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取样和送检知识概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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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取样和送样检测

见证取样和送样检测

见证取样和送样检测取样和送样检测是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首要环节,其真实性和代表性直接影响检测数据的公正性。

因此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样检测制度是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措施。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一、见证取样和送样检测的内容和范围1. 内容①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样检测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取样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进行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②见证人员必须是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中具备建筑施工试验知识的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或有监理岗位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并经培训考核后由市建管局统一颁发证书,由见证单位授权后,方可履行职责。

③见证取样和送检实行登记制度,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时将见证取样、送样人员名单报质监站登记。

建设或监理单位负责将见证人员名单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和检测单位。

④见证人员负责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全过程。

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应对送检样品的代表性、真实性及取样操作的规范性负责。

在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要求取样人员严格按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进行取样,并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标识、封志。

注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数量,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并且共同送至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见证人员应制作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工程施工技术档案。

2.见证取样和送样检测工作程序①.见证人员、取样人员登记备案;②.施工取样人员在现场取样和试块制作时,见证人员必须在旁见证,取样人员对样品进行标识和封志,取样人员和见证人员签字;③.见证人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一起送样检测;④.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委托单应有见证人员和送检人员签名、并加盖见证单位公章;⑤.检测单位应检查委托单及试样上的标识、标志,确认无误后方可办理委托登记,并进行检测;⑥.检测单位应严格按照技术标准进行检测,出具科学、公正、准确的检测报告。

见证取样送检

见证取样送检
1、做好向建设单位的交底工作: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141号部令)
第十四条 检测机构完成检测业务后,应当及时出 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经检测人员签字、检测机构 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签字人签署,并加盖检测 机构公章或者检测专用章后方可生效。检测报告经 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确认后,由施工单位归 档。
• 3、认真审查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计量认证证书;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 “检测机构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介机构。检测 机构从事本办法附件一规定的质量检测业务,应当依 据本办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 “检测机构资质按照其承担的检测业务内容分为专项 检测机构资质和见证取样检测机构资质。”
二、见证取样与送检的准备工作。
• 质量检测的业务内容: • 一、专项检测 • (一)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 1、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 • 2、桩的承载力检测; • 3、桩身完整性检测; • 4、锚杆锁定力检测。 • (二)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 1、混凝土、砂浆、砌体强度现场检测; • 2、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 • 3、混凝土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测; • 4、后置埋件的力学性能检测。

二、见证取样与送检的准备工作。
• 质量检测的业务内容: • 一、专项检测 • (三)建筑幕墙工程检测 • 1、建筑幕墙的气密性、水密性、风压变形性能、 层间变位性能检测; • 2、硅酮结构胶相容性检测。 • (四)钢结构工程检测 • 1、钢结构焊接质量无损检测; • 2、钢结构防腐及防火涂装检测; • 3、钢结构节点、机械连接用紧固标准件及高强度 螺栓力学性能检测; • 4、钢网架结构的变形检测。 •
二、见证取样与送检的准备工作。 2、与施工单位做好沟通,编制《见证取 样与送检计划》; 提醒: 送检样品的标识必须规范,试块采 用刻划标识,否则视为无效试块,其他 材料可采用标签标识。

建筑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分析

建筑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分析

建筑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分析引言项目施工材料的质量是整个工程项目质量的基础,项目施工材料的等级和质量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整个工程项目的安全等级、经济效用以及最终使用性能。

施工材料质量控制就是对工程项目所涉及到的所有施工材料进行管理,对材料采购、进场、验收和施工等内容进行管理和控制,使其符合项目施工要求。

包括对工程所用原料药、半成品配件、成品装备的合格证或品质保证书等内容进行审核,抽检施工材料,对设备、设施进行实地考察和验收等要求。

1.见证取样和送检建筑材料质量的优劣是建筑工程质量的基本要素,而建筑材料检验则是建筑现场材料质量控制的重要保障。

见证取样和送检是保证检验工作科学、公正、准确的重要手段。

然而,目前见证取样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表现为:有的工作者取样欠真实、不规范;有的现场试验人员对施工试验了解不深,没有做深入细致的研究;也有的见证者“证”而不“见”,弄虚作假,致使试样失去代表性和真实性。

所以,见证取样工作开展好坏直接影响建筑材料质量的优劣。

见证取样和送检由施工单位的有关人员按规定进场材料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如今,这项工作大部分工程均由监理和施工单位共同完成。

