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期末考试考场规则
考试规则及考场纪律
考试规则及考场纪律
一、考试规则。
1、考生应按规定的时间准时参加考试;
2、考生在考试中不得向他人传播试题及其他考试信息;
3、考生应服从监考老师的安排,以及监考老师的指令;
4、考生进入考场时应将手机和其他电子设备等禁止物品都放置在指定的地方;
5、考试中不得使用翻译器、计算器、抄袭精简等违规行为;
6、考试结束后应按规定时间将试卷、答题卡等收回考场;
7、考试中不得违反考场纪律及考试规定。
二、考场纪律。
1、考生进入考场时应按照规定时间入场;
2、考生在考场内应安静,不得喧哗,也不得打扰他人正在答题的情况;
3、考场内不得有任何形式的食物及饮料;
4、考场内不允许吸烟、喝酒;
5、考生不得携带任何妨碍考试秩序或利用其他考生起到窃取试题的物品;
6、考生要保护好考试用品,不得弄脏或弄坏;
7、考场内要尊重他人,不得影响他人的考试情况;
8、考场内不得骚扰任何形式的考试工作人员;
9、考生如果需要排便,请提前申请,不得离开考场。
大学考场规则
XXXX大学考场规则
1.学生应提前15分钟持学生证和考试证进入考场,按考试安排的座次就座。
2.开考后迟到15分钟者,取消该课程的考试资格,以旷考论处。
3.学生不得携带未经监考教师允许的书籍和其它物品进入考场,如已带入考场应放在指定的位置。
4.监考教师统一发给答卷纸和草稿纸,学生不得擅自用其它纸张代替。
5.学生应做好考前准备,考试时非特殊情况,监考教师不能批准其出入考场。
6.学生领到试卷后,须先写上专业、年级、班级、姓名。
要独立完成答卷,不准交头接耳,不准相互暗示、窃看,不准翻阅书籍、资料、笔记本,不能与外部进行任何形式的联络,不准代答和传递试卷、纸条等。
凡通过非正常途径答卷的一切行为,都以作弊论处。
对协同作弊的学生以作弊论处。
对作弊的学生,监考教师要停止其考试,没收试卷,令其退场。
7.考试中如有问题须举手征得监考教师同意后方可提问。
8.要保持考场内外的肃静。
开考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退场,提前答完试卷的学生,要将试卷和草稿纸一并交
监考教师,立即离开考场,并不准在考场外逗留,以免影响其他同学答卷。
9.考试结束时间一到,学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和草稿纸反放在各自的桌面上再退场,对继续答卷者按作弊论处。
10.学生必须服从监考教师的管理,有不同意见可找考务中心反映解决,但不得与监考老师争执,影响考场秩序。
11.学生有权监督不负责任、玩忽职守的监考教师,事后可向考试领导小组或教务处举报。
学院考场规则
学院考场规则1.考生须按规定的考试时间提前15钟进入考场,并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就座。
凡不听从监考人员指挥或迟到30分钟者,不准参加考试,该门课程按旷考论处。
2.考生必须带身份证参加考试,并将证件放在座位靠过道的角上,以便监考人员或巡视人员随时查验。
未带证件者,不准参加考试,该门课程按旷考论处。
3.考生身份证遗失,来不及补办的,可由所在系(部、中心)开出证明,并在证明上贴上照片,加盖公章,同时到教务处加盖公章,考生凭系、教务处加盖公章的证明和学生证参加考试。
4.考生进入考场后必须关闭一切通讯工具,否则以考试违规论处。
5.除必要的文具和监考员允许带入考场的物品外,考生不得携带其它任何物品进入考场。
6.考生进入考场后,须将座位周围地面上、课桌上、课桌内的各种纸张清除干净。
同时检查桌椅、墙壁上是否写有与考试内容有关的字迹,如有,须及时报告监考人员。
7.考试开始后30分钟内,考生不得离开考场。
考试进行中,考生不得随意离开考场。
确有特殊原因需离开考场者,必须举手示意并经监考人员批准,方可离开。
否则,监考人员有权中止其考试,该门课程按旷考论处。
8.在考试过程中要保持肃静。
除试卷印制不清或有错漏外,考生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确需询问者,须举手示意,请监考人员处理。
9.考生在考试中须严格遵守纪律,独立完成答题。
凡发现有考试违规者,一律按考试违规论处。
10.考生答卷完毕后,必须由本人将试卷送交监考人员,不得由他人传递或代交。
交卷后须立即离开考场,不准在考场内或附近逗留、谈笑、喧哗,否则按考试违规论处。
考试结束铃声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卷,离开考场。
经监考人员催促仍不交卷者,其试卷作废,按考试违规论处。
11.考生不得将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违者试卷作废,并按考试违规论处。
12.国家级、省级或其他考试如有特殊的规定,须按其具体规定执行。
学院考场规则
学院考场规则一、考生应提前15分钟凭有效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或校园一卡通,特殊考试还要求携带准考证)进入考场。
有贴考号的考场,请对号入座,不得擅自调换座位。
未贴考号的考场,请听从监考教师的安排。
未带证件者、衣冠不整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除必要的文具和开卷考试科目所允许的工具书和参考书以外,所有书籍、讲义、笔记等考生不得带入考场座位。
