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T国际申请优先权的改正与增加【法律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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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T实施细则修订内容-中文

PCT实施细则修订内容-中文

PCT细则2020年7月1日起生效的修改(5)
• 对细则15、16、57和96的修改
• 明确允许一个主管局为另一个主管局代为收取的费用可以通过国际 局转付
• 适用于费用由收取局在2020年7月1日或之后转付的任何国际申请
• 对细则71和94的修改
要求国际初步审查单位向国际局传送其文档中某些文件的副本,由国际局 代表选定局将其公开
PCT实施细则
PCT细则2020年7月1日起生效的修改(1)
• 对细则4、12、20、48、51之二、55和82之三的修改,以及 新的细则20.5之二和40之二
明确了不仅遗漏项目和部分可以援引加入,在错误提交项目或部分的情况下, 也可以通过援引加入正确的项目或部分,如果其包含在在先申请中的话
在援引加入不成功或者不适用的情况下,提供新的法律依据允许将错误提交 的项目或部分替换为正确的项目或部分(可能影响国际申请日)
适用于2020年7月1日或之后提交的任何国际申请
P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T细则2020年7月1日起生效的修改(2)
• 对细则82之四的修改
允许主管局对由于该局所允许的电子方式通信不可用而导致的期限延误 给予宽免,例如由于意外故障或者计划维护的原因
不适用于优先权期限和进入国家阶段的期限 适用于2020年7月1日或之后届满的细则中规定的任何期限
适用于国际初步审查单位于2020年7月1日或之后收到的或者作出的任何有 关文件
• 申请人可以在自优先权日起16个月内向国际局提交改正或者增加的 请求
适用于2020年7月1日或之后提交的任何国际申请
PCT细则2020年7月1日起生效的修改(4)
• PCT大会的解释
• 在通过细则20.5之二时,大会同意,在根据细则20.5之二(d) 援引加入了正确项目或部分的情况下,国际检索单位在进行 国际检索时无需考虑任何仍保留在申请中的错误提交的项目 或部分

PCT国际申请要求国内优先权典型问题及操作策略

PCT国际申请要求国内优先权典型问题及操作策略
(2)案例分 析及 对 应操 作策 略 本 案国际申请 日为 2015年 9月 10日,距在先 申 请 B的申请 日2014年 11月 26日不足 l2个月 ,满 足 优先权期限要求。因此若 申请人注意到这一点 ,在提 交 国 际 申请 时 完 全 可 以 要 求该 在 先 申请 B的 优 先 权 , 从 而不 丧 失 申请 人 的 权 利 。那 么 面对 该 情 况 申请 人 有 没有 补救 该优 先权 的途 径 呢? 根据 PCT细 则第 26条 之二 ,1 (a)规 定 :申请 人 可 以向受理局 或国际局递交一份通知 ,以改正或增 加 一 项优先权要求 ,期限是 自优先权 日起 16个月 内。或 者如 果所 做 的改 正 或增加 可 能导 致优 先权 日发生变 动 , 则 自变 动 了 的优 先 权 日起 l6个 月 内 , 以先 届 满 的 l6 个 月期 限 为 准 ,但 是 以此 项 通 知 可 以在 国际 申请 提 出 日起 四个 月 内提交 为 限 。
一 、 引 言 在 国 内 企业 走 出 国 门走 向 世界 的过 程 中 ,各 企 业
对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的 意 识 逐 步 曾 强 ,基 于 专 利 合 作 条 约 (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PCT)的 国际 申请 呈 现 逐年增加的趋势。根据 PCT条约第 8条规定 :“在提 出 PCT国 际 申请 时 , 申请 人 可 以要 求 在 保 护 工 业 产权 巴黎公约 缔约国提 出或对该缔 约国有效的一项 或几项在先 申请的优先权 。一项有效的优先权若想 成 立 ,必 须 同 时满 足 如 下 几个 条 件 (PCT检 索 和 初 审 指 南 6.03段 ,6.04段 ,6.09段 ): ①在 先 申请 必 须 由 国际 申请 的 申请 人 或其 前 期 权 利人 提 出 ;② 国 际 申请 应当 自在先申请的申请 日起 12个月之内提交 ;③在先 申请必须是 “在或为任何保护 工业产权 巴黎公约成员 国提 出 ,或者 在 或 为 不 是该 公 约 成 员 国 的任 何 世 界 贸 易 组 织成 员提 出”;④在先 申请 是 首次 申请 ;⑤优先 权 文 件 中明确 地 或 实 质 地 公 开 了在 后 国 际 申请 权 利 要 求 的主 题 ,包 括 那 些 对 所 属领 域 技 术 人 员来 说 是 隐含 的 特 征 。

2014年专利代理pct考试填空题

2014年专利代理pct考试填空题

1. 国际申请要求在一个指定国提出或对该指定国有效的一项或几项国家申请的优先权的,或者要求仅指定一个国家的国际申请的优先权的,在该国要求优先权的条件和效力应按照的规定。

