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广播电视大学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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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广播电视大学

关于浙江广播电视大学
介绍”必须公布教师的邮箱、QQ 或手机等至少两种联系方式。
2.作业、教学辅导等栏目可分四次上传,每月(3-6 月,9-12
月)10 日前完成上传,也可一次性上传。
3.期末复习在每学期考试前一个月(6 月 10 日和 12 月 10 日
前)完成上传。
4.音视频栏目的多媒体资源要求在开学一月内由学习资源建
教研培训等形式展开。根据国家开放大学要求,每门课程每学期
至少组织两次网上实时教学活动和实时教研活动。
(二)网上教学教研活动的要求
1.前一学期末,课程教师须对本课程网上教学教研活动进行
整体规划,各教学学院在学期最后一周交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
在浙江电大在线学习平台上发布。经确认和发布的网上教学教研
教学大纲(4)课程教学实施方案(5)课程教学辅导(6)课程作
业(7)期末复习(8)教学媒体(9)参考资料等栏目内容。
各项内容具体格式和要求参见《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教师教学
工作规范(试行)》文件和相关模板。
2.多媒体资源的组织与要求
多媒体资源栏目包括音视频媒体,以视频课程为主,呈现形
式主要有单一画面和三分屏方式。多媒体资源的教学内容要符合
生在网上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和能动作用,加强对学生网上学
习方式、课程论坛讨论的引导。
二、网上教学资源的组织和更新
(一)网上教学资源的组织
网上教学资源的组织以浙江电大在线学习平台为载体,以课
程为单位,以网上文本和多媒体学习资源为重点,及时更新资源
内容。
1.文本资源的组织与要求
文本资源内容涵盖课程教学文件、章节辅导、期末复习、论
意见。
一、网上教学总体要求

电大章程制定说明模板

电大章程制定说明模板

一、前言为规范电大(广播电视大学)的组织和管理,明确电大的办学宗旨、目标、任务和基本管理制度,确保电大的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二、制定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3. 国家有关电大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4. 电大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三、制定原则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2. 符合教育规律和人才培养目标3. 符合电大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4. 科学合理,便于操作5. 公开透明,民主参与四、章程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广播电视大学(以下简称“电大”)。

第二条电大是经国家批准设立,以广播、电视、网络、卫星等多种媒体为教学手段,面向社会开展高等教育的重要基地。

第三条电大的办学宗旨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电大的办学目标是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兼顾其他类型人才的教育需求。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电大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电大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校长的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2)制定电大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3)领导电大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4)保障电大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5)维护电大合法权益。

第七条电大设立以下机构:(1)党委(或党总支)(2)校长办公室(3)教务处(4)学生工作部(5)科研处(6)财务处(7)人事处(8)后勤保障部(9)其他必要的职能部门第三章教学与科研第八条电大应以广播电视、网络、卫星等多种媒体为教学手段,开展远程教育教学活动。

第九条电大应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条电大应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提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转化能力。

第四章学生工作第十一条电大应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会计学、工商管理、金融专业(开放本科)《财务案例研究》教学大纲第一部分大纲说明一、课程的性质和任务《财务案例研究》是广播电视大学财务、会计学专业(本科)的一门限选课程,实行全国统一考试。

本课程是在专科基础上,为进一步提高学生理论水平和应用能力而设置的一门专业课。

二、先修课要求本课程的先修课程有《高级财务管理》、《高级财务会计》、《管理学基础》等,后续课程有《会计制度设计》等。

三、课程教学基本要求1.注意与各先行课程内容的联系,系统掌握专科阶段《基础会计学》、《财务管理》等课程的内容;2.把握财务管理的理论基础、构成内容的基础上,认识各种财务业务的实务特点、处理方式和操作方法。

四、教学方法和教学形式建议本课程除聘请专家通过电视录像和IP课进行专题式讲授以外,还需要有辅导教师进行必要的面授辅导(包括答疑、作业讲评、案例分析等)。

学生首先要自学文字教材,并自主收听(看)主讲教师的电视课,在此基础上接受辅导老师的面授辅导并独立完成作业,就能取得良好的学习效果。

在教学过程中要特别注意把握重点和难点。

五、课程教学要求的层次在各章的教学过程中,对有关基本理论及案例分析能力的内容按“重点掌握、一般掌握”两个层次要求:⑴重点掌握:要求学生能综合运用所学的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根据所给的条件,综合处理解决本课程涉及的业务问题及案例分析。

