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病防控示范区创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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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最新)

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最新)

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推进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成果,根据《X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X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X卫办疾控发〔X〕X号)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我县开展“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活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创建健康X为引领,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动员社会、全民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提供全人群生命全周期的慢性病防治管理服务,推进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

坚持突出特色创新,促进均衡发展,整体带动区域慢性病防治管理水平提升。

二、创建目标(一)总体目标X年完成市、省级申报评审,通过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考评验收。

(二)主要指标1.知识知晓率:人群自我体重、腰围血压水平知晓率达70%;18岁以上高血压、糖尿病知晓率分别≥60%和≥50%;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60%,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0%。

2.健康行为形成率:开展工间健身活动单位覆盖率≧80%;中小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的比例达到100%,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40%。

15岁以上成人吸烟率低于25%。

食盐与食用油的摄入量低于本省平均水平3%以上。

3.慢性病早期发现率:高危人群登记率100%,纳入健康管理率≥30%,4.慢性病管理率:35岁以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

5.慢性病控制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血压、血糖控制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

三、工作内容(一)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当地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烟草控制、降低有害饮酒、减盐、控油、控制体重、全民健身等慢性病危险因素干预、疾病管理相关的政策融入各部门政策规章制度。

成立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完善的信息反馈沟通和工作督导制度,开展示范区建设的多部门联合督导,实现部门年度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6.10.20•【文号】国卫办疾控发[2016]44号•【施行日期】2016.10.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慢性病防控正文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16]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进一步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我委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管理办法》(卫办疾控发[2011]35号)进行了修订,制定《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可从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2016年10月20日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全面做好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建设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示范区建设的目标是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强化政府责任,创造和维护健康的社会环境,培育适合不同地区特点的慢性病综合防控模式,总结推广经验,引领带动全国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降低因慢性病造成的过早死亡,有效控制慢性病疾病负担增长,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第三条示范区建设的基本原则是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动员社会、全民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提供全人群生命全周期的慢性病防治管理服务,推进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

坚持突出特色创新,促进均衡发展,整体带动区域慢性病防治管理水平提升。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县级和城市区级行政区划,包括行政独立、参照县级行政区划管理的区域。

第二章具体目标第五条政策完善。

健全完善政府主导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协调机制,多部门协同配合,统筹各方资源,加大政策保障,在政策制定、组织管理、队伍建设、经费支持等方面给予充分支持,在环境治理、烟草控制、健身场所设施建设等慢性病危险因素控制方面采取有效行动。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市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管理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市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管理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市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12.11•【字号】•【施行日期】2018.12.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慢性病防控正文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市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区卫生计生委,市疾控中心:为落实《北京市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进一步加强对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以下简称“慢病示范区”)的管理,推进北京市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根据《北京市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申报及复审要求(一)获得市级慢病示范区称号的区满一年后,可向市卫生健康委提交书面申请,市卫生健康委将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的要求组织好国家级慢病示范区的申报工作。

(二)获得国家级慢病示范区称号的区,要按照《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持续开展各项工作,每年收集、汇总有关资料,按时登录国家慢病示范区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动态管理资料的填报。

国家级慢病示范区建设满五年,需按照国家要求上报复审资料,接受国家卫生健康委的复审技术评估。

二、市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申报及复审要求(一)拟申报市级慢病示范区的区,进行区级自评后,向市卫生健康委提交申报资料,申报资料具体要求参见《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卫疾控﹝2017﹞18号)。

市卫生健康委在收到申报资料1个月内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技术评估。

(二)市级慢病示范区每五年进行市级复审。

各市级慢病示范区应在复审当年进行自评,于10月底之前提交复审资料,复审资料具体要求同上。

市卫生健康委在接到复审资料1个月内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技术评估。

复审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后重新复验。

对于复审当年逾期不提交复审资料的,视为复审不合格,限一年整改期内重新提交。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11.12.30•【字号】京卫疾控字[2011]110号•【施行日期】2011.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卫疾控字〔2011〕110号)各区县卫生局,市疾控中心:根据卫生部《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管理办法》(卫办疾控发〔2011〕35号)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全市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我局组织制定了《北京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创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是总结、探索我市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模式的重要途径,各区县要高度重视,以此为契机推动本辖区慢病防治工作。

二、示范区创建以行政区域为单位,根据本辖区慢病状况和工作基础,比照《管理办法》中的考核评价方案进行自评,按照自愿原则进行申报。

三、开展示范区创建的区县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示范区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和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安排专项资金,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市卫生局对全市示范区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和管理,定期组织检查、督导和评估;市疾控中心负责技术指导、质量控制和培训。

