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抽取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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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标准版)

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标准版)

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专家库建立公开征聘机制,省发展和改革行政部门等将向社会公开征聘评标专家,应聘评标专家可以采用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两种方式。

下文是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欢迎阅读!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的管理,促进评标专家资源共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的建立、使用、管理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的建立、使用、管理应当遵循资源共享、有效利用、公正规范的原则。

第四条省发展和改革行政部门负责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的建立和管理。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政部门应当协同省发展和改革行政部门做好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的建立和管理工作。

市、县(市、区)招标投标综合管理部门和有关行政部门协助做好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的相关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依照《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的规定,对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的评标专家(以下简称评标专家)的评标活动依法实施监督。

第二章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的建立第五条评标专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二)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三)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四)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工作;(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评标专家同等专业水平的具体标准,由省发展和改革行政部门会同省有关行政部门制定。

第六条省发展和改革行政部门应当会同省有关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开征聘评标专家。

应聘评标专家可以采用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两种方式。

单位推荐的,应当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

应聘材料应当包括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条件的相关证明。

第七条中央在浙单位、省属单位以及省外专家的应聘材料,由省发展和改革行政部门会同省有关行政部门审查。

其他专家的应聘材料,由市招标投标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有关行政部门进行初步审查后,报省发展和改革行政部门,由省发展和改革行政部门会同省有关行政部门审查。

四川省评标专家抽取登记表

四川省评标专家抽取登记表
四川省评标专源自抽取登记表填表时间:年月日
业主名称
单位电话
项目名称
投资性质
项目文号
项目投资总额
该次投资额
招标或比选方式
公告发布媒体
项目所属地
开标时间及地点
评标时间
拟抽人数
企业营业执照号
机关事业机构代码证号
是否已抽专家
经办人电话
经办人身份证
经办人签名
代理单位
营业执照号
单位电话
经办人身份证
经办人电话
经办人签名
监督单位
监督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抽取时间
实抽人数
操作人签名

河南省省级政府采购评标专家抽取办法

河南省省级政府采购评标专家抽取办法

河南省省级政府采购评标专家抽取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2.10.14•【字号】豫财购〔2002〕27号•【施行日期】2002.10.14•【效力等级】•【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河南省省级政府采购评标专家抽取办法豫财购〔2002〕27号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政府采购评标专家抽取办法》的通知省直各单位,各采购代理机构:现将《河南省省级政府采购评标专家抽取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厅。

附件:《河南省省级政府采购评标专家抽取办法》二〇〇二年十月十四日河南省省级政府采购评标专家抽取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参加省级政府采购对评标专家的管理工作,保证政府采购工作公平、公正、规范、廉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河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和《河南省政府采购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级政府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评标专家采取从河南省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管理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评标专家,包括经济专家和技术专家。

第四条省级政府采购项目采取以下采购方式的,适用本办法。

(一)公开招标;(二)邀请招标;(三)竞争性谈判;(四)询价采购;(五)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第五条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必须邀请特定专家参与评标的,应由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

第六条相关行业的专家达不到需求数量的三倍的,由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按照需求数量一比三的比例推荐专家,录入政府采购专家库,然后按照程序进行随机抽取产生评标专家名单。

第七条评标委员会专家组成人员的抽取,应于开标前1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监督下,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代表共同抽取产生。

采购人代表因故不能到场,须委托代表人参加。

第八条重大或者特殊项目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九条抽取的评标专家人数不少于评标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二。

广东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抽取登记表

广东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抽取登记表
评标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拟抽人数*
评标地点*
招标代理机构
(委托招标)*
经办人姓名*
经办人电话*
经办人身份证号码
*
监督单位
监督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抽取条件说明:评标专业按照2010年十部委颁布的《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职称、最咼年龄、执业资格等
》他要求包括专家
序号
专业要求
人数
行业要求
区域要求
其他要求(抽取倍数不少于
广东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抽取登记表
填表日期:年月日
招标人名称*
单位电话*
单位地址
项目名称*
项目批复文号
核准部门
投资性质*
□国有投资□非国有投资
公告发布媒体
*
投资项目总额*
(万元)
标价采购□单一来源
□竞争性谈判
项目所属地区
项目所属交易场所/中心
(如有)
开标时间*
身份证号码
回避原因
抽取终端填写
抽取时间
实抽人数
注:评标专家的评标劳务费、往返交通费、食宿费由招标人/代理机构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支付,评标专家评审当天的相关意外责任由招标人/代理机构承担,招标人/代理机构可自行考虑为参加评标的评标专家购买意外保险。
监督部门代表签字:
招标人代表签字:
终端工作人员签字:
3倍)
一级
二级
三级
1
如:工程施
工A08
A0801建筑工程
A080101
土石方工