手机、电子辞典、计算器等物品原则上不能带入考场,已带入的,要关闭电源放入书包,统一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地方。
某些考试科目经任课教师允许可使用普通计算器,但不许使用有记忆贮存功能的计算器。
三、考试开始后30分钟内考生不能离开考场,迟到15分钟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并按旷考处理。
四、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在考场内不准吸烟和随意走动,未经监考教师批准,不得擅自借还文具。
五、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向监考教师询问涉及试题解答的问题,如试题分发有误或字迹模糊等,可举手示意,经同意后方可提问。
六、答卷需使用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除特殊规定外一律不得用铅笔答卷。
答案应书写在规定位置,不得在试卷上书写与考试无关的内容,字迹要工整、清楚。
七、考生提前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周围逗留、大声喧哗;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应停止答卷,并将试卷整理后放在桌面上,待监考教师统一收齐考卷后方能离开。
未经允许,提前离开的,如试卷丢失后果自负。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交卷,逾期交卷或不交卷的作旷考处理。
八、考试中未交卷且未经监考人员同意,擅自离开考场者,不得重新进入考场继续答卷。
九、考生不得将试卷、答题纸及草稿纸带离考场。
十、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严禁作弊。
如有违反,按《XX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认定和处理。
十一、考生应尊重考场工作人员,自觉地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不得与监考教师争执,如对监考教师有意见,可在考试结束后向教务处反映。
凡在考场上与监考教师争吵、辱骂、威胁甚至殴打监考教师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直至交学校保卫部门或公安部门处理。
期末考试考场纪律规定
期末考试考场纪律规定在大学的学习生涯中,期末考试无疑是最重要的环节之一。
这不仅关系到学生的课程成绩,也可能影响到学生的整体表现以及未来的发展。
因此,考场纪律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作为一名大学生,我们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
携带物品在进入考场之前,学生需要仔细检查自己携带的物品。
除了考试所需的文具,如铅笔、钢笔、橡皮擦等,学生不得携带任何形式的电子设备,如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等。
这些电子设备可能会对考试造成干扰,甚至被误认为是作弊行为。
如果学生不慎携带这些物品进入考场,则需要在监考老师的指导下妥善保管,切记不可以将其带到考桌上。
着装要求在参加考试时,学生的着装应保持整洁大方,体现出对考试的尊重和重视。
过于暴露或随意的服装可能会引起其他考生的注意,影响考试秩序。
学生还应该穿着舒适,以免在考试过程中因身体不适而影响发挥。
监考老师有权要求学生调整不合适的服装,学生应当予以配合。
入场就坐学生应当提前10-15分钟到达考场,在监考老师的引导下,有序入座。
学生需仔细核对考试座位号,确保就坐在指定位置。
考试开始后,学生不得擅自离开座位,如果确实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必须经过监考老师的许可。
考试纪律考试期间,学生应当严格遵守考场纪律。
不得有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如窃看他人试卷、交头接耳、使用电子设备等。
一旦被发现,将会受到严厉处罚,甚至可能会被取消考试资格。
学生应当全神贯注地完成试卷,不得有任何影响他人的行为。
交卷离场当考试结束铃声响起时,学生应当立即停笔,仔细检查试卷,确保所有题目都已作答。
在监考老师的指引下,学生应当有序地将试卷交回,并离开考场。
在离场过程中,学生应保持安静,不得喧哗或打扰其他考生。
期末考试是一个极其重要的阶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尊重考试过程,以最佳状态完成考试任务。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收获应有的成果,为未来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期末考试秩序册
期末考试秩序册本学期期末考试时间为月日月日,月日月日为学院考试周,月日月日为全校性考试周。
考生必须按时到达考场,迟到15分钟以上者不允许参加考试,作旷考处理。
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电子词典、平板电脑等进入考场。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作弊或抄袭。