⑵一般掌握:要求学生对本课程的基本知识和相关知识以及现行财务制度与法规有所了解。

六、其他问题1、案例来源尽量使用最新近的案例,以尽量体现案例所涉及的政策与操作方法上的时效性,并以中国企业上市公司案例为主体。

2、每个案例标题涵盖"公司名称"和"案例内容"两项,如五粮液公司的可转换债券发行方案。

3、考虑每个案例分析要求和特点,对背景材料进行适当补充或删减,对于资料背景要求全面,给学生立体的真实的而不是大部分编篆的资料。

4、教材所有案例所涉及知识点尽量能够涵盖相关的主要知识点,体现整体性和全面性。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简介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简介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简介【学校历史】1978年2月6日,邓小平同志亲自批准创办广播电视大学。

1979年1月,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正式建校。

29年来,浙江广播电视大学作为浙江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浙江高等教育发展史上承担着重要的责任,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浙江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历史性贡献。

电大的创业、发展历程是浙江改革开放的一个缩影。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坚持面向地方、面向基层、面向农村、面向海岛和边远地区的办学方针,充分依靠和发挥系统办学的优势,以为浙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学得起、用得上、留得住、下得去”的应用型高等专门人才为己任,已累计培养大专及以上毕业生37万余人,非学历教育培训52万余人次。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实现了办学规模、办学基地、基础设施、教学资源、师资队伍、科学研究等方面的长足发展,形成了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举,以开放教育为主体,其他教育类型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开放教育品牌已经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

【学校文化】学校校园远程教育大楼学校校园远程教育大楼校训:求实创新校徽:取“浙江广播电视大学”英文开头字母为主要构成元素,巧妙地将字母Z、J、T、V、U融为一体,造型简约,线条流畅,富有活力;标识中一小圆点意喻卫星环绕,点明了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是一所以卫星电视网和互联网为主要教学手段的开放性大学。

校旗:【现任领导】党委书记、校长:方志刚党委副书记:张一军党委委员、副校长:龚祥国党委委员、副校长:余杰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陈历申党委委员、校长助理:王友宝【目标】学校将本着对社会负责,让人民满意的高度责任感,努力建设国内一流的现代远程开放大学,为浙江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建设教育强省和建设学习型社会、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做出新的贡献。

【学校框架】全省电大系统现由10所市级电大、59所县级电大、11所省直属分校和校本部组成。

2007年7月,学校出台了《关于电大办学向乡镇延伸的意见(试行)》,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市、县电大向下延伸设立乡镇工作站,现在已在嘉兴南湖区、秀洲区,海盐县、临安县等地设立了乡镇工作站30余个。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小学教育专业(开放本科)《文学作品选读》教学大纲第一部分大纲说明一、课程的性质和任务文学作品选读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为小学教育本科所开设的一门选修课,其教材由各级省电大自主选择。

浙江电大所选择的教材是《中国文学简明读本》(潘水根主编,浙江大学出版社2000年9月第1版),内容为上起先秦下至现当代的一些颇具思想性和艺术性的名篇名作。

本课程授课学期为一学期,课内授课总计54学时,学分3分。

二、先修课要求无三、课程教学基本要求本课程教学首先应立足于教学内容中所规定的重点篇目(不同学期可能有变化),精读、精讲、精析,让学员熟识每一篇目的主要意旨、相关背景知识、相关文艺理论知识和鉴赏此类作品的主要方法,一些名篇名句还应当背诵。

在重点讲授之外,教师应积极鼓励和引导学员阅读重点篇目之外的作品,培养他们独立自主的学习习惯。

四、教学方法和教学形式建议文学作品选的课堂教学材料是《中国文学简明读本》(潘水根主选,浙江大学出版社2000年9月第1版)一书。

此教材是由浙江电大自主择采的,该书在编选过程中力求简约,“注释中,对于有关典故和历史事实,酌加引录,并尽量注明出处,但略去繁琐考证;对有多种解释的词语,取其一说为主,重要者,附列他说,供读者思考抉择(书之前言)”。