答案:该国本国法(见条约第8条(2))2.申请人可以向受理局或国际局递交一份通知,以改正或增加一项优先权要求,期限是自优先权日起个月内,或者如果所做的改正或增加可能导致优先权日发生变动,则自变动了的优先权日起个月内,以先届满的个月期限为准,但是以此项通知可以在国际申请提出日起个月内提交为限。

答案:16 16 16 4(见细则第26之二.1(a))3.申请人可以在自优先权日起个月届满前的任何时候撤回国际申请。

答案:30(见细则第90之二.1(a))4. 国际申请的请求书应写明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和和。

答案:地址国籍居所5. 传送费、国际申请费和检索费应当自受理局收到国际申请之日起个月内缴纳。

答案:16. 受理局按照PCT第14条(2)审查,发现国际申请的说明书中提及的附图实际上并没有包含在该申请中,受理局应及时通知申请人。

补交附图的期限是自受理局发出通知之日起()个月。

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补交附图,为国际申请日。

如果受理局在规定的期限之后未收到补交的附图,为国际申请日。

答案:2 以后交附图的收到日以首次收到申请文件的日期7.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规定:申请人在要求了一项或者多项优先权,而且在进入时该优先权要求继续有效的,应当视为已经按照专利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提出了书面声明。

答案:国际阶段国家阶段8. 申请人在国际阶段没有提供在先申请申请号的,应当在中写明,进入时仍未写明的,该项优先权要求。

答案:进入声明视为未提出9.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在国际阶段提出的优先权书面声明中某一事项有书写错误,可以在办理进入手续时,并且。

答案:提出改正请求缴纳改正优先权要求请求费10. 根据专利合作条约实施细则第17条的规定,如果申请人已向受理局提交了优先权文件或者向受理局提出制作优先权文件的要求,作为指定局的专利局不得要求提供优先权文件副本。

PCT申请必须有优先权吗

PCT申请必须有优先权吗

PCT申请必须有优先权吗
PCT就是专利合作协定,我们有时候也需要进⾏相关的注册。

那么,在进⾏PCT申请的时候是否必须有优先权呢?这就是⼤家要了解清楚的⼀点,才能知道其中的规定是什么。

对于这个问题,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PCT申请必须有优先权吗
PCT申请不⼀定有优先权,需要满⾜⼀定的条件。

1、国际申请可以要求⼀项或⼏项主题相同的在先申请的优先权。

2、要求优先权的国际申请应当在请求书中包含⼀项声明,声明的内容包括在先申请的提交⽇、在先申请的申请号和受理在先申请的国家等。

如果在国际申请提出时没有包含要求享有在先申请优先权的书⾯声明,或者声明的内容有错误,允许申请⼈在随后补正。

3、申请⼈在做出要求优先权的书⾯声明后,应当向受理局或者直接向国际局提交作为优先权要求基础的在先申请的副本。

⼤家看完本⽂的内容之后就清楚了吧,这也是⽐较重要的⼀点。

我们需要在进⾏PCT申请的时候了解这⽅⾯的内容,才能知道有没有优先权,根据本⽂的内容来看是不⼀定有的,这就要知道这点法律上的规定。

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店铺专业律师。

优先权的恢复

优先权的恢复

对请求援引方式补入的处理
受理局的处理 如果上述所有条件都满足,有关遗漏内容将被补入 申请文件,申请日得以保留。即,有关内容视为在 申请日已经提交 如果补交内容并不全部包含在优先权文件中,则重 新确定申请日,以收到补交内容之日为申请日。在 部分遗漏时,申请人在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还可以 反悔,请求不考虑遗漏部分从而恢复原申请日
国际阶段的特殊程序(1)
- 优先权的恢复 - 通过援引加入遗漏内容 - 明显错误更正
俞志龙 PCT法律司高级法律官
优先权恢复
优先权恢复
目的:在申请人错过优先权期限之后,在一定条件 下允许恢复优先权从而使其权利得到救济 两种途径: 请求受理局恢复优先权(细则26之二.3); 请求指定局恢复优先权(细则49之三.2)。
如何请求更正? 应当在自优先权日起26个月内向主管局提出更 正请求 标明待更正的错误以及请求的更正结果 申请人如果愿意,可以附加简要说明
更正不同文件的主管局
向谁提出:“主管局” 请求书及其补正中的错误:受理局 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和附图及其补正中的错误: 国际检索单位(除非有国际初步审查单位) 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和附图及其补正,条约19或 34条修改等中的错误:国际初步审查单位(适用 时) 其他文件中的错误:接收该文件的局
受理局或指定局的处理
受理局(或指定局)应当对优先权恢复请求及时进 行审查 如果需要申请人提供进一步资料,会通知申请人 在合理时间内补正 审查是否满足适用的标准 如果打算全部或者部分拒绝优先权恢复请求,在 决定前会先将该意图通知申请人并给予其陈述意 见的机会 将作出的决定及其所基于的标准通知申请人
明显错误更正的效力
更正明显错误的效力 对于原始国际申请中的错误,自申请日起有效 对于其他文件中的错误,自该文件提交日起有效 国际局将对被批准的国际申请中的错误更正进行公布 主管局已批准的更正在以下情况下指定局可以不接受: 在收到通知前该指定局已经开始处理和审查;或者 该指定局认为若其为主管局则不会同意有关更正

