定标准下的特殊标注内容。
5. 标签上的文字、数字、图形应清晰、完整,易于辨识。
若是进口散装食品,标签还需要中文翻译。
6. 标签应具有可靠的监督机构审核的标志。
7. 对于易变质的散装食品,标签上还应注明贮藏条件和方法。
二、标签形式1. 标签应该以贴纸、标签、牌子等形式固定在食品包装上,不能够易脱落。
2. 标签应该与食品包装相协调,便于用户获取相关信息。
3. 对于散装食品,销售者还可以采用打印机喷码等方式在食品包装上直接标识必要信息。
三、标签时效1. 标签的内容应当及时更新,保证信息的真实、及时性。
2. 已过期的食品不得销售。
四、违规行为和处罚1. 对于散装食品上的标签虚假、违规或者标签丢失、脱落等情况,相关责任人将受到行政处罚,包括罚款、责令停产整顿等处罚措施。
2. 用户发现散装食品销售中的标签违规情况,可以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相关部门将对投诉进行调查处理。
总结:散装食品销售中标签标注的规定在《食品安全法》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其规定的严格性直接关系到用户的健康与权益。
只有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才能有效保障食品安全,维护市场秩序,促进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希望各相关企业和销售者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尊重用户的权益,确保散装食品销售中标签标注的合法、可靠、真实。
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定
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定
是指国家对食品包装上的营养标签进行管理的法规和规定。
其目的是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提供准确、全面的营养信息,帮助消费者做出更明智的食品选择。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定:
1. 标签内容要求:食品营养标签应标注食品的能量(卡路里)、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纤维素和钠等营养物质的含量。
标签还应标明每日摄入参考值(NRV)或推荐摄入量(RI),帮助消费者了解食品对其日常营养需求的贡献程度。
2. 标签格式要求:营养标签应使用字体清晰、易读的方式显示,并要求将每100克(或每100毫升)食品的营养含量列明。
同时,一些国家还要求对热量和主要营养元素进行高亮显示,以突出重要信息。
3. 计量单位和误导性标示禁止:食品营养标签要使用标准计量单位,并且禁止使用引人误导的标示,例如“无脂肪”、“低脂肪”等可能造成消费者误解的词语。
4. 标签真实性和准确性要求:食品生产商有责任确保营养标签上的信息真实准确,且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一些国家还要求食品企业对自己的产品进行营养成分检测,并将检测结果报告给监管机构。
5. 监管与处罚:食品监管部门有权对食品营养标签进行监督检查,并可对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生产商进行罚款、召回产品等处罚措施。
总之,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定是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提供准确全面的营养信息而设立的一系列法规和规定,旨在帮助消费者做出健康饮食选择。
解读食品标识管理规定-规章制度2022年范文模板
解读食品标识管理规定_规章制度2022年范文模板解读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如下根据国家质检总局102号令,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将于20xx 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公布的《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同时废止。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是在现行食品标识标注有关规定及相关标准的基础上, 结合我国实际情况, 对食品标识监督管理规定的重申和补充。
该规定共五章四十二条, 主要从标识内容和标识形式两方面对食品标识进行了规范, 适用于在我国境内生产(含分装)、销售的食品。
该规定还增加了对食品产地、分装者、警示说明、最小销售单元等标识标注要求, 明确规定了食品标识的禁止标注内容和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禁止性义务, 强化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责任。
一、食品标识及《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修订的原因食品标识是生产商向消费者介绍食品成分、特点、厂名、使用方法等的简要说明, 是消费者选择、食用食品的依据。
按照《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总则第三条的规定:食品标识是指粘贴、印刷、标记在食品或者其包装上, 用以表示食品名称、质量等级、商品量、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生产者或者销售者等相关信息的文字、符号、数字、图案以及其他说明的总称。
我国原有食品标识管理主要依据的是1995年6月20日由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公布的《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的规定》。
经过十几年的发展, 原规定无论从政策管理的理念上还是法规适用的范围上, 都难以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的现状。
且由于过去体制上存在一些原因, 质检、商检、卫生、工商都曾制定过内部标识管理的规章制度, 法规的施行上存在一定的混乱现象, 因此制定一部统一的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二、解读新法规修订的内容新法规对原《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的规定》的主要部分进行的类划。
除附则外, 分为总则(规定了引用法规, 适用对象、管理机构), 食品标注内容、标识的标注形式、法律责任四个部分。
1.总则总则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对法律依据部分进行了修改。
2023年食品标识管理规定解读