这要求教师在具体的讲解中要多方搜集材料,力求是课程的讲解内容更加丰富、生动而易于为学生吸收。

当然由于此书所选的篇目较多,且少有节录之选,因而在具体的教学中教师必须进行必要的取舍和轻重安排,“精选”的部分是老师着重进行分析,提供学生以阅读鉴赏的门径;“非精选”的篇目则由学生自主阅读和鉴赏分析,一方面扩大自身的知识面,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分析鉴赏能力的实践和提高。

授课教师还可适当安排一定数量的辅导课,与学生直接讨论交流,以实现真正的“教学相长”。

五、课程教学要求的层次课程教学主要有三个层次上的要求:一为识记部分,重在对基本文学常识的熟识与掌握上,包括作家概况、文学流派、作品基本内容、相关历史背景、相关文学理论等;一些名篇名句还要求能背诵。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长兴学院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长兴学院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长兴学院、长兴教师进修学院二00五年秋季全日制中专招生简章一、学院概况:浙江广播电视大学长兴学院和长兴教师进修学院位于长兴县雉城镇长海路619号,占地65亩,建筑面积达2万平方米,校园环境幽静,绿树成荫,学院对学生实行封闭式管理,住宿条件优越,学生公寓有专人管理。

学院拥有现代化的教学设施和雄厚的师资力量。

建有教学楼、信息技术楼和艺术教育楼,另有3600平方米的培训大楼将于今年七月投入使用,所有教室全部配备多媒体教学设施。

信息楼配置了4个50座计算机房和一个48座语音实验室,同时建有电子阅览室、视听阅览室、电教直播室和双向视频点播系统。

艺术楼配有3个专用画室和1个48架的电子钢琴室,另有钢琴18架。

学院现有教职员工110人,专任教师105人,本科学历以上达100%,其中硕士研究生6人,教育管理硕士研究生课程班结业4人,14人正在进修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高级职称教师21人,特色专业教师(音乐、舞蹈、美术等)32人。

学院已有25年办学历史,以“以学生为本,助学生成功”为办学理念。

每年除招收全日制中专外,同时招收电大开放教育专科和本科学生,与省内外高校合作办学,招收全日制大专、函授(专、本科)和硕士研究生课程班等各类学生,各类在校生3300多人。

学院先后被评为省中小学师训干训先进单位、省推普工作先进单位、省国防教育读书活动先进单位、省青年志愿者学雷锋活动先进单位、湖州市文明单位。

学院教育教学工作硕果累累,仅2004年,学院教师获得国家级奖项4个,省级6个,市级13个,县级53个;学生获市级团体奖4个,市级个人奖12个,县级奖61个。

2004年,01级美术专业学生参加中国美院和全省美术联考取得优秀成绩,其中8人次达到中国美院术科考试分数线,高考100%上线,68.75%的学生被本科院校录取。

近期我院美术专业学生再传捷报,在2005年中国美院术科考试中,长兴县美术考生共有15人上线,我院02级美术班有7人上线,在全省美术联考中全县优秀率为36.8%,合格率为88.4%,我院优秀率为58%,合格率为100%,居全县第一。

大学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章程制度

大学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章程制度

浙江电大开化学院有关文件和规章制度汇编二〇一三年九月校训求知有为求实创新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依法执教敬业爱岗服务学生严谨治学科学管理团结协作廉洁从教为人师表开电大〔2013〕6号关于印发《浙江电大开化学院规范权力运行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处室:《浙江电大开化学院规范权力运行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院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电大开化学院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浙江电大开化学院规范权力运行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开化县委办公室、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开展规范县级机关部门权力运行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2013〕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总体要求,切实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行为,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切实维护教职工和学员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通过依法依规科学确权,规范完善权力流程,全面公开权力信息,加强权力监督制约,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逐步实现我院权力“规范运行、高效运行、阳光运行”。

三、工作内容1、清理法定职权,规范权力运行流程。

一是清理法定职权。

根据职权统一和高效的原则,参照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对各处室、岗位的职责和权力进行认真清理,力求做到家底清、权责清。

