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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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通环节食品监管意见

流通环节食品监管意见

流通环节食品监管意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越来越高。

作为食品终端销售环节的流通领域,不仅承担着食品销售和供应的重要职责,还直接关系到人们的健康和安全。

因此,流通环节食品监管显得尤为重要。

在流通环节食品监管中,应该注意以下几点:一、强化食品生产商的责任由于食品质量问题的根源在于生产环节,因此生产商在食品生产中应承担更多的责任。

流通环节食品监管应坚持从食品生产商监管入手,加强对生产商的管理和监督,推动食品生产过程的全程监管。

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准入制度食品安全准入制度是流通环节食品监管的重要一环,对于保护人们的健康至关重要。

应该建立食品安全准入制度,对每一批次到达流通领域的食品进行全过程严格把关,确保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才能进入市场。

三、加强食品质量控制流通环节的食品质量控制是保障市场食品质量安全的关键。

应采取科学、有效的方式,加强对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的监管和检查,对有问题的食品严格打击和处理。

四、加强食品流通信息公示流通环节的食品监管应该倡导“信息公开、公示透明”,为消费者提供必要的流通信息。

各级卫生、市场、质监等部门应加强对食品流通信息的公示,提高公众对食品流通环节的认识和了解,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建立高效的监管机制流通环节食品监管应建立高效的监管机制,完善相关法规和标准,提高监管总体效能。

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加大监管力度,及时准确地收集食品信息和反馈抽检结果,定期发布监管报告,做到监管情况和监管成效的公开透明。

综合起来,流通环节食品监管对食品安全和市场秩序的维护至关重要,要切实加强监管工作,才能为消费者提供优质、安全的食品,保障人们的健康和安全。

2024年食品流通管理制度

2024年食品流通管理制度

____年食品流通管理制度引言:食品流通管理是一个涉及到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领域。

为了保障人民的食品安全,我国在____年推出了一系列新的食品流通管理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____年食品流通管理制度的内容和实施情况。

第一部分:食品流通管理制度的背景和目的在过去的几年里,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人民的生命健康。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政府决定加强食品流通管理,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____年食品流通管理制度的主要目的是消除流通环节中的不安全因素,保障人民的食品安全。

第二部分:食品流通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食品流通企业的准入管理:任何从事食品流通业务的企业都需要进行准入审批,获得相应的许可证。

准入审批将从企业的生产设备、人员培训、质量控制等方面进行严格的审核,确保企业能够生产和销售安全的食品。

2. 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政府将加强对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包括对食品从生产到销售的全程跟踪和监控。

同时,将建立起食品逆向追踪系统,一旦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能够及时追溯到问题的源头,采取相应的措施。

3. 食品流通企业的风险评估和分类管理:政府将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风险程度进行分类管理。

对于高风险的企业,将加强监督和检查频次,确保其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

对于低风险的企业,将减少审批手续和监督频次,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率。

4. 食品流通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监管:政府将加强对食品流通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对食品安全的认识和意识。

同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监管,确保其遵守相关的法规和制度。

第三部分:食品流通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和效果____年食品流通管理制度的实施效果显著。

一方面,准入审批制度的实施规范了食品流通企业的行为,减少了不合格食品的流通。

另一方面,监督和检查频次的增加,使得食品流通企业更加注重食品质量和安全问题,提高了产品的整体质量。

此外,食品流通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监管也得到了改善。

从业人员的素质提高,能够更好地保障食品的安全。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标准模板(6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标准模板(6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标准模板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我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如下:一、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制度(一)负责人职责:对本单位食品安全负领导责任,负责规范本单位食品经营行为,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及其落实,对经营人员的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培训,身体健康检查等工作。

(二)管理人员职责: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对日常销售和存储食品的质量及状态进行检查,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监督和检查经营人员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食品销售、存储符合相关条件及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