2023年食品标识管理规定解读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为了进一步规范食品标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2023年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将会进行一系列的改革和调整。
以下将对2023年食品标识管理规定进行解读。
1. 标签内容要求食品标签是消费者了解食品信息的重要依据,新的管理规定将对标签内容进行严格规定。
标签上必须包含食品的名称、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表等重要信息。
同时,对于涉及到过敏源的食品需要在标签上进行明确标注,以提醒过敏体质人群。
另外,新的管理规定还要求食品标签中的文字大小、颜色、排版等方面要清晰易读,以方便消费者查看。
2. 无害成分声明为了告知消费者有关食品成分的信息,新的管理规定要求食品标签上必须明确标注无害成分声明。
消费者可以通过无害成分声明了解到食品是否添加了有害物质,以便做出更准确的消费决策。
这一规定对于特殊人群,如孕妇、儿童等更为重要。
3. 营养信息表示规范为了提高消费者对食品营养信息的认知度,新的管理规定针对营养信息表示作了进一步的规范。
标签上必须明确标注食品的热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含量等营养成分。
此外,对于含有特定功能的食品,如添加了维生素、矿物质等的食品,也需要在标签上进行相应的标注。
4. 标签上的健康评价为了提供更多关于食品健康属性的信息,新的管理规定要求食品标签上可以显示一种食品的健康评价。
这种评价可以是依据食品的营养成分进行的,也可以是依据食品的食用方法和注意事项进行的。
这对于有特殊需求或健康追求的消费者来说,可以更好地选择适合自己的食品。
5. 标签上的溯源信息新的管理规定将对食品的溯源信息作出更为详细的规定。
标签上的溯源信息应包括食品的生产企业、生产工艺、原材料来源、质检报告等内容。
这些信息可以帮助消费者了解到食品的产地和质量,并对食品的安全性作出更准确的评估。
6. 标签上的虚假宣传为了避免虚假宣传给消费者带来的误导和损失,新的管理规定将对标签上的虚假宣传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解读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解读《食品标识管理规定》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是如何解读《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下面店铺给大家介绍关于食品标识管理规定解读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解读如下一.食品标识的概念它是针对食品所规定的产品标识.食品标识具有产品标识的一般属性,也有自己的特性.首先,我们要将食品标识当作一般产品标识,同时注意其特殊性.1.产品标识概念是指表明产品名称,产地,生产厂厂名、厂址,产品的主要成分含量及其他质量状况,保存期限等信息情况的表述和指示。
产品标识由生产者提供,目的是给产品的销售者、消费者及用户提供有关产品的真实信息,帮助他们了解产品的内在质量,所执行的标准,说明产品的使用、保养等注意事项,起到指导消费的使用。
产品标识概念一般情况下,产品标识有以下几种: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产品的规格、等级、所含成分的含量及名称、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失效日期、警示说明、警示标志。
产品的标识可以标注在产品上,也可以标注在产品的包装上。
2.食品标识102号令规定,规定所称食品标识是指粘贴、印刷、标记在食品或者其包装上,用以表示食品名称、质量等级、商品量、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生产者或者销售者等相关信息的文字、符号、数字、图案以及其他说明的总称。
3.标识和标签标识和标签是在不同的法律和标准中的相同表述.法律一般称为标识,如<产品质量法>;标准一般称为标签,如7718食品标签通则标准.4.标识和标签的区别精确区分:标识是文字、图形、符号等信息和意思表示,标签是标识的载体。
因此文字上有:标注标识,加贴标签;没有标注标签。
立法时,统一使用标识这一名词,统一标识和标签为一个概念。
统一其含义,既包括意思表示,又包括其载体。
二、食品标识标注的基本要求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统一规范了产品标识标注的基本要求。
102号令进行细化。
食品标签规定
食品标签规定食品标签是食品包装上的文字、符号等信息,用于提示消费者关于食品的成分、营养价值、贮存条件和使用方法等信息,以便消费者做出明智的购买决策。
食品标签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是保障食品安全和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措施之一。
食品标签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食品成分:食品标签应明确标注食品的成分,包括原料的种类和含量。
成分列表通常按照成分含量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帮助消费者了解食品中各种成分的含量比例,以便根据自己的需求和偏好做出购买决策。
2.营养信息:食品标签应提供关于食品的营养信息,如热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矿物质等。
这些信息可以帮助消费者了解食品的营养价值,并根据自己的健康需求选择合适的食品。
3.食用方法和注意事项:食品标签应提供有关食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的信息,例如烹饪方法、食用量、保存方法和注意避免的食用人群等。
这些信息对于保证食品的安全食用至关重要,也有助于消费者正确理解和使用食品。
4.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食品标签应明确标注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生产日期可以帮助消费者了解食品的新鲜度和贮存时间,而保质期是指食品在正常贮存条件下可以保持一定质量和食品安全的期限。
这些信息有助于消费者了解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性,选择符合自己需求的食品。
5.生产者信息:食品标签应提供生产者和销售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等信息。
这些信息使消费者能够追溯食品的生产和销售渠道,对于维护自己的权益和解决食品质量问题具有重要作用。
食品标签的规定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同时也有助于食品行业的规范运作和质量管理。
消费者通过仔细阅读和理解食品标签,选择合适的食品,可以保证自身的健康和安全。
食品生产者和销售者也应严格按照规定标注食品标签,完善产品信息,提高消费者对产品的信任度和满意度。
食品标签标注规定解读
食品标签标注规定食品标签是指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物。