二是编制职权目录。

在清理规范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等行政事权的基础上,编制《部门行政职权目录》,以制度形式固化职权清单。

三是建立岗位责任制。

按照决策、执行、监督适度分离的原则,合理划分分管领导、内设机构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目标要求,并落实到具体岗位和责任人,形成适当分工、相互制约又协作配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

四是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公办高校章程建设计划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公办高校章程建设计划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公办高校章程建设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8.03•【字号】•【施行日期】2015.08.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公办高校章程建设计划的通知各公办高校:今年以来,各公办普通高校按照省教育厅的部署要求,积极推进章程建设。

为进一步加快高校章程建设进度,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实现“到2015年底一校一章程”的目标,根据各高校章程建设进展情况以及全省统筹考虑,现将各高校章程建设计划安排予以印发,请认真落实。

一、第一批核准高校(2015年5月):浙江农林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传媒学院、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共4所,已于2015年5月核准公布)。

二、第二批核准高校(2015年8月):浙江理工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外国语学院、绍兴文理学院、嘉兴学院、杭州师范大学、衢州学院、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共9所)。

三、第三批核准高校(2015年9月):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科技学院、台州学院、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温州大学、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宁波大学、浙江海洋学院、温州医科大学、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共18所)。

四、第四批核准高校(2015年10月):宁波工程学院、丽水学院、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温州科技职业学院、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嘉兴职业技术学院、湖州职业技术学院、衢州职业技术学院、台州科技职业学院、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共24所)。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更名为浙江开放大学的批复-浙政函〔2020〕109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更名为浙江开放大学的批复-浙政函〔2020〕109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更名为浙江开放大学的批复
正文:
----------------------------------------------------------------------------------------------------------------------------------------------------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更名为浙江开放大学的批复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提请将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更名为浙江开放大学的请示》(浙教规〔2020〕47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开放大学综合改革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20〕6号)精神,同意将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更名为浙江开放大学。

学校更名后,隶属关系、管理体制以及原有的学历、非学历教育办学权等保持不变。

二、你厅要切实加强管理和指导,在教育资源整合优化过程中加大对学校的保障力度。

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市县广播电视大学更名工作。

三、学校要以更名为契机,加快转型发展,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能力,提高办学质量效益,建设以促进终身学习为使命、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互联网+”为特征的新型高等学校,在服务全民终身学习和培育新时代工匠中发挥更大作用。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9日
——结束——。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科研工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科研工程(含课题,下同)管理,保证科学研究的顺利实施,提高科研工作的效益,根据国家、省有关科研工程管理规定,结合我省电大系统科研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电大科研处(以下简称科研处)负责科研工程的日常管理。

浙江电大系统经由科研处组织申报的科研工程,纳入科研处统一管理。

浙江电大本部教职工没有在科研处备案的工程,在科研工作量考核、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评优评先等申报材料中不予认可。

第二章管理范围第三条本办法适用的范围为纵向、横向、中央电大、校级、学会等科研工程。

科研工程立项单位另有规定的,按其相关规定执行。

(一)纵向科研工程指由厅级及以上具有科研规划职能的政府部门和相关部门批准立项的各类科研工程。

包括:1.国家级工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科技计划工程、国家软科学工程、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工程、全国教育规划工程等。

2.省部级工程: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工程、浙江省科技计划工程、浙江省重大科技攻关工程和人文社科重大研究工程、浙江省新世纪教改工程、中央部委工程等。

3.厅局级工程:浙江省教育厅工程、其他省厅工程、浙江省社科联工程、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工程、部委司局工程、地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工程、地市科技局工程等。

(二)横向科研工程指接受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委托,或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合作进行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等科研工程。

(三)中央电大科研工程指中央电大设立的科研工程。

(四)校级科研工程指浙江电大设立的科研工程,包括专项课题工程和年度课题工程。

专项课题是围绕学校的重点工作进行,着力解决学校建设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的工程。

年度课题是指围绕学术前沿、工程技术、教育改革和重要现实问题而开展的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工程,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