各区县要按照《管理办法》中的申报要求和考评标准,在市卫生局的统一部署下,安排好工作进度,并做好各项考评准备工作。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附件:北京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管理办法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的有关要求,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以下简称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北京市卫生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

县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通知

县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通知

关于印发《xxx县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驻瓜各单位:为推动全县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深入开展,加快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建设,现将《xxx县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xxx县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为推动全县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深入开展,加快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建设,根据xxx市卫生局《关于印发〈xxx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xxx发〔2012〕14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通过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综合控制慢性病患病风险,扎实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早诊早治、疾病规范化管理等工作,有效控制慢性病,切实减轻慢性病负担,建立完善慢性病防控长效机制,全面推动慢性病防控工作。

(二)工作目标1、在全县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专业机构支持、全社会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与体制。

2、建立和完善慢性病防控工作体系,加强慢性病防治队伍建设,提高专业人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3、规范开展慢性病综合监测、干预和评估,完善慢性病信息管理系统。

4、探索适合于我县的慢性病防控策略、措施和长效管理模式。

(三)主要指标1.知识知晓率:全县居民主要慢性病知识知晓率达到70%以上;自我血压水平知晓率达到70%,自我血糖水平知晓率达到30%。

2.健康行为形成率:成年男性吸烟率控制在60%以下;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低于8克;平均每天运动量6000步以上的成年人的比例达到35%以上。

3.慢性病早期发现率:高血压、糖尿病登记率不低于当地调查患病率或全国平均患病率的60%;干预人群重点癌症早诊率不低于50%。

4.慢性病管理率: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分别不低于35%和30%。

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最新)

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最新)

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为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倡导健康生活方式,逐步消除慢性病危害,提高群众健康素养,根据省卫计委《关于印发<X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X年版)的实施方案》(X卫疾控发〔X〕78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一)总体目标以保护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动员社会、全民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积极创造和维护健康的社会环境,探索适宜的慢性病综合防控模式,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体功能,提供全人群生命全周期的慢性病防治管理服务,推进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降低因慢性病造成的过早死亡、致残,有效控制慢性病疾病经济负担增长,整体推动全区慢性病综合防控水平进一步提升,力争达到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标准。

(二)具体目标1.健全完善政策。

完善政府主导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协调机制,多部门协同配合,统筹各方资源,加大政策保障和经费支持力度,在环境治理、烟草控制、体育健身、慢性病医疗保障等方面采取积极行动,建立完善慢性病防控绩效考核运行机制,保障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可持续发展。

2.加强环境支持。

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与国家卫生城、文明城市建设等紧密结合,完善文化、休闲、科教、健身等公共服务功能区域建设,构建健康的生产生活环境,为慢性病防控工作提供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

3.完善技术支持体系。

加强区、镇医疗卫生单位公共卫生科室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性病防控科室建设,构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区级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三位一体”的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强化慢性病综合防控业务技术培训,提高慢性病综合防控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4.强化慢性病管理。

面向全人群,开展覆盖生命全周期的慢性病高危人群主动筛查和干预指导服务;以重点癌症、高血压和糖尿病为突破口,突出早期筛查、早期发现、早期干预,强化早诊早治;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快慢性病分级诊疗制度落实;完善以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的慢性病管理信息系统,规范慢性病随访管理,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4.18•【字号】津滨政发〔2017〕17号•【施行日期】2017.04.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滨海新区,疾病防控正文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2017年4月18日天津市滨海新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建设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是滨海新区国家卫生区更名工作的重要指标之一。

为推进我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推动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深入开展,保证我区顺利通过滨海新区国家卫生区更名和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验收、复审工作,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指导手册(2014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16〕44号)、《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2017年度天津市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通知》(津卫疾〔2017〕30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健康中国建设的国家战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核心,构建与滨海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慢性病防控体系,以建设国家、天津市“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为抓手,加强心脑血管疾病、癌症、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管理,不断提高居民的健康期望寿命。

二、任务目标(一)总目标通过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专业机构支持、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早诊早治、疾病规范化管理等工作,有效控制慢性病,切实减轻慢性病负担,建立和完善慢性病防控长效机制,到2017年力争建设成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全创建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

