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小贷网络小贷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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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小贷网络小贷的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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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小贷、网络小贷的区别
近来一个词非常的流行,我们常常能够在各杂志、网络等媒体上看到,那便是“网贷”。顾名思义,网贷便是网络贷款,那么这种网络贷款或者P2P理财平台的经营形式是什么,和网络小贷和小贷有什么不同呢下面为您逐一解答。
首先说明一点,如果你只是普通网贷投资者,只是想选个更好的理财平台,那么几乎可以不必往下看了,因为网络小贷、小贷都和投资理财没啥关系。而作为财经领域从业者,建议还是读下去,以免不经意犯下张冠李戴的错误。
“复杂”的关系:一边兄弟一边邻居
一句话来概括三者的关系:小贷与网络小贷是兄弟,存在血缘关系,他们与网贷只能算是邻居,存在基因上的不同。来,先看一下三者的官方定义:网络小贷:小额贷款公司主要通过网络平台获取借款客户,综合运用网络平台积累的客户经营、网络消费、网络交易等行为数据、即时场景信息等,分析评定借款客户信用风险,确定授信方式和额度,并在线上完成贷款申请、风险审核、贷款审批、贷款发放和贷款回收等全流程的小额贷款业务。--摘自2016年12月上海金融办颁布的《小额贷款公司互联网小额贷款业务专项监管指引(试行)》小贷公司:即小额贷款公司,是指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摘自2008年银监会发布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
网贷平台:即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专门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的金融信息中介公司。该类机构以互联网为主要渠道,为借款人与出借人(即贷款人)实现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服务。--摘自2016年8月银监会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从官网定义上可以看出,网络小贷是小贷公司的一种,是放贷机构,二者均由地方金融办负责牌照发放和监管事宜,只是在经营区域上有限制,在此将其称之为“兄弟”关系。
P2P理财平台定位为信息中介机构,不具有放贷资质,与网络小贷存在“基因”层面的差异,但网贷平台的借款产品和网络小贷的产品均属于网络借贷的范畴,离得不远,在此将其称之为“邻居”关系。
小贷公司两大特征性“束缚”
下面,先来说说小贷公司。为缓解小微企业、三农客户融资难问题,200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探索建立小额信贷组织,人民银行开始在5个省试点组建小额贷款公司。2008年银监会、人民银行印发《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小贷公司得以迅速发展,在机构数量和贷款金额上均实现了快速增长。
这些年,随着实体经济的持续低迷,小贷公司的运营也陷入窘境,小贷协会2015年的调研数据显现,个别省份超过1/3的小贷公司现已不能正常经营。据了解,实际情况也许还要严重一些。虽然作为放贷机构,小贷公司的问题归根结底是实体经济的反映,但泛泛地归因并不能解决问题。在笔者看来,小贷行业的难题可
归结于“两大特征”,而部分机构对“两大特征”的突围尝试则进一步加剧了行业窘境。
特征一:属地化经营
政策设定的小贷公司经营理念为“小额、分散、接地气”,小额、分散不说了,“接地气”就是熟门熟路、街坊邻居、乡里乡亲,即基于区域内的地缘、人缘和信息源优势开展业务。所以,小贷公司的经营范围普遍局限于县域,也使得小贷公司的数量一度接近9000家,成为法人数量最多的放贷机构。
当然,随着各地试点政策推进的不同,在区域限制上也并非一刀切,有的可放松至地市一级,有些则开始放宽至省市一级,如2016年上海实施的小贷公司监管办法,针对股东的不同,还有些放宽至全国范围(互联网),这就产生了网络小贷的概念,先按下不提。不过,整体而言,对于99%的小贷公司而言,县域化经营仍然是其最突出的特征之一。
特征二:有多少钱办多少事
小贷公司设定的第二个理念是“用自己的钱办事”、“有多少钱办多少事”,说白了,不要想着通过向社会公众募资来放贷。体现在监管上就是对小贷公司的资金来源作了比较严格的限制,除股东存款外,还可以“从不超过2个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公司资本净额的50%”,不得面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防止风险外溢。当然,在一些地方,小贷公司还可以通过公开发债、证券交易所等渠道融资,但门槛高不说,也会占用小贷公司的借债额度,一般为不超过资本净额的100%。
受上述两大特征的限制,小贷公司普遍规模较小。截止2016年9月末,国内共有小贷公司8741家,平均贷款余额亿元,平均员工人数人,不足一个银行网点的人员数量。
小贷和网贷,曾经很恩爱
对小贷公司而言,突破与生俱来的“属性”限制成为做大做强迈不过去的一道坎。网贷的兴起无疑为小贷公司的突围开辟了便捷的道路,很多小贷公司通过开设网贷平台的方式变相突破区域和资金来源限制;也有很多小贷公司通过为网贷平台输送资产来变相实现“贷款资产证券化”加速资金流转效率。借助网贷的兴起,小贷行业似乎找到了做大做强的腾飞之路,但也埋下了很多隐患。
“若要小儿安,三分饥与寒”。小贷公司扎根地方,接地气,才能做银行做不了的贷款业务。但一旦插上了“腾飞”的翅膀,真正实现了跨区经营,做到了资金无忧,短期内,资产规模可以快速做大,但不再接地气后,膨胀后的资产风险隐患快速上升,使得平静的表象之下暗流涌动。以与P2P平台的资产端合作为例,由于P2P平台均实行“本息保障”政策,作为资产方的小贷公司不可能把项目风险转移出去,只是将表内项目表外化,积聚了大量表外业务风险,远远超过其资本承受力。一旦风险暴露,则面临灭顶之灾。
很多小贷公司在与网贷的甜蜜合作中走到了关门倒闭的路尽头。而随着网贷监管的趋紧,仍在持续的合作关系也开始面临诸多限制:
首先,通过网贷变相募集资金已经此路不通,如重庆金融办明确规定,小贷公司不得利用包括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在内的互联网平台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