(五)学会科研工程指省级及以上学会设立的科研工程。

第三章工程的申报与评审第四条申报条件(一)申请者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学术道德修养,遵守《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学术道德规范(试行)》(浙电大发〔2018〕58号)。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工学科电气信息类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专业( 专科) 专业教学实施细则为了落实教育部批准的”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研究项目, 保证浙江电大开放教育试点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专业( 专科) 专业教学计划的实施, 搞好本专业的教学与教学管理工作, 保证教学质量, 实现应用型软件人才的培养目标, 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对象本专业招生对象为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以及有志于在IT领域实现人生理想的其它行业的在职人员。

符合条件者免试注册入学, 注册工作根据广播电视大学专科开放教育试点学籍管理办法办理。

二、教学组织形式为保障好教学内容的学习, 结合远程开放教育的特点, 本专业的教学应采用学习者在接受学习支持服务的前提下以个别化自主学习为主, 集中学习为辅的学习模式。

提倡成立学习小组, 促进学生与学生之间的互相沟通与交流, 深入理解并掌握学习内容。

全方位的高效支持服务是远程开放教育教学质量的保证。

在教学过程中, 学生利用文字教材、录像教材和CAI课件等多种媒体教学资源开展个别化自主学习, 试点电大应经过面授辅导、多媒体教室、实验室、实验基地等形式以及网上讨论、网上答疑、直播课堂、 BBS、电子信箱( E-mail) 、 VBI、电话等传输手段为学生提供学习支持服务。

在组织这些活动时, 要注意及时解决学生在自学中碰到的问题, 既要结合课程重难点等共性问题, 也要注意针对具体情况提供个别化辅导。

集中面授辅导除针对课程的重点、难点进行适量讲解和答疑以外, 更应为学生提供实际操作技能训练的机会和指导, 保证学生实验上机学时。

经过成立学习小组, 展开对课程重点、难点、作业和实验的讨论, 交流学习经验和体会, 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

三、课程设置本专业的课程按基础课、专业核心课、选修课、集中实践环节四个模块设置, 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体现编程能力和应用数据库能力的培养不断线, 计算机英语阅读能力培养不断线和实践操作技能训练不断线。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校长办公室文件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校长办公室文件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校长办公室文件
浙电大办〔2014〕42号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
召开2014年全省电大教学工作会议的通知
各市、县电大,省直属学院(分校、教学点),校本部有关部门:经研究,定于11月在杭州召开2014年全省电大教学工作会议。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贯彻落实省电大第二次党员大会精神,推进教学建设,深化教学改革,保障教学质量,增强服务能力,提升办学水平,为建设浙江开放大学、实现学校战略转型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会议内容
(一)总结回顾近两年全省电大教学工作,表彰先进。

(二)分析当前教学工作形势和存在的问题,明确工作思路与措施。

(三)交流进一步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深化教学改革、规范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的思路和措施。

三、与会人员
(一)市、县电大和省直属学院(分校、教学点)主管教学
工作校领导1人。

(二)省电大本部教学管理和教学支持服务部门、教学学院负责人。

四、会务安排
(一)会议时间:11月6日上午12时前报到,下午开会,会期半天。

(二)报到地点:浙江紫金港国际饭店(杭州市西湖区申花路796号)。

(三)与会人员差旅费用回各自单位报销。

为便于安排食宿,请各单位务必于10月22日前将回执(见附件)以电子邮件报送省电大教务处。

联系人:周强强、张彩霞;联系电话:(0571)88823630,邮箱:jw@。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4年10月17日
2014年全省电大教学工作会议回执
单位: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校长办公室2014年10月17日印发。

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

关于印发开放教育课程建设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各部门,学院:现将《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课程建设工作规程(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十二日开放教育课程建设工作规程(试行)课程及多种媒体教学资源的优化配臵,提高课程建设质量,对于全面提高教学水平,保证教学质量,实现教学目标,培养合格人才具有重要作用。

为保证课程建设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提高课程及多种媒体教学资源建设质量和水平,特制订本规程。

总则第一条本规程是浙江电大省管课程建设工作的基本规程,是开展课程建设的基本依据,也是课程建设各环节审批、验收和评价的基本依据。

第二条浙江电大省管课程是指专业培养方案(教学计划)进程表中除课程类型为统设且课程性质为必修课程外的其他课程。

第三条课程建设包括:规划课程建设任务、制订教学大纲和课程教学设计方案、编制多种媒体教学资源一体化设计方案(以下简称“一体化方案”)及网上教学整体设计方案、编制多种媒体教学资源、制定考核说明、设计形成性考核、编制试卷及试题库、实施课程评价等环节。