2
3
4
5
回避单位情况:回避原因包括项目业主、代理机构、投标单位、主管单位、设计单位、其他原因,请务必按照回避原因规范填写

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规范评审专家行为,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财政部、监察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以下简称“评审专家”),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由省财政厅确认并颁发《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的人员。

第三条评审专家参加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等政府采购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全省评审专家库建立、管理和使用应遵循统一建库、资源共享、管用分离、划分区域、随机抽取的原则。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监管的政府采购活动聘请使用评审专家要按照本规定从全省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乡镇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监管的政府采购活动聘请使用评审专家由县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确定。

第六条评审专家参加政府采购项目评审要持《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和本人身份证。

评审专家库以外专家要持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和专业职称证书。

第二章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第七条省财政厅主要职责:(一)建设全省评审专家库;(二)明确山东省评审专家聘任条件;(三)审查评审专家人员资格,颁发《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四)动态管理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及时更新评审专家库人员信息;(五)制定全省随机抽取评审专家的规则;(六)监管本级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的抽取使用;(七)对全省评审专家进行复验;(八)对本级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中有违规行为的评审专家进行处理处罚;(九)其他监管事项。

第八条市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主要职责:(一)征集本地区的评审专家、进行资格初审并向省财政厅推荐;(二)监管本级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的抽取使用;(三)对本级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中有违规行为的评审专家进行处理处罚,并报省财政厅备案;(四)省财政厅规定的市级财政部门应承担的其他监管事项。

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6号——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

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6号——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

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6号——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12.15•【字号】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6号•【施行日期】2015.05.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6号《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已经2014年11月27日省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省长谢伏瞻2014年12月15日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的管理,实现专家资源共享,保证评标活动公平、公正,提高评标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综合评标专家库是指省人民政府依法建立的跨地区、跨部门,为本省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服务的专家库。

第三条综合评标专家库的建立、使用、管理应当遵循资源共享、有效利用、公正规范的原则。

第四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从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

对国务院有关部门直接管理的项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进行招标,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评标专家有特别规定的,可以适用其特别规定。

第五条省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综合评标专家库的组建和管理。

省工业和信息化、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协同省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综合评标专家库的组建和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依法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确定方式、评标专家的抽取和评标活动进行监督。

第六条综合评标专家库的评标专家专业应当按照国家统一标准进行分类设置。

安徽省综合评标专家抽取流程图

安徽省综合评标专家抽取流程图

启动评标专家补抽程序否Fra bibliotek评标专家人数符合
开始评标

评标专家抽取
说明
评标专家抽取全过程应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 下进行,无监督人员到场不得抽取。
抽取完成
《安徽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抽取结果记录表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代表(监督人 》须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代表、监 员)接收《安徽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 说明 家抽取结果记录表》 督人员、网络终端操作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网络终端受理并核验抽取申请材料
不予办理
不齐全
材料齐全
网络终端操作人员核验《安徽省综合 评标专家库专家抽取登记表》并签字 确认。在专家库系统输入项目详细信 息。 启动委托抽取程序:网络终 端如因设备、网络故障等原 因,导致无法正常抽取,须 按要求填写《安徽省综合评 标专家库网络终端委托抽取 申请表》,传真至省发改委 网络终端,委托省发改委网 络终端进行代理抽取。
安徽省综合评标专家抽取流程图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到网络终端办理专家抽 取手续时须携带下列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交 网络终端核验存档: 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营业执照(或法 人证书); 2、项目批复文件; 说明 3、招标事项核准文件; 4、经办人身份证件; 5、按要求先填写的《安徽省综合评标专家库 专家抽取登记表》;《安徽省综合评标专家库 专家抽取回避单位表》、《安徽省综合评标专 家库专家抽取条件表》 6、委托招标的还须持委托代理合同。

黑龙江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抽取

黑龙江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抽取

黑龙江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抽取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做好黑龙江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计算机网络抽取终端专家抽取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令第29号)、《黑龙江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黑龙江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机构所确认的计算机网络抽取终端(以下简称抽取终端)、评标现场确认终端(以下简称确认终端)为招标项目评标提供专家服务的活动。