一旦发现作弊或抄袭行为,将严肃处理,并可能影响毕业成绩和学业表现评级。
考生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逗留或与他人交流。
考生应保持考场整洁,不得在考场内乱涂乱画或丢弃垃圾。
考生应尊重监考老师和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考场秩序。
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向监考老师说明情况,经同意后方可离开考场。
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老师和其他工作人员履行职责。
考生如违反以上规定,监考老师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让其提前交卷。
考生应认真填写试卷上的姓名、学号、学院、专业等信息,不得遗漏或涂改。
考生应按照要求在试卷上答题,不得在试卷上做与答题无关的标记或涂鸦。
考生应保持试卷整洁,不得折叠、损坏试卷或涂改答题卡上的信息。
考生应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试卷,不得提前交卷或延长考试时间。
考生应尊重其他考生和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其他考生和工作人员的正常工作。
期末考试终于结束了,不过,这次考的不是很理想,奥数不是我的真实水平,我应该好好反思。
这次,我的奥数考了5分,数学考了108分,英语成绩还没出来,但是,我相信,我一定可以考好。
平常奥数都没有低于四十多分,这次真是考砸了,就算数学考得再高,也已经挽救不回来了,我还不能泄气,因为英语还说不准,不过,英语我占的优势比较小,就算我考一百分,班里还有好多考一百分的,我觉得,这次期末考试,我是考的最糟糕的一次,数学老师都对我没有希望了,因为,我就是因为粗心才把那两分丢的,本来我是可以再考更高点儿分的。
不过,我的数学考得很好,应该在前五名,我很开心,回到家,爸爸妈妈一定会夸我的。
我不能再浮躁下去,以后,我要认真听老师讲课,老师说什么,我都要记到脑子里去,不能想别的事,老师说一个题,我不会,我就要去问老师,老师不让干什么,我就不干,在宿舍里,我要睡好觉,到教室里好好学习,不能分心,只有这样,我才能在期末考试中拿个好成绩,把失去的分在夺回来。
学校期末考试考场规则
学校期末考试考场规则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建设良好的校风学风,特制定本规则。
一、学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学生证或身份证准时进入考场,按指定的
座位入座,迟到15分钟以上不得进入考场。
二、禁止学生携带电子记事本、手机、以及其他电子设备进入考场,
已带的要切断电源,放在监考教师指定的地方。
在考试期间被监考老师发现携带了手机,无论是开机还是关机,均为违规行为,取消该次考试成绩,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学生进入考场后,凡未经监考老师事先允许带进的有关教材、参考资料、练习本、纸张等,应集中放在监考教师指定的地方。
检查座位,若发现桌椅上有涉及考试内容的字迹,需考前告知监考老师。
三、学生对试题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老师询问,但不涉及试题内
容,如遇到试卷分发错误、字迹模糊和试卷缺页等情况,应举手示意请监考老师处理。
四、考场必须保持安静,不允许做与考试无关的事情;未经监考老师
许可,不得擅自进出考场。
考试开始60分钟后方可交卷,交卷后不得在
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五、考试中不得互相谈话、左顾右盼、互借文具(包括计算器、计算尺)。
不得有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包括偷看、夹带、传递纸条、交换和协助他人作弊等)。
六、考试宣布结束时,学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翻放,待监考老师收齐试卷点清无误后,有秩序地离开考场,并不准将试卷和草稿纸带走。
七、学生违反考场纪律或者作弊的,该课程考核成绩记为无效,,并根据其行为的性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
八、主考老师和监考老师要严肃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不得擅离职守,若有发现失职行为,应给予批评教育并追究责任。
11-12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补考表 -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首 页
3、学生考完交卷后须立即离开考场。
但考试时间的最后15分钟内,学生不得交卷与离席,须在原位等待监考人员统一收卷后方可离场。
4、考试期间,监考人员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考务人员, 不得擅离考场.