PCT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改正优先权要求请求书

PCT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改正优先权要求请求书

改正优先权要求请求书
(进入国家阶段的国际申请适用)请按照“注意事项”正确填写本表各栏
注意事项
一、本表应当使用中文填写,字迹为黑色,文字应当打字或印刷,提交一式一份。

二、本表第①栏所填内容应当与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声明中内容一致。

其中,申请人
应为第一署名申请人。

如果该申请办理过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应当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变更后的内容填写。

三、本表第②、③栏,应当正确填写。

四、本表第④栏中的方格供填表人选择使用,若有相关附件,应当在方格内作标记并写明文
件名称。

五、本表第⑤栏,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加盖公章。

未委托专利代理机
构的,申请人为个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者盖章;申请人为单位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有多个申请人的由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

更多知识产权内容请访问江苏知识产权律师网。

第六章 PCT常见问题解答

第六章 PCT常见问题解答

PCT常见问题解答如何在国外保护你的发明:《专利合作条约》(PCT)常见问题解答世界知识产权组织2012年4月导 言以下是关于《专利合作条约》(PCT)的一些常见问题及其解答。

关于进一步信息和联系办法,参见第30问。

1) 我有一项发明,如何在多个国家对其进行保护?你有多种选择。

举例而言:(a) 你可以同时向希望使发明在其获得保护的所有国家分别提交专利申请(对有些国家,可以申请地区专利);(b) 你可以向某个《巴黎公约》成员国(《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成员国之一)提交专利申请,然后在首次提交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之内分别向其他《巴黎公约》成员国提交专利申请,从而在这些国家享有首次申请的申请日;(c) 你可以提交一份PCT申请,这比(a)和(b)选项都更加简单、便捷、经济。

2) 什么是《专利合作条约》(PCT)?PCT是一部在140多个《巴黎公约》成员国之间缔结的、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管理的国际条约。

通过PCT,申请人可以通过仅提交一份“国际”专利申请,而不是提交多个不同的国家或地区专利申请,同时请求在为数众多的国家中的每一个国家对其发明进行专利保护。

专利权的授予仍由各国家或地区专利局负责,此称为 “国家阶段”。

简言之,PCT程序可以概括为以下步骤:提交申请:申请人以一种语言,提交一份满足PCT形式要求的国际申请,并缴纳一组费用。

国际检索:由“国际检索单位(ISA)”(世界主要专利局之一)检索可影响发明专利性的公开文献,并对发明的可专利性作出意见。

国际公布:国际申请中的内容将自最早申请日起18个月届满之后尽早公之于众。

补充国际检索(可选):由愿意提供补充检索且未参与主检索的国际检索单位执行,查找进行主检索的国际检索单位因现有技术在语言和技术领域上的多样性而未能检索到的已公布文献。

国际初步审查(可选): 经申请人要求,国际公布后(通常是在对原申请做出修改的情况下),由一国际检索单位进行附加的专利性分析。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97号——关于调整后的PCT申请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97号——关于调整后的PCT申请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97号——关于调整后的PCT申请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04.02.03•【文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97号•【施行日期】2004.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财务制度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10年11月26日,实施日期:2010年11月26日)废止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97号)2003年10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对PCT申请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了调整,现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要求,将调整后的PCT申请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公告如下。

一、PCT申请国际阶段部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单位:人民币元)(一)国家知识产权局代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收取的费用1.国际申请费(1)国际申请文件不超过30页8555(2)超出30页部分,每页加收902.手续费1223(二)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取的费用1.传送费5002.检索费1500附加检索费15003.优先权文件费1504.初步审查费1500初步审查附加费15005.单一性异议费2006.副本复制费(每页) 27.滞纳金按应缴纳费用的50%计收;滞纳金数额按最低不少于传送费,最高不多于国际申请费(1)项的50%收取。

二、PCT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部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单位:人民币)(一)宽限费1000(二)改正译文错误手续费(初审阶段)300(三)改正译文错误手续费(实审阶段)1200(四)单一性恢复费900(五)改正优先权要求请求费300三、说明本公告中的国际申请费和手续费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代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收取的,其收费标准是按2003年12月3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计算的。