实践证明,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为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公证性、科学性、权威性的首要环节,对提高工程质量,实现质量目标起到了重要作用。

2.常规建筑材料现场取样规划为了解决传统建筑材料现场取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现场抽样合格率,因此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细化和规划。

规划原则和具体规划如下:2.1原则在现场取样规划过程中需要遵循如下原则:第一,规划的合理性。

在规划的过程中应该根据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与施工规模来制定相应的规划制度与体系。

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才能够做到有的放矢。

只有现场取样与工程施工相配合才能够在保障工程质量的同时满足工程材料现场取样的高效性。

第二,规划的科学性。

在规划的制定过程中应该根据相关的国家标准来进行严密的制定。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样本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样本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样本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特定领域或行业中,为了确保取样和送检的过程公正、准确、可追溯,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程序。

以下是一些参考内容:1. 取样见证:任何需要取样的过程,应有专业人员或监督人员在场进行见证,确保取样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性。

见证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资质,能够监督和确认取样过程的合规性。

2. 取样程序:制定详细的取样程序,包括取样位置、数量、方法等方面的规定。

不同样品可能需要不同的取样方法,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取样方法,并确保取样的全程可追溯。

3. 取样记录:在取样过程中,应填写详细的取样记录,包括取样时间、地点、负责人等信息,以及取样工具的使用、样本容器的编号等细节。

记录应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以备后续的审查和调查。

4. 取样标识:每个样本容器都应有独特的标识符号,以确保样品的唯一性和可追溯性。

标识应清晰、不易褪色,并且必须与取样记录中的编号相对应。

5. 送检程序:确定送检的样品应符合相关的要求和标准,遵循一定的程序进行包装、封存和寄送。

在送检过程中,应建立相应的文件和记录,记录送检时间、方式、运送人员等信息。

6. 送检记录:送检人员在送检前应填写详细的送检记录,记录送检的样品数量、编号、送检目的等信息。

记录应被送检单位和送检人员签字确认,以确保送检过程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7. 送检结果追溯:在收到检测结果后,应建立结果追溯系统,将结果与相应的样品标识和送检记录关联起来,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任何对结果的分析和判断都应基于准确的样品信息和完整的送检记录。

需要根据具体领域和行业的要求来制定具体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以上只是一份参考,具体内容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关于见证取样送检工作制度

关于见证取样送检工作制度

见证取样送检工作制度是我国建设领域中一项重要的质量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工程质量检测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公正性。

本文将从见证取样送检制度的定义、作用、要求、程序和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见证取样送检制度的定义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是指在建设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见证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有关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及工程实体进行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试验检测的一个程序。

见证取样和送检由施工单位的有关人员按规定进行现场取样,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的作用1. 确保检测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见证取样送检制度要求在监理单位的监督下进行现场取样,保证了取样的真实性和代表性,从而确保了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 维护各方合法权益:见证取样送检制度体现了建设各方对工程质量的共同关注,有利于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3. 提高工程质量:通过见证取样送检,可以及时发现工程质量问题,为整改提供依据,从而提高工程质量。

4. 促进诚信体系建设:见证取样送检制度要求各方严格遵守规定,强化了信用体系建设,有利于促进建设领域的诚信行为。

三、见证取样送检制度的要求1. 见证人员要求:见证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检测标准,能够准确判断取样的真实性和代表性。

2. 取样人员要求:取样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熟悉取样方法和要求,能够确保取样的真实性和代表性。

3. 试验检测单位要求:试验检测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拥有合格的试验检测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能够承担试验检测任务。

4. 试样包装和标识要求:试样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包装和标识,明确标明样品名称、样品数量、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并有取样人和见证人签字。

四、见证取样送检程序1. 施工单位根据工程需要,制定取样计划,并通知监理单位。

2. 监理单位安排见证人员,并在取样现场进行监督。

3. 施工单位取样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现场取样。

建筑工程见证取样和见证检测(图文并茂)

建筑工程见证取样和见证检测(图文并茂)

建筑工程见证取样和见证检测第一章:见证取样和见证检测的基本内容一、见证取样的定义和目的1.1见证取样的定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建设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见证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有关建筑材料等,由施工单位专职材料试验人员在现场取样或制作试件后,送至符合资质资格管理要求的试验室进行试验的一个程序。