(三)技术人员职责:依照法律、法规采购、销售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情况和保质期,发现超过保质期、外观异常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立即下架,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一)采购食品时,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许可证、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或该批次检查合格报告,查验其它与食品包装、标签宣传内容有关的证书等;向供货者索要进货商品的销售票据,并通过复印、存档等方式,记载查验情况。

(二)采购食品后,在台账上对采购的食品如实做好购入食品的记录或者保留载有相关信息的进货票据,按照供货商或进货时间等标准,将载有记录内容的票据统一规范装订成册或者粘贴在台账上,台账记录票据的保存期不得少于____年。

(三)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经营者销售食品时,向购货者开具并保留载有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的清单或“票证通”销售票据。

三、食品安全检查管理制度(一)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二)定期检查经营场所或库存的食品是否符合其规定储存条件,配套的冷藏、冷冻设施及其它防护设施是否工作正常,预包装、散装食品其包装和标识是否符合规定,外观是否有异常,检查和清理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并做明示,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食品销售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销售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销售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做好以下工作:1、制定并执行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拟定并实施年度自查和巡查工作计划,探索和推行先进管理规范和手段。

2、定期组织开展本单位食品安全自查和管理,并做好记录。

对违反法律规定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进行批评、制止,严重者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3、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检查食品专业技术人员、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坚持一年一次的健康体检,上岗前必须先体检合格,做到持证上岗。

定期开展知识培训和内部考核。

4、定期组织开展场所内外环境卫生清洁,组织检查场所条件、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

5、主动接受监管部门的培训考核,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发现食品状况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建议单位领导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并及时向食药监部门报告。

6、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确定的其他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1、凡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应急性检查。

2、凡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3、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携带或交管理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4、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经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工作。

5、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6、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食品安全区域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区域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区域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保障食品安全,维护公众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管理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食品生产、经营、流通等各个环节的区域管理,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保证食品安全。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全部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和销售领域的食品安全区域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农产品生产区、食品加工区、仓储区、运输区、市场销售区等。

三、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

食品安全是最基本的需求,各级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必须始终坚持食品安全工作的首要原则,严格遵循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贯彻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 防控为主。

坚持风险防控,在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和销售各个环节实施科学有效的防控措施,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3. 依法管理。

依法规范,法定程序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经营,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真实、及时公开食品安全信息,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

4. 整合资源。

各级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形成食品安全综合治理。

5. 公开透明。

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食品安全问题的信息,确保公众知情权。

四、管理机制1. 各级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区域管理组织机构及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人员队伍。

设立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健全工作制度。

2. 外部监管。

建立健全政府监管体系,强化对食品生产、经营、流通等环节的监管执法。

3. 内部管理。

食品生产、经营、流通等各个环节应建立健全自身的内部管理机制,规范操作行为,确保食品安全。

4. 风险评估。

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全面、细致风险评估,制定针对性的防控措施。

对食品生产、加工、储藏、运输、销售等环节进行实地检查和抽检,有效控制风险。

五、管理要求1. 食品生产企业在生产环节应考虑原料来源、生产过程、环境卫生、员工健康等方面的风险,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保障体系。

2. 食品经营企业应落实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明、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等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官方版(7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官方版(7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官方版食品安全(foodsafety)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食品安全是“食物中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影响的公共卫生问题”。

食品安全也是一门专门探讨在食品加工、存储、销售等过程中确保食品卫生及食用安全,降低疾病隐患,防范食物中毒的一个跨学科领域。

一、管理人员制度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

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二、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二)对购入的食品,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首次购入该种食品时索验。

(三)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日期等内容。

(四)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____年。

流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流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流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流通质量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流通领域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包括流通企业、批发市场、零售商、配送机构等各类经营主体。

第三条流通质量安全管理应当坚持以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中心,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流通行为,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流通质量安全。

第四条流通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强化员工培训,提高管理水平,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第五条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负有对流通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职责,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质量安全问题,确保流通市场秩序良好。