它是向消费者传递有关食品特征和性能的信息,可以引导、指导消费者选购食品,促进销售。
由于在标签上体现出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从而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和健康;在标签上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当超出上述期限或消费者、经销者未按标签上标明贮藏条件保存,食品制造者不承担责任,这也维护了食品制造者的合法权益。
因此,食品标签既是消费者的保护神也是制造者维护自身利益的有效武器。
这里我们对食品标签标注的基本要求、必须标注的内容、可以选择标注的内容、特殊营养膳食用食品标签标注的特殊要求等方面进行解读,以期让消费者和企业更好地利用食品标签标注规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哪些内容必须标注《产品质量法》和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7718 )规定的食品标签必须标注的内容有:( 1 )食品名称必须采用表明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不得使用引起消费者误解或混淆的名称。
( 2 )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应当和营业执照一致。
属集团子公司、分公司及委托加工、联营生产的,按照《产品标识标注规定》的要求进行标注。
( 3 )产品标准号应标明产品的标准代号和顺序号,所标明的产品标准应当合法有效。
( 4 )检验合格证明经检验合格的产品,应当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可以是合格印、章、标签等)。
( 5 )生产日期(包装日期)、保质期(保存期)或失效日期应标注在显著位置,规范清晰,符合对比色的要求;若食品需要特定的贮藏条件,必须注明。
( 6 )配料表必须真实且按加入量的递减顺序一一排列。
( 7 )定量包装食品应标注净含量,固、液两种物质应标明固形物含量。
( 8 )实施市场准入的食品应按规定加贴 QS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应按规定标注生产许可证标记和编号。
( 9 )产品标准中有分等分级规定的,应注明质量(品质)等级。
食品说明书标签管理规定(3篇)
食品说明书标签管理规定根据食品说明书标签的管理规定,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规定要求:1. 标签内容要真实、准确,不得误导消费者,不得包含虚假宣传和欺诈性信息。
2. 标签上应清楚标明产品名称、品牌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净含量、生产厂家信息等基本信息。
3. 标签应使用易于辨认的字体和字号,并确保字迹清晰可读。
4. 标签的语言应为国家官方语言以及目标市场的主要语言。
5. 在标签上应明确标注食品的主要成分,包括可能引起过敏的成分。
6. 如果食品包含转基因成分,标签上必须使用“转基因食品”标识。
7. 标签上应明确标注食品的营养信息,包括热量、脂肪、碳水化合物、蛋白质及其他营养物质的含量。
8. 如果食品含有添加剂,标签上必须明确标注所含的添加剂类型和用途。
9. 标签上应明确标注食品的保存条件和方法,以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10. 如果食品配有使用说明书,标签上应明确标注使用说明书的存在,并提供购买渠道。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食品说明书标签的真实准确,以便消费者能够正确理解和选择食品产品。
每个国家和地区的管理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以上规定仅为常见的一些要求,具体应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制定和遵守。
食品说明书标签管理规定(2)第一条为加强保健食品监督管理,规范保健食品说明书和标签,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保健食品,其说明书和标签应当符合本规定要求。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保健食品说明书是指包装中对产品注册、生产、使用等相关信息进行介绍的文字材料。
保健食品标签是指保健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物。
第四条保健食品包装上应当按照规定印有或者贴有标签,可单独销售的包装应当附有说明书。
如果标签内容包含了说明书全部内容,可不另附说明书。
第五条保健食品包装内除产品说明书和标签外,不得夹带任何宣传材料。
解读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解读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是指国家对食品标识进行管理的相关规定。
食品标识是指用于在食品包装上标识食品信息的标签、标牌、说明书等。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包括以下内容:
1. 食品标识的基本要求:食品标识必须真实、准确、清晰,标注的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包括食品名称、成分、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2. 食品标识的禁止内容:禁止在食品标识上使用虚假、欺诈性的信息,禁止标注误导消费者的内容,禁止使用虚假或模糊的图片和图标。
3. 食品标识的语言要求:食品标识应标注中文,如果需要使用外文,应在中文标注的位置上标注对应外文,并确保外文的准确性。
4. 食品标识的标签尺寸和位置要求:标签的尺寸应适中,字体清晰可读,位置应明显易见,不得涂改、掩盖或遮挡。
5. 食品标识的特殊要求:某些特殊食品,如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可能需要特殊标识,需要符合相关的特定规定。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目的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防止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促进消费者健康消费。
企业应严格遵守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确保食品标识的合法、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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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包装食品标签标注要求解读
×2 )
34
哪儿错了?