3、学生考完交卷后须立即离开考场。
但考试时间的最后15分钟内,学生不得交卷与离席,须在原位等待监考人员统一收卷后方可离场。
4、考试期间,监考人员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考务人员, 不得擅离考场.
2、参加考试的同学须出示学生证或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3、采用实验、口试、表演操作等考试形式进行考核的课程,请相应考生按照任课教师的要求参加补考。
4、采用论文、设计、作品等考试形式进行考核的课程,请相应考生严格按照任课教师规定的时限和方式提交论文、设计、作品等,逾期未提交者,按缺考处理。
师范大学考场规则
师范大学考场规则
第一条学生参加考试,必须携带学生证或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并将证件置于桌面右上角,以便考务人员核查。
若证件丢失,以带有本人照片的学院证明为准。
未携带指定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第二条考生应在考前10分钟进入考场,并按指定的座位就坐。
迟到30分钟者不准进入考场,并作旷考处理。
第三条考生只能携带考试必需的文具和指定可以携带的物品参加考试。
严禁将手机、电子设备、资料、提包等物品带至座位。
第四条答题前,考生应在答题纸上相应的栏目内写明学院、班级、姓名、学号等。
答题须用蓝色或黑色水笔书写,字迹清楚且保持卷面整洁。
除非有特殊要求,否则用红笔、铅笔答题的试卷无效。
禁止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
第五条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喧哗吵闹,不得吸烟,不得自由走动,不得私自向他人借用文具、传递资料,严禁夹带、交头接耳、窥视他人试题答案或交换试卷和答题纸;未经考务人员同意和陪同,不得离开座位。
第六条考生不得要求考务人员对试题进行解释,但对试卷分发错误、缺损、印刷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第七条考生在开考后30分钟内,无论答题完毕与否,均
不得交卷。
开考30分钟后,可交卷离场,交卷后不得在考场及附近逗留、闲谈。
第八条考试时间终止,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答题纸连同草稿纸一起反放在课桌上,待考务人员收齐全部材料后,方可离场;不得逾时交卷或私自将试卷、答题纸、草稿纸带出考场。
第九条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务人员的管理。
违纪者,依据《XX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学院学生考试考场规则
学院学生考试考场规则
第一条学生参加考试,必须携带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第二条学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巡视人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等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第三条学生应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按监考人员排定的座位就坐。
考试进行30分钟后,学生方可离开考场。
第四条凡进入考场不听从监考人员管理者、无证件者,或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该课程作缺考论处。
第五条闭卷考试只准携带规定的文具用品入座,开卷考试只准携带规定的书籍、资料和文具用品入座,其它任何物品均须按监考人员指定的地方集中放置。
第六条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物品进入考场。
第七条学生应按要求填写姓名、学号,在规定的时间内独立答卷。
除试卷缺失或试题字迹不清等情形可以举手询问外,不得要求监考人员对试题内容作解释或提示。
第八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或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为他人抄袭提
供方便,或要求他人为其抄袭提供方便,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卷。
第九条学生答卷完毕,必须将试卷、答题纸等考试用纸全部交出,不准将试卷、草稿纸和答卷(含答题纸、答题卡)等带出考场。
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高声交谈。
第十条考试终场时间一到,学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在监考人员按顺序收齐全部试卷、答卷后方能离开考场。
学院考试规则
学院考试规则1.学生须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或借阅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规定的课程考试。
2.参加考试的学生应在考试前15分钟进入考场,并按监考教师指定的座位就座,自觉将本人证件放在桌面上,以备监考教师查验。
3.参加考试的学生不得迟到。
迟到15分钟者不得入场参加考试,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按缺考论处。
考试进行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监考教师应在考试开始之前10分钟安排完考生座位,并清理考场,宣布考生纪律。
考试开始前5分钟发放考试专用草稿纸和试卷,并检查考生证件。
5.参加闭卷考试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包括教师允许带入计算器),其它课本.笔记.作业.字典等物品和手机须自觉地集中放在考场前的讲台或监考教师指定的地方,座位上.抽屉里等考生座位附近不得放置。
违者视作违反考试纪律,按作弊论处。
6.考试过程中,学生必须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考试进行中,学生不得离开座位任意走动,不得东张西望,交头接耳,不得擅自互相借用文具。
考试时,考生不得随便离开考场,如因特殊原因急需离开的,必须征得监考教师同意,凡擅自离开考场,不准再进入考场。