实际收费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转费当日外汇牌价计算。

专利申请中的国际优先权与PCT国际专利合作条约的解读与应用

专利申请中的国际优先权与PCT国际专利合作条约的解读与应用

专利申请中的国际优先权与PCT国际专利合作条约的解读与应用专利是一项重要的知识产权,在全球范围内保护创新和发明。

为了促进国际专利保护的合作与统一,国际优先权和PCT国际专利合作条约应运而生。

本文将深入探讨这两个概念的解读与应用。

一、国际优先权的概念与原则国际优先权是指在申请同一发明的国内专利申请被视为优先申请的权利。

简而言之,它允许发明人在一国提交专利申请后,在之后的一定期限内,在其他国家提交同一专利申请,并享有与在第一国提交申请时相同的申请日期。

这意味着在后续申请过程中,早日申请的发明人拥有优先权。

国际优先权的原则是根据《巴黎公约》所规定的。

根据公约的规定,如果在优先权期限内,发明人提交其他国家或地区的专利申请,那么这些专利申请将享有与第一次申请相同的申请日期。

二、国际优先权的适用范围国际优先权适用于同一发明的国际专利申请。

在获得国际优先权后,发明人可以在海外的其他国家或组织提交专利申请,享受优先权带来的利益。

然而,国际优先权并不适用于所有的国家和地区,因此发明人应该仔细研究目标国家或组织的相关法律和规定。

三、PCT国际专利合作条约的解读PCT国际专利合作条约是一项旨在简化国际专利申请流程的重要合作框架。

通过PCT系统,申请人可以在提交国际专利申请后,将其申请延伸到多个国家或地区。

这使得国际专利申请变得更加高效和简便。

PCT合作条约通过设立国际申请局(International Bureau)和国际搜索局(International Searching Authority)等机构,为申请人提供统一的递交和评估平台。

同时,PCT合作条约还规定了统一的时间期限和程序要求,以便各成员国更好地协同工作。

四、PCT国际专利合作条约的应用作为一个全球性的专利合作框架,PCT合作条约为发明人提供了广泛的申请范围和时间选择。

通过适当利用PCT系统,发明人可以最大程度地提高申请效率,并获得国际专利保护的机会。

首先,发明人可以通过国际申请局一次性递交国际专利申请,而不必分别递交给各个目标国家。

专利的优先权与PCT相关问题

专利的优先权与PCT相关问题

专利的优先权与PCT相关问题稀糊醋鱼1.优先权的确切含义是什么,是不是指某个专利申请了国际专利以后才产生的优先一年的一个号码呢?优先权的一年应该从本国专利申请日期开始算还是从国际专利申请的日期来算?2.优先权(专利中的31.32.33项),在各国的专利中都是一样的吗?同族专利是不是可以从优先权号上得到统一?3. 我个人认为利用分类号和其他的一些相关关键词可以缩小在中国查询的范围,在中国知识产权网查的时候,我在申请人一项中填上“美国%”是不是就代表所有美国申请的专利都可以包含了呢?ppxx专利法第二十九条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向专利局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第三十条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3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申请人依照专利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办理要求优先权手续的,应当在书面声明中写明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以下称在先申请)的申请日、申请号和受理该申请的国家;书面声明中未写明在先申请的申请日和受理该申请的国家的,视为未提出声明。

要求外国优先权的,申请人提交的在先申请文件副本应当经原受理机关证明;提交的证明材料中,在先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与在后申请的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不一致的,应当提交优先权转让证明材料;要求本国优先权的,申请人提交的在先申请文件副本应当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制作。

第三十三条申请人在一件专利申请中,可以要求一项或者多项优先权;要求多项优先权的,该申请的优先权期限从最早的优先权日起计算。

【同立分享】PCT申请文件要不要修改?如何修改?会影响优先权吗?

【同立分享】PCT申请文件要不要修改?如何修改?会影响优先权吗?

【同立分享】PCT申请文件要不要修改?如何修改?会影响优先权吗?在之前的推送中,我们介绍了在《专利合作条约》(PCT)中对于申请文件在国际阶段和国家阶段进行修改的相关规定。

【话题】一文了解PCT申请文件能否修改&何时修改?理论还要联系实际,今天笔者要和您探讨的,是申请人在实务中非常关心的话题:在进行PCT申请时,申请文件有没有必要修改?如何修改?又将如何要求优先权呢?Q1.申请文件到底要不要修改?申请人在提交PCT国际申请之后,国际局会对PCT申请文件进行国际公布。

而在进入国家阶段时,将会以国际局公布的申请文件为基础进行翻译,进入目标国家。

因此,PCT申请文件质量的高低影响着国家阶段专利申请的成功概率。

在实务中,申请文件的小问题可能导致反复磨合修改延误申请进度,大问题则可能直接影响专利授权。

那么,我们要不要在提交PCT国际申请之前,对申请文本进行一定的修改以匹配不同国家的审核要求呢?笔者的答案是肯定的。

以中国申请人为例,由于在我国的国内审查实践中,对于“权利要求得到说明书的支持”相对较为苛刻,特别是生物、化学等领域,代理人在撰写时会缩小保护范围以争取获得授权。

后续在进行PCT申请时,这样的专利文本如果不加以修改直接翻译成外文,即便能在后续的国际检索报告中得到正面评价并在国家阶段获得授权,也容易被侵权人有意识的绕过,难以获得合理的保护。