净含量:2500克
35
生产者、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约1.2mm
14
食品标签基本要求
同一销售单元含有不同品种、多个独立包装可单独销售的食品,独立 包装的食品标识应分别标注
外包装易于开启识别或通过外包装物能清晰识别内包装物上所有强制 或部分标示内容,可不在外包装物上重复标示相应内容;否则外包装 物上应标示所有强制内容
15
标示内容(直接提供给消费者)
单一配料的预包装食品是否需要标示配料表呢?(如大米、纯净水等)
A.可不标 B.必须标
答案:B,单一配料的预包装食品也应标示配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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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料表
复合配料需标示原始配料 加入量<25%且已有国标/行标/地标除外(如酱油) 可食用包装物应标示原始配料 加入量<25%且已有国标/行标/地标除外(如胶原蛋白肠衣)
正确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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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料表
食品添加剂的标示形式
应标示其在GB 2760中的通用名称 通用名称的标示形式: 食品添加剂具体名称:丙二醇 食品添加剂功能类别+国际编码(INS号):增稠剂(1520) 食品添加剂功能类别+具体名称:增稠剂(丙二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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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料表
食品添加剂在配料表中的标注方式
各配料按加入量递减顺序标示
预包装食品标签标注要 求解读
目录
Part 1 食品标签概念与法规 Part 2 食品标签标注要点详解 Part 3 食品标签实例分析
食品标签法规解析
食品标签法规解析食品标签是消费者获取食品信息、了解食品质量和安全的重要途径。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许多国家都制定了相应的食品标签法规,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在食品包装上标注相关信息。
本文将对食品标签法规进行解析。
一、标签的基本要素食品标签是对食品进行书面描述或者记载的标识,必须包含以下基本要素:1. 产品名称:标明食品的正式名称,以准确的名称描述食品的特征,避免误导消费者。
2. 产地:标明食品的原产地或者生产地,有助于消费者了解食品的来源和质量。
3. 成分表:标明食品中所含有的主要成分和添加剂的种类、含量、用途等信息,帮助消费者选择适合自己的食品。
4. 净含量:标明食品包装中的净重、净容量,让消费者了解到购买的食品的实际含量。
5.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明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让消费者知晓食品的新鲜程度和保质期限。
6. 营养成分表:标明食品中的营养成分含量,方便消费者选择合理的膳食结构。
二、添加剂标注规定食品添加剂是对食品在生产或加工过程中为了达到一定的技术要求而加入的物质。
根据相关法规,对食品添加剂的标注有以下要求:1. 必须明确标注添加剂的名称和用途,以及使用方法和限量。
2. 需要标明添加剂的使用和限量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保证消费者的安全。
3. 若标签上使用了添加剂的缩写,必须在包装上明确注明该缩写所代表的具体添加剂。
三、特殊食品标签要求除了基本要素和添加剂标注,一些特殊食品还有额外的标签要求:1. 婴幼儿食品:对于婴幼儿食品标签的要求更为严格,必须标明适用年龄、食用方法和食用量等信息。
2. 高能量、高脂肪、高糖食品:对于这类食品,标签上需要明确标注食品的热量含量、脂肪含量和糖分含量,以提醒消费者注意饮食健康。
3. 转基因食品:如果食品是转基因食品,必须在标签上明确标注“转基因食品”字样,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是否购买。
四、标签虚假宣传为了避免标签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相关法规对标签内容有明确的要求:1. 不得使用虚假或误导性的宣传语言,标签上的宣传信息必须与食品的实际情况相符。
2023年解读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2023年解读食品标识管理规定随着人们对食品安全和信息透明度的要求不断提高,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在2023年有了一系列重要变化和更新。
本文将对2023年解读食品标识管理规定进行详细阐述,旨在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最新要求和变化。
一、标签内容规定食品标签是食品包装上表达食品信息的媒介,对标签的内容进行规定,旨在保护食品消费者的权益,提高食品信息的透明度和可信度。
在2023年的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中,标签内容规定得到了进一步细化和完善。
1. 产品名称要准确明确标签上的产品名称应当准确地反映食品的品种和特征,不能误导消费者。
对于使用特定名称的食品,如奶酪、橄榄油等,必须满足特定的制造要求和规定。
2. 成分表必须详细清晰成分表是食品标签上最重要的信息之一,对消费者了解食品成分和过敏原具有重要意义。
2023年的标识管理规定要求成分表必须详细清晰地列出所有成分,包括添加剂、调味品和色素等,同时明确标注可能引起过敏的成分。
3. 营养成分表可选但推荐营养成分表是食品标签上的一个重要补充信息,可以提供食品中的能量、脂肪、蛋白质、碳水化合物等营养成分的含量。
尽管营养成分表在2023年的标识管理规定中不是必须的,但鼓励食品生产企业提供这些信息以帮助消费者做出更明智的选择。
二、标签形式规定食品标签的形式规定涉及标签的布局、字体大小、颜色等要素,对于消费者对食品信息的获取和理解具有重要意义。
2023年的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对标签形式进行了一些调整和强化。
1. 字体大小要合理选择标签上的字体大小要足够清晰可读,不应过小或过大以影响消费者对信息的理解。
对于特定类别的食品,如婴幼儿食品、保健食品等,要求标签上的字体大小要满足特定的要求。