第六条流通企业应当加强与生产企业的对接,加强产品质量监控,及时了解产品质量信息,做好产品的分类管理和溯源工作,确保产品质量可追溯。

第七条流通企业应当加强与监管部门的协作,如实提供资料和信息,接受监督检查,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做好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流通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发布流通领域的质量安全信息,提高社会公众对质量安全的认知和警惕。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九条流通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组织体系,确定质量安全管理领导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

第十条流通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明确各部门、岗位间的职责和技术流程,确保产品流通中的安全与合法。

第十一条流通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档案,保留各项质量安全工作记录和技术数据,做好相关文件的管理和归档。

第十二条流通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加强对质量安全风险的识别、分析和评估,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

第十三条流通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考核制度,定期对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评估,查找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整改。

食品流通制度

食品流通制度

食品流通制度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食品流通行业在我国的经济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维护市场秩序,我国建立了一整套完善的食品流通制度。

本文将从一系列政策法规、监管措施和食品流通管控等方面来探讨我国食品流通制度的相关情况。

一、政策法规1. 食品安全法我国《食品安全法》是食品流通制度的核心法规,它对食品安全的生产、经营、流通环节做出了明确规定。

法律明确了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定了食品经营许可制度、食品追溯制度、食品监督抽检等制度,力求保障消费者的饮食安全。

2.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相关规章和标准为了进一步细化食品流通制度,我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和标准。

比如《食品流通许可管理办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管理办法》等,这些法规文件为食品流通环节的各个环节提供了明确的操作规范。

二、监管措施1. 食品流通许可制度食品流通许可制度是食品流通领域的重要监管措施之一。

根据《食品流通许可管理办法》,从事食品流通的企业必须先获得相应的食品流通许可证书,证书的获得需要企业符合一系列的条件,如有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的质量管理人员等。

2.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是对食品流通环节中食品质量和安全的抽样检验工作。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定期选择不同地区、不同企业的食品进行抽检,通过检验,确保食品流通环节中的食品符合相关的食品安全标准。

三、食品流通管控1. 进货查验食品零售企业在进货时应当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对进货商品进行查验。

通过查验,可以排除不合格商品,保证进货商品的质量和安全。

2. 食品保存和展示食品零售企业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对食品进行保存,确保食品的新鲜和卫生。

同时,在展示食品的时候,要保持整洁,配备专门的陈列柜,同时注意食品的放置和摆放。

3. 食品追溯体系为了能够及时追踪食品流通环节中的安全隐患,我国建立了食品追溯体系。

2024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方案

2024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方案

2024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方案
2024年的食品安全监管方案主要包括强化食品生产企业的责任和监管,加强流通环节的监督和管理,提高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

在食品生产企业方面,要求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定期开展自查自检,并建立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

对不符合规定的企业进行重罚,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确保食品生产环节符合标准,并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在流通环节方面,要求加强对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督和管理。

建立食品流通追溯体系,强化对进口食品的监管,加强对食品质量检查的力度,规范食品流通市场秩序。

加强对食品原料、添加剂等的检测和审查,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市场,保障食品安全。

另外,要加强对食品市场监管,严格执法,加大处罚力度,保护消费者权益,提高食品安全监督效能。

加强对食品广告的监管,杜绝虚假宣传,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最后,要加强对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和教育,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

通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举办食品安全知识讲座等方式,加强消费者对食品安全问题的了解,鼓励消费者选择安全可靠的食品,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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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流通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流通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流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流通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食品生产、流通、销售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食品安全流通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监管、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实行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确保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第二章食品安全流通准备第五条食品生产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进行生产。

第六条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进行经营。

第七条食品生产者、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确保从业人员身体健康。

第八条食品生产者、经营者应当配备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储存、运输、销售环节的安全。

第三章食品安全流通管理第九条食品生产者、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制度,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第十条食品生产者、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销售日期等内容。