因此,修改是必要的。

此外,前面也提到,申请人在提交PCT国际申请之后,会由国际局进行公布,进入国家阶段时,除了翻译和为了适应进入国法律作出小幅度适应性修改之外,一般不会再对国际公布版本进行大幅度修改。

这也就更要求申请人在提交PCT国际申请之前,尽量解决可能出现的撰写问题,提高申请文件的质量。

Q2.如何修改?既然对于申请文件的修改是有必要的,那么申请人应从何入手呢?笔者认为,最佳的修改方式就是在原文件基础上新增一套权利要求。

发现原专利申请文件存在权利要求书保护范围过小等撰写不当的问题时,不需要全部推翻,而可以在其基础上增加一套新的权利要求,与原有的权利要求形成并列关系。

PCT申请进入中国优先权日逾期的特殊情形

PCT申请进入中国优先权日逾期的特殊情形

PCT申请进入中国优先权日逾期的特殊情形摘要:本文介绍了PCT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时因各PCT申请受理局法定假日的差异、国际阶段的优先权恢复、援引加入这三种特殊原因造成PCT申请的优先权日逾期的情形,结合案例给出了各情形相应的审查方法。

关键词:国际申请日优先权日优先权恢复援引加入1 专利合作条约/专利法对国际申请日、优先权日的规定1.1 国际申请日的规定专利合作条约第11条规定,受理局应以收到国际申请之日作为国际申请日,但以该局在收到申请时认定该申请符合要求为限。

该条约指出,受理局在收到国际申请时如果认定该申请不符合具体要求可要求申请人提供必要的改正,该局应以收到必要的改正之日作为国际申请日。

国际申请符合要求并以被给与国际申请日的,在每个指定国内自国际申请日起具有正规的国家申请的效力。

国际申请日应认为是在每个指定国的实际申请日。

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02条规定,按照专利合作条约已确定国际申请日并指定中国的国际申请,视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的专利申请,该国际申请日视为专利法第二十八条所称的申请日。

1.2 优先权日的规定国际申请可以要求一项或者几项主题相同的在先申请的优先权。

这里的在先申请应当是在《巴黎公约》缔约国提出的正规申请。

在后申请应当在要求其优先权日起12个月内提出。

我国专利审查指南规定,在后申请应自在先申请的申请日起12个月内提出;不符合要求的,审查员应当针对该项优先权作出视为未要求结论,并发出视为未要求通知书。

PCT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初步审查中,有时会遇到国际申请日在优先权日起12个月之后的情形,一般存在如下三种情形。

2 国际申请日在优先权日起12个月之后的三种情形2.1 期限届满日为受理局非工作日2.1.1案例介绍(1)案例1。

国际申请号PCT/JP2009/000763,国际申请日2009年2月23日,优先权2008年2月22日(日本)2008-041797。

(2)案例2。

国际申请号PCT/IL2008/000472,国际申请日2008年4月6日,优先权2007年4月4日(美国)60/921,730。

优先权适用法律(2篇)

优先权适用法律(2篇)

第1篇摘要:优先权是国际知识产权领域中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旨在保护创新者的利益,促进科学技术和文化艺术的发展。

本文将从优先权的概念、法律依据、适用范围、程序及争议解决等方面对优先权适用法律进行探讨。

一、引言优先权是指在国际知识产权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可以根据一定的法律依据,在规定的时间内,享有在一定国家或地区申请同一项知识产权的优先权。

这一制度旨在避免因地域差异导致的重复申请,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促进国际知识产权的交流与合作。

二、优先权的概念与法律依据1. 概念优先权是指在国际知识产权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可以在一定期限内,根据特定法律依据,享有在一定国家或地区申请同一项知识产权的优先权。

2. 法律依据(1)国际公约:《巴黎公约》、《专利合作条约》(PCT)、《商标法条约》等国际公约对优先权制度进行了规定。

(2)国内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国内法律对优先权制度进行了规定。

三、优先权的适用范围1. 专利优先权(1)发明专利: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可以向中国申请专利,并享有优先权。

(2)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人自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可以向中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并享有优先权。

2. 商标优先权(1)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或者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向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并享有优先权。

(2)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或者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中国境内举办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使用的,可以向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并享有优先权。