2. 标识颜色要准确传递信息标签上的颜色应当准确地传递食品的属性和特征。
例如,标识上使用红色突出标注食品中含有过敏原物质,绿色表示食品属于有机食品等。
三、标识语言规定食品标签使用的语言对于消费者理解和获取食品信息至关重要。
食品标识标注规定_规定
食品标识标注规定_规定----------------------------------最新精选范文公文分享-----欢迎观看-----------------------------------------------食品标识标注规定_规定食品标识标注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立法宗旨、依据]为加强对食品标识的监督管理,规范食品标识标注行为,防止质量欺诈,保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调整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食品,其标识标注应当遵守本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对食品标识标注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进口食品,其标识标注应当遵守本规定.出口食品的标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标注.第三条 [概念界定]本规定所称食品标识,是指用以表示食品名称、质量、数量、特征、特性、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生产和销售商等相关信息的文字、符号、数字、图案以及其他说明的总称.第四条 [管理体制]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对全国食品标识的标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最新精选范文分享--------------谢谢观看-------------------------------------- ----------------------------------最新精选范文公文分享-----欢迎观看-----------------------------------------------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食品标识的标注实施监督管理.第二章食品标识标注的内容第五条 [附加标识要求]食品应当附加标识,食品标识标注的内容必须与食品的真实属性相一致.现做现买、即时加工并直接以裸露形式进行销售的食品可以不附加标识.但通过包装运输进入市场后再以裸露形式进行销售的食品,应当在其运输包装上按照本章有关规定标注标识.第六条 [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食品标识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要求.第七条 [进口食品要求]用于销售的进口食品应当有中文标识.食品标识应当标注中文的食品名称、净含量、原产地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或者销售商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以及根据食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注的主要成份及其含量.第八条 [食品名称]食品标识应当有食品名称.食品名称应当表明食品的真实属性,并符合下列要求: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食品名称有规定的,应当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名称.--------------------------------------------最新精选范文分享--------------谢谢观看------------------------------------------------------------------------最新精选范文公文分享-----欢迎观看-----------------------------------------------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食品名称没有规定的,应当使用不会引起消费者误解和混淆的常用名称或者俗名;标注”新创名称”、”奇特名称”、”音译名称”、”牌号名称”、“地区俚语名称”或”商标名称”等易使人误解食品属性的名称时,应当在所示名称的邻近部位使用同一字号标注本条、项规定的一个名称或者分类名称.由两种或两种以上食品通过物理混合而成且外观均匀一致难以相互分离的食品,其名称应当采用含量最多的食品命名,并标注该食品真实属性的分类名称.以植物性食物为原料,采用特定的加工工艺制作,用以模仿某一生物的个体、器官、组织、主要营养素等特征特性的食品,应当在名称前冠以”仿生”或”素”字样,并标注该食品真实属性的分类名称.第九条 [厂名厂址]食品标识应当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能够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生产者的名称、地址.食品标识必须标明食品的真实产地,食品产地应当按照行政区划的地域概念进行标注.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司、生产基地生产加工食品以及委托生产加工食品的,食品标识中生产者的名称、地址的标注按照《产品标识标注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最新精选范文分享--------------谢谢观看------------------------------------------------------------------------最新精选范文公文分享-----欢迎观看-----------------------------------------------分装食品应当标注分装者的名称及分装地址,并注明分装字样.分装进口食品的,应当同时标注进口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分装者的名称及分装地址,并注明分装字样.的规定.第十二条 [配料清单及定量标示]食品标识应当标注食品的配料清单,并按照国家标准要求标明配料的定量标示.食品中含有食品添加剂的,必须在标识中标注”本品含有食品添加剂”,并按照国家标准要求注明食品添加剂的种类、名称或者代码.第十三条 [标准编号]食品标识应当标注企业所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经备案企业标准的代号和顺序号.第十四条 [质量等级]企业执行的标准已明确规定质量等级的食品,其标识应当标注食品的质量等级.