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管理容积率指标计算办法》相关图示20181127.doc
广州市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及容积率计算办法
广州市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及容积率计算办法广州市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及容积率计算办法是依据《广州市城市建设和管理条例》和《广州市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办法》等相关法规和规定,在详细测算和考虑建筑项目的各项参数和要求基础上进行的。
下面将分别介绍建筑面积和容积率的计算办法。
一、建筑面积计算办法:建筑面积计算是指对建筑物的各个部分进行测量和计算,得出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用于界定建筑物的规模和设计要求等。
在广州市,建筑面积的计算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土地面积计算:土地面积是指建筑物所在的用地面积,通常由土地规划设计和测量等部门进行测算确定。
土地面积计算通常需要考虑建筑物所在地的地块形状、边界线、用地性质等因素。
2.建筑占地面积计算:建筑占地面积是指建筑物在地面上的实际占地面积。
具体计算方法根据建筑物的形状和平面布局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常用的方法有正方形、长方形、多边形的面积计算公式。
3.建筑总面积计算:建筑总面积是指建筑物在水平方向上的所有建筑层面积的总和。
根据《广州市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办法》的规定,建筑总面积的计算公式为:建筑总面积=建筑一层面积+(建筑二层面积+……+建筑n层面积)。
4.房屋套内面积计算:房屋套内面积是指住宅建筑物内部所有房间、走道、阳台等套内使用面积的总和。
在广州市,房屋套内面积的计算需符合《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关于调整住宅内部套内建筑面积计算结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
二、容积率计算办法:容积率是用于衡量用地的开发利用程度和建筑密度的指标,是指用地上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之比。
在广州市,容积率的计算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用地容积率计算:用地容积率是指用地上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值。
具体计算方法为:用地容积率=建筑总面积/用地面积。
2.建筑容积率计算:建筑容积率是指建筑物内部的总建筑面积与建筑占地面积的比值。
具体计算方法为:建筑容积率=建筑总面积/建筑占地面积。
3.综合容积率计算:综合容积率是指在一定用地面积内,用地容积率和建筑容积率的综合考虑,用于界定建筑物的规模和设计要求等。
广州市规划管理容积率指标计算办法
广州市规划管理容积率指标计算办法广州市规划管理容积率指标计算办法是根据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计划,制定出合理的容积率指标,以保证城市土地的有效利用和经济发展的需要。
下面将详细介绍广州市规划管理容积率指标计算办法的相关内容,以帮助您更好地理解。
一、容积率的概念与意义容积率(Floor Area Ratio,简称FAR)是指建筑物总建筑面积与占地面积的比值,用来衡量土地利用的密度与程度。
容积率的大小与建筑物的高度、占地面积、用地性质等有关,通过控制容积率,可以合理安排建筑物的高度、体量和楼面面积,实现城市土地的最佳利用和空间效益的最大化。
二、广州市容积率的计算办法1.容积率的计算公式广州市容积率的计算公式为:容积率=建筑物总建筑面积/地块面积。
其中,建筑物总建筑面积指的是建筑物各层建筑面积之和,包括地上各层建筑面积和地下建筑面积。
2.容积率的控制标准广州市根据不同的城市区域和用地性质,制定了相应的容积率控制标准。
例如,市区内的商业、办公和住宅用地的容积率控制标准为3.0,而新城镇和郊区的容积率控制标准为1.83.容积率的计算方法广州市根据用地性质和建筑物类型的不同,制定了相应的容积率计算方法。
例如,住宅用地的容积率计算方法是按照总建筑面积除以地块面积来计算;而商业和办公用地的容积率计算方法是按照总建筑面积除以地上建筑面积来计算。
4.容积率的调整条件广州市规定,对于特定的建筑物类型和用地性质,容积率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
例如,对于特色商业街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等特定用地,容积率可以适度放宽,以鼓励特色产业的发展。
三、容积率的管理实施广州市对容积率的管理实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容积率的控制与审核广州市对建设项目的容积率进行严格的控制与审核,确保容积率计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市规划部门会根据土地利用计划和建设项目的规划要求,对项目的容积率进行审查,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要求。
2.容积率的公示与公开广州市要求所有建设项目的容积率计算结果必须在项目审批过程中进行公示和公开,并向社会公众进行公示。
广州市规划管理建筑面积计算办法(修订)
附件1:广州市规划管理容积率指标计算办法(送审稿)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规范规划管理中容积率指标的计算,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3号)等国家标准及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城乡规划管理中的建筑工程容积率指标计算应当按照本办法执行。
