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传媒与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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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魏永征:《新闻传播法教程》,北京,中国 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2.《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北京,法律出 版社,1999。 3.反町腾夫:《广告精要Ⅰ原理与方法》,上 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作者单位:毛家武 中国传媒大学国际传播学院博士生、广西玉林师 范学院讲师王小玲广西玉林师范学院讲师) 4.新华网 5.黑龙江新闻网——新闻传播 6.余越峰:《遏制虚假违法广告——大众传媒 的责任》 7.魏如芳、宁克强:《大众传媒遏制虚假广告 的方法策略》
大众传媒广告中的问题
虚假违法广告 低俗不良广告 强制植入广告 涉及民族情感、宗教问题以及公众人物 的广告
如何遏制大众传媒中的各种广告问题
要净化、美化我们大众传媒的商业广告,确保 大众传媒上商业广告的真实性,就要像规范市场 经济中的任何经营行为一样,对大众传媒来说, 一靠自律,二靠他律。
信 息 来 源 与 参 考 文 献
大众传播媒介不得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 告。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广告应当有 广告标记,与其他非广告信息相区别,不 得使消费者产生误解。
案例:士力架“饿货唐僧”广告
严重违反中佛协公告精神
近日世界巧克力家族 巨头玛氏公司大规模传播 一则“饿货唐僧来了”的 士力架广告,这则士力架 辱佛广告中,玄奘大师被 辱骂为“饿货”,将唐玄 奘扭曲为“一饿就手软” 的形象。 2014-2-28
案例:明星代言虚假广告
郭德纲代言的藏秘排油减肥茶被指虚假 宣传 中央电视台2007年“3·15”晚会揭露, 郭德纲代言的“藏秘排油”减肥茶不仅 名称未获得有关部门批准,而且夸大了 原有的减肥和调节血脂的保健功能。该 茶原是“百草减肥茶”,在宣传时却披 上了“藏茶”的外衣。
网络广告:新型的大众传媒广告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1 伴随网页窗口强制弹出的广告。 2 打开速度很慢的广告 3 带有欺骗点击行为的广告 4 没有关闭按钮的广告 5 覆盖网页内容的广告 6 没说明广告目的广告 7 在网页正文周围来回浮动的广告 8 占用了大部分页面的广告 9 在屏幕周围来回浮动的广告 10 自动开启声音的广告
《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审查规定》于2012年6月28日开始 实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甘霖在此次会议中指出: 目前,大众传媒已成为我国广告发布的主要载体。据工商 总局统计,2011年全国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期刊 社、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广告经营额已达1800多亿元,占 全部广告经营额的58%。 “总体上看,大众传媒发布的广告制作精良、格调高雅、 富有感染力,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但也有一些媒体忽视 社会责任,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致使部分地区虚假违法广告 和低俗不良广告问题屡禁不止,网上广告违法问题尤为严 重。”
其次,更要有他律! 加强立法和执法,把责任追究和处罚落到实处 目前我国广告法和刑法中对发布虚假广告的法 律责任认定比较模糊,因此应通过立法制定出可 操作的法律条文,对违反者依法进行处罚 。一方 面对大众媒体发布广告实行领导责任追究制和广 告审查人责任追究制,明确媒体主要负责人主管 负责人和有关广告审查人员对其单位发布虚假广 告应承担的责任。
出于增加企业营业收入的角度考虑,目 前各大网站尤其是门户网站,广告大量堆积 的现象非常严重。登录网站时,弹出广告迎 面扑来,等待几秒之后,才会露出主页,紧 接着,是满页飞舞的浮动广告,这是许多网 民对网络广告的第一感觉。对这种现象,网 民十分反感。 (人民网)
网络广告中的不良现象
首先要坚持依法经营理念, 提高把关 能力; 其次是完善行业自律制度, 增强责 任意识; 三是加强广告监管互动, 营造和 谐广告环境。
公益广告
大众传媒的职责之一是传承文化,大众传媒也是一种 舆论载体,大众传媒负有引领社会公众走向美好的人 类精神家园的神圣职责。
公益广告的传播途径主要有电视、广播和报纸等。其 中最为突出的为电视传播。电视公益广告以其流动的 画面和声音为载体,担负着社会公德、社会秩序等方 面的文化信息的传递。公益广告既然是回应时代呼唤 的产物,那么,对显示生活的深切关注就成了公益广 告的首要职责。公益广告是一种宣传形式,一般不具 有强制性,以其高品位的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结合,来 引导人们的观念更新。
除了加强自律性,媒体选择广告客户 时,还必须有自己的标准。 美国著名的广告大师奥格威(1993)谈 到选择客户的标准时曾说过:“来找 我们的广告客户的产品,必须是令我 们引以为骄傲的。”应该说,确保所 刊登的广告真实,应成为我们大众传 媒刊登广告的底线,这样做,对于塑 造诚信的媒体形象,提升媒体的品位 具有非凡的意义。
《广告法》第三十四条,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 以及其他媒介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等商品的广告 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必须在发布 前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广 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大众传媒作为广告发布者,对所发 布的广告内容负有查验、核实的责任。另外,大众传媒的另一 个查核范围是有关证明文件,见如下规定: 第二十四条,广告主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 布广告应当具有或者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下列证明文件: (一)营业执照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资格的证明文件; (二)质量检验机构对广告中有关商品质量内容出具的证明 文件; (三)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其他证明文件。 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发布广告需要经有关行政主 管部门审查的,还应当提供有关批准文件。”
首先在于大众传媒的自律。
日本,大众传媒已形成完整的自律体制,日本报纸协会有 《报纸广告伦理纲要》、《报纸广告登载标准》,日本杂 志广告协会则有《杂志广告伦理纲要》、《杂志广告登载 标准》,民间播送联盟有《播送标准》、《播送标准解 说》。这些自律规定、伦理纲领共同的本质是:广告不可 有虚假夸大及不恰当的表达,不违反法令。
大众传媒与广告
韩泓漪:1312497 蒋龙伟:1312498 焦雨婷:1312499 李浩恬:1312500 李红婕:1312501 刘淑君:1312502
广告法
第四条 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 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第十条 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 结果、文摘、引用语,应当真实、准确, 并表明出处。 第十三条 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 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