第十五条 [食品分类标注]企业执行的标准已明确规定食品分类的,应当在食品名称后标注食品分类.第十六条 [生产许可证]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食品标识应当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及QS标志.委托生产加工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委托企业具有其委托加工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可以标注委托企业或者被委托企业的生产许可证编号;委托企业不--------------------------------------------最新精选范文分享--------------谢谢观看------------------------------------------------------------------------最新精选范文公文分享-----欢迎观看-----------------------------------------------具有其委托加工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应当标注被委托企业的生产许可证编号.第十七条 [警示说明]食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在其标识上以大于或等于3mm高度的字体单独标注中文警示说明:经过电离辐射或者电离能量处理过的食品或者配料;开封后不宜贮存或不宜在原包装容器内贮存的食品;可能导致某类人群有过敏反应的食品或以其作原料加工成的食品;与食品混装、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及人身安全的非食用产品;低脂牛奶、脱脂牛奶、脱脂炼乳、脱脂加糖浓缩牛奶、脱脂奶粉、含乳饮料应当标注”不能完全替代婴儿食品”、”脱脂乳不适合或不能作为婴儿食品”等字样;食品中含蜂皇浆应当标注”该产品含蜂皇浆,可能引起多种过敏反应,尤其对有哮喘和过敏史的人群可能致命”等字样;添加咖啡因的饮料除标注咖啡因含量外,还应当标注“该食品添加咖啡因,不适用于儿童、孕妇、哺乳妇女和对咖啡因过敏者”等字样;饮料含有咖啡因、硫胺素、核黄素、烟酸、维生素B6、维生素B12、泛酸、葡糖醛酸内酯、纤维醇、牛--------------------------------------------最新精选范文分享--------------谢谢观看-------------------------------------- ----------------------------------最新精选范文公文分享-----欢迎观看-----------------------------------------------磺酸中的一种或多种成分的,应当标注每天最多限量.第十八条 [组合食品] 在一个销售单元中含有不同品种、多个独立包装的食品,单个品种食品的标识应当按照本章有关规定进行标注.透过销售单元的外包装物,不能清晰地识别内包装物上所有或部分强制标注内容的,应当在销售单元的外包装上分别予以标注;能够清晰地识别内包装物上所有或部分强制标注内容的,可以不在外包装物上重复标注相应的内容.第十九条 [营养食品]在食品名称或食品说明中标注”营养”字样的食品,应当按照国家标准GB13432的有关规定,标注该食品本身固有而非添加的营养素和热量,并符合该标准要求的定量标示.第二十条 [健康声明]食品符合国家标准GB13432的规定的营养声称的,可以按照以下模式标注相应的健康声明:食品符合”低脂肪、无脂肪”要求的营养声称时,应当使用的健康声明模式为:癌症的发生基于多种因素,低脂肪饮食可能减少某些癌症或某类癌症发生的危险;食品符合”低钠、非常低钠、无钠”要求的营养声称时,应当使用的健康声明模式为:含钠量低的饮食可降低患高血压的危险,但该病也与许多其他因素有关; --------------------------------------------最新精选范文分享--------------谢谢观看------------------------------------------------------------------------最新精选范文公文分享-----欢迎观看-----------------------------------------------食品符合”低胆固醇、无胆固醇”和”低脂肪、无脂肪”要求的营养声称时,应当使用的健康声明模为:心脏病的发生基于多种因素,但是饮食中饱和脂肪和胆固醇的低摄入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可以减少其发病的危险.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第三十二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未按要求标注中文警示说明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三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未按要求标注食品本身固有的营养素、热量以及定量标示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第三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第五十三规定进行处罚.第三十七条食品标识未按照《商品条码管理办法》正确标注使用或者伪造、冒用厂商识别代码和商品条码的,依照《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第三十八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10000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九条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进行处罚.第四十条从事食品标识监督管理的工作人员,玩忽--------------------------------------------最新精选范文分享--------------谢谢观看------------------------------------------------------------------------最新精选范文公文分享-----欢迎观看-----------------------------------------------职守、滥用职权、包庇放纵违法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一条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决定.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对行政处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五章附则第四十二条 [解释部门]本办法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第四十三条 [施行日期]本办法自2007年月日起施行.