第十一条食品生产者、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贮存、运输和销售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在储存、运输、销售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二条食品生产者、经营者不得销售下列食品:(一)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食品;(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三)无标签或者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四)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第十三条食品生产者、经营者应当定期对库存食品进行检查,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第十四条食品生产者、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食品安全信息报告义务,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和食品安全风险。

第四章食品安全流通监督第十五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生产、流通、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第十六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对食品生产、流通、销售环节进行监督:(一)进入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检查;(二)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等资料;(三)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四)查封、扣押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其生产经营工具;(五)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生产经营工具;(六)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已经或者可能患有传染病的动物及其产品;(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食品安全一直是人们关注的重要话题,尤其是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更是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食品的安全性、卫生性和质量合格,各国纷纷出台了一系列的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本文将重点介绍在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二、法规法律依据在我国,关于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管理,主要依据以下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该法规定了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和标准,明确了流通领域的责任和义务。

2.《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了食品生产企业的许可管理制度,确保流通的食品来源合法且质量可靠。

3.《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这是对食品安全监督进行管理的规定,包括流通环节的监督和抽检等内容。

4.《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了食品安全追溯的要求和流程,提高流通食品的可追溯性。

三、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管理主要涉及以下环节:1. 采购与供应商管理在流通环节的开始阶段,企业需要确保采购的食品来源可靠。

为此,企业需要对供应商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核,包括食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

并且,企业还需要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加强对供应商的监督和管理。

2. 冷链物流管理冷链物流是流通领域中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

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冷链物流体系,包括冷链设备的运维和维护、温度监控系统的建立、冷链运输车辆的合规管理等。

同时,企业还需要确保供应链上的每一个环节都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

3. 质检与抽样检测在流通环节中,企业需要进行质检和抽样检测,确保所流通的食品符合相关的食品安全标准。

质检部门需要建立完善的检测体系,制定相应的检测计划和方法,并及时对不合格的产品进行退货或下架处理。

4. 食品安全追溯食品安全追溯是流通领域的一项重要管理措施,通过对食品生产、加工、运输等环节进行追溯,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企业需要建立食品安全追溯系统,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追溯信息,并确保追溯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发布(第一版).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发布(第一版).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发布(第一版)※流通领域:食品流通许可证取代卫生许可证(第二版)※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分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第二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第三版)※全国认证机构自愿性认证信息公告(第三版)※中食恒信在京召开《活畜养殖场HACCP应用规范》标准转换培训会议(第四版)※中食恒信喜获有机产品认证认可资质(第四版)※认证认可协会将举办2009年第3期认证人员注册全国统一考试(第五版)※获证信息(第六版)《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发布为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维护食品市场秩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发布《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

《办法》规定,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食品广告中不得含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承担食品检验职责的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向消费者推荐食品的内容,否则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

《办法》特别强调,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办法》列出了13种禁止经营的食品,问题奶粉、苏丹红、多宝鱼、地沟油等食品领域安全事件均有涉及,办法规定,禁止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等。

流通领域:食品流通许可证取代卫生许可证近日,作为《食品安全法》在流通领域的配套规章——《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发布。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承诺书(16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承诺书(16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承诺书(16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承诺书 1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主体对所经营的食品质量安全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食品流通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承诺如下:一、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取得经营资质许可、营业执照,守法经营,诚信经营。

二、严格把好商品进货关,认真查验相关质量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产品包装标识等,确保商品和标识真实一致,并对销售的商品质量安全负责。

三、销售活动中不掺杂掺假,不以假充真,不以次充好,不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不销售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其他商品。

四、加强商品质量管理,定期检查待销售商品、库存商品的.质量状况,及时清理过期、变质商品。

五、建立执行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主动向供货商索取其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商品质量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并妥善保管。

六、建立商品进货台账,如实记录商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

从事商品批发业务的经营者应当建立商品销售台账。

从事商品批发业务的经营者应当建立商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批发的商品品种、规格、数量、流向等内容。