1.1.1取样和送检的定义取样的定义:取样,是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从检验(或检测)对象中抽取实验样品的过程。

送检的定义:送检,是指取样后将样品从现场移交有检测资格的单位承检的过程。

取样和送检是工程质量检测的首要环节,其真实性和代表性直接影响到监测数据的公正性。

1.2见证取样的目的见证取样和送检由施工单位的有关人员按规定进场材料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如今,这项工作大部分工程均由监理和施工单位共同完成。

实践证明,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为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公证性、科学性、权威性的首要环节,对提高工程质量,实现质量目标起到了重要作用。

为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验收、评估提供了直接依据。

1.3当前我国建筑工程领域见证取样的现状在当前市场经济影响下,不少检测单位热衷于为其他单位提供委托试验服务;另一方面,部分建筑施工企业的现场取样缺少必要的监督管理制度,滋生了由于实验取样的不规范,以及少数单位弄虚作假而出现样品合格但工程实体质量不合格的不良现象,使检测手段失去对工程质量的控制作用。

因此,对工程质量检测应加强管理。

1.4相关法律法规为保证试件能代表母体的质量状况和取样的真实,制止出具只对试件(来样)负责的检测报告,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以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建设部建建(2000)211 号《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规定〉的通知》的要求,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即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送至试验室进行试验。

第十组见证取样和送检课件

第十组见证取样和送检课件

保持沟通与协作
与检测机构保持良好沟通与协作,及 时了解检测进度和处理结果,以便采 取相应的措施。
05
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常见 问题及解决方案
取样问题及解决方案
在取样过程中,未按照相关规定或标准操作,导致样 品代表性不足。
输入 标题
解决方案
加强取样人员的培训,确保他们熟悉并掌握正确的取 样方法和技术。同时,应定期对取样设备进行检查和 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保障安全
对涉及结构安全的材料进行见证取样 和检测,可以确保工程的安全性,防 止因材料不合格导致的安全事故。
见证取样的原则
合法性原则
见证取样应当符合法律 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 ,不得违反国家强制性
标准。
公正性原则
见证取样应当由建设单 位或监理单位人员见证 ,确保取样的真实性和
代表性。
及时性原则
见证取样应当及时进行 ,避免因延误导致试样
动态调整
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取样数量, 以适应不同阶段和不同要求的检测 工作。
取样方法的选取
科学合理
选取的取样方法应科学合 理,能够准确反映被检测 对象的实际情况。
简便易行
选取的取样方法应简便易 行,便于操作和实施。
经济高效
选取的取样方法应经济高 效,能够以较低的成本获 得准确的检测结果。
04
送检的相关知识
取样点应具有代表性,能 够反映整体情况,避免偏 差。
均匀分布
取样点应均匀分布在被检 测对象中,确保各部分都 有机会被选取。
特殊关注
对于可能存在异常的区域 或部位,应增加取样点, 以便更好地了解情况。
取样数量的确定
依据标准
根据相关标准和规范确定取样数 量,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和送检培训教材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和送检培训教材

• 屋面板—— WB ;过梁—— GL; 设备基础 ——SJ ;
• 空心板 —— KB ;连系梁 —— LL;桩—— ZH;
• 槽行板 —— CB;基础梁—— JL; 挡土墙—— DQ ;
• 折板 —— ZB ; 楼梯梁 —— TL;框架梁—— KL;
• 楼梯板 ——TB ;挡雨板或檐口板—— YB ;
• 3、取样地点
• (5)坍落度。
• 2、取样批次
• (1)每100盘、每100立方 米;(1000立方米→200立 方米)
• (2)每工作台班;如挖孔 桩护壁、构造柱、过梁等
• (1)坍落度取样:混凝土出 口;
• (2)其它:浇注地点。 • 4、取样种类 • (1)标准养护试件 • (2)同条件养护试件
• 5、试件制作
• (1)标准模具:抗压:150×150×150;抗渗: (175+185)×150
• (2)脱模剂
• (3)样品拌合:铁锹拌合三次
• (4)捣实:坍落度不大于70的,宜用振动振实; 坍落度大于70的,宜用捣棒捣实。
• 6、试件养护
• (1)试件标准养护:
• ①薄膜覆盖;
• ②在20oC±5oC的环境中静置1~2昼夜;
3/4,1/3、40。 • (2)碎石、卵石中,针(片)状颗粒应符合下表规定
• (3)碎石、卵石中,含泥量应符合下表规定
• (4)碎石、卵石中,泥块含量应符合下表规定
• (5)强度(略) • (6)坚固性(略) • (7)有害物质含量(略) • (8)碱活性(略)
四、混凝土(砂浆)外加剂
• 1、外加剂种类 • (1)减水剂(普通、高效) • (2)引气剂、引气减水剂 • (3)缓凝剂、缓凝减水剂、缓凝高效减水剂 • (4)早强剂、早强减水剂 • (5)防冻剂 • (6)膨胀剂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取样和送检制度是现代科学实验研究的重要环节,其目的是确保实验和检测的结果准确可靠。