第一章课程建设基本要求与工作过程第四条课程建设基本要求1.课程建设要符合专业及课程培养目标。

根据应用型高等专门人才培养的需要,结合远程开放教育特点,明确课程教学目标。

遵循远程开放教育教学规律,满足学生自主学习的需要。

2.课程教学内容要满足培养目标需要。

教学内容以应用为目的,以必需和够用为尺度,突出实践能力的培养。

教学内容体现教学改革需求,能够将教研成果或学科最新发展成果应用于教学,拓宽学生视野。

要处理好本课程教学内容与相关课程教学内容的关系。

- 2 -3.课程建设要强化教学设计。

课程多种媒体教学资源建设要适应基层教学点实施教学和学生自主学习、教师开展多种方式导学的实际需要。

一体化方案科学合理,能够合理利用信息技术、教育技术的成果和手段。

各种教学媒体分工合理,构成有机的整体。

媒体设计便于教与学,注重多种媒体教学资源的综合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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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章程目录序言...... (4)第一章总则 (4)第二章系统架构 (5)第三章权利和义务 (7)第四章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8)第五章学习者 (14)第六章教职工 (15)第七章财务与后勤保障 (16)第八章学校与社会 (17)第九章标识与校庆日 (17)第十章附则 (18)- 1 -序言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创建于1979年,是一所以开放教育为主体、多元办学、多种教育类型协调发展的现代远程开放大学。

经省政府同意,学校增挂“浙江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浙江老年开放大学”两块牌子。

学校奉行“立足浙江、开放办学、服务全民”的办学理念,秉承“求实创新”的校训,坚持面向地方、面向基层、面向农村、面向山区海岛,适应浙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满足广大社会成员多样化的学习需求,促进终身教育体系构建和学习型社会建设。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明确学校的法律地位,完善治理结构,规范办学行为,实现依法治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的中文名称为浙江广播电视大学,简称“浙江电大”;英文名称为Zhejiang Open University,缩写为ZOU。

学校法定注册地址为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42号。

学校网址为。

第三条学校是由浙江省人民政府举办,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主要面向成人开展远程开放教育的新型高等学校。

学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教学、科研、行政及财务等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条学校设置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2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自身办学条件和能力,依法设置调整学科专业,合理确定办学规模。

第五条学校主要以培养具备良好职业素养、自主学习和终身发展能力的应用型人才为根本任务。

第六条学校实施高等学历教育,主要开展本、专科教育,同时开展电视中专教育,依法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七条学校实施非学历教育,依法颁发非学历教育证书。

第八条学校承担国家开放大学(中央电大)在浙江地区的人才培养任务。

第二章系统架构第九条学校实行系统办学,由浙江电大(校本级简称“省电大”)、市级电大、县级电大(学院、分校)、直属学院(分校、教学点)组成。

省电大向上承接国家开放大学(中央电大)的教育资源和业务指导,向下指导市级电大、县级电大(学院、分校)、直属学院(分校、教学点)的教学业务。

依托系统,学校同时开展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承担浙江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管理中心等职能。

第十条学校实行统筹规划、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分工协作的办学体制。

(一)省电大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管理制度、质量标准;组织开展招生、教学指导、科研服务、资源和技术服务、师资队伍建设和国际交流合作;3统筹协调专业、课程和学习资源建设;开展教学质量检查评估;加强系统建设,为全省电大的发展提供支持。

(二)市级电大的主要职责是:接受省电大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开展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的招生、教学、考试及相关管理工作,并对县级电大(学院、分校)的教学活动提供指导和服务。

(三)县级电大(学院、分校)的主要职责是:接受上级电大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开展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教学辅导、学习支持服务及相关管理工作。

(四)直属学院(分校、教学点)的主要职责是:接受省电大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开展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教学辅导、学习支持服务及相关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浙江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要开展全省社区教育理论研究、业务指导、资源开发、政策咨询、信息服务和人员培训等工作。