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

七、认真落实不合格商品退市制度,对生产企业通知停止销售、主动召回的商品,自查发现的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商品,立即停止销售,通知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八、积极协助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的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及商品质量检测工作。

九、认真处理消费者投诉,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承诺人:20xx年xx月xx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承诺书 2食品安全关系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稳定。

为保障消费者健康权益,保证餐饮食品安全,本单位郑重承诺: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餐饮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餐饮服务安全各项管理制度。

流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流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流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流通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食品流通、销售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营者(以下简称经营者)。

第三条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信为本,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流通食品安全。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流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流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食品采购与进货查验第五条经营者应当从具有生产许可、卫生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加工者或者进口商购进食品。

第六条经营者采购食品时,应当查验食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件,并保存相关凭证。

第七条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对采购的食品进行查验,确保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八条经营者不得采购下列食品:(一)无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者、加工者或者进口商生产的食品;(二)无产品合格证的食品;(三)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经营的食品。

第三章食品储存与运输第九条经营者应当根据食品的特性、保质期等因素,合理选择储存方式,确保食品储存条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条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储存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第十一条经营者运输食品时,应当采取措施保证食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污染、损坏。

第四章食品销售与售后服务第十二条经营者应当在其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接受消费者监督。

第十三条经营者销售食品时,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完整的食品信息,包括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等内容。

第十四条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售后服务制度,对消费者提出的食品质量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第五章从业人员管理第十五条经营者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从业人员掌握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

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

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

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的通知【法规类别】食品卫生【发文字号】宁食药监[2015]37号【发布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日期】2015.03.03【实施日期】2015.03.0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的通知(宁食药监[2015]37号)各市、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为建立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制度,推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依据法律法规及国家食药总局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了《流通环节食品经营销售凭证管理制度》等3项制度,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流通环节食品经营销售凭证管理制度;2、销售凭证样本;3、肉品销售凭证样本;4、流通环节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5、肉品冷链备案管理制度;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3月3日附件1:流通环节食品经营销售凭证管理制度为强化全区流通领域食品监管效能,落实食品经营者自律制度,规范食品经营行为,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销售凭证管理制度是为证明食品来源渠道合法和质量安全,食品经营者在购进、销售食品时,向批发商或经销商索取的一种销售凭证并保存备案。

二、销售凭证是集食品批发商销售台账、销售凭证、食品零售商进货台账于一体的《销售凭证(台账)》,内容包括商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销售单位、证照号码、地址、联系电话以及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电话等 13项内容。

从事肉品经营活动的,应出具《肉品销售凭证》,内容包括肉品名称、数量、单价、金额、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编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编号、销售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10项内容。

三、销售凭证一式二联,即:存根、客户各一联。

存根联,作为批发商的销售台账,供批发户记账核算;客户联作为购货商的购货凭证,装订成册作为其进货台账。

是流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是流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活动,以及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等活动。

第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承担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证食品安全,诚信守法,公平竞争。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二)具有食品安全管理能力;(三)经食品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食品安全监测;(三)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四)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五)监督食品安全措施的实施;(六)其他食品安全管理职责。

第七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履行职责的能力。

第三章食品安全追溯制度第八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记录食品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的信息,确保食品的可追溯性。

第九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采用信息化手段,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平台,提高食品安全追溯效率。

第十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向消费者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第十一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二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定期对食品生产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修、清洗、消毒,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定期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不得使用不合格的产品。

第五章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理制度第十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食品存在安全隐患,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食品流通制度