房屋预售及房屋产权登记时的建筑面积测算,不适用本规定,按照《房屋测量规范》(GB/T17896.1-2000)、《广州市房屋面积测算规范》(DBJ440100/T204-2014)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规划管理建筑面积的一般规则)本市规划管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的计算,应当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执行。
建筑面积指标应分列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和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
第四条(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的一般计算规则)在核定建筑容积率指标时,下列情形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一)建筑避难层中的避难空间以及地下公共通道、地下公交站场、地铁站台层、地铁站厅层(除商业设施外)、地下停车库、地下非机动车库、非平战结合的人防工程和地下市政公用设施及地下设备用房等地下空间。
(二)符合规定的建筑公共开放空间。
(三)既有房屋为满足安全疏散、改善垂直交通等而增设必要的消防楼梯、连廊、无障碍设施、电梯等配套设施用房。
(四)符合现行政策法规的规定并经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因实施绿色建筑技术而必须增加的建筑空间。
(五)对于规划条件未明确预留充电设施接口比例要求的新建项目,在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方案)或规划单体方案中为满足充电设施接口比例要求而增设的电力用房。
(六)其他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第五条(建筑半开敞空间容积率计算规则)建筑半开敞空间一般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其中住宅、商业、办公、工业建筑的半开敞空间应按照下列规则计算容积率:(一)住宅建筑的半开敞空间进深不大于2.4米,且半开敞空间水平投影面积之和不超过住宅套内(含半开敞空间水平投影面积)建筑面积15%的,按其投影面积一半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进深或比例超出规定的部分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
关于印发广州市规划管理容积率指标计算办法的通知2018
穗国土规划规字﹝2018﹞9号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规划管理容积率指标计算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现将《广州市规划管理容积率指标计算办法》(下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反映。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2018年11月17日广州市规划管理容积率指标计算办法第一条为规范规划管理中容积率指标的计算,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等国家标准及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城乡规划管理中的建筑工程容积率指标计算应当按照本办法执行。
房屋预售及房屋产权登记时的建筑面积测算,不适用本规定,按照《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2000)、《房屋面积测算规范》(DBJ440100/T204-2014)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市规划管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的计算,应当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执行。
建筑面积指标应分列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和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
第四条在核定建筑容积率指标时,下列情形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一)建筑物避难层中的避难空间、地下公共通道、地下公交站场、地铁站台层、地铁站厅层(除商业设施外)、地下停车库、地下非机动车库、非平战结合的人防工程和地下市政公用设施及地下设备用房等地下空间。
(二)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建筑公共开放空间。
(三)既有房屋为满足安全疏散、改善垂直交通等而增设必要的消防楼梯、连廊、无障碍设施、电梯等配套设施用房。
(四)符合现行政策法规的规定并经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因实施绿色建筑技术而必须增加的建筑空间。
(五)对于规划条件未明确预留充电设施接口比例要求的新建项目,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为满足充电设施接口比例要求而增设的电力用房。
(六)其他法律、法规、规章、上级政策文件规定的情形。
第五条符合规定的建筑公共开放空间及其交通附属设施(含专用楼梯、电梯及坡道)不计入容积率,其中住宅、商业、办公、工业建筑的公共开放空间应满足下列技术要求,并按照下列规则计算容积率:(一)住宅、办公、商业类建筑位于建筑物首层的建筑公共开放空间不计入容积率;首层以外的建筑公共开放空间,其累计建筑面积大于所在建筑规划核定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3%的,超出部分应按其投影面积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规划管理容积率指标计算办法的通知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规划管理容积率