四、优先权的程序1. 专利优先权程序(1)申请人应在申请专利时提交优先权请求书,并注明其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的日期和申请号。

pct实施细则

pct实施细则
缺乏发明单一性(国际检索) 通知缴纳附加费;期限 附加费
考虑在先检索的结果 考虑在先检索的结果
国际检索的期限 国际检索的期限
国际检索报告 标明 日期 分类 语言 引证
9
专利合作条约实施细则(2016 年 7 月 1 日起生效)
43.6
检索的领域
43.6 之二 明显错误更正的考虑
43.7
关于发明单一性的说明
副本的准备 受理局的责任 向申请人提供经认证的副本
登记本和译文的传送 程序 [删除] 条约第 12 条(3)规定的期限
检索本、译文和序列表的传送 程序
国际局收到登记本 [删除] 收到登记本的通知
国际检索单位收到检索本 收到检索本的通知
7
专利合作条约实施细则(2016 年 7 月 1 日起生效)
第 26 条 受理局对国际申请某些部分的检查和改正
第 36 条 36.1
第 37 条 37.1 37.2
第 38 条 38.1 38.2 38.3
第 39 条 39.1
第 40 条 40.1 40.2
第 41 条 41.1
第 42 条 42.1
第 43 条 43.1 43.2 43.3 43.4 43.5
与国际检索有关的现有技术 与国际检索有关的现有技术 国际检索应覆盖的领域 国际检索的方向
43.8
授权官员
43.9
附加内容
43.10
格式
第 43 条之二 国际检索单位的书面意见
43 之二.1 书面意见
第 44 条 国际检索报告、书面意见等的传送
44.1
报告或者宣布以及书面意见的副本
44.2
发明名称或者摘要
44.3
引用文件的副本

PCT国际阶段近期常见问题解答汇总

PCT国际阶段近期常见问题解答汇总

PCT国际阶段近期常见问题解答汇总1、PCT国际申请国际阶段是否允许不作国际公布?是否可以请求延迟公布?PCT国际申请能否请求提前公布?PCT国际申请在正常有效的情况下,必须经过国际公布程序,除非该申请在国际公布前已被撤回;国际公布不可以请求延迟公布,除非因最早优先权被撤回,国际局会按照变更后的最早优先权日重新计算国际公布日期。

申请人如果需要,可以根据条约21(2)(b)和细则48.4(a)请求国际局对PCT国际申请进行提前公布。

这种请求可以在自优先权日起18个月届满前的任意时间向国际局或受理局提出。

如果当时国际检索报告已经做出,则国际局不会收取费用;如果国际检索报告还未做出,无法与国际申请一起公布,则国际局会收取特别公布费(根据行政规程113条的规定为200瑞士法郎,建议申请人就具体程序咨询国际局)。

2、PCT/RO/106表(通知改正国际申请中的缺陷)中指出申请人地址问题,该如何处理?如受理局发出通知,指出申请人地址存在问题,请申请人先进行核实是否存在问题。

如是电子申请,申请人地址没有问题,可通过专利业务办理系统“PCT国际中间文件-信函”进行答复说明;如申请人地址存在问题,可通过专利业务办理系统“中间文件-著录项目变更”进行更改。

如是纸件申请,可提交信函进行说明。

3、如果提出了代理机构变更或申请人变更,有没有官文通知变更是否成功?如果变更成功,国际局会向请求书中预留的电子邮箱发送PCT/IB/306表(记录变更通知书)告知变更结果。

4、增加申请人、发明人,是否需要提交合同等证明材料?信函内的表述是否有模板呢?在PCT国际申请国际阶段,由原申请人或代理机构提出的增加申请人和发明人的请求,无需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

对于电子申请,建议通过专利业务办理系统“中间文件-著录项目变更”提交请求。

若通过信函提交,信函内的表述无相应模版,具体内容参照PCT/RO/101表(请求书)中申请人、发明人应填写的内容撰写。

PCT国际申请文件形式缺陷的补正【法律相关】

PCT国际申请文件形式缺陷的补正【法律相关】

在PCT国际申请国际阶段,提交一件国际申请满足受理的最低要求并不意味着该国际申请就完全符合PCT的形式要求,受理局往往会对PCT国际申请中的一些形式缺陷给予补正的机会,这些补正的时限要求,需要申请人和代理人特别重视。

PCT第14条中所列举的国际申请中的某些形式缺陷,是可以通过补正程序来改正的缺陷:
(1)国际申请没有按PCT实施细则的规定签字;
(2)国际申请没有按规定载明申请人的情况;
(3)国际申请没有发明名称;
(4)国际申请没有摘要;
(5)国际申请不符合细则规定的形式要求,如附图中的文字说明使用了不同于说明书的语言等。

对于上述缺陷,一般都会收到受理局发出改正缺陷的通知书,受理局会发出PCT/RO/106表要求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该国际申请,只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补正克服缺陷,不会影响国际申请的正常程序和效力。