专家抽取与评标活动在同一场所进行的,抽取终端即为确认终端;不在同一场所的,需单独设臵确认终端。

第三条抽取终端及确认终端必须具备能够访问黑龙江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系统所需的网络环境,配臵专用的硬件设备(抽取终端需配臵能够访问黑龙江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系统的身份认证密钥),具有在相对封闭环境进行评标专家抽取和确认的条件,由熟悉计算机操作的专人负责。

第四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项目的管理权限通过设臵在相应省政府有关部门、各市(地)发展改革部门(或授权)的计算机网络抽取终端抽取评标专家;在经批准的评标场所在授权设立确认终端的部门监督下通过计算机网络确认终端确认评标专家。

第五条评标专家的抽取时间,原则上应当不早于开标前24小时。

因特殊原因(如跨地区抽取)需提前抽取的,不得早于开标前48小时,且须经设臵抽取终端的省政府有关部门或市(地)发展改革(或经授权后设臵抽取终端的)部门批准。

第六条评标专家的抽取不受专家所在地的限制。

一般项目评标专家原则上从三级专业类别抽取当地专家,但供随机抽取的该专业当地专家人数应不少于需要抽取人数的两倍。

当地符合条件的评标专家人数达不到需要抽取人数的两倍时,应将随机抽取评标专家的范围扩大至邻近地区。

仍无法满足需要时可放宽到二级专业类别。

重大项目或因技术复杂、本省评标专家难以满足评标需求的,经设臵抽取终端的省政府有关部门或市(地)发展改革部门批准,可以从其他省级及以上评标专家库中抽取专家,并在抽取前确定评标专家的数量、专业和构成比例。

招标代理开标全套表格

招标代理开标全套表格

投标文件送达接收登记表开标地址:开标时间:项目名称:开标与会人员签到表开标地址:开标时间: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检验表开标记录表开标地址:开标时间: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代表:记录人:监标人:评审专家抽取登记表日期:年月日项目单位:公章代理机构:公章备注:本表由项目单位填制,一式两份,项目单位、交易中心各留存一份;评标预备会记录表评委签到表年月日评委承诺书我是建设工程招标评标专家库评委,受评标委员会成员,本人现郑重声明如下:1、本人与各投标人企业不存在任何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利害关系;2、本人无国家或本地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3、本人在评审前未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发生可能影响评审结果的接触;4、本人郑重保证在评审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评审纪律,服从评审评标委员会的统一安排,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评审专家职责;5、在评审过程中,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对相关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认真、负责地履行评审职责,不使用招标文件未规定的方法和标准评审投标文件,不歧视或倾向任何投标人,科学、公正给出评审及中标人推荐意见;6、积极配合招标人及监督部门的工作,主动举报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成交等违规行为;7、不收受招标人超出合理报酬以外的任何现金、有价证劵和礼物,不收受有关利害关系人的任何财物和好处;8、在中标结果确定之前,不向外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中标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9、自觉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监督,如违反以上规定或不能履行评审专家职责,本人愿意承担一切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名:日期:年月日询标函符合性评审表工程名称: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日期:年月日资格评审记录表工程名称: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日期:年月日评分汇总表工程名称:评委签字:监督人签字:日期:年月日评标报告招标人:项目名称:评标委员会组长签名:日期:年月日一、开标评审基本情况:1、项目地点:2、招标范围:3、建设规模:4、本次工程招标方式:公开招标5、本次招标组织形式:委托代理招标6、招标代理机构:开标时间地点:7、开标主持人:8、评标委员会负责人:9、招投标代理机构负责人:10、招标人代表: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备注:本次评标委员会专家于年月日时分从招标评标专家库中抽取;三、本次工程招标参加的投标人单位共家,投标人签到单如下:备注:投标文件无效的单位及原因: ;;;;四、无资格参与公开抽取中标人情况说明: ;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评标标准、评标办法另附七、评标评分表初步评审表、综合评审表1、综合评审表2、综合评审表3等另附八、本次评标结果如下:九、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侯选人名单: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十、评标委员会对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投标的综合评价意见以及需要澄清、说明、补正的事项纪要:1、综合评价意见填写不下可附页:/2、澄清、说明、补正的事项纪要填写不下可附页:/十一、评标委员会签字:经全体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和比较,得出本评标报告中结论,现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负责;评标委员会签字:招标人代表签字:说明: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日期:年月日定标报告工程名称:一、评标专家根据评标原则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鉴定,确定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二、评标专家根据评标办法对所有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独立进行打分定出得分;三、经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合格的投标人的得分汇总,评定投标人为第一名;四、根据上述情况和本工程评标办法的规定,评标委员会确定投标人为该项工程的中标人;中标价为:项目负责人为:评委签字:日期:年月日。