本文将重点探讨取样和送检制度的原则、方法和实施过程,并以此为基础提出改进措施。

一、取样制度科学实验研究的取样制度是取得实验样本的过程,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为了确保取样结果的可靠性,我们需要遵循以下原则:1. 代表性原则:取样应尽量保证样品能够代表整体。

具体来说,取样应具备全面性、随机性和平衡性。

全面性表示取样应涵盖实验对象的各个方面,随机性表示样品应无规律地选取,平衡性表示样品的数量应合理分配。

2. 大样本原则:样本的数量应足够大,以提高取样结果的可靠性和精确性。

大样本可以降低抽样误差的可能性,从而更好地反映实验对象的真实情况。

3. 定量化原则:取样应尽量采用定量化的方法进行,以便更加客观地评估取样结果。

常见的定量化方法包括计数法、测量法和问卷调查法等。

为了实施取样制度,我们可以采用以下方法:1. 确定取样对象:明确实验研究的对象,包括研究的范围、要素和特征等。

只有明确对象,才能有针对性地进行取样。

2. 制定取样方案:根据实验研究的目的和要求,制定合理的取样方案。

方案中应包含取样的数量、方法、地点和时间等重要信息。

3. 实施取样工作:按照取样方案,进行实际的取样工作。

在进行取样时,要严格按照取样原则进行,确保取样结果的准确性。

4. 标识和保存样品:对取样得到的样品进行标识和保存,以便于后续的实验和检测工作。

二、送检制度科学实验研究的送检制度是将样品送往实验室进行检测分析的过程,其目的是验证实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为了确保送检结果的准确性,我们需要遵循以下原则:1. 选择合适的实验室:根据实验的要求和样品的特性,选择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先进设备的实验室进行检测。

合适的实验室可以提供更加准确和可靠的检测结果。

2. 确定送检方案:制定送检方案,明确送检的目的、要求和方法等。

送检方案中应包含样品的数量、提取方法和送检时间等重要信息。

见证取样人员

见证取样人员
见证取样和送检知识概述
主讲人:徐士耿 2011年9月
一、概念 1、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是指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接 受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 受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 设强制性标准, 设强制性标准,对涉及工程结构安全及功能 项目的抽样检测和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 项目的抽样检测和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 构配件见证取样检测。 构配件见证取样检测。
5、检验
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行量测、检查、 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 以确定每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6、见证人 、
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具备建筑施工试验知识, 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具备建筑施工试验知识 并经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培训的, 并经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培训的,负责 现场检测试样的取样、制作、 现场检测试样的取样、制作、送样过程真实 性见证的技术人员。 性见证的技术人员。
2、检测机构
检测机构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介机构。 检测机构从事本办法附件一规定的质量检测 业务,应当依据本办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检测机构资质按照其承担的检测业务内容分 为专项检测机构资质和见证取样检测机构资 质。 检测机构未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不得承担 本办法规定的质量检测业务
质量检测试样的取样应当严格执行有关工程 建设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在建设单位或者 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提供质量检 测试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试样的真实性 负责。
5、 见证人应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规及 行业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在见证取样中要 坚持原则,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对不良现 象要敢于抵制。见证人对取样的代表性、真 实性负有法定责任。 6、见证人员的权益受国家质量法保护。 施工单位及有关人员,应对见证取样工作予 以积极配合和支持。 7、施工单位应安排专职取样人员,按工 程形象进度和施工规程要求制定材料取样工 作计划,并将计划予先通报给见证人。见证 人有权按照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督促取样员按 期、按规范取样送检。