指标计算办法的通知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期刊名称】《广州政报》
【年(卷),期】2018(000)035
【摘要】GZ0320180221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文件穗国土规划规字[2018]9号各有关单位:现将《广州市规划管理容积率指标计算办法》(下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反映。
【总页数】5页(P28-32)
【作者】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U984
【相关文献】
1.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广州市水务局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J], ;;;;
2.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J], ;
3.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规范行政处
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的通知 [J],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4.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项目停车配建指标规定的通知[J],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5.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用地的若干试行规定的通知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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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2018年修正)-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58号
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2018年修正)正文:----------------------------------------------------------------------------------------------------------------------------------------------------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2012年5月17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71号公布,根据2015年11月4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3号《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第一次修改,根据2018年2月13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58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广州市城市道路临时占用管理办法〉等16件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实现城乡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保障城乡规划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城乡规划的制定、修改和实施,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市的规划区可以划分为城市规划区、镇规划区和村庄规划区。
第三条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和建设,应当按照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村庄规划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相关规划执行;尚未编制上述规划的,应当按照上层次城乡规划和本规定执行。
第四条本市按照规划的城市区位和功能定位要求,对各项建设实施规划密度分区管制。
规划密度分区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具体控制指标和要求在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中规定。
第五条城乡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强化国家中心城市地位、建设宜居城乡和现代产业体系的“首善之区”、建设面向世界、服务全国的国际化大都市、走新型城市化发展道路为目标,保持历史文化名城和“山、水、城、田、海”的城市格局,发挥城乡规划引领城乡建设、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公共政策作用,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容积率确定方法-控规编制PPT课件
扩大分析范围
是
4.周边相邻地块的土地 出让价格与分析区是否 可以近似地认为一样
分 析 地 块
5.周边相邻地块的现状 容积率与建筑质量与分 析区是否可以近似地认
为一样
2024/10/16