全创建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

全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我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提升全民健康素养,有效预防和控制慢性病对广大群众生命健康和生活质H量的影响,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国卫办疾控发〔X〕44号)、〈鼠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大力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通知》《X 义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转发<X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X市卫计办发〔X〕17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科学防治,高效推进”的工作方针,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健全慢性病综合防治网络,采取有力措施,遏制慢性病高发态势,把慢性病综合防治工作作为改善民生、推进医改的重要内容,不断探索我县慢性病综合防治的有效措施,让群众保健康、得实惠。

(一)根据“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试行)”要求,以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为契机,逐步完善我县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建设。

(二)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合作、专业机构支持、社会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

(三)强化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体系管理,加强慢性病防治队伍建设,提高专业人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四)规范开展慢性病综合监测、干预和评估,完善慢性病信息管理系统。

(五)结合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

(六)重视慢性病高危人群,大力开展心脑血管疾病、重点癌症、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病等重大慢性病的筛查,提高个人健康档案与体检信息利用率,发现高危人群登记率100%、高危人群纳入健康管理率>30%。

具备血糖、血脂、简易肺功能测定和大便隐血检测技术,且提供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覆盖率>50%。

(七)加强基层慢性病防治及管理,高血压人群、糖尿病患者管理率和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血压、血糖控制率分别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5%。

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方案

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方案

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方案根据《关于印发2020年县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肥慢性病防控组〔2020〕1号)(以下简称《方案》)要求,持续巩固完善我镇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试点建设成果,做好国家复审前各项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的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理念,通过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强化“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动员社会、全民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健全慢性病防治体系,提升慢性病防治能力,保障全镇广大居民的身体健康,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发展。

二、工作内容(一)持续推进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巩固前期建设成果。

根据《方案》要求,我镇已全面完成2019年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任务,各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健康主题公园、健康步道、健康一条街、健康检测点等活动场所相关器材、设备和健康元素的维护和管理。

(二)推进健康细胞建设加强健康单位、健康社区、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建设,对已建成的要做好动态维护和管理。

今年,镇机关创建健康单位;染坊社区和翡翠社区新建健康社区,推选健康家庭分别不少于10户。

(三)全面启用健康自助检测设备已建成的镇为民服务中心和顺和社区两个健康自助检测点,要加强相关检测设备维护和管理,做好身高、体重、腰围、血压等项目的检测服务,建立检测点管理和检测服务登记制度。

(四)加强无烟环境建设和管理镇机关、中心校、卫健办、卫生院要继续开展无烟机构建设,确保达标率100%。

镇卫生院要加强戒烟门诊建设,配置CO检测仪,规范开展戒烟服务。

(五)大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各社区要进一步完善和建设社区15分钟健身圈,大力普及公共体育设施,广泛开展群众性健身活动,每年集体性健身活动不少于1次;镇文广站组建3支以上健身团体,做到每月有健身活动。

各中小学学校的体育场地要面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

镇工会要积极组织职工开展健身竞赛,落实工间健身活动。

(六)推广慢性病精细化管理镇卫生院至少确定1个试点社区卫生室进行试点,开展慢性病精细化管理,启用慢性病健康管理系统,开展健康体检、健康随访、干预评估和个体化健康指导,提高慢性病患者规范管理率、控制率,降低并发症发生率。

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2.04.18•【字号】豫卫疾控〔2012〕17号•【施行日期】2012.04.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疾病防控正文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豫卫疾控〔2012〕17号各省辖市卫生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10〕172号)精神,为认真做好2012年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示范区创建按照《河南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工作目标和内容,以县(市、区)行政区划为单位创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2012年,每个省辖市至少确定一个具备相关工作基础条件的县(市、区),创建并申报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二、示范区管理(一)省卫生厅对省级示范区工作统一领导和管理,定期组织检查,开展督导和评估工作。

省卫生厅成立河南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技术专家组和创建工作办公室(成员名单附后)。

(二)各省辖市卫生局负责组织本级示范区的创建、考核、评估和申报工作。

各省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技术指导、质量控制和业务培训。

(三)各县(市、区)政府成立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负责示范区慢性病防控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管理、督导检查、考核评估和资料上报等工作。

(四)省级示范区实行动态管理,对已命名的示范区每年进行一次考核,期间还将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加强考核评估。

考核不合格者,将限期改进,逾期仍未达到要求的取消其省级示范区称号。

各省辖市卫生局牵头每半年对示范区进行一次督导考核,并将示范区创建进展情况和考核结果上报省卫生厅。

三、示范区审批时限(一)已于2011年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的县(市、区),于2012年4月完成省辖市级示范区的考核、评估和命名工作。