砂浆见证取样和送检记录

砂浆见证取样和送检记录

砂浆见证取样和送检记录一、什么是砂浆见证取样和送检记录砂浆见证取样和送检呀,就像是给砂浆做个特别的检查记录。

砂浆在建筑里可是很重要的呢,就像盖房子的小助手。

见证取样就是在有专门的人看着的情况下,从一大堆砂浆里取出一小部分来,这个专门的人就像是个小监督员。

送检呢,就是把取出来的这部分砂浆送到专门的地方去检查。

这就像是送砂浆去做个体检,看看它是不是合格的,能不能好好地在建筑里发挥作用。

二、为什么要做砂浆见证取样和送检记录这是为了保证建筑的质量呀。

要是砂浆质量不好,那房子可能就不结实,会有安全隐患呢。

做这个记录就可以知道砂浆的各种情况,比如它的强度够不够呀,成分合不合适呀。

就好比我们人去医院体检,有个详细的报告一样,砂浆也需要这样一个报告来证明它是健康的,可以用于建筑工程。

三、砂浆见证取样的步骤1. 先确定取样的部位。

这个可不能随便选哦,要选那些有代表性的地方,比如说在一批砂浆里不同的位置取一点,这样取出来的样本才能代表整批砂浆的情况。

2. 然后就是准备取样的工具啦。

一般会用到小铲子呀,小桶之类的东西。

用小铲子小心地把砂浆挖到小桶里,动作要轻,不能破坏砂浆的结构哦。

3. 取样的数量也有要求呢。

不能取太多,也不能取太少,要按照规定的量来取。

比如说根据工程的规模和要求,可能要取几千克或者几十千克的砂浆。

四、送检的流程1. 把取好样的砂浆小心地包装好。

可以用密封袋或者小盒子装起来,这样在运输的过程中就不会洒出来或者被弄脏啦。

2. 选择合适的送检机构。

这个机构得是有资质的哦,就像我们生病要去正规的医院一样。

可以通过查询或者咨询有经验的人来找到合适的送检机构。

3. 把砂浆样本送到送检机构后,要填写一些相关的表格。

表格上要写清楚工程的名称呀,砂浆的用途呀,取样的时间和地点之类的信息,这样人家才能准确地给砂浆做检查。

五、砂浆见证取样和送检记录的内容1. 工程的基本信息是肯定要有的。

比如工程的名字,是哪个建筑公司负责的,工程的地点在哪里等等。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一、见证取样制度见证取样制度是指在采集物证或检材时需要有相关单位或个人进行见证的制度。

其目的是确保取样过程的公正性和可靠性,避免采样过程中的操作失误和潜在的人为干扰。

见证取样制度通常适用于以下场景:1.刑事案件中对于现场物证的勘查和采样;2.民事案件中对于涉案物品的抽样和采集;3.行政执法中对于可疑物品的取样和保全。

见证取样制度的要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相关单位或个人的资质要求:见证取样的单位或个人应具备相关资质,比如司法鉴定机构、公证处、相关专业机构等,以确保见证者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进行见证工作。

2.见证录像或拍照:见证取样的过程应当进行录像或拍照,并留存相关证据,以确保见证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3.见证人员的义务和责任:见证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证见证取样过程的公正、公正和准确性,不得泄露涉及案情的机密信息。

4.见证取样记录的保存:见证取样过程中应当记录相关的时间、地点、人员、取样物品等信息,并妥善保管,以备后续调查或审理使用。

二、送检制度送检制度是指在取得物证或检材后,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将其送交相关鉴定机构进行检验和分析。

送检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检材能够得到准确、可靠的分析结果,为司法、警务等工作提供有力的物证支持。

送检制度通常适用于以下场景:1.刑事案件中对于物证的送检;2.行政执法中对于可疑物品的送检;3.商业纠纷中对于涉案物品的鉴定。

送检制度的要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送检程序的规定:送检过程应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包括填写送检申请书、准备送检材料、填写送检清单等。

2.送检材料的保存和交接:在送检过程中,应当妥善保存送检材料,并按照一定程序交接给相关鉴定机构,确保送检材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4.送检结果的反馈和报告:鉴定机构应按照一定时间节点将鉴定结果反馈给送检单位,并出具相应的鉴定报告。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建立和落实,能够有效地保障物证或检材的采样和送检过程的公正性、可信性和准确性。