3.分析地块内不同规划 使用性质的地块之间的 相互影响是否可以忽略
6.周边相邻地块与分析区 之间在规划使用性质上的 相互影响是否可以忽略
层 面
筑高度、容积率、人口容量等)。
宏观:总规在用地规模的同时,对各项用地按一定的比例进行了布置。在《城市 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中规定的人口与用地规模的指标,推测各类建筑的 需求数量以及占城市建筑总量的比例,确定城市整体密度。
中观:在“平均容积率”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城市土地价格、功能要求、景观要求、 文化传承等各方面的要求,针对城市不同区位因地制宜的对“平均容积率”进行调整,
2024/10/16
7
5、 小结:合理容积率的确定
容积率确定的合度空间 是指在规划方案中能够定量 地从经济效益、环境效益角 度测算土地开发容积率的最 大规划区域。
否
缩小分析范围
1.分析地块的出让地价 在市场短期均衡期内是 否可近似地认为是均值
2.分析地块的现状容积 率与建筑质量是否可以
近似地认为是均值
17
卫2生02局4/、10疾/1控6 中心
卫生防疫用 地
0.73
19.71% 2.55
9 10
万象和 香港大.60% 7.25 36.40%6 1.30
18
圣地酒店
旅馆餐饮 1.23 35.00% 2.58
4、 指标叠加的方法
干道影响图 高度分布规划图 开发强度规划图
2
星河家园
广州市各类建筑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层高标准表20181127
第7层及以上
4.5m
H≤4.5m
4.5m<H≤6.7m
6.7m<H≤8.9m
集中
大型
商业
第6层及.7m
6.7m<H≤8.9m
8.9m<H≤11.1m
第7层及以上
4.5m
H≤4.5m
4.5m<H≤6.7m
6.7m<H≤8.9m
酒店、旅业客房
4.5m
H≤4.5m
4.5m<H≤6.7m
6.7m<H≤8.9m
4
工业建筑
单、多层厂房、仓库
8m
H≤8m
8m<H≤10.2m
10.2m<H≤12.4m
高层厂房、仓库及新型产业用房
4.5m
H≤4.5m
4.5m<H≤6.7m
6.7m<H≤8.9m
备注:1.H为建筑层高。
套内建筑面积超过144㎡的住宅(除客厅、起居室挑空部分外)
2
办公建筑
地上办公用房
4.5m
H≤4.5m
4.5m<H≤6.7m
6.7m<H≤8.9m
地下办公用房
5.9m
H≤5.9m
5.9m<H≤8.1m
8.1m<H≤10.3m
3
商业建筑
普通
商业
第6层及以下
(含地下层)
5.0m
H≤5.0m
5.0m<H≤7.2m
附件2:
广州市各类建筑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层高标准表
序号
建筑类别
基准值
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
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折算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
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折算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
1
住宅建筑
容积率的计算方法
容积率的计算方法容积率是指城市规划中用来衡量建筑密度的一个重要指标,它是指在单位土地面积上所建筑的总体积与该土地面积的比值。
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合理的容积率可以有效地控制城市建筑的密度,保障城市的舒适度和宜居性。
因此,正确计算容积率是非常重要的。
下面我们将介绍容积率的计算方法,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容积率的计算公式。
一般来说,容积率的计算公式为,容积率 = 总建筑面积 / 土地面积。
其中,总建筑面积是指在规划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之和,土地面积是指规划范围内的总土地面积。
其次,我们需要明确如何计算总建筑面积。
总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是将每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相加得到总和。
在实际计算中,需要注意的是,建筑面积通常是指建筑物在地面上的投影面积,不包括地下室和楼顶花园等不可居住的部分。
此外,如果建筑物是多层的,建筑面积还需要乘以楼层系数,得到实际的总建筑面积。
然后,我们来讨论土地面积的计算方法。
土地面积的计算方法相对简单,一般是通过测量土地的实际面积来得到。
需要注意的是,土地面积应该是规划范围内的总土地面积,不仅包括建筑物所占用的土地面积,还包括道路、绿地等公共设施所占用的土地面积。
最后,我们需要强调的是,在实际计算容积率时,需要考虑到城市规划的要求和政策法规的限制。
一些城市规划中对容积率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在计算容积率时需要按照规定的方法和标准进行计算。
此外,还需要考虑到周边环境、交通状况、人口密度等因素,综合分析确定合理的容积率。
综上所述,容积率的计算方法主要包括总建筑面积的计算和土地面积的计算,通过计算公式容积率 = 总建筑面积 / 土地面积来得出最终的容积率值。
在实际计算中,需要综合考虑城市规划的要求和政策法规的限制,确定合理的容积率值。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容积率的计算方法。
广州市建筑面积及容积率计算办法
广州市建筑单体建筑面积及容积率计算办法(二OO六)《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 /T50353-2005 )于2005年7月1日起实行。
为使新的建筑面积计算得到有效实施,同时为更科学地核算建筑的容积率,特制定本办法。
一、建筑面积计算的方法:1.1 、单层建筑物层高2.2 米及以上、四面有围护结构的用房计算全部建筑面积;高度 2.2 米以下的计算一半建筑面积。