15-评标专家抽取登记表(新)

15-评标专家抽取登记表(新)
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制
城市轨道
交通工程
技术专家
□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人)□桥涵工程(人)
□供电工程(人)□轨道工程(人)
□(人)□(人)
经济专家(工程
造价)
□城市轨道交通(土建人/安装人)
招标代理机构
已确定的
监理/施工单位
序号
投标人名称
说明:1、本表一式两份,招标办一份,招标人一份;
2、本表可扩展,扩展续表上应加盖招标人法人公章;
□土建工程(人)□钢结构工程(人)
□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人)□(人)
经济专家(工程
造价)
□建筑(土建人/安装人)
市政工程或
电力工程
技术专家
□道路工程(人)□桥梁工程(人)□隧道工程(人)
□给水工程(人)□排水工程(人)□燃气工程(人)
□热能及供热工程(人)□(人)
经济专家(工程
造价)
□市政(土建人/安装人)
3、需附申办人的法人委托书。
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制
表11-2
评标专家抽取申请表
((监理类)
项目编号:日期:年月日
招标人
工程名称
申办人
联系电话
开标时间
年月日时
计划评标开始时间
□年月日09时
□年月日14时
计划评标时间

是否需要资深专家
□是□否
评标委员会
人数

招标人代表
人□技术□经济□其他
抽取专家
经济专家(工程
造价)
□市政(土建人/安装人)
城市轨道
交通
技术专家
□土木工程(人)□机电安装(人)
□(人)
经济专家(工程

评标专家入库基本信息登记表(模板)

评标专家入库基本信息登记表(模板)

评标专家入库基本信息登记表
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制
填写资料和提交资料要求:
所属地市:应填“郑州市”;
评标专业:是指河南省建设厅颁发的“评标专家资格”上批准的专业;
近五年工作单位变动、兼职情况和需回避单位:是指本人近五年所工作或兼职过的单位,以及近五年近亲属所工作的单位;
专家签名:是指专家在提交本表时,对以上信息核对确认无误后,专家本人签字确认;
表格填写要求:填写时,表格格式保持不变,表格内容要求填写准确、完整,不能有错别字;如表格内容较多时,请选择小字号或用附表;
提交照片要求:提交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粘贴在登记表右上角,电子照片1张,用U盘或邮箱提交(邮箱地址:wuqixin8888@),要求照片清晰,易于辨认;
提交资料要求:提交“评标专家入库基本信息登记表”的同时,请专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评标专家资格证书、技术职称证书、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作为专家资料存档,以上证件统一用A4纸复印,并同时提交“评标专家入库基本信息登记表”电子文档1份,提交方式用U盘或邮箱提交(邮箱地址:wuqixin8888@)。

评标专家应急库登记:是指评标专家被抽取通知后,能在20分钟内到达交易中心参加评标活动,可申请参加交易中心评标专家应急库;如能参加,在“是否参加应急库”栏目里填写“是”,如不能参加,应填“否”。

提交资料地点: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302室交易科。

备注:如本人有参与过重大项目评审业绩,请以书面形式提交。

专家库管理咨询电话:67188784
专家抽取室咨询电话:67188787。

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2023修订)

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2023修订)

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2023修订)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1.15•【字号】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8号•【施行日期】2023.03.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2023修订)(2014年12月15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6号公布2023年1月15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8号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的管理,实现专家资源共享,规范评标专家行为,提高评标质量,保证评标活动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的建立、使用、管理以及其评标专家的入库、抽取、管理、退库等活动。

本办法所称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是指省人民政府依法建立的全省统一跨部门、跨地区的综合性评标专家库。

第三条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的组建和管理等具体工作。

省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行政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评标专家的监督管理,并协同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做好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的组建和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分级管理权限对参与评标活动的评标专家依法实施监督。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应当加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与国家有关评标专家库和外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的互联互通,推进专家资源共享。

第二章综合评标专家库的建立第五条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应当会同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向社会公开征聘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的评标专家。

应聘评标专家可以采用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两种方式。

单位推荐的,应当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

第六条应聘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的评标专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二)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三)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并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实践经验和电子评标基础能力;(四)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五)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工作;(六)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规范评审专家行为,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财政部、监察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以下简称“评审专家”),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由省财政厅确认并颁发《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的人员。