依托市社区大学(城市大学)、县(市、区)社区学院、乡镇(街道)社区学校和村居民学习点,构建社区教育网络,服务全省社区教育。

第十二条浙江老年开放大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要开展全省老年教育以及全省电大和社区教育系统老年教育的业务指导、教育示范、师资培训、资源开发、平台建设、理论研究、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培训等工作。

依托市老年开放大学、县(市、区)老年教育学院、乡镇(街道)老年学校和村居民学习点,形成面向全体、覆盖城乡、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管理规范、教学有序的老年教育网络。

4第十三条学分银行以服务学习型社会建设、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为宗旨,面向全体社会成员开展学习成果登记、认证和学分管理。

浙江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管理中心设在省电大,负责学分银行实体运行及各项业务工作开展。

各市、县(市、区)依托地方电大建设学分银行分中心。

第三章权利和义务第十四条学校依法享有以下权利:(一)按照章程管理学校,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教学、培训、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二)根据实际需要和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教学、培训、科研、行政管理及服务机构,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三)制定人才培养计划,招生并进行教育和管理;(四)依法依规确定内部收入分配方案;(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评聘、管理教职员工;(六)自主管理和使用学校财产、经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由学校自主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学校依法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三)保护学习者、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四)保护学校的资产不受侵占、破坏和流失;5(五)实行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六)遵守国家收费标准,公开收费项目;(七)依法接受举办者、主管部门、师生员工和社会的监督;(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第十六条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党委(以下简称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按照精简效能原则科学合理设置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

第十七条学校党委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决定学校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完成。

学校党委的主要职责:(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二)领导制定学校发展规划,讨论决定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工作,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做好老干部工作;(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人才政策,创新人才工作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统筹6推进学校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五)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学校意识形态领导工作,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六)加强学校文化建设,培育良好的校风、学风和教风;(七)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和学校党委自身建设;(八)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九)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十)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第十八条学校党委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履行职责。

第十九条学校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委委员参加。

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党委书记确定。

非党员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办公室负责人可列席会议,其他列席人员根据需要确定。

第二十条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主持学校行政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实施学校党委有关决议,行使高等教育法等规定的各项职权,全面负责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校长的主要职权:7(一)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规章制度、重大教学科研改革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组织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二)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按照国家法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推荐副校长人选,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三)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人才发展规划、重要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计划,负责教师队伍建设,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四)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重大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等方案,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五)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科学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文化传承创新,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把学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六)组织开展思想品德教育,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处分,开展招生和就业工作;(七)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八)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依法代表学校与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境外机构等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九)向学校党委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等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支持学校各级党组织、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群众组织和学术组织开展工作;8(十)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一条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

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

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校长确定。

会议成员一般为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成员。

校长应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基础上,对讨论研究的事项作出决定。

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等可视议题情况参加会议。

校长办公室、监察审计部门负责人可列席会议,其他列席人员根据需要确定。

第二十二条中国共产党浙江广播电视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学校的党内监督机构,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监督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以及学校重大决策的情况,协助学校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保障和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第二十三条学校设立学术与教学委员会。

学术与教学委员会是学校最高学术机构,统筹行使学术与教学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

学术与教学委员会的主要职权:(一)审议学科、专业的建设规划和设置办法,教学资源和实验室建设方案;(二)审议学位授予标准及细则、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标准、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培养方案与教学计划、重大教学改革方案以及招生标准等;(三)审议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合作发展规划以及教学、9科研成果评价标准;(四)审议学术机构和教学组织设置方案、协同创新机制建设方案、学科资源配置方案;(五)审议教师队伍建设规划、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学术标准;(六)审议学术评价、学术争议和学术道德规范等事务;(七)评议校内各类教学、科研、人才资助项目以及教学、科研奖项等,评审推荐校外限额申报的教学与科研项目及奖项等;(八)评议高层次人才引进、人才选拔培养计划人选以及客座教授聘任等事务;(九)对教学、科研重大项目的申报及资金分配使用,学校预算决算中有关教学、科研经费的安排和分配使用等事项提出咨询意见;(十)审议、评定和咨询其他需要提交学术与教学委员会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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