如果申请人期满没有进行补正,该国际申请即被视为撤回,所以,对于受理局在国际阶段发出的补正通知应足够重视。

收到受理局发出的改正国际申请中的缺陷的通知
(PCT/RO/106表)后,专利代理人应当注意受理局要求改正的内容和期限,通常是自改正国际申请中的缺陷的通知发文之日起1个月内。

只要补正的文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的,不会影响PCT国际申请的正常程序进程。

在国际阶段提交补正,没有专门的表格,但每次补正应有一封给国际局或受理局的信函说明此次补正的内容。

如需提交替换页,还应该在信函中说明替换页与被替换页之间的不同。

专利代理-PCT的简单介绍以及修改时机来自北京三友

专利代理-PCT的简单介绍以及修改时机来自北京三友

全面详解PCT程序中的申请修改条款,切莫错过国际专利申请的修改契机该文章来自于北京三友,感谢三友!专利合作条约(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PCT)是于1970年达成的关于专利申请的国际合作的条约,于1978年生效。

该条约提供了关于在缔约国申请专利的统一程序。

依照专利合作条约提出的专利申请被称为国际申请或PCT申请。

PCT申请程序中的职能机构:受理局:受理国际申请的国家局或政府间组织国际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国际检索单位:负责对国际申请进行国际检索的国家局或政府间组织国际初步审查单位:负责对国际申请进行国际审查的国家局或政府间组织指定局:申请人在国际申请中指明要求该国对其发明给予保护的缔约国的国家或政府间组织选定局:申请人在国际初步审查要求书中指明的预定使用国际初步审查结果的成员国国家或政府间组织PCT 中的规定主要涉及在缔约国之间对专利申请的提出、检索和审查等方面进行合作,其目标是建立起PCT 申请体系:在提交国家申请后12个月内提交一份PCT 国际申请,指定要获得保护的国家,并要求巴黎公约规定的优先权。

中诘日 12 16 1S 20 304 ------------------ 4 --- » 4 ----- 1 ----------- « ---- 时 间 阴)(韩一星注:上面图中的指定局和选定局应该是写颠倒了,初审的应该是选定局, 进入国家阶段的应该是指定局)它的优势在于:• 简化提出申请的手续• 推迟决策时间• 准确投入资金• 完善申请文件• 减轻成员国国家局的负担(应当注意的一点是:专利申请人只能通过PCT 申请专利,不能直接通过PCT 得到专利。

期人国家阶KF A PCT 体率专利局更理 受理局受理韬定局卷收国际号公逢定后接收国要求优先制要想获得某个国家的专利,专利申请人还必须履行进入该国家的手续,由该国的专利局对该专利申请进行审查,符合该国专利法规定的,授予专利权)按照PCT条约及其细则的规定,一个国际申请,从其申请之日起到获得专利权,会经历一个漫长的过程,在实务操作的过程中,我们有时会遇到这样的情形:在PCT申请提交后,发现提交文件有问题需要补正或修改,这时我们应该怎么办?PCT应该怎样修改?在什么阶段进行修改?要修改哪些内容?相信这些都是困扰大家的问题,所以本文将详细为你讲解PCT申请中一个重要环节——PCT的修改,具体从国际阶段和国家阶段两个层面入手。

2016年7月1日起PCT国际阶段优先权恢复程序的新变化

2016年7月1日起PCT国际阶段优先权恢复程序的新变化
.3解决 了上述 问题 。
二、《专利合作条约实施细则 》与优先权恢复相关条款 的修 改解 读
1.细 则 26之 二 .3的修 改解读 2016年 7月 1日生效 的 专 利合 作条 约实 施 细则 增加细 则 26之二 .3 (h)(iv),增加 的 内容是 “向国 际局 传 送 申请 人根 据 (a)的 要求 提 交的 所有 文 件 的副 本 (包括要求本身的副本 、(b)(ii)所述 的任何原 因 说 明副 本 以及 (f)所 述 的任 何 声 明或 者 其他 证 据 的副 本 ),除 非受 理局 认 为 ,任何 此种 文 件 的公开 或 公众 获 得 会 损 害 任 何 人 的个 人 或 经 济 利益 ,并 且 没有 更 高 的 公 共利 益 需 要 获 取 此种 文件 。如 果 受 理 局 决 定不 将 此 种 文件 的副 本 传 送 给 国 际局 ,受 理 局 应 当相 应地 通 知 国际局。”;修改细则 26之二 .3(f),删除该条中的 “申 请人可 以将 已提交给受理局的任何上述声明或者其他 证据 的 副本 提 交 给 国 际局 ,在 这 种情 况 下 ,国 际局 应 将上述副本存档 。”。 增 加 的 细 则 26之二 -3 (h) (iv)主要 包 含 两个 层
2。o l6年第7期中国絮发N明&与PA专TE利NT 1I OU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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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 ;韩国专利局作为受理局对 优先权恢复予 以保 留, 不接受优先权恢复 。
2.细则 48.2的 修改 解读 细 则 48.2的 主 要 内容 是 国 际 公 布 ,删 除 了 细 则 48.2 (b)(viii),具体涉及国际公布扉页中的内容 ,“根 据细则 26之二 .3(f),申请人向国际局提交相关声明 或 其他 证 据副 本 的说 明 。”被 删 除 ,不再 作为 国 际公布 扉 页 中的 内容 。 该 条 的删 除 是 由细 则 26之 二 .3 (f) 修改的适应性 修改,细则 26之二 .3 (f)的修改 已全 面 关 闭 了 申请 人 向 国 际局提 交 优 先权 恢 复 相 关 文件 的 通 道 , 即这 种 文件 将 不 复存 在 ,因 此 国 际公布 的 内容 不 应该 再包 含此 类 文件 。 受 理 局 传送 给 国 际 局 的优 先 权 恢复 相 关 文 件仍 按 照 细则 48.2 (a)(xi)公布 。