简述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含义

简述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含义

简述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含义说明:见证取样和送检是化验实验室过程中的两个重要环节,其中见证取样是指在采样、样品处理等过程中,由专门的采样人员或监察人员在场进行采样和见证,以确保样品能够代表真实样品,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误差;送检是指将采集好的样品送往化验实验室进行化验,以获得该样品中所含化合物的相关信息。

本文将围绕这两个环节进行详细介绍。

一、见证取样1. 定义见证取样是指在采样、样品处理等过程中,由专门的采样人员或监察人员在场进行采样和见证,以确保样品能够代表真实样品,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误差。

2. 意义(1)保证采样过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预防或降低因人为因素而引起的误差和代表性差。

(3)保障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和真实性。

3. 主要内容(1)指导采样现场的准备工作。

(2)监督采样人员操作程序的正确性。

(3)在采集样品过程中进行见证,并进行记录。

(4)对样品进行标识,确保不同样品的可追溯性和唯一性。

4. 见证人员应具有的能力和素质(1)熟悉采样现场的环境和采样的操作规程。

(2)能熟练掌握现场有关设备和仪器的使用方法和技巧。

(3)具有判断力和决策能力,能迅速应对突发状况。

(4)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行动力。

二、送检1. 定义送检是指将采集好的样品送往化验实验室进行化验,以获得该样品中所含化合物的相关信息。

2. 意义送检过程对于化验结果的准确性和精度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只有通过科学、合理的送检过程,才能最大限度地保证样品化验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3. 送检前的注意事项(1)选择合适的保藏手段,确保样品物理性质及化学性质的稳定。

(2)清洗水和容器等用具,不含对样品有影响的有机物、杂质等。

(3)样品标识要清楚,包含样品编号、采样时间、地点、类型等信息。

4. 送检过程的主要环节(1)检查样品的完整性、运输包装情况。

(2)填写样品送检单,确保送检单信息与样品信息一致。

(3)运输过程中避免样品受到冲击和其他机械损伤。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某种需要检测的情况下,有关方面按照一定的规定和程序,从一定的样品中取出适当的样本,并将其送到相应的检验机构进行检测。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对取样和送检过程进行监督和证明的一种制度。

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取样过程的见证:见证人员可以是第三方的专业检验机构,也可以是相关的委托方或利益相关方等。

他们在取样过程中会对取样人员的操作进行监督和记录,确保取样过程的公正、准确和可追溯。

2. 取样过程的记录:在取样过程中,应该有详细的记录,包括取样人员、见证人员、取样地点、取样时间、取样方法、取样数量等。

这些记录可以作为取样过程的证明材料,也可以在后续的检测工作中提供参考依据。

3. 取样样品的封存和保存:取样完毕后,样品应该经过适当的封存和保存,以确保其在检测过程中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封存和保存应该符合相关的规定和标准,例如应该使用密封标识标明样品的相关信息,并放置在恰当的的环境条件下。

4. 送检过程的记录和收据:在将样品送到检验机构之前,应该确保样品的送检过程得到记录并获得相应的收据。

这些记录和收据可以作为后续结果的证明材料,并用于证明样品在送检过程中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总之,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能够有效地保证取样和送检过程的公正性、准确性和可靠性,为后续的检测工作提供可靠的样品基础。

这对于保障人们的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以及推动科学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取样和送检一、见证取样和送检基本常识1、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建设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见证下,对进入施工现场有关的建筑材料,由施工单位专职材料试验人员在现场取样或制作试件后,送至符合资质资格管理要求的试验室进行试验的一个程序。

(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2、取样,是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从检验(或检测)对象中抽取实验样品的过程。

3、送检,是指取样后将样品从现场移交有检测资格的单位承检的过程。

4、见证取样涉及三方行为:施工方,见证方,试验方。

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程序:(1)取样:施工单位:材料取样和试件制作;见证人员:①对件材料取样和试件制作见证;②在试或其包装上作标记;③填写《见证记录》。

(2)送检:取样后将试件从现场移交给试验单位的过程。

(3)收件(4)试验报告:五点要求:①试验报告应电脑打印;②试验报告采用省统一用表;③试验报告签名一定要手签;④试验报告应有“有见证检验”专用章统一格式;⑤注明见证人的姓名。