1.2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的建筑,内空间净高2.1 米及以上部分计算全部建筑面积;内空间净高 1.2 至2.1 米部分计算一半建筑面积。
1.3 、建筑内部设局部复式的,其层高2.2 米及以上的计算全部建筑面积;不足 2.2 米的部分计算一半建筑面积。
1.4 、场馆看台下方空间设计加以利用的部分,净高2.1 米及以上的部分计算全部建筑面积;净高 1.2 至 2.1 米部分计算一半建筑面积。
1.5 、地下室、半地下室层高2.2 米及以上的计算全部建筑面积;层高 2.2 米以下的计算一半建筑面积。
1.6 、建筑物的大厅、门厅以及大型会议厅、工厂车间、仓库、舞台等大空间建筑物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其内部设有通廊、回廊或挑台时,层高2.2 米及以上的计算全部建筑面积,层高小于 2.2 米的计算一半建筑面积。
1.7 、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有围护结构的,层高2.2 米及以上的计算全部建筑面积,层高 2.2 米以下计算一半建筑面积。
只有顶盖没有围护结构的计算一半建筑面积。
1.8 、地上立体书库、立体车库、仓库等,无结构层的按1 层计算;有结构层的按结构层数计算;层高 2.2 米及以上计算全部建筑面积;层高 2.2 米以下计算一半建筑面积。
1.9 、建筑物外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等,有围护结构的,层高2.2 米及以上的计算全部建筑面积,层高 2.2 米以下计算一半建筑面积。
只有顶盖没有围护结构的计算一半建筑面积。
1.10 、建筑物顶部有顶盖有围护结构的用房如梯屋、水箱间、电梯机房、人防用房等,层高2.2 米及以上的计算全部建筑面积,层高2.2 米以下计算一半建筑面积。
广州市规划管理容积率指标计算办法(正式发布稿)
广州市规划管理容积率指标计算办法(正式发布稿)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规范规划管理中容积率指标的计算,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3号)等国家标准及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城乡规划管理中的建筑工程容积率指标计算应当按照本办法执行。
房屋预售及房屋产权登记时的建筑面积测算,不适用本规定,按照《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2000)、《广州市房屋面积测算规范》(DBJ440100/T204-2014)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规划管理建筑面积的一般规则)本市规划管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的计算,应当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执行。
建筑面积指标应分列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和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
第四条(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的一般计算规则)在核定建筑容积率指标时,下列情形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一)建筑物避难层中的避难空间、地下公共通道、地下公交站场、地铁站台层、地铁站厅层(除商业设施外)、地下停车库、地下非机动车库、非平战结合的人防工程和地下市政公用设施及地下设备用房等地下空间。
(二)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建筑公共开放空间。
(三)既有房屋为满足安全疏散、改善垂直交通等而增设必要的消防楼梯、连廊、无障碍设施、电梯等配套设施用房。
(四)符合现行政策法规的规定并经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因实施绿色建筑技术而必须增加的建筑空间。
(五)对于规划条件未明确预留充电设施接口比例要求的新建项目,在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方案)或规划单体方案中为满足充电设施接口比例要求而增设的电力用房。
(六)其他法律、法规、规章、上级政策文件规定的情形。
第五条(建筑公共开放空间的技术要求以及容积率计算规则)符合规定的建筑公共开放空间及其交通附属设施(含专用楼梯、电梯及坡道)不计入容积率,其中住宅、商业、办公、工业建筑的公共开放空间应满足下列技术要求,并按照下列规则计算容积率:(一)住宅、办公、商业类建筑位于建筑物首层的建筑公共开放空间不计入容积率;首层以外的建筑公共开放空间,其累计建筑面积大于所在建筑规划核定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3%的,超出部分应按其投影面积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
容积率计算公式举例
容积率计算公式举例容积率是指建筑物在规定的地块范围内所占用的建筑面积与地块面积的比例。
它是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管理中的重要指标,能够反映土地使用效益和城市发展水平。
容积率的计算公式是建筑物总建筑面积除以地块面积。
为了更好地理解容积率的计算公式,我们可以通过一个具体的例子来说明。
假设有一个地块的面积为1000平方米,上面规划建设一栋建筑物,该建筑物共有5层,每层面积为200平方米。
那么这栋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就是5层面积的总和,即5层*200平方米/层=1000平方米。
将这个数据代入容积率计算公式,容积率=建筑物总建筑面积/地块面积。
在这个例子中,容积率=1000平方米/1000平方米= 1。
这个例子中的容积率为1,意味着这栋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和地块面积相等,也就是说这个建筑物占据了整个地块的面积。