优先权法律状态对PCT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效力影响

优先权法律状态对PCT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效力影响

摘 要:优先权日是优先权制度中一个重要概念,是专利申请中一些关键期限的起算点。

本文从典型案例入手,梳理了PCT申请国际阶段优先权规定、程序,列举说明了不同优先权法律状态对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效力审查的影响,剖析了常见的误区和盲点,同时为申请人提供了参考建议,帮助申请人及时补救错误,避免权利损失,保障申请人的利益。

关键词:优先权国家阶段效力中图分类号:D923.41 文献标识码:A0引言优先权原则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在知识产权方面确立的三项基本原则之一。

它是指申请人在各缔约国之间申请专利时,能够享有在先申请的日期作为后来再就同一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日期。

在先申请的日期,即优先权日,将成为判断该发明创造专利性的时间标准,因此,优先权日对专利申请的授权与保护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专利合作条约》(简称PCT)是继巴黎公约之后专利领域的重要国际公约,是专利制度适应地域保护新形势的拓展和延伸。

当前,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知识产权国际竞争日益加剧,越来越多企业通过PCT途径申请海外专利,尽管PCT 条约及其细则对如何要求优先权、优先权的恢复和撤回等各项事宜作了详细全面的规定,但由于国际申请的不同阶段中,不同优先权决定的作出对受理局和指定局会产生不同的影响和效力,可能会引起优先权日的变更,进而影响到进入国家阶段的效力审查。

申请人在提交国际申请的时候,如果对PCT申请中优先权相关的法律规定、流程规则和法律后果不熟悉,可能会给自己将来的专利布局造成不必要麻烦,甚至造成自己权益的损失。

1问题提出1.1具体案例某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案件,在提交国际申请时,申请人要求了2项外国优先权,第一项优先权日期超过12个月但在14个月内,第二项优先权日期在申请日起12个月内。

申请人按照第二项优先权日办理进入国家阶段手续,在进入声明中,申请人未填写第一项超期优先权信息,只填写了第二项优先权信息,根据《专利审查指南》第三部分第一章中规定,审查员按照国际公布文本扉页中记载的有效优先权信息,依职权添加了申请人未填写的第一项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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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提交了国际申请后,如果发现优先权日填写错误,申请人可以根据PCT实施细则第26条之二的规定,向受理局或国际局提出一份改正请求或增加一项优先权要求。

提出的期限是自优先权日起或改变了的优先权日起16个月内(以先到期限为准),或自国际申请日起4个月届满之前(以先到期限为准)。

如果受理局或者国际局收到改正或增加优先权的通知,是在申请人提前公布的请求之后,该通知应视为未提交,但提前公布的请求在国际公布的技术准备完成之前已撤回的除外。

优先权要求的改正仅限于对那些通过比较优先权文件就能明显看出的错误进行改正。

如果受理局接受申请人在16个月内提出的改正请求并作出了更正,国际公布将公布正确的优先权日,并且所有从优先权日起计算的期限也将根据正确的优先权日重新计算。

如果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改正,公布的优先权日将是请求表中指明的错误时间,在国际阶段再没有可改正该优先权日的机会。

申请人只能在PCT国际申请进入国家阶段时分别向各指定国专利局提出改正
请求,但这种改正请求并不是所有指定国专利局都允许的。

对于在先申请号的错误,受理局会向申请人发出要求改正的通知(PCT/RO/110表)。

无论是申请人主动改正还是收到受理局通知后的改正都必须在自优先权日起16个月内,或自国际申请日起4个月内(以先届满的为准),提交正确的在先申请号,向受理局请求改正。

凡是提交了优先权的改正或增加的请求,都会收到WIPO国际局的确认通知
(PCT/RO/111表)。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的PCT国际申请,允许在自优先权日起12个月内增加未要求的优先权,期限自改变了的优先权日起算;允许在自优先权日起16个月内改正已经要求的优先权。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需要在上述规定期限内提交信函说明增加或改正的优先权信息,并提交未提交的在先申请文件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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