中小学创建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方案

中小学创建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方案

中小学创建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方案为促进学校师生树立正确的健康观,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保障身体健康,从而进一步加强慢性病的综合防控,有效遏制慢性疾病在校园内的快速上升趋势,推进健康宣威市国家卫生城市建设,进一步做好学校创建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

根据《关于印发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16〕44号)、《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通知》(云卫办疾控发〔2020〕2号)和《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2020〕169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以下方案:一、指导思想健康的体魄是青少年为祖国和人民服务的基本前提,是中华民族旺盛生命力的体现。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以师生教职工健康为中心,强化学校责任,创造和维护健康的社会环境,建立具有学校特色、有效、可行、规范的慢性病综合防控模式和长效机制,降低慢性病致死率,全面提高师生教职工的健康素质和健康水平。

二、组织领导根据《关于印发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通知》(云卫办疾控发〔2020〕2号)和《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2020〕169 号)文件要求,为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学校成立创建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校长)副组长:xx(支部书记)xx(副校长)xx(副校长)xx(副校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总务处,由xx(副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各项工作的统筹安排。

三、工作目标(一)环境支持。

将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与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紧密结合,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完善学校公共体育设施设备,落实“工间操”制,打造健康的生活学习环境。

延安市博爱医关于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

延安市博爱医关于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

延安市博爱医院关于《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各科室: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以下统称慢性病)是影响我国居民健康和生命质量的主要疾病。

为进一步增强我院的慢性病预防和控制工作,按照《宝塔区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形,经医院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和指标通过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形成政府主导、多部门行动,全社会参与、多科室综合控制慢性病的社会和个体风险,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增进、慢性病早诊早治和规范化管理、减少慢性病患者负担,全面提升我院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水平,力争2015年末成功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一)工作目标一、成立和完善慢性病防控工作体系,增强慢性病防治队伍建设,提高专业人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二、规范开展慢性病综合监测、干与和评估,完善慢性病信息管理系统。

3、探索适合我院实际的慢性病防控策略、办法和长效管理模式。

(二)主要指标知识知晓率:住院高危人群知识知晓率达到70%以上;人群血压知晓率达到70%以上,人群血糖知晓率达到30%以上。

高危人群发觉率:内科门诊35岁以上首诊测血压率达到90%以上;重点癌症早诊早治,覆盖率达到5%,早诊率达到50%。

二、工作内容一、门诊部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并将血压值填写在门诊日记备注栏内,发觉宝塔区居住慢性病新发病例时,及时记录报告。

二、在区疾控中心指导下做好慢性病死亡网络报告、肿瘤记录、心脑血管事件报告等工作三、组织机构(一)医院成立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高杨副组长:兰雁飞赵学军李学东呼延小川成员:刘文忠张海龙姬萍何桂荣刘兆英樊秋燕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督导、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预防保健科,由张小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院创建的具体工作。

(二)成立慢性病综合防控技术指导组组长:兰雁飞副组长:赵学军成员:刘兆英樊秋燕高东阳高红霞王群兰杨赦白喜兴技术指导组负责创建的业务培训、技术指导、政策咨询及自测评估等工作(三)成立慢性病科病区和慢性病专职门诊在现有心脑血管内科和呼吸消化内科的基础上成立慢性病科病区,在现有心血管门诊和呼吸消化科门诊的基础上成立慢性病门诊。

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为推进“健康南京”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慢性病防控机制,进一步推动新园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健康南京行动计划(2015—2017)>的通知》(宁政办发〔2014〕125号)及《关于印发<南京市江宁区迎接国家卫生城复审工作方案>的通知》(江宁政办发〔2016〕29号)精神,结合园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区防控策略为指导,通过卫生部门控制慢性病社会和个体危险因素,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倡导早诊早治、遵照卫生部门疾病规范化管理等综合干预措施来减少慢性病负担,遏制慢性病的上升趋势,不断总结经验,推广有效管理模式,全面推动新园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深入开展。

二、工作目标(一)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专业机构支持、全社会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完善慢性病防控工作体系,探索适合本园区的慢性病防控策略、措施和长效管理模式。

(二)以医疗部门为主的慢性病防治队伍建设,提高专业人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三)规范开展慢性病综合监测、干预和评估,完善慢性病信息管理系统。

(四)主要指标。

1、知识知晓率:人群慢性病知识、体重、腰围、血压等知晓率达到70%以上,自我血糖知晓率达30%以上,食品营养标签知晓率达到30%以上。

2、健康行为形成率:成年男性吸烟率在现有基础上下降5%;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每年降低0.5克;平均每日运动量6000步以上的成年人比例达到35%以上。