(5)报告领取:第一种情况:检验结果合格,由施工单位领取报告,办理签收登记。

第二种情况:检验结果不合格,试验单位通知见证人上报监督站。

由见证人领取试验报告。

在见证取样和送检试验报告中,试验室应在报告备注栏中注明见证人,加盖有“有见证检验”专用章,不得再加盖“仅对来样负责”的印章,一旦发生试验不合格情况,应立即通知监督该工程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见证单位,有出现试验不合格而需要按有关规定重新加倍取样复试时,还需按见证取样送检程序来执行。

未注明见证人和无“有见证检验”章的试验报告,不得作为质量保证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

三、现场原材料见证取样1、水泥(1)检测参数: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细度(选择性指标)(2)频率: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建筑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

建筑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

建筑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一)凡是进场的建筑材料,必须要有出厂合格证或检验报告。

(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为了保证式样(件)能代表母体的质量状况,保证取样的真实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实行在监理单位见证人员见证下,由施工单位取样人员在现场取样,送到有见证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取样送检是工程质量检测的首要环节,其真实性和代表性直接影响检测数据的公证性。

(三)见证取样送检范围: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墙的砌筑砂浆试块。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和钢材及连接接头试件(包括套筒连接、电渣压力焊和电弧搭接焊和焊条、焊剂等)。

4、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加气砌块等。

5、用于拌制砼和砌筑砂浆、抹灰砂浆、镶贴块料等所用的水泥。

6、用于承重结构的砼中使用的掺加剂(减水剂、防水剂、膨胀剂)等。

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各种防水材料。

8、建筑门窗、幕墙的各种材料、建筑保温节能材料、给排水、电气和消防器材、建筑装饰材料、安全防护设施的钢管、扣件、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等,都要送检。

(四)见证人员的主要职责:1、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见证;2、见证人员必须对试样进行监护;3、见证人员必须和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到检测单位;4、见证人员必须亲自封样,并建立台账;5、见证人员必须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并出示“见证人员证书”;6、见证人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有法定责任。

(五)取样的规定:1、钢筋取样:①钢筋一般要做拉伸检验和冷弯检验。

拉伸试验,每批取2根试样。

每根长度不小于10d+200mm 、d为钢筋直径、冷弯试验每批取2根试样,每根长度不小于5d+150mm,d 为钢筋直径(取样长度)②每批应有同一个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定、每批重量不大于60吨,在每批钢筋中任意抽取2根钢筋、在距钢筋端部不小于50cm 处各取一根试样。

2、水泥取样:①水泥用于砼结构工程检验项目:检验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三种物理性能的检测②水泥用于砌筑砂浆检验项目:检验强度、安定性二种物理性能的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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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取样和送检知识概述
主讲人:徐士耿2011年9月
一、概念
1、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是指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接受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涉及工程结构安全及功能项目的抽样检测和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见证取样检测。

2、检测机构
▪检测机构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介机构。

检测机构从事本办法附件一规定的质量检测业务,应当依据本办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检测机构资质按照其承担的检测业务内容分为专项检测机构资质和见证取样检测机构资质。

▪检测机构未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不得承担本办法规定的质量检测业务
▪质量检测试样的取样应当严格执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

提供质量检测试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试样的真实性负责。

▪3、见证取样和送检检测
▪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4、抽样检测
▪从检验批中抽取样本,通过对样本的测试确定检验批质量的检测方法。

5、检验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6、见证人
▪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具备建筑施工试验知识,并经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培训的,负责现场检测试样的取样、制作、送样过程真实性见证的技术人员。

7、见证取样和送检内容
▪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一)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二)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三)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四)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五)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六)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七)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八)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二、质量检测的业务内容
▪分为专项检测和见证检测
▪ 2.1专项检测
▪(一)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1.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
2.桩的承载力检测;
3.桩身完整性检测;
4.锚杆锁定力检测。

▪(二)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1.混凝土、砂浆、砌体强度现场检测;
2.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
3.混凝土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测;
4.后置埋件的力学性能检测。

▪(三)建筑幕墙工程检测
1.建筑幕墙的气密性、水密性、风压变形性能、层间变位性能检测;
2.硅酮结构胶相容性检测。

▪(四)钢结构工程检测
1.钢结构焊接质量无损检测;
2.钢结构防腐及防火涂装检测;
3.钢结构节点、机械连接用紧固标准件及高强度螺栓力学性能检测;
4.钢网架结构的变形检测。