容积率越大,表示建筑物占用的面积相对较大,土地利用效益较高;反之,容积率越小,则表示建筑物占用的面积较小,土地利用效益较低。
容积率的大小对城市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在城市规划中,容积率是一个重要的指导性参数,它能够直接反映出城市土地利用的紧张程度和高度。
较高的容积率可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增加建筑物的容纳人口数量,同时也能够增加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回报率。
然而,如果容积率过高,可能会造成城市交通压力增大、环境污染严重等问题。
因此,在确定容积率时,需要充分考虑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城市发展的合理性。
同时,容积率计算也需要结合具体的城市规划要求和建筑物设计标准,确保建筑物的安全和舒适性。
总结起来,容积率是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管理中的重要指标,通过建筑物总建筑面积除以地块面积来计算。
通过具体的例子,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容积率计算公式。
容积率的大小直接影响城市的发展,因此在确定容积率时需要综合考虑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城市发展的合理性和建筑物的安全性。
只有合理利用容积率,才能实现城市规划的科学和可持续发展。
容积率计算规则
容积率计算规则一、容积率是指一定用地范围内,地上总建筑面积计算值(即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
地上总建筑面积为建设用地内各栋建筑物地上建筑面积计算值之和。
建设用地面积以各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用地红线图的面积为准(不包括城市道路用地、河道用地、绿地)。
一般情况下,建筑面积计算值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的规定执行;遇以下特殊情况,按照本规则的规定执行。
二、建筑底层架空作为通道、公共停车、布置绿化小品、居民休闲、配套设施等公共用途的,架空层层高宜在2.8米至3.6米之间,其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三、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结构(设备管道)转换层,底层车库、杂物间等。
当层高在2.2米及以上的按全面积计入容积率,若层高不足2.2米的按1/2面积计入容积率。
四、建筑物的阳台,不论是凹阳台、挑阳台、封闭阳台、不封闭阳台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当进深超过1.8米的各类阳台,均按全面积计入容积率。
五、半地下室凡顶板标高超出室外地坪标高1.0米以上的建筑部分应计入地上建筑面积计算值;不足1.0米的,不计入容积率。
如建筑室外地坪标高不一致时,以周边最近的城市道路标高为准加上0.2米作为室外地坪,之后再按上述规定核准。
六、建筑设计单位应在建筑方案总平面图上分别注明建筑面积和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计算值详细清单。
七、该规则仅限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建筑设计单位计算容积率指标时使用。
关于实施建筑容积率计算规则的通知各建设单位、各设计单位:为贯彻执行《福建省容积率计算规则》(闽建规[2008]14号)和《福建省住宅建筑层高和面积等有关设计问题的暂行规定》(闽建设[2007]18号),参照《福州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实施住宅建筑容积率计算规则的通知》,结合长乐的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住宅建筑容积率计算规则1、下列功能用房建筑面积单列,计入总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1)仅作为人防、设备用房和车库用途的,且地下室外地面以上部分的高度不超过1.0米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建筑面积。
广州市规划管理容积率指标计算办法20181127
广州市规划管理容积率指标计算办法第一条为规范规划管理中容积率指标的计算,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等国家标准及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城乡规划管理中的建筑工程容积率指标计算应当按照本办法执行。
房屋预售及房屋产权登记时的建筑面积测算,不适用本规定,按照《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2000)、《房屋面积测算规范》(DBJ440100/T204-2014)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市规划管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的计算,应当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执行。
建筑面积指标应分列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和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
第四条在核定建筑容积率指标时,下列情形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一)建筑物避难层中的避难空间、地下公共通道、地下公交站场、地铁站台层、地铁站厅层(除商业设施外)、地下停车库、地下非机动车库、非平战结合的人防工程和地下市政公用设施及地下设备用房等地下空间。