3、慢性病早期发现率:高血压、糖尿病登记率达到当地调查患病率或全国平均患病率的60%以上;干预人群重点癌症早诊率达到50%以上。

4、慢性病管理和控制率:高血压患者规范化管理率达到35%以上,血压控制率达到30%以上;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达到30%以上,血糖控制率达到25%以上。

2024年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方案

2024年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方案

2024年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方案一、背景近年来,我省慢性病患者数量不断增加,给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带来了严重影响。

为了加强慢性病的综合防控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我省决定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通过示范区的建设和实施,推动慢性病防控工作的系统性、科学性和有效性,为全省乃至全国的慢性病防控工作提供经验和借鉴。

二、目标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旨在实现以下目标:1. 提高慢性病的防控水平,降低慢性病的发病率和致残率;2. 建立健全的慢性病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掌握慢性病流行趋势;3. 加强慢性病科研和技术创新,提高慢性病防控的科学性和效果;4. 推广科学健康生活方式,树立良好的健康意识和行为习惯;5. 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慢性病管理服务。

三、工作重点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我们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1. 完善慢性病监测和预警机制。

建立慢性病监测网络,加强慢性病相关数据的收集和分析,及时发布慢性病流行趋势和预警信息。

2. 加强慢性病科研和技术创新。

加大对慢性病病因、发病机制和防控策略的研究力度,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提高慢性病防控的科学性和效果。

3. 推广科学健康生活方式。

开展慢性病预防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和行为习惯,倡导科学饮食、适量运动、合理作息等健康生活方式。

4. 建立健全的慢性病管理体系。

建立慢性病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患者健康档案的共享和管理,开展慢性病管理师培训,提供个性化、规范化的慢性病管理服务。

5. 加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优化慢性病诊疗流程,提高慢性病诊疗的效率和质量,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健康管理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慢性病管理服务模式。

四、工作措施为了顺利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1. 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明确领导责任和工作任务,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

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9.14•【字号】新密政办〔2015〕39号•【施行日期】2015.09.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慢性病防控正文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密政办〔2015〕39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新密市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9月14日新密市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慢性病防治工作规划(2012—2015年)》要求,加快推进我市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提高全市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的意见》(郑政〔2014〕3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在我市全面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影响我国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常见慢性病主要有心血管疾病、糖尿病、恶性肿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等。

慢性病防控采取“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综合防控策略,通过控制慢性病社会和个体风险,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早诊早治、疾病规范化管理等工作,有效控制慢性病上升趋势,切实减轻慢性病患者负担,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全面推动慢性病防控工作,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二、总体要求(一)工作目标1.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专业机构支持、全社会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

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和任务,密切配合,建立联络员和信息通报制度,制定适应我市实际情况的慢性病防控政策和相关制度。

2.通过示范区创建工作,逐步完善我市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和完善各级医疗卫生单位慢性病机构设置,明确职责分工,加强慢性病防控队伍建设,提高专业人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为推进“健康南京”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慢性病防控机制,进一步推动新园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健康南京行动计划(2015—2017)>的通知》(宁政办发〔2014〕125号)及《关于印发<南京市江宁区迎接国家卫生城复审工作方案>的通知》(江宁政办发〔2016〕29号)精神,结合园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区防控策略为指导,通过卫生部门控制慢性病社会和个体危险因素,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倡导早诊早治、遵照卫生部门疾病规范化管理等综合干预措施来减少慢性病负担,遏制慢性病的上升趋势,不断总结经验,推广有效管理模式,全面推动新园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深入开展。

二、工作目标(一)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专业机构支持、全社会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完善慢性病防控工作体系,探索适合本园区的慢性病防控策略、措施和长效管理模式。

(二)以医疗部门为主的慢性病防治队伍建设,提高专业人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三)规范开展慢性病综合监测、干预和评估,完善慢性病信息管理系统。

(四)主要指标。

1、知识知晓率:人群慢性病知识、体重、腰围、血压等知晓率达到70%以上,自我血糖知晓率达30%以上,食品营养标签知晓率达到30%以上。

2、健康行为形成率:成年男性吸烟率在现有基础上下降5%;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每年降低0.5克;平均每日运动量6000步以上的成年人比例达到35%以上。

3、慢性病早期发现率:高血压、糖尿病登记率达到当地调查患病率或全国平均患病率的60%以上;干预人群重点癌症早诊率达到50%以上。

4、慢性病管理和控制率:高血压患者规范化管理率达到35%以上,血压控制率达到30%以上;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达到30%以上,血糖控制率达到2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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