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公布的《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同时废止.--------------------------------------------最新精选范文分享--------------谢谢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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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标签标注规定食品标签是指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物。
它是向消费者传递有关食品特征和性能的信息,可以引导、指导消费者选购食品,促进销售。
由于在标签上体现出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从而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和健康;在标签上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当超出上述期限或消费者、经销者未按标签上标明贮藏条件保存,食品制造者不承担责任,这也维护了食品制造者的合法权益。
因此,食品标签既是消费者的保护神也是制造者维护自身利益的有效武器。
这里我们对食品标签标注的基本要求、必须标注的内容、可以选择标注的内容、特殊营养膳食用食品标签标注的特殊要求等方面进行解读,以期让消费者和企业更好地利用食品标签标注规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哪些内容必须标注《产品质量法》和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7718 )规定的食品标签必须标注的内容有:( 1 )食品名称必须采用表明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不得使用引起消费者误解或混淆的名称。
( 2 )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应当和营业执照一致。
属集团子公司、分公司及委托加工、联营生产的,按照《产品标识标注规定》的要求进行标注。
( 3 )产品标准号应标明产品的标准代号和顺序号,所标明的产品标准应当合法有效。
( 4 )检验合格证明经检验合格的产品,应当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可以是合格印、章、标签等)。
( 5 )生产日期(包装日期)、保质期(保存期)或失效日期应标注在显著位置,规范清晰,符合对比色的要求;若食品需要特定的贮藏条件,必须注明。
( 6 )配料表必须真实且按加入量的递减顺序一一排列。
( 7 )定量包装食品应标注净含量,固、液两种物质应标明固形物含量。
( 8 )实施市场准入的食品应按规定加贴 QS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应按规定标注生产许可证标记和编号。
( 9 )产品标准中有分等分级规定的,应注明质量(品质)等级。
( 10 )辐射食品、使用辐照配料应在标识中注明。
( 11 )相应产品标准对标注有特殊规定的应按规定如实标注。
●可以选择标注的内容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7718 )规定的食品标签可以选择标注的内容有:( 1 )乙醇含量 10% 或 10% 以上的饮料酒;食醋;食用盐;固态食糖类可以免除标示保质期。
( 2 )当包装物或包装容器的最大表面面积小于 10cm 2 时,可以只标示产品名称、净含量、制造者(或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
进口预包装食品应标示原产国的国名或地区区名(指中国香港、澳门、台湾),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免除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
( 3 )食品的批号、食用方法可以选择标注。
非特殊营养膳食食品可以选择标注能量和营养素。
●认准保质期、保存期的标注GB7718 规定,食品企业应清晰地标示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或包装日期)和保质期,也可以附加标示保存期。
如日期标示采用“见包装物某部位”的方式,应标示所在包装物的具体部位。
日期标示不得另外加贴、补印或篡改。
应按年、月、日的顺序标示日期。
如 20040115 (用间隔字符分开);20040115 (不用分隔符); 2004-01-15 (用连字符分隔); 2004 年 1 月 15 日。
年代号一般应标示 4 位数字;难以标示 4 位数字的小包装食品,可以标示 2 位数字。
保质期或保存期应按下列方式之一进行标示:( 1 )用于保质期①“最好在……之前食用”或“最好在……之前饮用”;②“……之前最佳”,“……之前食用最佳”或“……之前饮用最佳”;③“此日期前最佳……”,“此日期前食用最佳……”或“此日期前饮用最佳……”;④“保质期(至)……”;⑤“保质期××个月 [××日(天),×年 ]”。
( 2 )用于保存期①“……之前食用”,或“……之前饮用”;②“此日期前食用……”,或“此日期前饮用……”;③“保存期(至)……”;④“保存期××个月”[××日(天),×年 ] 。
不同食品保质期不同原轻工总会对部分食品保质期(保存期特别标出)曾作出规定,主要内容有:( 1 )奶粉:马口铁罐装密封充氮包装的为 24 个月,非充氮包装的为 12 个月,玻璃瓶装为 9 个月,袋装为 6 个月;甜炼乳,马口铁罐装为 9 个月,玻璃瓶装为 3 个月。
( 2 )麦乳精:镀锡铁罐装为 12 个月,玻璃瓶装为 9 个月,塑料袋装为 4 个月。
( 3 )糖果:第一、四季度生产的为 3 个月,第二、三季度生产的为 2 个月(梅雨季生产的为 1 个月)。
( 4 )白皮点心保存期:第一、四季度生产的为 4 个月,第二、三季度生产的为 20 天。
蛋糕:第一季度生产的为 10 天,第二、三季度生产的为 7 天,第四季度生产的为 15 天。
月饼:第一、四季度生产的为 1 个月,第二、三季度生产的为 15 天。
礼品大蛋糕为 3 ~ 4 天。
( 5 )饼干:铁罐装,第一、四季度生产的为 70 天,第二、三季度生产的为 35 天;盒装、袋装,第一、四季度生产的为 50 天,第二、三季度生产的为 30 天;散装,第一、四季度生产的为 40 天,第二、三季度生产的为 20 天。
面包:第一、四季度生产的为 5 ~ 7 天,第二、三季度生产的为 3 ~4 天。