(二)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建筑公共开放空间。
(三)既有房屋为满足安全疏散、改善垂直交通等而增设必要的消防楼梯、连廊、无障碍设施、电梯等配套设施用房。
(四)符合现行政策法规的规定并经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因实施绿色建筑技术而必须增加的建筑空间。
(五)对于规划条件未明确预留充电设施接口比例要求的新建项目,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为满足充电设施接口比例要求而增设的电力用房。
(六)其他法律、法规、规章、上级政策文件规定的情形。
第五条符合规定的建筑公共开放空间及其交通附属设施(含专用楼梯、电梯及坡道)不计入容积率,其中住宅、商业、办公、工业建筑的公共开放空间应满足下列技术要求,并按照下列规则计算容积率:(一)住宅、办公、商业类建筑位于建筑物首层的建筑公共开放空间不计入容积率;首层以外的建筑公共开放空间,其累计建筑面积大于所在建筑规划核定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3%的,超出部分应按其投影面积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
建筑密度和建筑容积率控制规定(广州新细则)
建筑密度和建筑容积率控制规定(广州新细则)附录二、建筑密度和建筑容积率控制规定表一、居住建筑工程密度1、2区允许最大建筑密度和容积率规定表一附注:本表适用于面积不超过1万平方米的净建设用地;其运用规定如下:(一)净建设用地面积≤5000平方米的,按表中各要素对应值直接取用;净建设用地面积5000平方米至1万平方米的,按表中各要素对应取值后按本附录表五折减后应用。
折减后的建筑密度,密度1区小于25%的,可按25%取用;密度2、3、4区小于23%的,可按23%取用。
(二)净建设用地地块分类,根据地块相邻宽度≥15米规划道路(含规划河涌等,下同)情况分为三类:1、A类地块:不临路或者只有一面临路。
2、B类地块:两面临路。
3、C类地块:三面临路或者四面临路。
(三)建筑工程为不同建筑高度、层数的建筑群体,按平均层数(地面以上总建筑面积与建筑基底总面积的比值)确定建筑高度、层数。
(四)裙房为公共、主体为居住的综合民用建筑工程,其允许最大建筑密度和综合容积率按以下规定确定:1、建筑密度:裙房建筑密度,以裙房的建筑高度按相应公共建筑的建筑密度规定确定;主体建筑密度,以总建筑高度按相应居住建筑的建筑密度规定确定。
2、综合容积率FAR:FAR=FAR1+FAR2 ;FAR1─居住建筑部分的容积率,由城市规划部门根据规划要求确定,但不得大于相应表中允许的最大容积率;FAR2─公共建筑部分的容积率,按公式FAR2=(FAR"1-FAR1)×(FAR"2/FAR"1)确定;式中FAR"1─按建筑总高度在相应表内查得的居住建筑部分的允许最大容积率;FAR"2─按建筑总高度在相应表内查得的公共建筑部分的允许最大容积率。
(五)最大建筑密度和容积率的确定,必须同时符合本节关于建筑间距、退让间距和建筑层数控制以及建筑高度控制等条款规定。
表二、居住建筑工程密度3、4区允许最大建筑密度和容积率规定附注:本表的适用和运用,同表一附注。
容积率计算方法
容积率计算方法容积率是指在规划设计中,城市土地利用强度的一项重要指标,它是指在单位面积上所允许建筑物的总体积与该单位面积的比值。
容积率的计算方法对于城市规划和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下面将介绍容积率的计算方法。
首先,容积率的计算公式为,容积率 = 建筑物总体积 / 地块面积。
其中,建筑物总体积是指建筑物的总体积,包括地上和地下部分的体积;地块面积是指建筑物所占用的地面面积。
在实际计算中,需要对建筑物的各个部分进行精确测量,确保计算结果的准确性。
其次,容积率的计算方法需要考虑建筑物的类型和用途。
不同类型和用途的建筑物对容积率的计算有不同的要求。
例如,住宅建筑的容积率一般较低,而商业建筑和公共设施的容积率则较高。
在实际计算中,需要根据建筑物的具体情况进行合理的取值,并结合规划设计要求进行调整。
另外,容积率的计算还需要考虑土地的利用效率。
在城市规划中,土地资源是有限的,因此需要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
容积率的计算方法需要充分考虑土地的利用效率,确保在满足建筑需求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节约土地资源。
最后,容积率的计算方法还需要考虑城市规划的整体要求。
在城市规划中,容积率是与其他规划指标相互关联的,需要综合考虑各项规划指标的要求,确保容积率的计算结果能够与城市规划的整体要求相匹配。
总之,容积率的计算方法是一个复杂而严谨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建筑物的具体情况、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以及城市规划的整体要求。
只有在充分考虑各种因素的基础上,才能得出合理的容积率计算结果,为城市规划和建设提供科学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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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相关图示
一、容积率建筑面积倍算规则
层高≤米米<层高≤(+)米<层高≤(+)按水平投影1倍计算容积率按水平投影2倍计算容积率按水平投影3倍计算容积率
图示1二、住宅、办公、商业、创新性产业建筑公共开放空间
架空开敞面累计长度应不小于架空空间周长的40%,即A+B≥(A+B+C+D)*40%
图
示2
纯住宅建筑首层除必要的垂直交通空间、入口大堂及设备设施用房外应整层架空。
图示3
办公、商业、创新性产业建筑首层的单个架空空间面积应不少于150平方米,其临开敞面进深应不小于米。
图示4
位于建筑物裙房与塔楼之间的架空楼层除必要的垂直交通空间及设备设施用房外应整层架空。
图示5
办公、商业、创新型产业建筑位于塔楼中间层的单个架空空间面积应不少于300平方米,其临开敞面进深应不小于米。
图示6
二、半开敞空间进深
图示7
图示8
图示9三、住宅套内建筑面积
图示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