7.考试过程中,如遇试题缺页,错漏字或印刷不清楚时,学生可在原座位举手向教师询问,但不得要求教师解释题意。
8.考试时,学生应将已答完的试卷压在未答完的试卷下,不得分散在桌面上,或有意让他人偷看抄袭;提前完成考试的学生,应举手向教师示意,由监考教师收取试卷和考试专用的草稿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试时间结束,学生不得继续答题,应将试卷和专用草稿纸反面放在本人考试的桌面上,有序离开考场。
提前交卷的学生不得在考场或考场附近停留或高声交谈,影响他人考试。
9.学生不得将考试试卷和考试专用草稿纸带离考场。
10.除规定必须用的铅笔答卷的课程外,试卷只能用钢笔或圆珠笔书写。
11.期末考试期间,各系要安排系领导值班,了解考试情况,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12.期末考试期间,学院组织巡视小组检查考试情况。
13.期末考试和开学补考时间.地点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未经教务处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安排或擅自调换时间.地点和监考人员,否则,视为考试无效,成绩不予承认。
期末考试考场规则及注意事项
期末考试考场规则及注意事项1、协议主体11 考生:参加期末考试的学生。
12 考试组织方:负责组织期末考试的相关机构或学校。
2、协议标的21 本协议旨在明确期末考试的考场规则及考生需要注意的相关事项,以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有序进行。
3、权利义务31 考生的权利311 考生有权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考试安排参加考试。
312 考生有权对考试过程中出现的与考试内容无关的问题,向监考人员提出合理的询问。
313 考生有权在考试结束后,按照规定的程序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
32 考生的义务321 考生必须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迟到超过规定时间将不得入场。
322 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纪律,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包括但不限于书籍、笔记、通讯工具、电子设备等。
323 考生在考场内应保持安静,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抄袭他人答案或为他人抄袭提供便利。
324 考生必须按照考试要求答题,不得在试卷上做任何与答题无关的标记。
325 考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和答题卡按要求整理好交予监考人员,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带出考场。
33 考试组织方的权利331 考试组织方有权根据考试的需要,调整考试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并提前通知考生。
332 考试组织方有权对考场进行监督和管理,对违反考场纪律的考生进行处理。
333 考试组织方有权对考生的考试成绩进行评定和审核。
34 考试组织方的义务341 考试组织方应提前公布考试的时间、地点、科目、考试方式等相关信息,确保考生知晓。
342 考试组织方应提供良好的考试环境,保证考试设施的正常运行。
343 考试组织方应安排足够数量的监考人员,确保考试的正常秩序。
344 考试组织方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公正、公平地评定考生的成绩,并及时公布。
4、违约责任41 若考生违反考场规则,考试组织方有权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取消考试成绩、禁止参加后续考试等处罚。
42 若考试组织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给考生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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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期末考试考场规则
(宣读版)
请监考人员在每一场考试开始前5分钟当场宣读以下《考场规则》:
1.请考生按黑板上所排的座位号对号入座,并将随身携带的包、考试相关的材料、具有通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等关闭,放到物品存放处。
2.考生不准自带草稿纸(比如作业纸),如需要,由监考老师统一发放。
3.考生在考场内应保持安静,不准偷看、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不准随意走动,如有特殊情况需暂时离开考场的(比如上厕所),须经监考人员同意,方可离开考场,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不准将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如有以上行为的,将认定为考试违纪。
4.严禁考生在身体、桌面或其他随身物品上刻写考试内容;严禁随身携带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存储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严禁有传递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纸以及抄袭或让他人抄袭等行为。
如有以上行为的,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5.请大家再一次仔细检查抽屉、桌面、身上是否写有或携带与考试相关的内容;再一次确认手机是否已关机并放到考场指定位置。
6.凡认定为考试违纪的,将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凡认定为考试作弊的,将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请同学们不要存在任何侥幸心理,严肃对待每一场考试。
教务部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