( 6 )罐头:鱼肉禽类罐头罐装、玻璃瓶装 2 年;水果蔬菜类罐头,铁罐装、玻璃瓶装 15 个月;油炸干果、番茄酱铁罐装、玻璃瓶装 1 年。
( 7 )果汁汽水、果味汽水、可乐汽水:玻璃瓶装 3 个月,罐装 6 个月;易拉罐、玻璃瓶装果汁、蔬菜汁饮料(包括原果汁或从天然水果提取的香料加糖、酸度剂配成的糖浆)为 6 个月。
( 8 )啤酒: 11 ~ 12 度瓶装及罐装熟啤酒,省优以上为 4 个月,普通为 2 个月; 14 度啤酒为 3 个月; 10.5 度熟啤酒为 50 天;瓶装鲜啤酒保存期为 7 天;罐装、桶装鲜啤酒不少于 3 天。
( 9 )葡萄酒、果酒为 6 个月;汽酒为 3 个月;露酒为6 个月;瓶装黄酒暂定为 3 个月。
( 10 )方便面:塑料袋装方便面为 3 个月。
( 11 )巧克力:夹心巧克力为 3 个月;纯巧克力为 6 个月。
( 12 )食用植物油为 12 个月。
有的食品标准中,对食品的保质期限也有规定。
如酱油标准 GB18186 、 SB10336 ,食醋标准 GB18187 、 SB10337 规定“瓶装产品的保质期不应低于 12 个月;袋装产品的保质期不应低于 6 个月”。
瓶装饮用纯净水标准 GB17323 规定“小于 3000ml 包装不少于 12 个月,大于 3000ml 的大瓶包装不少于 1 个月”。
饮用天然矿泉水标准 GB8537 规定“一次性包装的瓶装产品保质期不少于 1 年,非一次性包装的桶装产品(在桶盖未启封前)保质期不少于 3 个月”。
上述对部分食品保质期所作的规定都是最短的期限要求,实际上意味着只有下限没有上限。
企业完全可以根据自身技术水平、包装(容器)性能和包装工艺自行确定不低于国家或行业标准限定的保质期。
随着我国食品工业的技术进步,有些食品生产厂家在产品包装上明示担保较长的保质期。
如有的食品厂将马口铁桶装饼干保质期定为 12 个月。
消费者在购买这类食品时,可以根据厂家明示担保的保质期进行选购,在此期限之内发生的任何质量问题,应由生产厂家承担全部责任。
●食品标签标注要易于辨认(1)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规定。
(2)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应清晰、醒目、持久;应使消费者在购买时易于辨认和识读。
(3)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应通俗易懂、准确、有科学依据;不得标示封建迷信、黄色、贬低其他食品、违背科学营养常识的内容。
(4)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不得以虚假、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食品;也不得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
(5)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不得以直接或间接暗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导致消费者将购买的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混淆。
(6)食品的标签不得与包装物(容器)分离。
(7)食品的标签内容应使用规范的汉字,但不包括注册商标。
可以同时使用拼音或少数民族文字,但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
可以同时使用外文,但应与汉字有对应关系(进口食品的制造者和地址,国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网址除外)。
所有外文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国外注册商标除外)。
(8)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面积大于20cm2时,强制标示内容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mm。
(9)如果透过外包装物能清晰地识别内包装物或容器上的所有或部分强制标示内容,可以不在外包装上重复标示相应的内容。
(10)如果在内包装物(或容器)外面另有直接向消费者交货的外包装(或大包装),可以只在外包装(或大包装)上标示强制标示内容。
●特殊营养素应注明含量特殊营养食品除通用标注内容外,还应按照《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GB13432)标注以下内容:(1)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如适用于儿童、中老年等,如标明每日每餐用量等。
(2)(能量)热量:以KJ或J表示。
(3)营养素:应标明食品中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膳食纤维、维生素、矿物质、微量元素含量。
(4)贮藏指南:如果开封后食品的营养价值或感官质量与贮藏有关,则应标明贮藏条件。
开封后不能在原包装容器内贮藏的,应提醒注意。
(5)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
如每日或每餐用量。
●食品标签不得暗示疗效《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GB13432)规定,特殊营养膳食用食品不得标注以下内容:(1)某种疾病有预防、缓解、治疗或治愈作用。
(2)“返老还童”、“延年益寿”、“白发变黑”、“齿落更生”、“抗癌治癌”或其他类似用语。
(3)在食品名称前后,冠以药物名称或以药物图形、名称(不包括药食两用的物质)暗示疗效、保健功能。
●辐照食品标签标注的特殊要求经电离辐射线或电离能量处理过的食品,必须在食品名称附近标明“辐照食品”。
经电离辐射线或电离能量处理过的任何配料,必须在配料表中加以说明。
对辐照食品,除在食品标签上要进行标注以外,还需在销售的辐照食品上贴上辐照食品标识,标识为圆形、白底绿色,图案上方标中文“辐照食品”,下方标英文“IRRADIATEDFOOD”。
●分公司生产名称如何标注按照原国家技术监督局《产品标识标注规定》和GB7718规定,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或者其子公司,对其生产的产品,应当标注各自的名称、地址;依法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的分公司或者集团公司的生产基地,对其生产的产品,可以标注集团公司和分公司或者生产基地的名称、地址,也可以仅标注集团公司的名称、地址;按照合同或者协议的约定相互协作,但又各自独立经营的企业,在其生产的产品上,应当标注各自的生产者名称、地址;受委托的企业为委托人加工产品,且不负责对外销售的,在该产品上应当标注委托人的名称和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