食品流通制度
五、法律责任
5.1食品流通企业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2食品流通企业因违法行为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3食品流通企业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六、食品流通信息公示
6.1食品流通企业应通过合法渠道公示食品相关信息,包括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商、检验报告等。
16.3鼓励食品流通企业拓展国际市场,推动我国食品出口,提高国际竞争力。
十七、食品流通监督执法
17.1政府部门应建立健全食品流通监督执法体系,明确执法主体、执法程序和执法责任。
17.2食品流通监督执法应依法开展,确保执法公正、公开、透明。
17.3对食品流通领域的违法行为,应严肃查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4.2政府部门应支持食品流通科技创新,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14.3食品流通企业应积极参与科技项目研发,推动食品安全科技成果转化。
十五、食品流通宣传教育
15.1食品流通企业应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
15.2政府部门应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素养。
20.3政府部门应完善食品流通行业扶持政策,促进食品流通产业健康发展。
二十一、食品流通质量提升
21.1食品流通企业应持续提高产品质量,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增强市场竞争力。
21.2政府部门应推动食品流通产业质量提升工程,引导企业加强质量管理。
21.3鼓励食品流通企业参与品牌培育和创建,提升我国食品流通行业整体形象。
2.2.2食品销售者应按照食品储存要求进行储存,防止食品变质。
2.3食品运输环节:食品运输者应确保运输过程中的食品安全。

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为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维护流通领域食品市场经营秩序,保护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指定本制度并保证遵守:第一条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如实记录食品来源等信息。

第二条食品批发企业建立销售台账,台账内容包括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销售时间、购货名称及其弟子、联系方式等信息。

销售台账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该种物品销售之日起不少于2年。

第三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建立健全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经营资格,仔细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确保交易对象主体资格合法、购入食品质量合格。

第四条索证的范围1、营业执照;2、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3、标明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4、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和中文标识;5、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6、由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该批次食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检验报告所列检验项目包括法律法规规定和保障食品安全的相关项目。

检验包高除首次购入食品时按批次索验外,之后还每半年索验一次。

第五条对所经营的食品进行清理、查验,对过期、失效、变质或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及时下架、退市,在《不合格食品退市台账》详细登记,并迅速报工商机关。

第六条退市食品范围1、三无食品(无厂名、厂址、无产品名称);2、过期变质食品(含无生产日期、有效期的食品);3、假冒伪劣食品(商标侵权、虚假宣传);4、流动检测(抽检)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食品;5、不符合生产标准、卫生标准、计量标准的食品;6、食品标签不符合要求的食品;7、国家发布的问题食品;8、部门要求协查的食品;9、被媒体曝光的食品。

第七条对退市商品实行新政报告制度,遇有退市食品情况及时向当地工商部门报告、填写《退市食品登记表》。

第八条对问题食品实行消费警示制度,遇有问题食品,及时将名称、批次、数量、问题原因、经营企业、生产企业情况向消费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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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为规范食品流通领域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进货索证索票制度
2、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3、库房管理制度
4、食品销售卫生制度
5、食品展示卫生制度
6、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7、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8、食品卫生安全自查制度
进货索证索票制度
1、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2、对购入的食品,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首次购入该种食品时索验。

3、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日期等内容。

4、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 、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1、每次购入食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2、采取账簿登记、单据粘贴建档等多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的,食品进货台账应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系统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将食品集中陈列或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或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系统中如实记录。

库房管理制度
1、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2、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3、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

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4、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6、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1、食品销售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上岗,销售过程中禁止挠头、咳嗽,打喷嚏用手捂口。

2、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3、食品销售应有专柜或专间,要有防尘、防蝇、防污染设施。

4、销售的预包装及散装食品应标明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和保存期限(或保质期)等。

1、展示食品的货架必须在展示食品前进行清洁消毒。

2、展示食品必须生熟分离,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3、展示直接入口食品必须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保持食品新鲜卫生,不得超出保质期。

4、展示柜的玻璃、销售用具、架子、灯罩、价格牌不得直接接触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货架上。

5、展示食品的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

3、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1、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

2、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生、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食品卫生安全自查制度
1、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2、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营业后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每周1-2次全面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3、对销售的商品保质期、有效期进行每天一小查,每周一大查,严格按照《商品临近保质期规定》执行。

4、对在保质期内的商品出现变质、漏气、胀包等现象,要及时下架处理,不得将这些商品销售给顾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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