▪ 2.2见证取样检测
▪(一)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
(二)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
(三)砂、石常规检验;
(四)混凝土、砂浆强度检验;
(五)简易土工试验;
(六)混凝土掺加剂检验;
(七)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检验;
(八)沥青、沥青混合料检验。

三、见证取样人员的职责
主要职责
▪依据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设计文件进行取样或见证,对见证取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工作要求
▪1、取样现场,见证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

2、见证人对试样监护,见证人在现场取样后,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包括现场养护期间的监护。

3、见证人送样及封样,见证人见证取样后应立即亲自封样或加锁。

原则上应见证人参加送样,也可采取现场封样加锁,检测单位开锁办法。

4、见证人在委托单上签章,见证人必须在检测委托单上盖章和签名,并出示“见证人员证书”。

▪5、见证人应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规及行业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

在见证取样中要坚持原则,坚持标准、实事求是。

对不良现象要敢于抵制。

见证人对取样的代表性、真实性负有法定责任。

6、见证人员的权益受国家质量法保护。

施工单位及有关人员,应对见证取样工作予以积极配合和支持。

7、施工单位应安排专职取样人员,按工程形象进度和施工规程要求制定材料取样工作计划,并将计划予先通报给见证人。

见证人有权按照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督促取样员按期、按规范取样送检。

▪8、见证人应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见证人应努力学习以适应专业要求,要熟练掌握建材、半成品等应检项目标准和取样方法,不断更新知识,提高工作水平。

9、见证人建帐。

见证人对所见证取样检测的项目,应建立档案,并分类建立台帐,统一编号。

台帐内容应有:项目名称、进场日期、进场数量、取样时间、代表批量,会同取样人员,使用部位,
不合格材料处理情况等。

并随时准备接受质量监督人员检查。

四、送检
必须送具有相应资质的法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应签订检测合同。

检测机构开展检测业务必须依法取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或按有关规定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其出具的检测报告方可作为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

▪建设单位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检测单位完成的检测业务(不含专项检测)肢解成若干部分委托给几个检测机构。

委托方与被委托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其内容包括委托检测的内容、执行标准、义务、责任以及争议仲裁等内容。

▪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体有管理公共事物职能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明示或暗示建设单位将检测业务委托给指定检测机构。

五、见证取样人员应具备能力
▪1、熟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检测规定;
▪2、熟悉并掌握国家以及地方现行的材料技术标准;
▪3、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协调能力。

标准的分类
▪1.国家标准-----最低标准
▪2.行业标准-----高于国家标准
▪3.地方标准-----高于行业标准
▪4.企业标准-----高于地方标准
▪工程标准依其作用的不同,可分为基础标准.控制标准、方法标准、产品标准、管理标准五大类。

▪基础标准:名词术语、图例符号、模数。

气象参数等;
▪控制标准:满足安全、防火、卫生、环保要求以及工期、造价、劳动、材料定额等;
▪方法标准:试验检测、设计计算、施工操作、安全技术、检查、验收、评定等;
▪产品标准:确定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建筑机具、模具等性能;
▪管理标准:计划管理、质量管理、成本管理、技术管理、安全管理、劳动管理、机具管理.物料管理、财务管理等等。

六、检测形式
▪出厂检验——材料出厂前,对产品进行取样检测,并对照相关标准技术参数进行比对。

作为是否可以出厂的依据。

▪复验检测——材料进场后在现场取样进行检测:主要性能指标,相关标准有要求。

▪现场检测——在施工现场对结构进行检测的检测报告
▪型式检测——材料适用性检测,全部性能指标。

主要适用于产品定型鉴定和评定产品质量是否全面地达到标准和设计要求。

型式检验(例行检验)
▪对产品质量进行全面考核,即对产品标准中规定的技术要求全部进行检验(必要时,还可增加检验项目),称为型式检验,又称例行检验。

一般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者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考核对产品性能影响时;
▪c.正常生产过程中,定期或积累一定产量后,周期性地进行一次检验,考核产品质量稳定性时;
d.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可见,型式检验主要适用于产品定型鉴定和评定产品质量是否全面地达到标准和设计要求。

很多产品,如机电产品的产品标准中,要写型式检验。

这时,应写明型式检验的条件和规则等内容。

也有些产品不必进行型式检验。

七、具体要求
▪知道取什么?怎么取?什么时候取?
▪知道什么是合格?怎样判断?
▪知道如何处理不合格?
混凝土与砂浆试件及判断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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