第三条评审专家参加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等政府采购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全省评审专家库建立、管理和使用应遵循统一建库、资源共享、管用分离、划分区域、随机抽取的原则。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监管的政府采购活动聘请使用评审专家要按照本规定从全省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乡镇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监管的政府采购活动聘请使用评审专家由县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确定。

第六条评审专家参加政府采购项目评审要持《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和本人身份证。

评审专家库以外专家要持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和专业职称证书。

第二章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第七条省财政厅主要职责:(一)建设全省评审专家库;(二)明确山东省评审专家聘任条件;(三)审查评审专家人员资格,颁发《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四)动态管理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及时更新评审专家库人员信息;(五)制定全省随机抽取评审专家的规则;(六)监管本级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的抽取使用;(七)对全省评审专家进行复验;(八)对本级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中有违规行为的评审专家进行处理处罚;(九)其他监管事项。

第八条市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主要职责:(一)征集本地区的评审专家、进行资格初审并向省财政厅推荐;(二)监管本级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的抽取使用;(三)对本级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中有违规行为的评审专家进行处理处罚,并报省财政厅备案;(四)省财政厅规定的市级财政部门应承担的其他监管事项。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佛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2.04•【字号】佛府办[2012]97号•【施行日期】2013.01.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2〕97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佛山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12月4日佛山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监督管理,规范评标活动,保证评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提高评标质量和工作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令第29号)和《佛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佛府〔2011〕96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的资格认定、入库,评标专家库的建立、应用以及评标专家的培训考核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是指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认定,由佛山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标办)聘任,为招标人评标活动提供技术服务的专家人才库。

本办法所称的评标专家是指在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和经济管理方面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取得招标投标管理机构颁发的聘书,熟悉建设工程评标工作的专业人才。

本办法所称的评标委员会是指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的组织。

第四条市招标办负责市评标专家的入库申请、日常管理和培训考核工作,主要职责有:(一)组织对入选专家进行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知识及职业道德的培训;(二)办理评标专家的入库登记手续;(三)定期对评标专家进行资格审查和考核;(四)建立评标专家档案,整理、归档、保管有关文件资料;(五)制定市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的监督、管理和使用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六)负责对市评标专家库信息化管理系统运行情况和日常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选暂行办法》的通知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选暂行办法》的通知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选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03.03.19•【字号】厦财购〔2003〕07号•【施行日期】2003.03.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正文关于印发《厦门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选暂行办法》的通知厦财购〔2003〕07号市属各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各区财政局: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保证政府采购项目专家评审的公正性,建立规范的评审专家抽选制度,加强对政府采购专家的管理,促进“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及我市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特制定《厦门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选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附件:厦门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选暂行办法厦门市财政局二〇〇三年三月十九日厦门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选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保证政府采购项目专家评审的公正性,建立规范的评审专家抽选制度,加强对政府采购专家的管理,促进“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及我市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采用以下采购方式的,其项目评审专家的抽选适用本办法:(一)公开招标;(二)邀请招标;(三)竞争性谈判;(四)询价;(五)财政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第三条评审专家的抽选工作由组织采购活动的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第四条评审专家的抽选采用以下方式:(一)一般项目的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具体指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采购办)管理的专家库中以随机方式抽取产生;(二)技术复杂、专业性极强等根据有关规定以随机抽取方式难以确定合适专家的项目,经市采购办等有关监督部门同意,可以采取选择性方式确定。

第五条评审专家的抽选邀请时间:(一)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专家人选,本地专家应于开标前二个小时内、外地专家一般应于开标前1个工作日内抽选邀请产生;(二)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项目的评审专家人选应依法及时抽选邀请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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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名称
四川阳安交通投
资有限公司单位电话
项目名称成都天府国际机场芦葭进出场道路项目
投资性质政府投资项目文号
简发改发[2016]149

项目投资总额199万元该次投资额万元
招标或比选方式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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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
项目所属地简阳市
开标时间及
地点
2:00
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时间拟抽人数3
企业营业执照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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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已抽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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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单位监督人签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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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评标专家库专家抽取条件表
项目名称:成都天府国际机场芦葭进出场道路项目填表日期:2016年8月4
业主经办人(必填):抽取现场监督(必填):
2
四川省评标专家库回避单位表
业主经办人(必填):代理经办人(必填):抽取现场监督(必填):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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